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合同集錦七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密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保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鑒于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務于甲方,在職或服務期間有從甲方獲得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機會,有獲得及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甲方給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獎勵等報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會對甲方造成極大損害。為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維護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長遠利益,雙方自愿約定如下:
1.保密內容和范圍
1.1 乙方在合同期內開發設計的技術成果,包括技術研究成果、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等;
1.2 甲方現有的開發成果和技術秘密及設計開發方案;
1.3 甲方所有的工藝技術資料、圖紙和所有的財務資料及數據;
1.4 甲方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規劃及生產經營數據;
1.5 甲方銷售方案、計劃及客戶資料;
1.6 甲方采購計劃及供應商資料;
1.7 甲方生產定額、工時定額;
1.8 甲方其他認為需要保密的.其他保密事項。
2.具體保密要求
2.1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其設計開發的所有資料屬甲方所有;
2.2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及要求,防止泄露企業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2.3 對含有甲方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的作品,如乙方為了發表論文、評定成果、職稱等需要在較大范圍內公開的應事先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
2.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研究與開發;
2.5 乙方在與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內不得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在有競爭關系的其他企業任職;
2.6 乙方必須不使他人獲取、使用保密信息,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企業內掌握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的員工離開企業;
2.7 乙方保證遵守甲方為保護知識產權制訂的相關制度與規章,認真執行保密措施,在發現他人有侵犯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的行為時,有義務有責任及時向甲方總經理或公
司人事行政部報告。當乙方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人員。
3.協議期限
聘用合同期_________內;
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_年內。
4.保密費的數額確定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所取得的成果支付了工資,工資中內含保密費,其保密費為_________元/月,作為甲方對乙方支付的月份固定保密費。另外還視乙方工作業績、工作態度、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給予年終獎勵,年終獎勵也包括了保密費。
5.雙方違約責任
5.1 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均有權無條件解除本合約,并有權要求對方賠償違約保證金額的五倍違約罰款;
5.2 乙方違反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甲方所受全部損失,并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理;甲方如因此上稟法院,乙方自動放棄相關權利;
5.3 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6.說明
6.1 協議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具文,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
6.2 本協議一式叁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人事行政部備案一份。
6.3 本合同書作為乙方聘用合同的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合同 篇2
本保密合同(“本合同”)由**國際集成電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一家位于中國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江路18號的外商獨資企業(“本公司”),與 公司,一家位于 的 公司簽訂。
1. 目的
雙方同意互相提供機密信息(定義如下),以便雙方基于將來可能建立的采購或業務、合作或顧問關系而對另一方的產品、服務、業務和/或技術進行評估(“目的”)。
2. 定義
“機密信息”是指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本公司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股東的信息,及其他與產品、樣品、產品計劃、價格、工藝、技術、研究、開發、發明、服務、客戶、市場、軟件、硬件、設計、圖紙、工程、構造信息、營銷或財務相關的信息。披露方應以書面形式說明該等機密信息具有機密性或專有性;若以口頭形式提供,則披露方應于披露后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確認其具有機密性或專有性。機密信息并不包括下述信息:
(1) 由接受方以書面文件證明:該等信息已于披露之前已由接受方所持有;
。2) 已公開發表或非因接受方作為或不作為的原因,已向公眾披露;
。3) 已由信息相關方書面同意其公開;
。4) 由接受方在未使用該等機密信息的情形下獨立開發;
。5) 接受方從第三方處合法、正當地取得,且該第三方對該等機密信息不承擔保密義務。
3.保密
雙方同意僅能根據本合同的目的使用另一方披露的機密信息。除由雙方書面委派執行本合同目的而必須知悉該等機密信息的人員,及可能包括在內的董事、主管、合伙人及員工(統稱“代表人員”)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將與另一方相關的或屬于另一方所有的機密信息披露給第三方。任何一方不得超出實施目的所允許的必要限度,從另一方處復制、摘錄和轉移任何機密信息。任何機密信息的公布均須得到披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雙方應與其受委派執行合同目的或經其他途徑知悉或獲得機密信息的人員簽訂一份與本合同內容基本一致的保密合同,且將該簽署的保密合同及時交予另一方。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對另一方機密信息保密,避免該等機密信息被不當披露或使用,采取該等措施時應持與保護自身機密信息相同的最高程度的謹慎態度。任何一方若發現有誤用或濫用另一方的機密信息的情形時,應及時將該情形書面通知另一方。
4.公開
本合同任何一方或其各自代表人員無權擅自將另一方的公司名稱、商號、商標及其他名稱用作廣告宣傳或對外公開。未經本合同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或其各自的代表人員不得透露本合同及其相關內容,本合同第5條“強制性披露”條款所述情形除外。
5. 強制性披露
若因法律、法規、法令或其他合法要求,如傳票等,在未取得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或其受委派執行合同目的或通過某種途徑知悉機密信息之人員須披露另一方的機密信息時,該披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以便其能尋求保護令或采取其他合理的救濟。若未能取得保護令或其他救濟措施,該披露方應僅披露依法應予披露的那部分機密信息,且應盡最大努力確保對該些機密信息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
6. 返還資料
在合同目的終止、撤消、完成、被拒絕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后,根據對方的書面要求,任何一方應及時銷毀或歸還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機密信息。任何形式的機密信息,不論是分析、匯編、論文、翻譯或其他由/或為任何一方準備的文件,一方應按本合同條款要求持有或根據另一方的要求自行銷毀該等機密信息。
7. 非授權許可
除為查閱或使用機密信息以達成本合同目的之權利外,本合同未將專利權、版權、商業秘密或其他知識產權項下權利轉讓給任何一方,同時也未將任何一方的機密信息內所含或所屬的權利轉讓給另一方。
8.義務限定
本合同不得被視作或解釋為本公司有義務向另一方提供任何信息、與另一方進行商業交易或簽訂任何最終協議,除非本公司決定向其提供信息或與其簽訂與交易有關的.最終協議。
9.信息準確性
本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并未就其向另一方披露的任何機密信息的準確性、可靠性及完整性作出明示或暗示的聲明或保證,且對另一方、其代表人員或其他使用該等機密信息的人員不承擔任何責任。
10. 期限
本合同中雙方之保密義務應自對方收到機密信息之日起五年內持續有效,且不因合同目的之達成而終止。
11. 其他條款
本合同對雙方及其承繼人、受讓人均具有約束力且保護其合法權益。本合同任一條款之無法實施并不視為該條款被放棄。
12.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合同雙方同意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由上海市地方法院管轄。
13.遲延履行及救濟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視作放棄行為。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的單獨或部分行使并不排除其他行使方式或進一步的行使權利,也并不排除對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雙方同意金錢賠償不足以補償因對方違反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故任何一方均有權因此要求特別履行或其他公平的補救措施。任何救濟方式不得視作違約的排他性救濟方式,但應作為其他合法的補救措施之補充。
14.與進出口相關的法律
雙方應遵守與因本合同而提供的產品、技術數據或軟件有關的中國及其他相關國家的進出口法律、法規及條例規定。未經授權許可,接受方不得將該等產品、技術數據、軟件或直接產品向該等法律、法規及條例中所列的被限制國家出口或再出口。本條規定義務于本合同終止或繼續有效。
國際集成電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 簽名:
職務: 職務:
日期: 日期:
保密合同 篇3
甲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推薦使用《員工保密合同》,結合本公司實際,鑒于甲方在乙方任職,并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就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乙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的,視為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壹/貳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
(A)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壹年。
乙方同意就甲方離職后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為經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并以“保密保證金”的名義提取由公司保存,待員工離職時一次性支付,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八條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甲方離職之后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從乙方離職之后的就業、任職范圍。
第九條
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甲方解聘。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數額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系。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各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競業禁止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競爭業務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二、競爭區域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三、乙方的義務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以及離職____年內不得:
1、設立、從事、參與或經營任何與甲方或關聯方具有競爭性的'實體企業;
2、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第三方內(無論是否與甲方具有競爭業務)擔任任何職務或者擁有利益,上述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雇員、董事、監事、經理、合伙人、管理人員、顧問、投資人或代理人、股東等;
3、引誘、游說或接近,或者企圖引誘、游說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其他員工解除其與甲方或該關聯方的勞動關系。
4、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四、經濟補償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五、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禁止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六、其他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合同 篇5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已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受甲方雇傭在甲方任職,據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
1、 對甲方提供給乙方或乙方在受雇期間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間接接觸的技術信息(諸如烹調方法、配方、技術訣竅、管理文件、管理流程、研發項目或類似項目),以及其它任何方面的秘密或專有的信息或數據(下稱“保密資料
2、 乙方在此同意就上述保密義務應由甲方向其支付的補償金已經包括于支付給乙方的工資。
3、 乙方在本條款項下的義務為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以及甲方與乙方的雇用關系終止后3年內繼續有效。
第二條 不競爭
1、 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進行或牽涉進任何在任何方面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似的業務。
2、乙方向甲方承諾:
(1) 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將以其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甲方的業務,并盡其最大努力為甲方拓展業務、擴大利益,而不會參與任何其它(競爭或其它)業務。
(2) 自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論任何原因)三年內,而無論其是為自己還是代表任何其它個人,均不得:
(a) 在研究、生產、銷售或維護與甲方業務相同或者與甲方業務具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間接地為這些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b) 就甲方屆時開展的任何一類的業務而言,唆使、介入或試圖誘使甲方的重要顧客、客戶、供貨商、代理、分銷商、職工的任何個人脫離甲方或者中斷與甲方的業務關系;
(c) 干擾甲方供應產品或服務的.持續性,或破壞上述任何供應的條件;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應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a) 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將歸甲方所有,且乙方應向甲方賠償5000-100000元的違約賠償金;
(b) 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僅限于甲方因調查該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所發生的合理費用。
2、乙方承擔的前款違約責任不足以彌補其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實際損失。違約的實際損失,包括由國家認可的資產評估機構評定的保密信息的價值及評估費用、調查費用等。
3、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后,甲方仍保留依法提請有關部門追究乙方刑事責任、行政責任的權利。
第四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進行友好協商,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如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協議亦應變更相關內容。本協議所稱的“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是指“國家、***省、*****市政府部門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本協議被視為是甲方《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協議中如有任何與《勞動合同》相沖突的條款,以本協議為準。
3、本協議于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以及因任何原因停止在甲方任職之日起三年。
4、所有對本協議的修改均需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可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保密合同 篇6
發包人(甲方):
監理公司(乙方):
鑒于乙方在甲方基建、安裝施工期間負責工程監理,雙方就乙方在甲方施工監理期間及工程竣工后的保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秘密信息:
甲乙雙方確認: “秘密信息”是指甲方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設計、圖紙、程序、制作工藝、制作方法、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乙方承認在甲方施工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圖紙、書面變更、口頭通知、圖表等資料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設備、產品等獲得這些秘密信息。
第二條 對秘密信息的保密
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施工監理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項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盤、通信網絡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及其他經濟組織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條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條 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方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及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秘密信息。在工程施工監理期間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將從甲方及甲方項目獲得的一切資料文件及其復制件歸還甲方,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須全部將從甲方及甲方項目獲得的一切資料文件及其復制件歸還甲方,乙方不得私自保存或存檔。
第五條 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合同關系終止或解除后五年內有效,其中對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為施工期間及竣工后的無限期期間。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何種原因必須承擔保密義務,且甲方不支付任何保密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支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監理費的10%賠償,如果甲方的損失超過工程監理費10%的,以甲方的損失額為準進行賠償。由于乙方違約而使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損失、可得利益等間接損失及調查、訴訟費用。并且乙方還應采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響,盡可能使秘密信息繼續處于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向發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八條 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的附件,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公章): 監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有限責任公司
保密合同 篇7
甲方(單位):
乙方(員工):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并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在離職以后保守甲方商業及技術秘密,以及競業限制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均屬于甲方所享有。
第二條乙方承諾,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的其他員工)知悉上述秘密信息,也不得在離職后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三條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四條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同意,未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
第五條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六條乙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第七條本協議書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
第八條本協議書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
第九條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其在甲方工作期間年收入的違約金。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十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因本協議書產生的糾紛,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所地: 住址: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日期: 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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