關于樂清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
導語:科學技術是最講科學,更要遵循客觀規律,更要講究實事求是,更要勇于探索開拓創新。下面是小編收集的樂清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歡迎閱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獎勵在推動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做出重 貢獻的公民和組織,充分調動廣大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速我市科學技術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
《浙江省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辦法》和《溫州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辦法》,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人民政府設立“樂清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樂清市科技人員突出貢獻獎”。
第三條 本辦法獎勵的范圍包括:在科學技術研究和經濟建設中創造的新的科學技術成果,推廣應用已有科學技術成果而賦予新內容的推廣成果,改進科學技術管理工作方面的成果;為推動我市科技進步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
第四條 樂清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按報獎項目達到的`科學技術水平和創新程度,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以及時科學技術進步的作用大小,擇優評定。
樂清市科技人員突出貢獻獎按報獎科技人員對推動我市科技進步做出貢獻的大小,擇優評定。
第二章 申報
第五條 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項目,可申報樂請市科學技術進步獎:
(一)科學研究(包括科學考察)成果經驗證,在闡明自然現象、特征或規律方面有重要創新,對科學技術發展有明顯作用的;
(二)應用技術成果(包括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計、生物新品種等)經應用和鑒定(評審或驗收),其重要伎術 指標達到本行業先進水平,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
(三)推廣、應用己有科學技術成果經驗收,在技術上育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
(四)重要工程建設、設備研制和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經驗收,在技術上有明顯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
(五)重大生產技術改革項目經驗收,在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物質消耗、挖掘生產潛力、減少環境污染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
(六)技術發明創造已經取得專利權,并己通過實施取得顯著經 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
(七)科學決策研究有新的`突破,經政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實際應用取得明顯成效的;
(八)科學技術管理以及標準計量、科學技術情報工作等有重要 創新,經推廣應用取得顯著成效的;
(九)其他對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作用的。
第六條 申報樂清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由項目完成單位或個人提出;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共同完成的項日,由項目主持單位負責組織聯合申報。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樂清市科學技術進步獎:
(一)存在知識產權方面的糾紛未妥善解決的;
(二)未按第1條要求經過驗證、鑒定、驗收或應用、實施而作上相應評價結淪的;
(三)本市單位或公民完成或參與完成的項目,不在本市投產或推廣應用的;
(四)非本市單位或公民參與完成的;
(五)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德的;
(六)不屬于本辦法獎勵范圍的。
第七條 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同時就各自獨立完成的相同項目豐報獎勵時,原則上按合并申報評獎;也可擇優評獎。
第八條 申報樂清市科學技術進步獎須將規定的資料文件按下列程序上報市科委:
(一)列入各類科技計劃的項目,由項目執行單位或個人直接上 報;
(二)非計劃項目(包括個人完成的項目)按主要完成單位(個人) 的行政隸屬關系,經所在鄉鎮科委或市有關部門上報。
第九條 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科技人員,均可申報樂清市科技人員突出貢獻獎:
(一)在本市研究或從市外引進應用于本市經濟建設的新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二)對引進的先進設備、技術進行消化吸收,或在國產化過程中有明顯的改進和創新的項目主要完成者;
(三)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應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使企業產生顯著效益的主要實施者。
第十條 申報樂清市科技人員突出貢獻獎須將規定的資料文件由申報者所在單位上報市科委。
第十一條 申報獎勵的項目和科技人員在評審前由市科委負責初審并子以公布。任何單位或個人如有異議,可向市科委提出;在異議未徘除前不交付評獎。
第三章 評審
第十二條 建立樂清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樂清市科技人員突出貢獻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主持評審工作。評審委員會由市政府及有關工作部門領導和有關專家組成,人數9一13人,其中專家應占二分之一以上,且外地專家應占有一定比例。
評審委員會成員由市科委提出建議,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三條 評審委員會下設若干行業評審小組,由在職專家組成,組成由評審委員會成員兼任,對申報項目和科技突出貢獻者進行預評。
行業評審小組成員由市科委聘任。
第十四條 行業評審小組將預評結果報審委員會,由評審委員會投票表決。
第十五條 評審委員會將評審結果報市人民政府審定。
第四章 獎勵
第十六條 樂清市科學技術進步獎設一等獎3個,二等獎6個,三等獎10個。
樂清市科技人員突出貢獻獎設一等獎2名,二等獎3名,三等獎5名。
第十七條 獲獎項目和科技人員由市人民政府頒發證書一次性發給獎金。科技進步獎一等獎8000元,二等獎5000元,三等獎3000元;科技人員突出貢獻獎一等獎10000元,二等獎6000元, 三 等獎3000元。.
獎勵經費從年度科技三項經費中列支。
第十八條 獲樂清市科技進步獎的獎金按以下原則分配:屬于職務科技成果的,不少于50%的獎金額按貢獻大小分配給項目人;屬于非職務科技成果的,獎金全部屬項目完成人所有;兩上單位合作完成的項目,獎金由各單位按貢獻大小協商分配。
單位對獎金的分配,應尊重獲獎項目主持人的意見。
獲樂清市科技人員突出貢獻獎的`獎金屬個人所有。
第十九條 獲得樂清市科學技術進步槳的項目又同時獲得(含省級)以上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獎金照例獎勵,如同時獲得溫州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獎金不重復發放。以所獲獎項中的最高獎金額發給。
第二十條 凡發現授獎項目、個人有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成果的,經查明屬實,應撤銷獎勵,追回證書和獎金,并依情節輕重給予批評和處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市科學技術星火獎按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具體應用問題由樂清市科學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并負責制訂實施細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1992年9月18 R頒發的《樂清縣科學技術進步獎勵暫行規定》和1992年5月9日頒發的`《關于獎勵為推進科技進步做出突出貢獻人員的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樂清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相關文章:
內江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03-24
國防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全文)05-28
最新重慶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03-23
深圳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12-30
2016廣安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最新版)01-15
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03-09
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規定實施細則01-17
順市體育比賽獎勵辦法(全文)03-10
2016最新慶陽市專利獎勵辦法(全文)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