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積極創建無煙學校實施方案示例
為進一步履行“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貫徹執行《南昌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暫行規定》,宣傳吸煙有害健康知識,更好地為青少年學生創造良好的無吸煙環境,教育培養學生不吸煙,同時以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職工的健康意識,為創建一個文明、健康、和諧的學習和工作、生活環境,特制定南昌市創建無煙學校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積極宣傳“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貫徹執行《南昌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暫行規定》中“室內及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煙,禁止吸煙的場所應當設置明顯的禁煙標志”的規定,進一步推動我市履行“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工作。提高全民煙草危害健康知識水平,降低人群吸煙率,營造控煙、健康、文明的良好社會環境。
二、無煙學校標準
(一)學校有控煙領導小組,有控煙計劃、工作方案,有控煙規章制度和獎懲制度;
(二)學校內有禁止吸煙的標志,接待室、會議室、辦公室、餐廳等場所不擺放煙具;
(三)學校職工不在工作環境中吸煙,如要吸煙,只在指定地點吸煙,設有吸煙室;
(四)來訪者不在學校吸煙,學校要有勸阻來訪者吸煙的措施,學校非吸煙點應無煙蒂;
(五)學校職工來訪者吸煙的指定地點應遠離不吸煙者,如果在室內,應該保持良好的空氣流通狀態;
(六)學校定期開展煙草危害知識宣傳,職工了解《世界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以及掌握煙草危害健康知識,積極開展控煙工作。
(七)院內的小賣部、商店不出售香煙;
(八)學校工作人員吸煙率有下降趨勢;
(九)民意調查不吸煙人對學校控煙滿意率達95%及以上。
三、申報評審程序
市教育局、市愛衛辦委托市學校衛生保健所、市健康教育所負責對全市創建無煙學校工作的組織、指導和評審。
市教育局委托市學校衛生保健所對市屬學校、事業辦學校、民辦學校創建無煙學校工作的組織、指導和評審;各縣區教體局、愛衛辦委托各縣區健康教育所負責對轄區內的無煙學校的組織、指導和評審,并將評審合格的學校名單報市教育局。
(一)申報
申報學校根據隸屬關系于每年10月份向市、縣(區)教體局提出申請,提交創建無煙學校工作總結,填寫《南昌市創建無煙學校申報評審表》(見附件2)一式三份。
(二)評審
市學校衛生保健所、市健康教育所及縣(區)健康教育所對申報無煙學校的單位進行評審,評審采用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和現場勘察等方式,對各項標準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三)命名與核查
經評審合格的學校,由市教育局、市愛衛辦授予“無煙學校”稱號。獲得“無煙學校”稱號的單位,要在單位醒目處懸掛“無煙學校”標識,接受社會監督,市愛衛辦、市教育局將在有關媒體對獲命名單位予以公布。
創建無煙學校活動每兩年舉行一次。市、區(縣)教育局、愛衛辦每兩年將對已經取得“無煙學校”稱號的單位進行核查,對于核查合格的無煙學校,核發“ⅩⅩ年度無煙學校”榮譽證書;對核查不合格的單位要求其整改,對經舉報查實明顯不符“無煙學校”標準的,或連續抽查兩次不合格的,取消其“無煙學校”稱號,并在相關媒體予以曝光。
【積極創建無煙學校實施方案示例】相關文章:
創建無煙學校實施方案04-06
創建無煙學校實施方案10-08
無煙學校創建實施方案08-22
無煙學校創建方案12-06
創建無煙單位實施方案09-29
創建無煙醫院實施方案11-10
小學無煙學校創建方案01-11
創建無煙學校倡議書11-14
創建無煙學校的倡議書12-03
創建無煙學校倡議書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