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安全協議合同三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么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協議合同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協議合同 篇1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托運貨物,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及到達地:
1.1、貨物的起運地點:蕭縣經濟開發區
1.2、到達地點:廣東省、福建省各市區
1.3 甲方委托發貨員( ),將貨物發出交由乙方指定司機,發到指定客戶處。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所托運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如有乙方有權拒絕托運。
2.2、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資料及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系人等有關資料。
2.3、準備好待運貨物并落實裝卸人力和工具,由乙方負責裝卸作業的除外。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接到甲方發貨指令后,根據下單貨量,乙方直接到甲方廠家倉庫提貨;乙方按要求合理準備車輛及確保車輛,在指定的提貨時間到達甲方廠家倉庫。嚴格按廠方的要求當天的發貨計劃當天提完貨。否則所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負責及甲方客戶給予甲方的.任何處罰結果。
3.2、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價格含稅費、裝車時,乙方必須仔細清點數量、型號與提貨單是否相符,如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3、當個別甲方客戶要求加快到貨速度的,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按要求配合落實。
3.4、乙方將貨物送達交付完畢,必須取回有收貨人簽字的有效回單在10天內交給甲方,如單據遺失,乙方負責由此引起的相應損失賠償。
第四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4.1、經甲乙雙方商議確定,甲方委托乙方負責承運的貨物所發生的運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廣東省統一按 元/T,福建省統一按 元/T結算。
4.2、乙方必須憑“甲方指定收貨人”已簽收的回單同甲方結算。
4.3、甲方在確認相應期間內委托給乙方的全部運輸任務均已完成后,乙方根據托運單清單及統一開出發票交由甲方,甲方以銀行轉賬或以現金方式結算運費。
第五條:其它違約責任
5.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5.2、乙方自甲方處交接貨物起,至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止,
甲方把貨物的風險轉移給乙方,乙方對承運途中發生的貨物短少,殘損、污染和事故損失負責照市場價賠償,并在30天內清償。其中未付的運輸費用可用于抵扣賠償金。
5.3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單獨合作和承運同線路同品牌的貨物,如果違約,甲方將取消乙方承運資格,并有權處置乙方未結運費和違約保證金。
第六條:文本及時效
6.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合同有效期為 20xx年 1月1日至 20xx年 1月 2日。
6.3、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七條:變更與終止
7.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20xx.01.01 日期:20xx.01.01
安全協議合同 篇2
為保障員工外出安全,落實安全責任制,預防員工外出時發生意外傷害事故,雙方協商,明確各自安全管理責任,特協議如下: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北京市治安、交通管理條例之條款,在員工上崗前進行外出安全教育,并經過考試,簽訂保安人員外出安全管理協議。
2.員工外出應嚴格執行員工外出安全管理規定,員工外出時應注意其自身安全。
3.每次節前保安部對員工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或安全會議,并在節日期間控制人員外出,保證員工安全。
4.如遇特殊情況部門主管有權控制員工外出的時間及次數,如有特殊情況員工可向項目經理申請外出。
5.員工外出時必須持請假條向部門領導或項目經理請假,請假條必須注明:外出時間、歸隊時間、外出事由、具體去向,緊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并簽署人員外出安全保證書。
6.未經領導批準私自外出,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擔。
7.員工外出期間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北京治安交通管理條例條款,造成行政處罰,并造成一定影響者,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擔,與公司無關。
8.意外事故發生后,部門必須對事件的起因、經過進行了解,并協助相關部門或人員對事件進行處理。
9.對不遵守員工請銷假制度及外出管理規定的'人員,將根據保安員處罰明細進行處罰,具體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10.在外參加非法集會,、吸毒等違反國家級地方法律法規的行為,保安部將進行辭退處理,并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11.在外參加打架斗毆,造成他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12.因公差勤務外出,必須遵守交通管理規定、遵守社會治安秩序及公司安全操作,因個人原因違反規定而引發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13.外出期間亂丟亂扔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造成別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14.員工因特殊情況超假,必須提前兩小時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后方可繼續休假,在此期間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15.外出休假假條只限一次性使用,員工回單位即視為銷假,二次外出必須重新填寫請假條,方可外出。
16.外出休假員工必須22:00歸隊,特殊情況需在外留宿,必須提前向項目經理申請,批準后方可在外留宿。
保安主管:
安全協議合同 篇3
為加強裝修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州市消防條例》和廣州市消防局對施工管理得有關規定及要求,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制訂施工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如下:
1.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甲、乙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防火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乙方應確定一名施工負責人為現場安全、防火工作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將所有施工人員基本情況表交至保安部備案。
2.乙方應在施工中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3.施工現場有明顯防火宣傳標志,乙方應對職工安全、防火知識教育,上班作業應佩戴出入證,防止治安、傷害事故的發生,并建立安全、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4.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等危險作業時應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5.乙方應制定使用電器設備,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6.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業,應嚴格按規定進行,并要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交底。
7.從事電器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由施工隊負責人到保衛辦理用火手續,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動火前需清理附近易燃易爆物.
8.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筑物做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有安全可靠的防火措施.
9.不準在施工建筑物或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10.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11.施工現場及庫區、料場禁止使用碘鎢燈作為強熱光照明。
12.不準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氣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3.施工保溫材料的存放的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溫材料。
14、施工現場,未經保衛科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準使用的電熱器具枯符合電氣安裝規范。
15、施工材料、設備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6、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規定。
18、嚴禁在現場喝酒、、打架斗毆、無理取鬧和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20施工現場應有專職安全負責人,檢查監督落實上述規定的執行情況。
21、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22搞好文明施工,對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尤其對一些易燃易爆雜物及時清掃,清除火災隱藏患。
23、乙方要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現場配備足夠量的滅火器,滅火器須自行配備進行,并經保衛科檢查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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