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模板匯編5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整治方案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整治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和“打非治違”活動,強化安全監督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努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二、整治目標
20xx年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目標是:進一步貫徹漁業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和規定,進一步治理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從事漁業生產經營行為,堅決遏制漁業生產事故發生,完成市農業局和縣政府下達我縣的漁業安全生產管理目標任務。
三、組織機構
成立縣漁業安全生產“整治百日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四、時間安排
“整治百日行動”工作從20xx年6月11日起到20xx年9月20日止,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組織部署階段(6月11日至6月31日)。各地建立健全“整治百日行動”領導小組,結合當地特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部署專項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8日至8月31日)。各地要按照“整治百日行動”的任務目標和工作措施的要求,逐項抓好落實。不定期地組織自查、互查,對安全隱患多,事故多發地區實行長期監控,進行重點檢查,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清除隱患。
(三)總結階段(9月1日至9月20日)。各鄉(鎮)開展總結工作;9月10日前,由各鄉(鎮)畜牧獸醫水產站將“整治百日行動”書面總結上報縣漁政大隊。
五、整治重點
(一)從事漁業生產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二)漁船不按規定申報年度檢驗;(三)漁船違章載客載貨;(四)使用禁用的漁具、破壞漁業資源的捕撈方法進行捕撈;(五)未按規定標寫船名號,沒有懸掛船名牌;(六)未按規定配備救生、消防設備;(七)雇用不符合從業條件的非職務船員上船作業。
六、整治措施
(一)從事漁業生產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的,按《省漁港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責令改正,并可按照每人100元對船舶經營者處以罰款。
(二)漁船不按規定申報年度檢驗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責令立即停止作業,限期申報檢驗;逾期仍不申報檢驗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暫扣漁業船舶檢驗證書。
(三)漁船違章載客載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對船長或直接責任人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四)使用禁用的漁具、破壞漁業資源的捕撈方法進行捕撈的,按《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罰,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炸魚、毒魚、電魚的,在內陸水域處500元至5000元的罰款;在內陸水域使用小于規定的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的,處100元至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和特別嚴重的按規定進行處理。
(五)未按規定標寫船名號,沒有懸掛船名牌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對船舶所有者或經營者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六)未按規定配備救生、消防設備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責令其在離港前改正,逾期不改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七)雇用不符合從業條件的非職務船員上船作業的,按《省漁港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責令改正,并可按照每雇用一人罰款1000元對船舶經營者予以處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各地要切實加強對“整治百日行動”工作的領導,提高對漁業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建立健全各級漁業安全生產“整治百日行動”組織,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行動計劃并組織實施。各地要圍繞全年控制指標的要求,層層分解落實,強化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各基層單位和船頭。對于各類事故調查處理,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追究責任。
(二)切實提升漁船質量。各地要嚴格漁船檢驗制度,督促船主按標準船型修理、更新漁船,對重要的安全設施要參照相關規定強制配備。要嚴格按照檢驗規范對漁船進行檢驗,全面開展漁船質量大檢查,切實提高漁船的檢驗質量,對檢驗不合格的漁船,不得發放檢驗證書,不得發放捕撈許可證,不得從事漁業生產。
(三)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實操技能。扎實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突出抓好漁業船舶船員資格培訓工作,切實增強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和常識,提高持證上崗率,打牢漁業安全生產基礎,做好安全生產源頭管理。各地要根據當前漁業安全生產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及時制定方案,及時組織轄區原有職務船員開展內河職務船員的考試換證工作,確保船員持證上崗;在年內要對所有水上作業人員組織完成一次緊急情況下船員穿戴救生衣和緊急逃生等應急處置能力培訓。
(四)嚴厲打擊非法捕撈等非法漁業生產行為。重點打擊“三證不齊”、未按規定標寫船名號、安全生產設施配備不齊以及從事電、毒、炸魚等非法捕撈作業的漁船;對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從事漁業生產、漁船違規載客載貨等要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嚴查處。
﹙五﹚加強安全檢查,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各項制度。各地要大力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重點抓好重大節日和重要汛期前的安全大檢查,并嚴格落實檢查責任。通過安全檢查,發現存在的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并及時加以整改和總結,防止漁業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好轉。要加強漁業安全生產信息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值班制度和事故專報制度。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故必須及時處理和上報,并跟蹤掌握事態進展情況,不得遲報、漏報,堅決杜絕瞞報、謊報。
(六)加強對重要水域的隱患排查及整治行動。“棉電庫區”、“金山電站庫區”、“磯頭電站庫區”等一些重要水域所在鄉(鎮)要組織開展對使用禁、限用網具且影響行洪安全的非法捕撈進行排查,并及時拆除整治,必要時可聯合執法,提高整治效率。
整治方案 篇2
為認真落實省、市、縣政府關于治理道路交通擁堵問題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優化校園周邊交通環境,緩解學生上下學期間交通擁堵狀況,有效改善群眾的出行環境,結合我縣“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會戰”和教育系統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總體要求,堅持嚴管治理、人文治理原則,開展大宣傳、推動大教育、營造大氛圍的“治理”活動,引導廣大師生及學生家長改變出行理念和習慣,優化校園周邊交通環境,提高群眾出行滿意度。
二、工作目標
按照“暢通、有序、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標,加大校園周邊交通擁堵治理宣傳教育力度,切實增強廣大家長、教師、學生的文明出行、遵守交規和交通安全意識,有效改善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秩序,解決學生上學、放學高峰期交通堵塞的突出問題,營造良好的校園周邊交通環境。
三、工作重點
針對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和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秩序亂點、違法行為高發點、擁堵多發點等重點路段,依法查處校園學生無證駕駛機動車、電動車及周邊車輛超員超速、酒后駕駛、假牌假證、無牌無證、違法停車、闖紅燈、人行橫道不讓行人等嚴重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管理力度,維護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秩序。一是各中隊要科學合理調配警力,針對學生每天上學和放學的重點時段、重點路段,建立動態科學的勤務制度,落實警力維護交通指揮疏導工作。二是各中隊要組織對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秩序亂點、違法行為高發點、擁堵多發點進行摸排,廣泛征求學校和周邊群眾意見,開展針對性整治。三是各中隊要依法從嚴查處機動車無牌無證、亂停亂放、超速行駛、闖紅燈、人行橫道不讓行人等違法行為和學生無證駕駛機動車、電動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凈化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環境。四是教育部門要加強學校上下學時段校門前交通路段的管理,安排值班老師負責上、放學時段學校門前交通秩序的維護,組織學生從斑馬線或安全路段過馬路,發現學生交通違法行為及時采取管制措施并進行記錄,學校將學生交通安全違法情況進行通報并納入個人德育考核。
(二)完善交通設施,改善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出行條件。各中隊要深入排查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和管理設施存在的隱患,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提出改善建議,優先完善學校周邊道路警示和提示標志、信號燈、人行橫道和車輛減速設施等,為學生出行創造安全通行條件。
(三)立足長效機制,加強校園學生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各中隊要對本轄區校園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摸排,查找安全隱患和管理漏洞,落實整改。二是教育部門要嚴格落實學校的安全主體責任,嚴禁未成年或無駕駛證的`學生駕駛機動車、電動車。三是教育部門要督促學校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堅決杜絕學生乘坐低速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車輛。四是健全工作機制,各中隊對學校學生駕駛機動車、電動車上下學的交通違法行為,要及時通報教育部門進行嚴肅批評教育。抓好典型教育,對管理不到位的學校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五是各中隊要以維護學校幼兒園安全為契機,進一步密切警民關系,迅速開展走訪活動,重點走訪老師、學生和家長,廣泛征求群眾對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建議。
(四)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一是教育部門要印制“致家長一封公開信”,提醒學生家長提高安全意識和監護人責任意識,告知接送學生家長自覺遵守和維護學生上下學交通秩序。二是各中隊要會同教育部門深入本轄區學校開展豐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力度,增大宣傳教育的密度、廣度和深度,加強對周邊隱患點的巡邏執法,提高廣大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三是教育部門要督促學校把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做到位,在校園內設立交通安全宣傳欄、板報、標語,組織開展交通安全知識競賽活動,通過校訊通、校安平臺定期向家長發送交通安全信息,努力營造濃厚的家、校交通安全氛圍。
整治方案 篇3
為深入規范城區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安全出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xx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區政府決定利用xx天時間,對違法行駛的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車輛依法進行規范,根據《關于開展城區違法行駛車輛整治規范工作的意見》,現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xx都市區建設,以優化城市發展環境、確保道路交通安全為主線,動員各方面力量,實施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車輛違法行駛的規范工作,為廣大市民創造一個安全、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
二、組織領導。
市交警一、四、五大隊和市公安局xx轄區派出所成立組織,明確力量,加大對違法行駛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執法力度。各辦事處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大力開展違法行駛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規范工作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規范車輛。
違法行駛的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四、工作目標。
通過規范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車輛行駛行為和亂停亂放侵占公共空間等行為,達到各行其道,按位停放,杜絕違規載人、亂停亂放、占用機動車道行駛、亂闖紅燈、停車越線等行為,減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五、整治范圍。
市區xx區域。
六、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
1、宣傳引導。
由區委宣傳部負責,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交通安全知識、規范自行車違法行駛車輛工作的目的、意義,大造輿論聲勢,使規范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戶曉。
2、說服教育。
各街道辦事處要利用網格管理構架,采取“管理+服務+自治”的網格化管理運行體系,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人員及派出所民警情況熟、底子清的優勢,采取入戶調查、組織座談等形式,重點做好教育說服工作,抓好源頭管理,進一步提高管轄區域群眾的遵章守法意識。
(二)整治管理階段。
由市交警一、四、五大隊和市公安局xx轄區派出所負責,加強巡邏管控,形成嚴查嚴管氛圍,對區域內的'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嚴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管理和處罰,對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尋釁滋事、暴力抗法等妨礙執行公務的行為,一律從嚴追究。
七、有關要求。
(一)強化責任意識,精心組織實施。
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到此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周密部署、精心組織,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切實將問題解決在苗頭,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二)廣泛宣傳動員,營造良好氛圍。
宣傳部門要針對此項工作各個階段的不同特點,精心策劃并組織實施宣傳工作方案,把握輿論導向,贏得社會理解,爭取工作主動。各新聞媒體要突出重點,把握節點,加強引導,全方位、高密度跟蹤報道此項工作的進程和效果,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各街道辦事處要組織召開不同層次、不同界別的座談會,依靠人民群眾,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增強此項工作的透明度。區文明辦、團區委、區教育局要協調相關團體分別發出倡議,倡導廣大市民、學校師生自覺參與到此項工作中來。
(三)依法嚴格管理,妥善處理糾紛。
各單位在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既要堅決依法開展工作,又要堅持以人為本,注意工作方法,認真落實告知程序,理性、平和、文明執法,避免因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激化矛盾,引起糾紛,真正把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穩妥推進,確保穩定。對于拒絕、阻撓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者擾亂公共秩序的,政法機關要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整治方案 篇4
1、方針與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 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2、工程概況:
國家超級計算長沙中心土石方及渣土工程位于湖南大學計專校區內,本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建筑磚渣挖掘及建筑物基礎的鑿除、裝卸、運輸(包括土石方及渣土的場內二次或多次轉運)、卸土、卸土區平整,挖方區邊坡整理,填方區的夯實碾壓、整個土石方施工區域內施工期間的雨水及地下水排水、用地紅線區域內挖填至設計標高后的`場地平整光面碾壓。因此施工過程中應加強場區排水施工隊伍及土方開挖隊伍的配合。
3、應急預案工作流程圖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施工工藝的實際情況,認真的組織了對危險源和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特制定本項目發生緊急情況或事故的應急措施,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現場操作人員應急能力,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和不良環境影響。其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程序見下頁: 勤保障組、治安保衛組、技術分析組和善后處理組。
4、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專業救援組職責
4.1 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4.1.1 負責本單位“預案”的制定、修訂和演練;
4.1.2 組建義務應急救援隊,并組織實施救援行動;
4.1.3 檢查督促做好土方開挖工程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4.1.4 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
4.1.5 向呼鐵建設公司分管領導、相關部門通報事故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整治方案 篇5
為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和壓降道路交通事故,穩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態勢,創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省、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市政府統一部署,特提出20xx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準確把握“十二五”時期發展主題,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促轉型、惠民生、保穩定”大局,以“事故少、秩序好、道路交通暢通和諧”為目標,進一步落實“五整頓、三加強” 工作措施,深入開展“平安暢通縣區”創建和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進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全力預防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重點壓降重特大惡性事故,確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增加,為全市經濟建設發展和群眾安居樂業創造安全、有序、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整改。省級督辦危險路段整改率達到100%,市級督辦路段整改率達到90%以上,縣級督辦路段整改率達到85%以上。
(二)車輛、駕駛人源頭得到有效管控。對全市“重點駕駛人”和“黑名單”人員管控率達100%;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交通安全責任制,完善運輸企業內部安全責任制度和監督機制,交通安全重點單位整改率達100%。
(三)非客運車輛違法運營得到有效遏制。城郊結合部重點道路、農村鎮區主干道路以及國省干道沿線無非法客運車輛聚集點,杜絕非客運車輛非法從事校車營運,校車登記及識別標記發放率達100%。
(四)工程運輸車輛專項治理得到深化。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工程運輸企業主體責任更加落實,政府部門安全監管更加有效,駕駛人素質明顯提高,道路行車秩序明顯好轉,涉及工程運輸車輛的重大交通事故明顯減少。
(五)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治理得到深化。管制區域內外地號牌和無通行證摩托車基本杜絕,農村地區無證無牌摩托車違法上路不高于5%,城區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不高于5%。
(六)交通事故高發勢頭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群死群傷交通事故明顯減少,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數不超過市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數,不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有社會影響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點
(一)重點公路:104國道、312國道和240省道、342省道等國省干道,高速公路,農村道路。
(二)重點路段:20xx年以來發生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多發的路段;交通標志、標線等安全設施不全的危險路段、危險橋梁、沿河高路基路段以及寬路窄橋、人車流量密集的專業市場、農村節場、馬路市場路段。
(三)重點單位:20xx年以來發生特大交通事故或3起重大交通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上的車輛單位和市、縣級重點單位。
(四)重點車輛:從事公路專業客貨運和危險品運輸的車輛,學校接送車輛,交通事故多發、影響交通秩序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機動三輪車和工程運輸車輛。
(五)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公路上的客、貨車超載超速、疲勞駕駛、酒后駕車、占道行駛,報廢車輛、非法拼裝改裝車輛上路行駛;農村道路上農用運輸車、機動三輪車、拖拉機、各類摩托車無證無牌上路、非法違章載客等;城區的機動車闖信號、逆向行駛、亂停亂放、爭道搶行等;高速公路上的違章停車、超速行駛、隨意停車上下客等;公路上的各種違章搭建、占道經營、打谷曬場、馬路市場等。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進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機制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源頭管理工作機制,嚴格把好“四個關”(把好駕駛人和機動車輛營運資質和安全設施關,安全隱患整改落實關,校車安全管理關,拖拉機、農用車安全管理關),形成職能互補、齊抓共管的交通安全源頭管理社會化聯動格局。進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管理“主體在縣、管理在鎮、延伸到村”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模式,推進交通安全示范鄉鎮、企業、學校和公路 “四項示范”創建,確保年度創建工作達標。
(二)創新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模式。完善交通管理社會化網絡,統籌協調和組織落實各地各部門交通安全管理、宣傳教育、隱患整改和考核督查等相關工作。以全市安全生產考核為抓手,推開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機制;在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架構下,推動逐級建立市、縣(區)、鎮各級交通安全機構,將交通安全管理責任進一步細化落實到轄區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公安部門要繼續實施城鄉社區警務戰略,做強做大社區交通安全工作站、駕協服務站和交通警務室,不斷提高社區交通管理服務水平。
(三)強化車輛駕駛人源頭監管措施。進一步完善交通安全源頭分級管理運作機制,建立車輛、駕駛人源頭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和監管工作評價制度。交通、公安等部門全面加強駕校、培訓班和教練員隊伍的管理,嚴把駕駛員考試關和發證關。嚴格落實交通違法計滿12分駕駛人學習考試制度、“黑名單”制度、“榮譽駕駛人”制度,建立重點車輛、駕駛人交通違法定期通報制度;交通、農機、公安等部門加大農村地區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摩托車及拖拉機源頭監管力度。
(四)進一步整頓專業運輸企業。針對“三鐵”等重點工程集中開工建設的`實際,交通、公安、建設等部門要以工程車輛運輸單位為重點,對全市運輸企業和駕駛隊伍進行規范管理,加強重點單位和駕駛人的監管。同時,進一步落實客運、危險品運輸等重點單位的監管責任,對發生重特大責任事故的單位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責成有關部門嚴肅紀律,追究責任人責任。建立運輸企業駕駛人交通違法、交通事故情況抄告制度,定期向企業及其主管部門通報情況,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單位進行掛牌整改。
(五)堅持抓好工程運輸車輛整治。按照《無錫市工程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城管、建設、公安、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進一步做好城市綜合體建設、地鐵建設等重大建設項目的服務保障工作,督促工程運輸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做好源頭管理工作。鼓勵和指導工程運輸企業做大做強,對外地車輛及駕駛員實行轉入制度,嚴格落實工程運輸車準運、準行機制,進一步加強路面管控力度,深入推進工程車整治常態化管理,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努力規范行車秩序。
(六)大力開展重點交通違法整治。公安交巡警部門繼續強化酒后駕駛、無證駕駛、超速行駛和高速公路占用應急車道等重點交通違法,以及工程車、電動自行車、摩托車等重點車輛的整治,重點突出違反標志標線等交通違法行為及死亡事故高發的摩托車和非機動車(包括電動自行車)、行人交通違法整治等工作。
(七)切實抓好重點區域的交通環境整治。公安交巡警、交通、城管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大力整治市場周邊地區、貨運物流中心區域的停車秩序,強化重點路段占道設攤、以車設攤等行為的清理取締;市(縣)和農村地區切實加強鎮中心區交通秩序管理,嚴格查處摩的、殘的等“五小車”整治,進一步優化城鄉道路交通環境。
(八)全面加強高速公路安全管控。深化平安暢通高速和“文明平安服務區”創建活動,持續開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嚴格查處超速、超載、違法占用應急車道等高速公路重點交通違法。嚴格落實惡劣天氣高速公路各項管理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分級管制的預警機制、指揮協調機制和責任倒查機制;建立市級統一指揮調度平臺,完善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加快高速公路急救點建設;健全完善由交巡警、路政和經營管理單位等參加的高速公路安全聯席會議制度,落實道路施工安全監管、隱患排查整改責任,在重點路段安裝引導提示系統,確保高速公路運行安全。
(九)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健全完善各類道路交通安全硬件設施;嚴格落實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規劃、建設、投入使用“三同步”制度,杜絕交通安全設施不到位的道路開通啟用,結合全省公路交通事故綜合預防示范工程創建,建成一批交通安全設施規范的示范路、樣板路;全力推進“感知中國”智能交通物聯網示范點建設,力爭將惠山交通指揮分中心建設成智能交通物聯網示范控制中心。
(十)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改。進一步推進交通事故預防示范工程,各級政府和交通、建設等職能部門要會同公安交管部門分別對國道、省道、市(區)道路和農村道路進行實地勘查,進一步梳理存在安全隱患的點段,分類登記,對排查出的隱患制定治理計劃。通過隱患的整改進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條件,杜絕發生因隱患未整改而釀成的重特大惡性交通事故。
(十一)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推進“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在我市的深入實施,切實加強專業車輛單位、專業駕駛人等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推動各部門各單位落實交通安全教育主體責任。各市(縣)區政府牽頭、文明辦、綜治辦、安監局等相關部門銜接,積極依托媒體網絡等宣傳陣地,開展廣泛有效的交通安全宣傳,加強輿情的控制和引導,營造和諧的交通管理社會氛圍;把交通安全工作納入綜合治理、文明創建和安全生產的考核內容,進一步深化開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和示范路口創建活動,繼續制定開展志愿者文明交通協勤活動,發展壯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隊伍。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機制,加強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責任,要把改善道路交通環境,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內容,切實加強對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督查。要通過各級交通安全聯席會議的規范運作,牢牢掌握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現場督辦,確保整改到位。
(二)加強配合,形成合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從路面管理到源頭管控、從車輛單位到參與者個人,涉及許多環節和多個部門,只有各單位、各部門管理形成合力,才能實現工作效能的最大化。在專項整治工作中,公安、交通、城管、建設、農機、宣傳等部門要認真履職,加強配合,教育部門要在抓好中小學生宣傳教育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學生接送車輛的管理。
(三)加強檢查,強化考核。各地要將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作為“十二五”開局之年的“平安無錫”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落實責任,強化考核。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和安監部門,要按照省、市兩級政府的要求,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監督檢查,及時總結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對進展不快、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單位要予以通報,以期取得預期工作目標。
(四)加強研判,定期報告。每季度(4月、7月、10月、12月的20日前)向市交通安全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告整頓工作進展情況、安全情況、工作措施、經驗做法和存在的問題,重大行動要及時報告,整個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總結于12月10日前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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