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房屋合同6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一、甲方將位于 ,出租給乙方作為居住使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租金人民幣 元整。并在簽約時向乙方收取押金人民幣 元整,押金在合同期滿后,甲方在驗收完房屋的固定裝修和原有設備設施完好無損后,甲方不計利息一次性將押金退還給乙方。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房轉租或轉讓給他人,不得將出租房屋抵押或做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及沒收押金,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租賃期為 個月,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將每月租金于每月 日前交給甲方,押金不能充當租金使用。如因乙方拖欠甲方的租金及水電費、管理費等相關費用的,每天將罰滯納金為月租金的5%給甲方,乙方超七天仍不交房租的將視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換鎖、停水電及終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并沒收押金,同時甲方有權處理乙方留在出租房屋里的一切物品,并且有權追繳乙方拖欠的費用與滯納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三、乙方必須住滿 個月方可退房,未住滿者押金不退,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在租賃期間房屋的管理費 、衛生費 、水費 、電費 、有線電視費 、電話費 、等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否則視乙方違約處理,按本合同的第二條執行處理。
五、在租賃期間。乙方必須保護好該出租房屋及甲方所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室內裝修、室內設備和公共設施,如室內的.裝修、設施有損壞的乙方要原價賠償給甲方(自然損舊除外)。出租房屋的結構及間隔不得改動。乙方入住后所增加的低值設備,如水管件、零星電路插座開關等,乙方歸還時不得拆除,電源變更及增加負荷必須書面給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做好房屋內的衛生工作。如垃圾雜物答應拿到物業管理處指定的地方丟放,不得從樓上往下拋雜物或潑水。合同期滿辦理房屋移交時乙方必須將出租房屋的衛生打掃干凈,否則甲方在乙方押金中扣除衛生清潔費人民幣30至100元。
七、合同到期乙方遷出時。必須在當日將乙方的全部物品搬出出租房,不得借故拖延,物品超期不搬,將視為乙方自愿放棄,甲方有權變賣或做其他處理,所得款不予退還,乙方不得有異議。
八、甲方交來該出租房門匙共 條,乙方遷出之時應連同自配或自換的鎖匙如數全部還給甲方。
九、合同期內,甲方不得隨意加租:合同期滿,若甲方的出租物業需繼續出租,在同等的條件下甲方應優先給乙方續租。甲方收取租金后,應給乙方開具收據。
十、乙方在租賃簽合同時,必須提供房屋內所居住人員的有效合法證件給甲方登記申報,如在租賃期間增加居住人員,也要及時提供合法證件給甲方登記申報,,否則一切后果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肯有同等法律效力。應共同遵守。違約方要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如雙方發生任何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如協調不成,則雙方均可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甲乙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所發生一切責任關系與本物業無關。
十二、出租房設備設施有:電視 、冰箱 、空調 、洗衣機 、飲水機 、風扇 、鞋柜 、抽油煙機 、煤氣灶 、煤氣瓶 、沙發 、餐臺 、餐椅 、床 、床頭柜 、梳妝臺 、衣柜 、 電視柜 、茶幾 、熱水器 、機頂盒 、水表底數 、 電表底數 、水 元/噸、電 元/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共四位產權人
姓名: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____
姓名: 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_______
姓名: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___ 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_____ 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甲方四個產權人自愿將其具有完全所有權的房屋一套轉讓給乙方,為了更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合同法》、《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合同,供雙方當事人遵守。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層___室 ,共___(間),房屋戶型為_______,建筑面積88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___ 平方米(另免費贈送約6平方米的閣樓,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普通住宅用房;該房屋平面圖及原房屋買賣合同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本房屋目前尚未取得房產證。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自述建筑面積。如甲方自述建筑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為準。
該房屋房產證辦下來時,房屋實際面積與甲方自述建筑面積的差別不超過甲方自述建筑面積的2%(包括2%)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自述面積差別低于自述面積的2%時,則甲方違約,乙方有以下權利選擇:(低于和不超過是不是同一個意思,按照標準商品房買賣合同計算誤差不好嗎?)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天內依據定金法則雙倍返還定金。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必須是出讓,不能是劃撥;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價格
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捌拾叁萬元整,(小寫:¥830000.00元)。甲方承擔的契稅、所得稅等均由乙方承擔,在辦理稅費繳納過程中,甲乙雙方
應共同辦理。
第五條 付款方式
采取分批付款的方式,第一次: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貳萬元整(小寫:¥20000.00元);第二次:在甲方辦下房產證并過戶到乙方名下三天內支付人民幣:貳拾貳萬玖仟元整(小寫:¥229000.00元);第三次:在銀行貸款足額打入乙方賬戶后三天內支付剩余的人民幣:伍拾捌萬壹仟元整(小寫:¥581000.00元)。
第六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將該房屋鑰匙交給乙方,乙方可進行裝修。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3個月內辦下房產證,并在房產證下來之日起3天內過戶給乙方,乙方辦理銀行貸款過程中需要甲方協助的,甲方必須協助辦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內辦下房產證和辦好過戶手續,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按照定金法則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若乙方已經裝修等,則甲方還必須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并不限于因此導致發生的律師費等額外費用。
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存在一房二賣、一房多賣、產權糾紛、房屋抵押等任何有礙于此合同實現的情形出現,導致該房屋有任何的權利瑕疵和質量瑕疵,都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甲方應在乙方口頭或書面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日內應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并另需賠償本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給乙方,因此導致的'律師費等額外費用均有甲方承擔。
3、是否要寫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途徑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解決。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雙方在完全知曉和理解的基礎上自愿簽訂本合同,本合同共計4頁。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見證人一份,具有同等的效力。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不得違約。
甲方(簽字、手印):(不得代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手印):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見證人(簽字、手印):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元,按_______(月/季/年)結算。每_____(月/季/年)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或者退還。
五、房屋租賃期為_____,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_____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內從事違法行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財產和人身安全。如發生違法及人身安全責任事故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一切法律及民事責任。
十、本合同連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4
一、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除了適用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等一般法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外,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建設部相關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幾種情形也可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效:
(一)房屋與土地分開轉讓的。建設部頒布實施的《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城市房屋的產權與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權實行權利人一致的原則,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外,不得分離”《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這是因為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固定附著物,二者之間具有不可分離性,否則,極易引起損失或導致糾紛。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合同轉讓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出賣人將房產和土地使用權分別賣與不同的買受人,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則該類買賣合同應當是無效的。
(二)侵犯優先購買權的。房屋所有人在轉讓涉及到共有或出租的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有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我國《民法通則》第七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按份共有財產的每個共有人有權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者轉讓,但在出售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此規定出賣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條條也有相應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這就是說,所轉讓的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或已對外出租的,必須征求共有人或承租人的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未取得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的同意,擅自出賣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一般應為無效。
(三) 因欺詐而轉讓商品房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買受人以出賣人與第三人
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其無法取得房屋為由,請求確認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持。
(四)商品房預售違法的。我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縣級以上人民的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如不符上述條件,買受人可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宣告該買賣無效。
(五)在商品房轉讓過程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權轉讓違法的。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的相關規定,以下合同應為無效: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沒有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沒有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沒有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書;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的政府審批而沒有報批或不予批準的;有批準權的人民的政府準予轉讓的,應沒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
(六)其他的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禁止轉讓的。如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權屬有爭議的等。
二、房屋買賣效力認定中的一些特殊情形。對這些特殊情形,應具體分析而不宜一概認為無效。
(一)房屋買賣未采用書面形式。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 “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 房屋買賣合同的簽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我國也《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
由此可見,房屋買賣合同即使未采用書面形式,也并不必然導致合同無效。如買賣雙方均實際履行了主要義務,買受人已交付了房款,并實際使用和占有了房屋,又沒有其他違法行為,只是該買賣合同沒有書面形式的,應認為買賣關系
有效。但為了過戶的需要,應補簽書面的房屋買賣合同,買方可要求賣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如雙方未履行口頭合同的主要義務且并不能就此達成一致,則該合同應認定為無效的合同。
(二)賣方轉讓沒有所有權證書的房屋買賣合同。
對沒有所有權證的房屋,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規定不得轉讓。但從該條立法目的上看,其規定應當是屬于行政管理性的,違反這一規定,僅是產生房屋轉讓不能及時頒證或不能如期過戶的結果。
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 “ 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于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可見,只要標的物合法且有權處分,對于標的物是否有相關證照,合同法并無特別要求。
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也可以推導出: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盡管該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合同也有效。 對此應理解為:房地產權利人沒有現實房屋的產權證而不能辦理房屋轉讓過程中涉及到的登記過戶手續,但不應據此認為預購房買賣合同必然無效。如雙方在簽訂協議時對房屋權屬證書尚未領取的狀況是明知的,且當條件或期限成就時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產權亦無其他爭議或購買的房屋已交付原告入住時,一般應認定為有效。如賣方隱瞞無證的事實或因存在屋建造存在違法行為且已被有關機關確定,根本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則此類合同應為無效。
(三)沒有辦理過戶手續而引起發一方反悔的。
1990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私房買賣的成立一般應以產權轉移登記為準的復函》強調:“簽訂房屋買賣協議以后,提出解除買賣協議,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應認為該民事法律行為依法尚未成立。一方翻悔是允許的。”
1992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范懷與郭明華房屋買賣是否有效問題的復函》答復:“房屋買賣系要式法律行為,農村的房屋買賣也應具備雙方訂有書面契約、中人證明、按約定交付房款以及管理房屋的要件;要求辦理契稅或過戶手續的地方,還應依法辦理該項手續后,方能認定買賣有效。”
與此不同: 20xx 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明確規定:“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我國《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九條中規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或者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才生效,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準手續的,或者仍未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后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如果原告請求被告交付該訟爭房屋,則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被告繼續履行其合同,并責令被告協助原告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由此可見,房屋買賣合同是否進行登記已在法律上確認不是生效條件,僅是未辦理有關手續之前,不具有將合同指向標的房產權屬變更的效力。本質上說,這涉及到的債權行為和物權行為二元劃分的理論,只要雙方簽訂的不動產轉移合同(債權行為)依法有效,當事人雙方就應按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辦理不動產登記(物權行為)手續。因合同一方原因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應責令其繼續履行,辦理過戶登記。
(四)房屋共人擅自轉讓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七條第(二)項“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八十九條“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項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
我國《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
可見,我國法律已確立了我國物權的善意取得制度。只要符合善意取得的條件,即買方受讓房屋時出于善意,不知有其他共有人或無從審查是否有其他共有人或有充足的理由人認為其他共有人并不反對,支付了合理的對價,并進行了登記。則從保護善意第三人、維護交易秩序的目的出發,應當認定合同的效力允許買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五)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購買農村居民房屋的合同。
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規定:“禁止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轉為國有土地。禁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出租集體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審批制度,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
國土資源部國土資發〔20xx〕234號《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第(十三)款重申:“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總的來說,從我國國家的政治基礎和純粹的法律規定來看,我國現行法律是不允許農村房屋買賣的。加之其又涉及到多方利益博弈,要改變此類規定也很困難。但由于從法律的合理性及此類合同的涉及到的問題廣泛性及復雜性來看,又沒有充足的理由支認定此類行為全部無效。
且農村村民出售住房后,只是不能再次申請宅基地而已,購買房屋的城鎮居民也可以行使房屋的居住使用權,只是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三條雖然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但其卻明確了宅基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既然是物權,權利人當然有相應的支配權包括處分權。所以對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效力的認定,司法實踐中認定不盡相同,對該類房屋買賣合同效力的認定就不能簡單的一律為無效。如符合規劃要求和用地條件,買房自用的,就應認定為有效。且如當事人一方提出無效要求因其違反了誠實信用的民法原則而具有惡意也更不應得到法律支持。
(六)城市公房私自買賣的問題。
根據建設部及各地政府的規定,此類公房是禁止私自轉讓的。但這些規定畢竟屬于行政規章性質,并不是法律的直接適用淵源。另外,從現實看,私自買賣或者繼承公房的行為已非常普遍,且在一定程序上相關公房管理機構也默認了此類行為。所以,如果所涉及的公房轉讓如在合同簽訂前或履行后已經得到出租人的同意或買方以自己的名義交付了租金并且實際占有了該房,則這種轉讓行為是有效的。反之,則為無效買賣合同。
房屋合同 篇5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住房裝修,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 裝飾施工地點:
2. 住房結構:______房型_____房_____廳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平方米。
3. 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4. 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 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詳見本合同裝修工程報價單。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對預算設計認可簽訂合同之日。支付_________元訂金,第二次付款時扣除;
(2)第二次,合同簽定后開工前支付工程總造價50%,合計_________元;
(3)第三次,施工過程中工期進度過半 支付工程總造價40%,合計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驗收當天支付工程總造價10%,合計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兩年。工程款全部結清后,甲、乙雙方簽訂《工程保修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三、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合同裝修工程報價單。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 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對甲方采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為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四、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住宅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雙方同意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
5.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后,若甲方要求復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6.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五、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甲方負責和賠償;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在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做好施工中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鄰里關系等的協調工作。
2、乙方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七、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糾紛處理方式
雙方如對合同執行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訴訟。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房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租賃甲方位于 陜西省 省 西安 市 渭濱 路 507 號樓 二層 物業,開設 小六湯包餐廳 事宜,簽訂此意向:
一、標的'物業
雙方確定乙方租賃甲方位于 陜西省 省 XX市 渭濱 路 507 號樓 二層 物業作為未來經營 小六湯包餐廳 的場地,租賃面積為 695 (暫定) 平方米(簽約面積以國家相關測量部門測量數據為主)。(后附圖紙紅色線內為租賃標地)
二、合作條件
1、 雙方商定的交房標準為:
甲方:提供乙方所需手續,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
乙方:提供甲方所需手續,同意并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并按照正式《房屋租賃合同》履行合同內容。
2、 雙方同意在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時,按照當時市場價格商定租賃費用,確定租賃年限。
3、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時間以甲、乙雙方簽訂的正式租賃合同為準。
4、乙方在具備甲方租賃條件時,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將房屋租賃給乙方。
5、本意向書不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待其上級監管部門批準同意后,與甲方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協議。
6、甲、乙雙方就房屋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主張其他任何責任。
三、合作意向
雙方均同意就標的物業合作事宜與對方進行進一步商談,并力爭在近期內達成正式協議。
四、雙方約定
1、本意向書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意向書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
2、本意向書于正式租賃合同簽署后失效。
五、附件
本意向書附件包括: 標地圖紙(紅線內為租賃物業)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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