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展農村新型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專題調研報告 農村基層組織種類有哪些
在現在社會,報告的適用范圍越來越廣泛,其在寫作上有一定的技巧。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寫報告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發展農村新型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專題調研報告 農村基層組織種類有哪些,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組織全國人大代表進行專題調研的通知》要求,7月中旬,我們就“發展農村新型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赴麗水、松陽等市、縣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期間,我們先后聽取了省農業廳和麗水市、松陽縣、蓮都區政府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的介紹,分別召開了政府各有關部門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社長座談會,深入麗水碧湖綠源長豇豆合作社、松陽縣早生鵲山雞合作社、松陽縣玉針茶葉合作社進行調研,了解情況,聽取意見,并就有關問題進行了討論。現將有關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與成效
我省農村新型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產生于上世紀80年代初,主要是社團性的農民專業協會、農產品行業協會。80年代中后期開始,一些地方的農民為進一步提高農產品品質、開拓市場,建立了與農民利益聯結較為緊密的、實體性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我省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因勢利導,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
一是政府引導,鼓勵發展。近幾年來,我省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把它作為“三農”工作的一項主要措施來抓,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省委、省政府領導多次就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組織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村專業合作組織,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每年召開的全省農村工作會議,出臺的農業農村政策文件,都對加快培育和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組織提出要求。20xx年,省委、省政府專門召開全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經驗交流會,總結經驗,推廣典型,明確方向,加快發展。省農業廳把加強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的調研和探索,作為全省農業工作“亮點”來推進,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全面部署。松陽縣政府專門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領導小組,把組建合作社列入縣政府重點工作和對各鄉鎮年終目標責任制考核的內容,并召開研討會,下發文件,鼓勵發展。到今年上半年,全省有農民專業合作社2992家,社員28.7萬個,帶動農戶207.3萬戶。
二是建章立制,培育發展。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特殊性,針對合作社發展在工商登記、稅收減免、銀行信貸、用地審批等方面的問題,我省從立法著手,建立完善制度體系。20xx年11月,省人大常委會通過《浙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律地位。為實施好這個《條例》,省農業廳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注冊登記、示范章程、財務制度、會計核算辦法等配套制度,為推進我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快速發展奠定了基礎,為全國探索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提供了創新經驗。
三是政策支持,促進發展。20xx年起,省政府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至今共安排資金8300萬元,扶持547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開展技術引進和研發、標準化生產、農產品基地和產后加工流通服務設施建設、教育培訓等。20xx年,省國稅局為減輕合作社稅收負擔、規范經營票據,專門發函,明確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社員和非社員生產加工的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允許開具普通發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憑普通發票按購入票面金額抵扣13%。同年,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專門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意見》,進一步在鼓勵發展、人才引入、信貸優惠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快速健康發展。
四是分類指導,規范發展。省農業廳認真履行《條例》賦予的指導、協調、服務農民專業合作社職責,按照“加快培育一批、積極改造一批、努力規范一批、著力提升一批”的發展思路,對產業優勢和特色產品明顯的地方加快培育,對與農民利益聯結不緊密的積極改造,對不符合規范化建設的加以規范,對基礎比較好的重點扶持,在產業規模、品牌效應、帶動效果等方面予以提升。根據《條例》和有關政策制度,20xx年制定了《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的意見》,明年擬全面完成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范化建設工作。
近幾年來的實踐證明,我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按照國際合作社原則和市場經濟規則,結合農民的生產需求和現代農業的發展要求,利用合作社組織和制度優勢,在推進農業產業化、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力、增加農民收入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推動了農業的體制創新,促進了農業增長方式的轉變。體制創新是推動農業增長方式轉變的動力。隨著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的不斷提高,“公司+農戶”的形式,由于龍頭企業生產規模和帶動面的擴大,其難以有效地直接帶動農戶的局限性越來越明顯。而農民專業合作社由于其具有區域性、專業性和外聯市場、內聯農戶的特點,能夠按照龍頭企業的要求,帶動農民發展基地生產,成為“公司”與“農戶”聯結的中介。可以說,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推動農業增長方式轉變的重要途徑。如松陽縣玉針茶業合作社依托松陽縣越玉蘭茶葉有限公司組建,擁有茶園1500余畝,聯結茶農500多戶,輻射茶葉生產基地近5000畝,集茶葉種植、加工、銷售于一體,按現代企業制度運作,先后開發“越玉蘭白茶”、“越玉蘭松陽銀猴”、“越玉蘭一片香”等余10個茶品,20xx年實現銷售收入870萬元,上交國家稅收8.9萬元,實現利潤38萬元。
(二)增加了農業現代生產要素的投入,增強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發展現代農業必須要不斷增加資本、技術投入,提高農業的綜合生產能力。而一家一戶的小規模生產農戶在分散經營的情況下,難以承載現代生產要素。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資本的“集聚者”和技術的“推廣者”,通過為農戶提供資金和技術服務,能夠改善農業的基礎設施、資源狀況和環境質量,提高農業的科技含量、裝備水平、勞動者素質和集約化程度,增強農業的綜合生產能力。如松陽縣山菌食用菌種合作社,依托松陽縣食用菌研究所探索和建立農技推廣新機制,把食用菌研究所承擔的國家試驗、示范、推廣任務安排在合作社,注重技術要素投入,加快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三)推進了農業生產的專業化水平,提高了農業和農民的組織化程度。農業生產經營的專業化水平是反映農業生產力水平的重要標志。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農業的“服務者”,通過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能夠促進農業的分工分業,提高農業的專業化水平,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據省農業廳今年對146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調查統計,有84%的合作社統一采購、供應種子種苗、化肥、農藥、飼料等農業投入品;76%的合作社統一注冊或使用商標;68%的合作社統一進行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少數合作社開展了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及原產地域保護認證;63%的合作社統一分級包裝和銷售。
(四)推進了農業標準化和安全化建設,提高了農產品市場競爭力。推進農業標準化是建設現代農業的方向,實現農產品安全是各級政府和廣大消費者的共同愿望。從各地的實踐來看,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實施農業標準化最有效的載體。合作社按照“有標采標、無標制標”的思路,統一制定產品生產和安全質量標準,包括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生產過程、市場銷售等環節,少數合作社還開展了IS09000和ISxx4000的國際質量和環境體系認證,有的合作社建立了質量追溯制度。如麗水碧湖綠源長豇豆合作社建立“萬畝無公害長豇豆生產基地”,以“碧湖綠源”商標和“山水牌長豇豆”品牌統一銷售,極大地提高了產品知名度,迎合了“綠色”生產、消費的新潮流,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五)實現了節支增收,帶動了農民致富。一家一戶的農民能力小,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是一個弱者。弱者只有通過聯合,才能壯大自身的力量。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農民利益的“保護者”,把弱者聯合起來,不僅可以讓農民避免無序競爭,而且可以提高農民在與其他市場主體談判中的地位,提高產品的銷售價格,維護自身利益;不僅可以讓農民獲得出售農產品的直接收益,而且可以讓農民通過合作社的再分配機制,獲得產后環節的收益,增加額外收入。通過無償或低價采購供應農業投入品、按市場或保護價收購產品、按交易額和股金額返還盈余,保護了農民利益,增加了農民收入,起到了龍頭企業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松陽縣早生鵲山雞合作社以科技保質量、基地帶農戶、品牌聯市場,統一供苗供料并添加中草藥添加劑,統一養殖技術和防疫,建立53個無公害養殖基地,帶動1500戶鵲山雞養殖戶,在上海、廈門、杭州、溫州、寧波等地建立銷售網絡,與多家超市企業簽訂供銷協議,以“早上好”品牌統一市場格銷售,20xx年銷售額達1874萬元,利潤240萬元,返還社員24萬元,僅二次返利社員人均可得1165元。
二、困難與問題
我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雖然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還處于起步和探索階段,與廣大農民的愿望、現代農業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我們認為,主要的困難和問題有:
(一)重視程度不一,發展不夠平衡。從全省來看,臺州、麗水等市的黨委、政府特別是農業部門,十分重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農民合作社的數量、質量均好于其他市。湖州、溫州等市運作質量較好、規模較大的合作社相對偏少。從調研的麗水市來看,縉云、云和、松陽3個縣政府出臺了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意見,對財政、稅收、工商登記、信貸、技術、信息等方面作出了優惠的規定,其他縣(市、區)政府沒有出臺相應的指導意見,農業部門的工作力度和合作社的運作質量也相對欠缺。
(二)生產經營規模較小,輻射帶動力不夠強。近幾年特別是《條例》頒布以來,我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較快,幾乎涉及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機服務業等各個領域,但生產經營規模都普遍偏小,全省多數合作社的注冊資本在10萬元以下,如麗水市20xx年合作社經營服務總收入13.52億元,社均只有486萬元;全省多數合作社從事生產、初加工,并以鮮銷為主,少數合作社從事深加工,總體上來說合作社的產業鏈條不長,產品附加值不高。全省合作社社員28.7萬個,帶動農戶207.3萬戶,只占全省農戶的18.5%,存在覆蓋面不夠廣,輻射帶動力不夠強的問題。
(三)組織化程度有待提高,市場競爭力不夠強。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主要是為了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多數合作社統一供種供苗、統一技術培育、統一品牌包裝,但也有一部分合作社在農業科技轉化、實施生產和安全標準、統一認證認定、統一銷售等方面還不能適應市場的要求,表現為市場競爭能力不強。
(四)發展環境欠佳,做大做強乏力。從我們調研來看,合作社的發展環境問題已成為其做大做強的主要瓶頸。主要表現為:一是稅費問題。合作社普遍反映農民一家一戶生產銷售不要承擔任何稅費,合作社登記后就要報稅納稅,稅費負擔很重。在稅收方面,許多合作社要承擔所得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水利建設基金、教育費附加、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補農貼農金、所得稅申報費、電子申報代理等;在收費方面,許多合作社要承擔工商注冊查名費、工商注冊登記費、開業登記代理費、驗資費、工商執照工本費、工商年檢會員費、個私協會會員費、年檢審計費、IC卡培訓費、環評費等等。二是用地問題。隨著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土地等生產要素逐步收緊,合作社臨時用地申報較難,征地更為困難,嚴重制約合作社的發展壯大。三是信貸問題。金融部門對合作社的法人主體資尚未完全認同,或者以合作社資產不足、抵押物少為由,寧愿貸款給合作社社員,也不愿向合作社放貸,許多合作社不得已采取組織社員聯保的辦法,以高額利息解決資金周轉問題。四是電價問題。許多合作社按普通工業用電計價,不能享受農業用電價格。如縉云縣珍稀食用菌產銷合作社按普通工業用電計價,每月要支付電費1萬元。
三、意見與建議
我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村實行家庭承包責任制后,廣大農民為開拓市場、提升產業、增加收入而組建起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特別是《條例》頒布以來,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制度體系和扶持政策,數量不斷增長,質量不斷提升,效用不斷拓展,但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新生事物,既要遵循國際合作社原則運作,又要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發展十分艱難,需要給予特殊的優惠政策促其健康發展。我們認為: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否健康發展,關鍵在政府支持。從調研情況看,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用十分明顯,已經得到了各級政府的肯定和廣大農民的歡迎。但農民專業合作社又是一個自我聯合、自我服務、自我發展的互助性經濟組織,既要遵循國際合作社的一般原則,又要按市場經濟要求組織生產和經營,特別是國際合作社原則規定的對內不以盈利為目的,盈余要按交易額和股金額實行二次返利,不同于一般企業,再加上合作社剛剛起步,資產和規模都較小,無法與一般企業進行公平競爭。多數國家的農業合作社都有專門的法律和免征稅收等特殊的優惠扶持政策,按照WTO的“綠箱”政策進行較大的財政補助。省政府及有關部門盡管做了大量工作,制定了一些扶持政策,但對免征所得稅、積極安排用地、減少信貸手續、降低用電價格等要求,農民專業合作社仍呼聲強烈。我們認為,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不是某一部門的事,而是政府的事,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否健康發展,關鍵在于政府支持,關鍵在于部門轉變觀念。要像80年代發展鄉鎮企業和民營企業一樣,少限制,多鼓勵,支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要樹立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是扶持農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是支持新農村建設、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面臨的問題就是解決“三農”問題的觀念。在稅費上,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導思想和“城市支援農村、工業反哺農業”的發展趨向,給予農民專業合作社特殊的優惠政策;在用地上,通過租賃或給予臨時用地的辦法來解決;在信貸上,要允許社員聯保或者授予一定的信貸額度,簡化信貸手續,降低信貸利率;在用電上,要按農業用電計價或者給予返還,也可以通過分段計費的辦法給予優惠。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否做大做強,關鍵在完善機制。我省農民專業合作社主要是農村營銷能人牽頭帶動,從“強弱聯合”開始起步,規模普遍較小。要始終堅持“發展是硬道理”,立足于放手,著力于搞活,積極探索和完善運行機制。在發展模式上,要在聯合農民的基礎上研究多種模式,允許“公司+合作社”模式存在,鼓勵工商資本介入,允許牽頭人賺大錢,不要怕社員失利;在民主決策上,要有決策層,實行民主基礎上的集中,有時應少數人說了算;在社員管理上,對“加入自愿、退出自由”要以章程以約束;在利益聯結上,一定要緊密,不能太松散。要相對規范,特別是被實踐證明切實可行的做法,要開好頭,起好步。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否被廣大農民接受,關鍵在發揮效用。制度是影響經濟績效好壞的最終決定因素。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村經濟體制的一種創新,是加快農業科技轉化、實行農業標準化、推進農業產業經營、落實農業產業政策、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的有效載體,能無償或低價供應農業投入品、免費享受技術輔導和培訓、等于或高于市場接收農產品、年終盈余享受二次返利,保護社員利益實現增收,以獨特的組織和制度優勢被廣大農民所接受。但從總體來看,農民的受益面還不夠廣,關鍵是多數合作社的效用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要進一步消除制度性障礙,總結成功的典型經驗,形式多樣開展宣傳活動,把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新品種新技術推廣、農業標準化實施、科學施肥和用藥、農產品安全質量追溯、建設品牌農業、農民信箱推廣應用等工作的載體來抓,全面發揮合作社在建設現代農業中更大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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