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三篇
寫字樓租賃合同【一】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 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鄭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2、 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
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3、 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1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4、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4—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 □半年 □季度 □月度;先付后用;第1期租金簽定合同當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5、 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 □水 □電費 □電話 □網絡使用費 □物業管理費 □租金稅費 □_________,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5—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后,甲方應于結清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如乙方結清,甲方得全額退還押金。
6、 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 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 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8、 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1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1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 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1次超過7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105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 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準運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1方應主動向另1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1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條)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1方負責賠償。
9、 乙方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1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
(4) 拖欠租金累計半個月以上的。
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0、 甲方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1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7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9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3、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并將剩余(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10—4、甲方應保證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101、 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1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1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1方違反合同,另1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11—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1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102、 其他補充約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寫字樓租賃合同【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 寫字樓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寫字樓的位置和面積
乙方租賃甲方合法擁有的位于 的 ,作為 之用,合計建筑面積 平方米(含公共分攤面積 ),乙方租用的建筑面積按廣州市房管局的有關規定計算,乙方租用場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1,租用場地裝修及設備見附件2。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 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2、 甲方將于 年 月 日前通知乙方進場裝修。
3、 租賃期滿,乙方如愿續租,應于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租金和其他租賃條件以雙方重新簽訂的合同為準。
4、 如本協議規定的租賃期限未滿,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在結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并賠償乙方相當于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后,甲方應同意解除合同并無息退還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
5、 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無息退還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并賠償甲方相當于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并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項后 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電費等應繳費用,并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附件2所列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
第三條 租金和租賃保證金
1、租金以建筑面積計算,乙方承租的場地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樓宇的租金為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乙方內部衛生、保安、水電、電話、消防、空調等費用由乙方自理)。該租賃場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變;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為人民幣 元(大寫: );租期超過五年的,從第六年起甲乙雙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為 %。
2、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天內向甲方交納一個月的租金計 元人民幣作為定金,該定金日后將抵作乙方應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須于進場裝修之前即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為兩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 元。以后因租金升幅所產生的租賃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后十天內予以補足。如乙方無違約,在租賃期滿后 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乙方須于每月5日前(節假日順延),主動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繳交當月租金。
5、租金繳付方式:以 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后,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第四條 物業管理和管理費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對該場地外部的保安、衛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而該場地內部上述事項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須服從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管理費、水電費、停車費、排污費等應繳費用并承擔相應分擔費用。
2、管理費以建筑面積計算,管理費暫定為每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幣,乙方承租該場地每月應繳的管理費為 元/月(大寫: )。日后管理公司將視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管理費的交付方式、時間依管理公司的規定。
3、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向管理公司支付有關本場地的物業管理保證金,金額相當于三個月的管理費,即人民幣 元。物業管理保證金在租賃期滿,乙方無違反管理守則或規章、無欠費的情況下,管理公司全數無息退還給乙方。以后因管理費增加而產生的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后十天內予以補足。
第五條 免租期及裝修
1、 本合同從甲方交付場地之日為起租期日,開始計算租期,起租期最初 個月為免租期,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供乙方場地裝修。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須繳交管理費和其它應繳的費用。免租期只屬一次性的優惠,并不適用于任何續約或延長租期,乙方須于免租期屆滿后,開始向甲方繳交租金。
2、 乙方自費裝修該場地,包括該場地的隔墻。在乙方裝修該場地時,必須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關裝修的規則要求,并向管理公司交納裝修押金 元人民幣(大寫: )。如有涉及水、電、煤氣、消防、通信、保安系統、排污等中央系統的接駁、更改或遷移以及其他固定設施的加建、更改,必須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并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監管。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關規則要求完成裝修后 個工作日內將裝修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 乙方裝修工程全部完畢后,須報請管理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審驗,以確定裝修工程符合安全規范并提供有效證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規定按期如數收取租金的權利。
2、 甲方有權委派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物業管理公司的變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數收取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的權利。
3、 甲方有在乙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保證擁有出租本合同標的的合法權利,并保證乙方擁有合法使用標的不受任何影響的權利。
2、 乙方進場裝修期間,提供臨時用水、用電(水電費按規定收取由乙方承擔)。
3、 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關設備。
4、 負責對租賃場地作定期安全檢查。
5、 從開始計租之日起,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能正常投入使用。
6、 因甲方租賃給乙方租賃場地本身的質量,需要維修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維修并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 乙方有依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所租賃場地的權利。
2、 乙方有在甲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3、 乙方有在所租賃的范圍內,在符合政府有關管理部門規定的前提下,安裝本公司招牌(廣告式招牌)的權利。
4、 乙方有權按照第五條第2點的規定在所租賃場地增設中央空調及安裝空調室外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乙方的義務:
1、 租賃期內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水電分攤費、停車費等。
2、 保證不改變租賃場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按照國家批準的業務范圍合法經營業務,不得將所租賃的場地用于合法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3、 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租賃場地使用,不得對租賃場地設定抵押。
4、 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使用所租賃的場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賃場地或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5、 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租賃場地危破維修,需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與乙方簽定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6、 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墻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墻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并不予補償。
7、 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如發現有損壞租賃場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的,則在乙方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維修及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8、 乙方在租賃期屆滿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交還甲方(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逾期繳付應繳費,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按應繳未繳額每日 %收取違約金。如連續 個月未能繳足租金或連續 個月未能繳足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無論乙方是否已收到書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賃場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設備,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及管理保證金。如此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2、 如乙方擅自改變所租賃場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轉租、換房使用、設定抵押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沒收租賃保證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乙方并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4、 如甲方延遲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的,每延遲一日,甲方須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 如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到計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使用,則免收乙方當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遲交付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月,則一個月后每超過一天甲方免收乙方當日租金。
6、 在對方沒有可導致單方面終止合同的違約行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征得對方的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對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八條 免責條款
1、由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本合同標的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甲方應當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所有權變動不影響本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條 合同終止
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應在租賃期屆滿后 個工作日內將租賃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費等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追償。
租賃期屆滿,乙方須清理租用的場地,交還所有鑰匙,并保證甲方在其內所設立的固定裝置等設備完好無缺 (正常損耗則屬例外)。甲方對乙方裝修的投資不予補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續租的優先權。
第十一條 其他
1、 本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 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各自承擔稅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3、 電費按電表計收,商業用水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計收。公用水電按實際進行分攤。
4、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附件:1、乙方租用場地建筑面積平面圖。
2、租用場地裝修及設備表
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書【三】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戶: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戶: 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了友好的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結合雙方的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出租人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的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的情形之一,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的活動,損害公共的利益;
3.承租人拖欠的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遷,出租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損失由承租人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人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_________規定執行(如果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_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的變更
1.如果出租人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_元。
2.出租人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出租人未按(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人、承租人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單位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必備】
房屋的基本情況
房屋基本情況一方面是指房產本身的狀況,包括物業地址、建筑面積;另一方面是指房屋的權屬狀況,一般是指產權證編號、產權人姓名以及是否設定了抵押等;鏈家地產市場研發中心認為,這部分內容作為租賃合同的必備構件,勢必需要出租者出示房產證。
水電、物業等其他費用承擔方式
租賃合同里除了明示租金、押金的支付方式外,還要約定在租賃期內水電、供暖物業費、衛生費等其他費用的承擔方式,在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中,對于這一部分費用的承擔方式均需要做出詳細的約定。專家認為,消費者應該就這部分條款做出明確的約定并直接寫入合同,可以避免合同到期之后雙方產生費用方面的糾紛。
房屋的維護、維修
在房屋出租期間,難免會出現家具、家電等生活用具的損壞情況,因此約定房屋維護、維修的權責非常有必要,租賃合同范本里“房屋的維護、維修”約定了業主與求租者兩方的責任,保證在租賃內房屋及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在適用和安全的狀態,同時約定設備在自然損耗或因使用不當而造成故障時,兩種不同情況的解決方案,以有效避免業主和求租者因為物品損壞帶來的糾紛。
合同解除的具體情況
租房合同中必須標明合同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這樣可以約束業主和求租者的行為,保障雙方的權利。在示范文本中,共注明了合同解除的5種情況,其中細化了業主或者求租者單方解約的幾項權利,比如業主延遲交付房屋達多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求租者安全等等,求租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求租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多久、欠繳費用、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等業主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違約責任及追究
在簽訂租房合同時,一定要重視對雙方違約責任的約定。在租賃示范文本中,違約責任主要包括針對容易產生糾紛的環節設置,如業主未能按時按約定交房應承擔的責任、租賃期需提前收回房屋或提前退房的約定賠償等情況。這將保證合同的順利執行,降低業主和求租者的風險。
【簽訂注意】
房屋租賃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項法律活動,為了盡可能避免在租用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爭議,對于相關條款應明確約定,所以合同的簽訂一定要注意相關事項。
一、租賃合同之出租人的基本情況
1、作為承租方,應先審查房屋是否存在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情形:(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權屬有爭議的;(5)屬于違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等。
2、作為承租方,為了預防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如果承租方是房屋的所有人,必須具有產權證明等相關證件;如果承租方不是房屋的所有人,必須具有轉租權。
二、 租賃合同之租期條款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房屋的租賃期限,明確租賃的具體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過租賃期使用房屋,應支付給出租方超過租賃期限使用的租金。
三、 租賃合同之租金條款
1、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或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實行按月支付制。
2、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支付時間,應于每月的具體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寬限期內沒有按期支付,應支付遲延租金或違約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3、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的調整,如出租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擅自漲租金。
四、 租賃合同之保證金條款
在房屋租賃合同訂立中,合同雙方當事人都盡量避免風險,預防欺詐,承租方應在合同訂立前交給出租方一定的保證金,應根據實際情況在租賃物價值范圍內決定押金的數額。同時對于保證金退還的條件,應進行明確約定。
五、 租賃合同之配套設施條款
在合同中,對房屋租賃是否包括房屋內的現有配套設備如沙發、家具等進行明確約定。雙方應明確約定,租賃房屋所包括的相關配套設備,建議承租方應檢查配套設施是否可以使用,并在雙方交接時進行清點。
六、 租賃合同之轉租條款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轉租。
1、作為承租方,經過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賃關系不因轉租而影響。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因轉租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承租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 租賃合同之裝修條款
1、 明確約定裝修條款,經過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本合同約定的房屋進行裝飾裝修,但是裝修不得改變房屋原來的結構。
2、明確約定租賃期滿時裝修附加部分的歸屬,在合同終止時,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恢復原狀或保留返還時的現狀,不能拆除的,可以折價歸出租方,但給房屋造成損失的,承租方應給予出租方一定補償。
八、 租賃合同之妥善保管責任條款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應妥善保管租賃物及配套設施,如果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租賃物及配套設施損毀、滅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應愛護并合理使用房屋內的各項配套設施,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九、 租賃合同之維修責任條款
在合同中,對維修責任進行明確約定,出租方應確保房屋及相關的配套設施,并負責房屋的安全防范及維護,以保障承租方能正常使用房屋。
十、 其他事項
在合同中,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對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違約責任、訴訟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和保證合同順利履行,并盡可能保障雙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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