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擔保合同集錦十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擔保合同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擔保合同 篇1
合同擔保的特征
1、從屬性:指合同擔保從屬于所擔保的債務所依存的主合同,即主債依存的合同。合同擔保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因主合同的變更而變更,因主合同的消滅而消滅,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2、補充性:指的是合同擔保一經成立,就在主債關系基礎上補充了某種權利義務關系。
3、保障性:指合同擔保是用以保障債務的履行和債權的實現。
擔保作為一項法律制度,是債務人在訂立合同時為保證合同履行而向債權人作出的一種承諾。當債務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債權人可不必經過仲裁或訴訟程序而直接從債務人或第三人處獲得某種補救,以彌補債權人遭受的損失。依照我國《擔保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擔保主要有五種方式:
。1)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3)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者權利憑證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或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動產或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
(4)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給付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給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接受方。
。5)留置,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浴。
擔保合同 篇2
編號:
甲方: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基于自愿、平等、誠信原則,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內容: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為乙方所購買的車輛:
車型(品牌規格):
發動機號:
車身架號: 通過銀行支行發放銀行按揭貸款 (以下簡稱貸款銀行)提供貸款履行擔保,甲方為乙方向貸款銀行提
供擔保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貸款期限月。(其貸款利息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為準,如遇上浮下調遵其執
行),具體貸款事項、擔保范圍以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
。ㄙJ款合同編號:)為準。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規定提供客觀真實、有效、合法的貸款
相關材料。
2、甲方的保證期間為《貸款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止。
3、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為連帶保證擔保。
4、在保證期間內甲方有權不定期了解乙方的資產狀況,如發現乙方有隱匿、轉移或減少財產、串通他人等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和要求提供反擔保,并保留進一步追究賠償責任的權利。
5、因乙方逾期未履行按揭還款義務,甲方享有接受貸款銀行委托代為追償、配合銀行追償的權利。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提供客觀真實、有效、合法的貸款相關材料。
2、乙方應按《貸款合同》約定的方式、期限、金額履行還款義務,不得為逃避還款義務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關對所購買車輛的使用情況的調查,甲方有權查詢乙方在貸款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擔保標的,否則應承擔甲方合法權益由此造成遭受損害應負的賠償責任。
4、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在發生之時起24小時內通知甲方并說明原因:
。1)貸款所購車輛發生交通事故;
。2)發生貸款所購車輛發生損毀、滅失等風險;
(3)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到期還款義務;
。4)發生財產減少或損失導致不能清償到期還款義務;
。5)產生對甲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情形;
(6)乙方發生住所、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等變更事項;
。7)、發生重大訴訟或仲裁對本項貸款、擔保產生影響的情形;
(8)、發生足以影響本項擔保的其他情形。
5、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擔保費,支付標準為甲方為乙方擔保貸款金額的百分之三,并在銀行簽約時一次性繳納(若銀行貸款審批未通過,甲方依收款憑證按規定予以退還已付擔保費)。
6、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支付標準為甲方為乙方擔保貸款金額的百分之三,由甲方代乙方向貸款銀行繳納,待乙方還清全部貸款后由銀行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返還,并在銀行簽約時一次性繳納(若銀行貸款審批未通過,甲方按規定予以退還已繳保證金)。
7、乙方應當按規定為所購車輛投保,投保險種包含:(1)交強險;(2)車輛損失險;(3)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不低于30萬);(4)盜搶險;(5)自燃險(6)其他附加險。
8、乙方所投保車輛指定第一受益人為貸款銀行,第二受益人為甲方。
9、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單方撤銷、變更、中止、中斷該項保險,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期間發生乙方單方撤銷、變更、中止、中斷該項保險的行為,甲方有權代為辦理相關保險工作直至擔保義務履行完畢,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車輛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10、因車輛保險事故發生而產生的保險金、損害賠償金,乙方按規定給予賠付外,不得作其他用途并不得妨礙貸款義務的履行。
11、乙方如不能按《貸款合同》約定按月還款,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擔保責任,借款到期之日起算,除已付擔保費外由甲方另外加收擔保費(標準為已付擔保費的2倍)。
12、乙方逾期或不履行還款或清償義務造成甲方因催收或代償產生的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從已繳保證金扣除相應金額,保證金額不足本條第6款所列比例,由乙方即時補足差額。
13、乙方應按《貸款合同》約定按月還款,如產生甲方代償責任,乙方應在甲方代為清償相應還款義務的3天內清償甲方代償款。乙方同意另行支付給甲方相當于已代償款百分之十的金額。
14、乙方向貸款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之后不得單方解除購車協議,否則因此造成甲方合法權益受損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5、在貸款期間,乙方自行妥善使用、管理、保養貸款車輛,自覺接受甲方監督,發生有關車輛責任情況均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相關責任情況的發生除對履行貸款義務、擔保事項產生影響外,否則甲方不予干涉。
第三條:乙方如違反第二條項下任一義務,還應按以下方式承擔違約責任:除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按貸款金額的30%計算),還應賠償給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包括甲方基于本合同可得的商業利益,并承擔甲方為追索上述費用所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查詢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等)。
上述乙方違約行為和甲方損失及費用自發生日起至向甲方實際賠付日止,乙方同意另行支付給甲方相當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四倍的利息。
第四條:雙方特別約定本協議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均適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各方可訂立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雙方同意按前述地址寄出相關書面通知及法律文書均視為實際送達。本合同由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時間: 時間:
擔保合同 篇3
編號:
甲 方(保證人):
公司名稱: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賬 號:
乙 方(債權人):
公司名稱: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電 話: 傳 真:
為保障乙方與債務人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人”)所簽訂的編號為 的 《 》(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甲方愿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以下簡稱“主債權” )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
第一條 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金額和期限
1.1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乙方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交易所形成的債權,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種類為 ,幣種為 ,本金額數額為(大寫) ,期限自年月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
2.1甲方保證擔保的范圍為主債權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差旅費、電訊費、律師費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第三條 保證方式
3.1甲方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主合同債務人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清償主債權。
3.2若除本合同約定的擔保方式外,主合同項下還存在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債務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擔保)的,或乙方發現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業務逾期沒得到保證,乙方有權選擇優先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向甲方提出申請,終止協議(合同),甲方退還雙方手續費。甲方對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其保證責任的承擔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或進行訴訟/仲裁/強制執行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棄、變更主合同債務人向其提供物的擔保、變更擔保的順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擔保項下的優先受償權益喪失或減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
3.3若甲方為主合同項下部分債權提供擔保,主債權獲得任何部分清償并不相應減輕或免除甲方的擔保責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諾擔保的數額范圍內對主合同項下未償還得余額承擔擔保責任。
第四條 保證期間
4.1甲方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4.2前款所述“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包括主合同債務人分期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每一筆債務到期之日;還包括依主合同約定,債權人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4.3如主合同項下業務為信用證或銀行承兌匯票,則保證期間為墊款之日起兩年;分次墊款的,保證期間從每筆墊款之日起分別計算。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保證是依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合法單位,具有法律規定保證人資格和代為清償能力,自愿承擔并履行保證責任。
5.2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規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得到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甲方公司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等有權機構的批準,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3甲方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對甲方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規定或約定,不違反任何甲方與他人簽署的擔保協議、其他協議以及其他任何對甲方有約束力的文件、約定和承諾的內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愿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并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5.6若本合同項下主合同為《銀行承兌協議》,則甲方保證主合同債務人與承兌匯票的持票人、背書人或其他當事人發生的任何票據及非票據糾紛,均不影響甲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向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
5.7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擔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擔保。
5.8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檢查、監督。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托管、資產重組、債務重組、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或兼并)、分立、產權有償轉讓、合資(或合作)、減少注冊資本,或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或撤銷)、申請重整、和解和破產等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發生變化的三十日以前,書面通知乙方,并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5.10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業整頓、被宣布關閉、被宣布解散(撤銷)、被申請重整、破產等自身體制和法律地位發生變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經營、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發生后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11若甲方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后七日內通知乙方。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有權隨時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經營情況及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
6.2主合同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主債權分次到期或債權人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為依約還款的,乙方均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3若甲方為按約定履行本合同項下責任時,乙方對甲方應當支付的款項有權在甲方開立
于 。乙方在甲方賬戶中劃收款項時,賬戶中的幣種與主債權幣種不同的,按劃收當天乙方公布的牌價折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則甲方對主合同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業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 附則
9.1本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
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9.2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9.3本合同項下采用□方式進行選項時,在□內打√表示該條款適用,打×表示該條款不適用。
9.4本合同甲方份及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9.5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
擔保合同 篇4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擔保是隨著商品經濟發展而產生的一項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1986年我國民法通則就對擔保的原則作出了規定。1995年,在總結我國擔保制度實踐經驗和借鑒國外通行做法的基礎上制定了擔保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在借款合同中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采取以下擔保方式:
1.保證。
保證是指保證人與貸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連帶責任保證,即貸款人和保證人約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二是一般保證,即貸款人和保證人約定,在借款人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財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2.抵押。
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法律規定的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在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貸款人有權依法將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的范圍應當是依法可以轉讓的財產,抵押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3.質押。
包括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動產質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貸款人占有,以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貸款人有權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權利質押是指轉讓所有權以外的財產權作為質押的擔保方式。以下權利可以設定質押: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權利。
貸款人將借款支付給借款人后,其風險都是由貸款人承擔。為了保證債權的實現,減少借款的風險,近些年來,我國金融機構在信貸業務中越來越多的采用擔保的方式。根據商業銀行法的有關規定。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進行全面審查,確定保證人是否真實地提供保證;對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進行認定、核實,查明其產權證明并對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能性進行嚴格審查。只有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才可以不提供擔保。因此,金融機構借款的,當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確定擔保的方式。自然人之間借款的,當事人可以依據實際情況對擔保問題作出約定。
擔保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擔保人):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擔保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本建筑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鑒于: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建筑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為了確保乙方與_________(下稱承包商)簽署合同編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建筑合同項下乙方支付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擔保經營權愿意為乙方向業主提供保證責任。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在對建筑合同的條款已做明確了解的情況下,愿意按合同的擔保條款為乙方與承包商簽訂的建筑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甲方在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前,乙方必須: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項或數項反擔保:
(1)經甲方認可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簽發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
(2)以財產抵押(質)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債務的擔保。雙方另訂“抵(質)押合同”。其中抵(質)押物的有關內容見合同附件。
(3)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反擔保措施。
2.同意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證責任的債務,甲方有權處分以上抵(質)押物。
第四條當承包商按保證責任規定向甲方索賠,且甲方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責任規定,甲方出于履行擔保義務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時,甲方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乙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條甲方有權自代償乙方收費外,還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償之日起,按代償金額的_________‰/天(_________‰)乘以實際代償天數的'補償金。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追債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內,無條件地向甲方償清全部款項、費用及應付補償金。
第六條擔保條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擔保函內容時,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銀行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乙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甲方的保障,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請。
第七條擔保費用
甲方在與乙方簽署擔保合同時,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具體見收費通知單):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年率_________%計收。
(2)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收費。
2.其它費用:
甲方因開具擔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如,甲方在對乙方進行檢查所發生的費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約保證金:
部分委托人在申請甲方為其擔保前,需要向合作銀行存入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該筆保證金主要用于債務到期后,乙方無法履行還款義務而產生的履約費用,保證金以現金形式提供,數額為提供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__%,當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銀行直接將本息劃回乙方賬戶。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合同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乙方。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未履行義務,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甲方。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
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承包商與建筑主管部門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
擔保合同 篇6
甲方:(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貨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根據甲方與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金額為_______的購銷合同向甲方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從屬于購銷合同。
一、擔保責任:
1、丙方是在___________注冊登記的經濟實體,任何改變丙方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項發生或有可能發生時,丙方保證及時通知甲方和乙方。
2、丙方擔保乙方完全適當履行本合同從屬的購銷合同,否則由丙方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3、丙方的.繼承人(包括因改組合并而繼承)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本擔保項下的責任。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丙方不得轉讓其擔保義務。
4、保證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二、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按約定的期限支付貨款,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擔保責任,丙方若對合同履行情況有異議可在接到甲方的付款通知書后一個星期內書面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無異義。
2、甲方發出付款通知書時應附帶能證明乙方違反供銷合同未按期支付貨款的書面文件。
3、丙方承擔連帶責任,包括供銷合同中約定的未履行貨款以及供銷合同所約定的違約利息、乙方中途退貨的違約金,必須按照付款通知書規定的還款日期、金額、方式履行。如需延期,丙方在付款通知書所規定還款日(分期付款按首筆款項的還款日計算)到期前一星期提出延期申請,經甲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
三、丙方代乙方清償債務后,有權向乙方作相應追償。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五、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訴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擔保書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丙方與任何其它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契約)均不影響本擔保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一份,________公證處存一份。
九、本合同自三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 篇7
甲方(債權出讓人),身份證號
乙方(債權受讓人),身份證號
丙方(擔保人):
一、合同各方為妥善解決債權問題,經友好協商,依法達成如下債權轉讓協議,以資信守:計人民幣20xx萬元,以《借款/擔保合同》JSDBFJZ20xx第0707號(以下稱《借款/擔保合同》)及借據為證,借款期限12個月。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其在借款期限內個月的債權元轉讓給乙方,丙方予以認可,并為乙方提供擔保,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三日內向甲方支付債權轉讓金共計 ,乙方付款后可直接向郭瑞武主張債權。/擔保合同》中出借人(債權人)轉讓債權的一切權利。
四、陳述、保證和承諾:
1、甲方承諾并保證:
(1)有權實施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轉讓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其轉讓的債權系合法、有效的債權。
(3)此協議簽訂后,向乙方移交上述債權的.相關依據,并有義務向郭瑞武出具書面債權轉讓通知。
(4)甲方將此債權轉讓給乙方后,不得再向郭瑞武主張債權。
2、乙方承諾并保證:
(1)有權合法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其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系真實意思表示。
3、丙方承諾并保證:
(1)丙方作為《借款/擔保合同》保證人,同意此次債權轉讓,并自愿繼續承擔擔保責任,直至上述債權得到完全清償為止。
(2)如《借款/擔保合同》到期,債務人未及時履行還款義務,丙方承諾接受乙方債權轉讓,并在三日內辦理完畢債權轉讓協議,向乙方代償借款的本金及利息。
四、各方同意,如果一方違反其再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承諾或任何其他義務,致使其他方遭受或發生損害、損失、索賠等責任,違約方須向受損失方做出全面賠償。
五、《借款/擔保合同》為本協關聯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經合同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 篇8
借 款 人:
出 借 人:_________________
擔 保 人: 河南省銀邦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反擔保人:
借款擔保合同
編號:20xx年(銀邦)借字第 號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證號) 出借人(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 擔保方(以下稱丙方): 河南省銀邦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地址: 鄭州市紫荊山路60號金成國貿大廈13層1307室 法定代表人: 李小平 聯系電話 :0371-88881309 反擔保方(以下稱丁方):
1、反擔保人: 地址: 身份證號:
2、反擔保人: 地址: 身份證號:
3、反擔保人: 地址: 身份證號: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期限、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息 %,期限為 個月,自 年 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收據為準。收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 ,借款人應按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條、提款和還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在本合同生效并辦理完合同約定的登記備案手續或將擔保物交付相關權利人后3日內一次性匯入甲方指定賬戶或匯入丙方賬戶后轉匯入甲方賬戶。
本合同項下借款還款付息方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
1、每月 日付息,到期償還本金。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3、具體還款付息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一:還款付息時間表。
二、擔保條款
第四條、 擔保方式、期間、范圍
為確保乙方資金的安全,丙方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1、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2、保證期間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 6個月
3、保證范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等費用。
三、反擔保條款
第五條、 反擔保方式
為確保丙方在承擔保證責任后追償權的實現,丁方各擔保人向丙方提供以下反擔保:
1、反擔保人:
反擔保方式:
2、反擔保人:
反擔保方式:
3、反擔保人: 反擔保方式: 上述丁方各擔保人均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為連帶共同保證。丁方各擔保人提供的擔保方式既有抵押(質押)擔保又有連帶保證擔保的,為連帶共同擔保。
丁方具體擔保人信息明細詳見本合同附件二:擔保人信息明細表;抵押(質押)物明細詳見本合同附件三:抵押(質押)物明細表。
第六條、反擔保期間
丁方各擔保人提供連帶共同保證時,保證期間為丙方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2年。
丁方各擔保人提供的擔保方式不一致時,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期間為丙方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2年,其他擔保方式以法律的規定為準。
第七條、反擔保的范圍
丁方各擔保人反擔保的范圍為:
1、丙方履行保證義務代甲方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等全部款項;
2、上述代償款自代償之日起的'利息;
3、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向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
4、丙方實現追償權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交通費等費用。
第八條、登記、交付 丁方擔保人提供的抵押(質押)反擔保需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內辦理。需將質押物及權利憑證交付丙方的,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內交付丙方占有。
四、權利義務條款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約定及時付息還本;
2、甲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復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3、甲方保證借款已取得公司股東會(或家庭共有人)的同意,并向乙方和丙方提供公司股東會(或家庭共有人)同意借款的書面文件。
擔保合同 篇9
擔保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反擔保人: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債務人與債權人將在一定期間內達成一系列貸款合同法律關系,甲方將為這期間的債務人借款行為提供一系列保證擔保。甲方為了有效避免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而引發的甲方向債權人的保證責證,債務人特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額保證的反擔保。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其后的含義:
債務人:專指因支付農資及機耕費需要而向克山潤生村鎮銀行申請貸款隸屬于的克山縣域的大豆專業合作社。
債權人:指克山潤生村鎮銀行。
《借款合同》:指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的貸款合同。 《委托擔保合同》:指債務人為向債權人申請貸款而與甲方簽訂的委托其提供擔保的合同!侗WC合同》:指甲方與債權人簽訂的為債務人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的合同。
第二條 反擔保債權的種類、范圍、方式
2.1 乙方為甲方向債權人提供的一系列保證擔保,提供最高額反擔保措施。
2.2 最高額反擔保方式為:乙方以保證擔保方式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 最高額反擔保債權
3.1 乙方自愿為債務人從甲方為其提供保證擔保開始,所形成的保證擔保責任范圍內的保證擔保金額提供反擔保措施。以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保證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和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應當承擔的其他責任。
3.3 本最高額反擔保措施,乙方可申請循環使用上述反擔保措施,而無須逐筆辦理每筆最高額反擔保手續。
3.4 最高額反擔保債權確定日(即決算期),從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第一筆保證擔保業務開始計算,在此期間內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的連續保證擔保乙方均提供反擔保措施,以擔保甲方追償權的實現。甲方實現追償權時決算期到期。
第四條 乙方反擔保保證的范圍
4.1 《保證合同》項下甲方的保證債務,即:甲方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所代借款人償還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費用、損失等;
4.2 《委托擔保合同》項下,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擔保費、違約金及其他損失賠償金;
4.3 甲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借款人追償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審計費、評估費等;
4.4 甲方向乙方主張反擔保責任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審計費、評估費等。
第五條 乙方反擔保保證方式與期限
5.1 乙方的反擔保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5.2 乙方反擔保的每筆主合同的保證期間單獨計算,自每筆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次日起兩年。
5.3 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債權人提前收回主債權的,反擔保保證期間為自債權人向債務人或保證人發出通知確定的到期日之次日起兩年。
第六條 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6.1 本合同不因《保證合同》、《借款合同》的解除而解除,不因《保證合同》、《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借款人因《保證合同》、《借款合同》的解除、無效而應承擔的責任,乙方仍應承擔最高額反擔保連帶保證責任;
6.2 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改制、并購、隸屬關系變更等事件而受影響。
6.3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不因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的保證擔保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解除,均不影響本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效力。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最高額反擔保責任。
6.4本最高額反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追償權債權轉讓的,最高額反擔保權利不得轉讓。
第七條 乙方聲明與承諾
7.1 乙方清楚地知道借款人的經營范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及本次借款的實際使用用途等情況;
7.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乙方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7.3 為簽署并履行本合同,乙方已履行完一切乙方所必須的授權、同意、批準程序;
7.4 乙方在反擔保責任解除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7.5 乙方承諾: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亦不得處分資產;
7.6 乙方承諾:甲方在其認為必要的時候,有權代位追償乙方的到期債權,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7.7 乙方簽署本合同已經過乙方公司之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并簽署了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若乙方違反企業章程和企業內部的其他規定而簽署本合同,責任概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以此為由對抗本合同項下責任的承擔。
第八條 乙方義務
8.1 債務人未履行《借款合同》及《委托擔保合同》項下約定的債務,乙方應在甲方通知其承擔反擔保責任之日起15日內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債務;
8.2 債務人發生清算、破產及其他足以表明債務人喪失付款能力的事件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提前向甲方履行相等于債務人所欠《借款合同》及《委托擔保合同》項下債務金額的反擔保債務,乙方應自甲方通知后1 5日內清償全部債務。
8.3 乙方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監督和檢查,并給予一切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8.4 出現下列事件之日起3日內,乙方須通知甲方:
8.4.1 乙方對任何第三方的違約事件;
8.4.2 乙方的重大違紀、違法、侵權及因此而遭至的索賠、處罰、處分事件;
8.4.3 乙方出現嚴重經營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8.4.4 乙方重大債權債務及其變化;
8.4.5 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事件及其他法律糾紛;
8.4.6 乙方聯系方式發生變更;
8.4.7 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8.5 對甲方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乙方保證簽收并在簽收后3日內寄出回執,若乙方不回復,則視為已簽收該等文件。
8.6 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債權人或甲方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乙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8.7 在甲方與乙方簽定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之后發生主債權人變更之情況(即貸款人發生變更),只要不增加主債權金額,乙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本合同生效后,反擔保人應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
9.2非因擔保人過錯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反擔保人應當在本合同約定的最高額保證擔保范圍內賠償擔保人全部損失。
第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0.1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解除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其他
11.1 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各類業務的主合同、借款憑證或相關債權憑證不再送達乙方。
11.2 在最高額反擔保期內,如果甲方確有證據證明乙方經營狀況惡化或抽逃資金、轉移資產逃避債務或其他足以危害甲方實現追償權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承擔反擔保責任
11.3 如乙方名稱、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如電話、傳真號碼、電郵地址等)發生變更,而乙方未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按其變更前名稱、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和聯系方式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甲方已履行通知義務。
11.4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作出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5 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特別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及其法律后果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乙方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10
甲方(債權人):
乙方(債務人):
丙方(保證人):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
鑒于甲方與乙方簽訂了《 貨物買賣框架合同 》,并且乙方以賒銷的形式向甲方購買產品;
鑒于丙方愿意對乙方在上述《貨物買賣框架合同 》項下形成的對甲方的未付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甲、乙、丙三方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協商一致原則,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丙方為乙方提供的擔保金額為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日期間從甲方采購產品產生的乙方對甲方的未付債務,最高額為 萬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二條:丙方擔保的范圍為乙方對甲方產生的貨款、違約金、利息、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三條:乙方和丙方對上條所列各項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保證期間為2年。如乙方或丙方未按照本擔保合同的約定償付上條各項債務,甲方有權直接向任何一方或各方進行追償。乙方、丙方保證任何一方或各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后3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四條:乙方、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貨物買賣框架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本合同的未盡之處參照《貨物買賣框架合同》執行。
第五條:乙方若發生變更、撤銷情形時,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丙方中任何一方若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應當向甲方支付保證最高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應由變更后的機構按保證最高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時,還應當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三、違約金應在違約事項發生后5日內支付。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在解釋、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方、乙方蓋章、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等同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蓋章)
丙方: (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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