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法律的調查報告
在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報告十分的重要,報告成為了一種新興產業。相信許多人會覺得報告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法律的調查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于法律的調查報告1
現今社會城市居民法律觀點偏差,法制觀念淡薄。居民的法律知識水平不高 。作為現代人,應當具備法律素養,這成為現代市民特別是青年大學生立足社會的基本條件。然而,實踐中源源不斷的各類大學生犯罪現象,頻頻向我們告示:一年一度的“法制教育”課并未讓學生們真正懂法,傳統的法制教育模式走到了非改不可的盡頭。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水平還很低,違法犯罪的大學生多數法律知識貧乏,法制觀念淡薄,他們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近年來一升再升的大學生犯罪數據,頻頻向我們告示:校園并不平靜,大學生們的法律素養還十分貧瘠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識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依據。人們的法律意識水平的高低與其文化程度成正比。雖然我國高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識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依據。人們的法律意識水平的高低與其文化程度成正比。
對此,我對我校大學生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結果如下。
1、調查的基本方法
對于此類調查題目,我采用了問卷調查的方式。首先,篩選題目,再分發給各個當地大學校園的同學,再選擇10名同學完成問卷調查,最后再根據同學們的問卷結果作出相應的結論。
調查問卷如下:
1、你認為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的用處?
a、非常有用45.11% b、一般35.71% c、基本沒用6.02% d、法律不如權力有用11.65%
2、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識是從什么地方來的?
a、電視上48.12% b、報紙上16.54% c、學校的課本上35.34% d、家庭的影響4.51% e、其他13.91%
3、你認為你在生活中平均每學期遇到法律問題的頻率為:
a、20次以上5.26% b、20次?10次6.39% c、10次?5次21.8% d、5次以下50.75% e、0次16.17%
4、當你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你首先想到的是?
a、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50% b、用武力解決6.02% c、通過關系解決.15.79% d、感覺很委屈但是認為也是沒辦法的事16.17% e、根本沒有在意過9.40%
8、當今雖然是法制社會,也存在著家庭暴力、婚姻財產糾紛等很多問題,你認為:a、清官難斷家務事74.05% b、清官易斷家務事25.95%
(1)、如果你選擇了a,那么你認為是什么原因?
a、法律法規不健全30.70% b、群眾的法制意識不強29.57% c、法官的職業素質不夠高4.01% d、法律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35.21%
(2)、如果你選擇了b,那么你認為是什么原因?
a、法律法規健全52.6% b、多年的普法工作取得了較大的成效9.40% c、法官能夠正確地把握“一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15.41% d、一切問題在法律面前都能夠得到解決3.38%
10、假如你在公交車上遇到騷擾時,你會如何去做?
a、出聲制止,維護自己的權益49.25% b、用適當的方法讓他得到懲罰28.95% c、瞪他一眼,然后換個地方或下車20.31% d、默默的離開,不敢出聲。3.38%
16、你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嗎?
a、希望92.11% b、不希望7.89%
17、你希望法律基礎課要如何上?
a、盡可能介紹能解決社會生活的法律法規33.08% b、從案例中說明相關法律理論,類似于《今日說法》61.65% c、按照教材的內容和順序進行教學5.26% d、最好取消這門課,與日常學習生活無關4.14% e、我覺得這樣比較好;
2、導致調查結果的原因
可見他們還是很關心身邊的人和事的,一些法律常識大部分同學還是知道的,由于問卷設計的不夠合理,可能誤導了同學們的思想,讓數據不夠真實,此次調查的'結果說明,同學們的法律意識比較弱,知識也比較缺乏,從數據上看,同學們都沒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問題,也許他們覺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煩是必然的,并不是法律問題,也有可能受家庭、社會等各種因素影響,讓他們認為權利比法律有用。
此次調查可以看出當前我國大學生大都重視專業課,而對法律基礎課不予以重視,只是臨到考試的時候突擊,應付了事,大多數學生重學分,輕實效,在這種思想的支配下,大學生不可能有扎實的法律基
礎知識。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教育功能主要體現在通過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使他們把提高法律意識從自在的行為變為自覺的行為,從而意識到法律在現代社會中的重要性,并把法律當成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法律意識是一種較為寬泛的社會意識表現形式,對于大學生來講,法律意識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和對實際法律問題的觀點、態度與解決方法,簡單得說,就是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法律基本理論知識的掌握,是對每一個大學生素質修養的必備要求,是能夠懂法運用法律的前提;對實際案例的解決是法律意識高低的具體表現,具有直觀性。
3、對大學生如何提高法律意識的意見
根據此次調查,我們應該看到加強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教育,加強綜合管理,高等院校具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因此,要從根本上抓起,就具體到高等院校對大學生法律意識教育的高度重視及各種有關法律方面的宣傳。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應著重以下2個方面:
1。高校應營造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的學校環境。
2。高校應開展心理健康教育來培養大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從而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
3。鼓勵大學生觀看有關法律知識方面的書籍或電視節目,能盡量做到普法、懂法,認識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意義。
關于法律的調查報告2
進入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后,隨著國家改革的不斷深入,衛生改革也逐漸進入關鍵時期。一個值得注意的社會現象是:醫療糾紛的發生伴隨著衛生改革的進程而同步增長,已成為社會矛盾最為突出的熱點之一,在近幾年消協投訴統計中,投訴的數量一直排在前三位。這一社會現象已引起社會各界的注意,所以,希望通過這次調查,進一步了解引發醫療糾紛的原因,提出解決對策,更好地調整好醫患關系,保護好醫患的合法權益,有利于醫療事業的健康發展。
一、調查對象一般情況
無錫市錫山區衛生局負責一家區人民醫院、一家婦幼保健所、三家中心人民醫院及九家鄉鎮衛生院醫療衛生的管理監督活動,因管理督查人員少,因此在處理醫療糾紛方面存在一些問題。
二、調查內容
本次調查主要是在錫山區衛生局進行,采用查閱資料以及對該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訪問的方法展開,在調查過程中,主要針對形成醫療糾紛的原因、對醫療糾紛的防范、醫療糾紛發生后的處理這幾個方面進行調查。
三、調查結果及分析
(一)、醫療糾紛的成因
1、醫源性因素
在市場經濟環境下,有的醫院領導忙于抓經濟創收,忽略了科學管理和醫德醫風教育,個別醫務人員素質較差,責任心不強,技術不過硬,服務不到位,甚至違章違規,擅離職守,以至在診療中發生失誤,給病人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由此引發糾紛。
2、誤解性因素
在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患者要求醫院提供更優更好服務的愿望是正當的,但有的患者和家屬把自己到醫院看病的行為完全等同于到商家消費,認為花了錢就該看好病,治不好病或者病人死了就認為是醫院沒做好工作,就是醫院違約,醫院的錯,就應該減免費用甚至賠償。醫療本身是一種高科技高風險的行業,人們對“高科技”都比較認同,而對“高風險”則認識不足,期望值過高,一旦療效不好、有殘缺或者死亡,往往誤認為必定是醫務人員出了什么差錯。
3、誤導性因素
醫療隊伍也象其他社會群體一樣確實存在某些害群之馬,醫療糾紛中也確實有一些是醫方的責任,這些都不容置疑。但是,在醫患關系上,特別是在醫療糾紛中,病人作為弱者往往受到社會輿論廣泛同情,因而越發認為自己是受害者,加上有些傳媒不當炒作,整個醫務人員的形象受到損害,信任度下降。在這樣的輿論氛圍下,一旦療效不如人意,往往先入為主地認為可能是醫務人員出了錯,從而易于誘發糾紛。
4、故意性因素
個別心懷不軌的人為賴帳或敲詐,故意挑起糾紛。個別脾氣暴躁者到醫院看病鬧事,甚至還有打罵恐嚇醫務人員和打砸醫療機構等報道。
(二)、 關于醫療糾紛的防范與處理
醫療糾紛頻繁發生已成為影響醫療衛生單位正常工作秩序的主要因素,不僅損害了醫院的形象,影響了單位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而且阻礙了醫學的創新和醫學科學的發展。近年來,錫山區衛生局為了預防和處理好醫療糾紛,進一步減少醫療糾紛,杜絕醫療事故,確保醫療安全,根據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結合錫山區的實際情況,對醫療糾紛的防范與處理采取了有力措施,使醫療糾紛都得到及時妥善地解決,沒有發生大的事件和造成惡劣影響。
1、醫療糾紛的防范
醫療糾紛是不可避免的,但大多數醫療糾紛通過前期的預防是可以“大事小化”的。
(1)、狠抓醫療護理的管理,提高醫療護理的質量。醫務人員為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的目的是救死扶傷,保障健康,杜絕醫療事故。要做到這一點,就要求醫務人員既要有高超的技術,強烈的責任心,還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具體規定了“樹立敬業精神,遵守職業道德,履行醫師職責,盡職盡責為患者服務”。這是醫師在執行活動中應履行的義務。
(2)、健全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規范醫療行為。落實各項醫療管理法規,在診療工作中認真執行規章制度,是減少醫療糾紛、保證醫療安全、預防醫療事故發生的有效措施,也是保證醫療服務質量的重要前提。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執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不僅是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義務,而且是從事醫療工作的重要依據和行動指南,所以,醫務人員在為患者提供醫療服務時,一定要嚴格按照醫療護理操作常規來規范服務行為,只有這樣才能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
(3)、加強醫患溝通,確保醫療質量。良好的醫患溝通,不僅能增加患者對醫療技術局限性和高風險性的了解,加深對醫生的信任,還可以疏導患者的社會心理問題,促進疾病的轉歸,從而減少醫患糾紛的發生。
(4)、樹立高尚醫德,大力推行優質服務。要求醫務人員轉變觀念,牢固樹立“一切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思想及“病人第一”的服務理念,努力做到“關愛病人,就是關愛自己;善待患者,就是善待親人”,在確保醫療質量的同時,大力推行優質服務,營造良好的就醫環境,方便病人康復。
(5)、增強醫務人員的法制觀念。依法行醫是醫務人員適應新規則自我保護的有效途徑之一。當前的醫患關系既要受道德規范的約束,又要受法律的制約,這就要求醫務人員在具備良好的醫術的同時,要有依法行醫的觀念,要嚴格按照《病歷書寫基本規范》,客觀、真實、完整、詳細地記錄患者就診時的身體狀況、疾病的發生、發展及轉歸情況,以及在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前,必須向患者本人及其家屬完成告知書的簽署,以尊重和保護患者或家屬的知情權,這樣既維護了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又從根本上鏟除發生醫療糾紛的內部因素。
2、醫療糾紛發生后的處理
雖然通過采取醫療糾紛防范措施,有效地減少了醫療糾紛的發生,但由于社會環境的影響,一些醫療糾紛仍不可避免,錫山區在醫療糾紛發生后具體處理對策是:
(1)、把握好處理醫療糾紛的主動性 。醫療糾紛發生后,要以積極的態度解決問題,并遵循“小、慎、快”的原則。“小”就是努力將事態程度控制在最小,將知曉糾紛的范圍控制在最小。“慎”就是處理糾紛的過程自始至終要謹慎,說話、表態都要謹慎,要留有余地。“快”就是處理糾紛要果斷、及時,盡快與患方接觸,在最短的時間內將糾紛妥善處理好,把握好主動性。
(2)、嚴格按程序辦事,積極做好患者及家屬思想工作。在處理醫療糾紛時,應始終堅持有理有節的原則,既理解病人及家屬的'感情,又不放棄原則。要積極主動、耐心地與患方接觸和溝通,盡量消除誤解,實事求是地查明真相,找出問題,分清責任。屬于醫方的,醫院要勇于承擔責任,以維護患者及其家屬的合法權益;屬于患方的無理要求,一定要堅持原則,堅決維護醫院的合法權益,并妥善保管好病案文書等證據資料。
(三)、醫療糾紛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1、病人期望值過高,難以接受醫療高風險的事實有待糾正。醫學本身是一個高風險行業,所有醫療風險均由醫院和醫務工作者承擔顯然不公,長此以往,必將阻礙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把一種高風險的具有探索性和科學性的工作看似完美無缺,要求醫務工作者能治愈一切疾病,這超越了醫學之所能,是對醫學的片面認識。醫生不是神仙,醫院不是“保險箱”,希望病人、家屬、社會能充分理解醫療是有風險的。
2、醫療關系的定性不清。社會上有一種觀點認為患者是消費者,醫院是經營者,醫患糾紛的解決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或《民法通則》為法律準繩。但應該看到醫療行為是特殊消費,帶有社會救助和福利性質,必須特殊看待,不能等同于“狹義”的消費者概念。
3、新聞導向問題。希望新聞媒體能夠給醫護人員創造一個良好的執業環境,在對醫療糾紛進行新聞報道時,能客觀公正。多報道醫療衛生事業中動人、感人的事跡,成為融洽醫患關系的順滑劑,而不是成為激化醫患矛盾,激發醫療糾紛的催化劑。 四、調查體會和建議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醫院和患者的市場意識也在喚醒,患者作為消費者的意識在日漸增強,要求得到更好的照顧和享受更多的權益,而醫院作為經營者的意識卻相對滯后,風險意識和維權觀念薄弱,雖然在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水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不可避免的出現較多難以應付的醫療糾紛。為適應我國經濟建設和發展的需要,妥善處理醫療糾紛,保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保障醫療安全,維護醫療秩序和社會穩定,20xx年國務院頒布了《醫院事故處理條例》。《條例》及其配套文件的實施,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為社會提供醫療服務時,提出了新的要求。
結合新形勢下醫療糾紛的特點及在防范處理醫療糾紛中存在的問題,錫山區對醫療糾紛的防范處理應從以方面加強:
(一)加強對醫患雙方的道德教育,弘揚良好的道德觀。
加強對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道德教育,要求醫務人員以精湛的醫療技術、高尚的職業道德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努力提高人民群眾的健康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還要加強患者的基本道德教育,嚴肅使用法律賦予的權力,要理解醫療活動的風險性和特殊性,在醫療糾紛發生時,一定要理智、客觀地對待。
(二)及時組織醫療法規的學習和宣傳工作,加強內涵建設,確保醫療安全 。 近年來,國家陸續頒布了許多新的醫療法規,從法律角度對醫療活動行為和醫療糾紛進行了詳細的定義。嚴格落實《醫療護理技術操作常規》,規范、科學地進行醫療活動,消除導致醫療事故的醫療行為的產生土壤,保障廣大患者的生命權利不受侵害 。
(三)建立新型醫患關系,更新服務理念,實現“零距離”服務。
新形勢下的醫患關系應該是一種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平等參予合作的醫患關系。如果醫院不能尊重患者的權益,不能努力提高服務質素,從而提高病人的信
任度 ,就很難避免誤解性的糾紛;同樣,如果患者及其家屬不能尊重醫務人員和遵守就醫道德,不能調整好自己的就醫心態,就容易發生誤會和誤解。因此,我們要求廣大醫務人員摒棄病人“求醫”的舊觀念,更新醫療服務的理念,換位思考,以人為本,實現“零距離”服務。以病人滿意和贏得病人的依賴作為我們的服務目標,穩定和健康發展醫院的醫療市場。
(四)建立醫療損害保險制度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出臺后,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呈上升趨勢,醫療損害賠償的數額也在不斷擴大,醫療機構承受的特殊職業風險日漸加重,若任其發展必將導致醫療機構和醫生產生強烈的自衛防范心理,造成心理緊張,對醫院的正常經營造成不利影響,不利于醫患雙方利益的平衡和醫患關系的和諧。建立醫療損害賠償責任保險制度,由醫患雙方均參加醫療損害賠償責任保險,無論對醫療機構還是對患者方都會帶來實效,有利于醫患雙方利益的協調平衡和醫療事業的長足發展。
(五)醫療機構要聘請法律顧問
醫療糾紛訴訟的增多,既影響了醫院的聲譽,又干擾了醫療機構正常的醫療工作秩序,還有可能影響其他患者的治療,甚至造成新的糾紛或事故發生。為能夠專業地、客觀地、高效率地解決醫療糾紛案,醫療機構應該聘請法律顧問或民事訴訟的代理人。
關于法律的調查報告3
在中國不斷與世界擴大交流,全面建設社會主義農村的今天,法律開始走進并更近的影響農民的生活,那么,農民的法律意識狀態如何呢?他們的權利意識、法律保護意識和民主意識的狀況又如何呢?這些都是我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大學生急切想了解的問題,于是趁著暑假的機會,在我的家鄉韶關市的幾個鄉鎮展開了此次的社會調研。
一、調查農村居民法律意識現狀的目的和意圖
現在,我國已進入了法制社會的時代,農村的日常生活不僅涉及到經濟,還涉及到文化和倫理道德等多方面,而所有的這些都必須用法律來調整。通過對農村居民法律意識現狀的社會調查,了解現今我國農村居民的法律意識狀況(盡管每個地區各有差異,但也可大致了解),意識也希望通過了解,能加強和增進農民的法律意識,使其樹立正確的法律的觀念,對我們的法律有正確的態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調查對象和調查地
調查對象分別是韶關市犁市鎮、長來鎮、北鄉鎮在農村生活的居民,所被調查的人員大概在18—65歲之間,文化程度在小學至本科之間,無文盲。所以,可以保證調查問卷的真實性,以及回答我訪問時理解問題的能力。
三、調查的程序
此次調查主要用的是問卷調查和訪問相結合的調查方法。不過仍是以調查問卷為主,訪問為輔的調查方法。
四、調查問卷的基本情況
因為考慮到本次調查問卷的調查對象主要都是農村居民,文化水平參差不齊,所以,盡可能做到淺顯易懂。在爸爸的幫助下,這次的調查共發問卷60份,每個村各20份。采用當場回收的方式,60份全部回收,但有4份沒按要求填寫,所以,最后的有效問卷為56份。
以下是我的調查問卷:
1你對法律知識了解多少?
A該了解的都了解了——12.8%
B.不太了解——65.3%
C不了解——21.9%
2您覺得法律能維護您的切身利益嗎?
A能,我對法律非常有信心——10%
B不能,法律越來越成為有錢人和有權人的代表和工具——18.3%
C現在還不能,但隨著社會的發展,法律會逐漸完善。——31.7%
D說不好——40%
3當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您會
A利用法律的手段解決——40%
B帶上一群人,拳頭解決——17.5%
C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氣吞聲——10%
D拿錢私了——32.5%
4您覺得您的法律意識強嗎?
A很強——20%
B一般——72%
C不強——18%
5您覺得法律和您的學習、工作和生活
A關系密切——55.8%
B關系不大——35.82%
C沒關系——8.33%
6您在日常生活中,會自覺遵守法律的規定嗎?
A嚴格遵守——47.5%
B大部分遵守——28.3%
C有時會——14.12%
D對法律規定不了解——10%
7您知道自己有哪些權利和義務嗎?
A知道,并且十分清楚——9%
B大體知道——48.8&
C我只是知道什么不犯法——26.7%
D不知道,做人靠的是良心,別的無所謂——16.4%
8您覺得影響我國法律有效執行主要原因是
A法律本身沒有足夠的權威——11%
B執法機關執法不嚴——18%
C一些領導干部不守法——65%
D多數人對法律尊重不夠——6%
9公交車上您剛好看到有兩個小偷合伙正在從一老人家挎包里偷東西,您會:
A馬上制止——4.82%
B如果別人出面制止里,我也會幫忙——16.9%
C做暗示提醒,引起別人或者被偷者的注意——56.7%
D多一事不如少一事——22.32%
10對于一個跟你關系特別好的朋友,向您借700塊錢,答應兩個月后還,您會要求他
寫借條給您嗎?
A關系那么好,不用寫——58.6%
B應當寫——16.48%
C寫不寫都無所謂——21.8%
D說不清——5.2%
根據調查問卷的結果和就一些調查問卷的內容和村民交流,回來通過一系列的據分析,大概總結出了以下幾點:
總的來說,法律,現代文明社會必不可少的工具,可我國是一個傳統法律意識極濃的國家,在傳統的法律意識里,法律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十分有限,權利意識非常淡薄
(1)傳統的習慣根深蒂固
根據調查問卷結果的分析,以及聯系近年來媒體披露的大量案件,都可了解到不少人的腦子里的法律意識仍是空白的,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嚴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不去報案;也有一些像有經濟往來的行為,,如借款不寫借條,總以為大家是熟人,是朋友,不會出問題,而一旦出了問題,又無憑無據,無法求得法律的保護;更有甚者,一些村委會的干部的法律意識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決本村發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決,使得觸犯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2)積極態度與消極態度并存
因為法律的普及逐漸深入農村,大部分村民一般都還是能肯定法律的價值的。可是,還有許多村民對相當部分的法律規范和司法機關持不信任態度,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現行法律調整的對象的被動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動地去了解法律,從而用合法的手段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還有相當一部分人對法律賦予的檢舉權、控告權還不甚了解。
(3)婦女的法律意識更為淡薄,且一些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在廣大農村,應該特別是在偏遠的山村里,多數的婦女經濟上還不能夠獨立,走不出家庭的圈子,也得不到社會的尊重。家庭暴力也時有發生,婦女受歧視、受虐待、受摧殘的事時有發生,但她們卻忍氣吞聲,不會拿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對以上現象的分析:
在我國農村,大多數農民的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知識面窄,談不上什么系統有條理的學習法律法規,廣大農民獲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非常少。所以,法律在廣大農民的頭腦中所占的位置自然是十分淡薄,甚至是觸犯刑事的行兇、搶劫、盜竊等嚴重侵害國家集體利益和公民的生命財產的犯罪,行為人也并非無知到殺人是否償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們仍然鋌而走險,這純粹就是,法律意識的問題了。雖然,犯罪的原因十分復雜,但犯法的自然是法律意識不高。但很多懂法的也依舊如此。在農村里,一些普法教育單單靠形式化、表面化、張貼標語、懸掛橫幅、散發些傳單,而這些根本就解決不了實際問題,也不可能從根本上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
我覺得針對以上的現象,可以嘗試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以此來提高廣大農村居民的法律意識:
1、營造一個大家都積極參與的學法守法的輿論氛圍
現在的傳媒的力量是巨大的。各類傳媒應該要加大法律的宣傳力度其。通過電視、電影或是其他的文藝作品以直觀的方式入手,來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這個方面,宣傳機構、普法機構應擔負起自己的責任。
2、應讓有關部門編寫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傳教材
廣大的農村居民的文化水平都偏低,像枯燥的法學理論肯定不適應他們,所以要編寫出適合廣大農民的法律學習資料。在我們的農村里,各類案件時有發生,法律宣傳的素材應該講并不缺乏,只是說沒有下大力氣、下功夫去收集整理他們。編寫宣傳材料,最好是法律條文結合實際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攝農村生產生活與法律相關的短片電視劇,貼近他們的日常生活,這樣的教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建立一支專業的普法隊伍
首先,這支隊伍應該要具備一定的法律專業水平,熟悉基本的法學理論。同時,他們也應該要熟悉農村、農民的日常生活,知道農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么,農民經常發生的.糾紛是什么。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有針對性地對癥下藥、因人施教。在每逢普法的宣傳日,搞好法律咨詢活動,散發宣傳資料。普法隊伍得長期做好這項工作,才能促進農村居民法律意識的提高。
4、有關部門在普法教育上還應適當投入
因為像編寫教材、發行書籍,建立專業的普法隊伍、定期下鄉,所有的這些都是需要資金支持的。而且,我國的農村地域廣闊、條件也是千差萬別的。首先,在村委會里,就應該設立專項資金,訂一些相關書籍、報刊雜志,一來可以供村干部學習,起模范帶頭作用;二來形成一個良好的學法氛圍。其次,還可以用村里的傳統辦法,比如辦壁報,做一些宣傳的欄,把最新的法律信息及時傳遞給農民。
5、一些領導機關、司法機關應做好表率工作
因為目前,一些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屢見不鮮;一些觸目驚心的違法現象在報刊、電視,特別是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的時候,他們就會產生一種誤解,對法律權威性的誤解。所以,領導機關、執法機關應該要以自己的實際行為為廣大的農村居民做出表率!
通過這次實地的社會調研,讓我從中學習了很多。也要特別的感謝我的父親,是他,教會我怎樣去分析調查問卷的數據。也是通過這次的社會調研,我從中了解到了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在讀本科生的努力方向:那就是決不能僅僅拘泥于書本的知識,更要把從書本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實際的生活當中去。
通過這次關于農村居民的法律意識現狀的調研,也讓我深刻認識到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但我堅信,通過各方的共同努力,法律之花一定會在廣大農村結出累累碩果的!
關于法律的調查報告4
一、調查背景及路徑
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十三億人中就有九億是農民,可是很久以來,農民在農村中的生存狀態研究如何,絕大多數城市人并不清楚。“中國的問題仍然主要是農村問題。中國社會的現代化的最重要任務之一就是農村社會的現代化。因此,一個真正關心中國人喜怒哀樂的人就不能不關心中國最基層社會的人的生活。”基于此,我們對家鄉周邊的六個村進行了一次關于“農村法律普及程度的調查”。我們本著面向農民,服務農民的精神,相繼開展普法宣傳等活動,以法律調查問卷、座談交流等形式開展本次調查,從中掌握里許多第一手資料。
當今社會各級政府與社會團體都紛紛開展各式各樣的農村法制建設活動,那么究竟有多大的成效呢?本報告主要是了解農村的法律知識普及程度,設計的問題相對比較簡單,通過一些簡單的法律常識,分析近幾年農村法制發展的狀況,從而提出合理的建議。
二、調查方法及對象
本次調查以調查問卷為主,座談調查為輔。
問卷調查,是我們了解基層法律服務現狀的另一重要手段。有專家認為,在中國的調查,必須正視被調查者文化素質不高,缺乏社會調查常識的現實,盡是少用書面調查方式。[3]。然而我們認為,這是對基層群眾的固有偏見。事實上,我們所接觸到的農民大多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也接觸過許多外部信息,對我們并沒有表現出敬而遠之的態度。
我們對訪談對象的選取分為三個部分。一是農民群眾,包括接受過法律服務和未接受過法律服務兩類。這種分類十分必要,一方面前者對基層法律服務有著最直接的感受,他們的看法和意見直接反映了基層法律服務的現狀。另一方面后者在農村占絕大多數,更具代表性。這對我們了解農村法律服務的真實面貌同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必須指出的是,未接受法律服務并不意味著他們沒有遇到法律糾紛,是何種原因使他們與法律服務擦肩而過?追尋其中的原因,顯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第二部分訪談對象是村干部。主要是了解法律服務所之現狀,以及在滿足農村法律需求方面所發揮的作用。與對農民的`訪談不同的是,這部分訪談大多不是以正式方式進行的,往往是在閑聊甚至是吃飯時獲得我們想要的信息。這些信息同樣具有相當的可信度。第三部分則是外出務工者,他們現在已經成為備受社會關注的群體,農民工同樣需要接受法律方面的知識,這樣才能夠在他鄉保證自己的護法權益不受侵犯。近年拖欠農民工工資,欺騙農民工等不法行為屢屢發生。為什么這樣的時間屢禁不止,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農民工不懂法,不知道用法律來維護自己。
三、調查結果
此次調查前三題為自由式問答,無對錯之分。后十七道題為基礎的法律常識,包括繼承法、婚姻法、土地法等于農民息息相關的基本法律。
關于法律的調查報告5
調查對象:村民、村干部及個體經商戶
調查目的:了解農村普法現狀,找出解決辦法。
調查方法:問卷調查、現場訪談
調查地點:侯寨鄉所轄四個行政村
調查時間:20xx年10月11日-11月20日
前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全社會范圍內開展了普及法律常識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與過去相比,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群眾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識,對如何依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等有關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開始有了依法辦事、依法治理的覺悟,人們的法制觀念初步形成。但是,這些成績與現代法治國家的要求仍有相當的差距,公民的法律意識仍然處在較低水平。特別是是當前本土的農民法律意識,亟待認真分析和總結。
調研中發現問題及解決辦法:當代中國,仍然是一個有著9億農民的比較典型的農業國家,塑造當代中國農民的現代法律意識,推進其現代化進程,是社會主義事業,特別是實現依法治國的一項基礎性工程。
關于權利意識的調查:
公民意識說到底是一種權利意識──政治權利意識。
問卷中設計了三個問題,以人身權為視角考察了村民們對自身權利的認知程度,回答情況見表1:
第一個問題要求較高,它考察村民們是否意識到了“法無明文規定即可為”。完全意識到這一點的人數為約40%,對這一點比較模糊的也有約40%,有20%村民的理解與這條現代法治基本原則的內容恰好相反。看來村民權利意識不段提高的同時,還留有“義務法”傳統的烙印。
第二個問題中,只有1%的村民選擇了“聽父母的”,這表明幾乎所有人已經意識到當事人擁有婚姻自主權,父母再也不能包辦子女的婚姻了。但66%的“看誰有道理”的答案也告訴我們:人情──這個傳統社會遺留的倫理因素在相當大的'范圍內還影響著人們的思維方式。第三個問題表明絕大部分村民贊同“男女是平等的”。但約16%“各家情況不一樣”的答案又一次提醒我們“人情”這個因素的重要。雖然“人情”不必然與“國法”相沖突,但不能排除沖突的可能性,好在我們的調查中沒有發現種情況。
在遇到糾紛或麻煩時,農民們首先想到的解決方式一般不會用法律來解決,法律方式往往是他們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招。他們經常選擇的解決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內或是村內有威望的人調解。如果糾紛再大一些,就會去找村干部解決。在遇到糾紛時選擇通過民間調解方式和通過行政方式解決的農民遠遠多于選擇通過法律來解決的。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來維護自身的權利不受侵害在農民的意識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領域。總之,不到萬不得已,農民們一般不會直接選擇通過法律方式來解決糾紛。相較法律而言,它們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過人與人之間的協調可以解決的事情就沒有必要去通過法律解決。而且他們相不相信法律還另當別論。
當權利與權利發生沖突時,農民們會毫不猶豫的保衛自己的權利。那么,當權利與權力發生沖突時呢?我們的問卷中還有這樣的問題,表2是村民們給出的回答:上面的分析告訴我們農民的政治權利意識總體較底,存在著不容忽視的問題。那么,農民的權利意識的其他方面的狀況又如何呢?
關于訴訟意識的調查:“沒有救濟便沒有權利。”在現代社會,訴訟是救濟權利、解決糾紛的最正規途徑。而在傳統社會,人們習慣于一種“無訟”的社會生活,把到司法機構打官司的人視為“敗類”,而把司法機構視為破壞既定和諧的不祥之物,是“一個包庇作惡的機構”。可見,人們對訴訟的認知度、評價度、參與度是反映其法律意識的重要方面。我們的問卷中有這樣的問題,表3是回答情況:
從表中可以看出,侯寨鄉的農民,已經不認為打官司是不光彩的事了,有90%的人認為這是“正常的”和“值得鼓勵的”。同時,70%以上的人認為“打贏官司主要靠自己請求合理合法”,這表明了他們對通過訴訟途徑維護自身權利的信任。二三兩個問題表明在知識層面上,大多數村民對通過訴訟可以解決問題的范圍以及刑事案件不能私了是比較了解的。但只有48.1%的人認為親友之間借錢需要寫欠條,這表明村民們保留證據的意識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絕大多數糾紛在非訟程序中得以解決的事實也是侯寨鄉農民對訴訟參與度不高的原因。一般民事糾紛在訴訟開始之前,要經歷基層調解(村調解主任或村長的調解)、鎮調解(法律服務所或綜合治理、調解委員會領導小組的'調解)、法院庭外調解三個調解過程。越溪鎮法律服務所的老張不無自豪的告訴我們:去年他處理糾紛26起,只有3起最后鬧上了法庭。看來,幾千年傳統文化烙印在中國人心靈深處的“息訟”觀念,就連這位有著法律大專文憑的法律工作者也不能從骨子里徹底拋棄。
總結:
目前,農村接受法律知識的渠道還較單一,法律知識面還較窄,主動學習法律知識的人還較少,而其中中年人居多,而年輕人、老年人占較低的比例,農村普法的形式還停留在集市上的宣傳單。上述情況表明,要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必須多管齊下,既要政府主動安排,還要民間的積極組織,既要農民主動去學,還要以案說法,通過多種形式使農民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到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用法律知識武裝大腦,既要使農民養成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又要使其形成人人遵守法律的公共意識。因此,我們不僅要大力實施普法下村,還要使其成為一項制度加以落實。
農民法律知識的欠缺是導致農民法律意識水平低下的首要原因。正是由于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所以農民們才會對法律有很多的不解與迷惑。也導致了他們不信法、不用法。如此一來,便形成了很嚴重的惡性循環:由于不懂法而不用法,越不用法則更加導致了農民不去學法,不去了解法。農民對于法律知識了解的有限性,即使有所了解也只是停留在很膚淺的層面上,甚至根本了解的就是錯誤的信息。要在農村全面實行法治,必須將現代法律意識的培養、法治精神之建立,作為農村法治工作的重要環節。
關于法律的調查報告6
一、調查背景
大學生是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主力軍,他們有著敏捷的思維,善于獨立思考和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注重個人的現實利益,對自己的素質要求較高。但由于某些社會風氣、社會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不足,致使其對法律沒有足夠的信任,因此沒有確立對法律的權威。其次,大學生法律意識不成熟。從年齡上講,大學生是一個跨越青年和成年的群體,尚未形成成熟、科學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其法律意識帶有明顯的不成熟性。社會環境以及大學生自身素質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個別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行為等與社會要求存在一定偏差。另外,當今大學生法律意識淺薄,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被他人侵犯的合法權益。當前大學生在違法犯罪面前,沒有足夠的膽識和法律意識,缺乏正義感。與此同時,由于長期受“應試教育”的影響,大學生所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識,大多僅限于課堂上老師的教導,而不主動學習法律法規。
有研究表明,改革開放以來,大學生違法犯罪現象明顯增多,占社會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續上升。中國犯罪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康樹華曾主持過一項調查,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個社會刑事犯罪中約占33%,其中大學生犯罪約占1%;xx期間,青少年犯罪開始增多,占到了整個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學生犯罪占2.5%;而近幾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會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學生犯罪約為17%,而且犯罪類型向智能化、多樣化發展,同社會犯罪比,其涉罪范圍、性質及危害沒有質的區別。數據顯示:“象牙塔”并不平靜,大學生們的法律素養包括法律意識狀況令人憂慮。
總之,當前由于受到多種因素的干擾,在大學生的頭腦中法律的權威還沒有完全徹底的建立起來。但是,眾所都知,法律是維持社會秩序的基本,也是維護正當利益的利器,只有充分了解法律、運用法律,才能更好的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而擁有良好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是運用法律的前提。因此,我們進行了以大學生法律意識為主題的問卷調查,希望對大學生這一特殊群體法律意識現狀進行了解和分析,增強我們大學生的法律意識。
二、調查目的及意義:
1、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進行客觀、準確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教育,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的基礎。
從年齡上講,大學生是一個橫跨青年和成年的群體,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學的人生觀和
世界觀,其法律意識帶有明顯的易變性和不成熟性。加之歷史原因、外部環境以及大學生自身素質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個別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行為與社會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準確地了解和掌握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和法律需求,對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針對性,切實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大學生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2、培養和提高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長遠方針,
是國家法制建設的百年大計,是促進培養現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1997年,在中共十五大報告中明確提出依法治國是我國治國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我們的目標,而社會主義法制的出發點和歸宿在于公民法律意識,它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決定法律本身的命運。大學生群體是社會主義建設的主力后備軍。這個群體的法律意識強弱,直接影響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現。了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及存在的問題,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
三、調查方式:
20xx年10月1日至12月1號,我們通過發送問卷進行網絡調查和在校調查,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共征集問卷97份。人工進行調查結果分析,從而得出調查結論。
四、調查對象:
當代大學生
五、調查問卷
結果及分析通過問卷調查,對大學生法律意識有了基本了解,共100人,調查情況如下:
1、你在哪里長大 ( )
A 城市 B 農村
2、對于盜版問題 ( )
A 很反感 B 無所謂,便宜就好 C 根據質量而定 D 向有關部門舉報
3、在路上看到有人偷東西時,你的做法( )
A 明哲保身,視而不見 B 悄悄的提醒被偷的人 C 報警 D 大聲呼叫并訓斥小偷 E 說不清
4、甲、乙兩人是親密無間的朋友,因買房需要,甲向乙借款二萬元,五年內歸還,您認為甲應當寫借條給乙嗎?( )
A、不用寫 B、應當寫 C、寫不寫都無所謂 D、說不清
5、你知道《勞動法》里規定的試用期最長時限是( )
A、三個月 B、六個月 C、一年
6、你對闖紅燈的看法( )
A 不闖,違反交通規則 B大家都闖,我也闖 C 看情況
7、你認為你目前法律學習中的主要問題是( )
A、懂得法律知識但不會實際運用 B、缺乏法律知識 C、能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并解決現實問題
8、你是否關注國家的立法活動或是法律報告? ( )
A、經常 B、偶爾 C、從不
9、學校或相關部門組織法制宣傳活動或講座時,你覺得( ) A、能學到東西 B 太形式沒意義 C不愿去,浪費時間 D 沒參加過
10、當你和你的家人權益受到侵害時,你首先( )
A拿起法律的武器 B訴諸武力 C通過關系解決 D根本沒有在意過 E 感覺委屈但也無能為力
11、你認為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的用處 ( )
A 非常有用 B 一般 C 基本沒用 D、法律不如權力有用
關于法律的調查報告7
第一章調查的主要說明
1.1調查項目背景
調查當前中國農民法律意識的一般情況及其特征,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必要性及其方法,最后就農民相對落后的法律意識與當前法律的沖突等提出一些建議。農民法律意識狀況任何是衡量農村法制建設的重要標志。本次調查報告以河源地區農民為調查對象。通過調查,分析該地區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以利于提出了推進農村法制化進程的思路,為解決“三農”問題構建良好的法律環境。
1.2調查目的
在遇到糾紛或麻煩時,農民們首先想到的解決方式一般不會用法律來解決,法律方式往往是他們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招。他們經常選擇的解決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內或是村內有威望的人調解。如果糾紛再大一些,就會去找村干部解決。在遇到糾紛時選擇通過民間調解方式和通過行政方式解決的農民遠遠多于選擇通過法律來解決的。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來維護自身的權利不受侵害在農民的意識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領域。總之,不到萬不得已,農民們一般不會直接選擇通過法律方式來解決糾紛。相較法律而言,它們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過人與人之間的協調可以解決的事情就沒有必要去通過法律解決。而且他們相不相信法律還另當別論。
全社會要樹立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圍。按照著名法學家蘇力的觀點,信仰法律并不是一個只要下決心信仰就能信仰的,而是體現為一個過程,或者說是在一系列社會活動、經驗、感受之中而達到的“皈依”。我們不能僅僅靠論辯、靠灌輸“法律必須信仰”,“對法律應多些尊重、多些崇拜”,而使人們信仰法律,而必須以實際的法律運作使他們感受到“還是信仰法律好”,感受到法律值得尊重和崇拜。具體到農民的法律意識,決不是靠法律的嚴酷與冷峻,也不是靠外力的強迫、壓制與威脅。它們只能使村民產生敬畏感,關鍵是我們的農村、農業立法要體現農民的情感,維護農民的利益。“法律只要不以民情為基礎,就總要處于不穩定的狀態。”
要使普法下村成為一項制度予以貫徹執行。目前,農村接受法律知識的渠道還較單一,法律知識面還較窄,主動學習法律知識的人還較少,而其中中年人居多,而年輕人、老年人占較低的比例,農村普法的形式還停留在集市上的宣傳單。上述情況表明,要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必須多管齊下,既要政府主動安排,還要民間的積極組織,既要農民主動去學,還要以案說法,通過多種形式使農民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到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用法律知識武裝大腦,既要使農民養成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又要使其形成人人遵守法律的公共意識。因此,我們不僅要大力實施普法下村,還要使其成為一項制度加以落實。
1.3調查范圍與方法
(一)抽樣范圍
本次調查針對本區農村各年齡人口,被調查的對象主要為我身邊的朋友,家庭,同事,村民等進行調查。
(二)抽樣方式調查方法農民法律意識問卷調查采取了簡單隨機抽樣方式。
農民法律意識問卷采取了留置問卷、個別訪談的調查方式。
調查表(見第14頁)
第二章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
2.1引言
農民法律意識是指農民對法律的思想、觀點、知識、心理的總稱。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況體現為農民學習、理解、掌握和遵守的心理狀態和行動。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法制化進程的加強,廣大農民對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認識愈來愈明確,整體法律意識普遍提高。但我們也應該看到,盡管法制建設在農村中收到許多成效,但這與依法治國和徹底解決“三農”問題的要求還有較大距離,特別是在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問題還相當嚴重。據媒體先后報道:在河源市某村的村委會換屆中,有的村民以10元的單價出賣自己的選票;在白水縣有個別果農因討不回果款而自尋短見;在龍川縣有兩位農村婦女撿到一萬二千元現金,因分配不公而跑到鄉派出所要求明斷的。凡此種種事實,都暴露了農民在法律意識上的欠缺,這已成為制約農村法制化建設和經濟發展的瓶頸,是影響黨和國家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難題之一。
2.2農民法律意識現狀及分析
農民的法律意識問題一直是法律界和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的熱點之一。為了切實了解當前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態,研究農村法制化進程中的難題,我于20xx年1月對河源地區進行了農民法律意識專項調查。調查問卷以法律常識為主,設置了16個基本問題,主要調查農民對法律性質,法律維權的途徑,以及對一些基本法律現象的看法。本次調查有以下特點:
1.調查問卷的題目設計簡單明了,符合農民的實際。
2.參加調查時走街串巷,深入田間地頭,深入農民家中,獲得的資料信息可靠,聽到了農民朋友真實的訴說和心聲。
3.參加調查的學生走遍了5個縣市,深入到50多個村莊,接觸了200多位農民,調查的覆蓋面較廣。
4.調查的策劃和安排始終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整個調查過程有始有終,成效顯著,調查結論對當前解決“三農”問題有一定的參考作用。
本次調查共發出問卷200份,收回有效問卷195份。通過統計分析,我們認為當前農民法律意識的基本現狀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廣大農民對法律的需要非常強烈,急需學會用法律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每一種社會現象產生都和社會的需要分不開的,法律作為一種社會現象也不例外,其產生以后也是為一定社會生活服務的,評價一個法律部門的實際價值關鍵在于它是否為社會所需要。調查農民法律意識現狀必須了解農民對法律需要的程度,為了此問題的調查,我們設置了兩個調查內容:
調查內容一:你認為日常生活是否需要法律?統計結果:近60%的人認為很需要,22.5%的人認為需要,還有13%的人認為不需要,約4.5%的人認為無所謂。
調查內容二:你認為農民最需要了解什么法律?統計結果:12%的農民認為需要民法,5%的人認為需要合同法,約6%的人認為需要刑法,約13%的人則選婚姻法,近70%的人認為都需要。
從調查結果可以看出,隨著市場經濟的引入,廣大農民在日常生活和經濟活動中迫切需要法律知識,大多數農民已認識到法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認識到日常生活與法的關系,他們渴望了解各種法律,渴望用法律解決日常生活的各種糾紛。出現這一可喜變化的原因有:一是中央和各級政府多年來普及法律、宣傳法律的結果,使法律基本深入人心;二是農村改革使農民接觸和碰到許多復雜問題,使他們體會到必須有大家共同遵從的“游戲規則”,法律便是最重要的規則之一;三是隨著公眾媒體的普及,農民朋友的視野也不斷開闊,他們也能看到和聽到外面的世界,從這中間也感覺到法律在人們生活中的公正和權威。這種現象表明,我國農民對于法律的不再是一種茫然,不再是認為法律可有可無。
2.現實中農民對法律知之甚少,法律意識現狀令人擔憂。從以上的調查中,我們知道法律已經成為農民迫切需要,但現實中農民對法律了解的程度確實不入人意,很難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很難正確地在生產生活中運用法律來規范自己的行為,以致在實際中陷入認識的誤區和行動的困境。
調查內容三:法律的'職能是什么?統計結果:53.2%的人認為是打擊犯罪;30%的人認為是保護人民;16.8%的人認為是其它。
調查內容四:你認為現實生活中最嚴重的犯罪是什么?統計結果:62.1%回答殺人,7.6%的人回答販毒,27.5%回答是貪污、受賄,2.8%認為是其它。
調查內容五:你認為誰最應該守法?統計結果:33.6%的人回答是干部;27.6%的人選擇黨員;33.3%的人選擇公民,6.4%的人選擇大學生、軍人。
調查內容六:當你的親人犯罪后,下面哪個做法是你選擇的?統計結果:7.4%回答檢舉揭發,1.6%回答幫助其趕快離開,73.9%回答勸其自首,7.1%回答任其自然。
調查內容七:你認為男女雙方舉行結婚儀式之后是否是合法的夫妻?統計結果:43.2%回答是,56.8%回答不是。
從調查結果看,農民對法律的職能認識還不到位,有相當一部分簡單認為法律就是打擊犯罪,這只看到了法律懲罰性的一面,而對保護人民的本質屬性還認識不清。大多數農民對于守法的主體認識模糊。在調查中,一些農民朋友講:“領導干部手中有權有勢,應該帶頭守法,”這話有一定的道理,但并完全正確,因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守法應該平等,不存在誰先誰后的問題。對于最嚴重犯罪的回答,雖然有62.1%的人回答的殺人,但是,他們判斷的標準只是靠道德和人之常情,而不是現行的法律,他們也沒有認識到販毒,貪污、受賄給社會和人們帶來的更大的危害。至于親人犯罪該采取什么辦法和合法夫妻是否要結婚證的問題,農民存在的糊涂觀念和錯誤做法主要還是受落后愚昧觀念的影響。
農民法律意識淡薄有其自身的原因,但也和政府沒有深入地宣傳、推行法律有很大的關系。從19xx年以來,國家已經開展了4個普法的5年計劃,其成果是顯著的,但是對于農民來說,只是粗略了解了法律的作用和與切身利益相關的一些法律條款,但對于法律到底是什么,法律的具體內容如何他們并不了解。在最基本的婚姻問題上,他們知道有婚姻法,但并不知其具體內容,甚至有些連最基本的結婚年齡的規定也不知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只要舉行了傳統的結婚儀式,就是合法夫妻。對于法律認識的誤差,導致在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他們很難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三.大多數農民對法、權關系認識有所偏差,法制觀念淡薄。中國兩千年的封建人治社會,使得“權力至上”的觀念在中國農村社會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農村社會過去主要是靠權力(如長老權力、政府權力)來統治管理的,因而,法律對農村的較大介入,首先便要碰到權力的挑戰,要了解農民對法律的評價,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農民對法律與權力二者的態度。
調查內容八:你認為權利與法律的關系如何?統計結果:約44.7%的人認為法大于權,21%的人認為權大于法,約32.3%的人認為權法并重,1%的人認為互不干涉。
從調查結果來看,有部分農民對于權與法的關系有了正確的認識,但仍然有相當一部分人不能認識到權力是法律賦予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活動。正確處理好權與法的關系問題是我國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方面。依法治國要求法律至上,但是,長期以來,由于人治思想和傳統觀念的影響,在廣大農民思想觀念中,權大于法的思想難以根除。這些問題不僅發生在一般的農民身上,更嚴重的是我們一些國家基層工作人員和村民自治委員會成員,根本不能依法行使權力,往往是以政代法、以權代法、以言代法。曾經發生過這么一件事,一個村的治保主任在處理一起民事糾紛時,當事人之一提出了相關法律依據,此治保主任竟聲稱:“什么是法,我就是法。”從這一實例足以可見,在民眾內心深處,法律遠遠不如權力在他們意識觀念中的地位。四.農民法律上的權利認識模糊,權利和義務意識較差。法律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調整人們之間的社會關系,可以說,法律就是以為主體設定權利和義務為目的,從對于權利與義務的認識狀況,以及對于權利和義務的態度上,可以看出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況。
調查內容九:你認為法律與權利的關系任何?統計結果:34.6%回答保障權利,32.7%回答限制權利,8.9%回答沒有關系,23.8%回答不知道。
調查內容十:你認為揀了別人錢包要報酬做法如何?統計結果:83.4%的受調查認為不合理,13.2的認為合理不合法,沒有人認為是合理的。
調查內容十一:社會生活中以下什么事最重要?統計結果:68%回答孝敬父母,27.1%回答撫養子女,4.9%回答其他,沒有人認為尊重權利和自由。
從調查結果看,農民對法律和權利的關系認識較為模糊,有相當一部分人沒有把法律看作人們行使權利的保障,有的甚至錯誤地認為法律是對人權利的一種限制和剝奪。在實際生活中,他們還習慣于運用傳統的道德標準來判斷自己的行為正確與否。盡管他們對贍養老人,撫養子女,種田納稅都有一定的認識,但還沒有上升到法律意義上,只是停留在一般的道德要求上。
比如,在以往的村民自治選舉中,有部分農民并不能認識到選舉是自己的一項合法權利,不能很好正確地行使自己的選舉權利,使選舉過程往往受宗族和血緣、邦族或者黑惡勢力等因素的影響,導致選舉結果并不能達到真正實現村民自治的目的。不僅對于民主權利如此,對于其他的權利他們也不能正確的認識和行使。對于揀了別人錢包要報酬做法,他們有83.4%認為不合法,13.2%的認為合理不合法,沒有人認為是合理的。顯而易見,他們對于這一問題評判的標準完全是道德操縱下,并沒有人問及法律對它作出了什么樣的規定,自然不能依據法律規范此行為了。對于權利的認識尚且如此,在義務的認識上農民更加模糊。比如,在農民減負問題一直是我國目前農村問題的一個重點。但是,從我國法律的規定中來看,農民合法的負擔并不是很多,但是,通過層層增加,到了具體的交費人身上就顯得難以承受,面對難以承受的費用,很少有農民對其收費的合理性提出質疑,只是在自己難以承受的時候請求能否緩交,他們并不了解法律對自己納稅義務作了那些規定。他們履行義務的標準日常生活中是道德,國家義務上是行政命令,不能對法律義務產生一個正確的認識,這樣就導致他們難以正確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維權意識淡漠,法律還沒有完全成為解決糾紛途徑的有效途徑。權利意識的模糊必將影響自身合法權益的維護能力減弱,致使有時遇到糾紛時并不能及時的運用法律途徑解決爭端,化解矛盾,保護自己。
調查內容十二:當別人侵犯你的權利,你選擇什么方式保護自己?統計結果:31.6%回答起訴,6.3%回答報復,34.5%私下和解,26.3%公家調解,1.3%回答其他。
調查內容十三:你認為被別人告上法庭如何?統計結果:42.2%回答丟人,31.8%回答正常,18.6%回答無所謂,5.4%回答其他。
調查內容十四:你對私了有什么看法?統計結果:11.7%的農民認為合理,約11.2%的人認為不傷和氣,約27.5%的人認為難公平,約27.3%的人認為不影響名聲。
從調查結果看,農民盡管對法律的作用有一定的認識,但真的在生活中出現了矛盾和糾紛,又不愿意到法院去打官司,有的寧愿去選擇“私了”來解決問題。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傳統思想的影響。長期以來在農民心里形成一種“上法庭太丟人”的落后思想,總認為好人就不打官司;另外中國傳統文化的“吃虧”思想和“和為貴”思想還有一定市場,錯誤地認為寧可自己權益受點損失,也不愿傷害相互的和氣,求得相安無事。二是訴訟成本過高,農民難以承擔。訴訟成本不僅包括相關的訴訟費用,還包括時間上的耗費。從我國目前的訴訟制度來看,民事案件一般在6個月內結案,對于一些簡單的民事糾紛,當事人不愿意耗費過多是時間。加上社會上的不正風氣,使農民害怕打官司。在調查中有的農民說:“公檢法大蓋帽,吃了原告吃被告。”“打官司難”的問題使農民不愿意或者不敢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當權益受到侵害時,有的選擇沉默,有的選擇私了,有的甚至選擇報復,做了對社會、對家人、對自己不可挽回的損失。
3.農民獲得法律知識途徑少是農民法律意識淡薄的主要原因。
調查內容十五:“對于報紙上公布的法律,你讀過嗎?”統計結果:64.2%的調查對象回答沒有讀過,還有11.4%的回答從來不讀,只有23%的回答有些讀過。
調查內容十六:你了解法律的途徑是那種?統計結果:55.3%回答電視,18%回答報紙,12.4%回答政府執法,6.6%回答法院判決,7.3%回答其他。
法律制定的目的就是服務于社會生活,那么,要讓法律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一個重要的環節就是讓民眾
2.3農民法律意識相對滯后的原因及提高對策
2.3.1農民法律意識相對滯后的原因
一、主觀原因:
1、農民群眾本身文化素質相對偏低,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村民對于法律知識的接受水平。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更多的農村村民特別是農村青壯年涌入城市,而留守家中更多的是老人、婦女和小孩。而這樣的一部分人往往文化水平低、接受能力差,更甚者不識字的占據了絕大多數,他們不懂法律并且法律意識相當薄弱,所以這樣的農村村民較少參與普法活動。正是由于他們法律知識水平和法律意識都比較低,對法律缺乏信任感,從而不會應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
2、鎮、村雖然都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機構,但法制宣傳作為一種“軟指標”做與不做在短時期也沒有明顯的效果。在一些村干部中,他們本身的法律知識就相當的薄弱,更別說讓其帶頭學法了。所以少數地方的農村法制宣傳教育還僅僅停留在表面的應付檢查上。
二、客觀原因:
1、封建文化思想在農民百姓腦中已根深蒂固。
由于傳統觀念的影響,在廣大農民思想觀念中,權大于法的思想難以根除。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農民對國家法律看到更多的是其強制性的一面,認為法律的主要職能是鎮壓,而相對忽略了法律同時還具有權利保護的一面。長期以來,就形成了政府的權利大于法律的思想認識。這種法律制度與封建文化思想之間的鴻溝,阻礙了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
2、法制宣傳隊伍力量薄弱
目前農村的普法工作主要依靠鄉(鎮)司法所進行。全國農村人口占據全國總人口的80%,如此龐大人口的法制宣傳任務,僅僅讓司法助理人員擔負,普法職能存在嚴重不足。以筆者所在縣司法局為例,全縣設立司法所共24個,共有專兼職司法助理員100人,他們不僅要完成司法行政的事務性工作,同時也是法制宣傳的主力軍,而該縣為農業大縣,總人口達93萬余人,力量明顯不足。所以基層普法工作人員往往身兼數職。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法律維權意識的薄弱現象,影響農民百姓對法律的深入了解。
3、普法宣傳的形式單一,內容缺乏針對性。
首先,農村普法的方法比較單一,大多時候還是采取橫幅、標語、黑板報、宣傳櫥窗、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通過掛橫幅、貼標語進行宣傳,往往造成農民只知法律名稱而不知其內容。至于分發的宣傳資料,雖然內容詳細,但是受不同程度的文化影響他們不一定能夠理解。其次,內容缺乏針對性表現在,沒有對不同地區的農民百姓所需的法律知識進行認真的分類。比如,在工業發達的鄉鎮著重宣傳《企業法》、《勞動合同法》等;在涉及征地拆遷的地方著重宣傳《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等;在當地法律相對薄弱的地方宣傳《刑法》、《民法》、《選舉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婚姻法》、《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等關于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法律法規。這樣一來才能調動農村村民的學習積極性,覺得學有所用。
2.3.2對策研究
1、提高農民文化素質,增強農民法律知識接受水平。
如前所述,文化素質低下是影響農民法律意識提高的重要因素。提高廣大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是增強農民法律意識的重要途徑。首先應該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而對于農村教育的投入,首當其沖站在最前面的應該是政府部門的支持。只有當一個地方農村的教育得到了長足的發展,才可能從根本上增強農民法律知識的接受水平。
2、建立健全領導機制,推動農民法制宣傳工作制度化。
首先,搭建以基層司法所為主體,鄉鎮相關職能部本齊抓共管的第一層普法平臺。實現對轄區內農村村民的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協調,形成政府指導、基層司法所協調、各相關職能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的農民法制宣傳新格局;其次,搭建村(居)兩委干部為第二層普法平臺,嚴格實行村(居)兩委干部培訓制度,以發揮基層村(居)干部的組織帶動作用,不斷增強農村基層組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服務農民群眾的能力。“五五”普法期間,要爭取努力實現在每個行政村“兩委”干部中培養一名熟悉法律知識的兼職法制干部。再次,搭建當地優秀普法人員為第三層普法平臺,以其最能接近農村村民這一顯著特點,及時發現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以適應工作的新形式。逐步形成和完善層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
2.3.3探討符合農村和農民特點的普法形式
1、農村村民文化知識水平低下,特別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青壯年農民向城市的大量擁進,留守家中的老人、小孩、婦女對事物特別是對于法律的接受更是受到很大的限制。由此,對于這樣一批特殊的人群對于普法的形式應該有其特殊的要求。我們要充分認識枯燥的法律教條對他們來說沒有一點興趣,他們更容易接受的是生動、直觀的案例,特別是就發生在自己身邊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分析他們會更加的感興趣,從而調動其學習的積極性。
2、打破以前普法宣傳的單一形式,有針對性進行法制宣傳
在以往的法制宣傳中多采取橫幅、標語、黑板報、宣傳櫥窗、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這樣的宣傳方式一是不夠形象生動,無法引起村民的興趣;二是受文化素質的影響不一定能夠看懂。首先,我們是否可以通過如快板說唱這樣一種幾千年文化傳承下的古老方式,生動明了的展現,相信農村村民中特別是老人更容易接受;又或者將法制宣傳以畫圖的形式,制作成年歷,這樣的宣傳資料特別具有適用性的同時也達到宣傳的目的;再者,將法制宣傳的內容以小品、歌舞的形式展現,顯得更加的直觀、生動。
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在本世紀的頭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要實現這個目標,就必須切實解決好“三農”問題。而農民法律素質的提高它不僅是衡量農民素質的一個重要依據,也是衡量農民是否拿起法律武器維權保障自己權益,從而實現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依據。所以,必須從提高農民法律意識入手,把農民法律意識教育作為一個中心工作來抓,切實加強農村經濟發展,才能真正實現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
結論
通過上述河源地區農民法律知識、法律評價和法律要求的分析,我認為,較之以前,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逐漸開放,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況有較大提高或增進的一面,農民對法律、法制的認識在不斷發展、深化,愈益趨于理解,認可和接受。但是也不宜作過高的估價,其種種不足是有目共睹。農民法律意識離人們的期望與社會發展的要求還相差甚遠,法律在農民心中還未獲應有的地位,未能在農民的生活中獲得現實的生命力,要實現依法治國的宏偉藍圖,我們必須從農民法律意識這個最根本的問題著手,作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努力提高廣大農民的文化教育水平,使他們能夠在較高的水平上認識到法制建設在保證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中的巨大作用;二是幫助農民通過各種渠道學習法律,掌握法律,使他們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并敢于同違法犯罪作斗爭;三是切實實行村民自治,使農民真正以主人翁的姿態參與村級民主建設,以他們的實際行動推進基層民主化進程;四是各級政府部門要依法行政,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切實保障農民的合法利益,使農民在實踐中體驗法律的公正和權威;五是要加大懲治腐敗的力度,特別是加強對公、檢、法、司部門的整頓和規范,使他們切實樹立“執法公正”、“執政為民”、“情系于民”的思想和作風,讓農民真正把法律作為為自己的靠山。同時我們必須有效發揮電視、報紙等媒體的作用,用各種喜聞樂見的形式,吸引農民把法律學習法律,掌握法律,學會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農問題是我國目前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農村、農業、農民的發展問題直接關系著國家的整體發展,農民素質的提高關系著整個民族素質的發展。法律素質是農民素質的一個重要方面,它不僅是衡量農民素質的一個重要依據,也是衡量國家法制建設的成就的重要依據。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民人口占總人口的80%以上,要提高國民整體的法律素質,必須從提高農民法律意識入手,把農民法律意識教育作為法制建設的一個中心工作來抓,才能真正實現依法治國的宏偉藍圖。
關于法律的調查報告8
調查主體
1相關社會背景和主要目的
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十分嚴峻。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普遍不高。當前我國大學生大都重視專業課,而對法律基礎課不予以重視。同時大學生法律觀點偏差,法制觀念淡薄。很多大學生在他們的權利受到侵害時會選擇沉默,而不是去爭取他們的利益。這就會使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會越來越淡,導致高等院校呈現出逐年上升的違法犯罪現象。
大學生正處于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形成和發展的重要時期。這一時期,大學生亟需在學校的正確教育和引導下,不斷學習,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加強大學生的道德修養和法律素養,是社會主義高等教育方針的基本要求,是歷史發展的必然需求,也是大學生自身成才的迫切需要。
2調查對象的選擇與簡要情況
此次調查選擇的是天津理工大學在校及剛剛畢業的學生。
3調查方法與過程
此次調查采用的是問卷調查的方法,在校內展開不記名調查,共征集問卷139份。
4調查內容
分析和認識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是培養和塑造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前提和基礎,對于實現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為進一步增強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促進大學生學法,知法,懂法,用法,特進行本次問卷調查活動,本次調查采用不記名方式。
調查結果及分析
你的性別
A男45.61% B女54.39%你的你所在年級
A大一23.68% B大二65.79% C大三4.39% D大四6.14%
本次調查覆蓋面比較廣,男女比例較為平均
你對法律方面的問題
A很重視40.29% B一般關心56.12% C無所謂3.6%你為我們大學生的總體法律意識情況如何
A很強13.67% B一般62.59% C較弱17.88% D很弱5.87%作為一名大學生,在日常生活中你覺得法律與你的聯系程度怎樣A很緊密41.77% B一般50.21% C幾乎沒有8.02%
被調查去的大學生平時對于法律方面,報以為所謂態度的是少數,但是重視程度明顯不足,多數同學都只報以一般關心,并且同時認為總體法律意識也只是一般。重視程度不夠,總體意識不強,這就是當代大學生對于法律意識最重要的問題。
大多數同學的法律知識來源于課本與電視,課本上知識過于局限,過于書面化,沒有與實際生活很好的聯系。而電視上的,雖然有很強的靈活性,但是專業性不夠,甚至有可能還有錯誤,對接收知識的時間和空間有著很大的限制。
5對于結果的評價分析
由于大學生法律意識是一個多要素、多層次的復雜系統,要精確全面地概括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的現狀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結合調查結果,對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所存在的問題作一個粗淺的`概括:
根據調查數據來看,大學生都或多或少地知道法律的基本常識,并不是完全的法盲,每個學子從小到大受傳統的倫理道德的教育,對法律基本知識早已耳濡目染,盡管受到一些負面因素的影響,但是我院大學生整體的法律素質還可以的,這里所說的只是基本常識,而不是深沉的理論,當今我院大學生也沒有必要對法律學習得面面俱到。
知法并不代表能運用法律,它們是兩碼事,運用主要是以知道為基礎,由于當今大學生接觸社會的機會少,社會經驗不足,再加上大學生自身的特點,如行動容易沖動,易受別人的煽動,追求時尚和個性,好面子,在處理具體一件事情上到底很少正確使用法律,甚至做出違法的事情。
而維權更不用說了,當今大學生遇到侵犯個人權益時,大部分的學生會選擇回避,忍讓,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雖然他們具備了一定的法律知識,但他們沒有真正的把法律知識內化為法律意識,沒有真正的挖掘法的精神,法的價值,缺少公平,正義的理念,對法的信任程度低。
關于法律的調查報告9
一、調查目的:
法律意識,是人們關于法和法律的現象的思想、觀點、知識和心理的總稱,是社會法律現實的組成因素。它包括人們對法律和法律現象的本質及作用的理論觀點,對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態度,對現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評價和解釋,也包括人們對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認識、愿望和情緒等。生活中,人們通常所講的“法律觀念”、“法制觀念”與法律意識近義。社會主義法律意識,是正確守法與執法的思想保證,普法教育活動的重要目標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強公民的社會主義法律意識。
對于社區公民法律意識的現狀加以分析,將有助于從社區公民法律意識現狀出發,有針地性地搞好社區普法教育活動。
二、調查對象:xx市x社區居民
三、調查方法:通過派發問卷進行調查,發放問卷共100份,收回有效問卷100份。
四、調查結果:
此次調查的結果說明,居民的法律意識比較弱,知識也比較缺乏,從數據上看,都沒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問題,也許他們覺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煩是必然的,并不是法律問題,也有可能受家庭、社會等各種因素影響,讓他們認為權利比法律有用,在此問題中雖然有50%的居民回答是“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但事實上,他們的法律意識并不是很強,但是關乎到自己利益和前途,關乎到自己今后的發展,大家自然而然就會認為那是不合理也合法的,人都是自私的動物,誰不會為自己謀利益,誰不希望今后的路能夠更加順利,這也是人之常情。
五:調查結果分析
最大的問題是:居民的法律實用意識弱于法律權利意識,而造成這種局面產生的原因,筆者認為有以下幾點:傳統思想的根深蒂固,有些人面對問題還有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私了的'觀念。對于與自己洗洗相關的日常行為,有的人還有這武力解決的觀念,不能理性的處理問題
六、建議:通過法律進社區活動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識
1社區在居民普法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作為社區應該發揮社區的優勢,做好對居民的普法教育。社區對于居住在城市的居民非常重要,因為隨著社會職能的不斷改變,居民的生活重心逐漸以社區為中心,所以,法律進社區顯得極其重要。
2只有法律進社區,才能增強居民的法律意識
法律進社區工作,就是以社區為依托,以社區居民為服務對象開展的社區法律服務工作。一方面,要加強對“法律服務進社區”組織載體的培育和建設。可以組織律師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專業法律人士做好“法律進社區”,以及大力組織和發展社區志愿者隊伍。“社區是個家,建設靠大家”。要努力號召和動員社區內具有一定法律知識和熱愛公益事業的在職和離退休的法官、檢察官、警察、律師、公證員和大中專院校的法律專業教授、學生積極參與法律服務活動,建立一支法律服務志愿者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專長,以社區為依托,為居民提供義務法律咨詢和法律幫助。法律進社區,社區將從三類人群進行普法教育,從而提高居民的法律的意識。
(一)法律進社區對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刻不容緩
社區要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為全民普法的重點對象之一,常抓不懈;適當地組織青少年在寒暑假,開辟形式多樣的第二課堂。利用多種載體營造法制氛圍,通過組織法律學習興趣小組、組織民警講法制課、開展模擬法庭等活動進行法制教育,既可鞏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成果,又可以培養青少年的學法積極性。充分利用社區共建單位,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形成合力,共同開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創新載體,開展“小手拉大手,普法一起走”系列活動。
(二)法律進社區調動中年人參與普法的積極性
隨著社會的發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區內居民的成份和生活方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大量下崗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涌入社區,中年人又是每個家庭中的中堅力量。他們的言行直接影響著老人和孩子,雖然廣大居民的自我保護意識在各種宣傳的影響下有所增強,但法律知識仍顯薄弱,我們必須充分利用條幅、板報、及宣傳海報和法律宣傳單等進行宣傳,并將電信詐騙、網絡詐騙等各種新型犯罪手段張帖在明顯處,讓正常的上班族都能看到普法勢在必行,同時也可提醒家中的老人和孩子遠離誘惑,遠離危險。真正地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參與到普法中來。
(三)法律進社區,退休的老年人更是不可或缺的資源。
法律進社區,對于維護社會穩定,保一方平安具有重要的作用。隨著老齡化社會的來臨,大量離、退休人員又歸入社區管理,使社區管理面臨新的挑戰和巨大的壓力。同時,他們又是我們普法工作的重要資源,因為社區內存在著各種矛盾和糾紛,事關社區穩定的大局。我社區成立了老年法制宣講團,將法律進社區與人民調解工作結合起來。人民調解工作是關系到每個社區、乃至社會穩定的重要工作。因此,社區法律服務要把這項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社區法律志愿者宣講團就要在加強社區調解委員會建設、以及協助調解社區內的疑難重大矛盾糾紛等方面當好顧問和助手。
七、結語:
通過這次實踐,我覺得我學到了很多,從而對提高自身法律意識起到了幫助,希望這次的問卷調查形式能幫助到居民了解法律,從而去學習法律。
關于法律的調查報告10
一、調查時間:
20xx年7月10日至8月25日
二、調查地點:
大壩鄉沙廟村二隊
三:調查對象:
大壩鄉沙廟村經常外出打工的農民
四、調查目的:
了解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了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五、調查方式:
采用收集材料、電話、面談等方式進行調查。
前言:農民工是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大量進城務工的農民成為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農民工法律素質較低,不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針對這一問題,我在20xx年7月10日至8月25日,在大壩鄉沙廟村的農民工中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調查。這份調查涉及到該村200人,年齡涵蓋18歲至55歲之間,有效答卷143份。
通過調查了解到,外出的農民工在外主要從事建筑業、餐飲服務、批發零售、車輛修理、工廠干臨時工等行業。
(一)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
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志這些傳統媒體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占到了被調查人數的54.64%;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占到了總數的25.24%;以互聯網為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占到了總數的1.6%。
在有效解決法律問題途徑這一問題上,有66.51%的人選擇了依法解決,另外還有9.57%的人選擇了上訪,這說明大部分農民工有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利益的意識,而少部分把上訪作為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符合當前的社會實際。
在農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體條件的問題上,有84.07%的人選擇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調查者認為,當他們需要法律幫助時很方便或比較方便。
(二)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農民工分布較廣、流動性大、居住分散、難以集中,這些特性給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特別是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比較薄弱,存在不少盲點。
2、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形成制度化和規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經費保障,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受到限制,宣傳形式單一,特別是對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更好的辦法,這應該是今后法制宣傳工作的一個重點。
4、個別單位和部門領導重視程度不夠,沒有把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擺在重要位置,也沒有將其列入年度普法計劃,致使此項工作開展的力度不大。
5、工作發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單位對在農民工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識不足,目前宣傳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較大的工廠等農民工較集中的企業,分散的個體商業、服務業、私營企業的法制宣傳工作比較薄弱。
(三)當前亟需法律幫助的農民工群體及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的問題
調查中,62.44%的被調查者認為建筑工地農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幫助,在外經商人員占23.08%,這說明建筑工地農民工人員集中,有共性問題,最需要得到法律幫助。
在農民工最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上,有43.72%的人認為是拖欠工資問題,另有24.02%及21.26%的人認為是勞動時間過長和用工單位待遇過低。
(四)相應的解決措施
1、建立健全領導機制,推動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建議建立各職能部門組成農民工法制宣傳領導小組,形成例會制度,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把握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以引導農民工法制教育適應形勢的變化和發展。共同推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2、將傳教育與法治實踐活動相結合,發揮媒體作用。一是普法部門要聯合相關單位定期開展“送法進企業”、“送法進鄉村”等活動,適時組織普法講師團巡回演講;二是整合社會資源,發揮法律專業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勵法律工作者在承接農民工法律服務時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倡導律師事務所自主為農民工舉辦各類法制講座;三是充分發揮調解組織及法律援助機構的作用,將人民調解與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相結合,及時調處農民工因工傷、勞資、人身傷害等引發的各類矛盾,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四是組織農民工參與法律知識競賽、征文比賽、法制文藝匯演等活動;五是及時總結推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典型經驗,表彰先進,帶動后進,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農民工之中扎實、有成效地開展。
3、抓好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企業主是企業發展、運營的決策者,抓好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樹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關鍵。因此要重點加強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使他們理解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意義,努力掌握憲法、基本法律以及規范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觀念,達到依法治企,誠信經營,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和市場經濟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內容上,要選擇一些實用并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金融、稅收、勞動社保等相關的法律;加強對企業主的法制宣傳工作,積極引導企業主遵紀守法、依法決策、依法經營。
4、進一步抓好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聘用誰負責”的原則,將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融入社會治安、勞動用工、計劃生育、衛生管理于一體的管理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相關的部門和相應的用工單位中。在教育內容上,選擇與其工作生活相關,以及維護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訴訟法基本知識;勞動部門在用工單位招聘人員時要把好就業前的培訓關,在崗前培訓時組織學習《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用工單位也要將法律學習融入各項業務培訓活動中,如經營培訓、管理培訓、市場培訓、使農民工在接受業務培訓過程中接受法律知識,使農民工掌握與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知曉解決法律問題、尋求法律幫助的渠道和方法。滿足農民工的學法需求。同時,做好農民工的維權工作,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在調查中發現,農民工的法律水平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比較大。在以后的工作中,應定期舉辦“法律進工地”活動,宣傳與其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使普法教育經常化。建立工地民調組織,積極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理性表達利益訴求。加大法律知識覆蓋面,在勞動法、民事法律法規等傳統內容上加大與農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貼近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在用工單位勞動時間過長及待遇過低等問題上,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強對農民工合法討要拖欠工資的宣傳教育之外,還要加大對用工單位的宣傳教育,提高用工單位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自覺性。
通過對此次農民工的法律知識的調查,參看調查數據,我認為整個情況暫不嚴重,在確保農民工就業與增收不受影響,促進現代農業和打工經濟的發展的同時,加快新農村建設。同時這是我們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過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問題,我們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人為本,統籌兼顧,穩妥解決,促進我縣的經濟、社會持續較快發展。
關于法律的調查報告11
我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農村的現代化法治進程直接影響了我國依法治國目標的實現。而現實是我國農村經濟發展落后,農民多數法律意識淡薄,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化國家這一歷史性命題面前,農民的法律意識無庸諱言還存在著許多問題。從總體上講,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現狀是以淡漠為其表象特征的。
一、農民法律意識淡薄
在法治社會中,法律具有最大的權威和最高的效力,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服從法律,嚴格依法辦事。然而,在廣大的農村地區,法律卻沒有處于至上的位置。人們不了解也不愿意了解法律,依然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解決問題,農村秩序的型構與維持所需要的具體素材是長期的鄉間生活所供給的,諸如“族外交涉”、“差序格局”和“愛有等差”,除非萬不得已,它一般不會主動邀請國家正式法律的介入。
與輕法意識“相映成趣”的是,在農民心中既“輕法”又“畏法”。這不能不說與我國的傳統法律文化密切相關。眾所周知,中國古代法律體系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諸法合體,民刑不分”,法律的刑罰化,成為中國傳統文化中的最鮮明特色。這種傳統法律文化反映到人們的意識觀念上,導致了對法律的狹隘認識。時至今日,仍有老百姓把“被告”視為“罪犯”的同義語,而國家倡導法治,老百姓想到的并不是通過法治,實現權利,而是想到“嚴打”,要“從重、從快、從嚴”,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人們對苛刑的畏懼心理。
“知足者長樂,能忍者自安”是我國廣大農民的生活格言。在他們看來,遭遇不幸怨不得別人,而是自己的命苦。訴訟是道德敗壞的表現,為好人所不恥。雖然,改革開放以來,人們訴訟觀念已經有了很大變化,越來越多的人已經不再把打官司看作不光彩的事,遇到糾紛逐漸傾向于訴諸法庭。但是,仍然有相當多的人缺乏訴求意識,缺乏尋求法律救濟的主動性。即使是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害,他們也會采用“和為貴、忍為上”的方式來處理,寧可委曲求全,也不愿走向法庭,更不會主動自覺地尋求法律的保護。
二、高農民法律意識的途徑
1.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志這些傳統媒體仍然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占到了被調查人數的75%;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占到了總數的15. %;以互聯網為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占到了總數的10%。
通過觀看電視節目,可以獲得與自己的生活直接或間接相關的各種信息,及時把握環境的變化。監測環境是人們觀看新聞節目的主要動機,但其他類型的節目也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滿足人們的.這種信息需求,如收看家庭電視劇同樣能夠使人們感受到社會生活狀況及其變化。現在社會上普遍關注的問題仍然是農民工權益的問題。由于法律意識的缺乏,使得一些農民工在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時并不知道自己應該怎樣維護。無論是討薪、合同的簽訂還是職業病的治療上,農民工單薄的法律意識在面對這些問題上都顯得蒼白無力。但由于近些年來,這類法律報道的增多,我們可喜的發現類似這樣的事件發生的沒有以前這樣多,國家不斷加強對農民工的法律保護工作,而農民也在大眾傳播中不斷豐富自己,漸漸走上自己的維權之路。
2.提高執法者的素質,杜絕執法者在農村執法中徇私枉法、違法執法、濫用執法權等現象。這些現象對農民正確樹立法律意識有極大的危害。經過長期艱難的普法教育使農民形成的對法律的正確認識及信任,往往會因為一些錯誤處理或枉法行為而喪失。
3.重視司法執法的“示范”作用 通過正確的司法執法行為引導農民樹立法律意識,使農民將法律與自身生產經營活動、社會活動結合起來。
4.農村普法活動要有針對性農村普法活動應與農民所參與的社會、經濟、生活活動相聯系。在普法內容選擇上,要盡量與農民的生活實際結合起來。例如,把農村比較常見的宅基地糾紛、鄰里糾紛、借貸糾紛、繼承和贍養糾紛、財產和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等處理辦法作為普法的重點。在普法形式上,要改變過去灌輸式的說教方法,應當采取以案說法、法制文藝表演等農民喜聞樂見的形式,注意發揮電視、廣播等直觀性、時效性強的普法媒體的作用
5.發展市場經濟,使法律成為農民生活的必需品。市場經濟的突出特點是,獨立的個人或利益集團得依市場、靠契約關系進行活動,市場、契約關系促使個人主體化、社會關系復雜化。這從兩方面對培育農民的法律意識給予支持:一是市場經濟打破以血緣為紐帶的家族制,斷絕了傳統宗法習俗對人們道德觀念的束縛,為人們的精神解放創設了社會條件。二是市場經濟無時不把人們拋入復雜的社會交往中,迫使人們時刻不得不考慮維護自己的權利,從而自覺提高權利意識。基于此,只要我們建立起健全、發達的市場經濟體系,使其成為農村的主導性經濟模式,也就具備了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社會基礎。
6.增強國家法的親和力。立法機關在指導思想上一定要樹立起農民權利保護意識;在立法程序上要貫徹群眾路線,讓立法走向民間,走入民眾;在立法技術上,必須考慮我國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薄弱的法治傳統,注意國家法是否與民眾的習慣心理和行為合拍。唯此,才能有效地反映農民的呼聲。
總之,要消除幾千年來封建意識在農民思想中的積淀,使農民樹立正確的民主意識和法律意識,對農民的法律教育就不能是一次性的。法制教育要在內容更新的基礎上反復進行,使農民能夠適應更發達的經濟條件下的法制環境。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與其自身素質、社會環境都有直接關系。在改善農民學習、運用法律知識的外在環境的同時,要不斷提高農民的自身素質。在經濟發展的同時,要注意將提高農民的文化素質、科學技術素質、市場意識和法律意識結合起來。
關于法律的調查報告12
俗話說,謀定而后動,解決問題前應先有策劃,而策劃往往應對癥下藥,才能因勢利導,通權達變。因此,我們要對大學生的法律素養做一番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分析根本,由此制定應對措施,為和諧大學和諧社會做貢獻。
一、研究方法,問卷調查
在整個20xx年的11月分里,我和我的小組成員,制作了法律調查表,針對廣州大學在校大學生,通過掃樓、網上填寫等調查方式進行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的調查行動,并人工進行調查結果統計及分析,從而得出調查結論。
二、調查結果
通過問卷調查,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了解,調查情況如下:
1、xx%的大學生認為法律與他們的生活密切相關,但還有少數xx%認為無關。
2、xx%的`大學生秉信法律能為他們解決現實中的問題糾紛,維護切身的利益,xx%卻認為不能,還有xx%認為目前不能,但相信以后會逐漸完善。
3、xx%的大學生對法律所規定的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的了解不是很清楚,xx%大學生了解一般,只有xx%了解很透徹。
4、通過電視、網絡、報紙、雜志等渠道獲得法律知識。
關于法律的調查報告13
一、前言部分
本人于5月x日至7月x日在蘇州萬杰裝飾公司進行社會實踐,就職工工傷認定案件問題做出調查,筆者發現,如何進一步保障好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提高勞動者的待遇水平,已成為我場當前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令人深思。本文將重點分析其中幾個較為普遍發生的法律問題,希望對解決勞動和社會保障問題有所借鑒和啟迪。
調查人:蔣友才
時間:5月x日至7月x日
地點:蘇州萬杰裝飾公司
調查方法:走訪職工
二、事實部分
我國的工傷認定制度建立于20世紀××年代中期,19××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是建國后第一部專門性的涉及工傷認定方面的法律。從建國后到改革開放之初,由于當時經濟結構單一,政企不分,企業承擔了大量的社會職能,因此是否構成工傷是由企業進行認定的,并主要由企業給予相應的工傷待遇,形成國家調劑與企業責任相結合的模式。工傷保險制度的改革從20世紀××年代末開始,進一步擴大了工傷保險的范圍,隨著20××年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的出臺,目前已基本建立起相對完善的工傷保險體系。
20××年至20××年,我區法院受理該廠工傷認定行政案件12、22和36件,案件數量增長幅度較大,遠遠高于同期行政案件增長的速度。
三、分析部分
(一)工傷認定行政案件數量激增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該公司共有職工三百余人,龐大的勞動者群體,不可避免地會發生大量的勞動爭議,從而引發越來越多的行政訴訟案件。
2,某些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從企業的角度看,不少企業只圖抓生產效率,不重視企業的生產安全,既忽視對職工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也缺少安全生產防范措施和制度建設。
3,勞動者的維權意識逐漸增強。隨著我國法制環境的逐步改善,法制宣傳活動的*開展,勞動保障部門和法院救濟勞動者實際案例增多,勞動者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日益增強,在發生事故以后,越來越多的勞動者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權益。
(二)工傷認定案件的結案情況
20××年至20××年該公司的工傷認定行政案件中,被告的敗訴率約占全部案件的10%左右。工傷認定行政機關敗訴的原因主要有:
1.認定結論的事實證據不足。在不少案件中,行政機關未能充分核實相關證據,未能嚴格把握“用人單位否認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這一原則,在缺乏充分事實證據的情況下就做出事實認定結論,導致被法院判決敗訴。
2.認定程序違法。少數工傷認定行政機關執法水平不高,程序不夠規范,包括沒有履行好相應的告知義務,沒有進行必要的證據審核,超過法定期限作出認定等情形。
3.判斷標準與法院不一致。由于現行規范工傷認定的法律、法規規定過于原則,而在實際中新情況、新問題較多,勞動者發生事故的情形也是多種多樣,是否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工傷事故,往往存在許多爭議,行政機關和法院的認識標準不統一,也是行政機關敗訴的一個主要原因。
4.從工傷認定行政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工傷保險制度存在的若干
問題第一,工傷認定的模糊地帶較多,立法層次過低,認定標準難以統一。
5.在可作為裁判依據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條文規定方面,涉及工傷界定的主觀因素過多,彈性太大,缺乏確定性標準,如《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情況,哪些是“有關”、哪些是“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有著較廣的含義;再如對“上下班”行進路線亦未有明確定義,缺乏易操作性。
關于法律的調查報告14
一、當前大學生法制意識的現狀及分析
為了深入了解大學生的法制意識狀況,我們在浙江農林大學的學生中進行了問卷調查,共發放了問卷100份,回收95份,有效回收率為95%。對問卷調查進行統計分析后,我們得出如下結果:
(一)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不高,法律知識知曉程度不高。
在調查中,對“你對自己掌握的法制知識程度的評價”的回答中,只有5%的學生對自己所掌握的法制知識程度表示滿意,可見當代大學生對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認識程度普遍不高,法律知識水平也相對較低。在“你知道我國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是以下哪一部法律?”的調查中,仍有15%的學生認為我國的根本法不是憲法而是其他法,可見對這一基礎的法律知識還有學生不太了解,雖然大學里我們學過一些法律基礎知識,但大多數學生都只顧及自己專業的學習而缺少對法律知識的關注,我們說知識是觀念的基礎,沒有足夠的法律知識的積累,就不可能形成法制觀念,已受到較高水平教育的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卻不容樂觀。
(二)法律信仰不高,沒有形成法律習慣
在調查中,被問到“在你所有的經歷中,曾經運用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嗎?”只有31%的少數有過維權經歷,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大學生缺少踐行法律行為,沒有形成法律習慣。回答“當您權利受到侵害時,你首先想到的是”時,只有26%的學生會想到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大部分學生首先想到的是通過關系來解決,但也有10%的學生會采用武力或者是忍氣吞聲。可見,大學生缺乏權利觀念,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不能積極主動地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而是以消極的態度對待法律,更加傾向于通過人際關系來解決問題,這是法律信仰不高的體現,這種靠人際關系的觀念在大學生中普遍盛行,這種扭曲的觀念不利于和諧社會和法治社會的建設,這值得我們反思。有些學生甚至會放棄法律武器,采用武力的手段來討回“公道”,導致了違法犯罪的可能性。
(三)對法律有所關注,關心中國法制,但對法制現狀缺乏信心
對“在你的印象中,法律與你的生活的關系是”的回答中,有47%的學生認為關注時事新聞能感覺到法律與生活的關系和21%的學生認為時刻關注法律事件,能感到生活處處與發現法相關,可見大學生對法律還是有所關注,但很少的同學從法律事件中關注法律,只是從一些時事新聞中感受法律。被問到“你認為現在我們國家的普法力度夠不夠?”,有68%的學生認為我們國家當前普法的力度還不夠,很少有同學認為普法力度這件事表示無所謂,可以看出,法治社會是大學生的追求,對國家的法制建設還是很關心的。被問到“你認為我國法律不能有效執行的原因是”,居然有78%的學生認為是由于執法機關執法不嚴,以及一些領導與干部不守法。可見大學生現在的法制現狀表示不樂觀,官員不守法的風氣影響到了法律的威嚴和人們對法律的敬畏,官員沒有起到表率作用,使得普通民眾失去了對法律的信心。在“你相信法律途徑能夠真正幫你解決問題嗎”的調查中,有57%的學生認為只能解決某些事情,甚至31%的學生認為走法律途徑只會使問題進一步惡化,可以看出我們學生對法律缺乏信心,在大學生心中法律不是能很好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國法制的現狀,他們對法律缺乏信心,因而很少有人訴諸于法律,可見,大多數人選擇依靠人際關系解決問題和執法機關自身執法不嚴以及官員不守法社會環境對大學生的法制觀念形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對法制現狀缺乏信心。
(四)對公檢法等執法機關的印象較負面在“對于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執法機關,你的態度是”的調查中,有10%的學生不信任,36%的學生除非不得已,不跟他們打交道,對公檢法等執法機關的信任度只有52%,沒有充分的信任。
由此也可以看出大學生對這些執法機關不太了解,對這些部門抱有一種畏懼的心理。在“你認為對法律的執行,哪些監督是有效的`”的調查中,認為應該群眾監督有效的多達89%,而媒體監督與黨委,政府等領導監督的分別為78%和57%,只有少數人認為執行機關的自我監督是有效的,可見大學生對執法機關內部機關監督表示不滿意和缺乏信心,更加相信用群眾和媒體來監督這些機關對法律的執行。針對以上的分析,我們知道當前大學生的法制意識并不樂觀,法律意識水平還很低,法制觀念淡薄,他們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更傾向于用人際關系來解決問題同時對法律的關注程度還不夠,同時大學生對法律的信仰引人思考,要探究其多方面的原因。
二、大學生法制意識提高的對策
(一)健全法律運行機制,加強道德規范建設,創造有利于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
大學生思想開放,時代感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境影響,因此,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法和監督法律實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跡,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對于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齊抓共管,著力構建高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大學生法制教育網絡。
增強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提升他們的法律素養,不僅僅是學校的責任,而是涉及家庭、社區以及整個社會的各個層面的系統而復雜的教育工程,它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個長遠的規劃。因此,需要全體社會共同關注,需要各個環節緊密配合。首先,作為大學生法制教育主陣地的學校,必須實施依法治校,保證良好的校園生活環境,切實抵制社會不良文化的進入;其次,家長要注重對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學校教育,并且注重給孩子良好的熏陶;司法機關也應該有重點地與大學定期聯系,加強校內的司法宣傳教育;政府職能部門則應力所能及地為大學排憂解難,要切實采取可行的措施,優化社會大環境以及校園環境。
(三)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加大普法力度,以適應素質教育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要求
學校應當積極拓展法學選修課的開設門類和開設范圍,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需求,使學生從理性的層面對整個法治、法律及各部門法的基本價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個宏觀把握,組織大學生看一些著名案例的錄像,請有關辦案人員或著名法學專家來校開講座;組織學生旁聽法院庭審,親身體驗法院審理各類案件的程序,了解我國的審判制度;組織學生到監獄考察參觀,通過服刑人員現身說法,使學生受到生動且深刻的法制教育;開展“模擬法庭”活動,通過大學生自己模擬法官、律師、檢察官、被告等角色,掌握訴訟程序,震撼心靈,提高守法意識;組織一些有關法學方面的知識競賽,加大普法的力度,從而逐步培養出適應現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的大學生。
(四)司法機關應該建立法律公信度,提高公民對法律的信仰度
不斷暴露的司法不公問題,司法腐敗現象,領導與干部自身的不守法,使得人民對法律的信任度急劇下降,法律的信任危機越來越嚴重。因而要加強公、檢、法機關的規范化整治,執法機關自身做好表率,加強對腐敗的打擊力度,維護法律的尊嚴,確保司法獨立、司法公正,堅決杜絕“走后門”、“拉關系”等不良風氣,在全社會范圍內形成依法辦事的觀念,增強大學生對法律的信任,從而讓大學生樹立更加正確的世界觀,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而不再是以為的依賴人際關系,建立法律的公信度是法治進程的關鍵一環,有利于普法在大學生中的深入。
結語: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對其個人的成長,中國的法制化進程具有深遠的意義。當代大學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是中國法治社會建設的生力軍,他們的綜合素質特別是法律素質如何,關系到我國法治建設能否順利推進。針對目前大學生普遍缺乏法制意識,對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成為了一個重大的時代課題,而且是一個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不僅需要黨和國家的支持,還需要家庭、學校與社會的通力合作,有效調節社會資源,努力在全社會營造出一個有利于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培養的良好環境,使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實現良性發展,使青年學子成為一個有理想、負有社會責任感、誠實守信、綜合素質較高、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才能為社會輸送具有較強法律意識的跨世紀人才,才能促進我國的現代化建設的繁榮與發展,才能實現國富民強的宏偉目標。
關于法律的調查報告15
訂閱法律是人類偉大的發明,它使人類學會了駕馭自己。因此,法律應有至高的權威;法律應有至尊的地位;法律應有至貴的價值;法律應有至誠的信仰。隨著近年來我國法制建設的不斷加強,法律對于中國公眾來說已經由遠而近,由陌生到熟悉。如今,究竟法律在公眾心目中的地位如何?人們對法律的認識程度如何?我作為一名法律專業的在讀大學生,帶著這些問題對我的家鄉丹東20多名公務員、工人、農民、城鎮居民、執法司法人員以及在讀學生進行了一次調查。
本次調查采取問卷調查的方式。內容為
1你作為行人時你會怎么做
2你的朋友或親人向你借錢(數額較大)時你是否會要求對方寫欠條
3你認為現在打官司是靠法律還是靠金錢人際關系。從調查的情況看,近60%的人認為我國現行法律體系較為完備,執法情況總的較好,法律權威正在逐步形成,“法治國家”的目標能夠實現。40%的人對法律的現狀表露出不滿、擔憂、無奈、失望。
他們反映的主要問題是:
(一)在一些地方法律得不到全面實施。
(二)輕視法律、漠視法治的現象仍然存在。
(三)公民對法律賦予的權利欠缺理解,不善于依法維權。
(四)執法不嚴的問題還比較突出。
(五)法律的普及不夠深入,宣傳教育不夠廣泛,效果不很理想,尤其是邊遠地區、農村、企業、基層單位、學校等還存在“死角”、“空白”。
(六)在立法(包括法規、規章)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如部門利益傾向突出,存在重數量輕質量的現象,在地方立法中群眾參與還不夠。
現針對調查問卷提到的三個問題一一具體解讀。
第一:問題1“當你做為行人時你會怎么做”。目的.:希望人們能遵守交通規則。存在問題:有人闖紅燈,竟然有人跟著一起闖紅燈!還有人在汽車飛馳時,竟然瘋跑過去,嚇得汽車連踩油門,一旁的人嚇得魂都沒了。當然總體上人們還是能遵守交通法規的。大部分人能遵守交通規則,警察要加強對行人的管理和教育,可以在路旁發放交通常規,提醒行人不要闖紅燈,做好市民的思想工作,讓更多人知道生命的重要性,學會保護生命。
第二:問題2“你的朋友或親人向你借錢(數額較大)時你是否會要求對方寫欠條”。目的:考察公民在經濟理財方面的法律意識。存在問題:對于欠條的真確使用還存在誤區,也有人認為熟人之間使用欠條是對對方的一種侮辱更有甚者懷疑欠條的法律作用。雖然問題很多,但是大多數人對欠條的理解和使用還是正確的。但是在這里我認為還是有必要解釋一下在法律中有關欠條的相關規定。在我國法律中規定有效,借條可以做為合法的證據使用。我國<<民法通則>>第七章 訴訟時效 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受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希望大家在遇到此類問題是能夠真確的書寫使用已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同時希望有關部門能加強有關的宣傳力度。
第三:問題3“你認為現在打官司是靠法律還是靠金錢人際關系”。目的:全面考察我國公民對我國法律制度的理解。存在問題:不少人認為打官司難,訴訟難,民告官難,打官司成本高,執法不嚴,沒有關系打不了官司,還有人認為打官司是有錢人的事與平頭百姓無關。我們可以看見的是雖然我國的法制建設不斷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識不斷加深,但是擺在我們法律工作者學習者面前的問題仍然很艱巨。法律應有“至高”的權威。在調查中,幾乎所有的調查對象都期望法律的權威高于一切。大家說,一個國家機器為了正常運轉,必須有一種權威,這個權威只能是“法”而不能是“人”。人們從內心要求法律在國家社會生活中處于最高地位,一切社會組織及個人都要服從法律,任何人都不能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權。當法律規范同其他社會規范如道德規范、政治決策不一致時,都要優先適用法律規范。相對個人而言,必須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是領導干部還是普通公民,其個人主張都應服從法律。相對組織而言,特別是政黨更應該模范守法、帶頭執法,維護法律的權威。當然,要實現法律的權威,首先必須提高立法質量,同時,要把立法與執法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因為執法不嚴的后果往往比沒有法律更糟。
通過這次調查,使我更加明白了作為一名法律的學習者應該做些什么。更使我明白了作為未來的法律工作者我們肩上的責任有多重。從調查中可以看出,人們對法律問題表現出了極大的關注。大家普遍認為,在我國,法律應該是人民的意志、黨的主張和國家意志的有機統一和充分體現,它應具有極大的權威和尊嚴,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無條件地遵守法律,維護法律的權威。
當然,實現上述愿望,還有一個過程,需要提高立法質量,普及法律知識,強化法治觀念,讓全體公民真正理解法、接受法,引導群眾珍視法律所賦予的權利,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司法和行政執法機關必須嚴格執法,切實服從并積極維護法律的權威,從而堅定人們對法律的忠誠與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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