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掛靠合同五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掛靠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掛靠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車牌號:發動機號: 車架號:
本著雙方自愿聯營合作的原則進而達成互惠互利的目的,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掛靠項目:
1、甲方:以服務為手段,提供掛靠營運手續,營運手續產權歸甲方所有。
2、乙方:以車輛為實質資本,為掛靠營運提供生產工具,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
二、甲方責任:
1、甲方將車輛運營手續租給乙方使用,并協助辦理車輛相關手續,乙方承擔相關費用;
2、甲方負責統一辦理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第三者險按國家法律要求投保;
3、甲方負責乙方車輛的所有營運安排,有關業務預以優先安排,力求爭得最大營運效益。
4、甲方為乙方車輛安排的配貨業務,甲方按由此產生的'凈利潤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費;
5、甲方負責為乙方車輛建立安全、技術、業務、檔案和記錄,負責日常的安全,并對駕駛人員進行必要的法律教育和學習以及相關業務技能的培訓;
6、甲方協助處理交通事故,辦理保險理賠,解決有關事故,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在上述事宜中,不承擔不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和經濟連帶關系;
7、如果乙方車輛不再掛靠甲方,甲方積極辦理乙方的車輛轉讓及過戶手續。
8、甲方負責乙方車輛營運所需要的發票,相關稅金由乙方支付;
三、乙方責任:
1、乙方需將車輛落戶到甲方,并承擔期間一切費用,運輸收入由乙方收取,經營過程中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承擔由于國家政策性調整的增加的有關稅金和規費。
3、乙方努力為甲、乙雙方車輛聯系業務,盡力確保業務不斷。
4、乙方車輛必須按規定參加人身及第三者和貨物保險,甲方予以指導和管理。
5、乙方駕駛員必須按甲方要求營運,必須按規定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和法制學習,甲方可以征得乙方同意調動乙方駕駛員。
四、特別規定:
1、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有效的營運手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2、乙方支付給甲方每年
五、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自年 至
2、協議期滿,續簽協議。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
時間:時間:
電話:電話:
掛靠合同 篇2
甲方:
住所地:
負責人:
乙 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掛靠甲方從事 營運等有關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掛靠事項
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自購符合營運條件的車輛掛靠在甲方從事
業務。乙方用于掛靠運營的車輛為 牌小汽車,發動機號碼為,底盤號碼為。上述車輛掛靠經營手續,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所需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本掛靠合同不是勞務合同,也不是勞動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請、雇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能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系。
二、掛靠期限
乙方掛靠甲方從事 業務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規稅費用的承擔
甲、乙雙方同意,在掛靠經營期限內,乙方每年應繳納甲方掛靠經營管理費
用 元,乙方同意承擔其在掛靠甲方經營期間,因從事營運業務而發生的各項規稅費用;(上述規稅費用由甲方代收代繳,代為辦理相關手續。)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無法及時繳納有關規稅費用的,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全部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
四、車輛維護管理
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和甲方制度對投入運營的車輛進行日常維護、維修保養、例保等,并及時對營運車輛進行季檢、年檢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投訴及事故處理
乙方掛靠經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及相關部門報告,甲方可協助乙方對事故進行處理,但甲方的實際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
發生上述事故而產生的有關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若因乙方行為而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掛靠經營期間,如乙方被客戶投訴或因違法、違紀、違章被有關部門通報、曝光或作其他處理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到甲方和相關部門接受處理;若因此而損害甲方利益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履行。
六、保證金
乙方同意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 元的保證金。乙方同意甲方保管保證金期間,保證金不計利息,由甲方在乙方無違約情形并在本協議書履行期限屆滿后 日內一次性退還乙方。乙方違約時,保證金視為違約金,歸甲方所有。
七、協議解除及違約責任
協議履行過程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乙方違約:
1、乙方逾期繳納經營管理費用的;
2、乙方有破壞甲方工作秩序、損害甲方聲譽或其他利益的行為;
3、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或其它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處理的;
4、乙方擅自將車輛交由第三人營運的;
5、乙方擅自轉讓、轉租、轉借車輛或甲方提供的證照的;
6、乙方有違反本協議書約定的其他情形的。
乙方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以通知形式直接終止本協議書的履行,并同意甲方有權直接收回甲方提供的有關營運證照。
甲方解除協議或終止履行協議的通知到達乙方時即對乙方產生約束力,乙方應當按照上述約定及時辦理移交手續。
因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可得利益、甲方律師的代理費用等。
八、其它約定。
1、乙方掛靠甲方經營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險公司理賠的保險費用應當直接轉入甲方帳戶,該款項應當首先保障對受害人的合法賠償,剩余的受益在乙方不欠甲方有關費用時退還乙方。
2、乙方掛靠甲方經營期間,車輛發生滅失、毀損等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3、本協議書簽訂前,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及其含義都已準確理解,自愿簽訂并愿意完全按照約定條款履行本協議書。
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成立
十一、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掛靠合同 篇3
地址:天堂市人力資源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天上人間 聯系電話:110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 住址:聯系電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一、工作內容: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二、工作地點: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確定乙方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包括但不限于:
1、 杭州
2、 溫州
3、 上海
4、 紹興
5、 寧夏
6、 青海
7、 新疆
8、 貴州
9、 北京
10、南京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天堂市人力資源服務公司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名: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掛靠合同 篇4
甲方(評估公司):
乙方(估價師):
第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使用乙方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乙方將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注冊于甲方,并同意簽定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僅為掛靠,乙方不轉檔案,原則上掛證不掛章。
第三條. 本合同暫定為 年,自甲方收到乙方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起計,到期如需續簽,合同另行簽訂。
第四條. 乙方估價師的掛靠費用為每年 元。乙方將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交于甲方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首年掛靠費用,下一年使用費應在次年對應之日起五個工作日支付。如乙方出具業務報告,另行計酬。
第五條. 本合同期間的乙方注冊證書維護所需費用(包括注冊費、繼續教育學習費以及學習期間的交通住宿費)均由甲方承擔。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后續教育證書等由甲方保管。
第六條. 甲方在使用乙方房地產估價師證書期間,有維護其繼續有效的義務,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證書失效,甲方有責任采取措施使乙方證書恢復效力,并負擔證書恢復效力前的損失。
第七條. 乙方在甲方掛靠期間自己所做的業務另按估價費用的 %計酬,或者按照雙方協定。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遵守行業規則,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加蓋非乙方出具的評估報告。乙方出具的.估價報告,如不涉及回避因素,可以加蓋乙方執業印章。
第九條. 掛靠使用期間,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一方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因乙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乙方退還甲方已付本年度證書使用費。因甲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乙方不退還甲方已付本年度證書使用費。
第十一條. 如甲、乙雙方合同關系解除,乙方的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需變更,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變更手續,由甲方將乙方資格證書退還乙方,不得人為設置障礙。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掛靠合同 篇5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山東盛華物業有限公司裝飾工程承包方(法定責任人由偉壯)
掛靠方:法定責任人王立誠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山東盛華物業有限公司為發包方裝飾工程承包方(法定責任人由偉壯)(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程序最終確定以王立誠為代表的(個人、合伙人、企、事業單位法人子公司,作為本合同規定掛靠期限內獨立承接的家裝工程的司掛靠方(以下簡稱:掛靠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掛靠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選拔經營者,并以掛靠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掛靠方二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生產者。
第二條 掛靠經營期間,子公司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 掛靠經營期間,子公司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 掛靠經營期間,子公司必須堅持原有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 掛靠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 子公司本次實行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1_年,即從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
第六條 子公司本次掛靠經營的形式為:保上交掛靠費,保技術改造投資,掛靠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 子公司本次掛靠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 以“實行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為原則,掛靠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工程總造價的__%
第二款 掛靠經營期間,發包方為掛靠方提供信息和技術方面和業務(含蓋章,開發票等)的必要支持。
第三章 掛靠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 掛靠方的權利
第八條 掛靠經營期間,掛靠個人或合伙掛靠的第一掛靠人(以下簡稱:第一掛靠人)為該子公司的負責人,當然總經理,享受總經理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總經理的全部權利。
第九條 掛靠在承包期間,對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 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總經理及副經理級管理干部,組成子公司的領導機構,并報總公司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 有權決定子公司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 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員工。
第四款 有權改革子公司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 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展新的經營業務。
第十條 掛靠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 掛靠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掛靠方在掛靠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 對子公司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 應完成發包方給掛靠方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第四款 應負責繼續履行子公司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
第五款 自覺接受總公司和子公司員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子公司員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子公司報告工作,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款 維護子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子公司員工收入,不斷改善員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掛靠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 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 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子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 有權監督子公司的經營方向。
第三款 對子公司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工程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 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子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 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 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掛靠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 不得平調子公司資產。
第三款 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掛靠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 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掛靠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掛靠方的收入
第十五條 掛靠經營者在掛靠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
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掛靠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其收入子公司以分紅形式結算。
第二款 發包方如認為掛靠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第三款 員工人均年收入的計算范圍按__勞字__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掛靠包的收入每月月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
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后,掛靠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及子公司收入一次性結清,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掛靠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掛靠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掛靠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發包方造成重大損失,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掛靠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掛靠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掛靠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包、掛靠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規定的掛靠期滿,發包掛靠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掛靠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掛靠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掛靠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發包、掛靠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掛靠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第三款 掛靠經營者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所上繳利潤指標,可從總公司分管子公司財務扣除,酌情處罰3倍罰金
第二十六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掛靠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掛靠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掛靠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掛靠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二十七條 發包、掛靠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合伙掛靠的原定第一掛靠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掛靠人(或掛靠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后,如發包商仍實行招標掛靠經營,且掛靠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掛靠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條在掛靠過程中,子公司所出現的一切責任性事件(民事訴訟、經濟糾紛、債權、債務、法律訴訟等)都由掛靠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在掛靠其間,發包方為子公司出具一名會行政監視,負責子公司財務日常運作監督檢查,和日常工作管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掛靠方代表簽字,并經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__份,發包方、掛靠方和_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掛靠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發包方____
代表____(簽字蓋章)
掛靠方____
代表____(簽字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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