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分配方案匯總八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獎金分配方案8篇,歡迎大家分享。

獎金分配方案 篇1
一、獎金發放目的
為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以及工作滿意度,使員工緊緊圍繞公司的發展目標,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務,從而提高公司整體經營業績,確保公司效益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方案。
二、獎金發放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公司所有按考核要求參加KPI考核的人員,且當月總考勤超過50%以上。
三、獎金發放原則
1、公平性原則:獎金嚴格依照部門、項目部及個人的.KPI考核成績進行核算。
2、激勵性原則: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義,拉大考核成績優秀者與差者的差距,使獎金發放真正起到激勵的作用。
四、獎金發放細則
1、獎金基數:○1一般工作人員以上年度月工資標準的40%作為每月的獎金基數;○2科長及主管以上年度月工資標準的50%作為每月的獎金基數;○3部長及項目經理以上年度月工資標準的60%作為每月的獎金基數;○4高層領導以上年度月工資標準的70%作為每月的獎金基數。
2、獎金總額:根據各個部室、項目部負責人的考核成績確定本部室和項目部的總體獎金比例。
各部室、各項目部實際應得獎金總額=各部室、各項目部所有人員獎金基數總和*其負責人KPI考核成績%;
例如:甲部門有A、B、C3名員工(A為負責人,B、C為一般員工),上年度的月工資標準分別為X、Y、Z,甲部門負責人A的KPI考核成績為α,則該部門的獎金總額=(X*60%+Y*40%+Z*40%)*α%
項目部各科室實發獎金總額=(項目部獎金總額-項目經理獎金-項目總工獎金-項目副經理獎金)*Σ該科室所有人員獎金基數*考核得分%/Σ項目部除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外所有人員獎金基數總額*考核得分%。
3、每個人獎金數:
高層領導月獎金額=上年度月工資標準*70%*KPI考核成績%;
各部長及項目經理月獎金額=上年度月工資標準*60%*KPI考核成績%;
項目部科長及一般管理人員月獎金額=科室獎金總額*科長及主管獎金基數/本科室總獎金基數*KPI考核成績%;
公司總部一般工作人員月獎金額=(部室獎金總額-負責人獎金)*個人獎金基數*KPI考核得分%/Σ個人獎金基數*KPI考核得分%。
五、獎金發放扣除項目
根據公司相關管理規定,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扣發當月獎金:
1、違反公司或管理制度者;
2、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者,一次減發獎金20%,兩次減發50%,三次減發當月獎金,態度惡劣者不計發兩月獎金;
3、遲到、早退,非工作原因不在崗者,出現一次扣50元,兩次100元,三次扣發當月獎金;
4、有曠工行為者,一次扣發獎金50%,兩次扣發當月獎金;
5、出現相關責任事故,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扣發當月獎金;
6、考核得分不超過60分的扣發當月獎金;
7、董事長提出的其他扣發獎金的情況。
六、獎金發放時間
每月15號前,各部室、各項目部做好獎金的評定工作,于15號將評定結果上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將匯總結果上報總經理辦公會,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董事長批準于18號前轉入財務部,進行獎金發放。
獎金分配方案 篇2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員工年終獎金發放的管理,確定年終獎金發放的程序以及額度;本著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用心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按照獎勤罰懶、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進行獎金分配;根據工廠的經營狀況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年終獎金分配方案。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柳州市XXXXX總廠除經營班子以外的所有員工。
第三條本規定只作為工廠分配年終獎金總額的依據,工廠下屬各部門需在所分配的獎金總額范圍內,制定本部門發放年終獎金的明細分配方案。
第四條工廠下屬各部門制定的年終獎金發放方案應兼顧核心員工、普通員工的利益,作到內部的相對公平。
第五條工廠下屬各部門制定的發放年終獎金方案需報綜合辦公室備案。
二年終獎金總額的提取及系數的確定
第六條年終獎金提取總額從柳州市XXXXXXX總廠每年度利潤總額中提取。具體比例視當年工廠經營狀況及發展計劃而定。
第七條年終獎金提取數額由工廠經營效績考核領導小組領導成員討論決定。
第八條年終獎金系數由經營效績考核領導小組領導成員討論確定。
第九條年終獎金系數一般設定為[0,2],如工廠經營效績突出,也能夠大于2。
第十條年終獎金系數是每年工廠年終獎金系數的平均數。
三年終獎金分配方案
第十一條:年終獎金的分配流程
(一)評分階段
1、由工廠相關部門結合自身狀況,依據《人事考核制度》、《質量獎懲條例》、《員工守則》等開展自評,并將結果上報到綜合辦公室;
2、綜合辦公室根據各部門上報的自評結果為參考,并依據掌握的各項綜合信息為部門打分;
(二)數據分析階段
1、綜合辦公室將各部門上報的評分結果匯總,作為工廠年度的經營效績成績;
2、綜合辦公室并依據工廠下屬各部門的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依據排序結果進行分檔;
3、將分檔結果上報到經營效績考核領導小組領導。
(三)構成方案
1、經營效績考核領導小組領導最終確定同等檔次內工廠下屬各部門的不一樣級;
2、最后將不一樣的年終獎金系數賦予不一樣的檔次、不一樣級的員工;
四綜合辦公室的職能
第十二條制定年終獎金總額分配方法
年終獎金總額分配參照以下公式確定:
F(t)=Q(p)×N×M其中:F(t)是本年度年終獎金總額分配總額
Q(p)=∑工廠當年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總數/12
N是工廠第12月份的實際在職人數
M是年終獎金系數
第十三條確定工廠分配檔次的原則
工廠分配檔次參照以下狀況執行:
(一)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分為三檔,第一檔成績為最優;
(二)當年工廠利潤為0或者為負數的,務必為第三檔;
(三)當年工廠出現否決性指標的,不得列入為第一檔;
(四)當年工廠利潤下降的,不得列入第一檔;
(五)同檔次內年終獎金系數允許不一樣;
(六)同檔次內不一樣部門依照財務指標、發展指標、管理指標的得分確定在該檔次的級數或降低一個檔次,降低檔次的`部門在新檔次內排第一級。
第十四條確定不一樣檔次的年終獎金系數范圍
依據不一樣檔次的劃分,年終獎金系數參照一下范圍劃分:
第三檔[0,0。5]
第二檔(0。5,1。5]
第一檔{1。5,2]或[2,∞)
第十五條確定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范圍
(一)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時刻超過6個月的員工有資格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二)下列員工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1、臨時工;
2、處于醫療期的員工;
3、企業外聘的專家、顧問;
4、待崗職工;
5、在進行年終獎金分配時處于試用期的員工;
6、勞動合同中未約定試用期,在本工廠工作不滿一個月的社會招聘員工;
7、年終獎金分配前與單位解除勞動關聯或非正常離職的員工;
8、年終獎金分配時在企業的實習學生或已經簽訂雙方協議并已經上崗實習的應屆畢業生;
9、工廠認為不應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
五附則
第十六條本規定的解釋權、修改權由綜合辦公室執行。
第十七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獎金分配方案(5):
部門獎金分配方案
為規范部門管理,提高工作用心性和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逐步實現管理規范化、標準化,真正做到公平、公正,按勞取酬,特制定本辦法。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公司銷售部。
分配原則
按照“各盡所職、按效分配”的原則,對員工所在崗位的工作業績進行考核,并將考核與獎金掛鉤,使獎金分配真正發揮其在部門管理中的調節作用,使職工樹立奮發向上的進取精神,切實調動職工的用心性,發揮大家的創造性。
分配程序
每月部門獎金總額由礦業公司人力資源部門下達,本部門根據月度經濟職責制考核結果,由部門負責人分配各專業的獎金總額及專業負責人的獎金,各專業負責人分配各專業人員的獎金。
分配完成后,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上報人力資源部門。
考核辦法
依據人力資源部門核定的獎金,預留獎金總額的30%進行考核,其余作為基本獎金。
分配細則
所有人員到達要求出勤天數,無曠工、遲到、早退現象,無重大工作失誤的,原則上可拿到基本獎金。如出現重大工作失誤,另行考核。
在基本獎金的基礎上,加上部門和專業的考核獎金構成每位員工的月獎。基本獎金的計算方法參照公司人力資源部制定的有關制度條款。
考核獎金的考核范圍:
月度工作計劃完成的及時性;
工作任務的完成質量;
培訓考核成績;
日常工作完成的及時性及完成質量;
違反部門其他規定的;
各專業的考核
部門或專業嘉獎:
工作業績突出的;
合理化推薦獎;
獎罰
按照《銷售部經濟職責制考核辦法》所規定的資料,根據月度考核結果,對考核獎金部分進行二次分配。
其他規定
1、本辦法經銷售部全體員工討論透過后開始執行。
2、本分配辦法最終解釋歸銷售部,如有和公司考核制度相沖突,以公司制度為準。
獎金分配方案 篇3
一、獎金發放目的
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相關制度規定,透過客觀、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獎金,提高員工的工作用心性以及工作滿意度,降低員工的流動性,以保證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確保公司效益目標的實現。
二、獎金發放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獎金分配原則
依據集團績效考核規定和XX公司績效考核辦法,秉持客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分配發放公司獎金。
四、獎金發放職責
1、人力資源部依據獎金分配原則、發放辦法將各部門、車間應得獎金總額發放給各部門、車間。
2、各部門經理、車間主任可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秉持客觀、公正、合理的原則制定本部門、車間的獎金分配辦法并發放獎金,做到既保證分配公平,又能起到激勵員工的作用。
五、獎金發放資格
屬公司合同工且月出勤率到達80%(含80%)以上,各種假期均不計算出勤率。
六、獎金發放辦法
依據獎金分配原則,現初步擬定以下幾種獎金分配方案
方案一
確定公司獎金總額,公司高層領導研究決定中層干部的獎金總額,從公司分配獎金總額中扣除后,對獎金剩余總額求公司剩余員工的人均獎金應得額,然后根據各部門、車間的具備獎金發放資格的人員數量確定各部門、車間的獎金分配總額。
該方案具體實施細則:
1、公司高層可組建臨時獎金分配小組,透過小組會議來確定公司中層干部的獎金總額。
2、公司高層領導確定中層干部獎金總額的依據
車間主任級:公司高層領導可根據總調度室對各車間主任的績效考核量化結果以及月生產獎、安全獎、設備獎評比結果以及對各車間主任工作表現的主觀評價來確定各車間主任的應得獎金總額。
部門經理級:公司高層領導可根據各部門經理的績效考核量化結果以及對各部門經理工作表現的主觀評價來確定各部門經理的應得獎金總額。
3、公司高層確定中層干部獎金總額的方法
4、該方案的部門、車間應得獎金總額計算方法
若全公司獎金分配總額(TotalBonus)為TB,確定的'公司中層管理干部(MiddleManager)獎金總額為MMB,公司全部員工(TotalEmployee)總數為TE,公司高層領導人員(SeniorManager)總數為SM,公司中層管理人員(MiddleManager)總數為MM,第i個部門、車間的具備獎金發放資格的人員總數為Ni,其中出勤率在90%以上的人員數量為N
則根據方案一各部門、車間應得獎金總額為
各部門、車間應得獎金總額為
5、各部門經理、車間主任可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秉持客觀、公正、合理的原則制定本部門、車間的獎金分配辦法,做到既保證分配公平,又能起到激勵員工的作用。
注:此獎金分配方案獎金有余額。
余額產生原因:在計算人均應得獎金總額時,其基數是公司全部一般員工,包括不具備獎金發放資格的人員,而在計算部門、車間應得獎金總額時,是以部門、車間內具備獎金發放資格的人員數量計提的。
方案二
確定公司獎金分配總額,計算人均獎金應得額,根據各部門、各車間的人員數量確定各部門、車間的應得獎金分配總額。
該方案具體實施細則:
首先,計算人均獎金數額。若全公司獎金分配總額(TotalBonus)為TB,公司全部員工(TotalEmployee)總數為TE,公司高層領導人員(SeniorManager)總數為SM,第i個部門、車間的具備獎金發放資格的人員總數為Ni,其中出勤率在90%以上的人員數量為N,
則人均獎金數額=
然后,計算各部門、車間的應得獎金總額。
則各部門、車間的應得獎金總額=
最后,各部門經理、車間主任可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秉持客觀、公正、合理的原則制定本部門、車間的獎金分配辦法,做到既保證分配公平,又能起到激勵員工的作用。
注:此獎金分配方案獎金也有余額。
余額產生原因:在計算人均應得獎金總額時,其基數是公司全部一般員工,包括不具備獎金發放資格的人員,而在計算部門、車間應得獎金總額時,是以部門、車間內具備獎金發放資格的人員數量計提的。
方案三
公司現有的獎金分配辦法,透過個人獎金計算公式直接求得個人應得獎金數額,將獎金直接分給個人。
個人獎金計算方法
個人獎金=工資基數×公司績效×個人績效×固浮比×50%
此方案是直接計算員工個人獎金應得額,是否有剩余可由比較得出。
七、補充規定
1、屬公司合同工且月出勤率到達90%(不含90%)以上,獲得全部獎金;
2、屬公司合同工且月出勤率到達80%—90%(含80%,90%),獲得全部獎金的80%;
3、屬公司合同工且月出勤率達不到80%,不具備獎金發放資格;
4、xx年10月份前終止勞動合同關聯的,不具備獎金發放資格;
5、xx年因偷盜行為受到公司處罰或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具備獎金發放資格。
八、獎金余額的再分配
獎金分配方案 篇4
一、目的
為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能動性和創造性,健全公司的薪資福利體系,進一步提高集團總部員工的工作效率,使公司整體經營更上一個新臺階,保障獎金發放有章可循,特制訂辦法。
二、適用范圍
總部各部室所有管理人員。試用期員工三個月內無獎金。
三、分配原則
1、秉持客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
2、堅持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獎優罰劣、獎勤罰懶的原則。
四、分配辦法
1、核算時間
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每月出勤天數超過22天算作一個自然月度,1-6月累計總月數為獎金發放的總時間。例如:員工A1-6月每月出勤都超過22天,他的`獎金發放月數為6個月。
2、發放標準
(1)高層、中層管理人員由董事長確定獎金基本發放標準,高層為4000元/月,中層的為3000元/月,并根據實際工作能力及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最終確定核算標準;
(2)各部門根據崗位配置情況、現有人員任職資格來確定各部門主管崗位人員,主管人員獎金基本發放標準初步定為1500元/月,一般員工獎金基本發放標準初步定為1000元/月。具體
核算標準結合員工任職資格、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得分,具體評分標準見下:
獎金核算標準=獎金基本發放標準*考核系數。各部門根據部門人員考核得分,得出以下等級:
優-考核系數為1.0,良-0.8,合格-0.6,基本合格-0.5
五、職責與流程
1、董事長確認各中、高層領導的獎金發放標準;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進行考核、并確定獎金核算標準,并將最終評定結果報至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匯總評定結果并按照各員工實際考勤進行核算獎金額;
3、審計法律部對獎金額進行監督、審計,和人力資源部確定最終獎金額,上報董事長進行審批。
4、集團總部人員獎金額報董事長審批后,由財務部進行獎金發放。
本辦法自年月 日實施。
獎金分配方案 篇5
一、目的:
為堅持績效優先、兼顧公平,實行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努力激發全體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發工程部的內部活力,提高員工的主人翁意識,塑造以服務質量為核心,以績效規范管理的運行機制,切實促進工程部內部力量的壯大,更好的'服務于一線部門。
二、基本思路:
獎金與個人績效考核結果掛鉤,參照個人考勤情況,職務高低、工作表現,創新成果、節能降耗、部門貢獻等,依次進行獎金分配。
三、獎金分配原則:
1、貫徹執行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履行崗位職責,注重工作質量,合理拉開差距的原則,進行獎金的分配。
2、部門在進行內部獎金分配前,扣罰的獎金留作部門基金,作為部門特殊貢獻獎、技能優勝獎及優秀班組獎,或者直接發放給當月表現突出的員工。
3、根據部門職務職稱高低分配系數和公司獎金發放系數一致。
四、 細則
1、與考勤掛鉤:
1) 遲到、早退、溜號,一次減10元,二次減30元,三次取消當月獎金;
2) 請假按日獎金額*請假時間計發;
3) 有曠工行為者,一天扣除50%獎金,兩天取消當月獎金;
4) 員工試用期內不享受績效獎金,病假、事假、產假、工休假、婚假不享受獎金;
5) 員工當月事假累計休3天(工作日)或以上的免除當月獎金;
員工當月病假累計休5天(工作日)或以上的免除當月獎金;
6) 未遵照正常離職手續離職的員工不享受當月獎金。
2、與工作態度掛鉤:
7) 違反公司及部門有關規章制度者,經領導小組根據情況決定后按比例扣發獎金;
8) 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者,一次減發獎金20%,二次減發獎金50%;三次減發當月獎金,態度惡劣者停發獎金兩個月;
9) 員工如果被書面警告,本月度扣除20%獎金;如果被口頭警告,本月度扣10%獎金;
3、與工作表現掛鉤:
1) 發生個人差錯或責任事故等,根據其后果的嚴重程度,在獎金中按比例進行相應扣除。
2) 員工個人衛生管理不到位,受到上級或質檢部門罰款者,扣除本月10%獎金
3) 以組為單位,在各自的區域內,衛生管理不到位,以1分為一個單位,每增加一分,扣除該組當月10%的獎金,依次累加。
4) 設備維保不到位、維修滯后現象,受到領導及一線部門投訴的,經查明情況屬實的,根據情況扣除該組及個人相應的獎金。
4、與個人業績掛鉤:
1) 能為公司降低能源消耗,節約成本,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考核卓有成效者,根據所作出的貢獻大小,經領導班子決定后合理增加獎金;
2) 在工作中隨機應變,服務周到細致,受到客人好評,給公司贏得良好口碑,受到領導嘉獎及其他部門認可者,按一定比例增加獎金;
3) 在工作中積極進取,宿舍衛生、辦公室衛生積極打理,收到公司質檢表彰的;
4) 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者,根據情況增加獎金發放;
5) 經常加班加點工做,不計報酬、不計個人得失者,根據表現增加獎金發放;
6) 對本專業的工藝流程或設備設施管理、維護,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約物料消耗或延長工具使用壽命者,增加獎金發放;
7) 信息反饋及時,數據提交及時,領導交代的任務完成及時,公司組織的活動積極參與者,增加班組的獎金發放;
五、 本方案在執行過程中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經工程部領導班子研究決定,報主管副總批準后執行。
獎金分配方案 篇6
為調動中心職工的工作用心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號文件精神,結合我中心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以職工奉獻精神為宗旨,以提高職工敬業愛崗精神為核心,以促進職工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全體職工工作用心性,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
二、分配原則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比例我中心在職人員6人,全年績效工資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為229680元(占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54。8%),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89216元(占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45。2%)。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四部分組成,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狀況發放。
(一)月考勤獎,600元/月/人,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43200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2。8%;
(二)月績效獎,基數為800元/月/人,根據不一樣的崗位職責進行分配。正科實職、副科實職、管理八級和專技十級職員、一般工作人員(包含管理九、十級和專技十一、十二、十三級)比例為1。3:1。2:1。1:1,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58560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9%;
(三)年度績效獎,年末發放,年度績效獎=(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3。5。年度績效獎71778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7。9%。
(四)其他績效獎,年末發放,總額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獎、月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扣發的金額和其他獎勵),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3%。
四、考核辦法
(一)月考勤獎
1、工作人員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內的,每次扣發50元,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無故曠工的,扣發當月全部月考勤獎;
2、當月請病事假3個工作日以內的,每個工作日扣發50元,當月請病假10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當月請事假3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
3、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月考勤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月績效獎
1、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25%:①當月遲到或早退到達6-10次的;②當月事假累計達4-6個工作日的;
2、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50%:①當月遲到或早退超過10次的;②當月事假累計到達7-10個工作日的;③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
3、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全額扣發當月月績效獎:①當月事假累計達10個工作日的;②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③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④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⑤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后果的。
4、經批準請病假的,按病假日數比例,扣發月績效獎;
5、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三)年度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根據個人年度考核狀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績效獎。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發當年年度績效獎。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績效獎部分基礎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計事假超過60個工作日、病假90個工作日的全額扣發年度績效獎。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四)其他績效獎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終先進獎勵,按規定系數比例進行統籌發放。
五、其他問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處分期限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被市級(含市級)以上效能告誡或通報的;
3、表現很差、群眾意見很大的。扣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國家法定的假期(如探親假、婚假、生育假、喪假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規有規定的,按相應規定處理。
六、其它事項
本方案12月日經職工大會表決透過,20xx于年1月1日起生效。
獎金分配方案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員工年終獎金發放的管理,確定年終獎金發放的程序以及額度,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依據《分子公司經營效績考核管理辦法》、《分子公司經營效績考核實施細則》制定。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電子下屬各分子公司除經營班子以外的所有員工。
第四條本規定只作為各分子公司分配年終獎
金總額的依據,各公司需在所分配的獎金總額控制下,制定明確的方案發放員工年終獎金。
第五條各公司制定的年終獎金發放放案應兼顧核心員工、普通員工的利益,作到內部的相對公平。
第六條各公司制定的發放年終獎金方案需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章年終獎金總額的提取及系數的確定
第七條年終獎金提取總額從**電子本年度利潤總額中提取。
第八條年終獎金提取數額由分子公司經營效績考核領導小組領導成員討論決定。
第九條年終獎金系數由經營效績考核領導小組領導確定。
第十條年終獎金系數一般設定為[0,2],如個別公司經營效績突出,也可以大于2、
第十一條:總部的年終獎金系數是每年各公司年終獎金系數的平均數。
第三章年終獎金分配方案
第十二條年終獎金的分配流程
(一)評分階段
1、由各分子公司相關部門結合自身情況,依據《分子公司經營效績考核實施細則》開展自評,將結果上報到各指標的主控部門;
2、各指標主控部門以各分子公司上報的自評結果為參考,根據各部門掌握的信息為各公司打分;
3、各指標主控部門將最后的結果匯總到人力資源部。
(二)數據分析階段
1、人力資源部將各部門上報的評分結果匯總為各公司本年度的經營效績成績;
2、人力資源部依據各公司的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
3、依據排序結果將分檔;
4、將分檔結果上報到經營效績考核領導小組領導。
(三)形成方案
1、經營效績考核領導小組領導最終確定同等檔次內各公司的不同級;
2、最后將不同的年終獎金系數賦予不同的檔次、不同級的公司;
第四章人力資源部的職能
第十三條制定年終獎金總額分配方法
年終獎金總額分配參照以下公式確定:
F(t)=Q(p)×N×M
Q(p)=∑各公司當年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總數/12
其中:
F(t)是本年度年終獎金總額分配總額
Q(p)是各公司當年12個月總工資數的平均數
N是各公司第12月份的實際在職人數
M是年終獎金系數
第十四條確定各公司分配檔次的原則
各公司分配檔次參照以下情況執行:
(一)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分為三檔,第一檔成績為最優;
(二)當年公司利潤為0或者為負數的,必須為第三檔;
(三)當年公司出現否決性指標的,不得列入為第一檔;
(四)當年公司利潤下降的,不得列入第一檔;
(五)同檔次內年終獎金系數允許不同;
(六)同檔次內不同單位依照財務指標、發展指標、管理指標的得分確定在該檔次的級或降低一個檔次,降低檔次的單位在新檔次內排第一級。
第十五條確定不同檔次的年終獎金系數范圍
依據不同檔次的劃分,年終獎金系數參照一下范圍劃分:
第三檔[0,05]
第二檔(0、5,1、5]
第一檔{1、5,2]或[2,∞)
第十六條確定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范圍
(一)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期間超過6個月的員工有資格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二)下列員工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1、臨時工;
2、處于醫療期的員工;
3、企業外聘的專家、顧問;
4、待崗職工;
5、在進行年終獎金分配時處于試用期的員工;
6、勞動合同中未約定試用期,在本公司工作不滿一個月的社會招聘員工;
7、年終獎金分配前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或非正常離職的員工;
8、年終獎金分配時在企業的實習學生或已經簽訂三方協議并已經上崗實習的應屆畢業生;
9、各公司認為不應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七條本規定的解釋權、修改全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第十八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獎金分配方案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員工年終獎金發放的管理,確定年終獎金發放的程序以及額度,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依據《分子公司經營效績考核管理辦法》、《分子公司經營效績考核實施細則》制定。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七星電子下屬各分子公司除經營班子以外的所有員工。
第四條本規定只作為各分子公司分配年終獎金總額的依據,各公司需在所分配的獎金總額控制下,制定明確的方案發放員工年終獎金。
第五條各公司制定的年終獎金發放放案應兼顧核心員工、普通員工的利益,作到內部的相對公平。
第六條各公司制定的發放年終獎金方案需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章年終獎金總額的提取及系數的確定
第七條年終獎金提取總額從七星電子本年度利潤總額中提取。
第八條年終獎金提取數額由分子公司經營效績考核領導小組領導成員討論決定。
第九條年終獎金系數由經營效績考核領導小組領導確定。
第十條年終獎金系數一般設定為[0,2],如個別公司經營效績突出,也能夠大于2。
第十一條:總部的年終獎金系數是每年各公司年終獎金系數的平均數。
第三章年終獎金分配方案
第十二條年終獎金的分配流程
(一)評分階段
1、由各分子公司相關部門結合自身狀況,依據《分子公司經營效績考核實施細則》開展自評,將結果上報到各指標的主控部門;
2、各指標主控部門以各分子公司上報的自評結果為參考,根據各部門掌握的信息為各公司打分;
3、各指標主控部門將最后的結果匯總到人力資源部。
(二)數據分析階段
1、人力資源部將各部門上報的評分結果匯總為各公司本年度的經營效績成績;
2、人力資源部依據各公司的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
3、依據排序結果將分檔;
4、將分檔結果上報到經營效績考核領導小組領導。
(三)構成方案
1、經營效績考核領導小組領導最終確定同等檔次內各公司的不一樣級;
2、最后將不一樣的年終獎金系數賦予不一樣的檔次、不一樣級的公司;
第四章人力資源部的職能
第十三條制定年終獎金總額分配方法
年終獎金總額分配參照以下公式確定:
F(t)=Q(p)×N×M
Q(p)=∑各公司當年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總數/12
其中:
F(t)是本年度年終獎金總額分配總額
Q(p)是各公司當年12個月總工資數的平均數
N是各公司第12月份的'實際在職人數
M是年終獎金系數
第十四條確定各公司分配檔次的原則
各公司分配檔次參照以下狀況執行:
(一)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分為三檔,第一檔成績為最優;
(二)當年公司利潤為0或者為負數的,務必為第三檔;
(三)當年公司出現否決性指標的,不得列入為第一檔;
(四)當年公司利潤下降的,不得列入第一檔;
(五)同檔次內年終獎金系數允許不一樣;
(六)同檔次內不一樣單位依照財務指標、發展指標、管理指標的得分確定在該檔次的級或降低一個檔次,降低檔次的單位在新檔次內排第一級。
第十五條確定不一樣檔次的年終獎金系數范圍
依據不一樣檔次的劃分,年終獎金系數參照一下范圍劃分:
第三檔[0,05]
第二檔(0。5,1。5]
第一檔{1。5,2]或[2,∞)
第十六條確定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范圍
(一)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期間超過6個月的員工有資格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二)下列員工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1、臨時工;
2、處于醫療期的員工;
3、企業外聘的專家、顧問;
4、待崗職工;
5、在進行年終獎金分配時處于試用期的員工;
6、勞動合同中未約定試用期,在本公司工作不滿一個月的社會招聘員工;
7、年終獎金分配前與單位解除勞動關聯或非正常離職的員工;
8、年終獎金分配時在企業的實習學生或已經簽訂三方協議并已經上崗實習的應屆畢業生;
9、各公司認為不應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七條本規定的解釋權、修改全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第十八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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