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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大全

就業合同

時間:2022-07-10 11:24:02 合同大全

就業合同集合九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就業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就業合同集合九篇

就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1、甲方根據國家關于中等專業學生的標準,招收乙方為 屆 專業

  的學生,學制三年。

  2、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三年學習期滿,各科成績(包括補考成績)合格,

  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并交清各項費用,甲方安排乙方到委托培養單位(根據需要可適當變動)就業上崗。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檢查和督促乙方完成所修各科的學習任務,并定期對乙方進行

  成績測驗和各項指標的考核。

  (2) 乙方在學習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紀行為進行批評教育直至處分。

  (3) 乙方修業期滿,各科成績合格,在一年內必須安排乙方到委托培養單位

  就業上崗。

  (4) 乙方到就業單位后,甲方必須跟蹤服務一年。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必須努力學習,積極完成所修各科的學習任務。

  (2)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校紀校規,服從甲方的'管理。

  (3) 乙方在學習期間,享受甲方其他中專學生同等的權利。

  (4) 乙方到就業單位工作期間,如因工作不滿意,可向甲方提出變更工作崗位的要求,甲方應盡量向就業單位協調解決;若乙方自行辭職,甲方可拒絕再安置。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予安置。

  (1) 所修科目成績不合格,未取得中專畢業證者,或在學習期間,嚴重違反

  校紀校規,受到記過以上處分者。

  (2) 乙方在學習期間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造成身體殘疾和有痼疾者。

  (3) 應交費用未交齊者。

  (4) 學習期間,中途退學和轉學者。

  (5) 本人不要求甲方安置者。

  6、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至乙方到單位就業一年后終止。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勞動仲裁部

  門裁決。

  ·外貿合同樣本 ·維修合同樣本 ·購房合同樣本 ·合資合同樣本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級主管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 乙 方:

  (蓋章)學 生(簽)

  代表:監護人(簽)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合同 篇2

  1、必須清楚地知道和自己簽約的單位究竟是哪個單位

  簽協議的時候要看清合同雙方。通常勞動合同只會出現兩方,一方為用人單位、另一方為勞動者,而上文中小楊簽署的這份勞動合同卻為三方合同,一方小楊、一方為電視臺、另一方為某公司(最后與小楊實際發生勞動關系的公司)。從這份勞動合同的簽約主體我們可以看出,某電視臺在與小楊簽訂該份合同伊始,就從沒有將小楊納入電視臺編制的打算。

  2、不要輕信口頭承諾

  從法律上講,用人單位對于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給出的承諾都應當要記載于勞動合同中,但是鑒于當前社會應屆畢業生市場的供需關系,應屆畢業生要求用人單位將所有口頭承諾都在勞動合同列明是有些不現實的,但是畢業生們應該在簽協議時問清自己最關心的問題。

  3、明確違約責任

  一般來說,應屆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后,就會停止工作的尋找,但一旦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的話,對于應屆畢業生來說,失去的不僅僅是這份工作,由于這時統一招聘的時機已經錯過,失去了很多尋找其他優秀工作的機會,所以明確違約責任及金額對于應屆畢業生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4、簽訂的'勞動合同必須手持一份

  勞動合同只有自己持有的時候才會對自己產生法律上的保障。其一是將來為自己主張權利時作為舉證內容;其二是防止合同內容被人篡改。如果畢業生沒有持有勞動合同,將來用人單位一旦出現了違約的情況,畢業生們拿什么來證明他們是違約了呢?

  當前用人市場上畢業生就業的確比較困難,在此我們不僅要譴責那些利用畢業生的這種就業的困難而拒絕向畢業生提供其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從而企圖規避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同時更呼吁廣大畢業生在尋找工作時仍應堅持必要的法律底線,為自己的簽字負責。

  許多大學生為了能夠一畢業就找到工作,于是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不都加考慮,隨便看一看就下筆簽名。很明顯,這是對自己的不負責。小編提醒各位將要比較的大學生們,找工作一定不能操之過急,否則的話可能會使自己遭到不必要的損害。

就業合同 篇3

  一、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就業協議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要求:"經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后,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指定就業計劃和派遣的依據。"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1)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

  勞動合同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勞動人事部門頒布的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規章。就業協議使用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有關政策。

  (2)適用主體不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只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符合過阿甲的法律,政策法規,無欺詐、脅迫等手段,經雙方簽字蓋章,合同即生效。就業協議目前除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方簽字、蓋章外,尚需學校和鑒證機關(人事部門)參與。

  (3)內容不同

  勞動合同的內容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比較詳細。就業協議的條款比較簡單,主要是畢業生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自己情況,愿意在規定期限內到用人單位報道,用人單位如實向畢業生介紹本單位情況,同意錄用該畢業生等,另外還有一些簡單條款。

  (4)適用的人員不同

  勞動合同可以適用于各類人員。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只要有勞動能力并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經過供需見面,雙向選擇,一經錄用都可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就業協議只適用于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

  (5)簽訂時間不同

  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后。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找工作過程中,落實用人單位后簽訂的,就業協議的簽訂在學生離校前。

  勞動合同是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訂立的。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工資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先約定,可在就業協議的約定條款中注明,附后補充,日后訂立勞動合同是對此內容應予以認可。

  二、簽約---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

  簽約的三種形式:

  (1)與在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注冊的山東

  省內外用人單位網上簽約

  (2)與沒有在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注冊的

  山東省內單位簽訂紙質協議書

  (3)與沒有在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注冊的

  外省用人單位簽訂省外就業協議書

  1、網上簽約流程

  (1)畢業生登陸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注冊個人信息,制作個人簡歷,牢記個人帳戶、密碼。

  如果忘記用戶名、密碼可以聯系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或所在學院負責就業的輔導員老師,解除勞動合同。通過"設置密碼"的方式,設置一個新密碼,新密碼與用戶名相同。

  (2)用人單位(包括省外單位)登陸"信息網"注冊發布招聘信息。

  (3)畢業生網上向意向單位投遞個人簡歷(普通會員可投遞50份),用人單位向畢業生發出網上簽約邀請,畢業生應約,完成網上簽約操作。

  (4)就業系統發送簽約信息到用人單位鑒證機關審核鑒證,生成就業協議書(限省內就業流程)。

  (5)用人單位打印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單位蓋章、本人簽字后,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學院負責老師保存。

  (6)就業系統發送簽約信息到學校,學校用戶審核、存檔就業協議書

  網上簽約流程圖

  畢業生注冊用人單位注冊

  ↓↓

  創建簡歷發布招聘信息

  ↓↓

  投遞簡歷發送簽約邀請

  KL

  簽約

  ↓

  打印協議書→簽字、蓋章存檔

  第一步---搜索職位信息

  1)搜索方法(重要功能)

  智能搜索:綜合搜索:快速搜索,通過以上搜索把感興趣的職位加入收職位藏庫便于集中處理

  2)與單位的交流

  可以接收單位發來的面試通知

  可以查看已經發給單位的留言

  可以查看已經發給單位的簡歷

  第二步---應約

  畢業生登錄專區后,點左側的"學生網上簽約"下面的"應約管理"欄目,右側顯示用人單位發送來的簽約邀請列表,畢業生點擊"應約"按鈕,則網上簽約成立,點擊"拒絕"按鈕,則簽約失敗。

  畢業生網上簽約注意事項:畢業生收到用人單位的簽約邀請后,在有效期內(系統默認是5天),應約之前單位發送的簽約邀請內容一定要看。里邊有補充條款內容涉及到學生的利益問題。

  如果選擇"應約",表示被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約雙方認同的網上就業協議書正式生效,同時系統也鎖定了該畢業生與其他用人單位網上簽約的功能。只有與該用人單位解除協議后,畢業生才能重新獲得與其他用人單位網上簽約的權限。而該協議書也是向畢業生發放報到證的唯一依據。

  第三步---協議書管理

  畢業生對用人單位發送的簽約邀請應約后,就可以在協議書管理欄目中看到已簽協議書的.信息了,包括用人單位名稱、應聘職位、協議書號、就業狀態等信息。

  第四步---協議書存檔

  (1)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完成網上簽約后,就業系統發送簽約信息到用人單位鑒證機關審核鑒證,生成就業協議書(限省內就業流程)。

  (2)用人單位打印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單位蓋章、本人簽字后,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學院負責就業的輔導員老師保存。

  (3)就業系統發送簽約信息到學校,學校用戶審核、存檔就業協議書。

  網上簽約生成的協議書樣(例圖略)

  2、簽訂紙質協議流程

  (1)畢業生登陸"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

  (2)使用"錄入省內就業協議書"功能,錄入用人單位相關信息

  (3)下載打印四份紙質協議書,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方簽字蓋章后,到用人單位所在地人事部門網上鑒證并加蓋相關公章

  (4)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學院負責老師保存

  簽訂紙質協議書操作流程

  畢業生登錄

  ↓

  錄入省內就業協議

  ↓

  打印就業協議書

  ↓

  人事局網上鑒證

  ↓

  簽字、蓋章存檔

  第一步---錄入用人單位信息

  注意事項:此協議書為畢業生與省內暫時沒注冊的單位簽約使用。錄入省內就業協議書后你將無法與其他單位在網上簽約。

  第二步---打印協議書

  確認沒有問題后畢業生將協議書進行打印,一式四份。畢業生本人在打印的協議書上簽字、接收單位和接收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部門)蓋章。

  第三步---網上鑒證

  畢業生或用人單位將蓋章、簽字的協議書送到單位所在地人事部門進行網上審核鑒證,并留一份協議書備案。

  第四步---學校審核存檔

  單位所在地人事部門鑒證通過后,學校審核通過,簽約信息轉入就業方案庫。

  手動錄入省內就業協議書樣本(例圖略)

  3、簽訂省外就業協議書流程

  接收單位:未在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注冊的省外單位

  操作流程:

  ①畢業生本人在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申請省外就業;

  ②學校審核通過后,系統自動鎖定省內網上簽約功能;

  ③畢業生本人到學校就業辦公室領取全國統一的紙質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

  ④畢業生與接收單位簽訂紙質就業協議書后直接將協議書上交學校就業辦公室審核、存檔;

  ⑤將協議書相關信息準確錄入到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作為派遣依據。

  省外就業操作流程

  畢業生登錄

  ↓

  申請省外就業

  ↓

  領取紙質協議書

  ↓

  簽訂就業協議

  ↓

  網上錄入協議書→學校審核存檔

  第一步---提交省外就業申請

  畢業生登錄專區后,點擊"業務申請"下面的"省外就業申請"欄目,右側顯示省外就業申請界面,畢業生填寫原因后,點擊"發送申請"發送申請,等待學校審核。

  第二步---領取全國統一的紙質協議書

  第二步---領取全國統一的紙質協議書

  第三步---錄入省外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后,登錄第三步---錄入省外就業協議書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點擊"學生網上簽約"下面的"錄入外省就業協議書"欄目,右側顯示就業協議書錄入界面。

  簽訂就業協議書注意事項

  1、畢業生與省外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后,在網上提交省外就業申請,到學校就業辦公室領取省外就業協議書。

  2、簽訂就業協議書前,與用人單位協商以下幾個問題:是否解決當地戶口、接管檔案,到單位工作后是否簽定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定的年限,是否繳納"五險一金",試用期幾個月,薪酬、違約金等問題。

  3、與用人單位協商的內容都可以寫到就業協議書的備注欄或附加條款中,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書面依據。

  4、簽訂省外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解決當地戶口,則不必將就業協議書錄入到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已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只作為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的依據,到用人單位報到時使用,不作為學校派遣的依據。畢業生可以選擇檔案戶口回生源地或人事代理。

  三、派遣規定

  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后,經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核,報學校就業辦公室備案,學校依據就業協議書編制就業方案。山東省人事廳依據學校編制的就業方案編制派遣方案,發放《報到證》。

  (1)學校派遣畢業生統一使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簡稱《報到證》)。

  (2)截止學校上報就業方案時,對已落實就業工作單位(簽約)的高校統招畢業生,按《報到證》的報到去向派遣畢業生。

  (3)截止學校上報就業方案時,對尚未落實就業工作單位(未簽約)的高校統招畢業生,派回生源所在地,由當地政府人事部門負責,幫助其繼續落實工作單位。

  四、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是指各級人事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流動機構為三資企業、民營企業等無主管單位以及不具備人事管理權限的非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要求委托人事代理的其他企事業單位;自費出國和以辭職等方式流動后尚未落實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提供人事檔案保管或有關人事方面的代理服務工作。

  如何辦理人事代理手續

  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一次性就業

  ①簽訂協議---網上、紙質(跟用人單位)

  ②學校派遣

  派遣去向--用人單位

  檔案去向--人才中心

  戶口去向--用人單位

  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解決落戶等問題

  ①簽訂協議---網上(跟人事代理機構)

  ②學校派遣

  派遣去向--人事代理機構

  檔案去向--人才中心

  戶口去向--人事代理機構

  人事代理的內容

  1.負責代理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等工作。

  2.負責辦理失業、養老等社會保險服務,并為其代辦住房公積金。

  3.接轉黨組織關系,按時收繳黨費。

  4.開展代理人員崗位及專業技能培訓。

  5.提供信息咨詢服務。

  6.辦理與人事管理相關的其他事項。

  以上內容中,委托人事代理可劃分為單位委托人事代理和個人委托人事代理兩個類別。各級人才流動機構與委托人事代理對象不發生行政隸屬關系,僅為其代理有關服務事宜。

  人事代理實行契約化管理,雙方以合同形式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承擔的責任與期限。

就業合同 篇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事業單位)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團市委、團縣(市、區)委)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作建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事宜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目的

  第一條 建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目的是接收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已畢業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下崗失業青年和青年農民工進行就業見習,為其積累工作經驗、提高就業創業能力提供幫助,為企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搭建平臺。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 本合同期限為三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是否續簽由雙方協商確定。

  三、合作方式與內容

  第三條 甲方愿在合同期限內,與乙方合作建立 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每個基地每年提供的見習崗位不少于 個。

  第四條 乙方按照甲方崗位需求招收青年,并選派到甲方進行見習,見習時間為2-6個月。乙方所選派的青年應身體健康。

  第五條 見習期間,見習人員的見習活動包括業務培訓和工作,均由甲方安排和管理,乙方予以協助。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制定見習管理制度,同見習人員簽訂見習協議。

  第七條 安排見習人員具體見習崗位,見習期間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但不能安排超越見習人員年齡體力、承受能力的工作和高危崗位,也不應以短期勞務用工為主要目的來安排見習內容。

  第八條 負責見習人員在崗期間的管理,有權要求見習人員遵守本單位的各項規定。

  第九條 乙方提供的'見習人員名單報甲方后,甲方在見習人員到崗前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不低于 元人民幣;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足額為見習人員發放基本生活補助,具體金額由甲方同見習人員簽訂見習協議規定;有條件的單位可以為見習人員見習期間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見習人員休息權;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見習人員在見習崗位的安全。

  第十條 對見習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指導,培訓內容及時間由甲方確定。

  第十一條 見習結束時,應為見習人員出具見習鑒定。

  第十二條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見習人員。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協助甲方對見習人員進行管理,加強見習人員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督促見習人員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和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安排專門人員對見習人員見習情況進行聯系和跟蹤,發現問題及時與甲方溝通,共同協商解決辦法。

  第十四條 面向青年公布甲方見習崗位信息,向甲方提供見習人員名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年齡、在讀學校或畢業學校、所學專業(技能)、興趣愛好或特長等信息),組織見習人員到甲方進行見習。

  第十五條 在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撤銷基地牌匾。

  六、保密協定

  第十六條 乙方教育見習人員對涉及甲方的技術和商業等秘密進行保密。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甲乙雙方公章生效。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終止本合同。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未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乙方報送團中央或團省委備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合同 篇5

  [摘要]就業勞動合同,是大學生與招聘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維護自身權利的法律依據。但在當今的就業市場上,大學生因為缺乏勞動法相關的法律知識以及他們自身各方面的原因,而與就業單位簽訂不合法或不平等的勞動合同,從而引起勞動糾紛。那么,如何減少這些因簽合同而引起的法律問題,對那些即將走向工作崗位的大學生是十分必要的。

  [關鍵詞]大學生就業;勞動合同;問題分析

  一、勞動就業合同與大學生就業

  勞動就業合同是大學生和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實現大學生勞動權利的法律形式。今天,大學生就業已從計劃分配轉變為自由擇業,在這種形式下,就業勞動合同就成為規范勞動就業市場的重要法律依據,也是合同雙方維護自己權利的法律武器。同時,大學生通過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使雙方的權利義務規范化、明確化,以此來防止用人單位的不當解雇,違反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勞動保護條件等不合理現象的發生。另外,當大學生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時,就業勞動合同就是大學生用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效證據。

  二、目前大學生在簽訂合同時出現的問題

  近年來,由于大學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勞動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糾紛頻繁發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大學生缺乏社會經驗和法律知識,因而在簽合同時出現許多不合理的現象。以下是筆者總結的大學生在簽合同時經常出現的幾個問題。

  (一)錯誤地認為就業協議就是勞動合同經筆者調查發現,有相當大的一部分畢業生認為,有就業協議就不用簽訂勞動合同了,就業協議就是勞動合同。這種看法是錯誤的。就業協議是指畢業生在校時,與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和畢業派遣的依據。而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工種勞動的依據。也就是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后。另外,它們所包含的內容也不同,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同意接受該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該畢業生,列入就業方案并納入就業情況統計,它不涉及畢業生到單位報到后所享有的權利義務。而勞動合同涉及到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勞動權利義務關系更為明確。因此,畢業生只有弄明白這兩個合同的含義,才能更好地通過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來維護自身的權利。

  (二)越過就業協議直接簽勞動合同隨著法律制度的不斷健全,就業協議所包含的內容也越來越廣泛。因此,很多畢業生就認為不用簽就業協議而直接簽勞動合同就可以了。專家認為,直接簽勞動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就業協議需要經過學校簽證,這有助于學校做好就業促進工作。畢業后,學校可以根據就業協議書把學生的檔案直接寄給用人單位的檔案保管部門,減少了周轉的時間,提高了新單位辦理手續的效率。其次,勞動合同只規范學生畢業后的就業行為,假如有一方在畢業前反悔,另一方將無法利用就業協議的一些特別政策保護自己。比如,就業協議上往往有違約金規定,違反協議者應支付違約金,而勞動合同必須根據勞動法規定訂立,對違約金的設立局限性很大,根本無法像就業協議一樣廣泛保護。

  (三)對自己在勞動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不了解“就業壓力大”,是當代大學生找工作所面臨的一個共性問題,因此,有些大學生在被招聘單位錄用后,就急于與對方簽訂勞動合同,生怕“煮熟的鴨子又飛了”,認為簽了勞動合同,自己的工作就會有保障,就會萬無一失。而用人單位此時往往會利用大學生這一心理,在合同上做一些手腳,企圖簽訂對企業有利的“一邊倒合同”,使合同里的內容偏向于用人單位這一方。

  (四)大學生對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條款敢怒不敢言大學的普及,讓很多學子走進了大學的殿堂,但同時,也讓更多的大學畢業生面臨著就業難題,而這給一些企業提供了利用廉價勞動力的機會,他們利用自己在招聘時的諸多優勢,隨意在合同中添加“霸王條款”,使一些畢業生簽訂一些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例如,有的規定畢業生的試用期長達12個月,有的規定畢業生不得戀愛結婚,甚至還出現了“生死合同”。而現實是,一些大學生為了保住自己求之不易得來的工作,不得不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合理的勞動合同。被社會稱之為“天之驕子”的大學生竟不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實在是一個值得社會深思的問題。

  (五)簽訂合同時出現的自身誠信問題這里的誠信問題主要指大學生簽訂就業協議后出現的違約現象。因為現在找工作提倡雙向選擇,自由擇業。有的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同時選擇幾家單位,但最先同意接受并要求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的單位,不一定是畢業生心目中的理想單位。于是,個別畢業生為了保底,就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遇到比原單位好的企業,就毀約,另謀高就。然而,還有一部分畢業生在與單位簽協議的同時,就做好了違約的心理準備。因為畢業生的違約,導致現在一些企業不喜歡招聘應屆畢業生。

  三、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僅僅指出問題的存在,而不對問題存在的原因進行分析是遠遠不夠的,因為只有對問題存在的原因進行深入、徹底的研究、分析,才能對癥下藥,解決問題。概括來說,大學生在簽合同時出現問題的原因有以下幾個:

  (一)法律知識的欠缺我認為這是大學生為什么在簽訂合同時出現一系列問題的主要原因。因為對勞動法規缺乏了解,缺乏自我保護意識,這在一定程度上讓一些用人單位有機可乘,使一些用人單位在規定勞動合同的內容時,只注重規定勞動者的義務和用人單位的權利。很少規定用人單位的義務和勞動者的權利,同時,還通過加長對畢業生的試用期,降低試用期的工資等等,來榨取畢業生的廉價勞動力,更有甚者妄圖以與求職者約定“工傷概不負責”的條款逃避責任的“生死合同”。類似的這些情況,都是由于勞動者缺乏法律知識而與用人單位簽訂違法合同。

  (二)就業的壓力

  由于高校擴招,導致畢業生競爭的不斷加劇,使大學生的就業指導思想從“先擇業后就業”變為“先就業后擇業”,這使許多大學生在找工作時,不管自己是否喜歡或者是否合適,不管是否與自己的專業對口,只要選擇了一個“好工作”,不管是否合適,都會先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假如以后再遇上比原先好的單位,就會另謀高就,與原單位毀約,這種現象必然會影響大學生的誠信形象。同時,有的學生也因為“饑不擇食”,而不得不與用人單位簽訂一些不合法的勞動合同。

  (三)學校為了提高就業率的要求

  現在一些高校,為了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就在畢業生身上大做文章,催促大學生在畢業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以此來完成上級部門規定的就業率,并以就業率的提高來擴大自身的知名度。學校的逼“嫁”,使很多學生在并不清楚單位的具體情況下,只能無可奈何地“先進去再說”,“我們可不能因為個人而影響整個學校的形象”。這也是大學生盲目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一個原因。

  (四)學校以及學生對就業指導的不重視

  對于即將畢業的一些大學生,對其進行就業前的指導是很有必要的。現今一些高校在做這一方面的工作時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他們開的就業指導課僅僅在于走走形式,而沒有深入到解決學生的切實問題上。就目前高校的實際情況來說,很少有學校會把就業指導課做為一個教學計劃來進行,他們僅僅開一些專題講座或者做一些就業形勢報告來打發學生,而學生也會因為學校的不重視而對自己關于就業方面的疑惑不了了之。同時,學生不重視就業指導,也是一個方面,這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1.學生思想上認識不足。2.學生認為大三上學期進行就業指導課太早。3.學校對學生的思想工作沒有做到位。

  (五)學生對自己未來目標規劃不清

  “先就業后擇業”這一就業指導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大學生的就業壓力,但同時,也把大學生帶進一個思想誤區,認為現在自己不可能一步到位地找到自己的理想工作。所以,就先湊合著干一些不適合自己未來職業規劃的工作,隨波逐流,沒有固定目標,遇見好的職位,不管對自己未來發展是否有利,就毀約、跳槽,另謀高就,以至于發生許多因“違約”而造成的合同糾紛。

  四、解決問題的'建議

  關于解決大學生在簽訂勞動合同中出現的問題,我認為就目前而言,以下幾種方法是比較有效的。

  (一)學校對學生應加強就業前的指導

  學校對畢業生進行就業前的教育,可以采取上就業指導課,開就業專題講座,辦就業宣傳欄等方式,就業指導課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點:1.做好畢業生的安全教育。針對目前就業過程中的用人陷阱和簽訂就業合同時出現的問題,一方面加強對畢業生的法制教育,另一方面,教育畢業生要注重誠信,對就業協議或就業合同要認真、仔細閱讀后才能簽訂,并引導畢業生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2.引導畢業生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念,樹立“先擇業后就業”的就業觀念,并且要對自己的未來職業生涯發展規劃清楚,然后再有目標的找工作,這樣可以預防畢業生頻繁毀約現象的發生。3.幫助畢業生確立符合實際的就業期望,使畢業生擺脫那種眼高手低、心高氣盛的錯誤心理狀態。另外,通過講解現在就業形勢以及畢業生就業個案經歷教育,幫助畢業生對自己有個明確的定位,理性定位就業期望值。

  (二)學生應通過法律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大學生在就業前,應通過學習《勞動法》、《合同法》等法律文件,明確與用人單位關系,了解相互之間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另外,在意識上不要將自己放在弱勢地位,害怕用人單位不聘用或害怕麻煩,而在自身權益上妥協。應當積極維護自身權益,一旦確立勞動關系就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該屬于自己的權利就要爭取,該屬于對方的義務就應該要求對方履行,并在合同中明確。如果確實碰到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要求仲裁。

  (三)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

  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必須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因用人單位情況多樣而無統一示范性文本,但依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款: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此外用工雙方還可以就試用期、培訓、保守商業秘密等內容進行約定。學生在簽合同時,一定要仔細研究其中的各項內容,不僅要注意勞動合同的法定條款,也應當注意自己與企業的約定條款,盡量把一切勞動權益的約定都落實到書面合同上,同時,也要妥善保存好合同文本,以便以后發生勞動糾紛,有據可查。另外,當遇到責任模糊不清或是不利于自身權益的條款,應該謹慎簽約,如果可能的話,多向法律人士咨詢一下,自己所簽的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對自己有利。

就業合同 篇6

  即將畢業的大學生將走出校園步入社會。在找工作的過程中,學校會給大學生下發就業協議書,等到學生落實工作后,有意愿錄用的公司會主動要求簽訂大學生就業協議,那么,這份就業協議書和勞動合同有什么異同呢?

  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相同點就是一經簽定,都具備法律效力,不論是畢業生還是用人單位,都應當按照約定履行。

  但兩者又有本質上的區別:

  1.主體上:就業協議書是教育部統一印制的,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及畢業生所在高校三方主體共同簽定的就業協議書,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主體之間簽定的關于權利義務的法律文書。

  2.簽訂時間不同:就業協議是在畢業生派遣之前簽訂的.;而勞動合同是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后簽定的。

  3.內容不同:在就業協議當中,畢業生的義務是向用人單位如實地介紹自己的情況,并按時到用人單位進行報到。用人單位的義務是如實向畢業生介紹自己的情況,負責辦理畢業生有關手續。學校的義務則是負責完成有關的派遣工作,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分配的具體體現。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4.法律依據不同: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無名合同,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國家有關畢業生就業分配的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政策規定,這個協議一經簽訂,各方應嚴格履行,任何一方要變動這個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取得另外兩方面的同意,否則按違約處理。勞動合同是有名合同,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規范。

  5.適用人員不同:勞動合同可以適用于各類人員,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只要有勞動能力并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經過供需見面雙向選擇,一經錄用都可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就業協議只適用與高校畢業生。

  6.糾紛解決方式不同:畢業生因就業協議發生糾紛,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不能提請勞動爭議仲裁。若因勞動合同發生糾紛,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仲裁是訴訟的前置程序,如當事人就勞動爭議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就業合同 篇7

  甲方(見習單位):

  乙方(受聘人員):

  根據《關于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的通知》(x人發[xxxx]xx號)文件要求,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見習協議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見習期限 甲方提供的見習崗位的見習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一般為3-12個月。本協議至見習期結束自動終止。

  二、見習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乙方在甲方提供的 部門從事 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

  2、

  (三)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進行見習。

  三、崗位紀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指導和管理。

  (二)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生活補助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每月不低于500元的基本生活補助。

  (二)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見習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未能按本協議要求提供見習崗位或克扣、無故拖欠乙方生活補助的,乙方有權中止協議,并向當地人事部門反映。

  (三)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無正當理由脫離見習崗位的,甲方有權中止協議,并上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經核實后取消乙方的見習資格。

  (四)因乙方個人原因要求提前結束見習的,甲方應允許其結束見習。(五)在見習期間被甲方正式錄(聘)用的,在該單位的見習期可以作為工齡計算。其中進入事業單位的,應按照事業單位招聘程序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六)見習活動結束后,甲方對乙方進行考核鑒定,出具見習證明,作為用人單位招聘和選用見習高校畢業生的依據之一。

  七、本協議未竟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附則

  本合同一式三份,見習單位和見習畢業生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當地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合同 篇8

  摘要 對大學畢業生就業時常遭遇到的合同陷阱進行分析,對如何防范合同陷阱提出對策。

  關鍵詞 大學畢業生;就業;合同陷阱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迅猛發展和高等教育大眾化進程的加快,高校招生規模迅速擴大,高校畢業生數量快速增加,就業形勢越來越嚴峻,大學生就業問題越來越來突出。由于我國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滯后,高校畢業生就業機制不夠健全,相關各方對大學生就業問題認識不深,作用發揮不夠,客觀上助長了各種不依法用人、違法招聘等為大學生就業設置各種合同陷阱的現象屢屢出現。因此,在大學生就業過程中如何防范合同陷阱,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

  1 合同陷阱的概念及類型

  合同陷阱是指在大學生就業過程中招聘單位,其它機構或個人,利用大學生的弱勢地位,以提供就業機會為誘因,采用違背勞動合同法的手段,與大學生達成權利與義務不對等的各類就業意向(協議),從而侵害大學生合法權益的現象。當前大學生就業過程中遭遇的合同陷阱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1 用人單位規避勞動合同簽訂,侵害大學生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的訂立是勞動合同制度的核心,事關勞動合同者權益保護,因此《勞動合同法》第16條、第19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但用人單位受降低用工成本的驅動,為逃避繳納社會保險和解雇成本的法律責任,規避勞動合同的簽訂。根據一項調查顯示,平均60%左右的用人單位都不與員工簽定合同,其中建筑、餐飲等非技術行業的勞動合同簽約率最低,在40%上下。由于缺少書面勞動合同,在爭議處理時,勞動者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維護。

  1。2 合同短期化現象嚴重,大學畢業生職業穩定感缺乏保障

  根據有關調查顯示,目前勞動合同期限以短期合同為主,簽訂3年以下的占60%左右;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僅占20%,遼寧、天津、山西、山東、江西等五省都在10%以下。這一狀況,已經影響了職工的職業穩定感和對企業的歸屬感。此種影響對大學畢業生尤為嚴重,原因在于大學生畢業之際,除了激烈的就業競爭之外,同時面臨住房、結婚生子等人生中的重要問題。如果其職業穩定感缺乏在物質與精神雙重壓力下,勢必影響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勞動權是公民生存的基礎,是重要的人權。職業穩定權作為勞動權的內涵之一,在社會文明進步的今天,理應獲得應有的保護。

  1。3 試用期濫用,損害大學畢業生合法權益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對新錄用的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適合自己進行詳細了解的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作為勞動合同中的一個特殊階段,對于幫助用人單位以最低的成本風險爭取優秀人才加入,促進勞動者的風險意識和競爭意識,都有極其重要的意義。然而,立法者之初衷卻遭用人單位扭曲。鑒于大學畢業生在就業中的弱勢地位,加之缺乏工作經驗,據此,試用期為用人單位濫用:一方面,試用期的長短及試用期內的報酬由用人單位單方決定;另一方面,用人單位以實習期、見習期為由規避試用期規定,或者利用試用期隨意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的應有作用并未發揮,相反,卻成為用人單位侵害大學生就業者的工具。

  1。4 格式條款包含諸多“霸王條款”,大學生就業者意志遭剝奪

  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的訂立中居于主導地位,在勞動合同訂立時多使用的是預先擬定好的合同文本。大學生就業者只有簽與不簽的選擇,很少也很難與用人單位討價還價,使勞動合同事實上成為格式條款。雖然式條款具有節省成本、提高效率的作用,但其廣泛運用導致了諸多問題的產生。鑒于格式條款存在的問題,很多學者認為,格式條款是對合同自由的破壞,甚至有學者將其稱為“合同的死亡”。

  1。5 違規收取保證金、押金

  有些公司在招聘時對應聘者的條件不做任何的要求,以錄用作為誘餌騙取費用,要求求職者支付報名費登記費資料費注冊費等,當被用人單位錄用進去之后,公司還會找出各種理由收取其他費用,如培訓費保證金等,理由是應聘者的專業知識不足,公司需要對其進行專業培訓,但需要交納一定金額的培訓費,許多求職心切的畢業生,往往會掉入此類陷阱。其實,這都是黑心單位最常用的欺騙手段。

  2 大學生就業防范合同陷阱的對策

  2。1 提高對大學生的法律知識和法制觀念教育

  據調查表明,我國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不高,大學生大都重視專業課,而對法律基礎課不予以重視,只是臨考應付,缺乏扎實的法律基礎知識,高校應在這個時間段對大學生進行法律知識和法制觀念教育。可以組織大學生看一些著名案例的錄像,請有關辦案人員或著名法學專家來校開講座;組織學生旁聽法院庭審,親身體驗法院審理各類案件的程序,了解我國的審判制度;組織學生到監獄考察參觀,通過服刑人員現身說法,使學生受到生動且深刻的法制教育;開展模擬法庭活動,通過大學生自己模擬法官律師檢察官被告等角色,提高守法意識。

  2。2 在大學生中開展《勞動合同法》專項講座

  20xx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同年9月3日《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施行,這些法律法規為勞動者權益提供了很好的法律保護,也對大學生就業產生了較大的影響。高校應安排適當時間,在大學生中開展勞動合同法專項講座,邀請專家學者講解法律知識,教會大家如何避免就業陷阱,保護自己權益。

  2。3 規范企業招聘加大對用人單位的監督

  勞動部門和教育部門應當聯合規范大學生就業市場,針對實習期尚無法律明文規定,可制定強制性的行政規章和規范來規定學校及學生與企業簽訂實習保障協議,簽訂實習保障協議是避免出現糾紛無人問津而導致大學生權益受損的根本途徑。鑒于面前就業難的`實際情況,相關職能部門應該通過培訓或簽訂責任書等方式,督促部分單位遵守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切實加強政府在該方面的調控與監管力度,為大學生的實習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另一方面,對于單位的招聘情況可建立聲譽評價制度,單位招聘過程中大學生與企業還不存在勞動關系,雙方只是一種民事關系,根據民法上要求的誠實信用原則,聲譽評價制度是對單位招聘過程中的信用的反映,對于聲譽好的單位,可給予學校宣講的資格以及就業招聘上的優先待遇,而對于聲譽較差的單位可拒絕其宣講要求。

  3 結語

  當然,大學畢業生之供給與勞動力市場之需求間的矛盾將會長期存在,而勞動合同規范體系的構建與完善也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對大學生就業者的法律保護探討,也必須在鮮活的現實生活中不斷創新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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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梁平,陳奎。大學生就業困境及法律保障問題研究[J]。河北法學,20xx,08。

  [3]田野。當前大學生就業權益法律保護的有效途徑探析[J]。法制與經濟,20xx,04。

  [4]姜穎。勞動合同法論[G]。法律出版社,20xx,83。

就業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別: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數量,并達到 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工資的規定。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別: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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