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作合同九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合作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合作合同 篇1
第一章 總則
中國 有限公司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連江共同投資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
乙方:( )1、 (國家或地區) 先生,身份照(或護照)號碼: ,住址: 。
( )2、 (國家或地區)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作經營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 有限公司。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作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債務,甲、乙雙方以各認繳出資額對合作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合作公司所得利潤,甲、乙雙方按 的比例分享。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濟范圍是: 。
第八條合作公司生產規模為:
年產 。
第九條 合作公司向國外市場銷售其產品。產品 %外銷。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總額共為: 萬美元,以此為合作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出資 萬美元,占注冊資本 %,乙方出資 萬美元,占注冊資本 %。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以 投入。
乙方:以 投入。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期繳付,第一期在工商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繳付15%,其余在 年時間內全部繳清,并經中國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公司成立后,向股權簽發出資證明書。
合作公司注冊資本增加或減少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合作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決議,并經審批機構批準。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的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作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 。
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憑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協助合作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協助合作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 。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生產技術人員、生產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作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產品的銷售
第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 %。
第八章 董事會
第十六條 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合作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作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決定和批準總經理提出的年度工作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供款);
——批準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修改公司規章;
——討論決定合作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并;
——決定聘用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
——負責合作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其它應由董事會會議決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項需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決定:
(一)修改公司章程;(二)解散公司;(三)調整公司注冊資本;(四)一方或數方轉讓其在本公司的股權;(五)一方或數方將其在本公司的股權質押給債權人;(六)公司合并或分立;(七)抵押公司資產;(八)其它須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
第十八條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任期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九條 董事會董事長由 方委派,副董事長由 方委派。
第二十條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一條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其職務時,應授權他人代為履行,董事長未明確授權的,由副董事長代理。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年會),在公司住所或董事會指定的其他地點舉行,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 名(全體董事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應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召開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包括會議時間和地點、議事日程,且應當在會議召開的10日前以書面形式發給全體董事。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應當有全體董事出席方能舉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
第二十四條 各方有義務確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董事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會議,應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
第二十五條 如果一方或數方所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會會議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致使董事會5日內不能就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決議。則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及委派他們的一方或數方(被通知人),按照該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發出書面通知,敦促其在規定日期內出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六條 前條所述敦促通知應至少在確定召開會議日期的60日前,以雙掛號函方式發出,并應當注明在本通知發出前的至少45日內被通知人應書面答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和規定期限內仍未答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則應視為被通知人棄權,在通知人收到雙掛號函回執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即使出席該董事會特別會議的董事達不到舉行董事會議的法定人數,經出席董事會特別會議的全體董事一致通過,仍可就公司之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有效決議。
第二十七條 不在公司經營管理機構任職的董事,不在公司領取薪金。在舉行董事會會議有關的全部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八條 合作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 方推薦。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3年。
第二十九條: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兼任公司總經理及其它高級職員。
第三十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作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章 職工和工會組織
第三十二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所需的職工可根據當地勞動人事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由公司自行公開招收,擇優錄用。
第三十四條:公司有權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處分,情節嚴重的可予以解雇。對開除處分的職工須報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職工的工資待遇,按照中國政府及當地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并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公司將隨著生產的發展,職工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適當提高職工的工資。
第三十六條: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公司將根據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以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三十七條: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公司將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三十八條: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協助公司教育職工遵守規章制度,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三十九條:公司研究決定有關職工獎懲、工資制度、生活福利、勞動保護、保險問題時,工會代表有權列度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四十條:公司工會參加調解職工和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一條:公司應當積極支持本企業工會的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為工會組織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設備,用于辦公、會議、舉辦職工集體福利、文化體育事業。公司每月按公司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經費。公司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經會費。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
第四十二條:公司的財務會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有關規定辦理。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置會計帳簿,進行獨立核算,按照上級有關部門規定報送會計報表,并接受財政、稅務機關的監督。
第四十三條:公司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四十四條:公司一切憑證、帳簿、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五條:公司采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它貨幣折算,按繳款發生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匯率折算。
第四十六條:公司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國家外匯管理部門同意的其它銀行開立人民幣及外匯帳戶。
第四十七條: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四十八條:公司財務會計帳冊上應記載如下內容:
1、公司所有的現金收入,銀行存款和支出數量;
2、公司所有的物資出售及購入情況;
3、公司注冊資本及負債情況;
4、公司注冊資本的繳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第四十九條: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經審計師審核簽字后,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五十條: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其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第十二章 稅務、利潤、外匯、保險
第五十一條:本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同時享受外資企業的有關減稅、免稅的優惠待遇。
第五十二條:公司依照中國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應當提取儲備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儲備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稅后利潤的10%,當累計提取金額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公司自行確定。
公司以往會計年度的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往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與本會計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潤一并分配。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董事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第五十三條: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后所得利潤歸股權所有,股東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分配。
第五十四條: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五十五條:公司如將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在中國境內再投資,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申請相關優惠政策。
第五十六條: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公司在中國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允許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外匯收支平衡由公司自行解決。
第五十八條:公司的股東從本公司獲得的合法利潤、其它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資金,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外匯管理條例以美金或公司選擇的其他外幣匯往國外。
第五十九條:公司外籍職工的工資收入和其它正常收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稅法、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后,可按外匯管理條例以美金或公司選擇的其他外幣匯往國外。
第六十條:公司的各項保險在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 期限、終止、財產處理
第六十一條:公司經營期限為 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二條:經一方提議,經董事會決議做出決定,可以在經營期滿前六個月,向原審批機構提交書面申請延長合作期限,經批準后方能延長,并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三條:公司提前終止經營,需董事會會決議做出決定,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第六十四條:經營期滿或提前終止經營,現有的土地、廠房、設備等所有資產全部歸甲方所有,以外財產依法進行清算,按甲乙雙方分紅比例進行利潤或虧損分配。
第十四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六十五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六十六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七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作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章 違約責任
第六十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和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九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于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七十二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七十三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文字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
第二十章 合同生產及其它
第七十五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七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信件地址。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福建省連江縣簽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于 (地點)
企業合作合同 篇2
甲方:潘XX,占股45%。
乙方:李XX,占股40%。
丙方:劉XX,占股15%(技術股,不占投資)。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三方方共同遵守。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以電子游戲機的軟件開發以及整機生產為主要經營項目。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乙、丙三方共同借貸現金及貨物抵押共50萬元人民幣資組建XX科技有限公司,經營風險由甲、乙、丙三方按股份比例共同承擔。
2。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50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甲、乙、丙、丙三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甲、乙、丙三方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甲、乙、丙三方。
第四條 人員分配
主要以外聘為主,其中財務聘請會計事務所里的擁有會計資格證的會計師兼職。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 盈余分配,以本合同為依據,按股份比例分配(每個月50%用于還貸,20%用于發展,30%用于分紅)。
2。 債務承擔:合伙債務風險由甲、乙、丙三方按股份比例承擔,公司債務由甲、乙、丙三方按股份比例償還。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 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 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6個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 潘XX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拓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公司的日常事務進行籌劃及日常管理(潘XX負責對產品外型的研發和設計,直至產品外殼下單給外廠家生產)。
2。 李XX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負責周邊的業務開拓,及零配件的采購和對產品的調試、老化、售后進行跟蹤管理(進行公司財務的管理及監督)。
3。 合伙人劉XX,其權限是:①負責工廠的日常生產管理工作,對硬件的生產、采購、檢測等各種事物的日常管理;②參予公司事務的管理;③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④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⑤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企業合作合同 篇3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元
5、經營范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元
(1)甲方出資元,占啟動資金的50%;
(2)乙方出資元,占啟動資金的50%;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賬號:),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
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
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XX年月日
企業合作合同 篇4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
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
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
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技術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章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明確如下:
2.1“產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專利”系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技術”系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并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并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終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商標”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
2.5“技術協助”____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____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技術信息互換”____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地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第三章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在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并按合同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于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
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注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志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制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志均載明于附件。經乙方同意后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章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采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采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為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地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準。
第五章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凈售額__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凈售價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______年,以后,每年遞減____%。
5.4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錄,便于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后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凈售價并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章技術培訓
6.1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以提高公司雇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雇員按下述技術范圍提供培訓:____________產品的制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企業合作合同 篇5
勞動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副省級省會城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解放軍總后勤部生產管理部:
當前,在企業實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改造過程中,一些企業出現了未經與勞動者協商,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擅自單方變更勞動合同或把解除勞動關系作為強制職工入股的手段等問題,對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帶來了一定影響。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企業改革的順利進行,現就企業實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過程中履行勞動合同問題通知如下:
一、在企業實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單位主體發生變化的,應當由變化后的用工主體繼續與職工履行原勞動合同。由于企業改制導致原勞動合同不能履行的,企業與職工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二、在企業實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過程中,與職工經協商確實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三)項的規定辦理。
三、按照國家體改委《關于發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業的指導意見》(體改字[1997]96號)以及國家有關企業改革的.精神,實施股份
合作制的企業,在職工投資入股方面,鼓勵職工在自愿的基礎上人人投資入股,允許少數職工不入股。因此,在股份合作制改革中,企業不得強迫職工入股,,不得因職工不入股而降低勞動報酬、停發工資或硬性安排下崗,更不得以此為由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四、在企業實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過程中,凡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勞動關系重大問題,如集體變更或解除勞動關系等,要發揮職工代表大會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作用,保障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五、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實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過程中履行勞動合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一些企業存在的因職工未入股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行為,勞動部門應及時予以糾正。
六、對因職工入股問題影響勞動合同履行引起的勞動爭議,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的規定辦理。
企業合作合同 篇6
合同編號:NO.
甲 方:天天快遞有限公司
代表人:
住所地:永川交管所轉盤紅綠燈
電 話:
乙 方:
代表人:
住所地: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國內物流(速遞)服務,簽訂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區域
1.1乙方委托甲方辦理國內的產品物流(速遞)服務業務。
1.2服務區域:甲方在全國各地所開通的全部區域。
1.3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若項目時間延長,則本合同自動順延至實際項目終止日期。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按照乙方規定的時間 至乙方指定地址提取快件。
2.2雙方在貨物交接時,應確認貨物原始包裝的完好,若發現包裝有破損情況,甲方有權拒絕接受該貨物。
2.3甲方對于直接掌管下的貨物應謹慎、妥善地進行裝卸、搬運、倉儲,保證其安全和完整。
2.4將乙方交付的貨物送達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并交付給乙方指定的收件人或收件單位。
2.5如因甲方原因導致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甲方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因乙方原因導致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
2.6如果乙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區域內改變送貨目的地,甲方有義務無償提供服務;
2.7為乙方提供貨物運輸、簽收的查詢服務;
2.8及時向乙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出現異常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商議處理。在緊急情況下,甲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乙方的處理辦法,并將結果通知乙方;
2.9甲乙雙方必須互為對方保守商業秘密。
2.10雙方之權利義務適用天天快遞國內運單背面所載條款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甲方責任而造成貨物損失的,甲方需按天天快遞國內運單規定負賠償責任。
2.11甲方為乙方提供VIP客服電話023-4980 7775 138 833 05078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對所托運的貨物進行妥善包裝,該包裝應符合運輸的要求及倉儲保管的要求。
3.2認真填寫運輸面單,將貨物的名稱、性質、數量、重量、體積、運輸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單位名稱、收件人、聯系方式、郵編等信息詳細提供給甲方,如由于乙方提供信息錯誤,導致貨物遺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3甲方應遵守國家對于禁運品的有關規定,并保證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夾帶的物件不屬于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禁止或限制運輸物及其他危害運輸安全的物品,如實申報貨物品名等。如因乙方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4乙方因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污染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a.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
b.錯報超重貨物重量;
c.貨物包裝、標志不符合規定。
3.5 按照約定價格及時支付運費。
第四條:送達及退回
4.1收件人收到甲方送達的貨物時:
a.經檢驗確認貨物外包裝完好的,在回單上簽收;
b.經檢驗發現外包裝破損且貨物有一定損壞的,有權拒絕簽收,甲方須及時通知乙方,在與乙方協商后,把貨物退回乙方。
4.2無法送達:貨物到達目的地,因當天聯系不到收貨人而不能及時
派送的',甲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告知乙方,三日內仍無法聯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許后,將貨物退回乙方;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4.3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損壞、派送不到等造成貨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擔運費。
第五條:費用與結算
5.1本合同所稱運輸費用的計算以重量為準,計量單位為1千克,不足1千克按照1千克計算。計費重量的計算將以運送貨物包裝后的實際重量與體積重量中的較大者為依據。體積重量的計算公式為:重量(kg)=長(cm)×寬(cm)×高(cm)/6000
運輸單價:
請查閱附件一:價格、時效、路由表
在非天天業務范圍內,海航天天按EMS的8.5折單價轉發EMS寄送。
5.2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結算清單明細交由乙方核對;
5.3在費用核算無誤后,由甲方依據費用總額開具正規發票給乙方,在收到發票后的10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費用,逾期付費按當月快遞費的1%每天收取滯納金;
5.4費用的支付形式為:支票、銀行轉賬、現金。
甲方賬戶信息:
開戶行:
開戶名稱:
賬號:
第六條:理賠
6.1運輸過程中造成貨物遺失或毀損,甲方負責賠償。價值300元以下貨物,按照貨物實際毀損價值賠償,但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300元人民幣;賠償金從甲方的當月快遞費用中減除,并免除此單貨物的運費;如不足扣減時,由甲方另行支付。
6.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應承擔由于貨物錯運等原因造成的延誤交付的責任。延誤5日以內,每延誤1個工作日,該票貨物運輸費用減免七分之一,延誤超過7工作日,該票貨物運輸費用全免。
6.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物理、化學變化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a.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災、爆炸、洪水、地震、臺風、腐蝕、污染、風暴、害蟲、自然因素、叛亂、動、國內混亂或類似的雙方都無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質量或缺陷造成的損失;
c.貨物的合理損耗;
第七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處理
本合同所有條款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有關本合同出現的任何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協議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區的法院起訴。
除爭議事件外,雙方都應依照本合同執行各自未盡的權利,履行各自未盡的義務。
第八條:知識產權
各方的名稱和商標為各自獨有及排他的財產,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不能在任何產品上使用對方的商標或在產品中應用對方的知識產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作合同 篇7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誠信、友好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如下:
一、協議風險提示
1、本協議是雙方進行戰略合作的框架性協議,是指導、促進雙方開展全面合作的指導性文件;該協議的簽署,標志著雙方正式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系。甲乙雙方簽訂的各項具體業務協議、合同均應遵守本協議所確立的各項原則;
2、本協議有效期三年,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經對方指出不改正者,或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協議。本協議有效期結束或終止后,不影響協議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各項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僅為雙方進行戰略合作的基礎文件,對公司本年度經營成果不會產生重大影響,對公司未來帶來的收益尚不能確定。
二、協議雙方當事人介紹
甲方:×××服務外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金:3500萬元人民幣
宗旨和業務范圍:[ ]
證件號:[ ]
乙方:×××信息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金:。00萬元人民幣
宗旨和業務范圍:[ ]
證件號:[ ]
三、協議主要內容
(一) 戰略合作基本原則
(1)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以促進[智慧城市]建設為
工作目標,開展全方位合作,為對方的發展提供一切條件和便利,促進雙方整體戰略合作。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選擇乙方作為合作伙伴。
企業合作合同 篇8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元
5、經營范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企業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企業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元
(1)甲方出資元,占啟動資金的50%;
(2)乙方出資元,占啟動資金的50%;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企業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賬號:),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企業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企業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企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企業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企業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企業股東分紅。企業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年內,企業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一方企業股東同意,另一方企業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企業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元。
2、退股:
(1)一方企業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企業股東向公司借款,該企業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企業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企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企業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企業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企業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企業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企業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企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企業股東的一致同意。
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企業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XX年月日
企業合作合同 篇9
a公司(甲方):xxx
b公司(乙方):xxx
一、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冊,雙方根據友好協商,制訂本合同。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1、總投資為70萬;
a,現金出資人民幣49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總共所占股份70%;
b,現金出資人民幣21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所占股份為30%;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2、啟動資金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28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12萬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3、注冊資金為30萬元,以30%最低注冊資金計算為9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6.3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2.7萬元;
到賬期限:公司注冊完成后,十五日內,注冊資金9萬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另外21萬元在公司注冊之日起1年之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為自動退股。
三、公司名稱和經營地點:
公司名稱:xx有限公司;
公司地點:xxxxxx
四、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監事由店長擔任),任期三年;
2、a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
3、b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
4、公司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擔相應責任。
五、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并轉讓。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允許所占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百分之五十。
(3)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4)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5)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7)法律、行政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6)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營業之日起,雙方在此承諾,雙方只在利潤分配上不同,其他權利義務相同,雙方工資待遇一致。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合伙人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稅后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按照a占70%、b占30%的股份比例分紅,每季度提取當季度的稅后利潤的4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12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40%進行股東分紅,盈利的余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為公司發展,分配比例股東可視具體情況商議調整,原則上不能提高。
七、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并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八、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并應該向另一股東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此協議)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百分之十的資本公積金,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30%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沒有盈利,剛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3、退股后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作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各合伙人確定的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剛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作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作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應。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相關制度并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簽定于xx年xx月xx日,一式二份,合作雙方生字后生效,合作雙方各執一份。
a公司(甲方):xxx
b公司(乙方):xxx
簽訂日期:xxx
【企業合作合同】相關文章:
企業合作合同09-06
企業合作合同10-04
企業股東合作合同11-12
個體企業合作合同08-10
企業項目合作合同11-04
企業合作合同(15篇)11-05
企業合作合同(精選15篇)11-05
企業合作合同15篇11-05
學校與企業合作合同通用11-30
企業戰略合作合同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