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居家養老上門服務方案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社區居家養老上門服務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為用心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挑戰,解決有限的養老資源與急劇增長的養老、托老需求之間的矛盾,有效破解“養老難”的問題,最大限度地滿足廣大老年人的養老需求,切實提高他們的生活、生命質量,經區委、區政府領導同意,決定在沈家門街道新街社區進行試點,為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帶給借鑒,有效推進居家養老試點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居家養老的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針,堅持以人為本,解放思想,與時俱進,用心探索養老服務新途徑;建立完善“以政府為主導,街道、社區為依托,民間服務組織為實體,社會各界與志愿者廣泛參與”的居家養老新模式,有效破解我區老年群體“養老難”問題,擴大養老覆蓋面,為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構筑和諧社會,帶給有力支持。
二、居家養老的目的好處
居家養老服務是新形勢下我區養老福利模式的新探索,對于應對人口老齡化,實現養老服務社會化具有重要好處。一是貼合我區人口老齡化“未富先老”的社會特點,在政府拿不出足夠的資金創辦養老機構的狀況下,由政府牽頭,選派服務人員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帶給養老服務,具有成本低、覆蓋面廣、服務方式靈活等優點。二是滿足了老年人傳統的生活和心理習慣,使老年人在自己家里和社區就能理解各種生活照料服務。三是為下崗失業人員,個性是為“4050”人員和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開辟了新的渠道。透過開展居家養老服務,能夠使老年人得到妥善照顧,使子女得到必須程度解脫,緩解社會養老壓力,減輕政府負擔,進一步拓展社區服務功能,使社區與居民之間的聯系得以增強。
三、居家養老基本原則
一是先試點后推廣,循序漸進的原則。
二是個人自費購買服務與政府補貼服務相結合原則。
三是政府主導與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相結合原則。四是居家養老服務與推進再就業相結合原則。
四、居家養老的主要任務
(一)建立居家養老服務體系
居家養老服務采取區、街道、社區與民間服務實體三級管理、四級運作的方式進行。區政府成立居家養老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區居家養老的領導。區民政局和區老齡委辦公室是居家養老工作的指導管理機關,負責制定相關政策與方案措施,并主導其運作和走向;各街道辦事處是居家養老工作的主管單位和實施部門;各社區配合所在街道做好各項基礎性工作;民間非營利性服務機構是承接居家養老各種服務功能的實體,對確定的服務對象實行上門服務和日托照顧。區、街道、社區與民間服務實體的具體職責如下:
1、區民政局和區老齡委辦公室負責制定相關政策、搞好指導協調、安排分配資金,并在局(辦)內設立居家養老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提出居家養老服務的原則意見,確定服務對象的補貼標準;建立信息庫,匯總有關數據,并負責對街道、社區、民間服務實體的工作進行檢查和考評。
2、街道辦事處負責居家養老工作的組織實施,制定實施細則。街道在社發科設立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負責對社區申報服務對象的資格確認和補貼標準的審核,并對社區和民間服務實體機構進行檢查與監督,負責服務補貼經費的結算和發放,負責居家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技能培訓,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3、社區居委會設立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站,建立為老服務隊伍(下崗職工、外來人員)和義工志愿者隊伍(低齡老人),指定工作人員負責宣傳動員,受理服務申請,搞好入戶調查,初步確定服務對象及所需服務時間、補貼額度或補貼比例;負責服務時間、服務經費的初審,協助街道對服務實體、服務質量進行跟蹤和監督;按區、街道的規范標準分門別類建立居家養老工作服務信息。
4、服務實體(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負責對服務對象實施上門服務日托照顧。服務項目包括日間照料、生活護理、家政服務、精神慰藉等,以上門服務和社區日托為主要形式,并根據服務需求變化,規范服務資料,開發新的服務項目,帶給專業化、人性化的優質服務。
(二)確定居家養老服務資料和服務形式
1、服務資料:
以生活照料為基本服務,以醫療保健、法律維權、文化教育、體育健身等為專項服務。具體分為六大類:
(1)生活照料類:為老年人帶給托老、購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務等一般照料和陪護等特殊照料的服務。
(2)醫療保健類:為老年人帶給疾病防治、康復護理、心理衛生、臨終關懷、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檔案、開設家庭病床等服務。
(3)法律維權類:為老年人帶給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司法維權及維護老年人贍養、財產、婚姻等合法權利等服務。
(4)文化教育類:為老年人帶給老年電大、老年校園、知識講座、學習培訓、書法繪畫、圖書電子閱覽等服務。
(5)體育健身類:為老年人帶給活動場所、體育健身設施、健身團隊等服務。
(6)志愿服務類:為老年人帶給鄰里互助、談心交流、精神慰藉等服務。
2、采取上門照料服務和日托服務為主的兩種形式:
(1)上門照料服務:由經過專業培訓的服務人員上門為居住在自己家中有部分生活潛力但又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長期生病臥床及無子女或子女不在身邊的空巢老人帶給照料服務。
同時,還可由120與110結合起來,以方便老人在碰到突發狀況時隨時呼叫。
(2)日托服務:透過社區老年人日間服務中心??為老年人帶給生活照料、休閑娛樂、康復護理和精神慰藉服務。
(三)規范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及運作方式:
1、服務對象:服務對象為城市社區75周歲以上需要服務的老年人。重點對象是高齡、獨居、經濟特困老人且生活自理有困難的老人。
2、收費方式:根據老年人的年齡、身體狀況、家庭經濟條件等多種形式,采取無償、低償、有償、義工、社會力量為老服務五種方式。
3、運作方式:以政府購買服務、發放服務券的形式為老年人帶給養老支持。不以現金形式發放,而是采用記名“服務券”形式發到老年人手中,專業人員透過帶給服務,然后向服務對象收取同等價值的“服務券”再到居家養老指導中心兌換現金。
(1)無償服務(政府購買服務):三無老人(不適宜去福利院居住的)、75周歲以上獨居、空巢老人中享有低保、低保邊緣、特困殘疾證、特困職工證、國家定補精減職工、重點優撫對象、市級以上勞動模范(全國部門先進)稱號、老居委干部、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經濟困難的,每人每月補貼服務券200元。百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補貼服務券100元。
(2)低償服務:獨居、空巢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并且經濟比較困難的老人,每人每月補貼服務券50元。
(3)有償服務(自己購買服務):有經濟潛力、需要專門上門服務的老人。
(4)義工服務:低齡老人擔當起義工的職責,為服務對象帶給服務。社區服務中心逐一記錄義工的服務時間和服務質量,統一入檔,若干年后,當義工本人需要服務時,由社區服務中心為其帶給養老服務。
(5)動員社會力量為老購買服務:針對特殊困難老人的需要,實行企業或社會個人為其認購服務。
五、工作方法和步驟
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采取試點先行,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方法進行。整個工作能夠分為三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8月上旬?10月上旬)
主要完成外出考察、工作方案、補貼標準制定、成立區居家養老領導小組、確定試點社區等。
(二)試點階段(10月上旬?09年2月底)
1、調查摸底(09年4月上旬?8月中旬)。對試點社區的老年人家庭狀況進行調查摸底,摸清老年人家庭的底數和真實需求,建立老年人數據庫。
2、開展試點(09年8月中旬?10月底)。對試點社區進行重點指導、重點跟蹤。
(三)總結階段(11月上旬?12月底)。總結試點社區工作經驗,為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帶給借鑒。
六居家養老的保障措施
經費的籌措采取區、街道二級負擔為主和社會各界及熱衷慈善事業人士“捐一點”,經濟條件許可的老人“籌一點”的辦法,保證“居家養老”服務有必要的經費,并逐年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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