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有限公司合作協議
企業合作合同的簽訂有哪些條款呢?下面是YJBYS小編為您精心整理的公司合作合同,希望大家喜歡。

合作合同:有限公司合作協議【1】
甲方:廣東天鵝星鞋業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馬詠梅國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micc)
前言: 世界選美協會(wbc)&中國總部北京馬詠梅國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bjmicc )將于 xx 年 4 月 29 日至 5 月 6 日在中國云南昆明市舉辦 “xx 全球城市小姐國際總決賽”活動。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甲方贊助乙雙賽事并獲取相關商業回報事宜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雙方承諾 1、甲乙雙方有義務對本協議、合作費用及對方商業資料嚴守保密,不直接或間接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2、活動具體信息如下: 活動名稱及主題:“xx 全球城市小姐大賽”。
大賽舉辦時間為:xx 年 5 月 3 日。
活動地點:昆明。
比賽地點:昆明市星耀體育中心。
參賽人員:來自全球四十多個國家,參賽者國家范圍乙方需于合同簽訂時作為合同附件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全球城市小姐國際大賽指定女鞋”此條冠名費用為:rmb30,000(大寫:人民幣叁萬元整); 2、為乙方設計并制作 40 雙參賽用鞋以供佳麗在“全球城市小姐國際大賽”泳裝比賽環節中使用; 3、上述 40 雙鞋在賽后作為禮品贈予給 40 位國家佳麗; 4、上述錢款和物品需按照乙方要求的時間準時交付給乙方; (二)甲方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嚴格履行和兌現在本協議中所提及的全部承諾。
2、有權擁有“全球城市小姐國際大賽指定女鞋”的商業廣告使用權(此權益至 xx年 5 月 7 日終止)。
3、有權要求乙方在雙方約定的合作期間和合作區域內就此項贊助為雙方合作的唯一性和排它性。
4、有權利選擇一位參加本次大賽的國際佳麗成為其廣告形象代言人并無需支付代言費用。
(注:由此所產生的交通、食宿接待、相關廣告設計、拍攝、制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5、有權獨立選擇、邀請國內主流權威電視媒體參與賽事活動現場錄播和對此次贊助合作進行新聞報道。
6、甲方將作為本次大賽全球區域內的獨家女鞋贊助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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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乙方義務 1、甲乙雙方均須尊重并確保本次活動的嚴肅性和高水平性。
2、乙方需組織 a、不少于 40 名國際佳麗按時抵達北京國際機場; b、在北京舉辦一場由 40 名國際佳麗參與的新聞發布會暨歡迎晚宴; c、新聞發布會舉行的具體場地、現場布置、新聞媒體邀請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所有費用。
d、與合作公關公司一起為本次賽事做不少于 20 天的新聞報導。
e、上述活動所產生的新聞宣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乙方組織的活動圓滿結束后的一年內,若甲方需要,乙方保證甲方在此次大賽中所挑選的“代言佳麗”在一年內參與甲方商業宣傳活動 1 次;但獲獎選手參加此次活動所產生的交通費用及接待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為使乙方有足夠時間發放邀請函及辦理該名佳麗入境時所需的簽證手續,甲方需在活動四周前通知乙方并預先支付交通及接待費用。
4、有責任在大賽結束后,安排一天的時間供甲方拍攝商業廣告,并保證出任甲方品牌代言人的佳麗準時到場參加拍攝工作。
5、有責任保證甲方的名字作為本次大賽的“大賽獨家指定女鞋贊助商”出現在本次大賽舉辦期間的所有宣傳稿件、廣告、海報及其他宣傳品上。
(二)乙方權利 1、有權利要求甲方始終維護乙方此品牌的賽事活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2、有權利要求甲方在“全球城市 xx 國家小姐”以代言人出現的商業廣告上注明: “全球城市 xx 國家小姐”字樣。
3、有權利要求甲方在為代言佳麗拍攝商業廣告的時間里組織安保人員以確保其人身安全。
4、有權利拒絕甲方在雙方合同約定條款及事項以外的任何關于附加事件、活動的要求。
5、為保證賽事順利進行,在比賽活動期間,乙方有權利拒絕甲方工作人員試圖與參賽者、評委及各國國家經理人進行直接接觸的行為及要求。
所有與乙方邀請人員及參賽佳麗之間的聯系只能由乙方或者乙方的工作人員負責。
第四條 雙方約定 1、甲方所選定的代言佳麗將于 xx 年 5 月 12 日在北京為甲方拍攝商業廣告,甲方需在這一日期內結束所有商業廣告的拍攝及制作。
在該名佳麗為甲方拍攝商業廣告期 (中午 2 小時,間,甲方必須保證這名佳麗擁有至少 12 小時/天的睡眠及個人休息時間;晚上 10 小時) 2、甲方需在簽訂本協議后的三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冠名款項 rmb30,000(大寫:人民幣叁萬元); 3、甲方需在 xx 年 4 月 26 日以前,將本協議中所注明的全部贊助物品交付乙方; 4、除乙方邀請媒體外,甲方可自行聯系邀請當地主流媒體參與現場錄制此次賽事活動,但必須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5、乙方攝影攝像專業人員應負責本次大賽的 dv 錄像工作,并確保此次活動的 dv錄像在大賽結束后六十天內向甲方提交 2 份。
dv 的知識產權屬于 bjmicc,但甲方有權使用 dv 內容用于甲方企業形象及業務推廣宣傳一年。
6、甲方所承制的商業宣傳冊或紀念冊中須不得缺少并注明以下幾部分內容: a、每頁均有全球小姐城市小姐大賽的 logo; b、代言佳麗的名字及照片; c、在所有針對此次贊助活動所制定的宣傳、評論中要有“國際流行、個性和才能的盛會。
“全球城市小姐大賽”指定用語及標準提法和“北京馬詠梅國際文化傳播公司作為活動主辦方資質的明確”。
7、乙方所承制的關于此次賽事的宣傳冊或紀念冊中須不得缺少并注明以下內容: a、甲方作為本次大賽獨家女鞋贊助商的標準提法;
第五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 xx 年 5 月 20 日止,協議到期自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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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免責條款 在雙方協議執行期間,如因法律認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協議無法正常履行時雙方均不視為故意違約。
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
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
按照事故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意一方違反本協議致使協議目的無法實現,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依法向中國貿易仲裁委員會起訴。
第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第十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有限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范文【2】
第一章 總則
__、__和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太原聯創思維科技有限公司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http://m.suneli.cn/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
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50000元_整(RMB_伍萬元整__)。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_互利共贏,風險共擔__.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_軟件開發及銷售;網站制作;網絡設備銷售及弱電工程施工_.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
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納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http://m.suneli.cn/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
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
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
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
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
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
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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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
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
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
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http://m.suneli.cn/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
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
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
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
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
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五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
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
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
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
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http://m.suneli.cn/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
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納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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