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服務方案
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績效評估指南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績效評估目標、原則、主體、內容、方法和程序。
本標準適用于財政性資金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的評估。其他資金購買或委托實施的社會工作服務
項目評估可參照使用。
2 術語和定義
2.1
社會工作服務social work service
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遵循社會工作專業價值理念,運用專業方法為有需要的服務對象(個人、家庭、
社區、組織等)提供困難救助、矛盾調處、人文關懷、心理疏導、行為矯治、關系調適和資源協調等方
面的專業性服務,以協助服務對象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提升服務對象適應環境的能力。
2.2
社會工作服務項目social work service program
為滿足特定服務對象的需求,在一定時間內,運用一定的資源,按照預定的服務目標、服務內容和
服務要求所設計、實施的社會工作服務任務。
3 評估目標
3.1 評估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目標的實現程度、專業服務效果及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
3.2 總結社會工作服務經驗,提煉社會工作服務技巧,提升社會工作服務水平。
3.3 作為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結項的依據以及為項目購買方確定項目執行方繼續承擔相關社會工作服務
項目的資質提供依據。
4 評估原則
4.1 客觀性原則
以客觀事實為依據,準確反映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在投入、運作、產出以及成效方面的實際情況。
4.2 專業性原則
注重考察社會工作的專業價值、理論、方法和技巧在服務項目中的運用。
4.3 系統性原則
通過層次化結構對指標體系進行結構化分類,確定各類評估指標的權重,全面、綜合地反映服務項
目的整體情況。
4.4 可操作性原則
評估方法符合項目實際,采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易于操作。
5 評估主體
5.1 評估組織者
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的評估組織者一般為購買方,負責確定評估方式和評估執行方,落實評估經費,
統籌評估相關事宜。
5.2 評估執行方
評估組織者直接組建的專業評估團隊或受委托的專業評估機構組建的專業評估團隊。
評估團隊應具備以下條件:
——不少于5 人的單數組成;
——取得中、高級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或受過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社會工作專業教育,且具有3
年以上相關社會工作實務經驗的人員不低于30%;
——不少于1 名熟悉社會組織財務工作、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財會人員。
6 評估內容
6.1 項目方案
項目方案的評估應包括:
——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的策劃是否專業、規范;
——服務計劃是否具有邏輯性和可操作性,是否有效回應服務對象需求和項目目標要求;
——服務對象界定是否符合項目基本要求;
——對需求的調查分析是否準確,需求分析報告結構是否完整,是否能根據需求合理界定項目服務
的覆蓋范圍和目標指向;
——預算方案是否體現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公益導向性的原則。
6.2 項目實施
6.2.1專業人員配備與使用
在項目實施中,是否能夠按照項目方案中的計劃配備相應的社會工作及相關專業人員,并在項目實
施中發揮相應作用。在人員使用過程中,是否能夠做到分工明確、優勢互補、團隊協作。
6.2.2物資配置
在項目實施中,使用的場地、設備、服務設施及相關物資是否能夠滿足項目運行需求。
6.2.3專業服務價值理念運用
在項目實施中,能否真正體現社會工作者“以人為本、助人自助”的價值觀和“平等、尊重、接納、
保密”等專業原則。
6.2.4專業服務理論運用
在項目實施中,是否正確依據社會工作專業相關理論。
6.2.5專業服務方法運用
在項目實施中,是否恰當運用社會工作專業方法和技巧。
6.3 項目管理
6.3.1項目行政管理
是否制定和執行了項目人事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物資管理制度及保密制度。
6.3.2專業規范性管理
是否制定和執行了完善的社會工作專業服務規范和程序;是否全面、原始、真實保存項目服務檔案;
是否制定了服務對象權益保障制度。
6.3.3項目進度管理
項目團隊是否根據服務方案制定了總體工作計劃和階段性工作安排;是否制定了服務進度管理制
度,并合理安排工作進度。
6.3.4服務質量體系與督導
是否建立了服務質量評估指標體系;是否建立專業督導和培訓機制;是否建立意見反饋與投訴處理
機制;是否提出持續改進機制。
6.3.5風險管理與應急預案
項目執行機構是否對其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進行預估,是否制定了項目應急預案。
6.3.6項目資金管理
項目資金使用是否符合預算執行方案和財務管理制度。
6.4 項目成效
6.4.1目標實現程度
評估內容包括:
——合同規定的服務目標達成情況;
——合同規定的服務數量完成情況;
——合同規定的服務對象改善情況;
——合同規定的服務組織及其專業團隊從項目實施中得到成長發展的情況。
6.4.2滿意度
評估服務對象、購買方、項目執行方對社會工作服務過程與成效的滿意度。
6.4.3社會效益
對項目的影響力、可持續性、可推廣性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
——社會反響:獎懲情況、宣傳報道、研究成果;
——決策影響:對項目可持續發展的思考與建議被相關部門采納;
——資源整合:組織參與、社會捐贈、志愿者參與。
7 評估方法
7.1 資料分析法
資料分析法應包括以下內容:
——組織資料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組織的基本信息(如組織章程)、與項目有關的組織制度文本(如
項目財務管理制度)和組織日常工作記錄(如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記錄);
——項目資料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項目計劃(如項目標書、項目服務方案)、項目服務檔案(如服
務記錄)、項目人員檔案(如項目人員、志愿者檔案)、項目財務信息(如項目預算、決算表)及與
項目相關的各類管理制度檔案(如項目行政管理、專業規范性管理、項目進度管理、服務質量控制、
風險管理);
——其他資料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測評工具(如服務滿意度問卷)、項目各類統計文本(如服
務滿意度調查結果統計)和項目各類工作報告(如項目中期報告、總結報告)。
7.2 觀察法
觀察法應包括下列內容:
——為了解項目的具體服務過程,評估人員應對每個項目的日常服務或活動過程進行現場觀察。觀
察內容包括:服務環境、服務內容、服務方法以及服務的社會工作專業性體現和規范,服務人員與
服務對象的互動等;
——對于已經結束的服務項目,評估人員可通過觀察該組織與評估項目同類的日常服務和活動,從
側面了解項目的服務過程。
7.3 問卷法
問卷法應包括下列內容:
——在項目評估過程中,評估人員可利用問卷調查收集項目服務對象滿意率和項目服務成效等信
息;
——依據項目總體目標和服務對象的實際情況,科學設計調查問卷及抽樣樣本;
——在問卷調查結束后,評估人員應對問卷回收情況、問卷填寫完整性和內容真實性進行質量復核。
7.4 訪談法
7.4.1與項目的服務對象及開展項目服務的相關人員,就服務滿意率、服務成效以及對項目服務的具
體意見進行訪談。
7.4.2與項目執行方的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就以下內容進行訪談:
——向執行方的負責人了解在項目運作過程中,有關項目監管、資源整合方面所采取的措施,運作
該項目給組織帶來的影響以及項目運作中遇到的困難;
——向執行方項目負責人和工作人員了解項目的實際運作情況,包括項目體現社會工作專業價值
觀、理論和方法的情況,項目完成情況,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項目管理制度及落實情況。
7.4.3與項目購買方代表就項目運作情況的滿意度進行訪談。
8 評估程序
8.1 制定評估方案
8.1.1起草方案
評估執行方應根據評估組織方的要求,起草詳細的評估方案。
8.1.2方案內容
評估方案內容應包括:
——目標任務;
——基本方法;
——進度安排;
——人員安排;
——經費預算;
——風險控制。
8.1.3方案確認
評估執行方應將評估方案交評估組織方確認,雙方確認同意后簽訂委托評估協議書(見附錄A)。
8.2 組織人員
評估執行方應根據評估方案,組建評估團隊,針對項目開展評估培訓。
8.3 發送通知
評估執行方應至少提前30 個工作日,書面告知被評估方評估的具體要求、評估標準、操作細則及
安排。
8.4 實施評估
被評估方應根椐評估要求提交自評報告。評估執行方在收到自評報告和相關材料后及時組織評估。
評估實施過程中,被評估方應根據評估需要,及時向評估執行方提供項目相關的各類資料。
8.5 出具報告
8.5.1報告內容
評估報告內容應至少包括:
——評估開展情況;
——項目及執行基本情況;
——評估結論及建議。
8.5.2評估結果反饋
評估執行方撰寫完成評估報告后,應以評估報告(初稿)的形式,就初步評估結果與被評估方進行
溝通,征詢被評估方意見。
評估執行方出具正式評估報告并送達評估委托方。
9 評估報告運用
9.1 項目購買方
9.1.1評估報告應作為項目購買方是否繼續委托或中斷委托項目的決策依據;
9.1.2評估報告應作為項目購買方與項目執行方協商對未來項目方案、項目實施、項目管理等方面改
善的參考依據;
9.1.3評估報告宜作為優秀項目評比、資金投入等方面的參考依據。
9.2 項目執行方
9.2.1評估報告應作為項目執行方向項目購買方申請新項目或申請項目延續的參考依據;
9.2.2評估報告應作為項目執行方對項目經驗的總結和對項目進一步改進的參考依據。
附錄A(資料性附錄)
委托評估協議書
表A.1給出了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委托評估協議書的樣式。
表A.1 委托評估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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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茲有甲方委托乙方對 項目進行評估。乙方接受甲方委托。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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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評估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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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評估范圍: 接受乙方項目評估的,系 項目(以下簡稱 項目),共計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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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評估的主要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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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項目評估工作時間要求: 項目開展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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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1.本協議的評估費為人民幣(大寫) 元,該費用包括完成評估工作的所有運作資金、人員工資等有關費用。 2.付款方式: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20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預付 %項目評估費,其余_______%項目評估費在乙方提交評估報告后付清。 經費劃撥至如下賬號: 開戶行: 開戶名: 開戶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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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雙方權利和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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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對乙方的評估及報告撰寫過程享有指導權,對乙方撰寫的評估報告成果享有知識產權。 (2)甲方有權對乙方在評估工作開展過程中各項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評估經費使用及各項評估指標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必要時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3)對于監督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甲方有權對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在整改后仍不能滿足開展評估工作條件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并向乙方追討全部經費。 2.甲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規定如期向乙方撥付評估工作經費。 (2)協調各業務主管部門、各項目承辦機構,盡力解決評估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乙方按本協議規定獲得評估工作經費;為完成本次評估工作,可以向甲方提出給予必要支持的要求。 2.乙方的義務 (1) 按照約定完成項目評估工作,出具真實、完整、專業的項目評估報告。由于受項目評估工作性質的約束,以及項目執行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固有局限性和其他客觀因素制約,存在著某些重大錯報可能未被發現的風險,因此,乙方的評估責任并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項目執行單位的項目管理責任。 (2) 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項目執行單位的組織機密嚴加保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未經項目執行單位同意,乙方不得將其知悉的組織機密和項目執行單位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 (3) 根據項目實際完成情況和甲方要求,分期分批出具評估報告(如因項目執行單位未能及時提供評估資料等原因造成延期的,另行商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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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違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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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一方未按約定履行,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履行或終止本合約,并保留要求對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2.對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進度延期,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責任。對于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時有效地履行本合約,甲方有權不支付相應的評估費用,直至終止合約。 3.甲乙雙方均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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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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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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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簽字): |
法定代表人(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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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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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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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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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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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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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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