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扶貧工作實施的方案
扶貧工作不僅幫助貧困戶通過發展生產解決生活困難,更重要的是幫助貧困地區開發經濟,從根本上擺脫貧困,走勤勞致富的道路。以下是小編為您準備的關于鄉鎮扶貧工作的實施。
方案一
為貫徹落實《三江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三江縣扶貧開發精準扶貧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農村扶貧對象識別,規范動態管理,為建立精準扶貧機制奠定基礎,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建檔立卡,對貧困戶和貧困村進行精準識別,了解貧困狀況,分析致貧原因,摸清幫扶需求,明確幫扶主體,落實幫扶措施,實施精準幫扶,對扶貧對象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監測,實現扶貧對象的有進有出,開展精準管理,對貧困戶和貧困村識別、幫扶、管理的成效進行監測和評估,實行精準考核。
20XX年底前,在20XX年建檔立卡工作的基礎上,全面完成全鄉扶貧對象的建檔立卡和信息化管理等相關工作。
二、精準識別
1、識別標準。
以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736元(相當于20XX年2300元不變價)的國家農村扶貧標準為識別標準。
2、識別規模。
以三江縣分解到我鄉的20XX年底貧困人口規模2053人為基數,參考我鄉20XX年底扶貧考核上報的貧困人口總數,結合我鄉各村的實際貧困狀況確定各村貧困人口規模。
3、識別方法。
貧困戶識別,以農戶收入為基本依據,綜合考慮住房、教育、健康等實際情況,在20XX年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基礎上,通過農戶申請、村民代表大會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和逐級審核的方式,整戶識別。
4、登記內容。
為識別的貧困戶建立《扶貧手冊》,《扶貧手冊》的內容包括家庭基本情況、致貧原因、幫扶責任人、幫扶計劃、幫扶措施、幫扶成效等。
登記的標準時點為20XX年X月X日,標準時期為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三、識別步驟和時間安排
1、規模分解。
將2053人貧困人口分解到8個行政村。
2、初選對象。
在鄉政府指導下,按照分解到各村的貧困人口規模,農戶自愿申請,各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鄉掛村工作組核實后在所在行政村、自然屯進行第一次公示(7月20日前進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7天,以下“公示”時間均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報鄉政府審核。
3、公示公告。
鄉政府對各行政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后,確定各村貧困戶名單,并在各行政村、自然屯進行第二次公示。
4、填寫登記表。
在鄉、村工作組的指導下,由各村民小組長把《貧困戶登記表》發到已確定為貧困戶的農戶手中,農戶根據表格內容結合本戶的實際情況自行填寫。
填寫完成后交村委統一上交鄉政府。
四、數據錄入
在縣扶貧辦的指導下,鄉政府、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愿者等將《貧困戶登記表》內的數據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并進行數據審核,實現信息化管理。
以上1—4步的工作在20XX年X月底前完成。
貧困村建檔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驟
1、工作方法
(1)識別標準。
貧困村識別按照“一高一低一無”的標準進行。
即行政村貧困發生率比全區貧困發生率(14.90%)高一倍以上(即29.8%),行政村2013年全村農民人均純收入低于全區平均水平(6791元)60%(即4075元),行政村無集體經濟收入。
同時,綜合衡量其交通狀況、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水平等因素。
(2)識別規模。
以三江縣確定我鄉的貧困村數為識別規模基數,綜合衡量各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確定我鄉貧困村識別規模(縣下達給我鄉的貧困村指標是2個村)。
(3)識別方法。
按照縣下達的貧困村指標及貧困村識別標準,符合條件的行政村采取“村委會自愿申請、鄉政府審核、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的流程進行,并報市、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備案。
(4)登記內容。
《貧困村登記表》包括基本情況、發展水平、基礎設施狀況、生產生活條件、公共服務情況、幫扶情況和幫扶成效等內容。
登記的標準時點為20XX年X月X日,標準時期為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2、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1)規模分解。
我鄉將2個貧困村分解到村。
(2)初選對象。
鄉政府向各行政村宣傳貧困村申請條件和工作流程。
各行政村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和村級組織充分討論基礎上,自愿提出申請,報鄉政府審核,產生貧困村初選名單。
(3)公示公告。
鄉政府對貧困村初選名單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縣扶貧辦,經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后進行公告。
由縣統一匯總后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將匯總情況報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備案。
(4)填寫登記表。
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幫扶單位對已確定的貧困村填寫《貧困村登記表》。
(5)數據錄入。
在縣扶貧辦指導下,鄉政府組織人員將《貧困村登記表》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并進行數據審核。
以上1—5步的工作在20XX年X月底前完成。
(6)網絡運行。
鄉網絡運行在20XX年X月底前完成。
三、精準幫扶
(一)結對幫扶
各村應統籌安排有關幫扶資源,按照“統一識別、分批扶持、突出重點、先難后易”的原則,研究提出對貧困村、貧困戶結對幫扶方案,落實貧困村結對幫扶單位、貧困戶幫扶責任人,明確結對幫扶關系。
(二)制定計劃
在鄉政府指導下,由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幫扶單位和幫扶責任人根據貧困村、貧困戶的需求和實際,研究制定貧困村、貧困戶幫扶計劃。
以上工作在20XX年X月底前完成。
方案二: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 三中全會精神,加快實踐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工作,著力解決好貧困農民的生存與發展問題,根據全市農村扶貧對象動態調整工作會議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義
開展農村扶貧對象動態調整,是深入貫徹黨的 三中全會、市委三屆九次全委會精神,落實好民生導向、以人為本執政理念的具體體現,是穩定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逐步縮小發展差距,全面消除絕對貧困現象的現實需要。
對進一步明確“十二五”扶貧開發主戰場及其主要對象,與時俱進抓好扶貧開發工作,最大限度關注貧困,縮小“三個差距”,實現共同富裕,真正建立起科學的動態扶貧開發機制和為“十二五”扶貧開發建立制度基礎具有非常重大的現實意義。
二、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
以兩項制度有效銜接數據系統中的扶貧對象人數為基數,以鄉鎮為單位維持總數不變,每年按20%的比例進行動態調整,對已實現脫貧致富的,經過民主評議和公示無意見后,停止相關到戶扶貧開發政策,轉為脫貧對象;對返貧的,重新按動態管理程序將其吸納為扶貧對象。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廣泛宣傳,穩步推進的`原則。
要客觀面對農村千差萬別的情況,扎實做好廣泛的宣傳動員工作,確保扶貧對象評定穩步進行。
二是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做到民主評議與集中決策相結合,評估核定人均收入客觀準確,對象確認公開、公平、公正,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確保真正的貧困戶進入扶持范圍。
三是符合條件、自愿申請的原則。
在群眾自愿申請的基礎上,按照規定程序,嚴格篩選認定扶貧對象。
三、工作范圍
開展農村扶貧對象動態調整的范圍是:全縣38個鄉鎮及278個行政村(社區)。
四、工作步驟
按照全市統一部署,我縣農村扶貧對象動態調整工作從 年10月開始,至XX年12月上旬結束。
具體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前期準備階段( 年10月20日前)
1.認真學習市、縣關于“兩項制度”有效銜接動態管理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成立領導小組,結合各鄉鎮實際,制定實施方案。
2.召開扶貧對象動態管理工作會議,安排部署扶貧對象動態管理的相關工作,對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3.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充分運用廣播、宣傳欄、政務和村務公開欄等有效形式廣泛宣傳。
第二階段:對象識別階段( 年11月30日前)
1.自愿申請(10月25日前)。
由符合條件的戶主填寫《 市農村低收入申請書》,向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提出申請。
2.入戶調查(10月30日前)。
村委會對申請的扶貧對象,按照扶貧對象識別指標,入戶開展經濟狀況調查和勞動能力認定。
3.民主評議(11月10日前)。
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大會,對調查結果進行審核,并對審核結果進行公示后上報鄉鎮。
4.鄉鎮審核(11月20日前)。
鄉鎮組織力量對上報名單進行審核,并對審核結果進行公示后報縣扶貧辦。
5.縣級復審(11月30日前)。
縣扶貧辦組織力量對各鄉鎮上報的審核結果進行抽查,就發現的問題及時通知鄉鎮進行整改,然后將復審結果報市扶貧辦。
6.發文確認。
市扶貧辦抽查合格進行批復后,由縣扶貧辦對合格的鄉鎮進行批復,按規定程序發文確認對象。
第三階段:信息采集階段( 年12月10日前)
對象識別完畢后,各鄉鎮對確認的對象逐一進行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并組織工作人員將登記造冊的對象信息錄入電腦,建立電子檔案,實行網絡化管理。
第四階段:總結階段( 年12月20日前)
1.檢查驗收。
信息錄入完畢后,各鄉鎮將動態調整工作總結上報縣扶貧辦,接受市級檢查驗收,對不符要求的,立即進行整改。
2.召開總結會議。
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評比。
五、關鍵環節
(一)制定方案。
各鄉鎮要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工作重點、工作步驟和工作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對象規模。
按市扶貧辦下達我縣的扶貧對象控制指標,以鄉鎮為單位維持總數不變,按20%的比例進行動態調整,具體由縣扶貧辦將扶貧對象人數測算到各鄉鎮。
(三)業務培訓。
要根據工作需要,抽調一批具有一定專業能力和敬業精神的人員開展此項工作,并采取多種形式進行業務培訓,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四)督促檢查。
縣扶貧辦組織力量對各鄉鎮工作情況和效果進行檢查。
并將此項工作納入各鄉鎮年終扶貧考核內容。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領導機構。
縣上成立“縣扶貧對象動態調整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扶貧辦主任任副組長,縣級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扶貧辦,具體負責制定實施方案,監督各項政策執行情況,對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
(二)落實工作責任。
縣扶貧辦做好扶貧對象動態管理的牽頭工作,負責提出工作方案,確定識別扶貧對象的機制、制定扶貧對象的到戶幫扶政策。
縣民政局配合縣扶貧辦做好扶貧對象評定工作。
縣財政局要提供資金支持,負責資金管理和監督。
縣統計局要及時提供貧困監測數據,參與制定扶貧對象識別的相關指標。
縣殘聯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核對殘疾人有關情況,對殘疾人中的扶貧對象提供重點幫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