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協議書范文六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書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大家知道協議書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同工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同工協議書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合同工協議書 篇2
用人部門(甲方):
職 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經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并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并服從甲方的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工作。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各項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的《XX學院臨時用工暫行辦法》等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X小時。原則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經與勞動者協商后,可以適當加班,加班后用人部門應安排其調休,如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調休的,則給予 元/天的加班補助費。但每月加班最多不超過 天。
2、乙方基礎工資標準為 元/月,崗位津貼元/月,試用期內享受上述工資的,合計為 元/月,行駛里程津貼為 元/公里。
3、甲方每月日前如期發放工資,由學校財務處統一發放。發放形式為:(①領據領現金形式,②銀行工資卡形式)。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提出申請,甲方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合同期滿內不再續訂的`,甲方將從次月起停止繳納乙方的保險金。
2、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工受傷,死亡,或患病、非因工受傷的(需XX市各公立醫院證明),甲方將按照《XX臨時用工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切實做好乙方工作期間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可以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終止解除勞動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學校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斗毆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6)學校因教學、管理、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臨時工在孕期、產假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被招工、招干或考入學校學習的;
(2)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4、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八、違反協議責任:
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按有關政策予以適當賠償。
用人部門(甲方): 職 工(乙方):
法人代表簽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工協議書 篇3
甲方:出租方 證件號碼 。 乙方:承租方 證件號碼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義務關系,按照平等互利,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乙方租賃甲方工程機械: 機械名稱:山工裝載機 機型: 6 50 。資產價值:42 萬。
二:施工地點: 施工。
三:租憑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付款方式及費用承擔,
1:乙方租憑甲方機械按月計算,每月租金: 。甲方機械進施工現場后開始計算。
2:機械租憑費每月15天,如15天內,還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權停工。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承擔。 3:甲方機械每月累計有三天的維修保養時間,如超出三天,乙方有權扣除甲方機械租憑費,按天計算,。
3:乙方負責甲方機械燃油,如燃油造成機械故障,乙方負責維修,停機時間不得扣除甲方租金。
4:機械運輸費用,運輸費,甲,乙雙方各承擔一趟。
五:甲方責任:
甲方機手要聽從乙方施工人員的指揮,在制定地點范圍內施工,如甲方機手原因,施工時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甲方機手食宿。施工時乙方施工人員要給甲方機手做現場施工交底工作,乙方原因,如挖斷光纜:電線:煤氣管道;水管以及地下不明物等,有乙方負責。
2:未經過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轉租甲方機械,如乙方擅自租賃機械,造成的后果有乙方承擔。
七: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終止合同。
2: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履行各自的義務后合同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分,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工協議書 篇4
甲方:湖南長沙蕾蒙實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興旺村8-1組、8-2組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園區的經濟發展,迅速搞好 蕾蒙實業 項目的投產建設,現由甲方將公司圍墻、片石擋土墻、透視圍墻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量
甲方圍墻、透視圍墻及石砌擋土墻,長度及計量按實際計算。
二、價格(此價格不含稅)
1、正負零以上 2.5 米高為24磚空心紅磚墻,包括水泥頂帽。正負零以下基礎高0.5米,其中基礎用二片50磚,二片38磚,二片25磚;單價 340元/米(每三米砌一個38×38實心墩),有承重樁、穿梁的部分每米減除基礎費用10元,由于靠興旺大道和與安置區相鄰項目的圍墻護砌過高,考慮到特殊情況,每米另補助10元的架子費。
2、漿砌片石:價格為 195 元/立方,包括外表面用水泥清縫和土方回填。
3、透視圍墻的墻磚由甲方指定,透視圍墻,基礎二片50磚,二片38磚,()二片24磚,±0以上0.8米高,單價 235 元/米,包括兩面貼墻外磚,有承重樁、穿梁的部分每米減除基礎費用10元。
4.土方開挖基礎為機械開挖,根據甲方的`設計要求施工,按實際工程量計算,價格為 24 元/立方,回填部分不計量。
三、工期
基礎工程完工后,通知乙方進場施工之日起,工期為 90 天(有效工期),每超過一天罰款200元,工程量見施工圖紙。
四、其他要求
1、乙方材料為正廠合格,并由甲方認可方可使用。甲方負責基建期間用水用電,如甲方水電暫未到工地,可另行包干于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按甲方圖紙或現場施工人員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改變。
3、圍墻必須兩面粉刷,要求砂漿飽滿、平整、垂直。透視圍墻外墻磚0.8米高,必須飽滿無空鼓,平整垂直。漿砌片石高度大,地質結構較為復雜,必須滿砌滿灌,嚴格按甲方現場施工員要求施工,并保證一年的質量,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無條件負責返工。
五、違約責任
1、乙方負責協調好當地關系,必須在甲方通知乙方進場施工之日起五日內開工,否則作為乙方自動放棄,甲方有權收回該工程。
2、在施工工程中,如發現乙方偷工減料,不按要求施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拒付全部工程款。
3、乙方在施工期間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如發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六、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完工,由甲方驗收合格后付全部工程款95%。余款分兩部分支付,石方護砌工程留5%作為質量保證金,期限為一年,其他工程5%為質保金,期限為三個月。
七、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村委會、工業園各執一份。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協商解決。自簽定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鑒證方(代表): 年 月 日
合同工協議書 篇5
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1、根據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工作任務:
3.1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2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勞動報酬: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守按勞分配原則,結合工作價值,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依法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元(人民幣)/月(大寫:),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勞動紀律:
5.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由于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條件下,可續簽協議,并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均應提前15日通知對方。
7、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9、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xx年xx月xx日
合同工協議書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方),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工程項目”是指發包方委托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并經發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9.“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10.“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11.“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13.“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第三條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第四條 發包方委托監理方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_________,靜態:_________,動態: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_元,由發包方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方結算支付。
第五條 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合同條款
五、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六、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第六條 通知與聯系
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系并通知監理方。更換常駐代表,需提前通知監理方。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一切聯系均以書面形式為準。特殊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
第七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八條 監理方的義務和責任
1.監理方應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方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方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方人員的名單、簡歷。
2.監理方應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范圍和內容,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監理規劃派出專業配套、符合資格條件的監理方人員進駐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方,編制監理細則,并正常有序地開展監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監理任務,并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3.在監理期限內,監理方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監理業務量的大小,對監理方和人員進行合理的調整。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發包方同意,同時應保持其他主要監理方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有調整應報發包方備案。
4.監理方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監理崗位責任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
5.在監理期間,監理方人員必須遵守監理工作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運用合理的技能提供優質服務;應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勤奮、高效、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服務,維護發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權益。監理方人員不得受雇于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
6.現場監理方人員應按照施工作業程序及時到位,對工程建設進行動態跟蹤監理,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應進行旁站監理。
7.監理方人員必須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實施階段各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以及質量檢查等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8.監理方應認真作好《監理日記》,保持其及時性、完整性和連續性;應向發包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9.監理方所使用的發包方提供的設備、設施,除有特殊規定外,產權屬于發包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應按照合同條款的規定移交給發包方。
10.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發包方同意,監理方和所有監理方人員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資料;并應妥善作好發包方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11.如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超過本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監理方應就延長監理期限與發包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12.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如因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違約或自身的過失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或發包方的直接經濟損失,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13.監理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
14.監理方對承包方因違反有關工程建設合同規定而造成的質量事故和完工(交圖、交貨、交工)時限的延期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發包方的義務和責任
1.發包方應負責作好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為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外部條件。
2.發包方應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向監理方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需要的有關工程建設的文件資料。
3.發包方應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方。超過約定的時間,監理方未收到發包方的書面決定,監理方可認為發包方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4.發包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管理人員名單以及賦予監理方的權限等內容,在工程開工前書面通知工程建設的承包方。
5.發包方應向監理方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必須的工作、生活條件,提供上述條件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發包方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條件的應給予補償。補償的費用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
6.如雙方約定,發包方免費向監理方提供工作人員,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所有這類人員均應被視為監理方的成員并接受監理方的統一安排和使用。
7.發包方應當維護監理方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方監理業務的開展。
8.如因非監理原因使工程建設的進度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監理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發包方應接受監理方相應增加監理報酬的要求,并就服務期的延長和增加的監理報酬盡快簽訂補充協議。
9.發包方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責任、義務,如有違約,應賠償因違約給監理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監理方的權利
1.選擇工程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單位的建議權。
2.對承包方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單位的確認權和否認權。
3.協助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
4.工程建設實施設計文件的審核確認權。只有經監理方審核確認并加蓋公章的工程師圖紙和設計文件,才能成為有效的施工依據。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施工計劃和施工技術方案的審批權。
6.按照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范圍內,設計變更現場的處置權。
7.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對工程實施中的重大技術問題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意見,并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
8.組織協調工程建設有關各方關系的主持權。
9.按工程建設合同規定發布開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復工令,發布停工令、復工令應事先征得發包方同意。
10.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構件和工程設備的檢查、檢驗權。但上述的一切檢查、檢驗不免除承包方按有關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
11.對全部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設備的檢驗權和確認權;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權。
12.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建設合同工期的簽認權。
13.對承包方設計和施工的臨時工程的審查和監督權。
14.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和否認權。未經監理方簽字確認,發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項。
15.有權要求承包方撤換不稱職的現場施工和管理人員。
16.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擔。
第十一條 發包方的權利
1.有權依據本合同對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的監理工作進行檢查。
2.有權選定工程設計單位和承建單位。
3.有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對工程建設中質量、進度、投資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最終決定權。
4.有對工程款支付、結算的最終決定權。
5.監理方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前經發包方同意,并有權要求監理方更換不稱職的監理方人員,直至合同終止。
6.有權要求監理方提交監理月報和監理工作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第十二條 監理費用計算與支付
正常的監理業務報酬,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發包方應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監理方根據發包方要求,完成額外監理工作應得到的額外報酬,或因工期延長增加的報酬,應按監理補充協議或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應按正常監理報酬的規定進行。
發包方在約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約定支付之日起到實際支付之日止,還應支付滯納金或利息。
發包方對監理方提交的監理報酬支付通知書中報酬項目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方支付通知書7天內向監理方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無異議,按約定支付。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由發包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發包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監理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2.由監理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監理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3.發包方或監理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4.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四條 合理化建議
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方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發包方應按監理合同條件的約定,給予監理方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五條 發包方可視監理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六條 特殊條款
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發包方委托監理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發包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發包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監理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監理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4.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5.發包方向監理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發包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監理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發包方。
6.發包方接受監理方提交的需發包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
7.監理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8.違約金
(1)由于發包方原因終止合同,發包方支付監理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監理方原因終止合同,監理方支付發包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3)因發包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發包方負經濟責任。
9.獎罰
(1)發包方可視監理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_________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內;
(2)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監理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監理方使用時受發包方監督并且立賬備查。
第十七條 聲明及保證
一、發包方: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發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監理方:
1.監理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監理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監理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監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八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監理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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