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實用的工程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程合同 篇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承包范圍及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線管預埋安裝、穿線、電纜敷設、配電箱安裝、燈具安裝、開關插座安裝;配合裝飾吊頂管線燈具安裝、動力配電安裝調試、防雷安裝調試。配合土建、設備安裝工程的施工。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 04 月 28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09 月 28 日
以實際開、竣工日期為準。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一次驗收合格率100%。
五、合同價款
1、本合同價款采用固定總價的方式,總價款為¥萬元(大寫:叁拾玖萬元整),不含稅金。(不包含“工廠彎燈”和“投光燈”的燈具)
2、無論外部條件發生何種變化,價格風險自負,經雙方確認的總價款不作調整;各種包干措施費用,結算時一律不作調整。
3、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協商調整:
(1)如果工廠彎燈和投光燈為乙方采購時;
(2)因施工圖相對于招標圖紙有改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認可時;
(3)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聯系單造成的工程量發生變更;
(4)因甲方要求提高材料品牌,相對于預算價格差異大于20%時。
六、工程變更
(1)甲方為使工程合理施工,有權隨時向乙方發出工程變更指示,乙方須予以執行。
(2)乙方投標資料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乙方投標報價下浮 10 %計算;乙方投標資料中沒有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乙方最終的投標資料蓋章并作為合同附件)
(3)為了保證工程進度,乙方不得以變更簽證價款未定為理由,拒絕承擔變更工作內容,否則造成的工期延誤等一切損失(包括甲方另行委派工程隊伍完成該工作內容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業主最終確定品牌的確認單作為變更,具有同等效力。
(5)因工程變更或甲方原因影響工期的,按雙方協商的時間順延。
七、付款方式
1、主體施工階段,每月按已完工程量的
2、所有合同內的電氣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支付總價款的;工程竣工驗收,并辦理完結算后,一個月內支付結算價款的95%。
3、剩余質保金的50%,在質保期滿后的10天內全部付清。
4、工程款按以上的`所有付款必須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八、甲方職責
1、負責使施工場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協助解決有關遺留事項,提供一套施工圖紙,提供給乙方一間辦公室。
2、定期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檢查,提出整改意見;及時將設計變更等技術資料交乙方。
九、乙方職責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規范要求進行施工。接受工程師監理,以及業主、總包各方的管理。
及時報送進場材料報驗、隱蔽工程驗收報告、質量自檢記錄、竣工驗收報告;按照相關要求報送完整的原始記錄、檢測記錄等技術、經濟資料;參加各類施工協調例會,做好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材料檢測費用由甲方支付。)
2、負責在建和己完工程的成品保護。與土建和設備安裝工程的配合施工。
3、保證施工場地達到環保管理有關規定,符合文明施工要求。職工宿舍、食堂、衛生設施,符合消防、治安、衛生標準,保持清潔衛生。
4、工程完成后,應將施工中造成的障礙物和垃圾進行清除。
5、因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上述工作,引起的索賠和罰款,應由乙方承擔。上述各項工作的費用,均已包含在合同總價款內。
十、質量與驗收
1、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或專業質量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本工程要求的質量標準為一次驗收合格率100%。
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必須自費整改,使工程實體質量達到驗收標準為止。
2、未經工程師批準,工程的任何部分都不得覆蓋,當隱蔽工程已經具備檢驗條件時,乙方應及時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參加對這部分工程的檢查和檢驗,并不得無故拖延。若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后沒有回復,乙方可以自行驗收覆蓋。
3、質量檢查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經檢查檢驗不合格者,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4、工程竣工檔案資料的編制,按市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甲方的具體要求編制,乙方須在工程竣工后的30天內編制完成,交甲方和監理審核,最終以所屬城建檔案管理部門驗收為準。
5、工程質量保修內容及要求,按國務院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雙方簽定的《工程質量保修書》條款執行。質量保修期內,乙方定期進行質量回訪,主動征詢用戶意見,對甲方反饋的工程質量問題,及時提出整改維修方案,征得甲方同意,選派專業維修隊伍進行整改維修。
十一、安全施工
1、乙方必須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國家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有關法規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開工前與甲方簽訂安全、文明施工的責任協議書,落實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
2、在工程施工的整個過程中,乙方負責施工現場全部人員的安全。除因甲方、工程師的過失而造成傷亡外,甲方不承擔乙方或其它人員的傷亡賠償、補償。
3、在履行合同中,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現場附近的環境,避免因施工引起污染和對公眾財產、公共環境等造成傷害或妨礙。
4、承包方應針對不同的分部分項工程,必須在開工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以書面形式向監理匯報,經認同后方可開工。
5、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各種安全操作規程。
6、事故處理:在工程施工期間,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發生安全事故、機械故障或其它事件,對安全造成威脅,工程師認為必須進行緊急處置時,乙方必須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處置。若乙方無力或不愿立即進行處置,為消除危險,工程師可雇用其它人員從事該項應急處置工作,此項費用向乙方索回,或從應付給乙方的款項中扣除。
7、有關安全防護的措施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款中。
十二、違約和爭議
1、違約
(1)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發生其它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相應順延工期。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時
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引起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4)因一方違約時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合同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5)雙方嚴守該協議各條款的約定,單方違約,承擔總價的3%的違約金作賠償。
2、爭議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它
1、工程停、緩建執行國務院頒布的《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有關規定。
2、施工過程中若遇不可抗力如特殊氣象原因及自然災害等發生時,乙方應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甲乙雙方應及時協調解決。
3、乙方不得將工程倒手轉包給其它施工單位,否則甲方有權中止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根據合同發生的會議紀要、簽證、各種通知文件、委托、證書等書面形式資料均應作為合同的補充內容,與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并結清款項后,保修條款終止,本合同終止。
十五、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合同編號:建園合[ 20xx ]第 003號
工程名稱:XX苑天臺花園(樣板房)景觀綠化工程
建設單位:(甲方公章) 施工單位:(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工地代表: 經辦人:
開戶行帳號: 戶行帳號:中國銀行XX支行
簽定日期:20xx年 月 日
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河源市XX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市XX園林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XX花園二期架空層園林環境工程施工,為了明確分工,互相協作,保證質量,按期完成任務,雙方議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圍
乙方按照珠海市XX園林工程有限公司設計的廣晟花園二期架空層園林環境工程施工圖紙進行承建,包括綠化施工、綠化養護工程項目,承包范圍如甲方另有增減,須補充合同。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的方式進行承包。
三、合同工期
施工工期為(移交場地后) 個日歷天;具體施工進場時間以甲方進場通知為準。綠化養護期為 天。
本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有下列情況,并經甲方代表或現場監理工程師簽證,工期可以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時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場地和施工用水用電等。
2、在施工地區內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暴雨、臺風等,使施工受到嚴重影響者。
3、甲方代表或現場監理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甲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工程不能正常進行。
四、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負責施工現場有關障礙物的拆除搬遷等工作。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施工場地30米內。
3、及時組織交工驗收。
4、協助乙方辦理夜間施工許可等有關手續。
5、檢查和監督乙方的施工進度、質量、安全生產和工程款的使用情況。
6、做好施工隊與現場周圍有關單位的協調工作,做好當地有關部門與乙方的協調工作。
7、合同規定及時審核乙方進度報表、拔付工程款和辦理結算手續以及對乙方的有關工程的信函及時答復、簽署意見。
(二)、乙方責任
1、施工要求、合同規定及時組織能滿足工程進度和質量要求的人力、施工機械和合同材料進場。
2、按設計單位及監理單位提出的技術要求及質量標準進行施工。
3、負責提供施工和生活場地內的臨時設施。
4、搞好施工組織,制訂本專業施工細則,加強施工管理,加快施工進度,確保按時交工。
5、甲方和現場監理工程師提供具體項目和各道工序實施性進度計劃,向甲方和現場監理工程師提交控制措施(包括組織措施、技術措施、信息管理措施)經甲方審查認可后作為檢查控制進度的依據。
6、如實填報工程進度,及時編制竣工結算,送監理工程師和甲方審核。
7、服從甲方和監理單位的管理,接受主管部門和質監部門的檢查監督,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8、認真搞好質量自檢工作,作好施工記錄,為甲方、監理單位及質監代表檢查監督提供方便。
9、認真搞好資料管理,及時整理完善竣工資料。
10、減少污染,注意環境衛生,保護施工現場的整潔,并做到文明施工。
11、負責施工安全,由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質量
1、乙方施工的苗木和其它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規格與質量要求。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設計變更要求進行施工,保證苗木種植數量和質量,確保苗木100%成活。
六、交工驗收及養護
1、工程竣工后,甲方應根據乙方的竣工報告,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圖紙要求進行項目驗收,評定工程質量,并在"竣工驗收證明書"上簽章。
2、工程在未辦理交工驗收前,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則,作甲方同意驗收處理。
3、乙方必須在工程交工后7天內全部撤離現場,臨時設施由乙方負責拆除。
4、本工程養期為半個月,在養護期內乙負責對苗木淋水、培土、施肥、防病治蟲、修剪造型以及補換苗木,全部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預結算及付款
1、本工程的造價為:人民幣 元,每戶按元/戶包干。
2、施工中的增加項目結算辦法:由乙方向甲方上報增加項目的'預算報價,按雙方協商計價結算(以監理或甲方現場簽證為依據)。
3、簽訂合同后進場兩天內,甲方拔付工程款給乙方至工程總價的30% 作施工前的備料費用。
4、乙方完成工程進度的80%時,甲方拔付工程款給乙方至工程總價的70% 。
5、工程竣工后七天內,甲方拔付乙方工程款至工程總價的95%,余款待養護期滿移交后七天內結清,如甲方不按期付工程款,應按拖欠的款項乘以銀行規定利率支付利息。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窩工三天以上的,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甲方協調不及時而影響工程進度者,工期相應順延。
3、乙方已按圖紙施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4、由于甲方不按時拔付備料款,進度款造成乙方不能如期開工或停工的,甲方必須賠償乙方經濟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5、甲方接到乙方的有關該工程的并且需要甲方答復的信函,不按時答復致使乙方不能如期開工的。工期相應順延。
天臺花園(樣板房)景觀綠化工程合同書提要:甲方委托乙方承擔XX花園二期架空層園林環境工程施工,為了明確分工,互相協作,保證質量,按期完成任務
6、由于甲方原因而終止施工合同,造成乙方一切經濟損失,甲方按市有關規定負責賠償。
(二)乙方違約:
由于乙方原因有如下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部分工程另行安排施工隊伍直至終止合同。
1、施工中不重視質量,經甲方、監理、質監部門指出后仍不能改正和采取補救措施者。
2、違反安全生產規程,不文明施工,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3、不服從甲方、監理協調、檢查和監督管理者。
九、其它
1、在施工和養護過程中,若施工現場遭遇暴雨、臺風、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并且乙方雖經努力搶救,仍不可避免地造成的工程損失,由甲方負責補償,并補回災害后清理恢復的工期。屬于乙方管理的施工設施損失,由乙方負責。
2、施工中急需解決的問題,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另一方應在24小時內答復和簽署意見,否則視為不按時
3、甲方委派 乙方委派 為常駐工地代表,經常聯系解決工程事宜。
3、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補充合同。
5、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調解或仲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6、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貳份,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簽字蓋章后生效,竣工驗收及價款結清后自行失效。
(本條款后無正式條款)。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條例,甲方雙方為了順利完成本項目土方運輸工程建設,本著互惠互利、優勢互補、誠實誠信的原則,公平、公正、公開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土方運輸事宜,經由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土石方運輸工程合同,規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項目與說明
工程名稱:漳州招銀疏港高速公路A3-工區
工程地點及范圍:
工作內容:于本樁號段內將土石由挖方段挖掘、裝車運至路基填方段,按現場規劃卸車(不含推平碾壓)。
工程總量:約為方,以實際完成的數量為準。
工期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承包方式及單價
1、甲方為加快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進度,經雙方友好協商,確定挖掘(不含爆破)、運土石綜合單價每立方米元,其綜合單價包括完成土石方挖掘、裝車、運輸、卸車所發生的勞務費、挖掘費、電費、管理、各項稅費、利潤等各項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2、乙方負責組織挖掘、運輸、卸車等施工機械,滿足土石方挖掘、裝車、運輸、卸車要求,且所有的機械費、燃料費用、機械修理及其他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施工期間,挖、運土石綜合單價為固定價,乙方不得以材料漲價、當地協調問題和其他理由等要求漲價。
第三條:工程款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以每月實際完成的.數量為準,每個月月初結算上個月工程款,乙方提供運輸發票后20日內甲方按90%支付所結算款項,余下10%待工程完工驗收后一個月付清。
第四條:雙方權力與義務
一、甲方權力、義務與責任:
1、做好工地施工協調,組織工程計量和驗收工作。
二、乙方權力、義務與責任:
1、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時間內調動挖掘機械及運輸車輛及人員進場開工,乙方進場后必須服從甲方的調配安排,安全生產,應提供車輛、駕駛員等有效證件給甲方;乙方機械如因違規操作,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或非其它甲方負責意外,一切責任有乙方承擔。
2、乙方的機械、車輛行駛安全、維修、加油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對所有車輛和駕駛員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加強管理,如發生交通事故,有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4、合同期內,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從事有違國家及港務局法律法規,不得在施工現場惹是生非,不的從事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活動。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5、乙方保證完成任務,車輛設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調離現場或有意停工,不得跳槽給其他單位運輸,不得私自外出作業,否則甲方罰款沒車每天500元。
6、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周邊塌陷、機械車輛事故等,影響周邊建筑物,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人員的工傷安全意外等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7、乙方車輛及工作人員不得帶病作業;不得在危險地段強行作業;司機不得酒后駕駛,如有違反,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
8、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離場,必須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離場。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要服從甲方的管理調度指揮,指定專人按時向甲方報工作進度,按規定時間上交結算單據。如發現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有不正當交易損害任何一方利益,甲方將給予違規者十倍的經濟處罰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2、乙方如因重大事故和嚴重違章受到業主等部門罰款,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不足時乙方應如數補償。
3、合同雙方均不得采用虛假測量、虛假記錄或其他方法在運輸數量上弄虛作假。否則,除虛假部分的運輸數量不登作為運費計算依據外,還需按其虛假運費的十倍計算
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第六條:其他事項
1、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2、如遇自然災害、征地拆遷、政府有關部門要求停工等不能實施合同條例,雙方均不得向對方索賠。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執陸份、乙方執貳份,經甲、乙方雙方簽訂、蓋章生效。此合同及其影印及掃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甲乙雙方共同尊守,合同約束內項目工程完工,帳清后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 投 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年___月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翁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適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棋逢對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懲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道德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構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鬲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主,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招待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招待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___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___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這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__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__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__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__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招待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__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__日內要出終止委托監理委托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__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在_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償金額=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__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交免費提供___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
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支付報酬,按___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5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丙方)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同意,乙方將xx防水工程分包給丙方施工,為明確三方的責權利關系,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四、工程造價:約xx萬元,x元/平方米,按防水工程實體的防水外表面積(按規范要求應做附加層的部分另計算單層面積,但搭接層不重復計算面積,只計算單層面積)進行結算。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單價一次包死(包括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檢驗檢測費、稅金、風險費等所有費用)。
六、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開工日期以乙方通知為準。如工地不符合開工條件和天氣原因工期順延。
七、質量:符合國家現行規范標準要求。
八、材料要求:所用材料應提供材料的相關質量證明文件,按照要求進行檢驗并承擔有關費用。防水及附屬材料必須用原生材料生產,否則除更換為原生材料生產外,施工方承擔工程造價20%的違約金。
九、材料規格及廠家:材料為“奧斯泰”牌PVC防水卷材,1.5mm厚和“奧斯泰”牌AST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1.5mm厚。山東聊城天龍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
十、工程款支付方式:(1)材料進場后付合同價款的40%;(2)底板施工完畢后付合同價款的40%;(3)擋土墻施工完畢經驗收合格結算完畢后付至合同價款95%;(4)留5%作為工程保修金,一年內付清。
經監理公司、總承包單位簽字認可后由建設單位直接支付給丙方工程款。
十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和乙方有權對丙方的.施工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服務,協調內部關系,有權對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2、丙方必須嚴格組織施工,服從管理,配合各種檢查,確保工程質量。
3、施工過程中丙方應杜絕重大傷亡事故,如出現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均由丙方全部承擔。
4、丙方應保障甲、乙方免于承擔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索賠、賠償、訴訟等任何費用和責任,如發生以上情況,其所有責任和費用均由丙方承擔。
5、本工程由丙方的直屬隊伍施工,不得轉包、分包。如發現轉包、分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不支付丙方已發生的費用。
6、總包單位取費、計稅后扣除防水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上述費用與丙方無關。
十二、竣工驗收:工程竣工前丙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整理好一切必備的資料并交乙方,如延誤承擔有關責任和損失。
十三:違約責任:
1、因丙方原因,工程每拖期一天,罰500元。
2、出現質量問題,丙方承擔甲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四:工程保修:丙方負責工程的保修并支付發生的費用。
十五、爭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壹份。
十七、本協議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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