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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

停車場的管理方案

時間:2026-01-31 23:01:06 方案

停車場的管理方案[精]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復雜的一種。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停車場的管理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停車場的管理方案[精]

停車場的管理方案1

  目前,城市停車設施“重建設、輕管理”問題突出,有限的城市停車設施得不到高效使用;停車秩序混亂,城市道路、居住區停車亂的問題尤其突出,嚴重影響城市交通和居民生產生活。為切實加強城市停車管理,改善城市停車環境,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現就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建管并重”,在加快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同時,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停車設施使用效率,規范停車秩序。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合理劃分政府與市場邊界,從標準、規范入手,加強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經營全過程、全周期的行業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重點加強路內停車管理和居住區停車管理,開展綜合整治,營造宜居有序的停車環境。力爭在3-5年內,通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緩解停車設施供需矛盾,不斷改善停車環境,努力形成規范有序、安全便利、協調發展的城市停車管理格局。

  二、加強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

  (一)強化規劃編制

  按照“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建立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編制機制,推動停車設施合理布局。近期,應結合實際,對交通擁堵特別嚴重、停車問題特別突出的地區,盡快組織編制區域或片區停車設施規劃。

  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應當符合《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并與城市總體規劃、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以及其他專項規劃相協調。規劃編制的同時,應對建設項目停車配建標準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并適時調整,調整后的停車配建標準應及時向社會公布。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同步明確停車設施規劃建設要求。

  (二)嚴格建設管理

  建筑物新建、改建、擴建時,必須在場地規劃和建筑設計時,按照規劃設計條件和配建標準,確定配建停車設施的規模、布局、建設形式等。不符合規劃設計條件和配建標準的,不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驗收和投入使用。建設工程竣工后,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規劃設計條件和配建標準,對停車設施建設情況進行規劃核實,不符合規劃、不滿足配建標準和有關工程建設標準的,有關部門不得通過竣工驗收。

  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停車設施建成后的使用監管,對未經批準、挪作他用的配建停車設施應限期整改、恢復停車功能。

  城市停車設施建設應根據有關標準和要求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滿足電動汽車推廣使用要求。因地制宜提高生態停車場建設比例,探索新型停車設施建設模式。

  三、加強停車設施經營管理

  (一)推行專業化經營

  促進各類經營性停車設施企業化、專業化經營。堅持市場化原則,鼓勵路內停車泊位和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實行特許經營,通過招標等方式,公開選擇經營主體,將已經建成的停車設施項目轉交社會資本運營管理。鼓勵住宅配建、公建配建停車設施委托停車管理企業進行專業化管理。

  培育專業化、規模化停車管理企業。允許企業跨地區、跨行業參與城市停車設施經營。鼓勵城市停車管理企業連鎖經營、規模化經營,提升服務,壯大規模,創立品牌。

  (二)加強運營服務監管

  加快研究制訂停車場管理規定或停車設施運營服務規范,明確經營主體的市場準入條件,確定經營管理服務內容和要求,規范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服務行為,保障停車設施使用者和停車設施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在市場準入方面,原則上應降低停車設施運營主體和投資規模的準入條件,簡化審批程序,消除社會參與障礙。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從業人員服務技能培訓及行業自律,提高行業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總結、交流國內外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的經驗,推廣行業新技術、新理念,提高行業規劃建設管理水平。

  四、促進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一)提高信息化水平

  要盡快組織開展停車設施普查,摸清各類城市停車設施分布和使用情況,建立城市停車泊位信息數據庫和停車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提升停車設施管理標準化、信息化、精細化水平。建立停車設施信息系統動態更新機制,對新增或調整的停車泊位進行動態更新。

  (二)提高智能化服務水平

  推廣使用電子標簽、電子收費技術,建設智能停車誘導系統,向駕駛員提供停車設施使用狀況等,提高停車設施使用效率,并減少因尋找停車泊位誘發的交通需求。近期,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可在中央商務區、重點商業地區等停車需求較大的地區,試點建設停車誘導系統,并逐步推廣。

  促進車輛號牌自動識別、停車位占用狀態識別等智能技術的開發與應用。充分利用現代互聯網技術,促進停車與互聯網融合發展,支持移動終端互聯網停車應用的開發與推廣,鼓勵居民通過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查詢、預約車位以及進行付費。

  五、嚴格路內停車泊位管理

  (一)合理施劃

  為緩解停車設施不足的矛盾,在統籌考慮城市道路等級及功能、地上桿線及地下管線、車輛及行人交通流量組織疏導能力等情況下,可適當設置限時停車、夜間停車等分時段臨時路內停車位,明確臨時路內停車服務對象和設置時限。在路外停車位比較充裕的區域,不得占用道路設置路內停車位。

  將路內停車泊位信息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及時向社會公布停車泊位信息,包括停車泊位的位置、準停時段、收費標準等,建立統一的路內停車標志、標識系統。

  (二)完善收費政策

  路內停車原則上實施收費管理,路內停車泊位的.價格屬于政府定價范圍,要健全政府定價規則,根據區位、設施條件等推行差別化停車收費。實行從城市中心區向城市外圍由高到低的停車級差價格,利用價格杠桿引導形成中心區域高于外圍區域、交通擁堵嚴重地區高于普通地區的需求調控格局。

  六、規范居住區停車管理

  (一)明確居住區停車管理責任

  充分發揮社區居民自治管理的作用,提高居民在居住區停車設施設置、改造和管理等方面的參與度。加強對居住小區停車設施的管理,已經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居住小區,由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負責組織小區內停車設施的管理工作;未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居住小區,可暫由社區居委會負責組織。

  (二)改善居住區停車秩序

  加快完善居住區停車泊位的標線施劃,設置停車指引標志,配備收費、計時、監控、誘導裝置等管理設施,引導居民規范有序停車,維護居住區停車秩序。居住區停車管理單位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定期對停車標志標線和相關管理設施進行維護。

  規范居住區停車收費行為,委托停車服務企業或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停車管理服務并收費的,收費價格嚴格按照停車服務合同的約定執行。

  (三)鼓勵錯時共享停車

  鼓勵并引導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停車場對外開放,盤活存量停車資源。推行錯時停車,鼓勵有條件的居住區與周邊商業辦公類建筑共享利用停車泊位。實行錯時停車的,雙方應在公平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共享協議,公示泊位數量、停放區域、管理措施等信息。允許個人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將個人所有停車設施錯時、短時出租、出借,并取得相應收益。

  七、開展重點地區停車綜合治理

  (一)把握綜合治理的重點

  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針對群眾反映強烈、停車供需矛盾突出的重點區域開展停車綜合治理。綜合治理要以規范停車秩序、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改善人居環境為指導思想,針對城市停車的主要問題,制定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確部門職責,明確治理目標和具體措施。

  近期,各地應盡快組織開展路內停車和居住區停車綜合治理。

  (二)違法停車綜合治理

  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會同相關執法部門,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機制,形成合力,以停車入位為目標,加強對違法停車的執法力度,對影響公共安全和造成道路交通嚴重擁堵的違法停車行為,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針對違法占用人行道、自行車道的停車行為組織專項治理,將違法、違章停車情況突出的區域、路段列為治理重點,努力維護城市道路停車秩序。對道路停車拒付費、超出規定時間停車等行為進行糾正。

  加強機動車駕駛員的教育管理,提高駕駛員的綜合素質和入場停車的意識,做到依法停車、合規停車,自覺維護良好的停車秩序。研究實施違法停車取證權外判制度,賦予特許經營者等取證權利,利用多方力量協助執法部門開展工作。

  (三)居住區停車綜合治理

  以整頓停車秩序和消除安全隱患為重點,開展居住區停車治理。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擅自在未取得所有權的停車位上設置地樁地鎖。停車服務企業或物業服務企業要進一步加強秩序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清理私設地樁地鎖、占用人行道和消防通道停車等現象,切實維護停車秩序。居住區停車綜合治理工作,可結合老舊居住區有機更新,同步進行。

  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要與相關部門加強協調和配合,切實履行職責,認真貫徹落實本通知提出的各項政策措施,做好停車管理與規劃建設的統籌。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監督、指導和協調力度,保障城市停車管理的規范有序。

停車場的管理方案2

  一、車場運行管理細則

  二、車場保安員工作細則

  三、車場收銀員工作細則

  四、車場員工配備及其他

  五、車場守則

  六、車場應急措施

  七、車場財務收費制度

  八、車場職級權限及監管

  車場運行管理細則

  (一)停車場設固定車位及非固定車位,固定車位需對號停泊,非固定車位車輛進入停車場均采取就近泊車原則停泊。

  (二)免費車輛的使用

  免費車輛需由公司總經理簽署后,交由車場主管發行免費卡。

  (三)月租車輛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車位的.客戶可與財務部接洽,由財務部同事全面介紹車場使用及收費情況;

  2、財務部同事與租戶簽訂車位租賃合同,租約復印件交管理處財務部備案,同時知會車場主管車位出租情況。由車場主管發行月票卡。

  3、每月由財務部根據租約的規定時間發單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繳租金。

  4、租戶在繳完租金后,憑繳款單位由車場主管對卡進行延期。

  5、注意事項:

  領取月票卡時,需向財務部繳納100元/張作為押金。

  a、如因原卡遺失、損壞等原因,需重做卡時,需向車場主管闡明原因并出示繳款證明后方可重新領卡。

  (四)時租車輛使用方法

  1、車輛駛至車閘旁取得泊車票,閘桿升起;

  2、司機按車道標志指示駛入停車場;(注意服從保安員指揮)

  3、車輛選擇車位泊好,鎖好車門,離開;

  4、離開車場時,司機駕車并持時租車票駛經收銀處繳費;

  5、泊車未到十五分鐘者,免收停車費,每小時5元/小時收取;

  6、司機在繳完費后需盡快駛離大廈,以免阻塞車場出入口;

  (五)卸貨車輛使用方法

  ——貨車進入首層卸貨時,需停泊在卸貨區內;

  ——卸貨車輛必須憑卸貨單到出口崗亭處領取卸貨車輛停車證,享受免費

  1小時之服務,超過1小時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貨車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貨車在卸貨區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貨物,并把貨物運走;貨物不可在

  停車場長時間擺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貨主自行負責;

  ——貨車在卸完貨物、清點完畢后,需盡快離開,以便其他貨車進場;

  ——貨車離場時,持卸貨車輛停車證時租卡到收銀處繳費;

  (六)摩托車使用方法

  1、摩托車進場后,由摩托車收費員發卡,一半懸掛于摩托車上,另一半由車主保管;

  2、摩托車必須聽從摩托車收費員安排,排放整齊;

  3、摩托車出場時,需由摩托車收費員對卡進行核對后交付保管費方可離場;

  4、摩托車收費標準為一元一張,月保費40元/月;

停車場的管理方案3

  1.目的

  確保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保證車場內整齊有序。

  2.適用范圍

  本公司轄區內停車場(庫)

  3.職責

  3.1車場收費員負責按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放行。

  3.2車管員負責指揮車輛整齊停放、存放、巡視、監護并做好進出場記錄。

  3.3安全班長負責車輛管理的監督、指導。

  4.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

  5.工作程序

  5.1硬件標準

  5.1.1停車場內應按消防要求設置、配備手提或便攜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

  5.1.2停車場和車行道路應做好停車位和行車線以及禁停、轉彎、減速、禁鳴、限高等醒目標識。

  5.1.3停車場內應設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設置路障和防護欄。

  5.2車輛進場必須服從車管員的`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履行相關手續,按規定交納費用。

  5.3停放好車輛后,必須上鎖,車箱、車簍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5.4駕駛員、車輛使用人必須保持車場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車場內,車輛發生漏油時,車主應即行處理。

  5.5停車場內禁止洗車、修車、試車、練習。

  5.6任何人不得損壞停車場內消防、清潔、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5.7停車場由專職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

  5.8不準酒后取車啟動機動車輛并駕駛。

  5.9停車場內禁止吸煙。

  6.車輛進出

  6.1車管人員應引導車輛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車輛,主動、禮貌上前接待。

  6.2車管人員在辦妥相應手續后方可允許車輛離場,如因私自放行導致車輛失竊,車管人員承擔一切責任。

  6.3夜間停放的車輛,車管員應做好記錄并辦理交接班手續。

  7.巡視

  7.1車管員每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油、未上鎖、車箱(車簍)遺留物品等情況應及時處理并通知車主,同時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做好記錄,特殊情況報告班長處理。

  7.2逾夜車輛,或遇交接班時應清點、核對車輛數量,確保安全。

  7.3班長檢查手提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發現逾期或其它異常情況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記錄并及時上報,立即處理。

  7.4車管員負責維護好車庫內清潔衛生,保持車庫整潔。

  8.意外事故的處理

  8.1當車管員發現停車場內的車輛被盜或被損壞時,就立即通知業主,同時逐級報告班長和公司領導。

  8.2屬撞車事故的,車管員不得放行肇事車輛,并應保護好現場。

  8.3屬酗酒或尋釁肇事而引發的砸車事故,車管員應立即制止,并通過巡邏安全員上門通知車主,對造成的事故進行確認。

  8.4車管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如實寫明逾夜停放車輛的數量、區域停放情況、發生事故的時間以及發現后的報告處理情況。

  8.5車輛在停車場被盜后,車管員應立即匯報公司處理,待車主確認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車管員以及車主都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處理工作,涉及公司內部人員責任問題,由公司組織調查,視情況做出處理決定。

停車場的管理方案4

  為將“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走深走實,按照《全省城市公共停車場(位)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整治群眾反映突出的收費公共停車場(位)管理混亂問題,堵漏洞,建制度,強監管,規范收費公共停車場運營管理,切實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題,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感、滿意度,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整頓機關作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著力整治停車收費亂象,建立健全規范行業監管長效機制,努力提高公共停車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通過開展停車收費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停車收費行業亂象得到有效遏制,無證經營、隨意圈地收費、不按標準收費、私自截留停車費等問題得到有效治理,進一步提升公共資源利用效益和社會滿意度。

  二、整治范圍

  整治范圍包含城市道路內收費停車位、政府投資建設的收費公共停車場,以及行政事業單位、法院、檢察院、群眾團體、國有企業利用自有停車場(位)對外提供收費停車服務的專用停車場(以下統稱收費停車場)。

  三、整治重點

  (一)違規設置收費停車場(位)問題。重點整治單位或個人未取得法定許可設置收費停車場(位)進行收費;在免費停車場違規收取停車費用等問題。

  (二)違規引入運營主體問題。重點整治違反相關規定確定收費停車場運營主體;同一公共區域的收費停車場違規發包給多個經營主體運營;運營主體承包后違反規定或約定層層轉包、層層加價等問題。

  (三)違規設置收費標準問題。重點整治價格主管部門未按法定程序確定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場收費標準;收費停車場運營主體違規定價等問題。

  (四)違規收取停車費問題。重點整治收費停車場運營主體停車管理員不按停車收費標準收費;不按規定使用稅務部門統一發票或財政部門收費票據;未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費定價主體、收費標準、計價辦法、收費依據、舉報投訴電話等問題。

  (五)違規進行運營管理問題。重點整治私自截留停車費,不執行相關財務規定及時足額上繳;收取停車管理員好處費;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吃空餉”;不依法與停車管理員簽訂勞動合同等問題。

  四、時間步驟

  (一)動員宣傳階段(20xx年7月)

  牽頭部門組織召開相關部門參加的`專項協調會議;各相關部門按照《實施方案》所確定的任務分工立即開展落實推進工作。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媒體等形式,及時向社會發布專項整治工作信息,動員社會各界參與,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市民發現停車場存在違規行為,可隨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0468—3331178、0468-12319,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問題及線索,建立投訴舉報問題臺賬,并按責任分工及時依法查處違規行為,及時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對突出問題及時整改,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

  1.全面開展自查自糾。根據實施方案相關部門全面開展自查自糾,組織人員對轄區內收費停車場進行摸底排查,梳理分類建立臺賬。列出問題清單后,各縣區須明確整改責任主體、整改措施和時間安排,并按照相關法規規章和相關規定,對發現的違規問題立行立改、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全面整改到位,不能整改和規范的,一律取締。

  2.深入開展實地督査監管。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也將采取明察暗訪等方式,對收費停車場(位)進行實地督導,對所轄縣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督導檢查和評價。在重點整治基礎上,建立長效制度與機制,全面規范收費停車場(位)設置、運營主體市場準入、收費標準設定、收費停車場(位)運營管理、收費標準執行等重點工作。

  3.加快推廣信息管理增加公共停車資源。對全市停車資源狀況進行摸底調查,建立健全停車基礎數據庫,加快制定公共停車場(位)建設計劃,充分挖掘公共停車場(位)資源潛力,有效擴大行政事業單位、法院、檢察院、群眾團體、國有企業停車場(位)向社會開放,不斷提升城市日益增長的公共停車的承載力,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力爭共同建設一個沒有“停車難”問題的城市。

  (三)總結評價階段(20xx年12月)

  集中整治結束后,對專項整治行動成果進行全面檢查、驗收,查找弱項和不足,為后續工作提供可行性參考,對專項整治成果進行總結,并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開展此項整治行動是深入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題,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幸福感、滿意度的一項重要民生實事;各相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溝通聯系,高效推進整改,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得到落實、取得實效。

  (二)建立臺賬,逐項整治。各部門要對自查中發現和群眾投訴舉報問題,建立問題整治合賬,將問題整治任務分解到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并實行逐項問題銷號管理,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三)部門聯動,合力整治。各職責部門要認真落實專項整治任務分工,加強部門協作與配合,搞好整治工作情況和信息共享,對在整治工作過程中發現的涉嫌腐敗行為、失職瀆職行為,以及對整治工作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及時移交給同級紀委監委調查處理。

  (四)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各部門加大對專項整治行動宣傳力度,通過對整治成效、典型經驗的宣傳介紹,引導形成規范停車收費行業監管的正向合力。同時,廣泛調動全社會參與專項整治工作的積極性,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妥善解決群眾投訴問題,切實讓專項整治行動成為“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務實舉措。

  (五)鞏固成果,長效管理。各單位在協同配合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效管理機制,推進問題整改整治重點包括停車場違規收費、違規定價等方面總結工作經驗,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切實杜絕反彈現象,實現公共停車場(位)整治的長效化、制度化。

停車場的管理方案5

  沁園春·居地下停車場目前暫定為二進一出(南門進、東門出),采用車牌識別系統統一進出管理。在出入口處部署車牌識別的智能停車收費管理系統,實現對于進出停車場車輛的自動身份識別,車輛進場時間、出場時間、車輛身份信息、停車時間的自動結算、車主信息管理等,實現停車場內進出不停車、不取卡的全自動化控制體系。其核心技術是:在出入口合適位置安裝專用的200萬像素高清攝像頭,外置LED補光燈,集補光、抓拍為一體;可直接控制道閘開/關、外接顯示屏、音頻輸入輸出等;內置車牌識別、車型識別算法,準確率高。

  本小區地面原規劃為人車分流模式,特種車輛經登記后可進入園區內(119消防、120急救、110警車),2#、3#、8#樓提前交付,小區建設正在施工導致園區道路不通,交付的樓宇處于裝修階段,為方便業主運輸裝修材料導致人車分流未實現,造成目前被動局面;由于工程加快進度,對部分車位可提前交付,根據月底交付的車位來劃分:私家車位、臨停車位(未售出),私家車位享有VIP特權,它人不可占用。臨停車位由崗亭入口處確定后,用無線電聯絡地庫巡邏保安給予引導,確保不占用私家車位。若場內無空閑臨停車位時,及時通知崗亭入口處不可進入。為改變目前被動局面,物業公司出具相應的停車場管理方案,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一、費用過期車輛管理辦法:

  1、車位管理費到期車輛進場時,系統不抬桿,系統界面彈出進場畫面信息,并提示保安此車輛費用到期,并顯示過期天數,保安告知車主需要續費,車主反饋同意去續費時,保安對系統放行,若車主未續費出場時,系統不抬桿,顯示屏顯示過期天數及繳費提醒(原則上過期一兩天,可以放行),并報至物業服務中心此車信息,并由樓管員催費。鑒于工作較忙的車主、不能及時繳費的車主,物業服務中心可每月核對車位繳費信息,由樓管員提前半個月提醒車主,并說明情況。

  二、無牌車輛(即臨時車輛)進場時,系統會將該信息記錄,畫面會顯示出車輛圖片,提示保安操作人員人工放行,待保安經過詢問登記后給予放行,并詳情說明計費標準,具體費用按照物業服務中心公示牌標準計算;并用無線電聯系車場巡邏保安給其引導臨時車位,車輛出場時系統會顯示車輛進/出場信息,繳費后保安人員給予抬桿放行,具體辦法如下:

  1、裝修期間送/拉貨車輛(包括三輪)進場時,由保安人員詢問登記后給予放行,并引導至臨停點,并告知裝卸完貨物后請速離場,否則按車場收費辦法收取費用。

  2、超載重送貨車輛一律不放行(核載5噸以下):(1)可經過詳情詢問后為其引導至施工臨時路線;(2)容易裝卸的車輛,可為其提供平板車或斗車折半運輸。

  3、施工重型車輛一律不放行,引導至施工臨時路線。

  4、業主搬家具車輛進場時,視限高標準放行,如超過車場限高可引導至地面停放,并告知及時出場,可不收費;可進入地下車場的車輛由巡邏保安引導其停車位置,并告知及時出場,可不收費。

  5、裝修期間無私家車位的`車輛進場時:(1)臨時拉貨車輛可不收費但計時,由巡邏保安引導至臨時停放點,告知車主及時出場,否則按收費標準對其收費;(2)臨時來看房的車輛:a、由巡邏保安引導至臨時停放點,告知車主及時出場,否則按收費標準對其收費;b、由保安人員用電瓶車運送至樓宇前,私家車輛可停在小區外停車點。此條款只用于裝修期間,超過裝修期一律按臨時停車收費標準執行。

  三、來訪車輛管理辦法:

  1、業主親屬、朋友探訪車輛進場時按臨時停車收費辦法管理,通過大門口安防系統圍墻機聯系業主確認后讓其入場,并由巡邏保安引導至臨時停車位。

  2、不愿繳費可自行停放在小區以外停放點,步行進入小區。

  四、私家車位及租賃車位管理辦法:

  1、私家車位按季度繳納車位服務費后,車輛進場時由車牌識別攝像頭識別后自行抬桿放行,反之按第一款項執行。

  2、租賃車位的車輛繳納租賃車位服務費后,車輛進場時由車牌識別攝像頭識別后自行抬桿放行,反之按第一款項執行。

  3、購買私家車位若無車輛的業主在繳納車位服務費后,可讓其停放親屬等車輛,須由業主前來物業大廳辦理相關手續。

  五、員工車輛管理辦法:

  1、員工車輛無車位的:因小區外停車點位有限,為確保銷售中心客戶停車,員工車輛可進入車庫停放,須經公司批準由保安人員手動放行,并引導至臨時停車位,可不計費。

  2、員工車輛有車位的:在繳納相應的車位服務費后方可進入,并停放在相應的車位上。

停車場的管理方案6

  為切實提高水利服務水平,泰山區水利局找準癥結、高位推動,做到企業有期盼,部門有所為,通過四個提升,全力打造優質高效的營商環境。

  提升工作作風,打造良好營商環境。區水利局全力提升服務水平,激發廣大干部職工熱愛水利、服務企業社會的工作熱情,在水利行業提出“人人都是環境,個個都是形象”的服務理念,加強對全區水利行業的監督指導,及時發現和糾正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行為,踐行好“店小二”有呼必應、無事不擾的服務理念。

  提升管理水平,打造高效審批環境。積極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充分利用水利部、水利廳水資源管理平臺,進行水量遠程監管,網上提交,實現企業“零跑腿”完成業務辦理;加快“放管服”、“一網通辦”改革,深化標準化建設,注重與行政審批部門、稅務部門溝通協作,做到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電子化、共享化,利用已共享的數據資源,實現“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群眾辦事對標先進地區經驗做法,持續精簡流程、壓減耗時,努力創建審批事項少、辦事效率高、政務服務優的水利營商環境。

  提升服務水平,打造優質服務環境。不斷強化服務效能,持續為企業提供高質量的“全流程”服務,不斷提高企業的政策獲得感和辦事便捷感。芝田河生態工程在河道清淤時面臨渣土外運難題,區水利局積極協調政府相關單位為工程辦理渣土外運手續,極大地縮短了手續辦理時間,為企業提供了實實在在的`便利。

  提升業務水平,打造文明執法環境。組織開展水行政執法業務培訓和普法宣傳,深入一線服務基層、服務企業,確保水利配套政策落地生根、開花結果,真正讓基層、群眾、社會滿意。加強對企業單位的涉水服務保障引領,探索公眾參與水行政執法機制和舉報獎勵機制,全面提高執法效能。依法履職、文明執法、柔性執法、優質執法,讓水行政執法既有硬度又有溫度,既有力度又有風度。采用人性化執法方式,讓制度管理不再冷冰冰、硬邦邦,更符合監管對象的需求和期待。

  下一步,泰山區水利局將廣泛宣傳推廣,加大宣傳力度,讓泰山區優環境、惠企業、便群眾的水利政策措施深入人心,凝聚起優化營商環境的強大社會合力,營造“人人都是營商環境、事事都是營商環境、處處都是營商環境”的濃厚氛圍,為全區建設良好營商環境提供強有力的水利支撐和保障。

停車場的管理方案7

  為全面貫徹全省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精神,落實市委提出的“彰顯省會擔當,唱響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動和進一步鞏固提高我縣“全國文明縣城”、“國家衛生縣城”城市形象,實現“雙城”提質,推進城市功能不斷提升,達到城區“好停車、不堵車”機動車輛有序停放,更好地服務市民出行,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市委提出的“彰顯省會擔當,唱響南昌品牌”精神為指導,破解城市管理中的難點、熱點問題,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停車便利化”為目標,探索適應城市發展和市場規律的停車管理新模式,解決廣大市民停車難的問題,實現城市管理智慧化,進一步提升我縣城市品位,創優城市環境,提高市民的幸福感、獲得感。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整合城市資源采用市場化運作,授權特許經營權的方式創新經營城市理念,實現停車泊位智慧化管理,規范化有序停放。停車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城市停車管理制度不斷健全,停車設施建設配套完備,基本實現機動車增長與停車設施增加協調發展,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適當、靈活方便的城市停車供應服務管理體系;打造立體的智慧化停車泊位運營管理監管體系。利用互聯網技術讓市民通過APP、微信等就近查找停車泊位,實現我縣停車泊位管理“一張藍圖一目了然,一個網絡便于查找,一支隊伍科學管理”的目標。

  三、基本原則

  1.堅持利民便民。破解“停車難”問題,事關全體市民的切身利益。以群眾呼聲為第一信號、群眾利益為第一追求、群眾滿意為第一標準,發揚敢闖敢試、負重拼搏、和衷共濟、決戰決勝的精神,以最大決心、最強合力、最硬舉措、最優服務,拓展停車資源,規范停車管理,降低停車收費,努力滿足市民的停車需求。牢固樹立停車場和停車設施是公共產品和基礎設施的理念,不與民爭利,不以停車收費謀利。

  2.堅持“四管齊下”。破解“停車難”問題,必須堅持完善規劃、加快建設、加強管理、提高素質“四管齊下”。把靜態交通規劃和動態交通規劃擺到同等重要的位置,進一步制定完善城市靜態交通發展規劃;像重視道路建設一樣重視停車場建設,加大停車場的建設力度,做到不欠新帳,逐步償還老帳;完善管理機制,規范收費辦法,釋放停車資源,推進停車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人性化,實現有限停車資源的利用最大化;不斷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質,做到依法停車、文明停車。

  3.堅持疏堵結合。破解“停車難”問題,既要“開前門”,疏導停車壓力,又要“堵后門”,管住“亂停車”,努力做到該劃的停車泊位“一個不能少”、違法占道停車“一個不能多”。堅持新建和挖潛并舉,在不影響動態交通的前提下,通過在部分時段、部分地段劃定停車泊位等辦法,以最小的成本增加停車泊位,讓有車族停得方便、放心;同時,加大依法管理、嚴格管理力度,堅決管住“亂收費、亂停車”。

  4.堅持路權兼顧。破解“停車難”問題,不僅要解決機動車的停車問題,而且要切實保障行人和非機動車的路權優先,妥善處理無車族與有車族之間的利益關系。在確保行人和非機動車路權優先的前提下,在部分道路等公共空間施劃機動車停車泊位,通過統籌兼顧,使不同群體相互理解、和諧共處。

  5.堅持投資多元。破解“停車難”問題,充分發揮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場“無形之手”的作用。把機動車停車設施作為城市基礎設施來對待,每年安排足夠的資金用于停車設施建設;同時要以科學的規劃、優惠的政策鼓勵和吸引民資、外資共同參與停車場的開發、建設、經營,扶持停車場建設走產業化道路,通過市場機制破解“停車難”問題。

  6.堅持民主民生。破解“停車難”問題,必須發揮民主的作用,通過發揚民主來改善民生。積極探索建立黨政、媒體、市民“三位一體”的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機制,堅持服從多數、關注少數,真正做到破解“停車難”為人民、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成效讓人民檢驗。

  四、管理范圍

  縣城控規區蓮塘、八一(蓮塘片區)、東新、銀三角、金湖、銀湖、八月湖等區域內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貿市場等公共區域(不含居民區)。

  五、責任分工

  1.縣行政審批局負責審批縣城控規區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公開招標。

  2.縣發改委審批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的立項,機動車臨時停放收費標準,并核發泊位停車收費許可證。

  3.縣住建局(房管局)負責督促社區、物業小區啟用地下停車庫、規范封閉式小區地面停車泊位管理。

  4.縣城控規區的停車泊位實行“縣城管局、縣公安交管大隊按各自職責進行監管,中標企業依法依規運營”的運作模式。商業網點前的停車泊位不得交商家承包,道路上的停車泊位不得從事其它經營性商業活動或轉包。

  5.縣城管局牽頭,縣公安交管大隊配合,全面梳理現有規劃機動車泊位并取締控規區內的私劃侵占公共場地停車泊位。

  6.縣公安交管大隊牽頭,縣城管局配合,根據南昌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制訂《南昌縣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規定》。

  7.縣自然資源局、縣公安交管大隊、縣城管局科學合理制定縣城控規區公共區域內臨時占道停車泊位規劃。商業街、集貿市場等公共區域在不影響交通市容的情況下,劃定非機動車臨時停放點,道路倆旁根據實際情況劃定機動車臨時停車泊位。

  8.縣自然資源局、縣公安交管大隊、縣城管局、縣商務局合理制定縣城控規區商業網點前臨時占道停車泊位規劃。

  9.縣城管局、縣公安交管大隊聯合執法,對非機動車占用機動車停車泊位、機動車違規占用公交車停車區、機動車亂停放、占用多個停車泊位、惡意侵占公共資源、占用人行道路等違規停放圈占,對惡意逃費的'機動車主由公安交管大隊進行依法處罰。

  10.縣“五車辦”負責對亂停亂放的摩的、拐的等進行整治。

  11.縣城管局、縣公安交管大隊聯合負責對泊位設置進行認定,對在泊位外停放的機動車輛依法處理。

  12.縣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牽頭,縣公安交管大隊、縣商務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配合對全縣交通狀況,商業網點停車場、各小區停車場,臨時占道停車泊位等相關數據和信息對接資源共享,以便市民通過網絡查找停車泊位信息,合理規劃行車線路減少車輛因尋找車位造成道路擁堵緩解交通壓力。

  13.由中標企業負責對確定的泊位統一施劃標線編號,設置相關停放標志、標識牌等,費用由中標企業承擔。

  14.縣大數據局負責對平臺技術的審核及數據接口的對接。

  15.縣城管局負責對亂停亂放的電動車、共享單車依法進行整治。

  16.縣電視臺負責對我縣智慧便民停車泊位運營、收費、服務、監督進行宣傳報道,引導廣大市民規范停車。

  17.縣供電公司負責解決停車泊位設備等相關用電問題。

  18.屬地政府(管委會、管理處、街道辦)牽頭,縣城管局、縣住建局(房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行政審批局、縣公安交管大隊等職能部門配合,對小區現有的建筑,協同物業充分利用內外空間,合理劃定停車泊位,房管、消防、物業等部門共同做好小區內車輛管理,堅決杜絕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路等現象。

  19.相關鄉鎮、管委會、管理處、街道辦對停車泊位市場化管理工作要大力宣傳、配合、支持。

  六、完成時間

  20xx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縣城控規區內停車泊位市場化特許經營。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合力推進。各相關單位,各鄉鎮(管委會、管理處、街辦)在思想上高度重視,認識上形成共識,行動上形成合力,實行全縣一盤棋,共同發力,各負其職,切實把我縣智慧化停車泊位市場化經營管理作為我縣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的一件大事來抓,使城市管理更加有序化。

  (二)貫徹落實,形成亮點。縣城控規區的停車泊位市場化運營管理是一項便民工程,各相關單位,各鄉鎮(管委會、管理處、街辦)要按照分工抓落實,緊密協調出成效,在規定的時間完成,力爭把好事辦好辦實,打造昌南城市管理特色亮點,讓路更通暢,市民更方便。

  (三)常態管理,持續推進。各管理部門要加大協同力度,經常性的開展聯合執法,鞏固智慧化停車泊位運營監管,不斷深入推進,不斷鞏固提升,持之以恒抓好管好智慧化停車泊位的運營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縣城管局長涂艷彬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縣城管局,具體負責全縣控規區機動車停車泊位規范管理、統一收歸移交、清理整治等工作。

停車場的管理方案8

  為全面貫徹落實《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市政府令〔20xx〕第1號),進一步理順停車場管理體制,提高停車場使用效率,有效緩解“停車難”問題,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目標任務

  進一步規范全市停車場管理,實現“辦證經營”、備案管理;現有經營性停車場全部進行信息化改造,并接駁全市智慧停車平臺,盤活存量資源,實現車位應用盡用、充分利用;不斷改善停車環境,打造破解“停車難”的隴南模式,全面促進城市交通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民為本、利民惠民的原則,創新機制、強化措施,以最大決心、最強合力、最優服務,拓展地上地下停車資源,盡可能實現停車資源利用最大化,努力滿足群眾的停車需求。

  三、適用范圍

  本意見適用于全市所有的經營性停車場,包括市政府國有企業統一建設運營的公共區域停車場,以及對外開放收費經營的機關、醫院、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場。

  四、促進規范管理

  (一)確定停車場行業經營服務條件

  1.從事經營服務收費的停車場經營者,應當依法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停車場服務”增項的營業執照;

  2.從事經營服務收費的停車場經營者,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有關部門批準成立30日內,依法向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

  3.所有經營性停車場要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相關規定收取停車費;納入政府定價的,由發展改革部門核定收費標準;

  4.建筑配建停車場必須具有由住建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消防合格證明》;

  5.從事經營服務收費的停車場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以上手續后,申請向縣區公安交警部門備案,經材料審核和現場查勘合格后,予以備案,發放《隴南市經營性停車場備案登記證》,登記證編號按照行政區劃代碼+四位數字(從0001開始)。

  備案所需材料:

  (1)經營服務單位基本信息(包含營業執照、稅務登記、

  消防合格證明、收費依據等相關材料);

  (2)停車場平面示意圖;

  (3)符合規定的停車設施、設備清單;

  (4)經營、服務、安全、應急管理制度;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規范停車場經營管理服務行為

  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履行職責;同時,強化停車經營者自律經營,加強停車行業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健全監督制約機制,推進停車經營服務單位依法、誠信經營,提高經營服務水平,形成健康良好的市場秩序。

  (三)鼓勵停車資源共享

  機關、醫院、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場,應當在滿足工作人員或本小區業主停放需求的情況下,向社會公眾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或與周邊有停車需求的車輛所有人約定車輛錯時停放。

  (四)推行智能化管理

  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制定全市統一的數據采集和聯網標準;停車場經營者應當采用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并接入全市智慧停車平臺實行聯網管理;智慧停車平臺為進行信息接駁的機動車停車場優先提供停車信息、交通狀況信息、智能化停車誘導等服務。對經營性停車場未按照有關規定接入全市智慧停車平臺的,根據《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機關、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場可以自行負責管理運營,也可委托市屬國有企業實現智能化運營。

  (五)實行誠信檔案制度

  加強監管檢查,對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的停車場經營者和惡意逃費的駕駛人通過“信用中國”平臺,客觀評定誠信等級、依法使用誠信檔案,建立信息共享、部門聯動的管理工作機制,促進停車場經營服務水平提升,規范停車場及其經營主體行為,培育優質的經營服務單位,保障良好的經營服務秩序。

  五、強化日常監管

  (一)公共停車場和專用停車場管理

  公共停車場,指為社會車輛停放提供經營服務的場所(包含市屬國有企業在公共區域設置的停車場)。

  專用停車場,指為本單位、本居住區車輛及特種車輛提供停車服務的場所。

  1.使用監管:收費停車場標識及收費公示牌完整,收費人員統一著裝,佩戴工作牌;按照發展改革部門規定的標準依法收費,收費標準和收費公示牌一致,統一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的專用發票;未經自然資源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配建停車場挪作他用,不得變更規劃確定的'停車位,不得改變公共停車場為社會車輛提供停放的用途。住建、消防救援、公安交警等相關部門要進一步督促規范單位、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秩序的管理,確保消防車道的暢通。

  2.依法處罰違法違規行為:經營者擅自將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挪作他用的,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處一萬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公共停車場以及收費經營的專用停車場未備案登記的,公安交警部門書面通知進行限期備案登記,經書面通知督促仍不備案的,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處一萬元罰款的處罰。對占用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牽頭單位:各縣區公安交警部門

  責任單位:各縣區市場監管、稅務、發展改革、住建、自然資源、消防救援等部門。

  (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是指依法在道路范圍內設置的臨時停放機動車輛的場所。

  1.使用監管:收費泊位停車場標識及收費公示牌完整,收費人員統一著裝,佩戴工作牌;按照發展改革部門規定的標準依法收費,收費標準和收費公示牌一致,統一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的專用發票;收費泊位因政府舉行重大活動或市政檢修等原因需臨時占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對占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時間及數量予以核實;協調處理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其他問題。

  2.依法處罰違法違規行為:對違反《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具有妨害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正常使用等行為的單位及個人,依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處一千元以上三萬元罰款的處罰。未備案登記的,書面通知到轄區公安交警部門限期備案登記,經書面通知督促仍不備案的,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四十條處一萬元罰款的處罰。

  牽頭單位:各縣區公安交警部門

  責任單位:各縣區市場監管、稅務、發展改革、住建、自然資源、消防救援等部門。

  六、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建立由市政府整體統籌、市級公安交警部門牽頭多部門協同、縣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實施的常態化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職責和分工,規范停車場管理及相關服務,提升停車場管理的水平。建立停車管理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研究,協調解決停車管理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辦理營業執照注冊登記;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擅自改變主要登記事項或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負責對停車場收費行為進行監管,依法查處有關價格違法行為。

  稅務部門:負責辦理稅務登記以及停車收費發票(電子發票)的監督管理工作。

  住建部門:負責核發《建設工程消防合格證明》;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停車收費政策制定,并根據社會發展狀況、城市交通運行狀況、停車泊位供求狀況,適時調整完善我市停車收費政策。

  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停車場備案、道路內側停車泊位的設置;負責對各類機動車輛在城市道路亂停亂放行為的監管,協助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對公園、綠地、濕地等場所機動車亂停亂放行為的監管;督促經營性停車場將停車位信息接入智慧停車平臺。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協助公安交警部門依法查處擅自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設置影響市容的停車位行為和公共區域停車場內違反城市管理的行為。

停車場的管理方案9

  停車場管理是日常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如何使車輛有序進入、安全停放,減少事故、減少糾紛,杜絕車輛丟失,控制非業主/住戶人員從停車場進入樓層以及車輛在停車場發生火災、碰撞事故的應急處理等問題,我公司根據本物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如下管理方案。

  一、日常管理要點

  1、制定完善的停車場管理制度,并遵照執行。

  2、定期檢查停車場配置足夠的消防栓等滅火器械,并可通過防火卷簾將整個車場分割成若干個防火區域;車管員對易燃易爆物品、煙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項嚴格把關,提高警惕性,杜絕隱患。

  3、私家車位設立明顯識別標示,車管員不讓其他車輛擠占私家車位;對于一些禁止停車的場所,設置顯著的禁停標志,對違禁的.車輛實施處罰。

  4、對于臨時泊車卡、月保卡與私家車位卡采用不同顏色印制,便于識別管理,在車卡背面注明有關事項如:不賠償損失、車輛應自辦保險等,盡量避免事后糾紛。

  5、車場配置顯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標志、禁鳴標識、限速標志、車場管理須知、收費標準等。

  6、車管員對每輛進入車場車輛作適當檢查,注意車輛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跡象做好現場記錄由車主簽字確認,在此減少不必要的糾紛;主動禮貌提醒車主不要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同時阻止閑雜人員進入車場。

  7、停車場將安排專職車管員對停車場實施巡查管理,并引導車輛停放,提供問詢服務。

  8、對車場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實施人車分流,確保區內人員進出及活動的安全;對于易產生交通瓶頸、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時進行有效疏導。

  9、在停車管理員手中將備一份月保車主基本檔案,以便車輛發生危險情況或緊急疏散時使用;車管員巡查中若發現停放車輛有異常情況(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實施補救,若車輛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要盡快處理,以不妨礙車輛通行為準則,并好事件報告。

  10、對于長期亂停亂放、耍賴不交車輛保管費的車輛,車場管理部按規定給予發函提醒,再實施鎖車處理,或將其強拖走交由交警部門進行處罰。

  二、車場管理規定及租賃協議

  對于私家車位泊車和租賃車位泊車,項目管理中心都與車主分別簽定《停車場管理規定承諾書》和《停車場車位租賃協議書》,以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

停車場的管理方案10

  根據《三明市城市管理局等六部門印發關于深化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及規范收費管理等行為實施方案的通知》(明城管〔20xx〕7號)及《中共泰寧縣紀委辦公室《關于加強日常監督推動“點題整治”工作常態化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泰紀辦〔20xx〕3號)有關工作要求,為深化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進一步規范收費管理等行為,決定在全縣開展深化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及規范收費管理等行為專項工作(以下簡稱“停車場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完善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長效制度,強化日常監管;新增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和收費不規范行為明顯減少,對發現的問題按照常態化的監管制度及時整治到位;對合法設立的經營性停車場價格違法行為舉報線索核查率達到100%,對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所,100%實施分區域(類別)、分時段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及實現夜間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費停車時段;加大停車場建設力度,力爭全年新增城鎮公共停車泊位50個。

  二、職責分工

  停車場整治工作各職能部門合力做好轄區內停車場整治工作的謀劃、部署、推動和提升,具體落實停車場整治工作,各職能部門具體分工如下:

  泰寧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對實行政府定價(含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所,實施分區域、分時段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全縣100%實施分區域(類別)、分時段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全縣道路停車泊位100%設置夜間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費停車時段;對需要納入政府定價(含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城區公共空間合法設立的經營性停車場所,要完善相關收費規定,加強停車收費管理。

  泰寧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負責城區道路范圍內違法設置停車泊位的摸排工作,20xx年底前,城區道路停車泊位摸排率達到100%。

  泰寧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在開展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充分考慮城市停車設施建設需求,合理安排停車設施規劃空間;規范利用儲備土地設立經營性停車場,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排查發現的非法占用儲備土地設立經營性停車場的要依法依規查處到位,整治到位率達到100%。

  泰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加大停車場建設力度,力爭全年新增城區公共停車泊位50個;嚴格對照20xx年問題臺賬,對已完成整改的城市公園、綠地、廣場逐一開展“回頭看”,確保問題零反彈;按照100%比例全部完成實地排查。

  泰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持續宣傳停車場收費明碼標價“十個清”“十個不”倡議,推動停車場經營者增強規范收費主體責任意識,依法查處經營性停車場價格違法行為;合法設立的經營性停車場價格違法行為舉報線索核查率達到100%;配合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對移交的需辦理營業執照停車場名單進行核對,積極引導未辦理營業執照的停車場及時主動辦理,辦理情況及時向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反饋。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機制建設,在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建立長效機制

  1.落實長效制度。各職能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規范化管理。

  2.完善閉環機制。對投訴舉報受理、轉辦、調查取證、核實、整改、反饋等各環節實行閉環管理,明確各環節的責任部門、辦理時限和有關要求,暢通群眾評價反饋渠道。

  (二)持續做好新增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和收費不規范問題整治

  1.加大宣傳,拓寬問題線索渠道。充分運用網絡、新媒體、宣傳海報、宣傳小冊子等載體,在街道、社區、居住小區和停車場等場所進行宣傳,公布投訴舉報電話,拓寬群眾投訴舉報渠道,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和參與度。

  2.加大力度,持續推進專項整治。綜合運用數據套合、資料審核、實地核查、信訪舉報線索收集等手段,繼續排查新增問題,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3.加強跟蹤,確保整治工作實效。不定期對整改后的停車場進行抽查、暗訪,防止回潮和反彈,鞏固整治成效。

  (三)堅持疏堵結合,加強停車場規劃建設,增強停車泊位,不斷滿足群眾停車需求

  1.堅持疏堵結合。堅持以改造提升為主,確需取締的,應另行補充相應的停車泊位數量,確保現有城區停車泊位總量不減少。

  2.提高停車位使用效率。積極推廣公共停車設施智能管理平臺建設,探索錯峰停車,提高停車設施的使用效率。

  3.多方式新設停車設施。采取增劃道路停車泊位、安裝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和新建停車場等方式增加停車設施。鼓勵利用政府儲備用地、待建土地、空閑廠區等閑置場所,依法設置臨時停車設施,緩解停車困難。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推進(7月底前)

  縣住建局按照“定主體、定目標、定措施、定進度”的原則,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各職能部門具體分工,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二)整改提升(9月底前)

  各職能部門在全面梳理、總結去年實施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問題的基礎上,認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對策,進一步健全完善城區公共空間經營性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的'制度,強化日常監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新發現的問題,逐宗建檔,實行臺賬管理,并結合實際依法依規進行處置,整治一宗,銷號一宗。

  (三)驗收鞏固(10月底)

  縣住建局對開展的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并匯總形成“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同時,建立健全停車場長效管理機制,規范停車場管理,加強常態化屬地日常監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停車場點題整治工作,主要領導做到“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有關“點題整治”工作。圍繞整治項目和工作重點,細化、分解工作任務,加強跟蹤督促,及時研究解決問題,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并接受縣紀委監委的監督。

  (二)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協調機制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推動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協同協作,增強工作合力,及時建立健全信息互通、線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機制;對排查出的清單,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依法依規處置到位;對整治工作推諉扯皮、進展遲緩、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的,要嚴肅追責問責;定期召開整治工作推進會,協調解決問題、困難,合力推動整治工作,推動全縣上下“一盤棋”開展整治。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堅持“開門整治”,主動公開監督舉報方式,及時做好“點題整治”項目的宣傳發布與政策解讀。要加強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廣泛宣傳整治工作開展情況。主動收集和及時反饋群眾訴求,每月通過信訪、“e三明”、“12345”等多渠道了解群眾訴求,幫助群眾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建立有關臺賬,提高群眾參與的積極性,提升群眾滿意率。

  (四)建立臺賬,及時報送。專項整治工作實行“工作臺賬”和“問題臺賬”雙臺賬月報告制度,縣住建局于每月23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送縣紀委監委相應紀檢監察室和市協調機制辦公室,10月8日前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五)建章立制,長效管理。縣住建局要督促各職能部門按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逐項落實,梳理形成“問題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對整治中發現的個性問題要及時整改到位;對共性問題要建立機制,堵塞漏洞。對已整改問題,每半年組織開展“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在整治中發現的行業性、普遍性、政策性問題,要深入剖析原因,深化改革舉措,建立標本兼治的長效機制。

停車場的管理方案11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執行《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管理暫行辦法》,切實加強園區停車場的規范化管理,結合園區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停車場管理范圍

  凡園區內所有經營性停車場(庫、樓)及占用公共地塊、道路的非經營性停車場都需納入本辦法管理范圍。

  第三條本細則第二條所列的停車場,根據其使用性質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四類:

  第一類:臨時性停車場(點)。是指因大型集會、活動、或生產、生活、經營必需等臨時占用道路、空地所設置的停車場(點)。臨時停車場(點)的設置時間視客觀情況而定,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年,并應滿足環境、交通要求。

  第二類:室外停車場。指占用道路、公用地塊設置的長期使用的停車場或在項目紅線范圍內設置的經營性停車場。

  第三類:室內經營性停車場。指附著在主體建筑物內部的并開展停車收費服務的停車場。

  第四類:特種停車場(庫、樓)。指單獨設置的,并可開展停車收費服務的停車場(庫、樓)。

  第四條停車場設置應滿足以下要求:

  1、停車場的設置不應對現有和潛在交通造成影響;

  2、停車場應按國家標準GB5768《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的規定,設置明顯標志和標線,保障車輛安全進出;除臨時占用道路的停車場外,停車場應配建照明、消防、通訊等設施;第三、第四類停車場和有條件的第二類停車場必須安裝停車場監視設備。

  3、除占用道路的臨時停車場外,停車場內應有安全設施、值班崗亭(房間),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有與停車場規模相適應的專職停車場管理員,管理員必須統一服裝,統一佩戴標志。

  4、第三、第四類停車場還必須滿足規劃、建設、環保、消防等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要求。

  第五條:停車場交通標志和標線應委托有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專項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和實施。

  第六條各類停車場審批流程如下:

  1、根據停車場分類性質,到蘇州工業園區一站式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一站式中心”)領取或從一站式中心網站直接下載《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設置申請表》,并按表格要求正確填寫完畢;

  2、臨時性停車場和室外停車場若需占用機動車或非機動車道的,準備好規定的材料后報園區交警大隊審批;無需占用機動車或非機動車道的,準備好規定的材料后報園區城管執法大隊審批;室內經營性停車場和特種停車場(庫、樓),應按基建報批程序取得施工圖紙規劃、環保、消防和建筑結構批準書。

  3、取得以上報批部門的批準意見后,將以下材料報園區一站式中心申請停車場設置審批:

  (1)填寫完畢并加蓋公章的《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設置申請表》;

  (2)以上第2款所列的相關批準書或批準意見;

  (3)停車場設置位置圖、總平面圖(非臨時性停車場需附電子圖)和加蓋有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專項資質單位公章的停車位圖;

  (4)主要設備配置明細和設施情況說明;

  (5)對占用地塊的,需提供場地產權或使用權證明;如設置單位非場地產權或使用權所有者,還需提呈設置單位與產權或使用權所有者的租賃合同或協議;

  (6)經營性停車場,還需同時提供工商名稱核準書或營業執照。

  4、對經營性停車場,業主取得停車場設置意見書后,方可到園區工商局申辦營業執照。

  第七條除室內經營性停車場和特種停車場(庫、樓)的.相關基建審批按照有關審批時限外,以上流程中各部門審批時限原則上均為3個工作日。

  第八條停車場建設竣工后(或道路停車場設置完成后),業主應按照本類停車場的審批要求,分別向第五條第2款所列的相關審批部門報送驗收申請。

  第九條取得各相關部門驗收合格意見后,停車場設置單位應到園區一站式中心領取《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驗收申請表》(或從一站式中心直接下載后填寫),并按表格要求正確填寫完畢。

  第十條經營性停車場申請前還需到園區物價管理部門辦理收費標準核準手續。

  第十一條表格填寫完畢,且經營性停車場取得收費標準核準后,占用機動車或非機動車道的,設置單位須報園區交警大隊申請驗收;無需占用機動車或非機動車道的,報園區城管執法大隊驗收(原則上每個環節不超過4個工作日)。

  第十二條以上專業部門驗收合格并在驗收申請表上出具驗收意見后,設置單位到一站式中心申辦城管局驗收;城管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做出驗收合格或不合格的決定;合格者,業主需與園區城市管理局簽訂市容環境“門前三包責任書”;臨時停車場設置,業主還應提交保證書,保證在城市規劃建設和城市管理需要時,無論設置期滿或未滿均應無償拆除。以上手續完畢后,由園區城市管理局按停車場類別核發《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設置證》(非經營性)或《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經營登記證》(經營性)。對不符合驗收要求的,由設置單位限期進行整改,直至通過驗收。

  第十三條驗收合格的經營性停車場申請者憑《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經營登記證》至工商、稅務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經營登記證》實行年審制度,自核發之日起每年年審一次,每三年換證一次。程序如下:

  1、業主在一站式中心領取或從一站式中心下載《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經營登記證年檢/換證申請表》。

  2、停車場設置期期滿前一個月內,業主應將填寫完畢并加蓋公章的申請表提交到一站式中心,提出年審或換證申請。同時提交原申請設置時所要求提交資料的最新材料。

  3、由一站式中心分別轉交或業主直接呈交到原各相關審批部門驗收(原則上每個環節不超過7個工作日)并簽署合格意見后,符合設置要求的,一站式中心在《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經營登記證》上蓋年檢合格章(不超過2個工作日);因特殊情況需要會辦的,由一站式中心交相關部門討論同意后核發。

  第十五條設置單位逾期未申請或通過年審的,將給予吊銷《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經營登記證》的處罰。

  第十六條設置單位應當負責停車場的日常管理,保證設施齊全、設置規范、環境整潔、車輛停放整齊。園區城管執法大隊對不按規定管理、設施配置不到位、車輛無序停放的停車場,將責令其整頓規范,并依照相關規定處罰。

  第十七條在《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管理暫行辦法》發布前在園區范圍內已設置的經營性停車場,設置單位必須在2個月內到園區城管局申領《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經營登記證》,或限期予以撤除;辦法公布以后擅自設置的停車場應予以撤除。

  第十八條本細則適用范圍為中新合作開發區。周邊地區和各鎮參照執行。

  第十九條本細則解釋權屬蘇州工業園區城市管理局。

  第二十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停車場的管理方案12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破解市中心城區“停車難”,合力治理“停車亂”,持續改善道路交通環境,不斷提升綠色出行品質,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共治、綜合施策的原則和道路暢通、設位規范、停車有序、安全便民的要求,市場化運營管理,盤活現有停車資源,強化重點區域治理,創新停車科技應用,逐步建成以“配建停車為主、路外停車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中心城區停車資源配置格局,實現停車運營市場化、停車秩序規范化、停車收費合理化、停車服務智能化的目標,有效滿足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合理停車需求。

  二、目標任務

  (一)強化停車設施規劃

  1.編制停車設施專項規劃。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的通知》(建城〔20xx〕129號)“規劃人口規模大于50萬的城市,停車位供給總量應控制在機動車保有量的1.1~1.3倍之間”的要求,堅持停車設施差別供給原則,摸清我市停車矛盾現狀,預測未來停車需求,制定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目標。結合我市中心城區目前機動車保有量約45萬輛(小型汽車35萬輛)且持續遞增、停車資源缺口25萬個的現狀,按照每年新增不少于5000個停車泊位的標準,科學制定公共停車設施規劃和供給標準。

  2.落實建筑物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加強建設項目管控,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等行政許可關口,嚴格落實并提高中心城區停車設施的配建標準,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和投入使用,確保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物配足停車設施,并按規定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空間。

  3.最大限度拓展停車空間。結合中心城區停車需求分布和區域場地特點,科學拓展公共停車空間。在大型商業、醫院、車站、學校、游園等城市公共服務設施附近,統籌規劃、新建擴建一批公共免費和收費停車設施。在停車供需矛盾突出區域,利用城市道路以上區域或邊角地帶,規劃建設一批小微停車場和立體停車設施。鼓勵企事業單位辦公場所、居民小區及臨街建筑物所有者利用自有土地和資源建設停車場,允許對外開放并取得相應利益。積極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提高地上地下空間利用率。

  (二)推動停車設施建設

  1.加大停車設施投融資力度。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停車場。鼓勵單位和個人利用自有場地設置臨時停車場、停車泊位。收回公共停車資源特許經營權,依法依規授權市屬城市運營類公司(以下簡稱城市運營公司)統一建設和運營。

  2.加強專項規劃的落實。編制中心城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作為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對已批準確定的停車設施規劃,明確項目開工、竣工時間,細化落實措施,嚴密組織,抓緊建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縮小使用范圍。建立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評估機制,以年度為時間節點,評估專項規劃落實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措施,確保規劃項目準時落地。

  (三)加強停車秩序整治

  1.精準管控路內停車。統籌考慮城市功能布局、城市道路等級、交通流量特征等情況,深入研究不同區域停車需求,科學計算路內泊位停放周轉率,在逐步增加公共停車場設施數量的前提下,撤除公共停車場周邊200米內的路內停車泊位,嚴格控制中心城區路內機動車泊位數。積極推行老舊小區周邊支路夜間限時停車政策,允許當日19時30分至次日7時30分停車。綜合運用現場查糾、電子警察非現場執法等方式,依法懲處損毀道路停車泊位以及利用地鎖、石墩等妨礙停車功能等行為,始終保持對機動車違法停車的嚴管態勢,確保路內停車“順向、入位、規范、有序”。

  2.從嚴管理路外停車。強力推進道路以外區域停車秩序規范整治,在確保消防通道、行人盲道連續、安全、暢通的前提下,按照“機非分離”的原則,嚴格控制、科學設置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泊位。中心城區路緣石以上區域原則上不允許停放機動車,確需停車的,停車區域和通道須進行硬化處理,嚴厲查處私設供機動車上下的路緣斜坡的行為。

  3.切實規范停車場管理。研究制定中心城區停車場管理辦法和智慧停車建設標準,停車場經營者須依法履行審批、備案手續,完善消防、照明、安全技術防范及停車信息智能化等設施,規范停車場內部停車秩序,自覺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

  4.依法治理住宅小區內停車秩序。組織開展中心城區住宅小區停車泊位(庫)專項治理,對停車泊位(庫)去功能化、車輛停放混亂、私圈亂占停車位、堵塞消防通道等行為進行集中治理,通過挖潛、改建、擴建等手段,增加住宅小區停車設施資源;鼓勵住宅小區內閑置停車泊位有償對外租賃,確保住宅小區內停車設施正常使用,車輛停放規范有序,停車社會分擔率明顯提升。

  (四)提高人防工程停車使用率

  按照《國家人防辦公室關于頒布<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辦法>的通知》(〔20xx〕國人防辦字第210號)要求,堅持“戰時能防空襲,平時服務生活”原則,在滿足戰時功能布局前提下,與中心城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進行有效銜接,確保前期規劃用于平時停車的人防工程全部啟用停車功能,最大限度服務城市停車需要。

  (五)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

  根據停車供需差異狀況,按照“路內高于路外、地面高于立體、地上高于地下、商業區高于居民區、新能源車減半收費”的原則,綜合考慮城市公共資源占用成本、交通結構調控成本、停車設施建設使用成本和經營管理成本等因素,積極推動中心城區不同區域、不同車型停車服務差別化收費,通過停車成本壓力驅動停車周轉率提高。

  (六)推動內部停車設施開放

  加快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內部停車位向社會開放,鼓勵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內部停車設施有余量、保證行政辦公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向行政服務對象免費開放停車設施,盤活存量停車資源。鼓勵企業單位、居住小區、個人停車設施在符合相關政策前提下,實行錯時開放、有償使用、利益分享等方式,增加城市停車設施供給,提高停車設施使用率。

  三、實施步驟

  中心城區停車管理工作共分為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部署和調查摸底階段

  組織開展停車管理系統論證。制定出臺《南陽市中心城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南陽市中心城區停車場管理辦法》等文件,為一體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收回公共資源特許經營權,進行統一市場化投資、管理,建設市級智慧停車管理平臺,規劃建設一批立體停車設施,提升可視化、數字化停車管理水平。

  (二)集中整治和自查自改階段

  1.開展住宅小區配建停車場整治。對住宅小區、地下人防工程、大型建筑物停車設施使用情況進行摸底,對已建成但未啟用或挪作它用的停車設施,依法開展整改、限期恢復功能。

  2.提升建筑物泊位配建標準。對新建、擴建、改建及老舊小區改造的建筑物,提升配建標準比例,配足停車設施。

  3.完善停車場審核備案制度。對已備案停車場審核規范,由市、區兩級車輛停放服務中心對停車場地設置合理性、資源權屬合法性、經營管理規范性及對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影響進行核查評價,對公共資源停車場進行審核,對非公共資源停車場進行備案。

  4.規范路內外停車泊位管理。對現有機動車車位、非機動車車位進行整改施劃、編號管理,對符合施劃標準的停車泊位予以保留,對不符合施劃條件、設置不規范、影響交通秩序的停車泊位予以清理;對不同區域、不同車型實行差別化停車收費,經營者按要求執行停車服務差別化收費。

  (三)提升管理和常態管理階段

  定期梳理匯總停車管理工作的經驗辦法和發現的矛盾問題,做好疑難問題的解答、規范,不斷完善停車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在地方立法權限范圍內,結合我市中心城區交通秩序、停車需求等工作實際,協調推動停車設施建設相關地方性法規的制定,為依法管理城市停車設施提供法治保障。

  四、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成立南陽市中心城區車輛停放服務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任副組長,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機關事務中心和宛城區、臥龍區政府、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高新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四區政府〔管委會〕”)以及城市運營公司分管負責同志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車輛停放服務中心,負責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發展和管理等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推動落實。

  (二)責任分工

  1.市車輛停放服務中心。統籌協調中心城區車輛停放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城市運營服務,督促四區政府(管委會)和有關職能部門抓好車輛停放管理工作落實;建立健全車輛停放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對經營性停車場的監管與指導,依法依規辦理中心城區停車設施管理相關手續。

  2.市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查處交通亂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依法及時處置阻礙執行職務、妨害公務的案事件,打擊阻撓、干擾正常執法的人員,維護執法權威,確保各職能部門執行職務過程中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3.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綜合執法局)。牽頭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鄉建設、人防等部門,對中心城區住宅小區、地下人防工程、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開展專項排查整治,限期恢復住宅小區、地下人防工程內部停車位(庫)的停車功能;認真落實《南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加強道路兩側和其他公共區域的管理,依法清理私自設立的停車泊位,依法清理使用地鎖、石墩、柵欄、限行樁等障礙物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等行為。

  4.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依據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中心城區城市更新提質行動方案,按照差異化供給策略和集約緊湊發展模式,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加強獨立新建停車設施用地保障,充分利用城市邊角空閑土地、中心城區功能搬遷騰出土地、城市公共設施新建、改建預留土地以及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自有土地等規劃停車設施;對新建社區、商業核心區等大型建筑按照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標準,足額規劃配建停車設施;在公共交通樞紐和城郊結合部建設“停車+換乘”(P+R)停車設施,實現自備車與公共交通便捷換乘。

  5.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督促做好住宅小區、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車場(位)建設;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采取出售、租賃、轉讓等形式,盤活住宅小區內部停車設施資源;牽頭做好新建停車場的規劃、建設等工作,指導建設單位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建設;協助車輛停放服務中心制定中心城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年度建設計劃。

  6.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綜合考慮投資類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使用等成本因素,針對不同區域、不同車型制定差別化收費政策和標準,并向社會公布;對各類停車服務設施制定的收費標準,提供指導與合理化建議。

  7.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指導經營性停車場設置明碼標價公示牌,負責查處無照經營及不按規定標準亂收費等行為。

  8.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按照〔20xx〕國人防辦字第210號文件有關要求,堅持“平戰結合”原則,配合有關執法單位規范人防工程停車功能,最大限度服務城市停車需要。

  9.市文明辦。依托文明城市創建常態提升活動,廣泛宣傳文明出行、規范停放等相關政策,引導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廣大交通參與者文明出行、規范停車。

  10.市機關事務中心。積極倡導推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提高內部停車設施使用率,在保證正常政務運行、停車設施有余量的前提下向社會開放。

  11.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督查督辦四區政府(管委會)、有關職能部門停車管理中各項工作任務以及12345熱線反映的涉及停車管理類事項的辦理落實情況。

  12.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導基層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涉及停車場的各類案件,妥善化解訴訟案件等社會矛盾,提高訴訟審結效率。

  13.四區政府(管委會)。按照屬地管轄原則,四區車輛停放服務中心負責本轄區停車管理工作;四區政府(管委會)、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街道辦事處、社區(村)居委會及相關企事業單位要履行停車管理職責,推進停車秩序“網格化”管理和門前“五包”制度落實。

  14.城市運營公司。構建智慧停車管理系統,做好系統建設、運營、維護、升級工作,實現停車數據的動靜融合、供需一體;在中心城區停車泊位緊張、停車需求旺盛的區域地段,規劃建設立體停車設施或地下停車場;對公共資源路內、路外停車設施進行運營和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領導小組定期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難點和問題,推動督促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四區政府(管委會)要站位全局,從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感獲得感、深化和鞏固創文成果、構建和諧綠色發展格局的高度,做好轄區內的停車管理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工作職責和責任分工,制定推進措施和落實方案,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切實推動停車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突出重點,聯合執法。各成員單位要強化協調配合,加強行政執法銜接,按照“先重點后一般、控制和疏導相結合”的原則,在主次干道、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設立停車嚴管區、示范路,培養公眾良好的停車習慣。市車輛停放服務中心要加強對聯合執法的組織協調,四區政府(管委會)和公安、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定期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私自施劃、擅自占用停車泊位、無照經營、私自圈地收費、亂收費、亂停車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廣播等新聞媒體,加強停車管理工作的宣傳和輿論引導,形成“綠色出行、文明停車、停車付費、違停受罰”的輿論氛圍,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凝聚管理共識。

  (四)加強督導,跟蹤問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按照要求,加強日常督導。市車輛停放服務中心要定期對各成員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堅持一月一匯總、一月一通報,推動停車管理各項工作落實;對工作不力、進展緩慢、推諉扯皮的,嚴肅追責。

停車場的管理方案13

  1、結構與設施

  結構主體中住宅以外的部分,屬停車場專有。停車場墻體與住宅地下結構毗連部分為共有部分,由雙方共同維護管理。共有部分中面向停車場一側的墻面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停車場專用的附屬設施(標識、標線、指示燈箱、反光鏡等)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停車場與住宅相通的防火門,主要為業主進出自家住宅使用,另外,火災時作為第二疏散口,為共有部分。根據停車場總平面圖及住宅地下室建筑平面圖,該防火門是在住宅主體結構范圍,不在停車場所有權范圍,仍由招商物業維護管理。

  2、電氣設

  照明和動力系統中在停車場產權范圍內的.所有燈具、配電箱、配電柜,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管理公司維護管理。前一級的變配電箱、柜等為共有部分,仍由招商物業維護管理;

  3、消防設備

  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統(包括報警主機、聯動及遠程控制盤、消防廣播及功放、消防電話及分配盤、主(備)電源、微型打印機、中繼模塊等)為共有部分,因在2號住宅樓首層中控室,仍由招商物業維護管理;

  在停車場范圍內火災報警及聯動終端設備(如:煙感、溫感、手報、聲光、揚聲器、消火栓報警按鈕、監視模塊、聯動控制模塊、短路保護器)、監測及聯動控制設備(如:防火卷簾門、補風機、排煙風機、防火閥、防火排煙閥)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消火栓系統中停車場的管線和消火栓設備(如:消火栓箱、栓、龍帶、槍頭)獨立設計,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停車場設計配置的滅火器為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噴淋系統(包括泡沫系統)停車場的噴淋管線及噴淋頭、報警閥、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防爆波閥等,為相對獨立設計,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4、給排水系統

  停車場專用的自來水管線及設備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水泵房的給水泵(生活水泵、消防栓水泵、噴淋水泵)、穩壓泵、水箱、水力警鈴、儀表設備等為共有部分,仍由招商物業維護管理;

  集水坑、排污泵屬停車場專用的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停車場與住宅共用的為共有部分,仍由招商物業維護管理;

  5、暖通系統

  停車場的送風系統(風機、風口、風管等)、排風系統(風機、風口、風管等)、誘導風機等通風設備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采暖系統中屬于停車場范圍的管線及設備,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熱空氣幕、暖風機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6、監控系統

  停車場范圍內的攝像機及線路歸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停車場設備的前級線路及設備(包括中控室的監控系統設備)為共有部分,由招商物業維護管理;

  7、停車場管理系統(道閘系統、收費系統),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8、門禁系統歸住宅專有,由招商物業維護管理。

停車場的管理方案14

  為深入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有效整合利用縣區停車資源,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城市治理服務水平,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家住建部關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管理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的意見〉》(國辦函〔20xx〕46號)和南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順應城市工作新形勢、改革發展新要求、人民群眾新期待,緊緊圍繞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提高城市停車資源集約利用效率、緩解供需矛盾,促進停車產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切實解決群眾停車難的問題,努力探索建立順應城市發展規律的停車服務管理體系。

  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規劃,分步實施原則

  統籌安義縣現有的城區停車泊車位資源,按照城市交通管理和停車信息服務為智慧停車建設的發展主導,依照系統建設管理與運營管理的組織架構,根據統一規劃和規范,分區域分階段組織系統建設。

  (二)標準化原則

  系統設計符合國家和城市有關政策、法規和相關的技術規范和標準。

  (三)頂層設計原則

  統一構建智慧停車管理架構,按照架構確定統一的系統接口標準與采用的技術規范,按照“路內路外打通、線上線下聯動、社會資源共享”的原則,有序推進安義縣城市級智慧停車建設,及時發揮系統效能。

  (四)先進性原則

  采用市場上具備領先性、穩定性兼顧的智慧停車管理設備,搭配先進和成熟的運營管理系統,保證后期的擴充和兼容。

  (五)可靠性原則

  硬件設備具備安全防護設計,系統設計采用相對成熟的設備和技術,盡量減少系統的風險,確保系統能長期穩定可靠地運行。

  (六)經濟性原則

  設計進行相關財務(投入和產出)分析,充分挖掘軟件模塊的通用型價值,減少重復投資。同時,考慮到智能化停車設備和系統的整體造價及其本身的投資回報期長的特點,應在滿足性能要求的前提下盡量使整個系統能獲得更大的收益。

  三、建設目標

  按照統一標準、統一規劃,開展智慧停車建設,匯聚停車資源,構建停車管理系統平臺,實現靜態交通分析、停車服務、收費結算、車位共享、停車誘導等功能,具體實現以下五個目標:

  (一)停車資源全方位整合。通過政策引導、市場運作等手段逐步有序整合各類停車設施,進行標準化改造;政府投資建設停車場(位)原則上統一納入智慧停車平臺,其他各類資本投資建設運營停車場(位)按照自愿原則接入;開發建設全縣統一的智慧停車管理服務平臺,推動數據交換共享,實現全縣停車信息全面聯網。

  (二)有利于建立先進的停車管理體系。本項目建設綜合考慮社會、經濟、環境以及交通整體發展,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實現主動停車需求管理。通過信息化手段和科學數據支撐指導泊位供給控制,實現管理力度從停車主干道-停車次干道-停車路段-停車泊位的下沉。本項目的建設有利于融合人、車、位、費四位一體的管理體系,綜合協調政府監管、停車管理、停車服務、駕駛員泊位使用等行為,滿足各級管理對象的需求。有利于形成統一指揮、監督有力、溝通快捷、分工明確、責任到位、反應快速、處置及時、運轉高效的城市靜態停車管理長效機制。

  (三)有利于建立科學的停車收費管理體系。路內泊位智能化改造及全縣停車場智能化改造有利于構建分層次、分區域、分路段、分時段的科學計費模式,針對不同區域、不同時段、不同類型用戶實行分層次計費,支持多種繳費方式。通過價格機制,調整縣城泊位供給。通過不同區位、不同出行目的、不同服務水平等條件下泊位供給和需求的匹配,實現城市綜合靜態交通效益最大化,與動態交通更好的協調發展。

  (四)有利于搭建統一的靜態停車管理綜合平臺。本項目設計搭建完善的后臺管理控制平臺,對泊位、停車場、定價策略、停車繳費、信息服務實行統一管理。以泊位全面共享為業務應用核心,通過互聯網把碎片化的泊位資源連接起來,打破信息孤島;解決泊位總量缺口大,泊位空置率高的矛盾。通過實時監控和數據分析合理地安排引導停車,提高停車設施泊位利用率,促使停車設施利用均衡化,減少違規停車現象,減少排隊等待,減少駕駛員尋找停車泊位的時間,緩解因停車導致交通阻塞,實現交通信息化管理。

  (五)有利于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提高城市形象。通過地圖服務、泊位空閑狀態信息推送、泊位商圈信息推送、多種支付方式等為市民提供快速、優質、高效、多元化的停車服務;通過停車泊位的規劃及占用狀態等信息共享可以有效引導停車需求,疏導道路停車矛盾;通過停車歷史及停車軌跡等數據可以為政府部門提供公共安全協查服務;通過泊位資源利用率等數據可以為城市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四、建設主體

  由縣政府下達會議紀要,將縣城區域內地上和地下停車場資產和經營權劃撥給縣城投集團(今后新增地上和地下停車場參照執行);將地面停車位特許經營權劃撥給縣城投集團(今后新增停車位參照執行)。明確縣城投集團為業主單位抓好項目實施和后期運營管理。

  五、建設內容

  (一)建設全縣停車場(位)、設施資源庫。確定資源范圍,規范數據格式,開展全縣停車場(位)、設施資源普查,建立停車場(位)、設施資源基礎數據庫,全面掌握停車場(位)和設施資源總量、分布狀況、權屬、收費等基礎信息。將分散在不同區域的泊位信息和停車交易記錄信息等數據互聯集中,形成規范化、標準化的泊位信息庫和交易記錄信息庫,為區域內停車資源統籌管理、停車誘導和車位共享提供條件。同時依托大數據分析,為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公安交警、城管等管理部門提供統計分析及科學決策支持,為停車管理運營機構提供數據分析及科學決策支持。

  (二)開發智慧停車平臺系統。建設以縣級平臺應用系統、運營管理系統、統一車主服務、精準停車誘導及反向尋車系統、運營展示系統、清分結算系統、充電樁管理系統等內容為支撐的智慧停車服務平臺。建設以停車場(位)和設施資源管理、數據交換共享、數據統計分析系統、監測預警、決策輔助系統及預留平臺后續功能擴展接口等系統板塊為支撐的智慧停車管理平臺。

  (三)規范平臺體系建設。結合國家相關標準,制定平臺技術標準,建立數據接入、道路停車泊位信息化建設和停車場(庫)管理規范,并對覆蓋范圍區域內已建停車場(庫)開展聯網接口改造,統一數據規范接入縣大數據中心。

  六、重點任務

  (一)建設全縣統一的智慧停車平臺系統。開發建設縣級智慧停車平臺系統。統籌利用現有軟硬件資源,按照需求預留拓展空間接口,實現不同停車管理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促進停車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做到一個城市,一個平臺,一張網絡。

  (二)提升停車設施信息化水平。針對現有和新建停車設施,制定智慧停車設施信息化改造實施標準,鼓勵停車設施權屬單位按標準實施改造,配備相應裝置,建設互聯互通的智慧停車系統。

  (三)推動停車資源實現共享。建議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企事業單位統一開放有條件的停車位,率先接入智慧停車平臺系統,發揮引領示范作用。鼓勵其他各類資本投資建設運營停車場(位)全天開放,通過智慧停車平臺系統共享停車資源,為公眾提供實時在線服務。

  (四)研發、推廣電子發票系統。在停車行業中試點和推廣應用電子發票系統,聯通各停車區域智慧停車系統接口,推進智慧停車行業發票開具和納稅等便利化舉措實施。

  七、實施步驟

  (一)實施范圍。安義縣城區路內臨時停車位及公共停車場(具體數量以實際改造為準)。

  (二)項目業主單位。縣城投集團

  (三)運營模式。BOT合作模式(建設-運營-移交)。

  (四)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五)合作期限。地上停車位及地下停車場為15年6個月。合同期內由投資方全額出資建設安義縣數字城市智慧停車服務平臺,并負責路內臨時停車位及公共停車場的智能化改造;投資方在當地與縣城投集團成立合資公司,由合資公司負責項目實施及運營管理;合作期滿后無償移交,包括運營平臺、設備、基礎建設等歸政府所有。

  (六)實施方案。

  縣城投集團與社會資本方合作,由對方全額投資建設安義縣數字城市智慧停車服務平臺,并負責路內臨時停車位及公共停車場的智能化改造;投資方與縣城投集團在當地成立項目合資公司(縣城投集團以現有停車位和停車場評估后作為入股合資公司的資產),負責項目實施及運營管理(產生的所有稅收交于當地政府),停車位投資方按照每個路面停車位(含后期新增)365元以上/年上繳政府管理費,對地上和停車場由投資方進行改造后,驗收合格,按每個停車位及大數據平臺收益按合資公司入股比例分成。

  (七)收費標準。收費標準由縣發改委參考周邊地區的收費標準,即:首小時3元/車(15分鐘內免費,晚上10點至早上7點免費),每超1小時加收1元,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每日上限15元/車。

  八、建設步驟

  第一期(現有停車位):本期投資金額約5000萬元。對安義縣城區路內臨時停車位(20xx個車位)、公共停車場建設改造(890個車位)、搭建安義縣大數據監管平臺。第一期分三步實施:

  1.完成新城區的路內臨時車位建設。前進路(336個)、向陽路(296個)、沿河路(153個)、教育路(29個)、延雄路(21個)、和平路(21個)、解放一巷(37個)、北門路(22個)、建設西路(46個)、達端路(68個)、鳳山路(47個)、學府路(39個)、彩云路(85個);

  2.完成老城區路內臨時車位建設。人民路(60個)、花園路(25個)、解放路(99個)、楊梅一路(10個)、楊梅二路(38個)、楊梅四路(43個、環城東路(31個)、陽湖路(119個)、景苑路(36個)、文峰路(311個)、商城南路(43個);

  3.完成現有公共停車場內車位建設。新鵬泰購物廣場(52個)、老鵬泰購物廣場(69個)、為邦生活廣場(120個)、雕塑公園停車場(449個)、沿河停車場(200個)。

  第二期(規劃建設停車場與路內停車位):本期投資約8000萬元。(1)建設智慧城市,發展“共享車位”,運營單位與機關、企事業單位協商制定,對現有機關、企事業單位停車場進行建設、提升、改造。制定“錯峰錯時”停車管理制度,把機關、企事業單位停車場納入平臺,實現車位的增量效應。(2)路內臨時車位1600個車位,公共停車場車位1500個車位。擬在縣城管局和縣交警大隊確定鳳凰大道、學府大道、建設東路、濱河大道等的停車位后,再對這些區域內的停車位進行建設。(3)擬對規劃建設縣政府對面地下停車場、安義中學地下停車場、綠地廣場地下停車場、南門橋邊地下停車場、文峰塔周邊片區地下停車場等地下停車場進行建設。

  第三期(規劃停車位):本期投資約16000萬元。(1)工業園區、規劃區內、職教城約8000個車位,地下停車場改造約2200個車位。

  九、操作流程

  1.專題會議:縣政府組織召開“智慧停車項目”專題會議,參與方包括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司法局、縣發改委、縣教體局、縣科技工信局(縣大數據中心)、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交通局、縣林業局、縣市監局、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縣稅務局、縣經濟發展研究中心、縣消防大隊、縣住房保障中心、縣城投集團等,成立專題領導小組,確定各相關部門職責及分工。會議研究由縣政府下達會議紀要,將縣城區域內地上和地下停車場資產和經營權劃撥給縣城投集團(今后新增地上和地下停車場參照執行);將地面停車位特許經營權劃撥給縣城投集團(今后新增停車位參照執行)。明確縣城投集團為業主單位抓好項目實施和后期運營管理。

  2.由縣城投集團組織實施可行性研究,出具《安義縣城市智慧停車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明確項目范圍和建設經營模式。

  3.向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申請立項,完成項目可研、立項批復。

  4.縣發改委按照定價程序確定全縣停車收費標準。

  5.縣城投集團組織實施穩評和交評。

  6.咨詢公司進場進行招標代理服務,對合作公司進行公開招標。

  7.中標方與縣城投集團成立合資公司。

  8.項目實施過程中,加大本地新聞宣傳力度。

  9.項目建成驗收后由合資公司按規定依法運營。

  十、任務分工

  (一)各部門分工

  1.縣城投集團:縣城投為縣智慧停車項目的業主單位,根據縣政府授權依法通過公開招標等競爭方式選擇我縣智慧停車投資經營者,會同公安交警部門調研、審核停車泊位設置,抓好縣城區域內智慧停車工作;

  2.縣城管局:負責配合協同交警規劃縣城區域內停車位和停車場設置,整治街邊小巷等非停車點位和停車點位車輛亂停亂放等。

  3.縣發改委:負責出臺《安義縣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方案》。

  4.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停車收費市場的監督檢查。

  5.縣財政局:負責委托第三方對公共停車泊位資源(資產)進行評估。

  6.縣交警大隊:會同縣城管局對道路停車泊位設置和使用情況,每年不少于一次評估并及時調整道路停車泊位;依法查處道路違法停車行為;配合相關部門推進智慧停車項目的建設和運營;設置“交通文明崗”,疏導行人和非機動車,實現人、車各行其道。

  7.縣住建局:對后期停車設施規劃布局和停車設施配建標準的審定。

  8.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優化公交線路和運營時間,最大程度釋放公共交通紅利;加大對出租車和客車違法載客的.查處力度。

  9.縣住房保障中心:負責打通符合條件的住宅小區內道路與主干道路的內外循環,實現主干道路“動脈血管”與小區“毛細血管”互聯互通,減輕主要路口的“點位擁堵”。

  10.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辦理智慧停車建設相關手續。

  十一、具體任務

  1.開展交通亂象專項治理。20xx年1月30日前,交通組態化對全區交通亂象特別是機動車不按規定亂停亂放等行為進行整治,在重點時段、重點道路、重點區域開展專項整治,依托日常巡邏和定點值守相結合的辦法加強對機動車亂停亂放行為的管理,做到見違必糾,進一步改善靜態交通秩序,每月底定期通報整治情況。

  2.開展機動車數據摸底。20xx年2月15日前,交通組常態化開展全縣所有機動車車型及數量的摸底和統計工作,進行分門別類臺帳管理,每月底定期更新數據,對摸底出的全區“僵尸車”提出處置辦法。

  3.開展機動車泊位數據摸底。20xx年2月15日前,完成全縣所有類型機動車泊位數據摸底,進行分門別類臺帳管理。

  4.開展機動車停車場的智能化改造及數據接入。20xx年12月31日前,建設組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停車場改造接入計劃,按照“先公后民、先易后難、先急后緩、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的原則,實施停車場智能化改造和數據接入,優先接入中心城區的停車場數據,特別是中心城區醫院、學校、商業綜合體、公園周邊停車場數據;重點建設中心城區停車堵點、熱點區域的誘導屏。

  5.召開總結大會。20xx年1月31日前,智慧停車體系第一期建設完成,召開全縣智慧停車體系建設總結大會,總結建設經驗,推進工作深入。

  十二、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安義縣智慧停車建設推進領導小組,建立溝通會商聯動推進機制,統籌全縣停車資源發展和監管,協調解決智慧停車平臺系統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對智慧停車建設工作的協調推進和監督指導。組長由縣委副書記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分別由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司法局、縣發改委、縣教體局、縣科技工信局(縣大數據中心)、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交通局、縣林業局、縣市監局、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縣稅務局、縣經濟發展研究中心、縣消防大隊、縣住房保障中心、縣城投集團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領導擔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城投集團,辦公室主任由縣城投集團主要負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縣發改委、縣公安局、縣科技工信局(縣大數據中心)、縣城管局分管領導擔任。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和智慧停車平臺系統前期工作;指導、協調智慧停車平臺建設管理,組織起草相關標準規范,統一協調停車場(位)、設施改造、建設。

  (二)實行目標責任考核。各部門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分工負責,協調配合,加強對本方案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確保責任到位、任務落實。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對未完成任務目標的部門依法予以責任追究。

  (三)加強宣傳引導。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向社會宣傳智慧停車的知識、作用和工程進展情況,指導市民正確認識智慧停車平臺,擴大公眾知曉率和參與度,引導市民樹立停車付費、合法停車意識,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環境。

停車場的管理方案15

  根據《省紀委監委關于深入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的工作安排》和《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城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城管〔20xx〕196號)文件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我市停車場運行管理領域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的亂收費等突出問題,持續深入開展整治、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進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人民的良好形象。

  二、整治任務和措施

  (一)全面普查

  根據省委主要領導關于領導駕駛艙系統建設要求,按照“底數清、情況明、一張圖、一本賬”的總要求,全面摸清安陽市有關縣(市)、區所轄區域公共停車場、道路路內停車泊位、專用停車場的數量底數,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及領導決策提供數據支撐。普查采取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即有行業主管部門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普查,沒有行業主管部門的由轄區政府負責普查:

  1、全市審批、備案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責任領導:馬紅賓;

  2、全市停車場規劃許可情況普查,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領導:寧紅亮;

  3、全市道路內停車泊位普查,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責任領導:楊慶兵;

  4、全市各大商場、賓館、飯店的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責任領導:劉健;

  5、全市汽車站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交通局,責任領導:李亞非;

  6、全市醫療系統的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衛健委,責任領導:王永斌;

  7、全市教育系統的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教育局,責任領導:黃艷;

  8、全市的文化、體育場所、旅游景區的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體育旅游局,責任領導:薛文明;

  9、全市行政事業單位的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中心,責任領導:郭用周;

  10、全市各小區的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房產事務中心,責任領導:楊慶兵;

  11、全市銀行的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金融局,責任領導:孫建國;

  12、其余停車場由轄區政府普查,責任領導:各縣(市)、區政府縣(市)、區長。

  普查數據統一報至轄區政府,由轄區政府負責匯總后,紙質版蓋章和電子版上報至市城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面簡稱市專項整治辦公室)。

  (二)認真排查

  排查的問題停車場和停車泊位的內容主要包括:

  1、是否存在私用公共資源和利益輸送“腐敗”問題;

  2、政府資源的公共停車場是否收支兩條線;

  3、是否存在無照經營,私設停車場收費問題和亂收費、強制收費的“黑停車場”問題;

  4、是否通過合法合規程序取得運營收費資格;

  5、收費停車場是否在醒目位置明碼標價公示牌,并按照公示牌收費;

  6、是否存在收費后不提供合法收費票據問題;

  7、收費人員是否統一著裝,佩戴明顯標識;

  8、是否存在占用綠地、河道設置停車場,是否是違章建筑設置的停車場;

  9、是否規劃為其他用途,現私自改變性質設為停車場,或者規劃為停車場現改變為其他用途;

  10、其他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

  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局、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文廣體旅局、市機關事務中心、市住建局、市金融局、轄區政府要對照上述排查內容,認真排查負責普查的停車場、停車泊位是否存在上述問題。排查結果統一報至轄區政府,轄區政府匯總后紙質版蓋章和電子版上報至市專項整治辦公室。

  (三)舉報收集。各責任單位要暢通問題投訴舉報渠道,向社會公開單位投訴舉報電話、舉報郵箱。各責任單位派駐紀檢組要認真做好群眾投訴舉報辦理工作,要對投訴舉報內容及時核實,情況屬實的登記受理,納入問題停車場整改臺賬,整治完成后及時向投訴舉報人反饋。

  (四)深入整改

  對排查出的問題停車場及相關問題,各有關單位要依據職權認真梳理歸類,逐個建立整改臺賬,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期限,逐項抓好整改。市專項整治辦公室要結合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依據問題臺賬認真檢查督導,確保問題真正整改、落至實處、取得實效。

  (五)完善制度

  全面深入分析問題原因,找準問題癥結。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和市交通局共同出臺安陽市城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相關文件,建立安陽市城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制度,完善長效管理機制,規范公共停車場的運行管理。

  三、整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7月25日至8月5日)。出臺《安陽市城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召開有關縣(市)、區和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委、市商務局、市文物局、市機關事務中心、市交通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文體旅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房產事物中心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全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會議,學習領會相關文件精神,動員、安排整治工作任務。

  (二)全面普查排查(8月6日至8月21日)。各有關單位按照整治任務要求,全面開展停車場的普查和問題停車場的排查,摸清全市停車場數量底數和問題停車場情況。梳理歸類、填表統計按照“先市區后縣市,先收費、后不收費”的順序歸類統計。安陽市-縣(市)、區城市公共停車場統計表(附件2)、安陽市-縣(市)、區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統計表(附件3)、安陽市-縣(市)、區城市專用停車場統計表(附件4),由各轄區政府把關后以紙質版蓋章和Excell電子格式于8月24日前報送至市專項整治辦公室。

  (三)集中整治(8月22日至10月31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各單位依據各自職責對排查出的問題停車場進行整治,確保排查問題件件整改落實。各有關縣(市)、區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專項整治問題臺賬(附件5),自8月份起,每月12日前更新報送一次進度。專項整治問題臺賬要加蓋公章,同時上報Excell格式電子文檔至市專項整治辦公室。市紀委監委將成立專項檢查小組,對全市城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監督檢查,對落實不力的.單位及人員進行問責。

  (四)總結評估(11月1日至11月20日)。對全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的效果進行定量和定性評估,完善停車場管理辦法和健全停車場運行管理制度。各單位進行工作總結,上報經驗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成立組織。城市停車場收費問題是當前人民群眾關注的焦點和熱點問題,各有關單位務必要強化思想認識,克服完任務和敷衍應對、走過場的不當思想,切實把這項工作列入單位黨組議事日程和重點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和落實。要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單位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單位主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抽調精干力量進行推進,要做好必要保障和協調、配合工作,確保整治任務較好完成。

  (二)制定方案、有序推進。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確保此項工作有序、穩妥推進。

  (三)明晰任務、落實責任。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由市紀委掛牌督戰,各有關單位要在整治方案中明晰任務、明晰責任,確保責任到人,一級帶著一級干,一級干給一級看。對排查發現屬于其他部門職責范圍內問題,要以公函形式交辦處理,不得以問題不在本部門職責范圍為借口遲滯問題整改。各有關責任單位要明確一名科級干部作為此項工作的聯絡人(附件6),并按時間節點及時報送相關信息。聯系人名單8月10日前報送.

  (四)多措并舉、認真整治。負有整改任務的責任單位要對排查出的整改問題,采取掛牌督戰、限期拆除、停業整頓等方式認真進行整治,確保整改到位。

  (五)加強督導、確保效果。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結合市紀委監委有關處室,采取明查和暗訪的形式對各有關單位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對整治工作不實、不細、進展緩慢、普查不準確、臺賬數據上報不及時等問題通報批評,對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推動不力、搞數字整改、虛假整改的,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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