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精品10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程合同 篇1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結合天津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根據本公司施工特點修改版)
第一條 概況
1.1 1.2
1.3 承包內容:修建施工便道,占地補償及路基注漿。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合同金額:第二條 工程期限
2.1 全部工程開工、竣工日期:20xx.5.5日開始,20xx.6.4日前完成(若時間變更,以甲方正式通知乙方的時間為準,竣工時間相應提前或往后順延)
2.2全部竣工總日歷天數:30天
2.3 工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0.5%的人民幣違約金。
第三條 工程款支付
3.1 100%工程款
第四條 工程保修
4.1 保險金:
4.2 保修項目及保修期限
4.3保修期間,因施工質量問題,造成設備損害應全額賠償,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后小時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和人員修理。保修期間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仲裁
5.1 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應本著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按下列第①種方式解決:
①向天津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甲、乙方駐工地代表
6.1甲方駐工地代表
姓名:范學軍
職權:代表發包人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等進行全面的監督和管理。
6.2 乙方駐工地代表
姓名:張 哲
職權:代表承包人對工程質量、工期、施工單位、安全等進行全面的管理。
第七條 合同附件
7.1 技術文件和圖紙、商務報價文件、施工安全環保協議;現場人員安全勞保用品佩戴規定。
第八條 保守秘密
8.1 在合同有效期及本合同被解除或終止后,承包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向第三人泄露、公開基于本合同獲悉的發包人的任何信息或將其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
8.2 未經發包人的`許可不得復印發包人提供的任何資料,作為善良管理者,乙方使用技術信息時應當注意,除本協議目的以外,技術信息不得被乙方相關的雇員泄露、盜用,或者因其他任何原因向第三人公開。乙方雇員向第三人泄露技術信息或使用該信息時導致泄露的,乙方應當與其雇員承
8.3 工程施工完成后,承包人須向發包人返還發包人提供的所有資料或在發包人的監督下銷毀。
第九條 補充條款
9.1 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辦理保險,費用含在合同總價中。
9.2 甲方負責提供安全的施工作業環境,辦理相關施工票證,提供作業電源,對乙方提供的材料進行驗收,甲方不能提供施工電源時,乙方自行解決,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9.3 乙方負責施工中相關全部內容:無條件更換,主要材料需提供材質證,按要求進行施工所有相關工作,施工結束提供行業要求的竣工報告;
9.4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的經濟損失,承包人必須按經濟損失價賠償給發包人。
9.5 或施工進度達不到乙方的承諾且不能滿足甲方的進度要求,并且雖經發包人警告仍達不到要求時,甲方有權單方面采取措施接觸合同,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佩戴勞保用品。接受甲方環境安全部門的監督,違反規定者將受到教育和處罰,相關費用已經包含的施工費中。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10.1 本合同一式
10.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簽訂時間地點: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本工程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庭居室內裝飾裝修有關事宜(以下稱工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圍:參見合同附件之預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輔料,發包人提供裝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
(附件即經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的《承包人/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第二條施工圖紙
雙方施工圖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發包人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大寫)___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施工圖紙經甲乙雙方確認后,提供方應當負責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內取得有關部門確認或者批準。
施工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甲方工作
1、開工前天,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障礙物(合同已經包清理的除外),對未能全部騰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陳設采取保護措施,為承包人進場做好準備工作。
2、辦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保證乙方能夠順利進場施工,除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由乙方辦理的手續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電源,負責協調鄰里及管理機構之間的關系。
4、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確認工作。
5、施工期間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該房屋的,應當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護等工作,應當注意為施工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6、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費,依據規定交納應由其承擔的各種稅費。
第四條乙方工作
1.參加有關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會議或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計劃交甲方審定確認。
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掃做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3.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4.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家具、陳設及水電管線的完好,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通暢。
5.對于施工過程中的有關事項(如材料的進場、隱蔽工程的驗收、竣工驗收等)需要甲方確認的,應當及時并給予其必要的準備時間。
6.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7.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五條關于工期
1.工程期限____________天,開工日期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應不及時、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導致工期延誤的,工期順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因為如下因素影響而導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順延,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遭遇嚴重影響施工的惡劣天氣、停水、停電、天災、戰爭、等不可抗力的;
(2)經雙方同意的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因與甲方和乙方無關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區的管理機構和隔壁鄰居的無理行為;
(4)經甲方同意的屬新材料或新工藝采用而導致的工期拖延或試驗時間浪費;
(5)經甲乙雙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第六條
關于材料供應和保管
1.任何一方負責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均須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格產品,還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和設計的要求。提供方應將材料和設備按時、按量運送到施工現場,并通知對方當事人驗收簽字確認。
2.對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設備,如不符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的,對方有權要求更換,提供方應當予以更換。由此造成的費用增加部分,有提供方承擔。
3.材料和設備進場后,統一由乙方負責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費、損壞或者丟失,應當由乙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條關于質量和驗收
1.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gb50327-20xx)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甲、乙方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驗收的,工期應予順延。
3.由于甲方擅自指揮乙方所屬人員或第三方人員進行施工所導致的工程質量,由甲方自行負責。由乙方負責返工的,返工費用由甲方負責。
4.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當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天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5.驗收時,工程項目合格率達到____________%時(以上程價款比例為準),其他不合格項目(不包括工程項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項目)的維修或返工不影響竣工日期的確立,甲方對此應予以確認。
6.乙方承諾自竣工日期起,為工程項目保修年。損耗品、使用不當、人為破壞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損壞不在保修范圍。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在本合同簽署生效之前已經發布對個別的工程項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的規定為準。
7.甲乙兩方約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工程未驗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條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
1.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________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發包人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數____________支付階段或時間____________支付金額
第一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三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四次____________工程驗收后天工程總造價的5%,約____________元。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工程的結算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進行結算:
(1)固定價格,本工程總價款為____________元;
(2)單價不變,按實際數量加損耗率計算,但是總價不得超過____________元。
a.乳膠漆和油漆類為:墻面面積(減門不減窗)+頂面面積+6%×拼花部分面積;
b.瓷磚面積為:實際面積+6%×實際面積;
c.實木地板面積為:實際面積+6%×實際面積,拼花部分面積+10%×拼花部分面積;
d.木工衣柜類面積為:實際面積(平方米取整數值,小數位不夠0.5平方米按0.5平方米計算,超出0.5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計算);
e.其他按項項目按項計算;
f.其他按平方米計算的項目為:實際面積+6%×實際面積;
g.估價項目測量后再具體報價;
h.經甲方同意代購的項目按預算內造價購買,經甲方同意可以調整。
3.特別費用的約定:
(1)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發生的一切水電費用由甲方負責。
(2)施工過程中,因為乙方的因素違規被執法機構或管理機構罰款的,罰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為是在甲方強行要求或者指揮下發生的,罰款由甲方負責。
(3)合同附件預算表中沒有列明稅費,稅費由甲方按實際征稅額向有關部門交納;已經列明稅費的,由乙方負責繳交。
(4)物業管理機構收取超過正常的物業小區內運輸費用的,由甲方負責交涉或向乙方補貼差額。
4.乙方按雙方簽署的預算附件項目執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項目,另行簽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項,甲方應按預付50%、項目完工50%的辦法在工程驗收前支付給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項大于該項目的50%,則甲方應按實際比例先支付給乙方備料。
5.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雙方進行工程結算。發包人接到資料后天內未有異議,即
視為同意按照該資料進行工程結算,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并簽字,甲方應按照前述期限約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九條工程預算文件(表)屬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項目除經過甲乙雙方同意外,不得隨意添加、更改、刪除。
第十條責任與罰則
1.施工調度、安全管理等事務由乙方負責,其他人事包括甲方均不得無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揮工人或親自進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損失和事故由甲方負全責。
2.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每拖延一天,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費損失。
4.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約定期限足額支付乙方工程款的,應當按照____________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
5.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負責。
6.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7.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響施工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損失擴大,并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否則,應當對造成的損失擴大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雙方如對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個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司(蓋章):____________
現場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現場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頒發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頒發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月___
工程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相互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水電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承包方式: a承包人包工包料; b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c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合同價款:合同工程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若要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工程造價按實計算。
第二條:關于材料供給的約定
1、本工程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應為符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有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供應的.裝飾材料均應用于本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背本規定,應按材料價款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供應的材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是偽劣商品,應按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第三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gb-XX和《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XX并參照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由于乙方技術差及不責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3、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
4、本工程由_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第四條:關于安全生產各防火的現場治理的約定
1、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
2、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保證裝飾裝修現場整齊,竣工前做好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4、乙方應協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閑雜人員進入現場。
5、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甲方提供的裝修材料出門,一經發現偷盜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賠償。
第五條: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內容、結算的約定
1、布局開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給乙方,水電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30% ,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20%。
2、本工程保修期伍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簽定《工程保修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3、雙方款項住來均應出具收據。
4、工程結算方式:水路____米,電路____米
5、乙方承包內容:
1)水電開槽)布線)穿線)埋槽;
2)所有水電施工過程的垃圾現場整理裝袋;
3)水電施工穿墻)打孔)切割;
4)開關插座面板安裝;
5)小五金的安裝;
6后期燈具的安裝(水晶燈另計);
7)其他收費項目另計。
第六條:糾紛處理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意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按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全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約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施工前,一方要終止全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總價款____%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擔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主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解除合同。
第八條:其它約定
1、因氣候、停電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雙方確認后可以順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3次來現場配合 其他工種的交叉施工,超過3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30元/次的勞務費。
3、保修期內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維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時內必須到達現場,由于甲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購主材產品質量異議或不可遇見原因造成的問題,甲方應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乙方維修費用。
第九條:附則
1、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2、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
5、工程保修期五年,過了保修期乙方來維護甲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甲方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簽字(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貸款方:
聯系方式:
借款方:
聯系方式: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并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注小寫,并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第三條 借款利率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它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第五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七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它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十條 本合同經過簽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而且復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貸款方(蓋章):
負責人:
年月日
借款方(蓋章):
負責人: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5
第一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涵義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甲乙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以施工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風、雨、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22.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對質量的要求。
23.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后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合同文件應能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一致的,按第三十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2.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3.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國家、電力行業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范。
4.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應報請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并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5.規定、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圖紙
1.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并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列入本條款,并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3.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6.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2天內不予答復,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復等,并如約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時內仍未予以答復,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準,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2.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范圍通知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托授權范圍內執行職務。
3.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同發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到《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場內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通訊線路需要的協議。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
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于需要審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3.甲方將上述某項工作委托乙方完成,應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并給付乙方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范圍、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統計報表。
(3)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衛,并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應由甲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后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九條進度計劃
1.甲方在締結合同后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計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的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開工前如約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2.甲方代表對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文件,應共同遵循。
3.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方代表審核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延期開工
1.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后3天內作出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2.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后24小時內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成工程,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準后繼續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3.暫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1.對以下情況造成
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合同中約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2.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3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答復,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準。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進度修訂計劃后5天內給予批復,逾期未批復則視為其已批準。
第四章質量與驗收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應的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約定采用的標準、設計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2.以上檢查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3.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質量等級評定
1.工程質量應達到約定的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定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由于設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乙方無力予以修改的,經甲方代表認可,該部分可不在評定質量等級之列。
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可按第三十條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2.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3.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十七條分部試運
1.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應接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進行分部試運。除約定由設備制造、供貨單位自行調試的以外,分部試運由乙方負責,編制分部試運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復即視為經甲方代表批準。
2.乙方在分部試運的48小時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部分試運可書面委托他人全權代表,非發生第三十七條約定的情況不得推遲。
3.分部試運的調整試驗記錄,由乙方及調試單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記錄上簽字,作為質量驗收和整套啟動的依據。
4.由于乙方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運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由乙方按其意見修改后重新試運。
5.甲方代表未參加分部試運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參加試運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試運合格不簽字驗收,試運結束24小時后試運記錄自行生效,甲方應予承認,乙方可繼續施工并可據以辦理有關手續。
6.經分部試運合格的設備和系統,由于生產或試運需要繼續運轉,可交由甲方負責保管和運行維護。
7.分部試運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8.由于設計、設備制造、操作不當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責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裝,所發生的費用及重新購置材料、設備價款和運費等,均由甲方給會后與責任方結算,延誤的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1.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如約予以驗收,由乙方在驗收48小時前提交“驗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驗收,通知包括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附上乙方自檢記錄。
2.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驗收24小時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過兩天。否則,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其驗收記錄有效。
3.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五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條款》時交換各自開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保證依法履約付款,待保修期滿后退還。
2.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中予以約定,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和《關于基本建設工程實行竣工結算的具體規定》結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加或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削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3.合同價款可調整的范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4.乙方在第十九條第二款約定的情況發生后10天內,按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約定或依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價格調整文件計算價款調整金額。并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未答復則視為甲方代表予以批準,應據以結算付款。
第二十條工程款預付
1.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條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約定給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暫停止施工,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付給應付款從應付之日起的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1.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報告”申請確認。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確認(簡稱計量),逾期未予以計量,即視為甲方代表對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已經確認,亦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2.甲方在進行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派人參加,乙方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甲方未按約定發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參加計量,甲方的自行計量無效。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參加計量,甲方自行計量的結果有效,即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3.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依據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位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已完工程的價款,編制“工程款結算帳單”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結算帳單”后5天內予以簽證,并通知經辦的銀行付款。
2.甲方代表對乙方的結算帳單逾期未簽證,或經辦的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發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暫停施工,按第七條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償付應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從其計量簽字第11天起按約定的利率計取。
第六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1.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為乙方供應材料、設備,所供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型號、數量、單位、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與清單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的質量合格證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設備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驗收、領取,經驗收、領取后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補修、賠償。
3.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或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的單價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之后的開箱檢驗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現缺件即由甲方負責補足,質量等級、規格等不符的則由甲方重新采購。
(3)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等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
(4)設備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處理,由甲方給付因此發生的費用。
(5)到貨地點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指定地點。
(6)供應數量不足,由甲方補齊;供應數量超額,由甲方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7)供應時間提前,甲方負責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約檢驗、接收、領取材料、設備給甲方造成損失,按第八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5.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甲方所供材料、設備(包括備品、備件)有規格、質量等不符的,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重建的經濟支出。
6.甲方未按《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和清單供應材料、設備,或供應時間遲誤,或出現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五款約定的情況,造成乙方施工延誤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1.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并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2.甲方委托乙方卸運、保管材料、設備和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代辦設備,在《協議條款》中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或另訂協議,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預付款。
3.在材料、設備到貨前,乙方按約定通知甲方代表驗收,甲方未按時到場驗收,可視為其已驗收,乙方自行驗收生效。
4.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價差調整辦法,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5.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的非標準設備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無論甲方是否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7.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七章設計變更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1.乙方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圖施工,發現設計差錯缺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補,應及時向甲方代表提出變更設計申請。
2.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乙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送交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說明,對于較大設計變更和重大設計變更還應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追加投資和材料的指標,之后發給乙方設計變更通知,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3.乙方按照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1.發生第二十五條約定的變更后,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經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將此作為確定變更價格的基礎,用以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的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變更價格意見后5天內予以批準,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復即視為甲方代表批準。
3.乙方對于甲方代表不批準其變更價格意見持有異議,可提請總監理工程師予以評定(如果有社會監理)、提請約定的工程造價部門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則可按第30條約定處理。
第八章竣工與結算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條件,乙方按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等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申請驗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請驗收后10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承擔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及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延誤的工期予以順延。
2.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由甲方承擔整套啟動試運驗收的組織工作,全面處理試運驗收中發生的問題。乙方參與有重大影響項目的整套啟動調試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啟動調試中負責其施工項目的維護、檢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參加整套啟動試運的工日及酬金,經甲方雙方參照調試工期定額和相應的取費標準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約定、已包含在合同價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為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經甲方驗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6.按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的有關規定,乙方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45天內,將竣工圖等完整竣工資料交甲方
。
7.工程移交后實行試生產的,火電項目期限6個月,不得延長。試生產利潤,甲乙雙方按約定分享。
8.由于設計、設備或系統等不屬于乙方原因使個別項目不能全部投入,應在啟動試運驗收記錄上寫明原因,由甲方負責在驗收后組織完成。
9.機組經72小時試運后,由于系統負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機,則免去其后的規定試運時間,即告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數非主要設備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但不影響正常生產,已符合竣工驗收標準的,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由承包該施工項目的乙方負責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分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未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未予批準且未提出修改意見,即視為此“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代表批準,應據以辦理結算手續。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1.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結算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將撥款通知送經辦的銀行辦理竣工結算,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約定未如約辦理竣工結算,或經辦的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給付保護費用,承擔違約責任,并按約定的`利率償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條保修
1.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規定,乙方對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質量缺陷負責維修。
2.保修項目、內容、范圍,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3.保修期,整體工程或其中分單項、單位、分項、分部驗收交付的工程,均從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別計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建工程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為3年;
②建筑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6個月;
③建筑物的供熱、供冷工程為1個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為1年。
(2)安裝工程保修期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4.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從其給付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劃撥,存入《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價的___%留存;
(2)安裝工程按其造價的__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留存比例。
5.保修責任,乙方負責維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質量缺陷,所發生的費用從質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發給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兩周內到達現場與甲方共同辨明質量缺陷責任,商議返修內容。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未按期到達現場,甲方應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后1周內仍未到達,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標準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按上述辦法支付。由于設計、使用不當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的設計、制造等原因造成質量缺陷,由責任方承擔保修責任,乙方予以維修發生的費用由甲方給付。對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條約定確定,返修價款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質量驗收按第十四條約定進行,所用材料、構件、配件等數量、價格及采購供應等具體事宜由雙方商定或簽訂協議,甲方應積極予以創造方便條件。
7.退還工程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滿后20天內予以結算,將剩余的質量保修金及銀行存款利息退還乙方。
第九章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條爭議
1.甲乙雙方對于合同權益有不同的主張和要求,可通過協商或約定的單位、人員調解排解。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根據雙方的協議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雙方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條違約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要求,即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付給賠償金,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2.違約金、賠償金應在雙方明確違約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約定的利率給付利息。乙方給付甲方的違約金、賠償金,經雙
方同意后可由甲方從合同價款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終止,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4.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索賠
1.合同一方的經濟利益、正當權利因對方違約、危害行為遭受損失,要求對方予以給付、補償、歸還,按以下程序進行:
(1)有正當地索賠理由和充足的證據。
(2)在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對方提交“索賠通知”。索賠通知應包括索賠的理由、依據、要求等內容。
(3)受索賠方在索賠方提交通知后10天內給予書面確認,或提出異議、通知索賠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證據;索賠方在接到該通知后7天內提交補充理由證據,受索賠方接到補充理由證據后5天內給予書面答復。
(4)索賠方逾期未提交“索賠通知”或補充理由證據,視其為放棄索賠;受索賠方逾期未要求補充理由證據或未作出答復,視為其確認索賠,“索賠通知”則從應答復的最后1天起生效。
2.受索賠方在確認索賠后10天內如數向索賠方給付或補償、歸還,否則應賠償因遲誤給索賠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1.執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防事故。
2.乙方承擔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現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及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關規定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為此提供方便條件。
3.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環境施工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有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1.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
2.乙方提供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和換用,應經甲方代表批準。
4.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利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件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件、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內對乙方采取的保護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應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投標書或《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將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約定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3.除非《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報告1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處理災害提供必要條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損失的承擔:
(1)已完工程、施工設施和甲乙雙方已購材料、設備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除外。已購材料、設備,包括已提取、接收、驗收、保管或在運途中、在現場用于施工的材料、設備。
(2)乙方為防止、減少不可抗力對工程的損害應采取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生產、生活臨時建筑的損失,由甲方予以適當的補償。
(4)人員傷亡由其單位負責處理并承擔費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中情況造成傷亡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5)乙方的施工機械設備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第三十七條第二款(2)項中的情況所致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6)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由乙方承擔。
3.經受不可抗力損害后的清理、修復工作由乙方承擔,甲方給付乙方的費用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雙方可另簽協議約定。
第三十八條保險(如有時)
1.甲方按《協議條款》的
約定辦理工程保險和施工現場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產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2.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現場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3.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三十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于政策變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可簽訂協議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應如約付給乙方在合同變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價款,以及已進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務費用等為完成整個工程所發生的開支,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3.乙方應妥善保護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按甲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并為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條件。
4.甲方應為乙方及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承擔以上的經濟支出。
5.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在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內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逾期未退貨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2.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并退還質量保修金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一條合同份數
1.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
2.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第一章一般條款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性質
承包范圍
2.批準單位
批準文號
業主或主管單位
3.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工期
4.質量等級
5.承包方式
6.合同價款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合同文件的組成和解釋順序
(1)本協議條款;
(2)本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以漢字普通話解釋、說明。
2.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規章。
3.施工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
第四條圖紙
1.甲方在開工日期前,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圖____份、現場存放的___份,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對乙方做好圖紙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3.甲方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擔的費用。
4.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___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開工前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___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6.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根據實際情況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的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新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___(職務____專業技術職稱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___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___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
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6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包括工程的名稱、地點、材料等內容)采用意大利PARA遮陽蓬面料),原有陽光棚更換耐力板(耐力板采用5厘透明板)。
二、工程承包方式: 包 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
三、工程數量確認: 西瓜布篷:5米的=4個、2.55米的.=3個、長方布篷
五、工程質量:嚴格按甲方要求施工,工程質量必須達同行業驗評之合格標準。
七、工程驗收方式:
工程竣工之后,根據合同要求,甲方應當在竣工日內驗收。
八、付款期限和方式: 合同鑒定日甲方 付給乙方 預付款10000元。甲方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甲方若逾期付款,按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九、保修內容和期限
十、雙方的其它義務:
甲方義務:
1、施工許可證: 四、工程日期: 7個工作日 (停電、下雨、小區規定的不能施工日除外) 六、工程造價: 合計60000 元。(陸萬元)
2、施工現場應具備開工條件,并保證路通、電通、水通等施工進場條件。
3、甲方駐工地代表應當深入施工現場,對乙方的進場材料進行驗收,檢查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保持與乙方工地負責人的溝通,搞好協作,一旦發現問題,應及時指出并督促整改,及時組織對工程驗收。
乙方的義務:
1、必須使用甲方確定的各種原材料,確保工程質量。
2、施工安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但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責應由甲方負責。
十一、 違約責任:
本合同自愿訂立,簽字生效,若一方違反,應按合同總價款 5% 支付守約方違約金。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接方): 身份證號:
丙方(中介方):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將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轉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將位于工程項目全部一次性轉給乙方,由乙方自行建設獨立管理,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2、乙方執行甲方與業主方簽定的合同,如需更改,在轉包成功前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與業主方協商修訂。
二、轉讓相關費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向業主方所交保證金壹佰萬元(1000000.00元),由乙方承擔。簽定合同后乙方即向甲方以定金方式支付叁拾萬元整(300000.00元),十個工作日內再交柒拾萬元(700000.00元)。
該保證金在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層、地面主體結構四層梁、板、砼、澆、筑后由業主方一次性退還乙方。如業主方以其他理由拖欠此保證金,由甲方先墊付此保證金給乙方;因質量問題引起的拖欠,甲方概不負責。
2、甲方前期投資建設的板房和其它費用,由甲方和乙方清理單據,乙方另行計價給甲方。
3、乙方進場后一月內交管理費(稅后)貳佰萬元整(2000000.00元)給甲方。
4、甲方在業主方承包的單價按04定額上浮5%,甲方轉包給乙方按04定額上浮3%,其中2%仍歸甲方所有,乙方在業主方支付進度款中按比例付給甲方。
5、甲方原掛靠興義市天壽建筑公司,管理費為總承包費的1%,轉包成功后由乙方繼續履行此義務。
三、稅費和保險費
工程已全部轉給乙方,應由乙方按國家規定交納各種稅費和各種保險費,甲方不負任何費用。
四、工程進度及竣工款
1、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層、地面主體結構四層梁、板、砼、澆、筑15個工作日內甲方按實際工程進度款的60%付給乙方,時間為次月5日前。
2、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該項目工程總造價的80%進度款。可轉帳或現金支付,甲方不得以承兌匯票到銀行其它的票據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間10個工作日內。
3、每次拔進度款,付帳后七日內乙方開據相應的金額發票給甲方。
4、工程竣工驗收后的30天內辦理完工程結算,60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達到結算的總價的97%,保留3%為保修金,保修金期滿3月內全部退還給乙方。
五、成立支公司
1、甲方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應在六枝成立四川榮慧建筑支公司。
2、成立支公司的目的是便于管理和交納各種稅費。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交給甲方的'叁拾萬元(300000.00)定金,乙方違約甲方不退還;如甲方違約,雙倍賠償乙方。
2、乙方進場后如乙方資金不到位,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權清退出場,并按工程的破方結算。
3、乙方建設工程投資到位,且按時保質量完成工程量,而甲方不按第四條第1、2款按時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造成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應由甲方賠償乙方。
七、本協議不完善的事宜,甲乙雙方另外補充條款,完成合同的真實性、更加便于合作。
八、信息費按甲乙雙方承諾支付。
九、有關本合同或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項目合同簽定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介人一份。三方簽字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施工質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石方工程承包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范圍
甲方提供施工現場,乙方負責土石方清表、開挖、裝車、運輸、平整、棄置等,涉及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掉泥清掃及清洗,由乙方自行解決。
三、甲方的責任
1、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本著合作的態度,積極配合乙方執行合同約定的內容;
2、甲方進行線形放線、高程測量及現場指導;
3、對障礙物如管道、通信、電纜等由甲方負責協調搬遷,以保證乙方順利施工。
四、乙方的責任
1、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本著合作的態度,積極配合甲方執行合同約定內容;
2、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范,承擔施工過程中的所有責任,嚴格執行政府有關部門的政策及法規;
3、乙方應負責施工時的人身安全責任及民事責任;
4、乙方須加強現場質量、安全管理,確保施工現場安全,機械設備進出場,應事先與甲方項目負責人聯系;
5、乙方應在現場設立安全警示標志牌、安全防護標志,防止場外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嚴防施工現場不安全隱患;
6、乙方應做好施工現場及周邊衛生的清洗工作,保證施工場地清潔
五、工程量計算
工程量以雙方現場實測標高按實結算。
六、工程單價
1、水田淤泥部分:包括清表、開挖、運輸、棄置,綜合單價元/m,淤泥開挖深度原則上不超過50cm
2、土、石方部分:包括清表、開挖、運輸,綜合單價元/m;
3、填方平整:綜合單價元/m,每層平整厚度不超過30cm;
4、石方部分:如遇挖掘機開挖不動,另補充協議。
以上價款為含普通稅價款。
七、工程支付
所承包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30%,原則上中間可支取油費,剩余70%的工程款在年底付清。
八、工期
暫定日期為年月日至 年月日,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經甲方確認后順延。
九、雙方約定
1、雙方必須按業主單位提出來的安全、進度、工期要求施工,同時服從甲方的各項安排。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項目部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若有違反按規定處罰。
八、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款項結清之后本合同自行作廢。
3、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工程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系方式: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由乙方承攬甲方________維修工程,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真誠合作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依據《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維修工程。
2、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
3、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天。
4、質量標準:達到按國家相關專業規定的專業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5、合同價款:預算價格(大寫)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因設計變更或甲方根據需要要求進行變更,合同價款可作相應的調整,變更按實際增減工程量雙方協商解決,并按發包人提供的增減工程量預算為依據進行價款調整。但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辦理結算時一次性調整。
6、工程施工完畢經雙方驗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內一次性支付工程總款的____%。預留____%的工程質保金。____年質保期滿后支付。
二、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積極支持乙方工作,協助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2、對乙方分包經營中的施工質量、工程進度、安全生產、文明、環保施工等有協調、監督、檢查權利,并與甲方簽訂相關的安全、技術協議。
3、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協調、管理,有嚴重的質量、安全問題,有不履行合同的情況,甲方有權下達停工整改通知,嚴重的可以直接終止合同。
三、乙方權利義務
1、負責工程項目正式開工前的一切準備工作。
2、乙方應按照現場文明施工及環保有關條例進行施工,遵守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3、乙方在現場施工應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施工的項目部施工人員的監督和管理,積極配合現場其他施工隊伍的施工。
四、工程質量、安全及文明、環保施工
1、乙方應按國家及行業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制訂質量管理目標,落實質量責任制,確保實現施工合同和甲方要求的`質量目標。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在承攬期間應具體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承擔在現場作業期間因乙方原因而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乙方需接受甲方現場的安全文明生產考核,相關考核金額作為違約責任處理。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
1、本工程以國家制訂的施工以及驗收規范和甲方驗收約定文件與設計要求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甲乙雙方如遇對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標準有相互抵觸或異議的事項,由甲方在驗收約定文件中有關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比較優勝的原則選擇確定該項的約定標準。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3、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____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乙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項義務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七、其它
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險或有未盡事宜時,雙方應另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戶: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10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方的室內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
1.2 工程內容及做法(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預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料(發包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個工作日,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5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 ,小寫: 元。本價格為裝飾工程預算書
第二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2)種方式提供:
(1)發包方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2)發包方委托承包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第三條 發包方義務
3.1 開工前____2____天,為承包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清理施工現場,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3.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3.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周邊鄰居之間的關系;
3.4 不拆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3.5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四條 承包方義務
4.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4.2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4.3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五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或變更項目預算表),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第六條 材料的提供
6.1 由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發包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
6.2 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承包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表),承包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方,并接受發包方檢驗。
第七條 工期延誤
7.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2 因發包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因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工期順延。
7.3 發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應順延。
7.4 因承包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在三日內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體整改方案的,返工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第八條 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gb50210-20xx="">,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洛陽市裝飾辦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 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第九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9.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水電施工改造完工, 開關插座定位驗收; 防水層經48小時試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墻完畢, 墻、地磚鋪貼完工;
(3)木工吊頂,木制品完工;
(4)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發包方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
9.2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應通知發包方驗收,發包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
9.3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12個月,12個月后收費保修。保修內容為本公司施工過的項目,因外力引起的損壞和其它單位提供的設備,工程項目收費維修。
第十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合同簽定后,發包方按約定向承包方預付工程款總價的70%,即 ;隨進度到批刮墻面前付到工程款25%,即 ;剩余5%,即 工程驗收后付清。
10.2 工程驗收合格后,承包方應向發包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方。發包方接到資料后三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驗收單(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并簽字。
10.3 如甲方需要發票,工程款全部結清后,承包方向發包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稅金另計)。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2 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發包方負責。
11.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1.4 發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進度款的(驗收簽字三日內),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發包價2‰元,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約。
11.5 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發包價2‰元。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洛陽市裝飾辦處理。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幾項具體規定
工程施工中產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并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附則
15.1 本合同 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15.2 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15.3 本合同一式____貳____份,雙方各執___壹___份。
15.4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承 包 方(簽字): 發 包 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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