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協議書15篇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一般協議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有效的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效的協議書1
甲方:______,男,_____
乙方:______,女,_____
甲、乙雙方經自愿相識相戀,并打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婚姻法的規定成為合法夫妻;在任何一方死亡、離婚或其他情況下導致雙方婚姻終止前,雙方希望就其因婚姻而對另一方的財產享有的權利或義務做出預先陳述;雙方已經充分知曉對方的'婚前財產;訂立本協議時,雙方根據意思自治,已充分了解其各自權利及訂立本協議的后果;雙方知曉且明了本協議內容,簽署本協議未受任何脅迫和壓力。本協議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則,按照雙方的意志對雙方的婚前財產和婚后取得財產進行處理。
甲、乙雙方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自愿對各自婚前財產作如下約定:
一、房產
甲方擁有座落于_______________房產一處,面積______平方米,為___權房,由___方式取得。(已付___元,貸款___元,月付___元,___年還清)
乙方擁有座落于_______________房產一處,面積______平方米,為___權房,由___方式取得。(已付___元,貸款___元,月付___元,___年還清)
婚后若對該房產進行處置,重置財產中如包含該部份財產價值,仍屬原產權人,不視作夫妻共同財產。
婚后若對該房產另行添附,其增值部份視作夫妻共同財產。
二、動產
1.貨幣存款
甲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_元,外幣______元,股票市值______元。
乙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_元,外幣______元,股票市值______元。
婚后,貨幣存款不因存單到期另行轉存而視作共同財產,因存款取得的利息收益仍歸原存款人所有。
購買的股票在婚后交易中的取得的收益或虧損均視作婚后夫妻共同財產,而不歸原股票持有人,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貴重物品
甲方擁有____________
乙方擁有____________
婚后若對該部分財產變現,現金歸原所有人。
三、其它約定
婚后因婚前取得的知識產權或股權而取得的收益歸知識產權人或股權人所有;
婚后雙方繼承或接受的贈予歸各自所有,被繼承人和贈予人有明示的遵照明示。
四、協議書份數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簽名)乙方:__________(簽名)
時間: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
有效的協議書2
第十四條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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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協議有什么作用
離婚協議書只有在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過民政部門離婚還是通過法院離婚。也就是說,即便簽訂好離婚協議,在未辦理離婚手續之前,只要有一方反悔,協議就不生效。如果一方拿著離婚協議書起訴離婚,法官審判時,也不會根據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來判決。
已經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在雙方都愿意去登記離婚時有重大作用,但即使協議不成需要離婚訴訟,亦可作為夫妻之間感情破裂,或說明現有財產狀況的重要證據。
二、離婚協議要如何寫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元給女方。鑒于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年月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行文至此,不覺到了尾聲。以上便是對“離婚協議有什么作用”以及“離婚協議要如何寫”兩個問題的淺要介紹,希望能為大家帶來些許幫助。協議離婚的'需要簽訂離婚協議,離婚牽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因此需要謹慎對待。除了上述問題外,有關婚姻家庭的問題還有很多,如協議離婚應滿足哪些條件、協議離婚的如何離婚等。如果您對上述問題存在疑問,不妨向律師詢問,專業的律師能為您答疑解惑。
有效的協議書3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男女雙方因情感不和,和平分手,現就男方在雙方交往期間向女方及女方家庭贈送的禮品等財物的補償問題,協商
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女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補償男方人民幣 元整(大寫:圓整)。
二、男方自此以后不得再干擾女方的正常生活,如若違反此款約定,男方應全額返還女方本協議約定的補償款。
三、男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女方的人身權利,如身體權、健康權、名譽權等,如若違反此款約定,女方除享有主張侵權損失費權利之外,男方應全額返還女方本協議約定的補償款。
四、本協議簽訂之后,男女雙方就交往期間的.相關花費問題再無其他糾紛。
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女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
年月日 年月日
有效的協議書4
一、什么是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于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
離婚協議書是男女雙方去民政局登記離婚時,必須要提供的材料之一,它是一個重要的文書,約定著男女雙方在離婚之后,協議達成的重要事項。
二、離婚協議書什么時候生效?
要知道離婚協議書的有效時間,首先要知道離婚協議書何時生效,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并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這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內容之一。
三、離婚協議的有效時間是多久?
男女雙方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的時候,需要向民政部門提交離婚協議書,民政局在辦理過程中會將離婚協議書存檔,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門登記備案的離婚協議,就是長期有效的。在拿到離婚證之后,若雙方沒有再對該協議進行變更的,那么離婚協議書一直都是有效的。
如果離婚協議書是雙方自愿簽署的.,同時協議的內容不違法,那么一旦到民政局進行登記備案,則離婚協議書就是長期有效的。
有效的協議書5
男:XXX,____ 年__ 月__ 日生,XX族,現居住地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女:XX, ____ 年__ 月__ 日生,XX族,現居住地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男女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認識,于______年____月__日在____登記結婚,婚后于__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子(男/女),____。現因_______問題,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現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完全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____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計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各自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給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產所有權歸 ___方所有.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債權與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在期間無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任意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共同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的.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任何財產,任何一方必須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__元給女方。鑒于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_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畢。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有效的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截至本協議簽署日前,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拖欠甲方__________款共計_________元未還。
二、現甲方將以上債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三、陳述、保證和承諾
1、甲方承諾并保證:
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有權實施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轉讓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其轉讓的債權系合法、有效的債權。
2、乙方承諾并保證:
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有權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其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已經獲得其內部相關權力機構的授權或批準。
四、違約責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承諾或任何其他義務,致使其他方遭受或發生損害、損失等責任,違約方須向守約方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其他規定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補充,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
2、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效的協議書7
離婚協議書不同于普通的合同,它具有強烈的人身性,夫妻雙方在發生爭議后簽訂的離婚協議是可以成立的,但一份協議或者說一份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兩件事情,只要符合形式要求,協議都可以成立,但未必是合法有效的。
舉例來說,張三和李四簽訂一份買賣合同,約定如果張三取得a房屋,房產買賣合同生效,在張三和李四簽訂合同之時,合同成立了,但必須等到張三取得a房屋,合同方生效,如果張三永遠不能取得該房屋,合同永遠可以不被執行。
同樣的道理,夫妻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必須經過夫妻離婚登記后方可生效。如果雙方只是簽了協議,沒有離婚的,協議書成立但是不生效。所以,夫妻在協議離婚過程中,可以簽訂多份離婚協議,但是這些離婚協議只是成立,并沒有產生法律效力,只有夫妻完成離婚的各項手續,離婚協議才會發生效力。
因此,必須領取離婚證才會生效。也就是說,沒有去民政局備案登記的,離婚協議書并未生效。
有效的協議書8
男方(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女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為妥善處理甲乙雙方該等事項,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簽署之日,甲乙雙方分手,戀愛關系終結。此后互不干涉對方工作和生活。
第二條: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現金xxxxx元 (xxxxx元整)分手費。該分手費作為甲方對乙方就戀愛期間該等事項的全部補償,包括乙方在此期間的所受精神創傷、人工流產所受身體上的痛苦、身體康復的必要營養費用及其他與此有關費用。
第三條:甲方付清分手費后,甲乙雙方再無任何糾紛,并一致同意放棄因該等事項向對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第四條: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己將分手費一次性付清,乙方已全額收悉。
第五條:甲乙雙方己充分閱讀并理解本協議條款之含義, 不存在欺詐、脅迫、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等情形。
第六條:如果乙方未遵守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應付違約金xxxxx (xxxx元整)元給甲方。
第七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不可訴求撤銷、變更、無效之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篇三:男女簽訂分手協議歸還戀愛中的花費是否有效
男女簽訂分手協議歸還戀愛中的花費是否有效
【案情簡述】
葉某在金融證券上班,任職經理,收入頗豐,每月收入上萬,屬于金領一族,女友蔡某,同屬一家公司,就職行政部門,年輕漂亮,但是月收入大概在5000元。兩人交往兩月后,蔡某要求葉某為自己購買小轎車用于代步,出于兩人交往時間較短,也因為不變拒絕女友的要求,變同意購買,但是為避免出現人財兩空,將購車款15萬打入蔡某賬戶。蔡某購買車輛一部,并且要求葉某同時支付購車稅。
兩人和和美美相處4個月之后,蔡某又提出購買名牌手袋的要求,于是葉某委托朋友幫忙代購名牌手袋以及名牌手表。但是蔡某依然不滿足,提出更換新車,葉某以開車沒有多久不用更換新的為由,拒絕蔡某的要求,兩人起爭執,并且蔡某拒絕再與葉某交往。葉某見兩人已經無和好的肯能,多次電話與上門要求償還歸還戀愛期間用于自己身上的花費。蔡某這個時候已經交往他人,為避免前男友破壞期間的戀情,答應償還費用,于是兩人自愿簽訂一份《自愿還款協議》。
協議寫明雙方因女方原因分手,女方自愿將戀愛期間的部分花費歸還男方,共計20萬人民幣,并且在協議中注明開支的具體費用和項目,約定半年內償還完畢。但是直到協議到期后,蔡某依然拒絕償還,稱自己與現任男友已經分手,無力償還。葉某基于《自愿還款協議》,認定蔡某應當償還,告知如果不償還,就訴諸法律。
【律師解析】
《自愿還款協議》是否有效?
對于這份協議是否有效,爭議很大,這份協議與分手補償協議或者是青春補償費用的協議是有不同之處,在法律中,分手補償協議與青春補償協議是沒有 任何相關規定支持的,無法可循也無法可依,簽訂這樣的協議是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如果簽訂協議后,義務方不愿意履行,無法要求其強制履行,及時是訴訟到法院,也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本案中的《自愿還款協議》,雖然男方之前的花費是屬于對于女方的贈與,但是在兩人分手后,由于女方是自愿同意償還戀愛期間部分花費,雙方之間又構成新的約定,這筆債務不是憑空而來的補償,故而是可以認定該協議是有效的。
有效的協議書9
懷孕期間一般是不可以離婚的,如果懷孕期間簽訂而女方不同意的話那就應該是無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 懷孕期間一般是不可以離婚的,如果懷孕期間簽訂而女方不同意的話那就應該是無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懷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內,男方是不可以提出離婚的。
女方在懷疑期間簽訂了離婚協議書,那么這份離婚協議書的效力如何,這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根據此條款的規定如果女方在懷疑期間男方提出離婚,那么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一般是無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離婚的或者是法院認為男方提出的請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么這樣的情況下是可以離婚的,雙方簽訂的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也具有效力。
不過,婚姻關系中畢竟還包含了身份關系在內,由此導致的糾紛,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點。所以處理問題時,不能置身份關系于不顧,簡單、全部適用其他法律規定。在這一思想指導下,《解釋(二)》作了一些具體規定。例如,對屬于人民法院應當支持當事人變更或者撤銷協議的情形,在明確列舉出的事項中并沒有規定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等內容,就是基于這種考慮而設計的。當然,也不是完全排斥這些未明確寫出事項的適用,只是對這幾方面的內容,在適用的時候必須嚴格限制。個案中如果確實屬于應該適用這些規定的,可以依據《解釋(二)》第九條規定處理。根據現在的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類訴訟的,只要是在離婚后一年內提出的,人民法院都應依法予以受理。但當事人是否有實體上的勝訴權,要看當事人是否能夠證明訂立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存在。否則,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此外,如果當事人在履行此類協議過程中因對方違反約定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也應依法受理。
離婚協議是否生效,往往是處于離婚邊緣的雙方當事人關注的問題。通常會出現這種情況,雙方離婚協議已達成,雙方均簽字認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記管理處辦理時,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這是,另一方是否有權利要求一方必須執行協議內容,或向法院起訴時,法院是否一定會按離婚協議判決呢?我認為,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離婚協議書是集人身關系、財產關系、撫養關系為一體的綜合書面約定。對于人身關系的約定,即是否同意離婚的約定,是不能用書面契約來約束的,即法律不會干涉當事人之間是否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反復更改,但一旦當事人進行了要式登記,即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法律就對離婚的事實予以確認。但如果僅僅是雙方書面約定好一起辦理離婚手續,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會賦予另一方強制執行權,也不會授予法院有強制認可權。
其次,離婚協議書中涉及的財產關系、以及意見等與人身關系的意思表示是緊密相連互為一體的,既然離婚沒有成就,財產、子女的約定自然也沒有生效。當事人對離婚協議中的意思表示是針對當時特定的環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狀態作出的。當然,雖然離婚協議沒有生效,但一旦簽訂有過離婚協議,其協議內容往往會成會法院根據具體案情判決的重要的參考依據。因此,不能說離婚協議沒有作用。
有的當事人離婚過程是痛苦和漫長的,在反復拉劇式的討價還價過程中,可以產生二份甚至若干份離婚協議,當事人最終會依據最后一份離婚協議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有效的協議書10
一、離婚協議書內容的規則:
a、雙方必須明確是自愿離婚;
b、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是雙方自然達成的;
c、在離婚協議書中需表達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的處理意見。
二、協議書離婚形式的規則:
a、協議書所使用的紙張必須使用A4紙張,必須使用藍黑墨水或黑色簽字筆書寫或打印;
b、雙方需提交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并且需要在婚姻登記員前進行簽名;
c、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必須清晰可變,不得私自涂改。
三、離婚協議書怎樣才具有法律效應?
a、離婚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b、離婚協議書中的內容,不能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c、離婚協議書中的內容,不得剝奪或限制雙方任何一方的合法權利。
【離婚協議書范本】
男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登記結婚,婚后于___年___月___日生育女兒,名______。因____________,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撫養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________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到十八歲由子女自己選著哪方。
撫養費由男方負責,男方應于每個月1-3日期間將撫養費______元通過以下方式支付給女方指定賬戶,女方暫定賬戶為是,開戶行:______,賬號:______。如有變化,可提前十天書面通知男方。
男方每隔______個星期,可于周六周日接女兒一起生活,周日晚上______時前送回女方住處。
三、財產處理
⑴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應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給女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后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元給男方。
⑶其他財產與債務:除以上財產,雙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財產與債務,各自承擔。
四、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相關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
男方(簽名):_________女方(簽名):_________
日期: 日期:
有效的協議書11
根據婚姻法第二條的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該協議以放棄房產及支付巨額的所謂贍養費為要挾不得離婚的條件顯然限制了婚姻自由原則中的離婚自由,且協議內容的不對等,也違反了婚姻法的男女平等原則。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十五條規定:附條件的民事行為,如果所附條件是違背法律規定或者不可能發生的,應當認定該民事行為無效。本案中的協議內容實際上已經侵犯了離婚自由,顯然已經違反了婚姻法的規定,屬于無效的合同。
同時《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也就是說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這樣的約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有效的協議書12
【案情】
原告鄭某(男)與被告陳某(女)于20xx年9月結婚。20xx年2月雙方因家庭矛盾產生糾紛,陳某提出離婚,并與鄭某共同達成離婚協議。協議內容為:雙方同意解除婚姻,小孩由鄭某撫養,陳某不承擔撫養費。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房子歸鄭某所有,但必須補償陳某八萬元人民幣,其他共同財產歸鄭某所有。雙方在離婚協議上簽字捺印后并未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但陳某回到娘家居住至今。20xx年12月,鄭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與陳某離婚,并向法庭提交了一份雙方簽字的離婚協議書來證明雙方都已協商同意離婚,對小孩和財產也都進行了約定。陳某辯稱當初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后并未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該份協議書沒有生效。她不同意離婚,也不同意當初雙方關于小孩和財產分配的協議。
【爭議】
該份離婚協議書是否有效?
第一種觀點認為,本案中原、被告簽訂的離婚協議書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內容也不違法,且雙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所以該份離婚協議書是有效的,應當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但該份協議并不當然導致原、被告婚姻關系解除,因為離婚不僅要有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還需要一定的形式要件,所以要通過婚姻登記機關或法院履行完必要的程序后,才能真正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
第二種觀點認為,該案中的離婚協議書并未生效,但如果法院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準予離婚的,則協議書中關于小孩撫養和財產分配的約定應該具有約束力。根據最高法院關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釋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所以當離婚這個前提條件成就時則該份協議書應當有效。
第三種觀點認為,本案中原、被告簽訂的離婚協議書未生效,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因為離婚協議生效時間是在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過民政部門離婚還是通過法院離婚,如果是已經簽訂好的離婚協議,在沒有辦理離婚手續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發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權利對于財產分割、子女撫養進行反悔。但已經簽字捺印的離婚協議書,對于證明夫妻之間的感情是否破裂、現有財產狀況,可以作為證據來使用。
【評析】
筆者同意第三種觀點。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所以,解除婚姻關系除了需要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需要通過婚姻登記機關的登記及發放相關證件。離婚協議并不是普通的合同關系,是涉及人身關系的特殊協議,所以離婚協議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協議的有效要件,還需要具備法定登記機關的相關手續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產生法律效力。本案中原、被告雖然在簽訂離婚協議時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但雙方未持此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因此,該協議書不具備登記這一特定的形式要件,不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素,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一般也不會依據離婚協議的內容來判決雙方離婚,但可以依據該份協議結合其它證據來證明夫妻雙方的感情問題及家庭財產情況。
有效的協議書13
男方:某某,男,漢族,20xx年xx月xx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女方:某某,女,漢族,20xx年xx月xx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雙方于xx20xx年xx月xx日在 大連市 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婚后無子女,因雙方性格不和,無法共同生活,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現有的房產為婚前男方購買、歸屬男方。
三、房內家具、家電等設施歸屬男方。
四、婚前雙方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私人生活用品歸各自所有。
五、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六、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考慮到婚姻存續期間,女方對家庭有較大的付出,男方愿意補償人民幣 0萬。男方承諾,上述款項在xx年 2月3 日前一定付清。
七、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前述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匿、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匿前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匿、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匿、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隱匿、轉移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八、若男方未在xx年 2月3 日前按時向女方支付前述 0萬元,則每逾期一日,其應向女方另行支付未履行金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直至 0萬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處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十、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女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簽名) 女方: (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有效的協議書14
一、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家屬簽字有效嗎
通常無效,但是也有例外,比如父母作為法定代理人簽字的,夫妻之間代為簽字構成表見代理就有效的。
二、交通事故賠償
甲方(肇事方):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害方):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20xx年XX月XX日,因甲方與乙方發生交通事故(寫明具體事故情況),現甲乙雙方就賠償事宜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1、發生事故后,甲方已依法一次性支付萬元,乙方皆已收悉,乙方對此沒有異議。
2、經協商,現甲方再一次性支付乙方十萬元賠償費及肇事車輛變賣所得價款,乙方自愿放棄包括通過訴訟的方式獲得的其他一切賠償款項。
3、甲方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應出具收據。
4、乙方到場簽字家屬保證有全權代理權。
5、乙方應自簽訂本和解協議的同時向甲方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諒解書》。同時,乙方保證此諒解書為唯一的諒解書并不再出具與此諒解書內容相違背的其他書面的材料或是言辭。
6、甲方支付上述賠償費后,甲方車輛所投保的保險由保險公司應賠償的數額,由雙方一起追討。
7、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上述賠償費的兩倍。
8、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9、如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通過本協議簽訂地法院訴訟解決。
10、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1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警部門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協議簽訂地:
年 月 日
三、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是公安交管部門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是否具有交通違法行為、其交通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后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等客觀情況認定當事人的過錯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有效的協議書15
20xx年5月20日,徐某與劉某登記結婚,一年后生育一子,由于性格不合,兩人經常發生爭執,于20xx年11月13日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中約定孩子由徐某撫養,劉某每月支付婚生子撫養費900元,至孩子獨立生活時止,同時還約定,如果劉某不按時支付撫養費,應自愿向徐某承擔違約金6萬元。但從20xx年4月開始,劉某就不再支付兒子撫養費。現徐某準備起訴劉某給付違約金,但她不知道能否得到支持,這樣的違約條款是否算數。
講法理:
在生活中,很多夫妻選擇協議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在離婚協議中,雙方就財產分割、債權債務和子女撫養的問題會約定較多的內容。為了保證雙方如實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夫妻雙方往往還會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違約責任條款,最常見的方式就是約定違約金條款,通常違約金的數額還相當高。當任何一方履行存在瑕疵或者不履行時,另一方除了要求繼續履行外,還同時主張高額的違約金。
有人會認為,婚姻案件是具有較強的人身依附性的糾紛,與《合同法》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糾紛性質不完全相同。因此,將《合同法》中民事責任種類中的違約責任條款適用于婚姻案件中是不合適的。但我個人認為,雖然夫妻關系較《合同法》調整的民事法律關系有一定區別,但離婚協議的性質在法律上應當被認定為合同的一種,是雙方經過合意所產生的,應當受《合同法》調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對于協議離婚中糾紛的處理原則和處理方式以及對離婚協議性質的認定中也可以看得很明確。
因此,受《合同法》調整的離婚協議當事人若不履行協議義務或履行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理應承擔《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自然違約金條款也適用于離婚協議,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至于違約金金額的問題,可以由雙方自由約定,但是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在司法程序中都面臨由人民法院調整的法律風險。根據本案的,并結合上述分析,徐某與其前夫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于違約金的約定是合法、有效的,應該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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