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技術服務合同合集6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技術服務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技術服務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項目名稱:_______
(注:本參考格式可以應用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測試分析、計算機程序編制、工程計算等輔助性技術服務活動)。
第二條甲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樣品:
_____。
2.在接到乙方關于要求改進或更換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樣品的通知后___天內、及時做出答復;
3.按約向乙方支付報酬_____元,支付方式如下:
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報酬總額的_____%;
合同履行完成后(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報酬余額。(注:雙方可約定由乙方實報實銷或包干使用等方式)
乙方開戶銀行帳戶為_____。
4.協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項:_______。
第三條乙方的主要義務
1.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2.依照下列技術經濟指標完成技術服務工作____。
3.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材料或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應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內通知委托方改進或者更換;
4.應對甲方交給的技術資料、樣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設備等有損壞危險時,應中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應歸還上述技術資料、樣品,不得擅自存留復制品。
第四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應對各自提供的下列技術資料、數據承擔保密義務:______。
保密期限為:_____。
第五條技術成果收益歸屬
在履行本合同中,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于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于乙方所有。(注:當事人還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約定)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和工作條件,影響工作質量和進度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逾期二個月不提供約定的物質技術條件,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的違約金。
2.甲方遲延支付報酬,應當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_%的違約金,逾期二個月不支付報酬或者違約金的,應當交還工作成果,補交報酬,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的違約金。
3.甲方遲延接受工作成果的,應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的違約金和保管費。逾期二個月不領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權變賣、處理工作成果,從獲得的收益中扣除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后,剩余部分返還甲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應當免收報酬并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的違約金。
2.未按約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應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_的違約金。
3.未按質按量完成工作的,應當負責返工改進或如數補。如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4.在工作時間,發現對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材料或工作條件等不符合合同規定,未按約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術服務工作停滯、延誤或不能履行的,應酌減或免收報酬;
5.在工作期間,發現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損的危險,未按約定期限通知委托方,應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6.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將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或工作成果引用,發表或提供給第三人,應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的違約金。
7.對甲方交付的樣品,材料及技術資料保管不善,造成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或者損壞的,應賠償損失。
(注: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短期難以發現缺陷的,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保證期,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采取補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第八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驗收標準: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技術指標;
2.驗收方法:由甲方組織有關同行業專業技術人員驗收,寫出驗收報告;
3.驗收費用由____方負擔。
第九條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服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蓋章)簽名: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簽字時間: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
: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
委托方擔保人(名稱):___服務方擔保人(名稱):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蓋章)簽字: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簽字時間: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
技術服務合同 篇2
委托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本次設計施工等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甲方委托乙方負責凱凌縫紉機械的展位搭建工程。
2、施工日期:20xx年10月18日至 20xx年10月20日
3、施工地點:寧波國際會展中心5號館
4、驗收時間:20xx年10月20日
5、撤展時間: 20xx年10月24日中午
二、工程項目及報價:
1、施工內容:嚴格按照報價單所列的項目施工。
2、施工形式:現場組裝。
四、質量驗收
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最終確定的圖紙及材料施工,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驗,為甲方提供便利條件,同時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的返工、修改的費用。 乙方施工質量應結構牢固,保證正常的使用安全。
五、工程支付
1、工程款數:按雙方最后確認的圖紙為準,總計工程款人民幣:叁仟陸佰元整¥3600元整。驗收當天驗收合格全額現金支付。
2、清場押金由甲方負責。
六、乙方接受委托后,雙方應做好如下協調工作:
展覽期間,乙方指派一名負責人全程到場,以維護展位的安全及展示效果。
七、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設計方案的確認;
2、甲方負責工程進行過程中的協調配合工作;
3、甲方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項目方案的搭建及甲方確認后的具體實施;
2、乙方為甲方負責展臺搭建、展會期間的維護。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
甲方必須按時支付工程款,否則乙方有權停止工程,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2、乙方違約:
因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由乙方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同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為工程費的100%。
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為合同仲裁。
十、合同生效及終止: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代理人簽名蓋章即時生效。
2、乙方收到全部工程款額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一、 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服務合同 篇3
___年
技術承包合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完成廣西鳳凰至覃塘二級公路(來賓段)№10合同段的施工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工程的技術承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范圍
甲方按設計施工圖紙及相關技術資料上的內容委托乙方負責如下工作:廣西鳳凰至覃塘二級公路(來賓段)№10合同段k24+800~k37+000施工段內的土石方工程、橋涵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防護工程、路面工程的技術指導工作。
二、合同條款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工程所需的工程儀器、辦公用品、乙方的食宿、交通工具以及業主和監理的招待費用,以保障乙方技術工作的順利進行。
2、甲方應配備足夠的施工機械,以滿足施工的'要求,材料員、協調員、安全員由甲方負責委派,并對其本職工作負直接責任,并服從乙方的安排。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工程需要配備相應技術人員以保證工程質量及施工進度。
2、乙方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管理,如甲方認為乙方人員的安排不
合理的,可以提出建議。
(三)支付方式:
1、甲方按設計造價的總額約萬元人民幣(¥)的3%給乙方支付技術費用。
2、施工過程中,如遇工程變更增加,乙方按變更增加金額的6%收取技術服務費用。
3、每期計量款到帳后,甲方在2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當期計量所得的工程款(未扣質保金)按3%支付給乙方,其中變更部份按6%支付給乙方。如因業主原因或其它非乙方所致原因未能計量的,乙方可以向甲方預支部分技術費用用予支付技術員的工資,等計量款到位后再扣回)。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甲方扣留最后一期技術費用的50%作為押金,待到竣工資料合格交出后再支付給乙方,其它技術費用應在現場驗收合格后7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4、本合同工期止于年月日,如超出工期,甲方須按照年公路施工技術人員工資市場價給乙方技術人員(乙方人員按當時工程所需人數計)發放工資,且須每月按時發放。
(四)違約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履約雙方如有一方單方面違約提前終止合同的,則由違約方賠償另一方萬元人民幣(¥)作為違約金。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商議并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技術服務合同 篇4
第一部分:技術合同優惠政策
一、 營改增優惠政府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xx]37號)附件四《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
2、《北京市國家稅務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優惠政策管理問題的公告》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xx年第6號 )
二、可以免稅的技術合同范圍
1.技術轉讓。
技術轉讓,是指轉讓者將其擁有的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有償轉讓他人的行為。
2、技術開發。
技術開發,是指開發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開發的行為。
其中,關于知識產權的歸屬,必須約定為歸委托方所有或委托方與受托方共有,否則不能認定為技術開發合同。
3、與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咨詢1、技術服務。
與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是指轉讓方(或受托方)根據技術轉讓或開發合同的規定,為幫助受讓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轉讓(或委托開發)的技術,而提供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且這部分技術咨詢、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或開發)的價款應當開在同一張發票上。
三、備案的材料
1、申請享受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優惠政策的試點納稅人,應按照規定,到國稅主管稅務機關辦1技術咨詢,是指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
理備案或審批手續。
2、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時,報送的材料為:
(1)《北京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優惠政策審批確認表》;
(2)經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的書面合同及復印件1份(英文合同須附帶中文譯本);
(3)技術合同技術性收入核定表;
(4)技術交易獎酬金領取單。
四、技術合同免稅優惠注意事項
1、應稅項目與免稅項目須分別核算。
2、享受免稅政策項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享受免稅政策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4、一個合同一備案(其他項目則是一事一備案)。
注:海淀國稅要求,須先進行備案登記,才能申報免稅。同時,需注意將相關材料留存齊全,以待備查。
5、技術合同如涉密,備案前須做脫密處理。
第二部分 技術合同認定具體內容
一、什么是技術合同認定
技術合同認定是指根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設立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技術合同當事人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文本從技術上進行核查,確認其是否符合技術合同要求的專項管理工作。
二、目的
1、落實國家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財稅優惠政策
2、作為高新技術認定的依據。
三、認定的依據
1、《合同法》
2、《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國科發政字[20xx]063號 )
3、《技術合同認定規則》
4、《北京市技術市場條例》
四、審查的主要事項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當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和認定。其主要事項是:
(1)是否屬于技術合同;
(2)分類登記;
(3)核定技術性收入。
五、技術合同的分類
(一)技術開發合同
1、委托開發技術合同
2、合作開發技術合同
(二)技術轉讓合同
1、 專利權轉讓合同
2、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
3、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4、技術秘密轉讓合同
(三)技術咨詢合同
(四)技術服務合同
1、技術服務合同
2、技術培訓合同
3、技術中介合同
六、技術合同的基本條款及條款不明確、未履行或不合理的后果
(一)基本條款
1、項目名稱;2、標的內容、范圍、要求;3、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4、技術情報、資料的保密5、風險責任的負擔;6、技術成果歸屬的`受益分成辦法;7、驗收標準及方法;8、價款、報酬或使用費及支付方式9、違約金或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10、解決爭議的方法;11、名稱和術語的解釋。
(二)條款不明確的后果
1、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下列主要條款不明確的,不予登記:
(1)合同主體不明確的;
(2)合同標的不明確,不能使登記人員了解其技術內容的;
(3)合同價款、報酬、使用費等約定不明確的。
2、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合同名稱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系不一致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要求當事人補正后重新申請認定登記;拒不補正的,不予登記。
(三)條款未履行的后果
約定擔保條款(定金、抵押、保證等)并以此為合同成立條件的技術合同,申請認定登記時當事人擔保義務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記。
(四)條款不合理的后果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合同條款含有下列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等不合理限制條款的,不予登記:
(1)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標的技術的基礎上進行新的研究開發的;
(2)一方強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標的基礎上研究開發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識產權獨占回授的;
(3)一方限制另一方從其他渠道吸收競爭技術的;
(4)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據市場需求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秘密的。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當事人約定提交有關技術成果的載體,不得超出合理的數量范圍。
七、技術成果載體數量的合理范圍
1、技術文件(包括技術方案、產品和工藝設計、工程設計圖紙、試驗報告及其他文字性技術資料),以通常掌握該技術和必要存檔所需份數為限。
2、磁盤、光盤等軟件性技術載體、動植物(包括轉基因動植物)新品種、微生物菌種,以及樣品、樣機等產品技術和硬件性技術載體,以當事人進行必要試驗和掌握、使用該技術所需數量為限。
3、成套技術設備和試驗裝置一般限于1-2套。
八、技術合同的認定
(一)技術開發合同
1、認定條件
(1)有明確、具體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目標;
(2)合同標的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尚未掌握的技術方案;
(3)研究開發工作及其預期成果有相應的技術創新內容。
注:單純以揭示自然現象、規律和特征為目標的基礎性研究項目所訂立的合同,以及軟科學研究項目所訂立的合同,不予登記。
2、不屬于技術開發合同的情形
(1)合同標的為當事人已經掌握的技術方案,包括已完成產業化開發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
(2)合同標的為通過簡單改變尺寸、參數、排列,或者通過類似技術手段的變換實現的產品改型、工藝變更以及材料配方調整;
技術服務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DORUN-2011042010甲方:
乙方:北京德元國際科技有限公司
第1條 項目名稱
第2條 甲方責任
按《技術服務項目定制單》(見附件)提供乙方所需的實驗材料; 與乙方協商確定實驗方案; 按照約定向乙方支付經費。 第3條 乙方責任
按《技術服務項目定制單》(見附件)確認甲方提供的實驗材料; 按照雙方協商確定的方案進行項目實驗;
按照約定在項目完成后向甲方提供產生的數據和生物材料。 第4條 項目收費
本次技術服務總費用為 元(人民幣 元整)。 具體收費項目及付款方式見附件《技術服務項目定制單》。 乙方財務信息: 開戶銀行: 帳號: 第5條 質量保證
乙方承諾所提供的.實驗數據和產品是真實和可靠的。 技術服務完畢后,甲方如對乙方提供的實驗數據或產品質量存有異議,請在收到實驗結果后10天內向乙方提出。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乙方將積極配合甲方對原始實驗數據的復核;如果超過上述規定期限,乙方將不對原始數據的復核承擔責任和義務,但仍然會與客戶溝通,并解答相關問題。 第6條 服務周期
乙方收到項目所需所有材料和預付款后開始技術服務并承諾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實驗(詳見附件《技術服務項目定制單》)。如因客觀原因使實驗不能順利進行(如甲方提供延。)
第7條 保密責任
乙方對甲方項目數據及生物材料負有保密責任;甲方對乙方采用技術路線、收費標準負有保密責任。
第8條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雙方應嚴格遵守,如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無效,則由法律部門裁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蓋章后的傳真件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第9條 附件
雙方簽字確認的以下附件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技術服務項目定制單
甲方: 乙方:北京德元國際科技有限公司
(單位蓋章或負責人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技術服務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江蘇省電子商務證書認證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一、服務內容:
1、 乙方作為權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機構,為甲方所發放的電子證書主要是用于在網上作業中的
身份識別和信息加密。乙方所發放的證書只能用于在網絡(Internet/Intranet/Extranet)上標識用戶身份,各應用系統可以根據該功能對其進行定義。
2、 乙方受理甲方電子證書的申請,為甲方簽發、更新、廢除、凍結、解凍、恢復或重發電子證書等服務。
3、 乙方委托證書受理點進行甲方的信息錄入、身份審核和證書制作工作。甲方在申請電子證書
時應遵守各證書受理點的規程和辦理手續。
二、服務方式:
甲方在使用證書時如遇到問題,可以隨時向乙方或昆山技術服務中心進行咨詢和要求解答。
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7:00
服務熱線:
昆山服務熱線:
三、電子證書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請在框中打勾):
1、□:70元/年, 另外 50 元硬件費,共計:120元,續費:70元/年
服務項目:
1)、本地窗口服務(江蘇CA在昆山市行政服務中心設立CA服務窗口為CA證書用戶提供證書解鎖、新辦、注銷、更改信息、咨詢等服務)
2)、5×8小時電話服務(提供每周5個工作日<不含周六、周日>每天8小時電話服務
3)、根據使用說明自行安裝
2、□:650元/年,包括硬件費,續費:600元/年
服務項目:
1)、本地窗口服務(江蘇CA在昆山市行政服務中心設立CA服務窗口為CA證書用戶提供證書解鎖、新辦、注銷、更改信息、咨詢等服務)
2)、 免介質費
3)、 培訓服務(為辦理江蘇CA證書用戶提供培訓服務)
4)、 首次使用上門安裝,保證一臺電腦可以正常使用
5)、 7×24小時電話服務(提供每周每天24小時電話服務)
6)、 7×24小時上門服務,當電話無法解決時,可以提供市區免費上門服務(鄉鎮單程超過20公里,需支付50元車費)。
7)、 只要公告結束前1小時提交問題,保證在公告結束前完成投標,否則退當年服務費
四、違約責任:
1、 乙方不得無故結束對甲方的服務。甲方有權向乙方或電子證書的業務應用部門投訴乙方的服務質量,乙方對投訴的問題經查實確認后及時將處理結果通知甲方。
2、 甲方的名稱、地址、電話、稅務登記號等客戶信息發生變更等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凡因甲方提供客戶資料不詳,不準確或有變化卻沒有及時通知乙方,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3、 由于以下情況造成電子證書無法正常使用,乙方只負責恢復電子證書的正常使用,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 甲方操作人員誤操作;
2) 甲方硬件及軟件環境不能達到電子證書的使用要求;
3) 計算機感染病毒;
4) 不可抗力(如突然停電、自然災害、硬件損壞等原因)。
4、 乙方不負責解決因網絡運營商和業務應用系統終端服務器原因造成的使用問題。
5、 甲方必須妥善保管乙方所簽發的電子證書和密碼,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過失導致他人知道或被盜用、冒用、偽造或者篡改的,甲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6、 證書存儲介質如果因甲方的'保管或使用不當而導致遺失、損壞等,則甲方必須重新申領并交繳納介質費用。
7、 乙方對以下情況之一,有權主動廢除所簽發的證書:
新的密鑰對替代舊的密鑰對;
申請初始注冊時,提供不真實材料;
沒有按規定繳納證書費用,或者其它相關費用;
違反國家法律或者其它規章制度,不應簽發電子證書的;
有盜用、冒用、偽造或者篡改他人證書的;
證書持有者不履行或已經不能履行安全電子業務應承擔責任和義務的;
其他情況。這些情況可以是因為法律或政策的要求乙方采取的臨時作廢措施。
8、 乙方承諾在現有的技術下,由乙方簽發的電子證書不會被偽造、篡改。如果發生甲方電子證書被篡改、偽造,一經確認,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雙方約定事項:
1、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成立,自甲方一次性支付完首年度費用之日起,乙方即開始提
供服務。甲方應每年按時向乙方支付當年的服務費用,否則乙方將停止對甲方提供服務,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2、 本協議涉及的服務項目不發生變動時,只需續繳服務費,不用重新簽訂,服務有效期以證書為準。
3、 當甲方停止服務需求時應與乙方辦理書面手續,否則乙方將依照原協議執行。
4、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補充,經雙方簽字確認為本協議組成部分。
5、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雙方商定提請乙方所在地司法機關裁決。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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