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實施方案范文
幼兒園管理方案

<<朝陽幼兒園管理方案>>是朝陽幼兒園正常運轉的重要保障,因此我們幼兒園必須結合實際做一套幼兒園的管理方案。下面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幼兒園管理方案,還請各位家長和幼教同仁給與批評建議:
朝陽幼兒園教師崗位職責
幼兒園教師對本班工作全面負責:
1、教師對本班幼兒的安全負責,嚴格執行安全制度,防止事故的發生。
2、依據幼兒園教育工作計劃要求,結合本班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個體差異,制定教育工作目標、計劃,并組織實施,做好教育筆記。
3、觀察分析幼兒發展情況,認真填寫觀察記錄。
4、管理好幼兒的生活和做好幼兒衛生保健工作。
5、為幼兒創設良好的物質和精神環境,發揮環境教育作用。
6、積極參加業務學習和教研活動,積極進行教改實驗的立項與研究。
7、做好家長聯系工作,了解幼兒家庭教育環境,商討符合幼兒特點的教育措施。與家長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務。
8、定期向主管園長匯報工作,并接受其檢查與指導。
9、負責本班房舍、設備、室內外環境的清潔衛生及消毒工作。
10、制作一些適合的力所能及的玩教具。同時負責保管本班幼兒的衣物和本班設備用具。
11、采取多種方式同家長加強聯系,爭取家長的配合,每期召開一次家長會,幼兒無故缺席、在園的表現情況要及時與家長聯系,共同做好幼兒保健工作。
朝陽幼兒園班級衛生評比制度
1、幼兒教師衣著整潔、勤洗頭、勤洗澡、勤剪指甲。
2、幼兒日常生活用品專人專用,每人一巾一杯,每日消毒一次、放置合理。
3、幼兒飯前便后用流動水洗手,飯后漱口、擦嘴。
4、幼兒勤洗頭、勤洗澡,每周剪指甲一次。
5、保持幼兒服裝整潔。
6、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定時開窗通風換氣,室設有防蚊、防蠅設備,做到無蠅、蚊、無痰跡、無蜘蛛網。
7、各班物品擺放整齊,地面保持清潔衛生,無雜物堆放,清潔區保持整潔。
8、幼兒玩教具保持清潔,定期清潔消毒。
朝陽幼兒園安全制度
1、幼兒入園時,要認真檢查幼兒是否帶有危險品,如有發現要立即收管。
2、幼兒需要服藥的,教師要請家長親自登記有關事項(姓名、藥名、劑量、次數等),并按時準確地為幼兒服藥。
3、幼兒進餐前教師對幼兒進行安全衛生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如:燙傷、噎食等。
4、教師組織幼兒有秩序地上下樓及進出教室以免摔傷、擠傷。
5、幼兒的一日活動一定要在教師的視線之內,器材及游戲的選用安全系數要高。
6、活動室、休息室的危險隱患一定要及早發現,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治。
7、經常對幼兒進行防火、防電等安全知識的教育,嚴禁幼兒自己玩火、玩電。
8、班內不要放置比較危險的學習用具和物品:如剪子、實驗器皿、勞動工具等。非幼兒用品應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9、小型顆粒狀物品教育幼兒不要放入口內,耳內或吞食。
10、出現事故一定要與學校聯系,緊急處理。
11、幼兒入園離園時,教師與家長必須面對面交接。
12、膳食管理人員進貨時,嚴把食品質量關,防止食物中毒。
13、注意房屋、玩具、電器設備、電源開關的使用安全,避免觸電、砸傷、燙傷等事故發生。
14、安全保衛人員一定要堅守崗位,定時開鎖大門,嚴禁陌生人入內。
15、園領導及教師要定期檢查大型玩具及班內物品、玩教具,發現損壞及時維修,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15、院內禁止各種車輛入行。
定點醫療機構醫保醫師管理辦法
為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切實維護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所稱醫保醫師是指執業醫師或有醫療處方權的執業助理醫師,在具有統籌基金支付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注冊執業,愿意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離休干部醫藥費統籌服務,并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登記備案的醫師。
第二條醫保醫師為參保人員提供服務時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熟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熟練掌握醫療保險用藥范圍、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標準,自覺履行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的各項規定。
(二)認真核對參保就醫人員相關證件,做到人、卡相符,防止冒名就醫、住院等現象。
(三)認真書寫門診(住院)病歷、處方等醫療記錄,確保醫療記錄清晰、準確、完整。
(四)堅持因病施治的原則,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不誘導過度醫療。
(五)堅持首診負責制,執行逐級轉診制度,不得診斷升級,不得推諉、拒收病人,嚴格入出院標準,不得以各種借口使參保人員提前或延遲出院。
(六)嚴格落實住院參保患者每日費用清單制度,對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的藥品、診療項目和耗材等要告知住院參保患者,并經本人或家屬簽字同意。
(七)認真審核參保人員就診記錄避免重復開藥、重復檢查,嚴格執行門診、住院帶藥相關規定。
(八)能夠協助醫療保險部門開展的基金檢查、門診慢性病、門診大病評審等工作。
第三條醫保醫師登記備案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定點醫療機構聘任的醫師,可隨時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市定點醫療機構醫保醫師申請表》,向所在定點醫療機構提供醫師執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定點醫療機構負責對醫師申報材料的收集、審核和匯總,并向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報送《市定點醫療機構醫保醫師申請表》、《市定點醫療機構醫保醫師申報人員匯總表》(含電子版),經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登記備案后,即可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
(三)市級統籌前確認的市本級醫療保險定點機構向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直接報送。其他定點醫療機構按所在行政區域分別報送,各縣區匯總后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第四條醫保醫師執業地點發生變化的,要按規定的程序,重新進行登記備案。醫保醫師退出定點醫療機構執業的,定點醫療機構要及時辦理注銷手續。經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批準多點執業的醫師,要分別向相應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第五條醫保醫師每年度初始積分為12分,考核時根據本年度考核查實的違規情形進行扣分,扣分分值記錄在考核年度,積分和扣分不跨年度累積,多點執業的醫保醫師在不同執業地點違規,扣分分值累計計算。
第六條醫療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對醫保醫師醫保服務行為的監管,通過日常管理、網絡監控、專項檢查、費用審核、受理投訴舉報等途徑,對醫保醫師執行醫保政策、履行醫保服務協議以及醫保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第七條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扣分6分以下的,由醫療保險行政部門責成其所屬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誡勉談話;滿6分的,暫停醫保醫師醫保服務3個月;滿9分的,暫停醫保醫師醫保服務6個月;滿12分的,暫停醫保醫師醫保服務1年。暫停服務期限可跨年度執行。
第八條第一次年度內醫保醫師累計扣12分以上的,一年后可重新進行醫保醫師登記備案;第二次三年后可重新進行醫保醫師登記備案;第三次不再進行醫保醫師登記備案。
第九條醫保醫師被暫停醫療保險服務后要寫出書面檢查,報醫療保險行政部門并認真學習醫療保險相關政策規定,待暫停期滿后,可重新申請醫保醫師登記備案。
第十條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負責全市醫保醫師信息管理工作,建立醫保醫師誠信檔案,對考核、違規處理等相關情況記錄在案。縣區發現的醫保醫師違規行為應及時向市醫療保險行政部門報告。市醫療保險行政部門應將處理結果進行備案,并定期對醫保醫師違規行為進行通報。
第十一條醫療保險行政部門應在處理決定作出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相關處理決定告知違規醫師所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醫療機構自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違規醫師本人。
第十二條醫保醫師對醫療保險行政部門做出的處理決定存在異議的,可在接到書面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通過所在單位向醫療保險行政部門提出意見,醫療保險行政部門應認真研究,必要時可組織專家合議后作出決定。
第十三條定點醫療機構被中止或解除定點服務協議的,該醫療機構的醫保醫師服務權限同時中止或解除。
第十四條非醫保醫師和取消登記備案的醫保醫師提供醫療服務產生的相關費用(急診、急救除外),基金不予支付,由所在定點醫療機構負責。
第十五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制定本單位醫保醫師管理辦法。定期對醫保醫師進行醫療保險政策培訓,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課時,培訓情況應及時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通報。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不定期舉辦培訓班,重點對年度扣分較高的醫保醫師進行政策培訓。
第十六條醫療保險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公開投訴電話,暢通舉報通道,及時掌握醫保醫師為參保人員服務情況。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管理實施方案】相關文章:
管理實施方案12-27
管理提升實施方案11-06
安全管理實施方案02-08
班級管理實施方案01-13
管理創新實施方案10-05
食堂管理實施方案12-18
夜市管理實施方案12-04
預算管理實施方案精選10-07
村級管理的實施方案10-07
學校管理實施方案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