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住房公積金2016年年度報告
住房公積金是由單位幫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為職工較快、較好地為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具有重要意義。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政策需要時刻關注,以保障自己的切身利益。

丹東市住房公積金2016年年度報告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定,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丹東市住房公積金2016年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現有23名委員,2016年召開1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并對其他重要事項進行決策,主要包括:關于2015年公積金計劃執行情況報告;2015年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意見;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管理辦法修改意見;關于解決公積金資金流動性緊張問題實施意見;關于規范和階段性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請示;公積金中心購置管理業務用房的請示;新柳商業城公積金抵債資產降價出售意見。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直屬丹東市人民的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中心內設8個科室、3個辦事處。從業人員102人,其中在編45人,非在編57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16年,實繳單位2559家,新開戶單位63家,凈增單位49家;實繳職工13.66萬人,新開戶職工1.32萬人,凈減少職工0.27萬人;當年繳存額15.24億元,同比增長6.86%。
截至2016年底,繳存總額102.79億元,繳存余額50.93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7.42%、10.43%。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為3家,與上年一致。
(二)提取:2016年,當年提取額10.43億元,同比增長14.65%;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68.44%,比上年同期增加4.66個百分點。
截至2016年底,提取總額51.86億元,同比增長25.21%。
(三)貸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80萬元(不分單、雙職工)。2016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54萬筆16.19億元,同比增長22.89%、29.70%。2016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5.15億元。
截至2016年底,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3.9萬筆79.34億元,貸款余額46.28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5.90%、25.64%、31.33%。個人住房貸款率為90.86%,比上年同期增加14.45個百分點。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為8家,與上年一致。
(四)融資:2016年,當年融資額0.82億元,當年歸還 0億元。
截至2016年底,融資總額0.82億元,融資余額0.82億元。
(五)資金存儲: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積金存款額5.57億元。其中,活期0.26億元,1年以內定期(含)0.01億元,1年以上定期3.99億元,其他(協議、協定、通知存款等)1.31億元。
(六)其他:截至2016年底,資金運用率90.86%,比上年同期增加14.45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16年,業務收入16806.88萬元,同比降低6.99%。存款利息收入3823.66萬元,委托貸款利息收入12961.47萬元,其他收入21.75萬元。
(二)業務支出:2016年,業務支出7695.99萬元,同比增長5.38%。住房公積金利息支出7047.13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支出648.27萬元,其他支出0.59萬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9110.89萬元,同比降低15.38%。增值收益率1.87%,比上年同期減少0.6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1103.95萬元,提取管理費用2438.89萬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5568.05萬元。
2016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2438.89萬元。上繳財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7984.22萬元。
截至2016年底,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10774.53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32152.90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16年,管理費用支出2749.01萬元,同比增長3.09%。其中,人員經費505.86萬元,公用經費80.31萬元,專項經費2162.84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個人住房貸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個人住房貸款139.45萬元。個人住房貸款逾期率0.31‰。
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按當年貸款余額的1%提取。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為10774.53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與個人貸款余額的比率為2.33%,個人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1.29%。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2016年,實繳單位數、實繳職工人數和繳存額增長率分別為1.95%、-1.94%和6.86%。
繳存單位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71.2%,國有企業占9.42%,城鎮集體企業占0.08%,外商投資企業占1.21%,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25.24%,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0.55%,其他占2.3%。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50.78%,國有企業占26.74%,城鎮集體企業占0.01%,外商投資企業占1.56%,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19.1%,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0.21%,其他占1.6%。
繳存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35.48%,中等收入群體占60.74%,高收入群體占3.78%。
(二)提取業務:2016年,提取住房公積金20.38萬筆10.43億元。
提取的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占73.95%(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5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74.02%,租賃住房占2.06%,其他占0.4%);非住房消費提取占26.05%(離休和退休提取占82.2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0.08%,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5.3%,其他占12.38%)。
(三)貸款業務
1.個人住房貸款:2016年,支持職工購建房54.86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26.84%,比上年同期增加1.58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29926.34萬元。
職工貸款所購住房套數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36.04 %,90-144(含)平方米占58.17%,144平方米以上占5.79%;新房占79.08%,二手房占20.92%。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職工申請貸款占28.8%,雙職工申請貸款占67.65%,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請貸款占3.55%。
貸款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36.92%,中等收入群體占60.58%,高收入群體占2.5%。
2.異地貸款:2016年,發放異地貸款361筆11646萬元。
截至2016年底,發放異地貸款總額23063萬元,異地貸款余額19278萬元。
(四)住房貢獻率:2016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56.82%,比上年同期增加25.05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2016年,我中心未作機構及職能調整,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未發生變化。
(二)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
1.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調整情況。
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上限不超過市統計局公布的丹東市2015年在崗職工人均工資的3倍,即8948元,下限最低市區1320元,東港市、鳳城市、寬甸縣和大孤山經濟區1200元。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個人各12%,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于12%,一律予以規范調整。
2.當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調整及執行情況。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住建部、財政部印發《關于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形成機制的通知》,自2016年2月21日起,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現行按照歸集時間執行活期和3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5年及以下為2.75%,5年以上為3.25%,第二套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基準利率上浮1.1倍。
3.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
(1)貸款政策。將商業性住房貸款未結清的公積金繳存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由40%降為30%;調整“逐月劃轉還貸”政策,減輕還貸壓力;自住住房貸款范圍增加征收安置房;重新明確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的認定標準;增加直系親屬之間相互交易二手住房、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存在不良信用記錄、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不予貸款規定;增加對存在利用虛假證明材料騙貸、逾期超過規定期數等行為的借款人納入黑名單管理的懲處措施。
(2)提取政策。增加房屋共有產權人為非直系親屬關系的,只可提取其中一人的住房公積金規定;增加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后,不能以現金方式提取,只能辦理公積金劃轉還貸規定;明確商業貸款和異地公積金貸款提取次數及額度;增加職工在外市購房提取限定條件;增加嚴懲騙提套取公積金行為的規定。
(三)當年服務改進情況。
公積金中心以提高群眾滿意率為目標,繼續深化“服務提升”建設。一是優化“窗口”服務。開展以“微笑”服務為重點的'機關作風整頓和以“工作質量準精快”為重點的技能大練兵活動,采取培訓、考試方式,全面提高全體員工的業務素質和服務技能。二是將服務前移,設置預審崗、引導員和投拆處理員,實行中心科長、辦事處負責人進駐服務大廳帶班制度,現場解決職工的訴求。三是積極推進“互聯網+公積金”,加強綜合服務平臺建設。開通公積金個人網上營業廳和單位網上營業廳、手機APP客戶端、公積金微信的公眾號,提供辦事大廳、網站、網廳、熱線、短信、自助服務終端、微博、微信8種服務渠道于一體的綜合服務平臺,為繳存職工便捷高效的服務。
(四)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
2016年公積金中心根據“雙貫標”要求,按照“標準化、規范化、精細化”的原則,對公積金管理系統進行全面升級改造。新系統嚴格按照《住房公積金基礎數據標準》和《住房公積金銀行數據應用系統標準》組織建設和開發實施,并成功接入住建部住房公積金銀行數據應用系統。
通過信息系統升級和實施雙貫標工作,新系統在基礎數據規范、信息采集、業務處理、資金結算、服務水平和資金的安全管理得到了大幅提升,并成功實現與受托銀行間的業務數據進行實時結算,實現業務、資金和財務數據的有效驅動和管理,公積金的業務辦理效率明顯提升。
丹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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