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工作合同三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作合同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作合同 篇1
新勞動合同法關于每月工作時間的規定:
我國勞動法規定的工時制度有三種,即標準工時制、綜合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根據《勞動法》和《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務院令第174號)的規定,我國目前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這一標準工時制。有條件的企業應實行標準工時制。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應保證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且符合條件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綜合工時制度,即分別以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也就是說,在綜合計算周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如果在整個綜合計算周期內的實際平均工作時間總數不超過該周期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總數,只是該綜合計算周期內的某一具體日(或周、或月、或季)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其不超過部分不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
綜合工時制是指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以下行業的職工可以實行綜合工時制:
(1)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
(2)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筑、制鹽、制糖、旅游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職工;
(3)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
工作合同 篇2
我在一家餐飲公司上班,在這里干了兩年多了。單位一直沒和我簽訂勞動合同,前不久,單位把我辭退了,說我一個月內遲到三次,構成嚴重違紀。我想索要離職補償金及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賠償金,可老板說,我屬于不定時工作制員工,單位有權不簽訂勞動合同,且可以隨時讓我走人。請問是這樣嗎?
[律師解答]:實行不定時工作時制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包括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只有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同時企業實行特殊工時制度,應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因此公司應當與您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鏈接]:
《勞動合同法》第10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69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第3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6條、第38條規定的,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4條: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1)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衡量的職工。
(2)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3)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適合實行的職工。
工作合同 篇3
(4)加強對流通領域農資商品的監測
我局依據季節特點,及時安排檢測抽查,并根據監測結果,及時發布商品警示,引導農民群眾正確選擇。通過日常巡查,12315申訴舉報等信息渠道,及時了解和掌握農村商品質量信息,提高監測商品的針對性和科學性。根據省局《流通領域農資商品質量定向監測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開展了農資商品質量監測工作。全年共抽查農資商品54個批次。同時,積極督促指導農資經營單位建章立制。在全面推行“兩帳兩票(進、銷貨臺帳,購銷發票),一書一卡(承諾書、信譽卡)”制度的基礎上,積極推行“農資商品準入制”、“問題農資商品退市制”、“農資經營預警制”、“購假農資預賠制”、“種子留樣備查制”、“重要農資商品備案報檢制”等農資質量監管制度,逐漸形成規范的遂寧農資監管模式。同時,對農資商品進銷貨臺帳進行了嚴格檢查,全年共查處未按規定建立臺帳72件。
(5)嚴格依法行政,保護農民利益,保護農業生產秩序
我局圍繞種子、農藥、化肥、獸藥、飼料、農機及零配件等農資商品和市場,大力開展各項專項執法行動,加強對質量低劣、群眾投訴多、社會反映強烈的生產加工企業,經營網點,農資批發集散地的監管和檢查。重點做好“四查四打”即:查農資商品質量,打擊假冒偽劣;查農資進貨渠道,打擊制假售假窩點;查農資廣告,打擊虛假宣傳;查農資商品標識和商品使用情況,打擊虛假標識和商標侵權。同時,充分利用12315指揮中心和農村消費維權網絡,認真受理農民消費投訴,積極解決涉農糾紛,維護農民生產消費權益。
我局共出動工商執法人員2345人次,檢查農資經營戶2437戶次,整頓農資市場102個次,查處違章違法案件107件,查處不合格化肥72噸。
2.認真開展糧食、棉花、蠶繭市場整治,切實維護市場秩序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和《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按照有利于糧食生產、有利于種糧農民增加收入,有利于糧食市場穩定,有利于國家糧食安全的基本要求,我局強化了陳化糧為重點的糧食市場監管,對有陳化糧購買資格的`企業進行全面跟蹤監管,監管率達到100%。加大對糧食收購、加工企業400戶的監督管理,檢查棉花收購企業8戶。
3.大力培育和發展農村經紀人,搞活農產品生產流通
按照“在培育中發展,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創優”的工作思路,積極培育、發展和壯大農村經紀人隊伍,加強對經紀人的管理,促進經紀人有序發展。一是大力培育和發展農村經紀人,通過多方努力,培育了一大批具備經紀業務知識,具有市場營銷能力的農村經紀帶頭人,積極引導農村經紀人注冊登記,取得合法市場主體資格,全市新發展農村經紀人組織156個,農村經紀人180戶,農民專業合作社74戶;如大英縣農村經濟人隊伍已基本形成了“公司+農戶”型的大英縣養鵝協會、科技帶動型的棉花協會、大戶帶動型的九葉青花椒協會、產業開發型的金元鄉永鎮橋村玉米制種協會等多種特色的農村經紀人組織形式。二是充分利用電視、電臺、報刊等媒體,加大對農村經紀人的宣傳力度;三是規范農村經紀人的從業行為,在農村經紀人中開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動,引導農村經紀人健康發展,積極扶持守法誠信經營的農村經紀人做大做強,成為當地農村經濟發展、農民致富的帶頭人;四是加強對農村經紀人及其經濟活動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無照經營的“地下”農村經紀人,嚴厲查處農村經紀人利用虛假信息誤導農民簽訂合同,損害農民利益的違法行為。
【工作合同】相關文章:
實用的工作合同06-12
工作聘用合同11-19
工作合同通用09-17
實習工作合同10-20
設計工作合同08-03
【精選】工作合同三篇10-31
精選工作合同7篇10-31
【精選】工作合同五篇10-31
精選工作合同4篇11-01
【精選】工作合同四篇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