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定期合同三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定期合同3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定期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1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1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2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2、勞動合同期限
第3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3、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4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5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6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4、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7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8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5、勞動報酬
第9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10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 執行。
6、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101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上海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第103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104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7、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105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106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107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8、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108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109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0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210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9、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2101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0、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當事人1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2103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2104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上海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2105條 本合同1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1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定期合同 篇2
訂立不定期合同法的情形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本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沒有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就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在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時,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就建立了一種相對穩固和長遠的勞動關系,只要不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勞動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條件作了嚴格的規定,當事人一方并不能隨意的要求簽訂或者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本條規定,只要出現了本條規定的三種情形,在勞動者主動提出續訂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就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種續訂勞動合同意愿的主動權掌握在勞動者手中,無論用人單位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提出,用人單位就必須同意續訂,而且是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不同意。勞動者同意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三種情形如下:
不定期勞動合同法的爭議
在制定本法時,這一項規定引起了較大的爭議。有一些意見認為,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有可能累計時間卻很短。這一項規定僅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為判斷標準,容易導致用人單位對一些低技能、崗位專業性不強的勞動者采取到期不續簽的做法,從而規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義務,加重了勞動合同短期化的問題。這一項之所以這樣設計,就是為了解決勞動合同短期化的問題。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再次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時,就意味著下一次只要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就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企業為了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又能同時保持用工的穩定性,防止因頻繁更換勞動力而加大用工成本,就會延長每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從而解決了合同短期化的問題。有的意見認為,這一項規定限制了用人單位的用工自主權。這種認識是錯誤的。因為勞動合同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的,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訂立次數都由雙方協商一致確定,選擇什么樣的勞動者的決定權仍掌握在企業手中。只不過在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時,用人單位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且這種勞動合同也不是“終身制”的,在法律規定的條件或是雙方協商約定的條件出現時,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不定期勞動合同法解除變更
其實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相比,并沒什么特殊不一樣,只是沒有約定確定的終止時間,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長期合同還是短期合同,要取決于每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履行情況,并不能一概而論,遇到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同樣可以解除。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只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負違約責任。
定期合同 篇3
編號: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石家莊鑫然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住所: 石家莊新華區中華北大街309號
性質: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賈慶豐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
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在(地點)承擔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 不定時工時制,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力,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就業準入工種的,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五、勞動報酬
1、甲方于每季度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按乙方出勤工天計算,每天按元計算(其中社會保險費元)。 甲
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2、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與工會(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乙方依照國家規定自行繳納基本養老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以包含在乙方工資中。
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至五十條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聘用人員必須遵守我單位所有規章制度。
2、經濟損害賠償、培訓賠償、保密賠償、竟業限制賠償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3、
十、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按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按國家規定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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