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合作經營合同范文集合8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作經營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作經營合同 篇1
濱湖家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合作協議書 甲方(委托人) :濱湖家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
乙方(受托人) :
為進一步推動居家養老服務規范健康發展,經協商,甲方與乙方合作管理濱湖家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工作,雙方簽訂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協助甲方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有關文件精神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管理工作。
2、負責核定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對需要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進行審核,確定服務時間,并移交給乙方提供服務。
3、制作并向社區發放“代幣券”。
4、負責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專項經費的管理與監督,按時向乙方劃撥。
根據每月服務記錄所記錄服務情況及收回的代幣券數量,服務項目每張代幣券(服務1小時)向乙方兌付元現金,特殊服務項目兌現元。
5、加強監督檢查,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實施評估,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有批評、舉報的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及有關文件精神對濱湖家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管理。
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包括:
服務項目:康復訓練、量血壓、定期體檢等。
特殊服務項目:進行精神護理和康復護理,陪同和協助老人到醫院、診所看病就醫,協助提供醫療援助等。
2、以微利或保本為經營宗旨,無償或低償為老年人服務。
3、負責對服務員的上崗資格認證培訓和上崗培訓。
4、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5、今后甲方開展此類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接受委 1
托的資格。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中連續3個月服務滿意率達不到80%,或者在服務中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甲方有權利自行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協議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若一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時,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解除協議。
四、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包河區煙墩街道濱湖家園社區 乙方:居家養老服務站
。ㄉw章)(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2
甲方:xx(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xx(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方(以下簡稱三方)共同成立xxx公司,共同開拓開xx市場,自愿簽定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三方共同出資并在xx工商局正式注冊成立xx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三方以現金或實物方式出資入股,公司股份分配如下:甲方占x%、乙方x%、丙方x%。公司收益按年核算分配。
二、三方共同建立公司,以促進互聯網的信息化發展為目的,其業務主要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三、甲方責任以及權利:甲方以xx、xx、xx作為出資,保證其出資到位;負責公司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際關系各種資源為公司解決實際問題,爭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并了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x%負擔公司費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潤。
四、乙方責任以及權利:乙方以xx、xx、xx作為出資,負責公司具體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技術力量等各種資源為公司解決實際問題,爭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并了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x%負擔公司費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潤。
五、丙方責任以及權利:丙方以xx、xx
xx作為出資,保證其出資到位;負責公司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際關系各種資源為公司解決實際問題,爭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并了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x%負擔公司費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潤。
六、三方之間的'合作以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為基礎,本著開誠布公、團結合作的原則,公司經營及發展涉及問題以三方商談確定。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式四份,自三方本人簽字之后生效,有效期為五年。如果在合同到期前任一方決定中途退出,另外雙方有優先接受其股份的權力,如果無法接受其退出的股份,決定退出的雙方可以再另找尋其股份接受方并經股東會同意通過。如果決定退出的這雙方無法找到其股份的接受方,則不能退出。合同到期后,若公司繼續經營,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五年。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則
中國 有限公司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連江共同投資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
乙方:( )1、 (國家或地區) 先生,身份照(或護照)號碼: ,住址: 。
。 )2、 (國家或地區)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作經營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 有限公司。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作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債務,甲、乙雙方以各認繳出資額對合作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合作公司所得利潤,甲、乙雙方按 的比例分享。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濟范圍是: 。
第八條合作公司生產規模為:
年產 。
第九條 合作公司向國外市場銷售其產品。產品 %外銷。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總額共為: 萬美元,以此為合作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出資 萬美元,占注冊資本 %,乙方出資 萬美元,占注冊資本 %。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以 投入。
乙方:以 投入。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期繳付,第一期在工商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繳付15%,其余在 年時間內全部繳清,并經中國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公司成立后,向股權簽發出資證明書。
合作公司注冊資本增加或減少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合作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決議,并經審批機構批準。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的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作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 。
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憑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協助合作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協助合作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 。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生產技術人員、生產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作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產品的銷售
第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 %。
第八章 董事會
第十六條 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合作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作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決定和批準總經理提出的年度工作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供款);
——批準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修改公司規章;
——討論決定合作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并;
——決定聘用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
——負責合作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其它應由董事會會議決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項需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決定:
。ㄒ唬┬薷墓菊鲁;(二)解散公司;(三)調整公司注冊資本;(四)一方或數方轉讓其在本公司的股權;(五)一方或數方將其在本公司的股權質押給債權人;(六)公司合并或分立;(七)抵押公司資產;(八)其它須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
第十八條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任期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九條 董事會董事長由 方委派,副董事長由 方委派。
第二十條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一條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其職務時,應授權他人代為履行,董事長未明確授權的,由副董事長代理。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年會),在公司住所或董事會指定的其他地點舉行,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 名(全體董事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應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召開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包括會議時間和地點、議事日程,且應當在會議召開的10日前以書面形式發給全體董事。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應當有全體董事出席方能舉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
第二十四條 各方有義務確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董事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會議,應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
第二十五條 如果一方或數方所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會會議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致使董事會5日內不能就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決議。則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及委派他們的一方或數方(被通知人),按照該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發出書面通知,敦促其在規定日期內出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六條 前條所述敦促通知應至少在確定召開會議日期的.60日前,以雙掛號函方式發出,并應當注明在本通知發出前的至少45日內被通知人應書面答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和規定期限內仍未答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則應視為被通知人棄權,在通知人收到雙掛號函回執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即使出席該董事會特別會議的董事達不到舉行董事會議的法定人數,經出席董事會特別會議的全體董事一致通過,仍可就公司之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有效決議。
第二十七條 不在公司經營管理機構任職的董事,不在公司領取薪金。在舉行董事會會議有關的全部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八條 合作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 方推薦?偨浝碛啥聲刚,任期3年。
第二十九條: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兼任公司總經理及其它高級職員。
第三十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作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章 職工和工會組織
第三十二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所需的職工可根據當地勞動人事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由公司自行公開招收,擇優錄用。
第三十四條:公司有權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處分,情節嚴重的可予以解雇。對開除處分的職工須報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職工的工資待遇,按照中國政府及當地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并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公司將隨著生產的發展,職工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適當提高職工的工資。
第三十六條: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公司將根據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以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三十七條: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公司將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三十八條: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協助公司教育職工遵守規章制度,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三十九條:公司研究決定有關職工獎懲、工資制度、生活福利、勞動保護、保險問題時,工會代表有權列度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四十條:公司工會參加調解職工和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一條:公司應當積極支持本企業工會的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為工會組織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設備,用于辦公、會議、舉辦職工集體福利、文化體育事業。公司每月按公司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經費。公司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經會費。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
第四十二條:公司的財務會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有關規定辦理。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置會計帳簿,進行獨立核算,按照上級有關部門規定報送會計報表,并接受財政、稅務機關的監督。
第四十三條:公司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四十四條:公司一切憑證、帳簿、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五條:公司采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它貨幣折算,按繳款發生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匯率折算。
第四十六條:公司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國家外匯管理部門同意的其它銀行開立人民幣及外匯帳戶。
第四十七條: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四十八條:公司財務會計帳冊上應記載如下內容:
1、公司所有的現金收入,銀行存款和支出數量;
2、公司所有的物資出售及購入情況;
3、公司注冊資本及負債情況;
4、公司注冊資本的繳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第四十九條: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經審計師審核簽字后,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五十條: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其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第十二章 稅務、利潤、外匯、保險
第五十一條:本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同時享受外資企業的有關減稅、免稅的優惠待遇。
第五十二條:公司依照中國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應當提取儲備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儲備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稅后利潤的10%,當累計提取金額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公司自行確定。
公司以往會計年度的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往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與本會計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潤一并分配。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董事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第五十三條: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后所得利潤歸股權所有,股東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分配。
第五十四條: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五十五條:公司如將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在中國境內再投資,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申請相關優惠政策。
第五十六條: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公司在中國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允許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外匯收支平衡由公司自行解決。
第五十八條:公司的股東從本公司獲得的合法利潤、其它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資金,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外匯管理條例以美金或公司選擇的其他外幣匯往國外。
第五十九條:公司外籍職工的工資收入和其它正常收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稅法、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后,可按外匯管理條例以美金或公司選擇的其他外幣匯往國外。
第六十條:公司的各項保險在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 期限、終止、財產處理
第六十一條:公司經營期限為 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二條:經一方提議,經董事會決議做出決定,可以在經營期滿前六個月,向原審批機構提交書面申請延長合作期限,經批準后方能延長,并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三條:公司提前終止經營,需董事會會決議做出決定,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第六十四條:經營期滿或提前終止經營,現有的土地、廠房、設備等所有資產全部歸甲方所有,以外財產依法進行清算,按甲乙雙方分紅比例進行利潤或虧損分配。
第十四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六十五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六十六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七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作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章 違約責任
第六十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和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九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于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七十二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七十三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文字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
第二十章 合同生產及其它
第七十五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七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信件地址。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福建省連江縣簽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于 (地點)
合作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協商決定共同經營“********酒店”,甲方出資75萬元,乙方出資25萬元。雙方各占酒店資產75%和25%。相關協議如下:
一:乙方自20xx年12月23日進入開始,雙方共同承擔酒店應收和應付賬款。
二:在共同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在酒店消費,應從其個人賬款中扣除。因業務需要或雙方共同朋友來在酒店消費,從公款中扣除。
三:乙方在經營三個月后,無論酒店經營狀況盈虧都可隨時撤股或增股。
四:本著利益共享、風險同擔的原則,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互諒互讓、互相配合,有不同意見應及時提出、及時解決。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開始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如有不盡之處,雙方另外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5
本著真誠合作、做強做大、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合作條款如下;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以直營店的經營系統、管理系統、教育系統幫助乙方的經營、管理教育和發展。乙方享受甲方以下的支持和服務;
(1)、合作后,乙方整店員工的技術、技能培訓主體學費免掉,每人每次僅交少許水電費。提供經營者、店長、副店長一年三到五次經營管理、店務實戰課程學習,不定期參加店經理、收銀員培訓。
(2)、每周業績報表電話回訪,分析督查店長經營管理,安排店長直營店觀摩學習;
( 3 )、與經營者溝通戰略及店務調整方案,新方案與舊方案對比,經營者認可后與人事架構干部溝通講解;
( 4)、 幫助建立合理的股份人事組織架構和經營體制定位;
( 5)、 幫助規劃店內晉級機制,員工目標升級規劃;
( 6 )、 幫助調整店內產品、價格定位方案;
( 7 )、 幫助調整店內更加合理的薪資提成方案;
( 8) 、 幫助調整店內各項店務表格;
( 9)、幫助店內各項售卡、活動策劃及活動單各類卡表格的設計制作;
(10)、幫助調整員工心態、理念、銷售、口才、抓指定客、服務流程及干部培訓等;
二;合作方式;
合作輔導費每年 元,合作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 1)、乙方需守約按時付款,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作;
( 2)、乙方為主導經營方,甲方為輔助、督導經營方,雙方互相溝通才能合作更佳;
( 3)、乙方不得做有損甲方品牌信譽的事,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作并追究乙方損失;
( 4)、有問題及時咨詢,干部和員工要加強周期性學習,提高技術、技能。
五;雙方要信守合作原則,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甲方和乙方在條件成熟時可提升合作模式,爭取獲得雙方更大的合作意義。
六;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公平原則共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因乙方決定將公司生產經營事宜與丙方共同合作,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乙方與丙方協商一致經甲方同意確認,對xxx有限公司合作經營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亨利潤,共擔虧損。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xx服裝有限公司服裝生產及銷售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三年,自_20xx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xx年 9 月 30 日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乙方:佳都服裝有限公司現有設備財產(詳附件)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按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由丙方經營管理。
合作人(丙方)為履行經營管理義務,愿出資現金人民幣伍拾萬元,并以出資為限承擔虧損。
2. 合作人(丙方):。
各合作人的出資,于2208年10月3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協議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經營期的資金.
3.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不得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現有設備由乙方所有,新增設備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間乙方所有的設備不計提折舊.如生產經營需再次投入資金,另立投資協議,各合作人簽字確認生效。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按約定比例分配, 乙方占50%,丙方占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簽名確認的財務報表,出具利潤分配確認書給丙方,并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潤給丙方。
2.債務承擔:本合作協議訂立之前債務由乙方承擔,債權由乙方所有。本協議訂立之后的債權債務以各合作人的盈余分配為據,按比例承擔。
3、經營風險的承擔:甲方僅具有注冊登記人身份,已全權委托方乙方及丙方經營,盈余與甲方無關。投入資金全部由乙丙兩方投資,獨立經營,獨立管理,自擔風險,自負責任,自負盈虧,涉及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與責任由丙、乙兩方承擔。甲方不干涉甲、乙兩方的合法經營。
第六條出資的轉讓及退資
1.各協議人出資在本協議約定的合作三年期間不得轉讓,也不得要求退還出資。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權利
1. 乙方為合作負責人及公司總經理,對外代表公司,不參與生產經營日常事務的具體管理。其主要權責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其所訂合同所產生的收款承擔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賠償責任。.
、跊Q定重大財務支出,按月按定額撥付資金到財務賬戶給丙方作為日常開支。
、郾9芄居≌录柏攧照,支付合作債務,承擔合作終止的債務.
、馨醇s定時間支付合作人報酬及應分配的利潤.
2.合作人 擔任廠長職務,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權限為:
、俾男袕S長的職責,對所有資產進行管理,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及承擔資產安全責任 ②履行廠長的職責,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及審批;守法經營,依法納稅,并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地的規章制度,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紀的活動。如因違法或違規經營,企業受到有關部門查處而造成停業、歇業或被取締的;因經營形成對外拖欠債務、工人工資等情況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造成損失或不良后果的承擔賠償責任..
、郯匆曳接唵我蟀促|按量組織生產及組織交付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生產所需原材料;對生產產品的質量及期限承擔責任.
、芫哂性骂A算定額內日常財務開支審批權。凡涉及5000元以上的開支、費用需 簽字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項下公司名義對外舉債,不得對外簽署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簽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項下公司的財產及印章. 丙方的對日常事務進行監控.
⑤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方案,報乙方批準。
3.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權限為協助丙方 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對乙方報告生產工作.
4.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權限為:①監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況;②協調各職能部門的關系.
5. 由丙方 負責業務工作的日常具體事務.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6. 由丙方 負責處理財務及主持財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7.由 任總經辦主任,負責各印章的加蓋及報關事務及日常行政事務.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權利:①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作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應當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賦予的權利,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
3.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5.不得泄漏在任職期間所獲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機密信息。
第九條 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作期屆滿;②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③合作期間地虧損達到100萬元;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后的事項:如雙方不能就繼續合作達成協議或合作終止,丙方應無條件退出,并交付資產給乙方.超出乙方現有資產部份應按投資比例返還給丙方.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xx市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協議人違反本協議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合同責任,并賠償守約方損失。包括訴訟所支的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作人:____________
合作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
合作經營合同 篇6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 公司和 國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云南省昆明市,共同投資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中國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 在中國 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市 區 街 號。
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是依據法律成立的企業,在 國 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 。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合作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作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為 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省 市路 號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作公司的組織形式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財產為限對債務承擔責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條件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作公司經營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的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 。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 ,產品品種將發展 。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作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 元(折萬美元)。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注冊資本為 元人民幣(折萬美元),其中:甲方 美元占 % , 乙方美元占 %。
第十一條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條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注冊資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資比例分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第十三條 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條件,須經合作他方同意,并經審批機關批準。合作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條件,合作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已有規定外,合作各方應履行下列責任:
甲方責任:
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協助辦理合作公司建設期所需的機械設備的進口有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事宜;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協助合作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基礎設施;協助合作公司招聘當地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負責(協助)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物資運至中國港口(交付合作企業);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培訓合作公司的技術人員各工人;負責技術轉讓的外方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合同產品;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與乙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合同,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第一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質量控制、培訓人員等。
第十六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
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技術是合法的擁有者,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乙方保證為合作公司提供的 的設計、制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同經營目的的要求。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將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合同中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作公司, 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并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合同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合同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合同的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作公司, 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合同試產期內使合作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術轉讓合同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作公司的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凈銷售額的 %。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 合作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為 年。技術轉讓合同期滿后,合作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第八章 產品銷售
第二十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 %,內銷部分占 %。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由合作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占 %。由合作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占 。由合作公司委托外方合作者銷售,外方合作者銷售占 %。
第二十二條 合作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作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合作公司可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合作商標為 。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合作公司董事會于合作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 人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人。董事長由 方委派。副董事長由 方委派。董事任期 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于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數或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或者簡單半數決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務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案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 方推薦,副總經理 人。由甲方推薦 人,乙方推薦 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 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作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原材物料、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 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盡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委托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的,應邀請甲方派人參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 人組成。其中甲方 人,乙方 人;I建處主任一人,由 方推薦,副主任一人,由 方推薦;I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合作各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編制、報酬及費用,經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程建設完成并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作、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和合作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各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 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稅務、財務、會計
第四十二條 合作公司按中國的法律和有關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外籍員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中國員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繳納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加以制定,并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討論決定,但應不少于 %
第四十六條 合作公司的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從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應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對合作公司財務審查,并將結果報董事會和總經理。如一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會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費用由聘請方負擔。
第四十八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四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會計年度的年度自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外匯管理
第四十九條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五十條 本合作公司應分別開立外匯和人民幣帳戶。
第五十一條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匯收入都必須存入中國銀行或經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其他國外銀行,一切外匯支出由合作企業外匯存款帳戶中支付。外匯平衡由本合作企業自行負責。
第五十二條 本合作企業的外籍和港澳員工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益,外匯部分在依法納稅后,有權匯出國外。乙方分得的外匯紅利,依法繳納稅收后,可以匯國外。
第十六章 利潤分成
第五十三條 自獲利年度起,合作各方的利潤分配如下: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
第十七章 合作期限
第五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期限為 年。 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作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作期滿六個月前向原審批機關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第十八章 合作期滿財產處理
第五十五條 合作期滿合作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財產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十九章 保險
第五十六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中國的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決定。
第二十章 合同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七條 對本合同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才能生效。
第五十八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同意通過,并報審批機關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條 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要求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向合同審批機關申請批準終止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作企業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六十條 合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資的各項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及提供合作條件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 , 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一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六十二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作各方應相互提供履行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條 由于地震、臺風、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知合作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采取措施,繼續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適用法律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四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五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根據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合作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六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各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五章 文 字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條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協議文件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九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條 合作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設計各方權力、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于一九 年 月 日由合作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昆明市簽字。
中國 公司 代表(簽字)
中國 公司 代表(簽字)
合作經營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現就公司(以下稱“該企業”)合作經營有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作經營內容。
第二條:根據出租方和甲方租賃合同第八條本商場可分租或整體轉租和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及辦公使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合作期限,自月日至年月日止。合作期間的精裝修由乙方統一安排,及自行出資裝修,動用房屋的結構和外部墻面須報甲方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
第四條:合作期間的利益分配:該商鋪的所得經營額,包括一樓的精品店,按總額度的交納給甲方,作為場地經營費用,乙方保證每年不得低于萬元人民幣,其中第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只交納萬元人民幣,從第二年開始按總經營額度的計算,合同簽訂后三日內將剩下部分萬元交給甲方。
第五條:其中一層和三層部分由甲方租給銀行的商鋪為銀行的營業部和辦公場地,總面積平方米,甲方每年收取的租金與乙方無關,此面積產生的水電費用和物業管理費用以及其它費用由銀行承擔,剩余一、二、三層總面積為平方米所產生的物業費,水電費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按物業公司的要求及時交納,因交納費用不及時所帶來的其它糾紛有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合作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經營的.項目,但必須做到合法經營,保留甲方的名稱及總的商場招牌,營業收入不管涉及多少收入網點甲乙雙方共同派人監管,做到相互信任和公正公開透明;在經營期間,乙方與其他商家和股東發生的有關違法行為及產生的經濟糾紛一概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處理和承擔責任。
第七條:因甲方原因導致商鋪不能繼續經營或提前收回商鋪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照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予以適當賠償。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出合作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經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年不低于萬元的場地費用,同時甲方有權取消合作合同。
第八條:此合同沒有涉及的內容以后可以甲乙雙方進一步協商,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簽字蓋章生效,如有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地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中方:中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
國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 (簡稱合作企業)。雙方經充分協商約定如下條款,以便信守:
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為:
1、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中方),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2、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外方)在_________國(或地區)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企業名稱和地址
1、合作企業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為有限責任公司。
2、合作企業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_。
3、外文名稱為_________。
4、合作企業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第四條 合作企業的宗旨和經營范圍
1、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2、合作企業生產經營范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___產品;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
第五條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1、合作企業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中方出資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資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2、除合作企業合同另有約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為限對合作企業承擔責任。
3、合作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4、合作企業注冊資本在合作期限內不得減少。但是,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變化,確需減少的,須經審查批準機關批準。
5、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實物或者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權利。
6、中方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屬于國有資產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7、在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外方的投資一般不低于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對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具體要求,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規定。
8、合作各方應當以其自有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投資或者合作條件,對該投資或者合作條件不得設置抵押權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9、合作各方沒有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限期履行;限期屆滿仍未履行的,審查批準機關應當撤銷合作企業的批準證書,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吊銷合作企業的營業執照,并予以公告。
10、未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一方,應當向已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11、合作各方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后,應當由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合作企業據以發給合作各方出資證明書。
12、合作各方之間相互轉讓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轉讓屬于其在合作企業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的,須經合作他方書面同意,并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
第六條 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1、中方:提供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征用土地費和繳納土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方法,根據雙方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外方:投資總額為_________元,其中:現金_________元;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辦完征撥手續,交付合作企業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交付合作企業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付時間,由合作企業董事會另行決定。
外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入合作企業在_________銀行開立的帳戶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_____元,須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匯出,作為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筑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后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為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商定。
外方作為投資的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合作企業的生產需要,并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內運至中國港口。
第七條 中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1、辦理為設立合作企業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協助辦理外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_________內的運輸;
4、協助合作企業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5、協助合作企業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34567
6、協助合作企業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7、協助合作企業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8、協助合作企業為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9、辦理合作企業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條 外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1、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_________并負責將其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作企業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外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作企業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九條 合同期限
1、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該合作企業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業期限屆滿,合作各方協商同意要求延長合作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的180天前向審查批準機關提出申請,說明原合作企業合同執行情況,延長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時報送合作各方就延長的期限內各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所達成的協議。審查批準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30天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
3、經批準延長合作期限的,合作企業憑批準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延長的期限從期限屆滿后的第一天起計算。
4、合作企業合同約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資,并且投資已經回收完畢的,合作企業期限屆滿不再延長;但是,外方增加投資的,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可以向審查批準機關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第十條 分配收益與回收投資
中外合作者可以采用分配利潤、分配產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
1、采用分配產品或者其他方式配收益的,應當按照稅法的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
2、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合作期限屆滿時,合作企業的全部固定資產無償歸中方所有的,外方在合作期限內可以申請按照下列方式先行回收其投資:
。1)在按照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進行分配的基礎上,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擴大外方的收益分配比例;
(2)經財政稅務機關按照國家有關稅收的規定審查批準,外方在合作企業繳納所得稅前回收投資;
。3)經財政稅務機關和審查批準機關批準的其他回收投資方式。
3、外方依照前款規定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的,中外合作者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和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4、外方提出先行回收投資的申請,應當具體說明先行回收投資的總額、期限和方式,經財政稅務機關審查同意后,報審查批準機關審批。
5、合作企業的虧損未彌補前,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資。
6、合作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進行查帳驗證。合作各方可以共同或者單方自行委托中國注冊會計師查帳,所需費用由委托查帳方負擔。
第十一條 購買物資和銷售產品
1、合作企業按照經批準的經營范圍和生產經營規模,自行制定生產經營計劃。
2、合作企業可以自行決定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購買本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以下簡稱“物資”)。
3、國家鼓勵合作企業向國際市場銷售其產品。合作企業可以自行向國際市場銷售其產品,也可以委托國外的銷售機構或者中國的外貿公司代銷或者經銷其產品。
4、合作企業銷售產品的價格,由合作企業依法自行確定。
5、外方作為投資進口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業用投資總額內的資金進口生產、經營所需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的流轉稅。上述免稅進口物資經批準在中國境內轉賣或者轉用于國內銷售的,應當依法納稅或者補稅。
6、合作企業不得以明顯低于合理的國際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出口產品,不得以高于國際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進口物資。
7、合作企業銷售產品,應當按照經批準的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銷售。
8、合作企業進口或者出口屬于進出口許可證、配額管理的商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領手續。
第十二條 組織管理
。ㄒ唬┖献髌髽I設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是合作企業的權力機構, 按照合作企業條程的規定, 決定合作企業的重大問題。
1、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成員不得少于3人,其名額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參照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協商確定。
2、董事會董事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委員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或者撤換。董事會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產生辦法由合作企業條程規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擔任董事長、主任的,副董事長、副主任由他方擔任。
3、董事或者委員的任期由合作企業條程規定;但是,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董事或者委員任期屆滿,委派方繼續委派的,可以連任。
4、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1次,由董事長或者主任召集并主持。董事長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或者主任指定副董事長、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員召集并主持。1/3以上董事或者委員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
5、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應當有2/3以上董事或者委員出席方能舉行,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的董事或者委員應當書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作出決議,須經全體董事或者委員的過半數通過。董事或者委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又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參加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的,視為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并在表決中棄權。
6、召開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應當在會議召開的10天前通知全體董事或者委員。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也可以用通訊的方式作出決議。
。ǘ┫铝惺马椨沙鱿聲䲡h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的董事或者委員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條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者減少;
3、合作企業的解散;
4、合作企業的資產抵押;
5、合作企業合并、分立和變更組織形式;
6、合作各方約定由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的其他事項。
。ㄈ┕芾頇C制
1、董事長或者主任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應當授權副董事長、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員對外代表合作企業。合作企業設總經理1人,負責合作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對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負責。
2、合作企業的總經理由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聘任、解聘。
3、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可以由中國公民擔任,也可以由外國公民擔任。
4、經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聘任,董事或者委員可以兼任合作企業的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職務。
5、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勝任工作任務的,或者有營私舞弊或者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決議,可以解聘;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6、合作企業成立后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他人經營管理的,必須經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一致同意,并應當與被委托人簽訂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7、合作企業應當將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的決議、簽訂的委托經營管理合同,連同被委托人的資信證明等文件,一并報送審查批準機關批準。
第十三條 勞動管理
合作企業員工的招聘、解雇或辭職一律實行合同制。員工的聘請由公司做出計劃,報當地勞動部門核準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經考核擇優錄用。
合作企業員工的勞動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制訂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會與員工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按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財務會計和審計
1、合作企業設總會計師和總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公司總的會計工作;廠部、商場和維修服務部分別建立帳目,每個部門分別設會計師和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各個部門的財務會計工作。前款所列會計和出納員的人選,均由雙方協商推薦,董事會聘請。
2、合作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合作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3、合作企業設審計師一人,由中方推薦,董事會聘請。
審計師負責審查、稽核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并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五條 納稅與保險
1、合作企業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繳納各種稅款。
2、合作企業的各項保險均應向設在_________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企業董事會決定。
第十六條 解散與清算
1、合作企業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現時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合作企業發生嚴重虧損,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力繼續經營;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數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條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作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4)合作企業合同、條程中規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經出現;
。5)合作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2、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所列情形發生,應當由合作企業的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做出決定,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在前款第三項所列情形下,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條程規定的義務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數方,應當對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數方有權向審查批準機關提出申請,解散合作企業。
3、合作企業的清算事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補充,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并報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方能生效。
(1)(2)(3)(4)(5)(6)(7)
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條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嚴重損失,或因公司連續虧損,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合作企業董事會特別決議,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合同轉讓
合作企業的合作一方向第三方或者合作他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投資或合作條件,須經以下程序:
。1)須經合作他方書面同意;
(2)法人合作企業須經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作過決議;
。3)須經審批機關批準。
第十九條 聲明與保證
(一)中方:
1、中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中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中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中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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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外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外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外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 保密
合作企業承認并同意在合同期內由外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秘密。合作企業及其全體雇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外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在合作期間,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由于本合同引起中方與外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于三十(30)天內未能解決時,中方和外方可選擇第三方進行調解。
2、若調解于_________天內不能解決時,其爭執應由仲裁作最終裁決。仲裁小組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中方指派一名,外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員由中、外方指派的兩名仲裁員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兩名仲裁員,意見分歧,則第三名仲裁員應由_________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組主席,仲裁地點在_________!5〗〖6〗〖7〗
3、仲裁的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定。
第二十三條 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解釋有矛盾,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的合作企業條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附屬文件。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須經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關)批準,并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合作企業對雙方送達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電報或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發出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_________份,合作企業1份,報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_____份;分報有關機關。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簽字。
中方(蓋章):_________ 外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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