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合同范本
篇一:加盟合作協議書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授權 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 縣(區)_______經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到期前60天,經乙方書面申請,享有優先續約權。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適銷產品,并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
2、甲方為乙方提供產品及業務培訓和輔導。
3、享有對乙方進行業務監督管理權利,主要為:乙方是否在約定的范圍內和約定的區域內開展業務;乙方是否按加盟要求規范操作業務和店銷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若乙方違反規定,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還各項加盟費用,并收回授權書和協議書,同時宣布作廢。
4、甲方有義務就乙方提出的技術問題,通過電話、傳真、e-mail等方式進行指導解答。 5、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進行市場宣傳和產品形象宣傳。
第四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標準裝修和使用商標,標識及經營技術,并一次性為乙方提供裝修補貼___ __元。
2、乙方應按協議要求向甲方及時支付合作款項。
3、乙方負責的工作,自行開展合作范圍內的加盟項目,自行招聘管理人員,在指定區域自行投資開展業務活動,加盟店自身的投資、人員工資、店租、稅金由乙方負責,不列入甲方結算范圍,
依據約定享受應得利潤。乙方如有網站的,自行經營網站自行開展網絡營銷,發布網上廣告不受區域限制。
4、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加盟合作協議、經驗方法等信息知識產權的保密,不得將此擅自轉讓或傳授他人。
5、加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停止經營活動和改變經營地址,如因故停止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視為違約。
6、乙方對甲方承諾:維護甲方形象,不做有損甲方利益行為;規范經營行為,合理處理各方關系,有問題及時聯系甲方解決。
7、乙方對甲方提供的產品的保管、銷售、結算及未出售商品的完整性、可銷售性負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乙方應對商品做足安全措施和投保,如發生商品損害的由乙方按含利潤價格賠償甲方。
第五條:加盟費用
本協議簽定時乙方應交納給甲方加盟費(或信譽保證金) 元。協議期滿無續約意向者,乙方十天內商品清還甲方,甲方十天內無息退還加盟費給乙方。
第六條:收益分配
合作后“聯虹3S汽車服務中心 店”所有營業額 %規甲方所有,_______%規乙方所有。
第七條:結算方式
第八條:關于違約及退約規定:
1、違約規定:如甲方違約,需返還乙方全部加盟費用;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根據損失抵扣加盟費。如違約方給另一方造成名譽、經濟及其他損失的,應依法賠償另一方損失,另一方同時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2、乙方加盟并交納加盟費之后在合同期內不得隨意申請退出,乙方在加盟前應做好本地市場調查,結合自身社會關系背景、業務操作能力依情況而定,以避免浪費雙方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
第九條:文件往來
1、甲乙雙方有關重要或正式的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否則視為無效。
2、雙方正式的文件往來,采用傳真、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形式,并符合以下要求之一視為有效:
① 蓋有公章或財務章。
② 有法人代表的親筆簽名。
第十條:爭議解決
對于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雙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二條:乙方的公司名稱變更,法人代表變更、聯系地址變更、聯系人變更、倉庫地址變更以及其它有關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到甲方。
第十三條: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篇二:肯德基加盟合同書
肯德基加盟合同書
甲方:肯德基加盟總部
乙方:加盟者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專賣店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獨立的經營技術,是公司的注冊商號、商標、標志和與服務標志、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技術、會計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有關營運的不可分割的統一系統。
“公司店鋪”:指使用屬于總部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特許加盟店。 “公司商標”:指稱為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志及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簽、樣式、及其他一切營業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并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獨立的當事者
1、 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
雇傭、承包關系。
2、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利。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
工,也不是總部的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系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3、 加盟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
自主運作的行為。
第三條:特許的給予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總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無錫市崇寧路開設、經營公司店鋪的權利。附:品牌授權書
第四條:商標的使用承諾
1、 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標、服務標志及這些標
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
2、 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鋪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總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標。
3、 加盟店要使用總部商號的一部分或作為加盟店商號的一部分使用總部商標,
須事先征得總部的書面承諾。
4、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標。
第五條: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1、 加盟店只能按總部承諾的范圍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同時必
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
2、 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1) 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2) 除為公司店鋪經營而向加盟店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總部有特別
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 加盟店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條:店址選擇
1、 加盟店店鋪設在乙處。
2、 總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徑250米(直徑500米)范圍內自己或讓第三者經營本
公司品牌的店鋪。
3、 因地理環境變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變更店鋪地址時,可以向總部提出
變更申請。
4、 總部認為變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應即刻作出答復,并須提供對選擇新店
址進行調查等必要的幫助。
5、 加盟店應按成本支付總部進行上述調查等的費用。
第七條:追加建店
1、 還要新建公司店鋪時,必須與總部另簽訂以該追加建店事項為對象的公司特
許連鎖合同。
2、 如總部認為該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經濟、人才條件,而且也符合公司連鎖總體
利益,總部就必須同意,但總部不承認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 加盟店在簽訂了以該追加建店為對象的公司特許連鎖合同后,應即刻向總部
支付加盟管理金。
4、 前款加盟管理金包括公司特許連鎖合同規定的費用和為追加建店而進行調
查的費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許可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八條: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
1、 加盟店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只屬于總部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
產,受法律保護。
2、 加盟店承認公司商標為公司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征,屬總部所有。
3、 總部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進行不斷地研究、完善
和積累。
第九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 加盟店能維持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必須向加盟店傳授必需
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 加盟店在開業前必須派遣店主和兩名可以代行承擔責任的職工參加總部規
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3、 開業后,如總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
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加盟店承擔這次培訓所需的一切費用。
4、 加盟店開業前后五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總部須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員
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5、 加盟店必須參加一年兩次的定期總會及總會召開月以外的定期經營月會和
臨時經營者會議。總部應提前三周通知開會日期。
6、 除經營者會議召開月以外,總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營運負責人進行指導。
7、 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經經營者或店長同意,允許總部派遣的人
員進入店堂內檢查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情況。
8、 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允許總部的代理人及總部人員檢查加盟店
的商品庫存。
9、 總部根據教育計劃,隨時培訓、教育加盟店雇傭的店長和職工。
第十條:店鋪開發相關事項
1、 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店鋪結構和內外裝飾必須符合總部規定的
標準。
2、 裝修隊選擇可以由乙方負責,店鋪設計、裝修監督指導,由總部派人執行。
3、 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鋪的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的
規格符合總部規定的樣式。
4、 為了集中采購以降低成本、獲得利益,加盟店同意從總部指定處購買營運必
需的設備、裝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 對于加盟店的店鋪改造、購置設備等的申請,總部要作認真研究,并與加盟
店協商、協調,決定樣式、品位、品質,幫助實施。
6、 對于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票單、封口袋、提貨袋、標簽及其他附屬材料、
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總部指定的產品,同意從總部指定處購買。
7、 上述所列各項的購買資金由加盟店負擔。
第十一條:促銷
1、 總部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公司連鎖全體利益為目的宣傳、促銷活動。
2、 加盟店要單獨或與其他加盟店共同進行宣傳、廣告、展示等促銷活動,必須
事先向總部提出書面申請,說明活動的內容和進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實行。
第十二條:協助銷售
1、 總部對加盟店的銷售進行以下幫助:
(1) 推薦進貨渠道。
(2) 推薦進貨品種、品目。
(3) 對設定標準零售價格提出建議。
(4) 提供總部和進貨單位收集的有關銷售情報。
(5) 提供有關促銷的各種資料。
2、 加盟店同意,與總部推薦的進貨對象交易時使用總部指定的合同書,締結長
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條:進銷價格的設定
1、 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按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銷售。
2、 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與本地區實際不符,加盟店要向總部告明情況。總部應
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與其實際相符的價格建議。
3、 加盟店要從非總部推薦的進貨單位采購時,應事先書面向總部說明理由,征
得總部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加盟管理金
1、 加盟店于簽訂合同的當日向總部支付加盟管理金,以后每年同日向總部支
付。
2、 加盟管理金萬元,用于為加盟店開業而接受總部經營技術資產、商標
使用權等特許連鎖費用及支付總部用于為加盟店開業而進行的市場調查、開業指導、培訓教育的費用。
3、不論是本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或其他理由,都不歸還加盟金。 第十五條:保證金
1、 作為合同簽訂后總部與加盟店之間發生債務及加盟店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
保,加盟店須在本合同簽約時向總部預交的保證金。
2、 以用此保證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
的充抵通知后,須馬上向總部支付與被充抵數額相同的現金,補充保證金。
3、 保證金萬元,不計息,合同簽訂后七日內向總部支付全部款項。
4、 除用于充抵總部債務外,加盟店不得對保證金作其他任何處理。
5、 不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無解約權、解除權,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
為,而導致事實上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義務而被解約時,可以沒收加盟店的保證金充抵違約金。
6、 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營
業象征后,總部應歸還加盟店全部保證金。
第十六條:廣告宣傳分擔金
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公司總體進行的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產生的費用的實際負擔金額。
第十七條:拖欠損失金
加盟店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總部規定的加盟管理金、加盟保證金、廣告宣傳分擔金等債務時,按每超過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總部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十八條:商品、服務的質量管理
1、 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
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篇三:加盟店合同范本
連鎖店加盟店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范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 (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注冊號:
二、加盟費20000元。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于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于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交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壹年。
二、合約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壹年,之后以此類推延長期間壹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準,如為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五條 合同范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并由乙 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并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合約后一個月內提供坐落于 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中止本合約,并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于簽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需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 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第十一條 權利轉讓
一、合同期間如因重大事故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無法經營,經甲方書面同意后,由乙方指定或法定繼承人繼承,繼承人除須至總公司接受為期壹周的職前訓練外,雙方必須重新訂立合同。
二、乙方不得私下轉移經營權給第三者,如擅自轉移,甲方將沒收履約保證金,并可不經乙方同意而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七條 同行競爭的禁止及保密的義務
一、乙方及乙方受雇人及直系親屬、非直系親屬在本全同期間內,或合同期滿雙方同意終止、解除后三年內,不得在該商圈內投資、參與、教導、受雇赍事或合伙經營類似的商店,如有違反,乙方須將其(含投資人)所得的利益,交付或歸甲方所有,甲方并可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整。
或乙方投資人不得泄露商業機密。否則甲方除可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元整,還可根據所受的損害程度再要求乙方作出賠償,乙方不得有異議。
三、本條的規定,于本合同關系結束后三年內仍具拘束乙方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連帶保證人
乙方連帶保證人承認上述所有條款的法律效力,并愿擔負所有乙方違約時的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合意管轄
甲乙雙方均同意如本合同涉訟時,以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郵編:
地址:
電話:
連帶保證人:
郵編: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加盟合同】相關文章:
飾品加盟合同10-05
服裝加盟合同范文10-05
飯店餐廳加盟合同10-05
軍港地產加盟合同10-05
自由連鎖加盟合同10-05
科技公司加盟合同10-05
水晶單項加盟合同10-05
區域加盟合同書10-05
飾品加盟合同范本10-05
演藝經紀代理加盟合同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