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電子商務合同3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電子商務合同3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電子商務合同 篇1
甲方: (加盟商家)
乙方:寧波市海曙八二易生活服務網上市場(82生活網)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加盟82生活網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 總則
82生活網是創建于國際互聯網上的,面向大眾的專業購物、生活服務網站。網站本著“82生活網,天天幫您忙”的經營方針,竭誠為百姓的生活、工作、娛樂休閑提供便利,并以網上展賣形式幫助甲方實現網上銷售的運作方式。
第二條 加盟
1、 條件:甲方(附相關證明材料)能提供其生產經營的貨真價實的商品和服務。
2、 義務:甲方需提供優質優價(網上售價按甲方標準確定,原則上不得高于市場價)的商品及良好的服務,及時提供商品(服務)信息。
3、 權利:甲方可隨時要求乙方協助更改其在82生活網上展示的.信息;可以隨時在網上開展促銷活動(需經乙方同意,費用根據乙方標準另定);在由乙方代為送貨并成交時,乙方保證甲方貨款的及時回收。
第三條 信息
1、 信息存放和展示約定:乙方負責為甲方在82生活網上提供信息存放空間,將甲方提供的商品(服務)信息資料按統一格式制作成電子網頁鏈接在網站上,按商品分類索引,供上網瀏覽的顧客查詢購買,并負責信息的日常更新維護。
2、 廣告互動:合同期間除乙方在網站上為甲方商品展示詳細信息外,甲方需在其商品售買點等場所及相關廣告宣傳資料上展示乙方網址、訂購熱線等相關信息。
3、 經營許可公示:甲方需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代碼證及各類商品經營許可證明,并在乙方網上商家介紹處公示。
第四條 商品配送送貨上門為雙方的統一行為,送貨范圍僅限于乙方網站已開通的區域內,乙方原則上保證在乙方可供貨時段內全天候響應。商品送達時間根據商品品種和顧客預約確定,并以乙方網站服務承諾為準。
第五條 供貨程序
1、 供貨通知:根據訂單情況乙方向甲方開出入庫單通知送(備)貨或提貨。
2、 交易:由乙方網站專職配送人員送達顧客處。
3、 存貨:除鮮活、現做商品和雙方約定外,甲方應根據網上銷售量安排一定數量的存貨在乙方倉庫以保證全天候供應。此存貨所有權為甲方所有,在其銷售之前甲方對其有任意處置權,同時乙方還應保證該存貨的安全。
4、 成交記錄及貨款結算:由配送人員代表甲方與顧客結算貨款,并作相應成交記錄。貨款存入甲方單獨開設的存款帳戶,此帳戶貨款中包含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配送服務費用。甲方可隨時(預)約定時間對帳收取貨款,同時按約定支付配送服務費給乙方。
第六條 郵購對于乙方網站規定送貨上門范圍以外訂單或顧客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提供郵寄、快遞服務(在郵寄、快遞條件許可情況下),郵費原則上由顧客自理。
第七條 信息服務費甲方作為乙方加盟商家,由乙方在82生活網上相關商品鏈接處為甲方商品作詳細介紹(含圖片),同時為甲方作簡單商家介紹并公示甲方相關信息。甲方應支付信息制作(商品頁面制作)、維護(日常信息更改、維護)服務費給乙方。收費標準:按限定商家擬上網商品(單件)數量上限確定,以10件為單位起算,10件(及以下)為300元/每月,半年起訂。
合同加盟期為 個月,款項共計: 元,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由乙方網站接收信息并送貨成交的商品銷售,甲方應支付配送服務費給乙方,費用根據具體商品品種由雙方商定。
第八條 發票商品銷售發票根據顧客需要按網上成交額由甲方開具,銷售稅收由甲方承擔(在供貨量內)。
第九條 質量保證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其自行制訂的產品服務條例,保證其所售商品質量,乙方對此不作額外承諾。對于顧客有關商品質量的投訴,乙方僅負責代為向甲方轉達,并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第十條 附則
1、 乙方將盡力幫助甲方推銷其商品。
2、 如因不可抗力或網絡系統故障等因素,造成顧客下單不順利或中斷,乙方網站有權延緩、暫;蛉∠唵。
3、 對各項交易行為,因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調整而與之不符時,乙方網站有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條款變更執行或停止交易的進行。
4、 乙方網站對本附則以上條款保留更改和解釋的權利。
第十一條 其他
1、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加盟期結束。
2、 合同中未盡事宜或執行過程中發生的其他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 本合同及附件除簽字、蓋章外均以打印稿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電子商務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北京世界互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雙方合作建立官方電子商務網上商城淘寶第三方電子商務銷售渠道(以下簡稱網上合作平臺)的運營外包服務達成如下協議,并愿意在此基礎上雙方共同遵守,精誠合作,互相支持,共同發展。
第一章 總則
1. 合作內容:甲方是擁有包括 XXXXXX 品牌、設計、生產、經銷及零售實體。乙方是一家專注于從事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B2C)外包運營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術實力和在電子商務方面的運營經驗和能力,雙方合作運作以銷售甲方擁有的品牌商品為目的的電子商務平臺。
2. 合作條件:甲方品牌在互聯網上的商標使用權,商標使用權再授權,以及產品的分銷權、零售權。乙方擁有建設并運營面向最終消費者的電子商務網上商城(B2C)的能力;
3. 合作方式:甲方通過互聯網等非線下實體店鋪的形式向最終消費者銷售可授權的品牌商品,乙方為甲方該項業務提供外包運營服務,該外包運營服務包括網店建設、網店運營、廣告推廣、客戶服務、收款結算等服務。乙方負責,物流配送、甲方授權乙方在淘寶、拍拍平臺的網絡銷售經營權,甲方授權乙方開立 XXXX 品牌淘寶、拍拍的專賣店。除上述甲方明確授權的網站外,乙方不得在其它網站經營甲方的品牌。雙方建立電子商務戰略合作關系。甲方并按本協議第三章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建設及運營服務費;
4. 雙方約定:淘寶商城專賣店上線時間為: 年 月 日
淘寶旺鋪 :年 月日
5. 雙方約定:拍拍旗艦店上線時間為: 20xx 年 4 月1日
6.合作區域:中國大陸;
7.合作及授權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二章 權利及義務
A.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保證在互聯網上所銷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對所提供的所有產品承擔所有責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識產權、產品質量等;
2. 甲方制定網上合作平臺的產品零售指導價格。乙方承諾不以低于甲方零售指導價的價格出售。甲乙雙方共同制定面向會員的促銷原則,乙方可在該原則下制定促銷計劃,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具體促銷計劃。
3. 甲方負責提供網上合作平臺所售商品并保證穩定的庫存。
4.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為建設網上合作平臺所需要的有關產品圖片、信息、介紹、市場及宣傳等文檔內容;甲方負責協助辦理網上合作平臺經營許可的各種資質。
5. 甲方有義務依照雙方共同制定的客戶服務規范對網站銷售的產品進行退換貨處理;
B.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乙方擁有非甲方提供的網上合作平臺的后臺信息系統、操作規范等的知識產權;
2. 乙方應確保乙方運營的網上合作平臺的信息系統性能滿足合作需要的技術規范。
3. 乙方不得在線下銷售甲方提供的貨品。
4. 乙方保證妥善保管代銷貨品。在乙方保管期間發生的貨物滅失或毀損(不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由乙方承擔全部的損失。
5. 乙方負責網上合作平臺的網店設計、網店建設、網店運營、網店推廣、電話客服。
6. 乙方應于每周結束的次日,每月結束的三日內,每年結束的次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每周、月、年的銷售報表、銷售分析、退換貨分析、當前庫存數據分析以及客戶瀏覽記錄和購買習慣分析。
7. 乙方應在甲方書面批準的的市場推廣方式內開展推廣活動;
8. 乙方負責第三方網上商城的日常推廣、節慶等特殊促銷活動的策劃及實施,但需得到甲方書面批準。
10. 除本合同明確授權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場合使用 XXXX 品牌,不得再授權其它單位網絡經營 XXXX 品牌。乙方不得銷售任何假冒或仿冒 XXXX 品牌的產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 XXXX 品牌的知識產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及侵權責任并賠償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實際損失。
11. 乙方在銷售活動中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消費者權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也不得損害甲方權益,不得做出有損 XXXX 品牌形象的行為,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并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 網店建設費及收益分配
1. 甲方須向消費者開具商品銷售發票。
2. 甲方因在合同簽定日支付10000元給乙方作為,網店平臺建設費(圖片拍攝 圖片優化 網店整體設計等)
3. 甲方同意乙方提取甲方產品的銷售差額和傭金作為收益。
3.1傭金:甲方同意乙方從實際銷售出去的甲方產品零售指導價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傭金作為乙方的外包服務報酬。 傭金=實際銷售出去的產品的零售指導價格×5%的傭金比例。
3.2銷售差額:甲方允許乙方在甲方批準的產品零售指導價格的基礎上上浮一定比例銷售,并將該銷售差額作為乙方的收益。銷售差額=產品實際銷售價格—產品零售指導價格。產品實際銷售價格指產品實際銷售給終端客戶的價格;產品零售指導價格是甲方制定并與乙方結算的價格。
4. 配送與結算
4.1關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雙方約定:由甲方負責倉儲和對消費者的發貨。產品的所有權在銷售給消
費者之前均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產品的所有權。
4.2乙方在客戶服務時接到客戶反映發現有甲方多發、錯發的貨物的,應做好詳細記錄,同時應立即通知甲方。
4.3甲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它法規、部門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對存在質量問題的售出商品提供無條件退換貨服務,對非商品質量問題(商品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內可退換貨服務、15日內可換貨服務。甲方通過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為購買用戶完成上述售后服務。
4.4淘寶商城網店申請時,乙方按照淘寶商城規定交納所需費用,保證金 = 10,000元(用于交易糾紛的賠付) 服務費 = 實時劃扣技術服務費 + 技術服務費年費。
4.4.1實時劃扣技術服務費 = 支付寶成交額(不含郵費)×商品對應的技術服務費率;
4.4.2技術服務費年費:6000元/年(商戶需在入駐時一次性交納);
4.5雙方以自然月為對帳結算周期,乙方財務人員應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上一對帳周期實際發生的結算金額對帳通知單,甲方在收到乙方對帳通知單5個工作日內將對帳通知單回執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對帳單有異議,雙方可通過對帳方式進行核對。雙方對結算對帳單確認無誤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在每月 15 日至 20日期間向甲方帳戶匯入上月的貨款(扣除當月的傭金)。
5. 乙方向甲方快遞對帳及相關資料等快遞費用及運輸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章 業務運行與客戶服務
1. 市場推廣包含以下方面:
1.1互聯網推廣:乙方可以通過各種合法的網上推廣方法進行業務推廣;
1.2呼叫中心:乙方可以通過語音交互平臺、傳真、電話中心客服人員進行電話外呼銷售;
1.3媒體推廣:包括報刊廣告、郵購目錄、宣傳手冊、海報張貼、小禮品等:
1.4其他推廣:包括與移動運營商、互補品牌合作推廣、與有關商家合作推廣、登門訪問、參加展示會、客戶服務見面會等。
乙方提交相應的推廣提案給甲方,在獲得甲方的書面批準及相應的支持下進行以上各種推廣方式。甲方可視乙方的銷售業績,給予乙方相應的市場推廣費用及促銷支持,具體由甲方制定。
2. 甲乙雙方應當建立項目執行小組,該小組包括:
2.1項目經理:項目經理負責合作期間的項目協調與溝通;
2.2編輯:乙方負責制定官方網上商城推廣計劃、廣告頁面、以及投放,甲方負責相關產品文案及推廣時所用禮品等。
2.3技術:乙方技術人員負責向甲方提供甲方進行業務運營分析所必要的`運營數據。甲乙雙方技術人員對此數據進行定期維護。乙方按照雙方商定的官方網上商城技術規范負責運營,甲方負責監督。
2.4倉存:甲方負責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銷售商品的詳單,并根據補貨清單安排配貨。
2.5財務:乙方財務人員負責定期對官方網上商城所售商品對賬、結算,確認乙方傭金金額。
2.6客服: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官方網上商城的客戶服務規范。乙方負責執行,甲方負責監督。
3. 客戶退換貨服務
3.1甲方應負責為用戶提供合格的商品。
3.2甲方應對官方網上商城用戶提供退換貨服務,
第五章 商業保密條款
1. 商業秘密:任何一方公開或未公開的任何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計劃、銷售計劃、獎勵政策、客戶資料、財務信息等,以及非專利技術、設計、程序、技術數據、制作方法、資訊來源等,均構成該方的商業秘密。
2. 保密:雙方對在本協議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秘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
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業秘密,非經另一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違反本條規定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如果損失難以計算,則按 1 萬元計算。
3. 本協議終止后至少3年內,雙方仍然負有本條款項下規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章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造成本合同約定的合作業務無法經營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經通知糾正后15日內仍未糾正的,視作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違約方仍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設備的正常運作,如完全因乙方技術設備原因給消費者造成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3. 如因為不可抗力導致技術故障,進而影響服務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誤,從而導致消費者理解錯誤而造
成的任何損失,雙方均不負責任。
4. 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間,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協議的履行直接被影響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協議的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5. 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應承擔逾期付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超過十五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因為對方過錯所致支付延遲,則支付方不承擔此違約責任。
第七章 爭議解決方式
1. 一切由執行合同引起或者與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 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協議的生效、終止及其他
1. 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一年。協議期滿前一個月若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則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延期期數沒有限制,直到雙方提出異議為止。
2. 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雙方不再續簽新的合同的,則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后的7日內清除完畢網站上的所有 XXXX 品牌標志和廣告宣傳,并將甲方產品和其它屬于甲方的財產完好地歸還甲方。
3. 對本協議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4. 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為憑。
5. 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對協議及附件的任何變更或修改均以書面形式確認,并需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方為有效。
甲方(蓋章):
授權簽字:
簽署時間:年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名稱:
月日 乙方(蓋章):
北京世界互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授權簽字:
簽署時間:
年月日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名稱:北京世界互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電子商務合同 篇3
甲方:上海貝漫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網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貝漫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杭州網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就淘寶商城網店服務事宜,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及服務費用
(一) 乙方為甲方所經營的互聯網店提供具體服務內容包括:
1、 對甲方的要求開展視覺設計、美化、規劃等服務。包括網店的裝修、上傳新品,直通車、鉆展及廣告等所需的海報設計、新品拍攝的現場協調。
2、 對甲方的要求開展營銷服務:店鋪的廣告推廣、促銷運作,包括對產品價格定位以及產品開發建議,對甲方的要求開展營銷服務,包括直通車、鉆展等廣告運營操作服務。
(二) 服務費用
1、 視覺設計服務:3000/月
2、 營銷服務:3000/月
甲方認可先付款后服務的'原則,在服務前1-7日內一次性付清下一個工作結算月的費用。
第二條 服務期限
本協議履行結算月從20xx年3月15日起至20xx年4月14日止為第一個服務周期,后期合作在雙方沒有異議條件下,以此類推。
第三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ㄒ唬 甲方保證所銷售的產品包括質量、貨源渠道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二) 甲方負責產品的銷售、進貨、發貨、退換貨。
(三) 甲方為乙方提供詳細有效的企業資料復印件、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ㄋ模 本協議簽定前,甲方店鋪違反所在平臺的相關規則造成甲方店鋪被封號,凍結等一切損失的,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尊重甲方對產品及其所產生的影像資料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并不得用于與提供服務無關的事務
二、 乙方確保服務期間不單方使用甲方的支付寶資金、資料賬號做代運營服務無關的事宜。
三、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刪除寶貝。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提供乙方的數據、資料確保真實、合法、否則對 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 由乙方操作違反所在的平臺的相關規則造成甲方店鋪被封號,凍結等所帶來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三、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影像資料用于服務無關的,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四、 乙方擅自刪除寶貝,將承擔因此帶來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六條 協議終止與順延
一、 根據合作效果雙方都有權停止下一周期的合作。但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如雙方無任何異議,該協議自動順延。
二、 終止后果本協議終止后,乙方對的后續操作即刻停止,在未得到甲方同意授權下,不得對甲方經營的網店前臺、后臺擅自操作處理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或糾紛,友好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或杭州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八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在甲方付費后即刻生效。
第九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歌詞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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