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農村建設投入機制的調研報告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以下簡稱新農村)的重大任務,這是黨央從全局出發,總結經濟社會發展經驗,分析農村改革發展形勢,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高瞻遠矚、審時度勢作出的戰略決策。為了有力促進全縣新農村建設健康、快速發展,政協鄉鎮聯絡委員會分別組織委員在全縣各鄉鎮進行了投入機制的專題調研,現就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新農村建設中,投入結構呈現良好勢頭
(一)政府投入抓示范,新農村建設起步好勢頭旺。
目前,全縣共規劃啟動建設32個新農村示范村,其中:縣上主抓了10個重點村,突出打造了3個亮點示范村,各鄉鎮分別結合各自的實際規劃打造了至少1個示范村。縣財政安排了5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新農村建設示范工作。對實施省、市級新村扶貧工程建設的雙河葡萄、竹海高壩、開佛龍門、佛梨四個村撥付了專項資金。各鄉鎮也結合自身的財力,對示范村安排了啟動資金19萬元。
(二)社會各界齊關注,籌措資金建設新農村。
據各鄉鎮摸底調查匯總反映,新農村建設示范村工程倍受社會的支持,其中:招商引資275萬元,社會各界捐資12萬元,農民自籌(含以勞折資)3777萬元,占示范村建設投入資金的95.56%,戶平投入3817元。金融企業也積極發揮作用支持新農村建設。如:縣農村信用聯社采取多種措施,全力支持新農村建設,現已向全縣20個鄉鎮的農戶累計發放支農貸款3485萬元。縣農行也通過扶貧貸款等形式支持新農村建設1338萬元。
(三)惠農政策落實處,新農村建設資金得到加強。
近年,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深化了農村稅費改革,先后取消了向“三農”收取的“三提八統”、農村教育集資等收費項目,減免了向“三農”征收的生豬屠宰稅、農業特產稅(煙葉除外),全面取消了向“三農”征收的農業稅。全面推行了糧食直補、良種直補、農業機械購置直補、生態建設直補等惠民直補政策。推行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享受“兩免一補”政策。同時,財政調整了支出結構,加大了對“三農”的投入。
二、新農村建設中,投入方面存的問題及原因
(一)“等靠要”思想嚴重,群眾建設新農村主體意識淡薄。
在調研中了解到,有絕大多數農民群眾、相當部分的村組干部、也還有部分鄉鎮干部對新農村建設的主要內容、目標要求及措施辦法不甚了解,對本鄉鎮新農村建設示范村的規劃、建設情況不夠了解,甚至有的完全不知道。有相當部分的群眾就新農村建設資金的投入,持等待、觀望的態度,還存在嚴重的“等、靠、要”的思想,沒有把自己作為建設新農村的主體對象。
(二)支農資金條塊分割,投入上存在比較嚴重的缺陷。
在調研中發現,專項資金在管理上存在缺失的問題。一是支農資金直接分配與管理的有發改、財政、科技、水利、農業、林業、國土、扶貧、交通、電力、教育、衛生、文化、民政等十多個部門,可想而知,其協調難度之大。二是支農資金除發改部門下達計劃,財政部門撥付資金外,很多行業主管部門要按條條、塊塊投放資金到對口部門,這種歷史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格局,影響了工作效率和投資效益。三是除了“資”出多門外,各部門在計劃下達方式以及項目管理上存在各自為政的思想,造成了項目申報和管理上往往不從實際出發,而是“投其所好”。在資金撥付上,不同來源的資金撥付渠道不一致,有的造成資金沉淀或“跑冒滴漏”。正由于管理上的缺陷,使得寶貴的支農資金有的挪作他用,投資效益大打折扣。
(三)缺乏宏觀調控措施,整合社會資金資源的力度不夠。
在調研過程中發現,鄉鎮、村領導普遍反映新農村建設投入政府啟動資金嚴重不足,這在全縣新農村建設投入資金調查統計數據上也反映了這個事實。據全縣各鄉鎮示范村建設投入資金中,財政及專項資金投入僅占1.75%。正由于缺乏宏觀調控措施,各類社會資金絕大部分閑置或游離在外,沒有融入新農村建設這個系統工程的運轉,發揮的作用不大。
三、建立新農村投入機制的幾點建議
(一)認真總結經驗,建立和完善新農村建設資金以獎代補的激勵機制。
新農村建設工程,涉及面廣、內容多、任務重,需要全民參與。要通過深入的宣傳和教育,使新農村建設的主要內容、目標要求及措施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通過宣傳教育,確立農民群眾的主體意識。要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用好用活村民自治,破除“等、靠、要”的思想,樹立“苦干、實干、巧干”的意識。要認真總結文明新村建設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建立和完善新農村建設資金以獎代補的激勵機制,最大限度地激發農民群眾“動自己的手,流自己的汗,出自己的錢,建自己的家”的積極性,變“要我干”為“我要干”,形成戶戶建家,人人創業的良好氛圍。
(二)整合支農資源,建立和完善支農資金的良好運行機制。
要建立和完善支農資金的管理機制。針對支農資金切塊、專項“戴帽”較多、投入分散的狀況,以新農村建設工程為平臺,按照“集中使用、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司其職、各記其功”的原則,編制年度投資指南,合理界定支農投資范圍,改革支農投資分配與管理體制。要統籌協調、集中安排各類支農資金,著力解決投入分散與重復建設的問題,努力提高支農資金的使用效率。同時,積極爭取中央、省、市建設項目的投資、建設、管理等委托權,促進支農資金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
要建立和完善支農資金投入使用效率的激勵機制。要在試點的基礎之上,逐步建立以支農資金使用效果為導向的激勵機制,做到對使用效益顯著的項目單位,在今后的項目申報和資金安排上給予優先考慮。要加強支農資金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支農資金使用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提高支農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要建立和完善支農資金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要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特別是調整建設資金的投向和結構,大幅度增加對“三農”的投入,逐步調整存量,重點促進教育、文化、衛生和社會保障朝著城鄉統籌安排和統一制度建設方向發展。新增財政支出要向“三農”傾斜,新增預算固定資產投資主要用于“三農”,逐步提高土地出讓金用于農村并集中使用。支農資金增量要高于上年,預算資金用于新農村建設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的資金要高于上年,形成新農村建設穩定的資金來源,建立和完善支農資金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
(三)整合社會資源,建立和完善社會力量參與新農村建設的激勵機制。
要鼓勵商業銀行、農村信用聯社等金融企業,實施城鄉一體化經營,充分發揮縣域商業金融主渠道的作用。要給予支農信貸業務稅收、不良貸款核銷、因信貸支農需要而必須保留的虧損金融網點予以一定的財政政策支持等優惠政策,正確引導各類金融企業支持農村基礎建設,支持輻射面廣、帶動力強、發展前景好的上規模、有特色、科技型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支持新型農村市場流通體系建設,支持縣域內勞動力密集型中小企業發展,支持農村社會事業的全面發展。
要積極探索建立鄉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彌補新農村建設投入資金不足的問題。積極開展商業化小額貸款公司的試點工作,并在保證資本金充足、嚴格金融監管的前提下,鼓勵在縣域內設立多種所有制的社區金融機構。同時,要鼓勵設立村級資金互助合作組織,通過吸收社會閑散資金,變民間資金為民間資本,實行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擔風險、自我發展的營銷策略,為新農村建設作好金融服務。
要通過物質和精神的激勵,促進更多的社會資本參與新農村建設。要制定優惠政策,引導社會投資轉向農村,特別是鼓勵大中型項目到農村去建設,以項目建設帶動農村的城鎮化建設。要通過在土地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方面給予政策上的靈活性,在稅收費用等方面給予物質獎勵和多種形式的精神獎勵,正確引導企業到農村投資和發展,推動農業生產方式的變革。要引導農業類企業到農村去創業,并實行一企業幫助一個村或者幾個企業幫助一個村,帶動更多的農民通過種植業、養殖業或其它適合的方式求得發展。要引導企業家們為新農村建設獻愛心,開展“一幫一、手牽手”活動。包括幫助農民開發產品、融資擔保、開拓市場、技術培訓。也可以定點招收幫扶村的農民到企業務工,幫助農民擴大就業,帶出一批創業的骨干,回鄉創業。也可在教育、醫療、道路、房舍、農田設施等方面給予具體的幫助和支持。
總之,要通過投入的規范和調整,建立受益群眾出大頭,各級政府投入點,政策優惠減免點,金融信貸支持點,包扶單位贊助點,社會各界捐贈點的新農村建設投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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