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議事規則是為了保障議事過程公平、有序、高效進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規范和準則,在各類組織、會議及群體決策活動中都有著重要作用。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1
為了規范業主大會的活動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建設部《業主大會章程》制定本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__________小區業主代表大會(以下稱業主代表大會)。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業主代表大會是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就物業管理事項代表和維護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自治組織。
第三條 業主大會的宗旨是代表和維護全體業主的物業管理合法權益,保障物業的合理、安全使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安全、舒適、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環境。
第四條 業主大會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和監督和指導,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 業主代表
第一條 業主代表需公益事業、愿意為業主服務,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非業主也可擔任業主代表。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劃分成多層業主代表區,每一棟樓一個單元選舉一名業主代表,參加業主代表大會。別墅區按區選,各業主代表參加業主代表大會。
業主代表區的劃分辦法,應根據戶數多少,首次由業主委員會籌委會決定,以后由業主代表大會決定。
第三條 每一業主代表區半數以上的業主參加投票有效,獲票數最多的候選人當選。
第四條 業主代表區半數業主聯名可以罷免業主代表,并應同時按照本議事規則選舉新的業主代表。
第五條 業主代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代表職責,應按照本議事規則選舉新的業主代表。
第六條 新的業主代表任期為本屆代表任期剩余部分。
第三章 業主代表大會
考慮到經濟與效益和人口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不成立業主大會,由業主代表大會代替。
第一條 業主代表組成業主代表大會,每屆業主代表任期三年。
第二條 業主代表大會由業主委員會負責召集,每年下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業主委員會應負責在會議召開前十五日將業主代表大會的時間、內容、地點等內容公布。經百分這二十以上的業主代表提議,業主委員會應當在接到該項提議之日起二十天內組織召開業主代表大會臨時會議。
第三條 業主代表大會行使以下權利:
業主代表大會可以將第二條部分權利授予業主代表大會行使,但下列事項除外:
1.制定、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2.選舉、更換業主委員會委員,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3.選聘、解聘物業管理企業;
4.決定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并監督實施;
5.制定、修改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6.法律、法規或者業主代表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其他有關物業管理職責。
第四條 業主代表大會作出的決定,必須經與企業主所持投票權二分之一以上通過。業主代表大會作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代表大會議事規則,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和續籌方案的決定,必須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五條 業主代表大會決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得違反業主公約,并應當在二十日之內向全體業主和使用人公布。
第六條 業主代表大會所作出的決議、決定,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代表大會不得作出與物業管理事項無關的決議、決定,不得從事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活動。
業主代表大會對物業管理重大事項作出的有效決定,使少數業主利益受到損失的,其他業主給予相應補償。
第四章 業主委員會
第一條 業主代表大會設立業主委員作為執行機構,其成立以物業管理部門備案為準。
第二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由熱心公益事業、事業心強、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業主代表擔任。
第三條 業主代表大會的業主委員由十三名委員組成,設主任一名,副主任四名。業主委員會的日常事務由其主任負責。業主委員會委員可以連選連任。業主委員會對業主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受業主代表大會監督。
第四條 業主代表大會投票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得票最多的候選人當選。
第五條 業主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1.如今業主代表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2.代表業主與業主代表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4.監督業主公約的'實施;
5.業主代表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六條 業主委員會的權利和職責包括:
1.參加業主委員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2.參與業主委員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3.具有對業主委員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4.遵守業主代表大會議事規則;
5.執行業主委員會的決議,完成業主委員會交辦的工作;
6.參加業主委員會組織的會議、活動;
7.向業主委員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七條 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3個月前,應當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進行業主委員會的換屆選舉。
第五章 投票權與候選人的提出
第一條 參加業主代表選舉的投票權按一戶一票的原則確定,參加業主代表大會的投票權按一人一票的原則確定。
第二條 同一業主代表區的業主也可以聯名推選業主代表候選人,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委員會籌委會可以推選業主代表候選人。
第三條 業主可以聯名推選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
第四條 業主、業主代表可以委托他人參加投票,但應當事先簽署委托書。同一人不得同時接受五個以上的委托。
第五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配合公安機關與社區相互協作,共同做好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社會治安等相關工作。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一條 業主代表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議事活動所需的費用,不包含在本物業區域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經業主代表大會通過后,由全體業主平均分擔;但是,該項費用應當嚴格控制在每個業主每年二元之內。
第二條 業主代表大會及業主委員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代表大會會議和業主委員會會議、必要的日常辦公等費用。此費用由業主委員會自行管理,由業主代表大會予以監督,并定期向全體業主公布。
第三條 業主代表大會及業主委員會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業主代表大會及業主委員會印章由業主委員會主任負責管理,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除業主委員會會議通知和業主代表大會授權范圍內的審查動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審查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標準、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等以外需使用印章的,由業主委員會會議決定。凡違章使用印章,造成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的,由責任人承擔相應經濟、行政和法律責任。
第四條 業主代表大會的文件、資料,由專人負責定期收集、整理、立卷和存檔。
第五條 業主代表大會建立以下檔案資料:
1.各類會議記錄、紀要;
2.業主代表大會、業主委員作出的決議、決定等書面材料;
3.各屆業主委員會產生、備案登記的材料;
4.業主、使用人情況目錄、清冊及業主公約;
5.訂立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6.有關法律、法規和業務往來文件;
7.業主和使用人的書面意見;
8.專項維修資金收支情況清冊;
9.物業管理區域內所有圖紙;
10.其他有關材料。
第六條 業主代表大會按規定程序成立后,授權業主委員會與本物業開發建設單位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辦理物業管理移交手續。
第七章 附則
本議事規則或本議事規則的修訂經業主代表大會會議通過后生效,本議事規則未盡事項由業主代表大會會議補充。業主代表大會會議通過的有關議事規則的決定均是本議事規則的組成部分。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2
第一條為了規范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議事活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議事規則。
本議事規則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業主大會會議審議通過,專為本區域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及業主委員會會議使用。
第二條業主大會的議事范圍
(一)業主公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議事規則的制定、修改;
。ǘ┪飿I管理企業的選聘和解聘;
。ㄈ⿲m椌S修資(基)金的籌集和使用;
(四)業主大會的訴訟和仲裁;
。ㄎ澹I主委員會委員的選舉、罷免;
。┪飿I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收益方案;
。ㄆ撸┪飿I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ò耍I主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九)業主委員會不當決定的改變和撤銷;
。ㄊI主委員會的活動經費;
。ㄊ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業主大會會議采取集體討論或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具體形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第四條業主大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業主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定期會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
。ㄒ唬┮陨蠘I主提議(特區內指經持有物業全體業主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提議;寶安、龍崗兩區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百分之二十以上業主提議);
。ǘ┌l生涉及全體業主共同利益事項,需要及時處理的。
第五條業主大會會議由業主委員會負責召集
在下列情況下,業主大會會議由所在社區工作站(社區居民委員會)負責召集。
(一)業主委員會逾期不召集會議,經區主管部門責令,仍不召集的;
。ǘ┮蚩陀^原因未能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委員集體辭職的;
。ㄈI主委員會被區主管部門責令解散的。
第六條業主大會會議召開前,召集人應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一)提出本次業主大會會議需要表決的事項;
。ǘ┐_定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形式、會議議程;
。ㄈ┯≈票頉Q票或選票;
(四)在業主中推選若干表決票和選票的發票人、計票人和監票人;
。ㄎ澹┖藢崢I主身份;
。⿲I主委員會候選人簡歷表、業主大會會議表決事項及議程公示,公示時間為7日。
(七)在會議召開15日前向全體業主送達會議通知并在小區公告欄或其他顯著位置公告;會議通知應寫明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形式、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總投票權數、投票人的權利和義務等;
。ò耍┢渌麜⻊諟蕚涔ぷ。
第七條業主大會以集體討論形式議事的程序如下
(一)會議召集人就本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目的'、會議召集情況及業主到會情況等進行說明;
。ǘ⿻h召集人對本次會議需要決議事項進行說明;
。ㄈ﹨⒓訒h的業主對需要決議事項逐一進行投票表決;
(四)會議召集人計收有效票;
。ㄎ澹⿻h召集人公布投票結果,并依據有關規定對投票結果的合法性、有效性作出說明,確定并宣布決議事項是否通過;
。⿻h召集人將大會的議事決定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會議召集人應當做好業主大會會議書面記錄。會議記錄統一由業主委員會保管。
第八條業主大會以書面形式議事的程序如下
。ㄒ唬⿻h召集人根據規定向本區域全體業主送達表決票或選票,并告知業主表決票或選票投放的地點和截止時間;
(二)會議召集人收集指定投放地點的表決票;
(三)會議召集人計收有效表決,如回收時限屆滿后,如與會業主的總票權數未達到業主大會總票權數法定比例的,由會議召集人告知全體業主延長投票時間,組織人員催收表決票、選票,直至與會業主總票權數達到業主大會總票權數法定比例;
。ㄋ模⿻h召集人組織人員開箱驗票,統計并公布表決、選舉結果;會議召集人應當做好業主大會會議書面記錄。會議記錄統一由業主委員會保管。
第九條業主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行使投票權;業主為無民事行為能力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投票權。
業主可以自行投票,也可書面委托他人投票。書面委托書應載明委托事項和投票權數。
業主投票時應出示選舉證,代理人除應出示業主的選舉證外,還應出示委托書。
第十條單個物業登記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所有權人的,應自行確定一名投票人。
第十一條業主大會投票權數按業主所擁有的物業建筑面積計算。特區內各類物業按每十平方米為一個投票權,不足十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計算;五平方米以下且有房地產權證的非住宅類物業,每證為一個投票權。
寶安、龍崗兩區以每一平方米為一個投票權,不足一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計算。
第十二條特區內的業主大會會議應有已入住的持有1/2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參加。寶安、龍崗兩區的業主大會會議應有物業管理區域內持有1/2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參加。
第十三條業主大會作出決定,必須經與會業主所持投票權1/2以上通過,但寶安、龍崗兩區業主大會作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議事規則,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和續籌方案的決定,必須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通過。
第十四條下列情況下應召開業主委員會會議
。ㄒ唬┲魅、副主任召集會議的;
(二)經三分之一以上委員提議的;
。ㄈ┙泤^主管部門建議召開的;
。ㄋ模┯芍鞴懿块T責令召開的。
第十五條業主委員會會議應當有過半數委員出席,作出決定時應當經全體委員半數以上同意。每名委員擁有一票表決權。
業主委員會委員不得委托他人出席業主委員會的會議,但委員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書面委托本單位的工作人員出席會議。
第十六條業主委員會召開會議時,可邀請所在地社區工作站或社區居民委員會派員列席會議。
第十七條特區內物業項目的業主委員會的任期為3年,寶安、龍崗兩區物業項目的業主委員會的任期為2年。
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前2個月內,業主委員會應當報告區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同時開展換屆選舉工作。
第十八條業主委員會委員缺額人數超過委員總數40%的,應當在__月內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及時完成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補選工作。
第十九條物業為分期開發的,經已入住過半數投票權的業主申請,在分期開發期間成立臨時業主委員會。新一期物業的業主入住后,應當增補業主委員會委員。
增補的候選人從新一期物業的業主中推舉,差額比例不得少于20%。
增補委員的數量根據新增投票權數占已有投票權數的比例計算,但增補后的業主委員會委員總人數不得超過17人。
第二十條業主委員會會議應當作書面記錄,由出席會議的委員簽字并加蓋業主委員會印章后存檔。
第二十一條業主委員會的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及時公告,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送達每一位業主
。ㄒ唬╆P于專項基(資)金的使用的建議;
(二)關于調整物業管理服務費并提交業主大會表決的建議;
(三)根據業主大會的表決及有關法規的規定,采取何種方式(招標或協議方式)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決議;
。ㄋ模⿲ξ飿I管理企業制訂的年度管理服務計劃初審并提交業主大會表決的建議;
。ㄎ澹╆P于決定召開臨時業主大會會議的決議;
。╆P于罷免委員的建議;
。ㄆ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以業主委員會的名義發布信息,必須經業主委員會作出決定,加蓋業主委員會印章方可對外公布。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還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以上簽字:
。ㄒ唬╆P于專項基(資)金的使用的建議;
。ǘ╆P于調整物業管理服務費并提交業主大會表決的建議;
。ㄈ└鶕䴓I主大會的表決及有關法規的規定,采取何種方式(招標或協議方式)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決議;
(四)對物業管理企業制訂的年度管理服務計劃初審并提交業主大會表決的建議;
。ㄎ澹╆P于決定召開臨時業主大會會議的決議;
。╆P于罷免業主委員會委員的建議;
。ㄆ撸┫蚴、區主管部門投訴、申請行政復議、仲裁、訴訟的決議;
。ò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解散的,在解散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將其檔案資料和其他屬于業主大會所有的財物移交給所在地區主管部門,并在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的指導監督下,做好業主共同財產清算工作。
第二十四條經業主大會會議表決通過的事項應加蓋業主大會印章,經業主委員會會議表決通過的事項應加蓋業主委員會印章。
業主委員會應當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業主大會印章和業主委員會印章由業主委員會指定專人保管,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
第二十五條業主委員會應當建立業主委員會活動檔案,檔案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一)各類會議記錄、紀要;
(二)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決議、決定等書面材料;
。ㄈ└鲗脴I主委員會選舉產生、備案的材料;
。ㄋ模I主名冊;
。ㄎ澹┪飿I管理服務合同;
。┯嘘P法律、法規和業務往來文件;
(七)業主和使用人的書面意見、建議書;
。ò耍┚S修資金收支情況;
。ň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本物業區域的檔案采取以下第__種方式保管
(一)由業主委員會指定專人保管;
。ǘ┪兴诘厣鐓^工作站或社區居民委員會管理。
第二十七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活動經費用于下列開支
。ㄒ唬I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會議開支,計_________元/年;
。ǘ┍匾娜粘^k公等費用,計_________元/月;
(三)有關人員津貼,共計費用_________元/月,具體支付對象如下:
1、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開展工作的經費從管理費中開支。
經費收支帳目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為管理,經費收支帳目每月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二十八條業主委員會可以聘請一名執行秘書,負責處理業主委員會的日常事務。
執行秘書的津貼數額為:_________元/月,從物業管理費中列支。
第二十九條其他補充條款
。ㄒ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條本議事規則經業主大會會議通過后生效。
附件使用說明
一、本議事規則為示范文本。
二、使用者可在示范文本條文之外增加認為有必要補充的內容。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制定依據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石家莊市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政策,就業主大會的議事方式、表決程序、業主投票權確定辦法、業主委員會的組成和委員任期作出約定。
第二條業主大會的組成
本業主大會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組成。
本業主大會設立的業主委員會為執行機構。
本業主大會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之日成立。
第三條業主大會宗旨
本業主大會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保障物業的合理、安全使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安全、舒適、文明的環境。
第四條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一)業主大會名稱:_________;業主委員會辦公地址:_________;
(二)物業管理區域范圍(四至):_________;
(三)物業類型(住宅物業,商業物業,工業物業,特殊物業):_________;
(四)物業管理區域概況: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套;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章業主大會
第五條業主大會議事內容
(一)制定、修改業主公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決定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方案及解聘物業管理企業;
(三)決定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和續籌方案;
(四)決定業主大會訴訟事宜;
(五)選舉、罷免業主委員會委員,改變和撤銷業主委員會的不當決定;
(六)審議決定業主委員會的工作權限和活動經費;
(七)審查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工作報告;
(八)審議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收益方案;
(九)審議制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十)決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六條業主大會會議形式
業主大會可以選擇下列形式召開會議,具體會議形式由業主委員會確定。
(一)集體討論的形式;
(二)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
第七條集體討論議事的方式
采用集體討論形式議事的,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一)由業主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二)由業主推選業主代表參加會議。
業主推選業主代表參加業主代表會議的,業主代表產生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八條業主代表的職責
業主代表應當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3日前,就業主大會擬討論的事項書面征求所代表業主意見,并向業主大會會議上如實反映。
第九條業主大會表決形式
業主大會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進行表決:
(一)設投票箱: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設投票箱,由業主自行將個人意見投入投票箱內,經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籌備組)統計匯總,公布表決結果;
(二)專人送達、回收意見:由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籌備組)組織有關人員逐戶派發、回收業主意見,經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籌備組)統計匯總,公布表決結果。
第十條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的條件
業主大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業主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定期會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業主委員會無力履行職責時,由轄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組織業主召開:
(一)20%以上業主提議;
(二)發生涉及全體業主共同利益事項,需要及時處理的。
第十一條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的程序
業主大會會議按下列程序召開:
(一)會議籌備工作: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籌備組)做好開會前的準備工作。根據業主的提議,草擬議案、制定征詢意見表或選票、核實業主情況。
(二)發布公告:業主大會召開會議前15日,由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籌備組)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以書面形式向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公告。
(三)征詢意見:采用書面征求意見形式的,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籌備組)應發放征詢意見表或選票,將業主大會議事內容書面征詢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意見。
(四)回收統計意見: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籌備組)根據第九條的規定回收業主意見,進行意見匯總或者票數統計。
(五)通報大會議事決定: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籌備組)在公告欄通報征詢意見或投票統計結果,接受業主的查詢和監督。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籌備組)根據征詢意見或投票統計結果形成業主大會的議事決定,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籌備組)應當做好業主大會會議書面記錄并存檔。
第十二條業主投票權的確定
業主在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按下列第_________種計算方式確定:
(一)按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上投票權的規定計算;
(二)_________。
第十三條業主投票權代理
業主在行使選舉權時,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參加。業主的配偶、父母、子女、法定監護人代表業主投票,可視為業主授權,不再辦理書面委托手續。
第十四條重大事項決策要求
涉及支取專項維修資金、解聘物業公司等重大事項,在業主大會召開之前,事先告知轄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辦事處、居委會,并在其監督指導下嚴格按程序召開業主大會;
第三章業主委員會
第十五條業主委員會職責
業主委員會除依法履行職責外,同時履行下列職責:
(一)擬訂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方案;
(二)擬訂業主委員會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報業主大會決定;
(三)擬訂《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業主公約》修改方案,報業主大會決定;
(四)擬訂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的方案,報業主大會決定;
(五)擬訂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收益方案,報業主大會決定;
(六)擬訂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報業主大會決定;
(七)對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八)_________。
第十六條業主委員會委員條件
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業主;
(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公約,模范履行業主義務,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四)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具有社會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組織能力;
(六)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七)_________。
第十七條業主委員會組成和任期
業主委員會設委員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_________名。主任、副主任在全體委員中選舉產生。
業主委員會每屆任期_________年,委員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業主委員會會議
業主委員會會議應當按下列規則召開:
(一)會議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負責召集;
(二)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提前1日向業主委員會召集人說明,也可以按本議事規則的約定委托代理人參加會議;
(三)提前7日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位委員;
(四)做好會議書面記錄,并由主持人和記錄人簽字;涉及重要事項的會議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簽字;
(五)會議有過半數委員出席,作出決定須經全體委員人數半數以上同意。
業主委員會做出的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全體業主公告。
第十九條業主委員會委員的缺額補選
業主委員會委員缺額人數超過委員總數_________%的,應當在月內召開業主大會,及時完成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補選工作。
第二十條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資格終止
業主委員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業主大會會議通過,其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終止:
(一)建設部《業主大會規程》第三十條規定的情形;
(二)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終止的,應當自終止之日起3日內將其保管的檔案資料、印章以及其他屬于業主大會所有的財物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一條印章的使用管理
業主委員會應當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業主委員會印章由業主委員會指定專人保管,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
第二十二條業主大會檔案資料管理
業主委員會應當建立檔案資料管理制度。業主大會檔案資料,由業主委員會指定專人保管。
第二十三條業主委員會活動經費
業主委員會活動經費用于下列開支:
(一)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會議開支,計_________元/年;
(二)必要的日常辦公等費用,計_________元/月;
(三)有關人員津貼,共計費用_________元/月,具體支付對象如下:
1、_________,費用_________;
2、_________,費用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開展工作的經費來源采用下列第種籌集方式:
(一)每一業主每月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交納_________元;
(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收益的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
(三)_________。
經費收支帳目由_________代為管理,經費收支帳目每_________月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生效
本本議事規則經物業管理區域全體業主2/3投票權通過后生效,修改及解釋權歸業主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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