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模板集錦9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分包合同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分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及行業主部門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青菱城市花園409#、410#樓泥工裝修工程勞務項目分包給乙方,現就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工程內容:
1、青菱城市花園409#、410#樓設計圖紙上所有屋面、樓、地面、內外墻面、室外散水、臺階及陽臺、樓梯欄水線、煙道補洞等裝飾工程(具體標準見施工圖紙)(一、二層室內梁柱除個別砼質量較差的進行抹灰外,其余梁、柱不進行抹灰)
2、本班組用建筑機械的安裝及下車工作。
3、以上內容施工的所有施工工具及輔材都由乙方自備。
二、承包工程方式:
包工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_年12月28日
外墻完工日期:20_年3月28日
竣工日期:20_年5月18日
四、本工程施工質量為優質工程。質量標準見《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五、承包價格:
1、按圖紙建筑面積伍拾壹元/M2。
六、工程款支付
平時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費1000元(含餐票),其余部分按實際完成工程量年底結清,如跨年度工程,按年實際完成工程量付至80%,其余部分待第二年工程完工后一次結清。
七、甲方責任:
1、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程,保證施工期間現場的施工用水、施工用電。
2、負責處理圖紙技術交底,指導施工。
3、按照雙方約定的方式和程序及時支付工程款。
4、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進行監督檢查。
5、負責按時組織所需材料進場。
八、乙方責任:
1、服從甲方的監督及檢查,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施工期間每天必須保證55人在施工現場。并要滿足施工進度要求,甲方隨時進行抽查。如實際人數達不到要求,將按每人每天罰款50元進行處罰。
2、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完成所有的施工任務,向甲方交付優質的工程。嚴格按甲方下達的施工進度,按時完成施工任務,如每延誤一天,罰款1000元,每提前一天獎勵1000元。
3、工程質量嚴格執行國家和湖北省、武漢市的有關標準、法規及武漢城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武漢鴻城監理有限責任公司的質量要求,精心施工,確保施工質量達到合格工程。
4、加強現場施工管理,指派為班組長,負責合同的履行,按照甲方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并每天住在施工現場。
5、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和《城開青菱城市花園南區工程項目管理制度》要求,嚴格按照圖紙和做法說明施工。
6、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及項目部施工現場的規定,提前五天向甲方提供材料計劃,以便甲方及時組織材料。
7、施工現場做到工完場清,嚴格按項目部要求進行施工,抹灰不能出現空鼓、裂縫、脫落等現象,做到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節約材料。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因不合格處重新返工所需要的材料及人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8、落地灰每天必須清理回籠,樓面、地面及外架上所有的建筑垃圾,必須每天及時派人清理,如每天不及時清理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9、加強現場施工管理對施工現場和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負全責,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火災事故和人身傷亡等事故由乙方負全責。乙方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佩帶安全帽,施工期間禁止喝酒、嚴禁穿拖鞋、高跟鞋、短褲背心上班,如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住宿區每天必須有人打掃,保證室內清潔。
10、乙方應加強對自有工人的管理,遵紀守法,杜絕打架斗毆、賭博、偷竊等行為發生。如有類似情況發生,每發現一次罰款20_—5000元。
11、乙方不能雇請未滿16周歲人員進入現場施工,所有進場人員應向甲方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及施工人員名單一份。現場嚴禁開私火,嚴禁用熱得快、電飯煲等電器工具,如發現一次罰款300元。乙方對與其確定勞動關系的人員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不雇用負案在逃人員。所雇用人員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必須滿足工程需要,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及時支付工人工資。
12、末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轉包、分包工程。
13、工程完工后所有剩余材料應按規格分類歸堆。
14、承包人確保現場文明施工達到甲方與總合同的要求。
15、因承包人文明施工未達到相關要求,自行承擔責任和相關損失,同時發包人有權給承包人予以3000元處罰。
16、乙方現場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人員管理,如不服從甲方有權對該工人予以辭退。
九、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停工或窩工延誤的,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支付甲方違金20_元。由于甲方材料不及時到位,造成乙方休息的,甲方向乙方自愿支付違約金20_元。
2、乙方應妥善保護施工現場的建筑物及設施,如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3、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4、因乙方勞動力不足或管理不善,一個月內累計影響工程進度達三天以上,甲方有權更換承包方,責令期退場,并由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根據工程進展情況,需要另定補充協議的,雙方可另定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和分包商茲委托承包商承擔由分包商承包的精裝修工程中的精裝修工程人工費分包工程。承包商確認已考察了現場,并充分理解了設計方的設計意圖、業主的使用要求和甲方的進度、質量要求。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合同條款
1. 定義
1.1 “業主”系指
1.2 “設計方”系指
1.3 “監理”系指
1.4 “總包”系指
1.5 “分包商”系指深圳市波斯頓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1.6 “承包商”系指
1.7 “本工程”系指
1.8 “本合同”系指分包商和承包商(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定的合同文本中,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質量要求、施工方案、技術交底書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
1.9 “分包”系指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須向分包商提供的符合合同要求的精裝修工程的人工費分包。
1.10 “本分包工程”系指
2. 合同語言
2.1 合同文件以中文為準。
3. 計量單位
3.1 除技術規范中另有規定外,本分包工程計量單位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4. 文件傳遞
4.1 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信函、傳真或電傳形式發送,而另一方應以書面確認并發送到對方明確的地址。
5. 合同文件
5.1 合同文件的組成及優先次序為:
5.1.1 合同條款
5.1.2 往來信函(包括設計變更、洽商等)
5.1.3 技術規范、圖紙和設計資料
5.2 按照上述條款,合同的各種文件應認為是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含糊或分歧之處,按照上述條款合同文件的次序解釋。
6. 人工費單價及施工范圍:人工費單價見附表;施工范圍: 。
7. 合同價格
7.1 合同暫定金額(人民幣/元):①按實際發生用工結算;②合同價。
7.2 合同質保金:10%。
7.3 除非由分包商提出技術規范、技術參數、圖紙等設計依據方面的變更,否則本合同的人工費單價不予調整。
7.4 本合同的人工費單價被認為是固定不變的,包括:工傷保險費、勞動保險費、管理費、食宿費、工人差旅費等。
8. 支付方式
8.1 承包商須在每月5號前向分包商提交上月完工工程量表、人工費付款申請書及上月工人工資表,供分包商項目部及公司審批。工人工資按該工人用工合同單價及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含加班工時),出勤天數以打卡為準,并經項目部主管經理批準確認。
8.2 分包商按每月審批的人工費付款申請書金額的85%支付給承包商。其中工人工資按審批確認的工人工資表金額直接由分包商支付到工人工資卡中,剩余的人工費直接付到承包商指定賬號或工資卡中,工程竣工驗收后再付5%。
8.3 分包商在工程總體竣工驗收、結算一年后,付清10%質保金。
8.4 分包商在收到付款申請書,并審核無誤后25天內支付款項。
9. 承包商的工作和責任
9.1 根據設計方提供的技術規范及圖紙,按照分包商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計劃,組織人力、施工工具完成 精裝修工程的人工分包工程。
9.2 保證施工進度、保證現場合格工人數量滿足分包商施工計劃要求和臨時應急趕工要求。若滿足不了,應及時匯報給分包商,否則,每虛報壹名工人,每工人每日罰款100元,并承擔相應影響工期的損失(包括分包商因此臨時調整計劃,重新調入其它隊伍而增加的費用)。
9.3 保證施工質量符合設計、業主、監理、總包和分包商的要求,并且通過監理驗收合格。
9.4 保證按分包商要求完成各項工程返工、竣工整改工作,否則分包商有權另行安排隊伍返工、整改,所發生的返工、整改費用加倍從結算中扣除。
9.5 承包商須根據采購的時間需要,按項目部要求的提前時間,提前書面呈報自己施工范圍內的`材料要求計劃;根據施工現場的尺寸,及時提供外加工面材的加工尺寸及加工圖,保證不影響采購訂貨。
9.6 工人每天排隊打卡進入施工現場,在施工現場應著公司統一工服,服從分包商文明施工統一管理,做到活完、料盡、場地清,材料按分包商指定位置統一堆放整齊。
9.7 承包商負責人必須配合分包商每月按時發放工人工資,不得漏報或拖欠工人工資、獎金及加班工資,否則,由承包商承擔相關責任。
9.8 按時支付工人加班工資、獎金,不得以任何名義和借口拖欠工人加班工資、獎金,負責繳付工人的各種保險費用,并對工人的自身安全承擔全部責任。
9.9 對工人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保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無工傷事故、無事故隱患。如果工人發生工傷事故,全部責任及費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擔。
9.10 按分包商要求做好各項質量、安全檢查和上崗前培訓工作,特殊工種持證上崗。
9.11 充分考慮到垂直運輸的難度的對施工工期的影響,垂直運輸不成為承包商工期延誤的理由。
9.12 負責臨電一級箱以后二級箱、三級箱的線路安裝及保管工作,損壞則賠償相應損失的50%。
9.13 如果分包商現有的三級箱數量不能滿足承包商現場需要,額外需要三級箱由承包商自行提供,且標準必須與分包商提供之三級箱一致,并將新產品合格證明提交分包商保管。
9.14 負責樓層正常照明線路的架設工作。
9.15 自行供應電焊機二次空載保護器,并將合格證明提交分包商保管。
9.16 自行提供現場需用之安全帶、安全網、移動操作平臺,且必需是合格產品,并將合格證明提交分包商保管。
9.17 自行提供施工、消防兩用的儲水油桶和分支管路、角鐵架閥門,自備電焊、動火、油漆、木工移動用滅火器。
9.18 負責對分包商提供的臨時供電系統的設備、材料進行保管和維護,如發生損壞、丟失由承包商負責賠償。
9.19 負責對本層的滅火器進行保管和維護,如損壞或者丟失由承包商負責賠償。
9.20 按分包商要求登記和繳納工地出入證押金和安全帽押金,如果出入證或安全帽丟失由承包商負責賠償。
9.21 保護好自己與其它分包的成品或半成品,因成品、半成品保護工作不善造成的所有責任和損失由承包商承擔。
9.22 保護好運送到現場的材料和機具設備,如發生損壞、丟失由承包商負責賠償50%。
9.23 如果因承包商的原因使分包商受到總包、監理或業主的罰款和批評,該項罰款由分包商行使罰款和處罰的權利,承包商必須無條件服從。
9.24 以洪濤公司一分子自居,對外展示洪濤公司的良好形象和風尚,約束自身言行舉止,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域都不得有任何打架、斗毆、聚賭、隨地大小便的行為,更不能口出臟話。違規者,輕者罰款50元,重者除名。
9.25 與其他承包商友好共處。如果與其他承包商之間出現矛盾,堅決服從分包商的管理與決策。
9.26 承包商不得以任何理由鼓動、聚集工人鬧事或者罷工。如因承包商拖欠工人工資或其他承包商與工人之間的糾紛而發生工人罷工或者鬧事等情況,承包商將承擔由此對洪濤公司造成的所有損失和責任。
9.27 服從分包商的一切指令,包括但不限于:進度要求、質量要求、整改要求、罰款通知等。
9.28 合同條款規定的其它事項。
9.29 承包商必須服從分包商根據合同條件發出的各項指令。
9.30 遵守國家的法律或法規,根據法律或法規制定的任何法律文件、規定或命令。
9.31 遵守對本工程施工具有任何管轄權的機構的任何規章、附則及其所發出的一切通知要求。
10. 分包商的工作和責任
10.1 向承包商提供詳細的設計規范要求、圖紙、施工進度計劃,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承包商或者下達指令。
10.2 監督承包商的施工進度、施工質量、安全文明生產、臨水臨電設施等。
10.3 按照合同條件與承包商一起驗收工程質量,并簽署有關文件。
10.4 按照合同規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每月直接發放工人工資。
10.5 根據工程需要,對承包商發布包括變更指令在內的各種指令。
10.6 提供臨時供電系統的設備、材料,包括一、二級箱和第一批三級箱。
10.7 提供臨電一級箱之前的纜線架設安裝工作。
10.8 負責供水干管和水泵系統的施工、管理。
10.9 提供每一層的通道照明設施。
10.10 提供每一層的滅火器(于固定位置)。
10.11 統一為進場工人購置安全帽,辦理出入證件。
10.12 提供現場和各種警示牌、主要機具操作規范牌。
10.13 合同條款規定的其它工作事項。
10.14 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或法規,根據法律或法規制定的任何法律文件、規定或命令。
11. 施工進度計劃
11.1 施工進度計劃詳見附件二。
11.2 承包商必須按照分包商的施工進度計劃完成本分包工程,分包商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隨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調整,承包商必須采取一切措施保證各施工階段的進度和質量按分包商要求完成,及時增補相應工種的工人數量,保證施工進度。
12. 驗收
12.1 分包商按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并且書面簽證,承包商須提前三天通知分包商安排驗收事宜。
12.2 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并通過分包商自檢后,通知監理驗收,全部合格后進行總結算。
13. 發現缺陷的處理
13.1 承包商因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而返工或整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承包商承擔,并計算由此引致的工期延誤。承包商必須立即按分包商要求完成返工和整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14. 施工進度延誤與核定損失額
14.1 承包商因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而返工或整改,由此導致分包商工期延誤,造成的損失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商承擔。
14.2 承包商不能按合同規定完成本分包工程,分包商可將本分包工程交予其他承包商完成,由此造成的損失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商承擔。
14.3 因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分包商總體工程竣工延期,每延期一天,罰款人民幣二萬元,不設上限。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事故系指合同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可預見的,并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簽約雙方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政府政策變動、戰爭、嚴重水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按時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則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影響的時間。在本分包合同中,不可抗力因素的確定以業主的最終指令和文件為準。
15.2 受阻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用電報、傳真或電傳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取得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6. 違約及終止合同
16.1 上述由承包商承擔的費用由分包商從將要支付給承包商的工程款項中扣除。
16.2 承包商收到分包商發出的違約通知后14天內(或經分包商書面確認的時間內),仍未糾正其下述任何一種違約行為,分包商可向承包商發出書面通知,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6.2.1 如果承包商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或分包商準許的任何延期內交付本分包工程。
16.2.2 承包商未能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義務。
16.3 一旦分包商根據第16.2款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分包商可以選擇其他承包商繼續完成本分包工程,承包商應承擔分包商因此造成的損失和額外費用。未中止部分的合同應由承包商繼續完成。
16.4 由于承包商違約所造成的分包商的相關損失及費用,分包商將從支付給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扣除。
16.5 如承包商拒絕承擔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或經濟責任,分包商可中止支付工程款并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爭議和問題。
17. 分包商終止合同
17.1 如因施工質量問題、施工進度問題和其它違反合同事宜,承包商不能履約,分包商可向承包商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的范圍,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分包商(公章):
分包商代表(簽字):日期:
18. 仲裁 承包商(公章):承包商代表(簽字):日期
18.1 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30天內不能過成協議時,應提交仲裁。
18.2 合同爭端的仲裁應由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程序和暫行規則進行。
18.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定,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18.4 除另有約定外,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19. 適用法律
19.1 本合同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解釋。
20. 合同生效及其他
20.1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20.2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即開始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范圍及內容:
1.4 建筑面積:
1.5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余項目合同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機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包甲方與業主的總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內容、包甲方對業主的承諾和業主對甲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系。
第二條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后 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開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個日歷天。
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按本工程總價的 計算,按天累計。
第三條 預付款擔保及履約擔保
3.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對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乙方履行合同進行擔保,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供預付款銀行擔保、分包履約擔保書。
3.1.1 預付款銀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與預付款同等金額即 萬元的預付款銀行保函給甲方,預付款銀行保函的期限為從預付款支付前開始到預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為止。
3.1.2 履約保函:在合同簽訂后 天內,并在第一筆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額的 %計 萬元的銀行保函給甲方,履約保函期限從本合同內容開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規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
3.1.3 提交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約后 天內,乙方須提交合
同金額的 %的履約保證金 萬元于甲方的指定銀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返回保證金。
3.1.4 分包工程款抵沖履約保證金:從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開始,扣合同總價的 %工程款 萬元作為履約保證,扣款期數從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開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結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須在分包工作量達到50%合同總價前暫扣完畢,等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開始釋放暫扣工程款部分。
3.1.5 履約擔保的其他約定方式: .
3.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合同全部義務(除保修義
務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損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質量、工期、安全標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罰款和承擔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業主方)的罰款外,還同意將該履約保證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及賠償之費用。
第四條 工程款支付
4.1 工程預付款: 萬元。
4.2 乙方須在每月20日將當月實際完成工作量上報甲方。乙方上報的工作量應按合同條款第六條有關合同價款計算約定進行計算(一式二份,蓋企業印章,并附編制電盤和計算書),經甲方審核后,由甲方提交監理、業主,在得到監理、業主批準后,在業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帳后十天內,甲方按被批準的每月實際完成工作量和相應的到帳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繳的稅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費、質量保修金、履約保證金、甲方管理人員費用、各類罰款等相關費用后,按 %進行支付。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工程款累計支付不超過累計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驗收完成并辦理好工程結算手續后30天內支付 %,留 %作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滿無質量缺陷且業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第五條 甲方工作
5.1 甲方委派 為甲方駐施工現場甲方代表,代表甲方簽發施工現場生產相關的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和進度等的工作指令。
5.2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隊伍進場前,組織對乙方隊伍人員崗位資質、機械設備、周轉設備和計量設備進行驗證、驗收,并做好相應臺帳。
5.3 開工(施工)前甲方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審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
5.4 在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經監理復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并以書面形式進行現場交驗。
5.5 甲方代表有權對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職責的乙方管理人員提出更換要求,但應出示書面通知,且具備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內替換人員要到崗就位。
5.6 甲方保安人員應嚴格按照甲方滬建股五司(XX)保字第005號文件《關于加強施工現場材料、設備等出門制度的通知》有關規定。
第六條 乙方工作
6.1 乙方應嚴格按施工圖和經甲方批準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規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安全與文明,按合同約定完成全部義務。
6.2 乙方應按甲方項目部的要求,認真做好施工資料臺帳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種原材料的質保書、合格證和檢測、檢驗、復試等報告,遵守地方建設交易中心的規定負責到交易中心辦理交易手續并付清相關費用。
6.3乙方應在工程開工后10天內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圖預算書,如有業主未核定的市場價材料、設備及設計師未明確節點、工藝方案,乙方應結合自身技術能力和采購資源的優勢,在編制預算書時以暫定價列入,并附暫定價清單和有施工工藝說明的單價分析表。
6.4 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好施工噪聲、揚塵對周圍環境影響,遵照甲方現行的一體化管理體系程序文件規定組織施工,并承擔對乙方職工的教育責任,實現施工范圍內的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達到規定要求。并承擔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6.5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之前,必須先向甲方指派的現場專管人員遞交本施工隊伍資質“三證”復印件及安排進場人員的花名冊、身份證、就業證、暫住證、上崗資格證、特殊工種(電工、機操工、電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車司機、吊車指揮等)操作證等復印件,并按規定及時辦理健康證及隊伍進場開工報告等手續。
6.6 在施工過程中,因工程需要變動生產人員,必須事先得到甲方專管人員的同意,并補交變動人員花名冊及有關證件復印件。
6.7 乙方應按時交納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如甲方代乙方交納該費用的,乙方同意該費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6.8 乙方應負責辦妥各專業分包的各類報批文件,如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經營手冊、操作人員的上崗證等資料,報甲方批準后方可進場施工。專業分包隊伍進場時,甲乙雙方都要對專業分包方的進場人員資質、設備、材料進行驗證;對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審核審批。對進場人員進行技術、質量、安全交底。
6.9 乙方對施工現場兩瓶倉庫、材料間、經理室等重點要害部位必須安裝技術防范設施,該設施必須由甲方認可的專業隊伍負責安裝、維修和保養,費用由乙方承擔。6.10 乙方對施工現場應配備足量的消防設施,制定消防應急預案,落實消防責任制,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第七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及分項驗收
7.1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及分項驗收條件,乙方自檢互檢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組織驗收(在驗收前48小時通知),驗收合格,經各方代表在驗收記錄簽字同意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為止,其費用與工期拖延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各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各方代表已認可驗收記錄,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7.2若甲方未能按時組織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順。對事后無法判斷質量的工序應作為特殊過程加強控制。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效應。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分包合同 篇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 1.3承包范圍及內容: 。
1.4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余項目合同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1.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機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包甲方與業主的總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內容、包甲方對業主的承諾和業主對甲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系。
第二條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后 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開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個日歷天。
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
天,按本工程總價的 計算,按天累計。
2.4如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經甲方同意并報業主書面簽字蓋章認
可后,可考慮工期延長:
a. 因不可抗力影響;(不可抗力的定義和范圍按總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設計變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進度無法按原計劃進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電、停水造成停工時間連續12小時以上;
d. 因業主原因的工期調整;
e. 因業主原因無法正常施工。
第三條 質量
3.1 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
3.2質量達不到要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為 。
3.3本工程質量必須通過甲方、業主、監理、質監站的驗收和確認。
3.4乙方必須嚴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
3.5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如乙方達不到約定的質量等級,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全由乙方全額承擔。
3.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由甲方提出處理方案,經建設單位同意后,由乙方負責處理,處理結果由甲方報送政府有關部門;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必須按政府規定的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同時承擔因此產生的責任。
3.7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質量進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過程中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對乙方的罰款通知,須說明罰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并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第四條 環境安全標化
4.1 本工程乙方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為:建立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通過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認證并達到 標準要求,并承擔安全貫標、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4.2 乙方應識別施工過程中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并采取措施對其進行控制,防止環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
4.4 乙方應編制乙方范圍內的現場臨時用電施工方案,腳手架搭設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專項施工方案,經甲方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4.5 乙方必須根據施工規范搭設和配置各種安全設施和安全勞防用品,應在甲方允許的供應商中采購上述物資,且必須加強進場驗收和搭設后的使用前驗收。
4.6 乙方應對乙方的施工人員及乙方的專業分包施工隊伍進行分部分項和專項安全交底。
4.7 發生安全或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監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排除事故或搶救人員提供幫助。
4.8 甲方為保持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進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甲方將根據管理制度的規定,在巡查過程中如發現問題將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罰款通知,甲方須說明罰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并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4.9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安全標化標準,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全由乙方全額承擔。且乙方愿意接受達不到安全標化標準的甲方罰款,罰款金額為總結算金額的 %,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也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五條 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暫定為人民幣 萬元整。
5.2 本工程計價方式為:
5.3上述計價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稅金。
5.4如本工程計價方式含稅金,則由甲方實施代扣代繳。
5.5本工程所采購的建筑材料原則上由乙方自行采購,要滿足圖紙及政府有關規定的要求,甲方有權指定和供應其中的部分材料。
5.6本工程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周轉設備材料、腳手架設施、工地用各類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滿足政府有關法規或規定的要求,滿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對不滿足上述要求的機械、設備、物資和設施,甲方有權提出整改、更換直至清退指令,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
5.7本工程結算單由乙方在該分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4天內編制完畢,并遞交甲方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在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8天內由甲方提交業主單位,經業主及審價單位確認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結算書作為價款結算的依據。
5.8本合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各種罰款)均由乙方承擔。
5.9由于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部門以及業主、監理、甲方的各項規定,連帶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包括內部罰款)乙方應給予賠償,賠償金額為甲方的實際損失另加20%的費用。
5.10其他約定事項:
第六條 預付款擔保及履約擔保
6.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對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乙方履行合同進行擔保,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供預付款銀行擔保、分包履約擔保書。
6.1.1 預付款銀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與預付款同等金額即 萬元的預付款銀行保函給甲方,預付款銀行保函的期限為從預付款支付前開始到預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為止。
6.1.2 履約保函:在合同簽訂后 天內,并在第一筆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額的 %計 萬元的銀行保函給甲方,履約保函期限從本合同內容開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規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
6.1.3 提交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約后 天內,乙方須提交合
同金額的 %的履約保證金 萬元于甲方的指定銀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返回保證金。
6.1.4 分包工程款抵沖履約保證金:從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開始,扣合同總價的 %工程款 萬元作為履約保證,扣款期數從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開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結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須在分包工作量達到50%合同總價前暫扣完畢,等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開始釋放暫扣工程款部分。
6.1.5 履約擔保的其他約定方式: 。
6.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合同全部義務(除保修義
務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損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質量、工期、安全標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罰款和承擔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業主方)的罰款外,還同意將該履約保證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及賠償之費用。
第七條 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與業主約定的付款方式。具體付款比例約定為: 。當業主工程款暫不到位時,乙方不得因此延誤工期,并應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討工程款;同時,因業主不及時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為造成甲方不能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承諾決不向甲方追究責任和提起訴訟。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條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報當月實際形象進度的月度工作量,該月度工作量經甲方審核后并報業主通過審定;②根據甲方與業主付款條款的約定,當甲方收到業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約定的款項后,余款作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 個工作日內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約定的款項指甲方的項目總包管理費(按工程造價的 %收取)、工程稅金、履約保證金、政府規定的各類應繳費用(如質監安監費、定額編制管理費、上級行業管理費、外來人員綜合保險費等)、工程相關費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開支的費用或工程罰款)。上述款項中工程稅金及政府規定的各類應繳費用由甲方代扣代繳,項目總包管理費及工程相關費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 本合同預留工程保修金為合同總價(如已結算,按結算總價)的 %。待工程保修期滿及業主將保修金余額返還后一周內甲方與乙方結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內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內容不能得到及時響應,則甲方有權使用工程保修金對本工程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維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擔全部維修費用的,乙方承諾不足部分繼續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職責
8.1甲方任命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以下簡稱“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8.1.1甲方代表發出指令,以《工程聯系單》形式送達乙方,乙方應予以執行。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8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作出執行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以執行。
8.1.2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隊伍進場時對進場人員進行總交底,交底的內容為:
a)本工程的質量目標、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其他創建目標;
b)涉及到甲方的現場施工的相關管理制度(如一體化管理體系的要求等);
c)與本工程施工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和技術標準、規范要求;
d)本工程的關鍵工序、特殊過程、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總合同有關主要條款。
8.1.3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隊伍進場前,組織對乙方隊伍人員資質、機械設備、周轉設備和計量設備進行驗證、驗收,并做好相應臺帳。
8.1.4 開工(施工)前甲方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審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
8.1.5 在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經監理復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并以書面形式進行現場交驗。
8.1.7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約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人應負的責任(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8.1.8 甲方代表應負責施工現場內各分包作業單位之間的工程協調,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 甲方代表應指導、督促乙方按甲方對現場管理的各項標準
組織施工,全面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執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規定的工程項目主要資料歸檔要求、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要求、現場安全文明標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標準。
8.1.10 當乙方由于業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嚴重侵害時,甲方應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積極做好有關工作。
8.1.11 甲方保安人員應嚴格按照甲方滬建股五司(20xx)保字第005號文件《關于加強施工現場材料、設備等出門制度的通知》的有關規定。
8.2乙方任命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以下簡稱“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約中對甲方負完全責任,同時對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約負連帶責任,在任何情況下,這種連帶責任不會被免除。
8.2.2乙方對甲方發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指令,不論何種情形均必須立即執行。對不屬于上述性質的指令,如乙方認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如甲方決定仍繼續執行的,乙方應予以執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確屬錯誤性的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按以下約定處理:該錯誤指令被證實為甲方轉發業主指令而發生的,除業主承擔賠償責任外,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若該錯誤指令為甲方單方面發出的,則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8.2.3乙方的要求、請求或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蓋章及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認可方可執行,后任繼續承擔前人應負的責任(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8.2.5乙方以下人員,經監理或業主或甲方提出,經甲方代表確認同意,必須在24小時內調離本工程范圍,否則每人次乙方支付違約金500元;同時,乙方應在3天內用甲方代表批準的合格的人員代替上述調離的任何人員。
① 甲方有證據確認無法勝任工作者,包括:對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及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負有責任的施工人員、不熟悉本專業工作的施工人員等;
② 不能積極配合監理、業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違反甲方工地現場管理規定者;
④ 無證上崗者(適用于按規定必須有上崗證);
⑤ 與乙方進場人員花名冊不符者;
⑥ 與本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
8.2.6乙方應在工程開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施工技術、質量要求、驗收標準、文明施工的交底會議。在階段施工前十日內完成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及專項施工方案,在滿足規范標準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經甲方批準和業主認可后方可組織施工,對擅自改變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全由乙方全額承擔。
8.2.7 乙方應按規定對水準點引測、軸線標高、預留洞、預埋件位置、沉降點觀測、皮數桿設置等進行技術復核。
8.2.8 乙方應按規定制作混凝土試塊、砂漿試塊,正確養護,按時送試,對需送試驗的過程產品(如鋼筋焊接件等)應及時送試。
① 根據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由甲方代付的與該合同發生的相關
的一切費用(如交易費、印花稅等)均由乙方承擔;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從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給專業分包商/供應商。
③每次專業分包商/供應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須先認真復核應付金額數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經甲方復核后甲方給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給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損失情況均由乙方承擔。
④甲方與該交易合同所發生的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為乙方所有
的權利和義務,甲方與與分包商/供應商直接簽訂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對該合同的責任。
⑤該交易合同的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違約和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和疏忽。
⑥該交易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導致甲方受到處罰以及甲方的聲譽、品牌、形象受到損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無形的損失全由乙方承擔;
⑦該交易合同最終結算價由乙方與合同的另一方決算,甲方憑乙方提供的該合同的最終決算書原件按合同規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結算,或故意拖延結算時間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與該合同的另一方進行決算,乙方承諾承認該決算的結果。
8.2.10 對乙方自行發生的各類專業、勞務、材料采購等合同,乙方簽訂后需將該類合同及時上報給甲方備案,該類合同的實際付款情況(付款情況需附上有效憑據復印件)、結算情況每月需定期向甲方進行書面匯報,不得瞞報。
8.2.11 乙方應全面貫徹執行8.1.9款的各項要求,遵守國家和
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好施工噪聲、揚塵對周圍環境影響,遵照甲方現行的一體化管理體系程序文件規定組織施工,并承擔對乙方職工的教育責任,實現施工范圍內的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達到規定要求。并承擔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8.2.12 乙方負責各類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并完整地將工程資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后14天內移交給甲方。
8.2.13 乙方在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供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工程總進度網絡計劃、生產資源配置計劃(人、機、物)報甲方審批;在收到施工圖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預算書(可分階段編制);每月25日前上報當月工作量月報及下月工程進度、材料及勞動力計劃;必要時還要及時提供工程進度、材料及勞動力季、周計劃,在施工過程中對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資料在24小時內提供給甲方。
8.2.14 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負責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予以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
8.2.15 乙方應嚴格控制好施工隊伍人數,杜絕私招亂用社會閑
散人員,禁止無證人員混入本隊伍中進場施工。
8.2.16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之前,必須先向甲方指派的現場專管
人員遞交本施工隊伍資質“三證”復印件及安排進場人員的花名冊、身份證、就業證、暫住證、上崗資格證、特殊工種(電工、機操工、電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車司機、吊車指揮等)操作證等復印件,并按規定及時辦理健康證及隊伍進場開工報告等手續。
8.2.17在施工過程中,因工程需要變動生產人員,必須事先得到
甲方專管人員的同意,并補交變動人員花名冊及有關證件復印件。
8.2.18乙方用工必須遵守上海市政府有關規定,乙方的現場操
8.2.19乙方施工隊伍應組建相應的工會組織,進場后一個月內
應明確項目工會負責人,并及時報甲方項目工會組織員,參加工地工會聯席會議。
8.2.20 乙方須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中須明確勞動報酬等內容,勞動報酬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保障線,并嚴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額支付工資等勞動報酬;對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須優先用于支付工人勞動報酬。乙方施工人員包括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每月須定時上報工地工會聯席會議。
8.2.21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在民工宿舍內應配備電扇等防暑降溫設備、工人須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如鋼筋工手套、電焊工服裝、電焊工眼鏡、電工絕緣鞋等)。
8.2.22乙方應按時交納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如甲方代乙方交納該費用的,乙方同意該費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設中采用不正當的手段拉攏甲方人員,損害甲方利益,根據具體情節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單位合同總造價的1—5%直至終止本合同,由此給甲方單位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單位承擔。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參與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員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險、機械設備和財產保險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員在內)所發生的依法應該支付的損失賠償費, 撫恤費和法律責任均應由乙方負責, 甲方不承擔此等責任。
8.2.25 合同規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會議紀要約定內容以及設計變更等),如乙方拒絕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單位完成,所發生的費用(另加20%的管理費)從乙方當月工程款中扣回,影響工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8.2.26 乙方對自身施工現場兩瓶倉庫、材料間、經理室等重點要害部位必須安裝技術防范設施,該設施必須由甲方認可的專業隊伍負責安裝、維修和保養,費用由乙方承擔。8.2.27 乙方對施工現場應配備足量的消防設施,制定消防應急預案,落實消防責任制,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第九條 圖紙
9.1甲方在乙方分項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圖 套(已包括竣工
圖在內)。乙方如需增加圖紙份數,甲方可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內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圖 套。
第十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及分項驗收
10.1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及分項驗收條件,乙
方自檢互檢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組織驗收(在驗收前48小時通知),驗收合格,經各方代表在驗收記錄簽字同意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為止,其費用與工期拖延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各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各方代表已認可驗收記錄,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時組織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順。對事后無法判斷質量的工序應作為特殊過程加強控制。
第十一條 材料、設備的供應和管理
第十二條 竣工驗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范圍內施工部位在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包括機電設備的調試已按規定進行),乙方應盡快做好竣工驗收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準備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復印件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區域所管轄的質監站有關規定進行編制,并需符合當地、區域檔案管理部門的要求。竣工圖及竣工資料編制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1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書面竣工驗收請示報告后及時組織業
主、監理等核驗各方進行驗收,并給予乙方批復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工期不順延。
12.3 竣工日期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圍內施工內容,并經甲方、業主、監理等核驗各方驗收通過簽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達到要求的,應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請甲方驗收并經甲方、業主、監理等核驗各方簽字驗收通過的日期。承包內容中任何一項分部分項工程未完工或經各方組織的驗收評定為不合格,均視為工期延誤。
12.4乙方在驗收通過之日14天內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資料。
12.5竣工驗收通過后,乙方在現場的人員、物資、設備、設施等均必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內全部撤離施工現場,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執行。
12.6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全部工程項目在使用中對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均承擔保修責任,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約定執行,具體約定保修期限為:
保修起始日為: 。
12.8在保修期間,如乙方保修不及時有損甲方聲譽,甲方可代為修理,由此造成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條 工程索賠、簽證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索賠、簽證事件時,乙方應在事件將要發生和事件發生約定有效期限(根據甲方與業主約定的有效期限)內提出報告,及時向甲方報送發生索賠、簽證的詳細清單和計算依據,經甲方審核后報送業主確認。對業主不認可的索賠、簽證,甲方對乙方也不予認可,且乙方放棄對甲方的追索權。若乙方逾時沒有報送,無論索賠、簽證事件發生與否,均不予考慮。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按甲方與業主簽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包括對不可抗力的解釋及相應的處理辦法。同時,進一步明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費用損失,除業主明確承擔的部分外,其他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工程停建和緩建
工程停建和緩建約定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包括對工程停建和緩建的解釋及相應的處理辦法。同時,進一步明確因工程停建和緩建造成的損失,除業主明確承擔的部分外,其他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總承包合同終止
16.1 總承包合同終止:如總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規定完全履行其義務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終止,則總承包方應在此后的任何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終止分包合同所規定的雇傭關系,分包方必須無條件接受。此時,分包方應盡快從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機械和設備財產并撤離其人員。
16.2 總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終止引起分包方的雇傭關系一旦終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條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權獲得按照分包合同內所列的費率或價格計算合同終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項(該價款或款項至今為止未得到總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總承包方根據本項規定向分包方支付該款項的義務僅在總承包方收到總承包合同項下有關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第十七條 分包合同生效與終止
17.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業主使用、結算完畢、甲方支付完畢(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屬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①乙方擅自將本工程項目進行轉包或將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進行分包。
②工期延誤或施工質量達不到規范要求或出現重大質量事故,而乙方又無積極措施確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無力按質量標準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業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無法繼續全面履行合同的行為。
④乙方沒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組織體系,進入現場的項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擔合同約定的承包內容,甲方的聲譽面臨嚴重威脅。
⑤乙方已無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約,尤其是甲方對業主的承諾面臨不能兌現。
⑥乙方有損害甲方聲譽的嚴重行為,如發生嚴重質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員不服從甲方的管理并嚴重危及甲方的品牌聲譽。
17.3發生上述17.2款情形時,甲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進入本工程的人員、物資、設備應在48小時內撤離施工現場,且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追索違約賠償的權利。
第十八條 附則
18.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并應形成書面補充合同,才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18.2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
能達成一致的,向合同簽約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8.3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正本 份,副本 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產協議書》(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協議書》(附件二)
③《工程建設項目廉政責任書》(附件三)
合同簽訂單位: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分包合同 篇5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該分包合同的簽訂,本著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進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名稱:桂康酒廠陶壇庫區2
二、 工程地點:瀘州市龍馬潭區長安鄉
三、 分包內容:模板安拆(乙方自帶模具及管件)
四、 開竣工日期:
五、 分包單價:40元/m2(按模板展開面積計)
六、 計價依據:按雙方商定
七、 工程款支付形式:工完一個月內
八、 工程質量:根據現行的工程質量規范要求及技術交底組織驗收,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格,必須返工,其材料浪費及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九、 安全管理:甲方負責對乙方承擔的工程進行安全交底,乙方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若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安全事故的,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 生活管理:住宿由乙方自理,工地內嚴禁隨意大小便。
十一、 材料管理:甲方提供的材料做到限額領料,對材料浪費及不合理使用超出的,由乙方負擔,工地內,隨時做到工完場清。
十二、 施工機具:對甲方提供的`機具,乙方負責日常維護管理。
十三、 現場管理:乙方必須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和指揮,需要材料及時提出計劃。
十四、 違約管理:乙方分包的工程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中,經檢驗不合格,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相應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五、 附則:
十六、 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十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結算完畢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6
1、認真執行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動保護的各項政策、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及項目經理部管理規定。對本隊人員在生產中安全和健康負全面責任。
2、服從用工單位的管理,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組織開展小組班前安全講話活動。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管理到位。做到不違章,制止違章作業。
3、嚴格履行各項勞務用工手續。對本隊人員符合用工條件負責。做到人員數量滿足生產需要,管理崗位、作業工種配套合理。保證人員的穩定,需更換增補人員時,須提前向用工單位主管領導申報。
4、積極配合用工單位做好進場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對本隊使用的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操作證件上崗負責。嚴禁使用無證人員。
5、使用總包單位機、電、架、壓力容器等設備必須經雙方事先辦理交接驗收手續,確保安全使用。
6、組織開展安全自查,發現隱患問題立即處理。對自身處理解決不了得立即上報總包單位領導。
7、根據總包單位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施工特點、作業環境向本隊各工種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交底,嚴格履行簽字手續并監督其執行。
8、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及未遂事故,要全力搶救傷者、保護現場,立即上報。并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和事故調查組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項目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外施隊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7
甲 方: 乙方(專業班組):姓名: 專業工種名稱:
身份證號碼: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就工程,混凝土分項工程施工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為確保主題結構工程按總體施工部署優質高效的完成,明確項目部與專業班組間各自應承擔的責任義務,經項目部與專業班組履約責任人認真磋商,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此承包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結構概況:結構,地下
二、 施工區域:主樓九層以上樓層
三、 班組(乙方)承包范圍
1、承包范圍:本工程主體結構基礎墊層及其以上的全部現澆混凝土工程,包括結構施工藍圖及變更圖紙上所有的,遵照公司與承建方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之結構施工圖及變更圖紙施工承包范圍,由甲方項目部指定劃分區域范圍內的主體結構部分全部分項工程,包括結構主體基礎墊層、基礎、地下室及其以上的柱、墻、梁板以及各類井池、欄板、隔板、飄窗、空調板、各類造型、構架、女兒墻、雨棚等全部結構現澆構配件;塔吊、施工電梯及各種設備基礎的施工。
2、在施工期間,項目部可根據現場施工實際情況及班組施工能力的變化,對班組責任承包區域進行適時調整,若班組不能按時保質、報量完成,甲方有權重新劃分工作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工作面的重新劃分。
3、施工小型工具及勞保用品屬乙方承包范圍內:(灰桶、沫子、瓦刀、托灰板、雨衣、雨鞋、手套等用品)
4、員工住宿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工作內容(不限于以下內容)
1、混凝土工程:與混凝土有關的全部工作內容。主要包括泵管架搭設與拆除、臨時通道鋪設、標高控制、泵管接拆、清理疏通、放料、泵車后臺放料及地面沖洗、布料機械安裝、提升、加固、砼澆筑、振搗、收面、抹面、拉毛、養護、墻面插灰、成品保護、模板下口15mm以內間隙封堵,自身漏漿、流槳、泛漿清理,浮漿鉆出清理、后期大板上砼的剔鏨清理、砼垃圾吊運歸堆,樓地面混凝土垃圾的清理下樓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成品構建外表缺陷打磨修補,砼表面色澤處理,搽粉。前后盤調度、清理、沖洗、清掃、振搗機械維護保養、冬雨季施工措施用工、現場攪拌后盤上料配合以及道路鋪墊,冬季燒水、冬季施工的一切保溫措施。
2、所有混凝土工程均包括自身所用設施周轉材料場內裝卸車、工完場清及現場文明施工。
3、現場所有硬化均含在內。
五、履約保證金
在雙方協商一致后,專業班組必須交的質量、信譽、保證金,在施工一個月滿后無息退還。出現以下三種情況,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退場,保證金不予退還,且工程款按50%結算。
1、 協議簽訂后,甲方通知乙方進場時,由于乙方勞動力不足時,自動放棄者。
2、 由于承包班組隊伍水平過低使所干工程不能達到本公司要求的。
3、 由于乙方勞動力過少使施工工期太長,逾期不能完成進度計劃。
六、 工程量計算辦法及人工費承包單價
1、計算方式:按
2、主樓九層以上部分每平方米。
3、上述單價已包含超高部分的人工超高費用及施工區域承包范圍內所有的工作內容。
4、上述單價為一次性綜合包死單價,任何情況下,上述包干單價屬于乙方自身風險,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調整,也不因施工期內市場材料價格、人工價格、政府收費、政府政策性調整等因素造成的價格變動而變動。實際施工時如乙方以不了解施工現場或不了解工程結構為由要求增加費用的,甲方拒絕做出任何調整且有權給予乙方工程結算造價的20%罰款,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所有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施工過程中因施工方案、設計圖紙變更原因造成返工或雙方協商完成非責任承包范圍內工作內容,不能按約定辦法計量結算的',由雙方協商計量計價結算。對于變更在前,施工在后的工作,甲方不予以任何補償結算;施工在前,變更在后的工作,未超過本工作面總人工費的10%的返工量甲方不予結算;建筑面積增加減:按照設計變更圖紙計算面積的增減。
6、對非承包范圍內發生的零工及相互借用工,現場辦理簽證,在發生用工10天以內辦理簽證,過期將不予辦理。
七、結算及付款辦法
1、結算辦法:遵照公司《結算管理辦法》每月1-5日項目部為班組結算上月所完成的工程量(交驗成品)。結算時由項目部簽發結算書,根據本項目內部各棟號、區段、各樓層同一分項工程質量對比評定,本著公平合理、優質優價的原則評出班組結算單價。結算書經項目相關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簽字后,10日前由項目部上交公司結算中心,由結算中心對結算量價進行復核后記賬。當月結算對各樓層負責承包范圍工作內容未全部完成的(如欄板、隔板等),按全部完成尾留項目所需的最大投入結算,折合每平方米單價或估款從當月結算中暫扣,待所尾留項目完成交驗后另行補辦結算。
2、付款辦法: 。
3、結算及付款公司僅針對班組負責人。班組在收到結算工資款后及時發放本班組員工工資,項目部有權對此實行嚴格監督。對領款后不及時發放工資的,由項目部通知結算中心在次月工資發放時采取應對措施。
八、工程質量管理
1、分項工程優良率必須達到98%以上。質量驗收以項目部、承建單位根據國家規范評驗結果為準,達到優良標準按合同單價結算,達不到質量驗收標準的,下 浮元每平方米。
2、質量驗收標準:
3、班組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施工驗收規范,遵照承建單位、項目部制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技術交底進行施工。嚴禁擅自更改圖紙設計或施工技術方案。否則由此所造成的質量缺陷、質量責任事故后果均由班組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班組對制定的施工方案、技術交底存在異議的,可提出針對性、合理性建議或改進措施,經報項目部同意后方可實施。
4、班組必須無條件接受項目部對于工程質量的嚴格管理和控制。項目主管工長、質檢員對班組的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對不按施工方案、技術交底進行施工或驗收中存在問題并有可能對工程質量埋下先天隱患的,責令班組必須限時按要求整改完畢。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項目部有權組織人力進行強行整改、返工,且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損失按實際投入各項費用的1.5-2倍從班組結算中扣除,并對每次不服從質量管理的行為和態度酌情給以100-500元罰款。
5、班組責任人及其員工要樹立足夠的質量大局意識和質量精品意識,做到科學合理安排、精心周密施工,努力提高一次性成功率。所承擔大的分項工程均要求達到一次性交驗收。若限時交驗兩次以上仍達不到交驗要求的,項目部有權酌情對班組予以100-300經濟處罰。
6、班組對自身任何質量缺陷必須修補完善,達到成品驗收條件時方可辦理結算。對自身質量缺陷無能力修補、拖延滯后或修補結果達不到項目所有求標準的,項目部可隨時安排人力實施完成,所發生的費用酌情按1-2倍從班組結算中扣除。
7、對班組操作員工整體素質較差,操作、技能水平低且無質量意識,引起建設、承建單位罰款的,項目部按罰款金額的1-2倍對班組實施罰款。對上述主管單位強烈要求更換班組的,項目部對班組提出限期整改警告,無效后實施勸退,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實際情況據實辦理結算。
8、對班組質量意識較高,在施工過程中嚴格要求作業工人,并堅決服從各級質量管理工作,贏得上級單位贊譽或嘉獎,項目部可上報工資在公司范圍內實施通報表彰,或酌情對班組實施物質獎勵,且對班組的結算、付款、將來安置均享受公司各項優惠政策。
九、安全生產管理
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標:無重大責任安全事故。對違反安全生產的違章違規行為依照《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相關條款實施處罰。
1、班組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法令法規、嚴禁使用童工(未滿18歲),對有精神病史、智障、老弱病殘等不宜從事本行業的人員以及來路不明、社會盲流、負案在逃人員堅決不得容留錄用。對違反上述禁令,所發生的一切責任及后果均由班組....
(乙方)全責承擔。
2、班組每月結算工資按其總額的扣交安全基金。所屬2%員工在本施工現場內的施工操作過程中發生純屬意外的工傷事故,按公司意外工傷事故《工傷保險管理辦法》進行理賠,只賠.....................付傷者醫療費用總額的80%,其他費用均由班組與傷者自行協商解決。安全基金屬于統籌性質,任何情況下均不予返還。
3、班組進場后,七日內必須按公司統一設定的表格真實、..完整填寫職工花名冊,并附同職工身份證復印件上報項目部、公司備案,施工期間人員發生增減變化的,必須隨時上報對備案職工花名冊進行修改調整,備案在職以外人員在現場發生的任何事.故由班組(乙方)自負其責。.............
4、班組進入施工現場,要督促、教育所屬員工牢固樹立“珍愛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班組責任人每次必須親自組織所屬員工全員參加承建單位、項目部召開的現場安全教育、每周安全生產例會及每日安全質量技術施工班前交底。除非常特殊情況不得有人請假或曠會。項目部對班組參會的人數每次均做好詳細記錄,對無故不參會的人員取消一切意外工傷事故理療待遇,如其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均自負其過。安全例會參會人數亦作為月度向班組支付工資的重要依據。
十、施工進度管理
1、本項目工程要求班組至少配備管理(領班)人員人,操作員工 人,其標準層:技工 人,普工人,基礎及地下室必須滿足工程進度實時增加操作工人,并確保在施工期間不受農忙和節假日影響,工程未能按進度計劃實施,合同人數每少一人處罰200元/人/每天。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人力等因素、影響本工程施工進度,乙方承諾:若影響施工進度,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處罰每天1000元。
2、班組負責人每日必須按時參加項目部組織召開的安全生產協調會,對上會通報和要求及時解決的問題應積極組織落實。生產協調會班組負責人無故不參加的每次處以50-100元罰款;對會議要求落實的問題未按時限完成的,每次處以100-200元罰款;對會上不據實反映情況進而造成工作延誤的,項目部對班組過后的任何解釋將不予采信,一切責任后果均由班組無條件承擔。
十一、文明施工管理
1以赴配合文明工地的創建。進入施工現場應嚴格遵守承建單位、項目部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對違反文明施工及文明工地建設的行為嚴格依照《條例》相關處罰規定實施處罰。
2、班組進場人員按公司要求做到工作裝、安全帽、床單被罩、出入牌證統一,但費用由班組自理。
3、員工宿舍按要求安排舍長并公布值日表,值日人員負責本宿舍日常衛生清掃、整理、保潔及管理工作。項目部隨時突擊檢查,對臟、亂、差宿舍按規定實施處罰。
4、員工宿舍嚴禁容留社會閑雜人員或男女混居,嚴令禁止在舍區內發生聚眾賭博、酗酒鬧事或偷盜盜竊等違法違規行為。違反上述規定觸犯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并進行處理。
5、文明就餐、維護食堂秩序。就餐時在規定的窗口自覺排隊購買,嚴禁插隊、故意起哄、擁擠,對食堂生活有意見時應通過正當渠道逐級反映。
6、施工區班組對自身所用設施周轉材料必須分類、分規格堆碼整齊,做到隨用隨清;加工棚(區)應整潔有序,成品半成品分類標示整齊堆放;施工區域做到每班一清、工完場清,分項交驗前應對施工層面徹底清掃、一切余料清理后方可報驗交下道工序。對自身周轉材料、消耗性材料亂扔亂丟或小型鋼化周轉材料置入模板內已無法回收的,按材料自身價值的10-20倍進行處罰。
十二、材料管理
1、班組做好本工程主體結構施工自身所用設施周轉材料的場內裝卸車,并按要求在指定地點分類堆放整齊,對分配使用的材料自身做好看管,丟失按原價賠償。
2、材料使用應服從項目部統一調度安排,嚴禁班組間互相爭搶,并為此發生打架斗毆事件,違者視情節依據《條例》實施處罰,參與者按人數每人5000元處罰。
3、架子床、床板等生活設施,小型機械設備、工器具、燈具、電纜、電線及其他領用后需歸還的所有材料物品,需到項目部辦理借用手續,使用期間應經常維護保養,用后完好無損歸還入庫并及時銷賬。損壞或丟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4、施工區域要有專人清理自身零散材料及余料。對使用的鋼管、模板、絲座、方木等周轉材料,扣件、卡環、模板配件等小型鋼化周轉材料在施工過程中須隨用隨清,工完場清。否則按文明施工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實施處罰。對清理余料可以回收用的,應盡可能進行二次利用,對故意損壞、浪費、“大改小”的行為視情節予以處罰。
5、科學合理用料,節約材料,項目部對班組實行限額領料制度。海綿、膠帶、扎絲、鐵釘、鐵絲等消耗性材料,項目部實行限額領料制度,并對班組的使用情況進行嚴格監控。對故意浪費、亂扔亂丟的,每件(個)按材料原包裝規格單件價值的10-20倍實施處罰;對于鋼管、方木、竹膠板、鋼模板等周轉材料,嚴禁亂鋸、亂裁、亂改、隨意打孔、可用不用或大材小用等,違者視情節處以班組50-500元罰款。
6、現場一切施工材料嚴禁盜竊或私自加工生活用品。違者項目部將嚴懲重罰。對浪費、盜竊材料行為被承建單位發現并造成罰款的,按罰款額的1-3倍對班組實施處罰。
十三、綜合管理
嚴守國家法令,遵守承建單位及項目部的現場管理規定。在場施工期間嚴禁偷盜、打架斗毆或聚眾滋事。班組責任人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放任、支持、慫恿所屬員工以及各種不理智的行為方式干擾正常施工生產或圍攻、脅迫項目部答應各種不正當要求。上述各類違法行為如有發生,按參與人數每人一次性處罰5000元。項目部將視情節有權作出一切處罰措施,直至將責任人送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并保留以其他手段向班組責任人挽回損失與影響的權利,凡參與打架斗毆者無論雙方誰是誰非都將處罰5000元/人。
十四、甲方責任與義務
1、 督促并組織班組員工進行進場“三級”安全教育,并對完成安全教育的員工做好登記造冊。每周按時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督促班組員工全員參加。
2、 對班組施工進行書面施工技術交底及安全交底,對不按技術交底進行施工的有權責令其返工并實施處罰。
十五、班組責任與義務
1、 每天堅持按項目部經理和專業工長的要求,組織所屬班組員工進行站隊交底;
2、 每日堅持按公司和項目部要求進行工人考勤登記,當天考勤必須在次日下午2:00以前填寫登記完畢。
3、 按公司要求填報工人工資表,辦理工程進度款結算,并主動尋求在項目部監督之下將工人工資發放到位。
十六、其他條款
1、班組(乙方)承諾:如果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完全履行合同條款,不論任何理由,乙方承諾無條件在三日內退場,已完工程按50%結算;同時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條例,本合同價款是指工程施工過程中班組分包(乙方)須嚴格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驗收標準、文明工地標準,如果出現質量缺陷或事故其修復和完善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由乙方不完全執行合同條款而產生的其他費用,甲方在證據確實的情況下無需經乙方簽字認可直接從應付工程款中扣除。
2、 乙方承諾:本合同價款為一次性固定包死價,不因法律及政策、市場單價變化作任何調整。
十七、其他
1、 本承包合同一式三份,公司結算中心、項目部、責任班組各執一份。
2、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即為本合同約定的履約責任主體,全責承擔履約責任。對班組任何違章違規行為處罰、工資結算支付及任何責任事故、糾紛的處理等均針對乙方。
3、 在責任書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本著合情合理的原則自行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無效,均可上訴國家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4、 本承包責任書未盡事宜,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議定。
5、 本責任書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工程竣工后賬款雙清后自行失效。
6、 公司《分項專業班組管理規定》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
7、 附件一:質量控制標準及處罰細則
8、 附件二:治安管理獎罰細則
9、 附件三:安全生產獎罰細則
甲 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班組責任人(乙方):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分包合同 篇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甲、乙方事前相互協商后乙方及全體參與施工人員的承包意向》甲方決定將所承包的公司工程項目部的模板支拆模施工勞務“按一定的區域及相應的模板支拆工程量”分包給乙方為責任人的模板工程施工作業班,為規范管理,明確職責,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勞務施工項目內容范圍如下:該工程項目施工藍圖中平面軸線,結構標高模板工程模板支拆,具體平面位置可見附圖,分項工程承接工程任務范圍補充:模板制作、安裝、拆除、相關模板支拆模材料轉運到發包方指定地點或者在指定地點領用;承重架搭設;所需操作腳手架搭設作業;石匠剔打;工完場清;操作部位文明施工;
二、本合同期限:
從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其他補充: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質量標準:
所有模板分項工程質量檢查標準確保優良。其他補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五、乙方的`職責
1、乙方提供相關的個人身份證件,配合承包方辦理相關入場手續。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勞務人員之間糾紛及工傷事故(1、凡是年齡在55周歲以上的人,或是有疾病急癥人員,不得在與超強模業有關的工程上班,如有以上所述情況,出現工傷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2、工人在超過兩米的高空作業中,不栓安全帶的,如果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3、超強模業所有工程中,班組只能使用漢族工人,若使用少數民族工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其他補充:
2、全面履行工程簽訂的項目施工合同。并承擔該合同條款中乙方應承擔的全部責任與義務。
3、確保所有分項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達到項目部與建設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如達不到則按項目及班組規定處罰,并承擔全部相應的經濟責任。
4、中途退場結算約定:
六、班組、項目技術交底、各階段實時制定的各種進度計劃、各次施工階段的會議紀要、項目班組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同時作為合同內容具備對甲、乙雙方約定效應。
七、強制要求:
1、架子必須搭設掃地桿,如果不搭設,按0。2元/㎡扣除人工費;
2、梁墻板超過300mm,不得使用火鉤,梁墻板超過500mm,中部必須穿絲桿,絲桿間距不得大于1000mm。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至工程完工,雙方按合同約定結清承包費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9
茲有工程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商標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一方(以下簡稱總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另一方(以下簡稱分包人)達成協議,因有鑒于總包人已進入與雇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于附表一內,從而分包人得以知悉總包合同所載各條規定(其中有關總包人的價款詳細規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項目履行,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現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稱)中,除另有注釋外,以下名稱分別具有特定的意義:
“總包合同”指其內容援引,載明于附表一內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內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類其他文件的標準印刷條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內注明的文件上所敘述的工程。
“總工程系指總包合同內所確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師”,“工程師代表”,“建筑工場”“臨時工房”和“工地”各名詞分別按總包合同內特定的含義。
“價款”指附表三內規定為履行分包合同付給分包人的款額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換調整根據分包合同應予付給的款額。
總則
2.
(1)分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的規定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務必做到總包人及工程師的滿意,所謂滿意必須合乎情理。
(2)按第四條規定,分包人應提供勞務,材料,建造工場, 臨時工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水久性質的一切設備。
(3)除事先取得總包人書面許可外,分包人不得將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轉讓他人,或將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給他人。
必須規定的原因是因為分包人常有未經許可擅自進行轉讓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規定屬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項。
3.
(1)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分包人應充分了解,確切明了,(但其中總包合同規定的總包價款,以及工程數量單內估算的單價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時,可以徑自出費向總包人索取一份總包合同的原抄本。(價款不包括在內)
(2)除分包合同另有規定外,分包人應如實履行,完成,養護其分包工程,務求不至因其關聯方面的節略而構成總包人的失職,無法履行總包合同規定的義務;分包人(除另有規定外)應負起并執行分包合同在總包合同相關聯的所有義務與責任。
本條內并無任何可資構成分包人與雇主間合同關系默契的解釋。
(3)由于分包人方面損害分包合約致造成總包人不能盡其責任,招致索賠,求償,訴訟,損失,費用等情,分包人應予賠償。
(4)此處分包人須確認:由其損害,違反分包合同勢將導致總包人犯損害,違反總包合同的過失,從而對總包合同及其他負有損失的責任,此種損失與費用必須雙方同意認為是由于分包方失職造成的可能導致的后果。
4.
(1)(關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腳手架從略)
(2)總包人應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內指定的建筑工場及其他設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從略)
工地施工與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時,必須遵循總包人同樣的工作時間,對施工規定的所有合理的規章制度,材料到達和運離工地的時間等。(其余從略)
(2)總包人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必須使分包人能進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幾個部分,并使用該進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認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應允許工程師,及其代表,雇員,總包人在施工鐘點內方便進入分包工程處所,工地場所,以便進行材料的準備貯放……。
開工與完工
6.
(1)分包人必須在接到總包人書面指示十天以內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誤。但遇到情況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經由總包人指示批準者除外。
但在本條本款約束下,分包人仍應在第三附表內所規定時間內完成分包工程任務。
(2)在執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點所造成的耽誤:
a.由環境造成或突發事件(分包人對合約失職除外)使總包人得以延期完成總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調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總包人破壞分包合約。
遇到上列情況,分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完成任務,以昭公平。
此處必須明確,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況,在分包人有權延期完成任務一則,必須在如此的前提下進行,即分包人必須在發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內以書面通知總包人,并且所需延長的期限不應逾越總包合約內載明賦予的延長期限。
(3)凡附表三內指明的幾個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幾個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條各款含意之內,它們必作為整體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條并無任何牽制分包人在接獲總包人書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時間到場開工以完成任務的含意。
指示與決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條約束,必須于接獲總包人的書面通知指示后遵從工程師及其代表有關工程改動的指示和決定進行工作,該項改動不論是否載明于總包合同內,都應遵從。由于遵從按照該項改變工作則分包人向總包人收費,得享有如同總包人按總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費的同等權利。再則,倘如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根據總包合同認為缺效或不當,分包人在執行其義務后(按第14條)得以向總包人索取其額外合理的費用。但由于分包人對分包合同失職導致的費用不在此列。
(2)總包人對于分包工程具有發施號令與裁定的權力,尤如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工程師對于總包工程的權力一樣,分包人有遵照執行的同等義務。并具有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如同總包人同等的權利。所謂總包人的權力包括在任何情況下得以使用的權力,不論在總包合約規定下工程師曾否使用該項權力。
8.
(1)分包人務須按照下列情況更改,增添,節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據總包合同所規定的工程師指示,并經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加以證實的事項,或
b.由于雇主和總包人協商同意,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的事項。
c.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項。
本條所指工程師在總包合同下發出對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構成分包工程的改動,必須由總包人(按a款)證實者才能作為分包工程的改動依據。
工程更改
(2)凡直接發自雇主,工程師有關分包工程改動而未經證實的指示,分包人不應予以遵從,倘若分包人接有此類直接的指示,必須立即通知總包人的代理人員或總包工程的領班。倘如接獲的是直接的書面指示,也須繳付給他。分包人只有在接獲總包人的書面指示下,才應遵從辦理,該項書面指示總包人必將盡速送到。
(3)除上述情況外,分包人對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變動。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價
9.
(1)所有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部份的估價應按本條,并根據附表三內所列款額加以增,減調整辦理。
(2)關于受權更改工程的估價應按照分包合同內類似工程的單價壘算,倘其中無此單價,或其中單價不適于引用,另估的價額必須公平合理,所謂估價的公平合理應參照總包合同內相同更改工程的估價為準。
(3)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亦即構成總包合同工程內容的更改,這項更改須由工程師加以檢驗測量,應認為分包合同內的價格須視檢驗測量結果作為更改工程價格計算的依據。工程師檢驗,測量時總包人應允許分包人到場參加,在總包合同下進行此種檢驗測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應據此估價。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數量清單”明顯載明有相反的規定外,該單內載明的工程數量并不作為對分包人完滿地完成工程數量的限制。但實際完成較單內規定的超額部份須加以檢驗測量,照例估價,其性質與工程受權更改的完全相同。務須對附表(3)內原定價款作必要的增刪。
通知與索賠
10.
(1)在總包合同3條涉及的總體利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按總包合同規定總包人必須向工程師或雇主遞交統計報表,帳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應向總包人遞交書面的統計報表,帳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義務,上述書面文件務須盡早遞交俾使總包人有充分時間并及時地遵守履行合約職責。
此項約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應該了解的)情況為由。要取得原諒。須知此種統計報表,帳目,通知以及他的報告正是總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執行本分條規定時,總包人如遇到有鑒于分包人在執行分約工程中付出的艱巨勞力,遭遇的人為障礙,克服困難的環境,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驟向雇主處取得可以索賠的經濟利益,分包人須在充分時間內向總包人提供所有情況與協助,以便總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項利益,總包人在收取雇主給予的此種經濟利益時,須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執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況,障礙,環境與執行工程無關的,總包人不負此種責任,因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夠償付工程價款應該認為是正確和滿足的。
(3)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違反本條(1)款內規定的理由,而總包人難于從雇主處追回總包合約內規定的款項,于是在不損害總包人的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得以由于這種違反規定從應屬于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部份數目。
工場物料財產
11.
(1)總包合同載明提供建造工場, 臨時廠房,材料物料一則,這種財產在某種情況下是應歸屬于雇主的,為了進行分包工程關系,該建造工場, 臨時廠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為了執行總包工程,該財產在歸屬雇主之前,須由分包人直接交總包人,再在施工中由總包人分發轉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續。
(2)(關于工廠?廠房方面其它規定與疏浚吹填無關。此處從略)
賠償
12.
(1)分包人于執行,養護,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總包人的雇員,代理人)的身體傷害。財產損失,完全負有對總包人賠償之責,這些受到損害人如向總包人索取所有的代價,費用,開支亦須由分包人付給。
但倘如根據總包合同規定,總包人得以從雇主處索取該項賠償時,總包人就無上述權利。
倘如前述的傷害,損失是全然由于總包人及其雇員,代理人的過失忽略等原因導致的,分包人就無須擔負賠償之責。
(2)在總包合約規定由總包人負責賠償的情況下。分包人得以據此向總包人索取賠償到規定程度不得超過。
保險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內另有說明外,分包人必須對該表內規定的人員,為他們可能遭遇的危險,進行人身保險,該保險期始自他們進入工地施工之時到他們履行義務終了止(按14條規定)
(2)附表五內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險單,總包人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總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總包人所冒工程的風險終了為止。倘如該保險單內規定在一定時期一定情況下屬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廠、臨時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損壞而可以索賠的話,分包人應該取得該賠款或其損失的價值,按該兩項價值較少的付給,并應申請該遭到毀壞或受損可以換新或修理的價款數目。除上述情況外,在總包工程按總包合同規定完成以前,分包人應自負分包工程的風險。或者倘如總包工程規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須等到分包工程所屬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須自費擔負彌補分包工程中發生的損失和損害。
(3)在充分完成該義務以前任何時期內簽約任何一方務須憑借本條的規定。力求實現并維獲保險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應的保險單及其付費收據,應按照辦理。否則另一方可以代為進行保險,并從對方帳內扣除該項費用。
養護與缺陷
14.
(1)倘如在總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則根據總包同規定總包工程須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應養護其工程使之處于完整狀態并應修補(無論何種原因產生的)其缺陷并彌補其未臻完善之處以待總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滿結束為止。并按照13條內,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夠完善之處確由于雇主,他的雇員,代理人的錯誤與疏忽,或總包人方面的雇員,代理人的錯誤與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對該項增加的工作要求額外付款。
(2)在總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屬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應維護其工程,并應修補其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這情形如同總包人根據總包合同規定的有責于同一時期,同一條件下進行這項彌補的工作一樣。
在本分條款規定下,倘若系出于總包人及其雇員,代理人的疏忽,錯誤的緣因,致使分包人擔負修補工程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則總包人就不能引據總包合同賦予他的相應權利,他應該償付分包人為了進行修補缺陷,彌補不夠完善處的合理價值。
付款
15.
(1)在執行分包工程期間,分包人應按時在總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時間以內。具備書面通知遞交總包人,其中載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報價以及按分包合同內規定的時期內送到工地的材料價款。該項書面通知的格式和內容須遵從總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圖,并做好工程部份的報價,須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如其中未載明單價的,則參照價款計算)。
(2)總包人應按時根據總包合同規定迅速申請付款,在申請書內要提到根據總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條款履行義務因而申請應得的價款數目和運到工地的材料費。
(3)總包人自雇主處領取所有關系分包工程的付款,應在他領款七天以內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其數目(或參照價款計算)付給分包人,但須按照附表(3)內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內(如有載明的話)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達為止。
(4)在總包合同規定下的付款實際是從總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項下撥付的。(總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屬于最后一工段的)總包人一經收到此款就應于七天之內將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內前半或后半部撥款交付給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據第14條規定完滿結束其任務的三個月以內或者在總包人根據其總包合同規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內(按照兩者中較早的為準)--此處假定分包人遞送最后帳目的時間已逾一個月--總包人應將價款及其他屬于分包人的款項付給分包人,其中應扣除后者已經收到款項。
遇到如此情況:倘如總包人在其合同約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為完整或養護分包工程而為雇主下達任務,分包人在悉按總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該任務以前不得領取該付款。
(6)總包人對于分包人遭到與其工程有關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執行問題并不負有責任,但在工程師簽發有關總包工程的養護證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繕具書面有關事故索賠要求遞交總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總工程中,分包工程屬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總包合同的終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規定全部完滿地執行其義務以前,總包人不論以任何理由宣告總包合同的終止,則總包人須在此時以后用書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終止分包合同所規定的雇用關系。此時分包人在11條約束下(材料財產權)應盡快地從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場和撤離其人員。
(2)分包人的雇用關系一經宣告終止,本分包合同內的其他各條規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條規定:分包人得以領取全部價款,該價款是按工程數量單內所列的單價或價款計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價格以及分包人已購買和留存工地的材料價格,再加上他須從工地撤離建筑工場的合理價格,但應當扣除分包人已經領到的價款部份數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項合同終止的當天,分包人已經正式備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裝完畢的物件以備隨后裝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應當遵從總包人合理指示,將該項物件運達工地或其他處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將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樣領取款額。
對于合同宣告終止以前的本條的規定并不影響在簽約的任一方違犯職責時另一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影響在宣告終止以前賦予分包人領取價款以外任何款項的權益。
(3)倘若是由于分包人違犯分包合同規定的原因而導致雇主宣告終止總包合同的,那么上條關于付款的各項規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總包人與分包人的權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違犯之故放棄本合同,總包人也按(1)款發出終止的通知擇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棄一樣。
分包人違約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總包人書面進行催促下,仍沒有奮力執行分包工程;或
b.沒有執行分包工程或者在總包人書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義務,而他仍未照做。
c.在總包人書面進行指示按照辦理的情況下,拒絕或忽視于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閉行為,或與其債權人進入財產安排,或是一個進入財產清算的公司(為了重行開業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類事情,在不損害其他利益和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可以立即書面通知分包人終止其雇傭關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場及其他分包人運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種材料,物件以執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并在他認為合適時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將出售所得作為抵償分包人欠他的款項。
(2)合同按照這種情況終止時,引據以上條款,總包人和分包人的權利和責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棄了本合同,總包人也按上列條款規定以書面遞交終止的通則,擇權而接受其放棄一樣。
(3)總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條發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從分包人之手接收過來分包工程,可以親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員或他的代理人來執行完成和養護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這些情況,他這樣做還可以從分包人處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從即將歸屬于分包人的款項內扣除相當的一部份下來。
爭議
18.
(1)倘如總包人在關于本分包合同方面與分包人發生爭議,那就歸屬于本條規定范圍之內,應當提請仲裁和由雙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決或如雙方不能同意則在任一方申請下,暫由英國土木工程協會主任委任協會仲裁。
(2)倘如關于總包合同方面發生爭議,且總包人認為該項爭議涉及或關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設雙方還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條款的話,總包人可以書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將本分包合同的爭執事項提交仲裁人(他已經兼管總包合同方面的爭議了),如果該仲裁人愿意接受處理本合同爭議的話(該仲裁以下稱共同仲裁人)。遇到這種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準許下,按他自已認為公正可行的辦法,決定同時或先后處理該爭議,并可決定分包人作為一造對總包人與雇主為一造發生爭議。并將羅列具體事實根據分包,總包合同予以證明而加以判決爭議。
(3)倘如雙方在協議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調解本條第一分款以前,總包人與雇主在總包合同方面發生爭執,就此在法院審訊期間,又是總包人認為該項爭議涉及,關系到分包工程時,他可以用書面通知分包人撤銷本條(1)款規定事項,由于總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從而不存在對本合同的提請仲裁問題。
19.
(1)本條內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財政法令第一部(送經修正的),“稅”,“應完稅人”,“應完稅物品”與法令的詞匯同一意義。
(2)分包人不應將稅金列入價款之內,如他繳付給海關關長的稅金,執照稅,對總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稅的物品,后者應載明于分包合同內。
(3)在遞送完成部份工程帳目報表要求付款時,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時,分包人不應將完稅款項以單獨項目列入并要求償付。
(4)
a.總包人對分包人履行15條中應在每次付款時另外增加付給一筆數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納稅局方面完稅物品的稅數(如15條(3)款所提的)
b.倘如皇家稅關授權并發給營業證書于總包人,許其自行記帳申報稅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條件下)總包人應在每次付款時,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稅發票,并將該完稅發票記錄的抄本連同付款單一并交給分包人。除上述情況外,總包人不得簽發完稅發票。倘使皇家稅關和營業證書所許可的完稅條件有所變更或撤銷時總包人應立即通知分包人。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項時(除(4)(6)款內所引述的自行記賬申報稅款的安排以外),應立即制備并交付于總包人一件生效的單據(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規則--S.I.1972/1147--價值加稅款二十一條(2)的規定)或如該條例修正本內的規定。
(以下四條規定都是關于在英國,總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稅關完稅中辦理的手續與我們無甚關系,予以刪略)。
為證實簽約關系,雙方須于下節各自加蓋印章鈴記。
參照原文第13頁執行條例,凡不適用的詞匯,可以刪除。在分包合同自簽訂執行日起的三十天內,應在合同上粘貼10先令印花。
附表一 總包合同內容
雙方簽訂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為分包合同部份的文件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價款
b.
(i)留置款的百分率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時期
附表四 總包人的設施
a.建造工場
b.其他設施
附表五 保險
第一部份:分包人保險
第二部份:總包人保險單
總包人填寫附表注意事項
(完備附表手續)
第一附表:
本表須明確指明總包合同及其關聯的文件。
簽訂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雙方: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聯文件:總包合同通則
(工程)規格
建筑工程清單 1號……等
總包合同及其有關文件必須明確填寫。此外其他事項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確說明分包工程的文件列入本附表,所以對分包工程的“建筑工程標價清單”,分包合同工程的圖樣,詳細規格,單價,價款,報價單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時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總包合同內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筑工程清單,規格,摘要,圖樣,但除摘要與某一部份允許詳載于本附表外,須加注意:總包合同的單價,價格不可寫入建筑工程清單之內。
倘如分包合同工程方面沒有建筑工程標價清單,而分包工程上又須結合簽附分包人的報價單或分包合同工程的估價單,應該注意這些單上不可填寫與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合同條件或付款期限。在分包合同雖明顯拼除此種文件(指報價單,估價單)受到任何標準印刷的條件約束,但凡與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上述文件內(……)的任何規定應以刪去為宜。在文字刪除處由雙方簽署。之后,這些文件并入本附表,并寫明“經由總包人和分包人同意刪除并簽署”。
本附表內有時可能結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補充條件,這是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須要這樣做的,但分包合同是為適應于正常情況下的綜合的準則而制訂的。因此一般上說來,不應附入補充條件,因為補充條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并與分包合同的整體不相一致。
在填寫這些文件時,必須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務須與一筆交付的款數(第三附表內指明的)確切相當,寫明保證。除附于分包合同內的建筑工程清單上載明工程量是暫時規定的有待于重新衡量外,應該注寫,清單上并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與其相當的一筆付款的限制:參照9條(4)款。
第三附表:
a.款數:指單純的一筆付出的數目,分包合同內的“價款”含有工程經過授權更改而價款相應調整之意。在具有若干建筑工程清單時,所謂一筆付出的款數就指這些清單上價款總和的款數。
對各類型工作只單純標以一種單價和價款,這樣的分包合同格式是不宜使用的。沒有此種工作上數量明確的規定的情況下,就無法得出相應一筆付出的款數。
b.完工期間:應該作為期間長短(幾個星期或幾個月)來填寫,不可以作為指定的日期填寫。分包合同容許各不同期間做完各不同的工程。倘若要作規定的話,可以給某些合同工程指定各不同做完的時期,按所需要的指定給它們。
c.留置款百分率:應按簡易的百分率填寫。
d.留置款限度:倘須給予限度的話,應作一個簡單數字填寫。
第四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四條總包人提供分包人的設施,水電建造工場均應列入本附表內。附表內必須明確載明提供該項設施的條件,例如提供的吊車,使分包人能夠進行某項施工。倘如總包人對提供此類設施給分包人要收費的話,本表內也要載明該項收費及其單價,以便于分包人累算,以及怎樣付款和何時付款。正常的情況,該項收費與正式付款分開(意即單獨繳交現付),不必歸入分包合同里付款的條例規定內。
第五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13條填寫。在填寫本附表兩部份時,雙方須注意總包合同所須的各種保險由一方或另一方做到,但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復。
第一部份:指定由分包人辦理的保險。
第二部份:指定由總包人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第21條,(如果分包人欲圖享有保險單內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分包人享有的利益應該注明或特別載列于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倘如分包人不得享有總包人這份保險單的利益,那么本部份可以保留空白,不用填寫。
上述總包人用章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分包人用章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經由上述總包人簽字蓋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面遞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由上述分包人簽字蓋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面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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