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3篇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范文篇一
出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借款協議基礎之上,經過協商,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補充協議,雙方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以權屬自己作價人民幣抵押給甲方,乙方到期不還款,除乙方按借款協議履行之外,如乙方逾期十天不還款,乙方則自愿將該抵押物以作價價格賣給甲方并雙方不再簽訂買賣協議,此協議即產生買賣協議的效力,甲乙雙方不再重新簽訂該物權的.買賣協議,該物權所有權隨之協議的效力而轉移給甲方。
二、如該抵押物乙方賣給甲方以后,仍不足以償還甲方借款及利息不影響甲方再向乙方追償的權力。
三、本補充協議與借款協議具有同等法律上的效力。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范文篇二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欽州支行
因甲方原抵押乙方貸款的期房已竣工,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甲乙雙方就竣工的房產重新辦理抵押登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原以期房抵押變更為已竣工的'房產抵押(房產證號:欽房權證欽城區字第。
二、抵押房產位于欽州市人民路38號“翰林福第”棟單元房(房產建筑面積平方米),抵押貸款金額(小寫:元)。
三、房產貸款期限為原期房貸款期限。即從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四、本協議系對編號為興銀桂欽州支行房抵(保)字()第號的《個人購房抵押(保證)借款合同》補充協議。
五、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章)后,經房地產抵押登記生效。
抵押人(簽字)抵押權人(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范文篇三
貸款人:
借款人:
抵押擔保人:
貸款人與借款人、抵押擔保人就抵押借款合同中關于抵押物等事宜,經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內容如下:
一、三方同意:此次簽訂借款協議時,對抵押物的評估價格為三方確認的抵押物價值,在借款方違約不能還款時,三方同意對抵押物不再另行評估作價。
二、借款人和抵押人在簽訂本協議時,即同意在借款方不能按時還款,經貸款方催促后在十個工作日仍不能還款時,將抵押物由借款方委托給具有法定資質的拍賣公司進行拍賣。
三、三方同意對抵押物的拍賣底價可以低于借款時的評估價格,為借款本息加實現債權的`費用(含拍賣費、律師費等)。
四、如拍賣時發生流拍現象,每流拍一次,則對抵押物底價下浮20%,同時借款人或抵押人另行提供抵押物,以彌補抵押率不足部分。如發生兩次以上(含兩次)流拍時,貸款方可與借款人和抵押人協商,以第二次流拍時抵押物確定的底價抵償借款;對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和抵押人繼續承擔連帶清償義務。
五、拍賣時如發生兩次以上流拍情況,而借款人又不同意以抵押物抵償借款時,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提供優質抵押物,以彌補抵押率不足部分。
六、以住宅樓為抵押物的,在委托拍賣前由借款人負責將住宅內的居民遷出;如借款人不能移交住宅樓,則由貸款方向抵押物內的居民提供不超過六個月的周轉住房,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七、本協議書一式三份,自三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當事人各執一份,與借款抵押協議等一并作為此次貸款的全部法律文件,并辦理公證手續。
八、、借款合同及抵押擔保協議中與本補充協議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貸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相關文章: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10-12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06-08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3篇)10-12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4篇09-09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4篇)09-09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5篇08-21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5篇)08-21
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08-21
借款補充協議書12-28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