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精品V在线播放,免费AV网站,亚洲福利在线观看,国产成人亚洲综合网站小说,亚洲熟妇AV乱码在线观看,国产AV无码专区亚洲AV漫画,在线成人av,男女18禁啪啪无遮挡激烈网站
合同大全

商鋪租賃合同

時間:2023-07-13 08:17:53 合同大全

【實用】商鋪租賃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鋪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商鋪租賃合同

商鋪租賃合同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商鋪租賃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縣城東區紫東家園1號樓14號商鋪,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違約金 元。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 元整( 元)。

  2. 從第二年起,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3.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按年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乙方每 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10天的寬限期,從第11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 度,電表底數為 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4. 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 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商鋪租賃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

  本商鋪租賃合同共四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于史集好又多大門南側門面房一間,共三層總面積210平米左右,用于___藥品零售___。

  二、租期_ 5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年租金為人民幣38000.00元,大寫:叁萬捌仟元整。乙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以后每年支付一次,并于后________年開始前____日內交至出租方。

  三、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四、合同期內若甲方惡意收回房屋、轉租他人、單方面變更合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房屋經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如乙方利用甲方房屋經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與甲方無關。乙方要搞好防范,安全用電。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現火災、水災等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要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除外)。租賃期間,水、電費及由乙方經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按規定繳納。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六、乙方租賃房屋期間要保持房屋結構設施原樣,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進行隨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損壞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

  七、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必須事先獲得甲方同意。

  八、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聲明是否續租。如乙方繼續租用,雙方重新商定租賃事項,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中在房屋門上張貼出租廣告。合同期滿,乙方房屋原樣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門側張貼遷址廣告一個月。

  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1、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政府決定征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

  一、甲方在合同期內如因其它原因需要出售房屋,需提前三個月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

  二、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十

  三、此合同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層/廳)_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以乙方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庫房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庫房位置為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_______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第四條 保證金條款:

  第五條 保險1.甲方負責投保的范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___.

  2.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為:_________.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并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系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_________.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_________.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并保證每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于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_________%。

  8.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依法亮證照經營。

  3.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約定的用途,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10._________.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_________等費用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_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10._________.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并按照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并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4._________.

  第十條 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1.在租賃期限內場地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2.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市場登記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年___月___日將坐落在__路___號店鋪出租給乙方,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特訂立合同如下:

  一、租賃期限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月___日止,租期____年。

  二、租賃金額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幣___元,經營甲方店鋪,付款辦法:_____年租金總額幣___元,在合同簽訂時交清。

  三、租賃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須向甲方繳交店鋪設施抵押金幣___元,押金不計息。

  2、乙方擁有店鋪經營、管理和使用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鋪的所有權和水電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處理。

  3、乙方經營店鋪的一切費用(包括投資成本、水電費、店鋪裝修、稅費及一切債務等)除店鋪租賃稅外概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愛護店鋪設施,如有或損壞,乙方應按市場價賠償或負責修復。乙方如需對門店進行改裝,須經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訊息工期,基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必須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鋪門前暢通和落實門前“三包”,如有違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6、乙方不得在租賃范圍堆放帶腐蝕性或危險性物品,否則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7、乙方應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內經營,遵紀守法,服從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經營,否則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如需轉包他人,應事先以書面報告甲方,甲方在接到報告后______天內作出答復,并簽訂變更協議,轉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條款執行。未經同意甲方擅自轉包他人,按違約處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變動而變更。

  10、如因乙方人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店鋪如在租賃期內遇風災地震自然災害而造成重大損失,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滿規定

  1、乙方應在期滿前兩天內搬遷完畢,近期將租賃范圍交還甲方。

  2、租賃屆滿,店鋪的用水電設施無償歸甲方。

  3、乙方在租賃期間裝修的固定設施無償歸甲方,可動設施乙方必須在期滿前五天內處理完畢,乙方應負責修復或按價賠償。

  4、乙方繳交甲方的押金,待雙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還乙方。

  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必須共同遵照執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或廢止合同。

  如有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對方幣__元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5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位于西區經適房的二棟一樓2、3號門店號,門店面積約60平方米左右。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用途

  1、租期年,自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但租金參考當時的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1300元(大寫佰拾元整)。年租金總額為15600元(大寫仟佰拾元整)。租金第一年不變,第二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增加7%計算租金.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如續租,次年年租金在已交租金期滿三個月前一次性交清,依此類推。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拖欠租金,從約定交款日第3天開始以每天按所欠租金10%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拖欠房租30天以上繳納的,屬拖欠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4、合同簽字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納保證金貳仟元整,合同終止無違約一次性退還乙方。

  第四條租賃期間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度,電表底數為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空調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3、使用該房屋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方可繼續有效。

  第六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乙方的裝修裝飾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門市,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和房屋。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3、乙方如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裝修及設備歸甲方所有。如果乙方拆走,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七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3、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6000元,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九條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損壞房屋或房屋結構的;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存放危險物品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損壞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5)在約定的交租金時間無故不交,并推遲30天以上的。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租或者乙方裝修損害房屋的,保證金和所剩租金不退抵違約金。

  第十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臺風等)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簽約地點:

商鋪租賃合同6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層/廳) ▁▁▁▁▁▁▁▁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二條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

  第三條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第四條 保證金保證金屬于雙方約定事項。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范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為:▁▁▁▁▁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并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系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并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于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商鋪租賃合同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乙方雙方已于20xx年xx月xx日簽訂商鋪租賃合同,該商鋪位于廣州市黃埔區大沙地東44號二樓,使用面積:230平方米,月租金價格為叁萬貳仟元整。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現就雙方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中未盡事宜訂立以下補充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雙方同意將該商鋪的房屋出租備案登記改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租金價格改為月租金叁千元。

  二、雙方同意將該商鋪的房屋出租備案登記使用面積230平方米改為56平方米。

  三、雙方同意將該商鋪原謝良軍簽定的房屋出租備案登記作廢,原謝良軍欠繳的20xx年xx月xx日前稅費共計9774.33元,甲乙雙方各承擔50%,20xx年xx月xx日后稅費由乙方負責按時繳納。

  四、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商鋪租賃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商鋪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補充協議中明確所作修訂的條款外,其他合同條款按照《商鋪租賃合同》繼續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商鋪租賃合同8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范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 );租金一年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房租,以后每年租金均在當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第四條 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

  3、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4、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出租方(簽名): ______ 承租方(簽名): 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

  聯系地址: ______ 聯系地址: 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9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在長房時代城租賃商鋪經營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乙方租賃商鋪具體位置:

  地址:

  第二條 租賃用途

  乙方商鋪所經營的項目:服裝、品牌: 。如乙方在合同期需要更改經營項目或轉換經營品牌的,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商鋪租賃期限共計3年,自2012年4月18日起至2015年4月17日止,從2012年9月1日起開始計算租金,此前均作為甲方給乙方的優惠免租期。

  2、租賃期未滿,乙方退租的,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四條 商鋪租金的繳納方式

  1、商鋪租金及相關費用按合同面積收取。

  2、商鋪租金按150元/月.㎡計算,計人民幣6141元/月;物業管理費按 5 元/月.㎡計算,計人民幣 284.00元/月,由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方在開業之日收取。

  3、租金按季度繳納,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預繳三個月的商鋪租金,合計人民幣18423.00元。此后乙方應提前20日繳納下一個季度租金。乙方逾期繳納租金的,每延期一日,應按所欠繳租金的3%每日向甲方繳納滯納金。

  4、租金遞增標準:

  合同簽訂前兩年保持不變,從第三年開始,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礎上按5%標準遞增。

  第五條 其他費用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方繳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有關稅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第六條 租賃保證金

  1、為確保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兩萬元整作為租賃保證金。

  2、上述租賃保證金在合同有效期內不計利息。

  3、租賃保證金用于以下情形:

  (1)乙方有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行為時,甲方可沒收該租賃保證金;

  (2)甲方對乙方延遲支付商鋪租金、物業管理費或其他費用的扣款;

  (3)乙方遲延支付水電費的扣款;

  (4)其他乙方應承擔費用的扣款;

  (5)租賃保證金被用于扣除上述款項后,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予以補足,否則,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項日3%的違約金。

  第七條 裝修

  1、承租方應在合同約定的門面交付使用之日起7日內辦理入伙手續、30日內裝修完畢并開張營業。

  2、承租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的規定安裝門面招牌。

  3、承租方對門面進行裝修或增擴設備,須按照相關物業管理規定,事先交納裝修保證金,并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合同》,不得改變房屋結構,損壞設備設施,合同期滿后按照來修去留的原則移交門面。門面消防安全按政府職能部門的規定自行辦理手續,消防設施及裝飾裝修費用自理。

  4、嚴格按商業街整體規劃、功能分區進行店內經營,不得隨意變更經營項目。

  第八條 維修

  甲方負責商鋪的主體結構及有關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但因乙方裝修或使用不當導致的損壞由乙方承擔全部維修責任。如乙方未在指定的期限內予以修復的,甲方有權自行組織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承租方的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如將所租賃的商鋪轉租或交給第三方使用,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經同意后方可,否則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 續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后繼續租賃該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定租賃合同(合同條件另行協商),雙方如未就續約事項重簽合同,本合同按時終止。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退租

  1、合同期滿,乙方必須在三日內將承租的商鋪內屬其所有的貨物、柜臺及未形成附合的設施設備全部撤出。如不及時撤柜,甲方派人撤出,所產生的費用和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2、乙方撤出經營場地時,不得破壞商鋪內已形成附合的設施設備,因乙方責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有權追究其責任并要求賠償,該損失甲方可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賠償。

  第十二條 保險

  租賃期內,乙方應自行購買各類商業財產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經濟糾紛,概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照本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代理人、管理人、受雇人或股份所有人在經營過程中與第三人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及其他法律行為,均與甲方無關,完全由乙方自行負責。若因此影響甲方聲譽及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稅法,若因稅務問題遭到稅務機關查處,其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保留要求賠償以及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4、乙方應負責所租賃門面的用電、用火安全,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任何事故或糾紛責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5、乙方負責自行辦理工商、稅務、衛生、公安等部門的經營許可證,如未按相關要求辦理合法經營手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糾紛或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合同的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的貨物,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以任何形式和名義擅自將租賃商鋪轉租、與第三人合作經營、

  或交給第三方使用或在所租賃商鋪上設定抵押等權利負擔的;

  (2)累積拖欠租金及其它費用超過十天的;

  (3)被有關部門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的;

  (4)從事違法國家法律法規的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依法申請破產或停業整頓時;

  (2)發生解散事由時。

  乙方因上述原因單方解除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應配合。除以上原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終止合同,如發生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除租賃保證金。

  3、本合同無論以何種方式終止,乙方均有義務和責任妥善解決經營期間的債權債務與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征收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后,將余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十六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送達。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各項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且甲方收到乙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時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份,經雙方法人授權代表人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甲 方:

  法人代表:

  電話號碼:

  授權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日 期:

  乙 方: 法人代表: 電話號碼: 授權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日 期:

商鋪租賃合同10

  甲 方:

  乙 方:

  簽署時間:

  合同編號:

  位于成都市成華區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資建設并經營的商業物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成都A商城商鋪事宜訂立本《成都A商城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除另有說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1 “本合同” 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不時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 “A商城”

  1.3 “該商鋪” 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鋪。

  1.4 “營業額” 指乙方在該商鋪內從事的任何經營活動或利用商鋪,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稅款和費用。

  1.5 “租賃保證金” 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或推廣費,僅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 “管理費” 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為維護整個A商城的正常運作,而對A商城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費,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該商鋪和公共區域使用的空調用冷水費、供熱費費用。

  1.7 “起租日”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1.8 “書面形式” 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9 “元” 指人民幣元。

  1.10 “‰” 指千分之一。

  第二條 出租商鋪

  2.1 甲方將坐落于成都市成華區成都A商城第 層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 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鋪位置示意圖)中以紅色予以標注,該紅色標注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鑒別之用。

  2.3 該商鋪的承租面積(GLA)約為 平方米,建筑面積(GFA)約為 平方米。

  (最終以成都市政府認可的具有測量資質的測繪部門測量面積為準)。

  承租面積(GLA)包括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間。柱體面積包含在承租面積內,租戶之間內墻按照一半墻體計算其面積,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墻體按照全部計算其面積。

  2.4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戶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樓梯、通道、衛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

  2.5 乙方租用該商鋪的期限: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 年。

  第三條 商鋪用途

  3.1 號商鋪只供乙方作為 品牌經營之用,甲方保證該商鋪能夠作為該用途使用。

  3.2 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權證》。

  3.3 乙方將該商鋪用于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但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4 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等(如法律、法規要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3.5 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或A商城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為。

  3.6 乙方在該商鋪內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并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且保證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責任。

  3.7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 號商鋪是“ ”(英文為“ )商標及所經營商品/服務的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許可/被授予人,該權利有合法來源且不存在影響該商鋪正常經營的限制。

  3.8 如因上述3.7所述之權利瑕疵導致甲方被責令先行或連帶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 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

  4.1.1 乙方每月租金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

  營業額提成租金以每月總營業額(稅前)為基數計算,面積均統一以GLA計算。

  1) 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m2* 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2) 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 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3) 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 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 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 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1.2 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廣費、管理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所有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4.1.3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如此時A商城尚未對外營業,則起租日為A商城對外營業之日)。

  4.1.4 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須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基本租金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基本租金額。

  日基本租金額為該商鋪承租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額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每月的營業額提成租金須于次月第15日前依據本合同第4.1.1條約定的營業額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結算,如結算出的數額少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基本租金為準;如結算出的數額多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提成租金為準,乙方應于該月第15日前向甲方補足提成數額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如因營業額差異造成提成租金差異,于結算后的下月調整。

  4.1.5 根據本合同第4.1.1條規定,如遇乙方租金調整,租金調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為:按本合同約定的調整時間及調整前后的租金標準,分段計算調整前后各時段的租金。

  4.2 租賃保證金

  4.2.1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于 2 個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費及推廣費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及推廣費,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保證。

  4.2.2 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

  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后,甲乙雙方應計算租賃保證金的實際數額;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多于該實際數額,甲方應在5日內向乙方退還該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少于該實際數額,乙方應在5日內向甲方補足該不足部分。

  租賃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匯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內。帳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銀行地址:

  戶名:

  賬號:

  4.2.3 租賃期間,如果乙方有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為,并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損害,在甲方發出要求乙方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書面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乙方拒不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賠償款(不影響甲方對乙方該等行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以補償甲方因乙方該等行為而造成的損失或者損害,但甲方應在抵扣行為發生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乙方。

  乙方應在收到前款所述書面抵扣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賃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剩余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剩余租賃保證金的,仍有權追索。

  4.2.4 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4.3 管理費

  4.3.1 乙方應交納的管理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裝修期內,如乙方使用空調,則管理費 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調,則管理費為 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

  4.3.2 首月管理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管理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管理費。

  日管理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管理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3.3 空調的正常供應時間為全年每天上午10:00時起至晚上10:00時止。如乙方根據經營需要需于空調正常供應時間以外使用空調,應支付額外空調費,額外空調費的收費標準為每小時 元/建筑面積平方米,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計算。

  4.4 推廣費

  4.4.1 甲方將不時為A商城進行商業推廣活動,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廣活動并承諾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廣費。

  4.4.2 推廣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計算。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推廣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廣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廣費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推廣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推廣費。

  日推廣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推廣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4.3 租賃期間,如乙方欲在A商城內、租賃區域外組織商業推廣活動,事先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費用,收費標準屆時協商確定。

  4.5 水、電費

  4.5.1 水、電費的計算標準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及A商城實際情況結合制定,乙方須自行負擔每月的水、電費,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費通知單所約定的日期支付。

  4.5.2 水、電費押金共計 元,乙方應于該商鋪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戶 元/㎡,餐飲租戶 元/㎡,按照建筑面積GFA計算)。

  4.5.3 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水、電費押金(不計利息)。

  4.6 其他費用

  4.6.1 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商鋪使用有關的電話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及其他費用;

  4.6.2 乙方須按該商鋪獨立記錄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業單位賬單,在收到該等記錄表或賬單后7天內支付所有因使用該商鋪而產生的燃氣、電話費用及其他費用。

  4.7 乙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費用以銀行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但應向甲方提交相關轉賬憑據,以便甲方核實),甲方核實收妥乙方交納款項后,應向乙方出具發票(其中管理費的發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出具,開具發票主體由甲方確定)。根據需要,甲方有權變更收款賬戶,變更賬戶信息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銀行賬號(人民幣)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

  4.8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從其向甲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或合同約定的其他保證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須向甲方繳納的租金和其他款項。

  4.9 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時提供服務設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而減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據本合同須支付的費用。

  4.10 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乙方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協議、條文、規定及條件的權利。

  第五條 商鋪交付與驗收

  5.1 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為 年 月 日之前,甲方應當于該日期前交付該商鋪,而乙方應當于該日期前接受交付。具體交付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5.2 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商鋪交付狀況以交接憑據所載為準,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3 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在 年 月 日之前(含 年 月 日當日),則該商鋪交付之日以交接憑據簽署日期為準;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日期在 年 月 日之后,則該商鋪交付日為 年 月 日。

  5.4 乙方有權并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商鋪交付條件)。

  5.5 甲方應于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說明承租該商鋪建筑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6 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為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于接收后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7 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8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沒有在 年1月1日前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 年1月1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 年1月1日視為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 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管理費、推廣費等。

  5.9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過 年1月1日一個月后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并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10 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15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 免租裝修期

  6.1 乙方有 天的免租裝修期,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算。

  6.2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擔管理費、推廣費以及裝修和/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6.3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均不免除。

  6.4 乙方需在該商鋪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裝修押金和裝修垃圾運輸費,裝修押金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 60 元/平方米,裝修垃圾運輸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 8 元/平方米。

  6.5 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有關裝修的規定,于免租裝修期屆滿,且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1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無息返還前款所述的裝修押金。

  6.6 如因乙方原因,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30天內仍未開始進行裝修工程,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租賃保證金的,甲方仍有權追索。

  6.7 若乙方于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

  6.9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此之外,甲方還有權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當月基本租金的2‰作為違約金,直至乙方完成裝修并開業。

  6.10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三個月內仍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則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賃保證金在內的責任,且無權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裝修費用,或就商鋪內的裝修、設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補償或索賠。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裝修而支付的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6.11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或乙方免租裝修期不足 天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第七條 商鋪裝修

  7.1 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必須:

  7.1.1 該商鋪內之建筑、裝修及有關機電工程,所有室內設計圖、平面間隔、機械及電力需求,以及各裝修物料之挑選,事先報甲方會審(甲方應于收到乙方提交的會審材料1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會審意見,逾期未答復者,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見);

  7.1.2 獲得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執照或許可證;

  7.1.3 保證該等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進不得影響整個A商城結構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7.1.4 即使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的申請書,由甲方代為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乙方仍須支付一切為符合本條規定而引起的費用,且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政府有關部門拒絕、修改乙方裝修工程申請書或因此而引起的延遲及損失的后果;

  7.1.5 乙方如對該商鋪進行機電系統、消防系統或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A商城整體機電系統的工程,應聘用甲方推薦或甲方認可資質的施工單位,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7.2 甲方在會審乙方的裝修申請時,有義務向乙方說明該商鋪的裝修標準,并向乙方提供《租戶裝修手冊》,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戶裝修手冊》進行裝修,以確保裝修安全。

  7.3 在沒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裝修時,特別不得:

  7.3.1 在該商鋪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裝、拆除或改裝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設施;

  7.3.2 改裝、增加或允許他人改裝、增加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空調設備、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監測或保安系統;

  7.3.3 安裝或允許他人安裝任何需要附加電氣/燃氣、市電布線/管道、或不通過分表計量的電/燃氣、或其重量超過了地面的設計載重的設備、機器;

  7.3.4 在該商鋪的門窗、天花板、墻面、橫梁、地板、結構件、衛生設施、空調設備、消防/火警監測設備上裝釘、插入或允許他人裝釘、插入任何釘子、螺絲釘、金屬鉤、托架或類似物件;也不得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或允許他人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 鋪設或使用任何可能損壞或穿透地板的覆蓋物。

  7.4 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門指定安裝消防鐵門,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鐵門,不得改裝消防出口現有之門鎖、門閂及裝配。

  7.5 甲方有權就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行為進行規范、管理,包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進出、材料運輸、施工時間、施工安全等事宜進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體的運作安全及順暢,避免因乙方的行為給A商城其他商鋪的使用人造成滋擾。乙方應服從甲方規范及管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營業時間之內進行裝修施工。

  7.6 在裝修期內,甲方應乙方的事先書面要求,為乙方在該商鋪內的裝修提供臨時用水及用電,但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7.7 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移除該商鋪內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規格的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無論該等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時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概不負責。

  7.8 如乙方對該商鋪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置、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9 合同期限內,甲方確因合理原因而需對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應提前30天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 商鋪修繕

  8.1 在該商鋪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商鋪及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內進行維修。

  8.2 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該商鋪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墻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并確保其處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8.3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力確保該商鋪屋頂、墻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動力電纜處于符合國家安全規范狀態。

  8.4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保證A商城中的電梯、消防/火警監測系統、空調系統及其他各種設施處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狀態。

  8.5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視察該商鋪的維修狀態,檢查該商鋪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并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8.6 租賃期間,遇到火災等緊急事態時,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強行進入該商鋪,且甲方不需賠償因強行進入該商鋪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壞,甲方有過失的除外。

  8.7 無論乙方是否購買相應的保險,亦無論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導致該商鋪的窗戶或玻璃破裂、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或償還因甲方更換該商鋪所有破損的窗戶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8.8 乙方對下列行為和事件引起的損失和損害,必須進行賠償。該等賠償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用):

  8.8.1 因該商鋪內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電線等的故障、失修、危險而導致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8.8.2 因乙方原因而導致該商鋪水管通道、廁所、器具堵塞、損壞或停止運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失;

  8.8.3 因乙方原因而導致火、煙霧在該商鋪內擴散或任何來源的水(包括風暴或雨水)在該商鋪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第九條 經營條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租用甲方提供的POS專用收銀系統(下稱“POS系統”) 臺,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專用收銀系統租用規定》。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將租用該商鋪內的每一筆交易在交易發生時如實、實時、全額通過POS系統進行結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營業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約定,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相當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銷售金額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租金,租金金額以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月租金為準,與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應保證其POS系統數據的真實準確,甲方可以對該數據進行核實。甲方核實時,乙方應配合并提供本商鋪經營有關的賬冊及原始憑證等資料。

  9.2 乙方應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時間開業。

  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為10:00-22:00(法定節假日期間營業時間另行通知),乙方應服從甲方對A商城營業時間的安排,不得于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營業、撤離派駐人員或商品。

  9.3 乙方并應配合甲方對整個A商城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時間安排。

  9.4 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及商品標識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成都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9.5 如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正當合理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直接做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合理的決定,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6 乙方應確保該商鋪內商品的貨源充足,避免發生商品脫銷的現象。

  第十條 轉租、轉讓和續租

  10.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轉租、委任或特許第三方經營和管理該商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期,乙方應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商鋪再行轉租。

  10.2 發生下述各項行為及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對轉租的約定:

  10.2.1 乙方為公司,而公司發生收購、重組、合并、清算;

  10.2.2 乙方的名稱發生變更;

  10.2.3 法定繼承事實發生,致使該商鋪的使用人發生變更。

  10.3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商鋪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10.4 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對該商鋪續租,則甲方有權攜同該商鋪未來的任何租戶或有關人士在租賃期結束前或提前結束前的3個月內的所有合理時間內,預先通知乙方后視察該商鋪,乙方不得阻撓,但甲方的該等行為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 保險

  11.1 乙方應當在商鋪交付完成以前或最遲不超過商鋪交付完成之日自費為該商鋪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險種至少應包括裝修工程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為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11.2 乙方應當于開業前的15日自費為該商鋪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

  11.3 乙方所購買的公眾責任險不應少于人民幣100萬元,并在保險單中將甲方列為共同被保險人,且粘貼交叉責任條款。

  11.4 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11.5 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為、事件,導致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許乙方所雇傭的相關人員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為、事件,致使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風險增加。

  11.6 若本合同第11.5條所述保險風險增加,并導致保險金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補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險金,而不論該等保險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 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于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十二條 物業管理

  12.1 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負責包括A商城在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事項;甲方得將本合同書載明之權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業公司行使。物業公司于行使權利時需知會乙方其行為代表甲方,乙方須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協議》。

  12.2 甲方保留不時制訂、引進、修改、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A商城作為一流購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規章制度的權利。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上述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減損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發生歧義,須以本合同的條文為準。

  12.3 乙方須遵守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規定”);該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12.4 不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專門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下列事項特別約定如下:

  12.4.1 在獲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以甲方指定的統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稱。

  12.4.2 乙方有權自費在該商鋪入口處或其門上,安置經甲方批準設計的LOGO。

  12.4.3 在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號及標志或該名號及標志的圖片、聲明及畫像。

  12.4.4 乙方須把該商鋪的普通垃圾、廢物,以及物業公司指定的廢物箱盛載,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地點倒卸。

  12.4.5 乙方的廢舊報紙、紙箱(皮)、木箱、潲水(餐飲)以及其他特定行業的商業垃圾應由物業公司認可人員收取或處理,乙方不得隨意聘用其他人員收取或處理。

  12.4.6 乙方如需聘請專門的清潔公司進行該商鋪的清潔工作,應聘請物業公司指定的清潔公司,且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2.4.7 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進出口、樓梯、平臺、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鋪設、安裝、豎立、附加任何電線、電纜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將貨品或其他任何東西擺設或堆放在該商鋪之外。

  12.4.8 甲方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在該商場公共區域內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且甲方無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損失、開支或費用。

  12.4.9 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該商鋪免受臺風、暴雨或類似事件的破壞,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應保持該商鋪的外窗始終處于關閉狀態。

  12.4.10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頂、天花板、墻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附屬物、遮陽物、涼蓬或其他任何類型、性質的安裝物和附屬物。

  12.4.11 乙方不得破壞、損毀或涂污A商城結構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樓梯、電梯、自動樓梯的任何裝飾外貌,包括A商城內的任何樹木、植物及灌木。

  12.4.12 甲方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裝或固定甲方認為適合的機器、設備、標記、廣告架及其它設施并有權維修、拆除、更換該等設備和設施。甲方應盡量減少干擾乙方。

  12.4.13 除非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商鋪、窗框、玻璃外墻、玻璃或墻壁的內面或外面涂漆、噴漆、使用或黏貼任何東西、物件或懸掛霓虹燈廣告。

  12.4.14 乙方應以甲方滿意的風格和方式布置該商鋪店面玻璃及陳列櫥窗,在收到甲方對其展示提出反對意見的書面通知后,立即改變或更換有關擺設。

  12.4.15 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擋該商鋪的櫥窗以及面對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櫥窗玻璃。

  12.4.16 乙方必須使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貨物裝卸區、出入口處及貨物電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裝卸貨物。

  12.4.17 乙方需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專用停車場、車輛進出通道或用來裝貨、卸貨的場地的使用規定。

  12.4.18 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戶電梯或電動樓梯作運貨用途。

  12.4.19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電梯內放置任何重量超過該電梯的最大載重的物件。

  12.4.20 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在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使該商鋪營業標志、店面和窗戶保持照明;為達到理想的視覺效果,乙方應允許甲方控制該商鋪的營業標志、店面及窗戶電路。

  12.4.21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或A商城內進行任何拍賣或類似的促銷活動,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業手法進行商業活動,但純周期季節性的促銷活動或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區域內進行任何兜售、招徠行為;亦不得分發各種宣傳性的小冊子及廣告資料,甲方或物業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 除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該商鋪而生產、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進行生產、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貨物或商品。

  12.4.24 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在該商鋪內放置或貯存任何武器、火藥、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燒的物品或危險貨物。

  12.4.25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或容許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氣體或氣味。

  12.4.26 除本合同約定乙方可在該商鋪內經營餐飲行業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預備食物或飲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熱任何食物。

  12.4.27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飼養任何動物、寵物。

  12.4.28 乙方須自費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驟及預防措施,以防止白蟻、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蟲、寄生蟲在該商鋪內滋生。

  12.4.29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居住或容許他人居住。

  12.5.30 不論甲方在該商場內設置保安人員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與否,甲方對該商鋪及其內部財物不負任何保安及保管責任。

  12.4.31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屋頂、主要結構、墻壁、水管通道及電纜電線在良好的使用狀態。

  12.4.32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公共地方清潔及妥當的狀態。

  12.4.33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內任何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調設施及其他設備在妥當及可運作的狀態。

  12.4.34 甲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向該商鋪提供空調服務。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時間外提供額外空調服務,須預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申請并繳付相應的收費。

  12.4.35 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額外空調服務的合理通知后,應責成物業公司向乙方提供該等空調服務。

  12.4.36 乙方承租區域內的照明系統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區域與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邊界區域單獨設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邊界區域的照明。

  第十三條 商鋪交還

  13.1 交還日期及適用范圍

  13.1.1 乙方應當于本合同約定的租期結束之日起不超過5日內交還該商鋪。

  13.1.2 除租賃期限屆滿合同正常終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應當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不超過3日內交還該商鋪。

  13.2 交還狀況及裝修和附屬設施/設備的歸屬

  13.2.1 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還商鋪:

  乙方自費將該商鋪內的所有動產(附屬設施/設備除外)搬離該商鋪,該商鋪交還時的狀況應當與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營業時間時的狀況一致;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的裝修或附屬設施/設備遭到破壞,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導致的損失。

  乙方自費將商鋪內的所有物品搬離該商鋪,并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

  13.2.2 如果該商鋪交還時之狀況不符合前項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該商鋪之狀況符合前項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由乙方負擔。

  13.3 交還通知、查驗及接收

  13.3.1 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各方均應提前3日通知對方交還/收回該商鋪的具體日期,甲方應當按照該等通知查驗及接收該商鋪。

  13.3.2 甲方應當依照通常合理的標準及本合同第13.2條規定查驗該商鋪。

  13.3.3 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情形下,甲乙雙方應當簽署一份交還憑據,交還憑據一經簽署,乙方交還該商鋪的義務立即完成。

  13.4 逾期交還的后果

  13.4.1 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條的規定交還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選擇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鋪,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該商鋪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

  將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并將該商鋪內的一切裝修、附屬設備/設施拆除。

  13.4.2 乙方逾期交還商鋪,除應當依照合同最后一個月的標準交付逾期期間的租金、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外,每天還應按照合同最后一個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交還該商鋪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條的規定收回該商鋪。

  13.5 質量保證金

  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乙方在撤場前應向甲方繳納商品質量保證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類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為人民幣1萬元;如乙方系美容美發、餐飲等特殊類型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額度雙方另行協商。如三個月內沒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權利主張,甲方將向乙方退還該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四條 合同變更和提前終止的條件

  14.1 變更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1.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如出現下述情況,雙方可變更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合同的。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3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14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15天的。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4.1.2 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1.3 因變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14.2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2.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出現下述情況,可解除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6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30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在租賃期間,政府決定征用該商鋪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該商鋪的。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30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14.2.2 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2.3 因提前終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第十五條 甲方違約責任

  15.1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逾期交付商鋪,每逾期一日則應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5.2 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商鋪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5.3 在租賃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15.3.1 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商鋪供乙方使用,超過60日的。

  15.3.2 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該商鋪的。

  15.3.3 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15.3.4 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將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15.3.5 甲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5.3.6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5.3.7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乙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5.4 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5.3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還租賃保證金,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如有)并賠償損失,并在3日內遷離該商鋪。

  15.5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甲方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5.6 乙方因甲方違約行為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5.7 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甲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乙方放棄追究對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乙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 乙方對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乙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乙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條 乙方違約責任

  16.1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水、電、空調費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付金額的2‰支付滯納金。

  16.2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空調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通知,仍未能于7日內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上述費用的2‰或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滯納金。逾期達14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委托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水、電、空調或其他設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3 租賃期限內,乙方非因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4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6.4.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商鋪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

  16.4.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商鋪結構,或損壞商鋪,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16.4.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16.4.4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鋪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16.4.5 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之一或全部的達到30日。

  16.4.6 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6.4.7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6.4.8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中斷、停止其經營活動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甲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6.5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16.4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3日內遷離并交回該商鋪;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6 甲方依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賦予其提前收回該商鋪的權利,并構成甲方對該項權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無須以實際進入該商鋪的行為作為行使該項權利的標志。

  16.7 甲方根據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滯納金,并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的權利(包括收回該商鋪的權利)

  16.8 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費用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開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6.9 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乙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甲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 甲方對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甲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甲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16.11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7條、第3.8條約定,不論甲方是否實際支出了賠償或處罰款項,甲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并向乙方追究相關損害賠償。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他天災、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17.2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該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程度。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定期及時地告知對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現狀,如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4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并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17.5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向對方提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或其他適當機構)出具的證實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證明,如其不能提供該等證明,對方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通知與送達

  18.1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由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并送達至下述地址或雙方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18.2 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如以郵寄的方式,在寄出后第3個工作日將被視為已送達,郵政局出具的掛號投送收據,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傳真的方式,則發出時視作已送達,對方傳真機收到的傳真報告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手遞的方式,則于對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收條將作為有效證明。

  18.3 甲方在乙方租賃商鋪門口或其他醒目位置張貼的與日常物業管理有關的通知或文件,即視為已合理通知乙方。

  18.4 甲乙雙方之間的書面函件,如任何一方在其中提出具體要求或建議且要求在收到函 件后指定期限內(不得少于5日)回函的,則另一方有責任于指定期限內回函,否則,視同同意函件內的相關內容和要求。

  第十九條 法律適用

  19.1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選定下列19.1.2方式解決:

  19.1.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1.2 依法向該商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9.2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19.3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其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及受其管轄。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20.1 本合同構成甲方和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并且取代有關本合同的所載的各事項先前的所有口頭及書面協議。

  20.2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內容為本合同雙方就本合同有關條款內容所作之補充、修正、解釋及說明,為本合同雙方所確認及同意,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0.3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各自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20.4 甲方負責向成都市成華區租賃管理辦公室辦理合同登記手續,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20.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合同登記機關執兩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合同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參閱方便而設,不得用于解釋合同條款。

  20.7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20.8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如其他文字文本與中文文本不符,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二十一條 稅費負擔

  21.1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如有)、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等將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按有關規定負擔,如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負擔方法的,則由雙方各半負擔。

  21.2 租賃手續費由甲方承擔,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21.3 除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協議由甲方代扣代繳的以外,乙方須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因租賃及經營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政府稅費。

  21.4 各方因簽署本合同而發生的律師費,由雙方各自負擔。

  第二十二條 其他

  22.1 甲方聲明,本合同簽署時,A商城包括該商鋪尚未設置抵押,但甲方作為所有權人有權將A商城及商鋪進行抵押。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承租房屋抵押權狀態。本合同簽署后,甲方在設定抵押權時無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如為抵押權登記需要,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必要協助。

  22.2 甲方保留對A商城的命名權,甲方在給予乙方不少于3個月的通知后,甲方有權更改A商城的名字,且無須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

  22.3 租賃期間,甲方因合理變更、修繕需要,在事先知會乙方后,有權臨時封閉該商鋪所在建筑物公用區域(包括廣場)及公用設施或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走道、門戶、窗戶、電動裝配、電纜電線、水管通道、燃氣管道、電梯、自動扶梯、防火、保安設備、空調設備),變更該商鋪所在建筑物之公用區域整體結構、布局及安排。

  22.4 甲方有權在該商鋪所在建筑物本體的內外及室外空間設置廣告及獲取利益,但該等設置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22.5 甲方有權對該商鋪所在建筑物的中庭、屋頂、車庫、廣場、通訊網絡使用和獲取收益。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使用面積__________㎡)

  第二條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每____個月繳納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于____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后,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家私、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____%。如拖欠租金____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范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表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系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并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______________;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家俱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家具和電器如下:

  電器類:

  空調機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冰箱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彩色電視機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洗衣機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熱水器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抽油煙機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煤氣爐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類:

  床______張,(其中,雙人床____張;單人床____張;上下床____張)

  書桌______張,(具體狀態 _________________)

  沙發______套______張,(具體狀態 __________)

  茶幾______張,(具體狀態 __________________)

  餐桌______張,(具體狀態 __________________)

  餐椅______張,(具體狀態 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12

  甲方(出租方):廣西偉弘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與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有價有償的原則下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店面租賃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于宜州市龍江路377號錦繡祺峰小區 號樓 號商鋪租賃給乙方使用,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方同意乙方所租賃房屋作為 經營使用,其范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益:1、乙方確保房屋整體結構的完整性和完好性,以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整改時進行監督審查并給予意見。 3、為乙方辦理的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二、乙方權益:1、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與辦公。2、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3、按合同內容繳納租金和相關費用。4、租賃期內,乙方需服從小區物業管理相關規定,不得影響小區業主日常休息,不得占用公共過道作為個人或經營使用。

  第四條 租金、相關費用及繳納方式

  一、甲乙雙方議定年租金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乙方按年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應每年 月 日前將租金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租,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收租憑證。如乙方逾期交納,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月租金1%加收滯納金。

  二、租金自租賃期第二年起參照上一年租金的 %逐年遞增。

  三、水電費: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直至合同期滿。

  四、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由乙方負責維修。

  五、租賃期內,乙方因使用該商鋪所產生的物業費及其它各項費用均須自行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五條 房屋維護

  一、乙方確保房屋整體結構的完整性和完好性,以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損壞和影響房屋結構和墻面(包括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選或增設他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二、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正常供應,乙方應自覺遵守市政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乙方須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經濟損失。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附屬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四、租賃期滿后或合同終止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第 項: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一、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使用;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使用的。

  二、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或轉讓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或其他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兩個月以上。

  三、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一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四、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第七條 違約責任

  若乙方出現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收取乙方全額保證金人民幣: 萬 仟元)。不予退還;若甲方出現違約行為,甲方需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同時,違約方還須承擔因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八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一、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時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二、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清潔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九條 免責條件

  一、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及第三方原因等客觀原因)。

  二、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三、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書面的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理人: 電話: 聯系方式: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13

  出租方(甲方):x

  承租方(乙方):x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1.甲方現自愿將x號門面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租期從年xx月xx日起至年xx月xx日止,租期個月。

  2.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使用面積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范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3.雙方議定每年租金xxx萬xxx仟xxx佰xxx拾xxx元整,總計租金xxx萬xxx仟xxx佰xxx拾xxx元整,在簽本協議時乙方應予一次性付清。

  二、雙方應盡的義務與所得的權利:

  1.租貸期間,乙方應負責按時繳交一切稅收、經營費用(包括:稅務、治安、衛生、市場物業管理費和水電費等),逾期不繳交造成的一切罰款和其他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租貸期間,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3.租貸期間,商鋪經營權屬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轉讓、轉租、終止協議等違約行為,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租貸期間,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5.租貸期間,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6.租貸期間,乙方對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甲方應進行監督和審查并及時提出意見。

  7.租貸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將商鋪轉租,若要轉租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妥當,方能轉租。并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納稅收費用情況,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與甲方的糾紛。

  三、其他事項:

  1.甲方將商鋪租給乙方經營,商鋪內所有所有設施(包括:滅火器、電器開關插座等)和有關證照、繳費簿等,乙方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損壞,乙方應予補辦或賠償(乙方自設除外)。

  2.乙方承租商鋪,只能按市場規定經營范圍經營,不得利用商鋪搞詐騙和其他非法活動,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應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災害,其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

  4.租貸期間,乙方欠下的債權、債務與甲方和商鋪無關。

  5.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下一年的優先租貸權。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每份共3頁,甲、乙方各持一份,作為依據,本協議在乙方付款雙方簽字后即時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處理。

  甲方(公章):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日期:xxx年xx月xx日

商鋪租賃合同1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現就雙方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中未盡事宜訂立以下補充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則許可乙方的經營方式為體驗營銷,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體驗營銷的合法證件或相

  關手續,并出具合法的經營資格(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特別許可證等,復印后交甲方備存)。

  甲方必須相應的向乙方出具相關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房屋產權證、產權人許可甲方出租經營的憑證、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房屋出租備案登記證等。)

  二、雙方同意將該商鋪的租賃合同期限改為至_________年1月30日止,原《商鋪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賃期為二年:自_________年6月18日至_________年9月18日止”的內容作廢。乙方承諾在_________年1月30日前無條件撤離租賃場地。

  三、乙方必須在本補充協議簽訂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不含照明費公攤、空調費公攤)等,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提供乙方水、電、空調的供給。

  四、乙方必須確保前來商鋪參加體驗活動的參與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場內外發生摔傷、暈倒、傷亡等各種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為了保證意外事故受損者能得到及時救治或處理,甲方應該在事故發生后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須立即配合甲方參與事故的處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沒有配合甲方處理的,視為乙方違約,每少參與一次事故處理的處違約金3000元。

  五、乙方作為甲方商場的獨立商鋪,不受商場經營好壞狀況的影響,故乙方已預交給甲方的四個月(_________年9月18日至_________年1月18日)商鋪租金49239元、三個月(_________年8月14日至_________年11月14日)的辦公室租租金5700元,合計54939元,由甲方作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計收。除此之外產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實際應交金額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諾暫不計收乙方的照明費、空調費等公攤費用,但物業管理費(2元/m)及水電費,乙方必須按實際應交金額向甲方交清,于_________年1月30日結算。

  七、在經營過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體驗活動的參與者,要求參與者不得在甲方商場內外高聲喧嘩、爭搶擁擠或做有礙甲方商場物業管理及其他租戶經營、公共利益的行為,否則由此產生的投訴或處罰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八、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商鋪租賃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商鋪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補充協議中明確所作修訂的條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商鋪租賃合同1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商鋪情況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使用面積__________㎡)

  第二條、租期

  共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每____個月繳納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于____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后,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家私、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____%、如拖欠租金____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范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表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系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并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______________;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合同期滿

  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租賃期間

  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家俱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相關文章:

商鋪租賃合同 商鋪租賃合同簡單范本05-22

有關商鋪租賃合同簽訂商鋪租賃合同11-17

商鋪商鋪租賃合同推薦01-14

商鋪租賃合同范文 租賃商鋪合同怎樣寫12-08

商鋪的租賃合同07-28

租賃商鋪合同11-20

商鋪租賃合同06-12

商鋪租賃合同【精選】07-05

(精選)商鋪租賃合同07-06

租賃商鋪合同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