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承包合同書
施工承包合同書一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造林業務需要,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經與乙方友好協商,乙方自愿承包甲方基地施工造林作業,為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造林生產任務,特簽訂此合同。
一、作業的地點及面積
1、作業地點: 。
具體作業地點、范圍和作業順序須按甲方要求進行。
2、作業面積:作業結算面積待整地完工驗收后以實際調繪面積為準。
3、乙方應在甲方合同規劃圖范圍內作業,不得越界,否則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越界部分甲方不予驗收。
二、作業期限
1、乙方作業期限:即20**年9月8日至20**年3月30日前完工。
2、甲方如因作業需要,可調整各階段開工、完工日期,乙方應服從并予以配合。
3、乙方在作業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經報甲方核準同意后,開工、完工日期可順延。
三、作業技術要求
1、砍山。
造林山場內全面砍完后要修齊邊角,砍山要求樹兜要低于20公分,樹邊柴草要清開。
2、煉山。
煉山,需按以下要求執行:一是對煉山范圍周邊,在勘查的基礎上對危險地段必須根據坡度、坡向、風向的不同相應修筑防火線(縱火路6米、橫火路8米)。
修筑防火線必須進行全鏟草,現場不得留有任何易燃物資;二是對煉山的地點、范圍、面積和所需煉山時間以書面的形式向當地發放生產許可證的單位申請辦理生產用火許可證。
若未辦理生產用火許可證不得煉山;三是煉山必須按照“十不準、六不燒”的原則進行。
四是由乙方負責組織勞力煉山,甲方負責監督。
3、打洞。
要求暗穴挖洞。
打洞規格及密度:株行距離為5尺×6尺,洞穴規格40厘米×40厘米×40厘米。
填洞要求:要挖出石頭、樹根、竹根、茅蔸放在洞下方,從中上方取肥土填滿洞穴。
4、造林。
植苗要做到苗正、根舒、深栽、緊錘、苗不反山,按甲方安排的樹種及搭配好造林。
5、具體技術措施參照《杉木混交林技術設計方案》作為承包合同附件。
6、苗木費由甲方負責。
四、作業承包單價
2013年3月30前,以實際面積為準,造林作業承包單價為600元/畝。
具體分為:砍山380元/畝,燒山30元/畝,撿山60元/畝,挖暗穴90元/畝,植苗40元/畝。
五、付款與結算方式
1、按工程順序逐項驗收結賬。
2、預支款控制在生產總金額的70%以內。
3、完成一項工程驗收后甲方必須支付85%以上的工程款。
六、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負責供應種苗,并將種苗運至造林地附近運輸車能到達的地方。
2、負責規劃設計、技術指導、質量檢查驗收。
如發現乙方質量不達標,有權責令其返工,直到達標為止。
3、按合同約定付款。
(二)乙方職責
1、將造林地交給乙方施工作業。
2、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完成施工作業。
3、乙方組織雇工進場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安全作業。
4、乙方簽訂合同后,三天內進場,第一次進場勞力不少于20人,施工時接受甲方的技術指導,按技術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工程。
5、乙方按甲方要求,將造林山場中的所有杉木、松木、雜木、竹類等分類砍伐,砍伐后的木材由甲方負責處理,乙方不得有異議。
5、乙方在施工場地為雇工構建安全、衛生的短期臨時住宿場所。
6、乙方開工作業前必須組織雇工進行緊急救助、安全保護等基本培訓。
7、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規定,不得雇傭十六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簡稱未成年人)。
如甲方發現乙方違反規定雇傭未成年人的,甲方督促乙方立即將未成年人送回原住地交其父母或監護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施工安全
1、乙方負責組織工人安全施工,不按要求施工和下班時間不按乙方組織,自行活動造成意外事故的,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乙方在承包項目期間內,各項工作必須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做好預防各種災害發生,特別是煉山,必須按有關規定執行。
如因乙方作業失當,所造成損失,應由乙方完全負責,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3、乙方管理好工人抽煙用火,禁止工人攜帶火源進入施工場地及林地,引發火災由乙方負責。
4、造林員工出現意外由乙方負責。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承包合同書二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造林工程承包有關事宜達成本合同條款。
一、工程位置和林地面積
工程位置位于 右江區 鄉(鎮) 村 屯,詳見附件一:施工的1/10000小班地形圖。
林地面積約為 畝,最終結算以乙方實際造林面積為準。
實際造林面積待乙方造林結束后,由甲、乙雙方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圖勾繪計算,扣除林地內墳地、水塘、石頭地等不能造林面積。
二、工程承包內容
清山、煉山、開穴、回表土下基肥、種植、補苗、撫育、追肥、管護等。
三、承包期限、質量要求、施工期限和價格
1、承包期限: 20**年10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2、工程項目、質量要求、施工期限和價格見下表:序號 項 目 質 量 要 求 說 明 完成期限 工序指導單價(元/畝)
1 清山: 清所有雜灌木、雜草, 將清的木材運出工地現場。
煉山 將已的雜灌木、雜草燒干凈。
于 年 月 日完成 .煉山要求開設寬度15米以上的防火帶,樹樁要求低15㎝,于 年 月 日完成.
3 挖坑: 規格60×60×50㎝(以斜坡中段起計算穴深40㎝);開穴密度:35株/畝,株行距為5×5米(水平距離。
山腳至山頂方向為一行)。
4 下基肥 回表土三分之一后,下肥攪拌均勻,再回土滿穴,時間要求在種植前1個月內。
基肥為無機復合肥300克/株,肥料由乙方到甲方工地所在倉庫內領取,
5 種植 在林地下雨泥土濕透后即可種植。
必須撕下薄膜袋,再進行種植,如果不撕下薄膜袋種植,幼苗生長會窩根,影響幼林生長,種植時,用鋤頭挖,扶正苗木,回土以營養土3-4cm為宜,用手壓緊營養土旁邊的泥土,不要壓碎營養土,有利于提高造林的成活率。
苗木由甲方運到約定的地點后由乙方負責轉運,乙方負責管理及轉運上山種植和轉運費用。
于 年 月 日完成.
6 、 補苗 、 撫育 、 追肥 、 管護 ①要求在造林后半個月內將所缺苗木補足。
、诜N植1個月后進行第一次擴穴撫育沿穴周邊擴穴30㎝,種植點達到1㎡,并將擴穴的土回培原穴高出穴面2-3㎝,并除凈以植株為中心1米范圍的灌木雜草。
、鄣诙螕嵊诜N植后3-4個月或當年7、8月份進行全面管撫育、追肥,全部除林地內雜草、雜木,雜木留基部低于15cm。
④追肥要求:要求植株右上角距植株地徑30cm處開穴,深20cm,下肥。
、菰炝趾笠蠹訌姽茏o,以防人畜損毀及病蟲、自然災害損害。
乙方承擔造林期間肥料、苗木的管護工作。
防人畜、病蟲害等工作及費用(含農藥費)由乙方負責。
種植1個月后進行一次擴穴撫育,第一次撫育后3-4個月或當年7-8月份再進行一次撫并追肥,追肥供應量按 克/株。
四\ 雙方協商約定:
1、為確保施工進度,乙方每天保證有 30 工人以上在場施工,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造林合同。
2、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階段施工和驗收,各工序完成達500畝以上可進行驗收和付款,但各工序整體完成時間不能超過以上約定時間。
以上施工期限已考慮天氣變化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響,乙方需嚴格按施工期限進行造林施工。
五\苗木、肥料的提供、轉運和管護
1、苗木、肥料的提供
造林的苗木和肥料由甲方提供并統一調配。
苗木、肥料的供應由乙方分別提前 7 天、 10 天寫出書面申請,提報給甲方林地負責人。
(1)、甲方可提前將苗木運至造林地附近,如果有未能及時種植的苗木,必須將苗木假植,保證苗木的成活,乙方負責苗木造林前的管理(包括淋水、適時移苗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2)、苗木供應量:栽植苗木供應量按造林密度35株/畝供給,補苗由甲方按不超過栽植苗木供應量的10%供應,超出部分苗木費用由乙方負責。
乙方需超額使用的,超額部分由乙方按 3 元/株承擔苗木費用。
(3)、肥料供應量:苗木專用基肥供應量按 克/株(即 斤/株),追肥供應量按 克/株。
乙方需按量施足肥料,甲方不超額供應。
如甲方因調整肥料品種而調整單株用量時,甲方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須按甲方的規定用量施用。
2、苗木的調運、管護
(1)、甲方負責苗木供應到造林地點附近,由乙方驗收數量和質量,乙方不驗收視無條件接收。
(2)、乙方承擔苗木卸車、轉運和管護等工作直到造林完畢,并承擔與上述工作相關的責任和費用。
3、肥料的運輸、管護
(1)、造林基肥由甲方運到20噸以上大貨車能通的地方,由乙方負責卸、裝車并轉運到倉庫,儲存、保管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給甲方尋找倉庫,倉庫費用由乙方負責。
(2)、乙方承擔從倉庫提取肥料至施肥完畢期間的肥料轉運、管護等工作,并承擔相關的責任和費用。
(3)、肥料到林地后的管理,乙方要服從甲方的安排,施肥后肥料袋要當天回收,清點后全數交回甲方,缺少一個,按丟失一袋處理。
乙方如盜竊、丟失、替換甲方所供肥料的,依查處數量按原價賠償外,甲方并按肥料價格的10倍扣罰乙方工程款;情況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五、工程管理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造林工程轉包或分包他人,并協助解決林地糾紛問題。
2、乙方負責辦理煉山報批工作及承擔其相關的一切費用。
甲方派出現場監管人員進行施工的技術指導、管理、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施工安排和指導,遵照造林技術規程,聽從甲方現場監管人員的監管,及時修正違約、違規行為。
乙方不經甲方同意中途停止工程施工,或因乙方責任造成工程項目延期,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包資格,并扣除乙方所有剩余工程款,作為乙方違約賠償金。
3、在生產經營中應嚴防森林火災。
在煉山時,開設寬度為15m以上的防火帶。
防火帶開好后,甲方以煉山主體的資格向林業站和縣(市)林業局森林防火辦公室提出煉山申請,并及時通知乙方,經有關部門檢查合格并報縣(市)林業局森林防火辦公室批準后方可煉山。
如在煉山過程中發生跑火、過火等火災事故,除積極組織民工進行撲救外,須立即向當地森林消防等有關部門和甲方報告,采取積極措施,減少災害。
乙方對此所造成的后果負全部責任。
4、甲方與乙方民工之間無勞動關系,乙方為民工用人單位,乙方應按國家及地方策、法規辦理雇傭人員的勞動保險等事宜。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鄉規民約,安全施工。
造林施工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事故,一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施工人員、管理人員的用工、生活、安全、衛生、疾病、傷亡以及會保險等,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6、乙方應善待自己雇請的民工,若乙方無理克扣或拖欠民工工資,甲方有權干預,或直接用乙方應付未付的工程款來支付所欠的工資,如給帶來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視情況解除合同,乙方須賠償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
六、工程驗收
1、面積測算及驗收:林地面積是指作業的坡面垂直投影面積,造林完成后由甲乙雙方用GPS(衛星定位儀)實測每小班面積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圖勾繪測量確定。
造林密度以小班為單位,隨機抽樣驗收,原則上抽樣樣本為0.5畝,抽取面積占總面積0.5—1%,每小班不少于3-5個樣點。
造林密度(開穴密度)允許誤差在±5%以內,株行距誤差超過±5%的要返工。
株行距誤差在±5%以內的,畝株數偏少的,按實際株數折算作業面積;畝株數偏多的,以GPS或1/10000小班地形圖實測作業面積為準。
2、工序驗收:施工期間,甲方對各項作業隨時檢查。
驗收結果以甲方出具的工序驗收單為準。
以小班為驗收單位,每完成一道工序,乙方及時自檢。
自檢合格后,及時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
一道工序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驗收不合格的,乙方須及時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負。
拒不返工的,作無效工程,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工程承包期滿驗收:承包期滿,全部工程結束后,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派員以小班為單位采取隨機抽樣調查的方法測定成活率。
工程承包期滿驗收在 20XX年10月1 日至201 年 月 日期間進行,具體時間安排由甲方確定,乙方不得有異議。
七、工程款及支付
種植工序以前的每個工序(清山、煉山,開穴,下基肥回土)完成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的7個工作日內,甲、乙方憑工序驗收單,依照實際施工面積和合同約定的施工單價計算該道工序工程款后,甲方支付該道工序工程款的80%。
種植工序完成后一個月初驗乙方造林成活率,成活率≥95%以上的,驗收后7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該道工序80%工程款,并進行補苗達到造林成活率種植株數。
驗收成活率如果在85%≤成活率<95%之間,驗收后7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該道工序60%工程款(要求采取措施,補苗達到成活率要求種植株數)。
成活率<85%的為無效工程,甲方不支付該工序工程款。
經返工補苗達到種植株數(苗木乙方自備補苗費用),驗收合格支付該工序余款。
補苗第一次撫育、擴穴、回填土完成后,經甲方驗收合格(達到成活率、撫育標準及管護要求)后7個工作日內,甲、乙方憑工序驗收單,依照實際施工面積和合同約定的施工單價計算該道工序工程款后,甲方支付該道工序工程款的30%,第二次撫育、追肥驗收合格后7個工作日內,甲、乙方憑工序驗收單,依照實際施工面積和合同約定的施工單價計算該道工序工程款后30%。
合同期滿進行工程總驗收,達到各工序規定要求,付清前幾道工序余款。
乙方因違約需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從應付未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抵相應賠償金額。
八、不可抗力處理
1、如因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不能履行合同一方的責任。
2、如遇不可抗力,各方需盡可能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如因采用措施不力而使損失擴大的,責任方需賠償對方因措施不力而造成擴大損失的部分。
3、遭受不可抗力,需在事故發生后立即通知對方,并盡快向對方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行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
雙方視情況商定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履行。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條款,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造林施工任務。
若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保質保量完成造林任務,則甲方有權按實際超期時間以100元/天扣罰乙方工程款;若乙方單方面擅自終止合同,乙方按照本造林合同標的額的10%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2、服從甲方的監督和管理,如甲方兩次書面或口頭提出整改意見,乙方仍不予履行或履行無效果,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3\ 甲方因自身過失未按時支付乙方工程款,逾期支付部分每日按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因違約需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從應付未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抵相應賠償金額。
十、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判決,合同簽訂地為廣西百色市。
十一、合同文本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下列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施工的1/10000小班地形圖;
甲方:百色市澤潤農林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簽名蓋章):
乙方代表(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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