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承包經營合同范文錦集5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承包經營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雙方根據_________,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_________。
二、承包經營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稅后承包金(遞增)包干。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數額: 承包方按_________(遞增)_________%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時間按_________計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
五、承包經營風險擔保方式:風險抵押金或風險保證金保函。承包者須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業提交承包經營風險保證金、保函或風險抵押金,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風險保證金、保函須以銀行不可撤銷、被承包企業可以單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六、企業留利部分:生產發展基金_________%,福利基金_________%,獎勵基金_________%。
七、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通過清產核資,發包時,被承包企業的總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固定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流動資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承包期間凈資產應保持或增值總額不低于_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
3、企業資產的維護:設備完好率達到_________%;固定資產凈值率_________%。
4、閑置資產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5、新產品開發_____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合同范本《生產經營承包合同》。
6、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技術投資總額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
八、承包經營前企業的虧損和/或債務的處理:_________。
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承包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承包者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管理職權;
2、負責辦理本承包合同的審批、變更、注銷等批準和登記手續;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并行使一切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2、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接受被承包企業董事會的監督,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3、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范圍,如確實需要改動, 應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4、對被承包企業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抵押、抵押、出租、贈送等;
5、承包經營期間,若以被承包企業的名義貸款,須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應依法繳納所得稅;
7、應每_________月(季)的_________日前據實向發包方董事會報送企業的財務報表;
十、承包經營期間,企業債務的安全線為當年承包利潤的總額的_________。
十一、承包期間對企業原有人員的`安排:_________。
十二、承包期間企業的勞動管理:_________。
十三、承包期間工資、福利管理:_________。
十四、承包期間企業的保險辦理:_________。
十五、承包經營期間因執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業、個人等引起的糾紛的處理方式和承擔責任方式:_________。
十六、承包經營期內中止或承包期滿時:
1、被承包企業應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應由中國注冊會計師的驗證;
2、清產核資的原則:_________;
3、計價辦法:_________;
4、移交程序:_________。
十七、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長承包期限;
2、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造成承包方無法正常生產的,經_________的,發包方仍不改正的,承包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3、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時間內不能上交承包金的_________%,發包方有權收繳承包者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
4、連續_________年(月)未按合同規定上繳承包金的,或承包方嚴重違反合同或嚴重違背法律、法規的,發包方除有權收繳承包方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外,還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八、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九、本合同須經被承包企業原審批機構批準后方可生效,對本合同的變更、延期、中止、終止同樣須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審批機構批準起三十日內,應由_________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二十、承包經營期限計算始于登記機關簽發登記證件之日,承包經營的變更、注銷登記手續按登記機關的規定辦理,合同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二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并送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協商不成,應提請仲裁裁決。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發包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職責制暫行條例》,經____xx政府批準,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稅務局、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作為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透過規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伙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投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透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方、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務必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務必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能夠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職責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1、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2、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3、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4、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為____年底以前到達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擔任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并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本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1、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干部,組成本廠的領導機構,并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3、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4、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5、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6、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1、對本廠的物質禮貌建設和精神禮貌建設負有全面職責。
2、務必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3、務必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4、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并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顚S谩
5、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6、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7、自覺理解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推薦。
8、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必須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務必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3、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4、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1、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2、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3、務必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4、務必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系指承包個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者收入,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后,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級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系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1、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入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2、發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3、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4、職工人均年收入的計算范圍按__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入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展基礎。
第十九條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后,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能夠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職責,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職責。
第二十四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能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理解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狀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職責
第二十七條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職責。
第二十八條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職責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1、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低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的7%,直至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2、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入總額的____%。
3、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4、企、事業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5、企、事業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
6、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納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職責,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發包、承包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后,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狀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與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和___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________代表________(簽字蓋章)
承包方________代表________(簽字簽章)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承包經營合同范本(五):
承包經營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植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資料、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_______畝_________分土地作為______苗圃,地點在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樹苗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帶給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的出苗率應到達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帶給栽培樹苗資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撥給_________元,第二年撥給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為乙方帶給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帶給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帶給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于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_______樹苗高不低于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樹苗高不低于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權苗價格為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于_______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違約職責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帶給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帶給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
約金,并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就應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五條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合作,務必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范本(六):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多次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客房部事項達成以下合同:
一、承包項目及承包經營管理范圍
1、甲方客房套及前臺大廳、地面停車場(公共使用)。
2、客房及前臺現有設備、設施及客用物品(清單附后)。
3、保安室及保安人員的配備和費用。
4、電話總機、網絡、酒店軟件、監控。
二、承包經營期限和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限:為_____年。自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承包金額:第一年萬元整(人民幣_____萬元,每季度_____萬元);第二年萬元整(人民幣萬元,每季度萬);第三年開始每年承包金遞增百分之二(2%)。
3、承包金采取交一季押一季的方式,乙方每季度最后一個月前向甲方交付下季的全額承包金。乙方用支票或現金方式交付均可。
4、承包金應按完稅后交付甲方。
5、乙方不得拖延承包金交付時間。每拖延一天,除應交承包金外,須另付承包金的2%作為滯納金。
6、在承包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冷、熱水費、電費由乙方自付。水、電用量按雙方認可安裝的計量器記錄為準,水、電費按當月實際發生數字計算費用。冷水_____/噸,熱水_____/噸,電_____/度,由甲方代收代繳。乙方接到收費單后三日內將此費交甲方財務,逾期七日,甲方有權停止供給。
8、總機電話每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負責代收代繳。
9、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公共區域衛生及垃圾傾倒等費用3000元。
10、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前交納人民幣壹佰零捌萬伍仟元整(108、5萬元)作為押金。
11、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后,乙方將設備、設施、家具等物品、物資還清后,甲方在十日內退還乙方押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自行解除合同,本押金不予退還。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保證在現有狀況的狀況下,應將上述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家具及現有部分低值易耗品(清單詳見附件)無償給乙方使用,合同終止后,按清單退回甲方,如損壞丟失乙方照價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2、乙方逾期十天未交付承包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房屋及所有設備、設施和物品,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發生的裝修、裝飾投入,當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對乙方不予補償,并且,乙方應完好的交給甲方。
4、甲方保證乙方承包之前的客房部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
5、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承包經營帶給稅務票據。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依法納稅。
2、乙方在承包期間,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對所轄管部門的員工自主聘用和管理,負責員工的工資、保險及所發生的其他全部費用。
3、按時向甲方交納承包金及其他各種費用。不得逾期,否則,每日按承包金或其他費用全額的2%向甲方交付滯納金。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破壞房屋結構,確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轄區內的設備、設施的維護、維修均由乙方負責,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認真執行酒店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與甲方簽訂“防火安全職責書”,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杜絕一切火災,治安刑事案件及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由于工作失誤或管理不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職責和一切經濟后果,甲方因此有權終止合同。
6、乙方承包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賠償。
7、乙方每月免費向甲方帶給標準間客房8間/日
六、違約職責
1、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中途終止合同執行,視為違約。凡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違約方負責經濟賠償。
2、乙方若沒按合同規定時限,向甲方交納承包金,視為違約,經甲方三次催繳未果,甲方按乙方自動解除本合同處理。
3、乙方不得用承包經營房屋從事非法活動,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他人,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職責,有權終止合同,并收回經營場所。
4、凡因政府行為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無法執行,雙方各自承擔風險和損失,視為本合同終止。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在簽署地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簽署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簽署地:
甲方所在地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
2、乙方有效的營業執照和簽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交甲方存檔。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商定,作為本合同補充條款,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發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擔保方): 先生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簽約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 設立的 公司,甲方于 年 月 日取得 市發展計劃委員會計投資( ) 號《關于同意建設“a”商品房項目的批復》;于 年 月 日取得 市規劃局( )規選址第 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從而取得 “a”商品房項目的開發經營權。
為了有利于該項目盡快開發建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開發的有關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條款,以共同執行。
一、定義
除本合同中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義:
1、項目:指 “a”商品房項目。
2、本合同雙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簽署本合同之承發包雙方或加上擔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經對方許可的約定原因承接其債權債務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協議書另有約定外,均指日歷日。
4、元: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二、項目概況
1、項目位置: 山
2、項目建設用地面積: 平方米
3、容積率為
4、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內(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綜合開發,包括商業及住宅(別墅)。
6、項目尚未繳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
三、承包經營權
1、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對項目的承包采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干、超額留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方式進行。乙方承包經營后取得利潤高于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項目承包經營利潤低于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開發經營完成止。前款所稱的“開發經營完成”是指項目完成銷售并收回全部銷售款項或雖未完成銷售但稅務機關已經對項目經營情況進行會算,房產交付完畢、辦妥產權登記所需的手續、物業管理移交完畢,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時間。
3、在承包期間,由乙方負責項目的策劃、報批、設計、招標、施工、售樓等全部開發建設與經營管理工作,乙方還有權以項目對外融資。甲方不得干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本項目承包金為 億元(大寫: 億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股權轉讓得以進行,則本合同約定的項目承包金等額轉化為股權轉讓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萬元,即股權轉讓款總額為 億元(大寫: 千萬元)。除另有約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雙方初步估定項目土地價款為 萬元、配套費為 萬元,共計 萬元(大寫: 萬元),由甲方承擔并由乙方以甲方名義按有關單位要求的時間從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扣付。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超出 萬元至 萬元(含本數)的部分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若應繳納的土地價款超過 萬元,則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該些款項由乙方墊付后,從應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先行全額扣減。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乙方享有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若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則超出 萬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擔。若項目存在尚未支付完畢的征地拆遷補償費用及其相應的滯納金、罰金等,則仍應由甲方繼續負責承擔。
3、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的發票和乙方承包期間的全部支出發票一并供乙方作入項目經營開發的成本帳。若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總額超過 萬元,則由甲方承擔的超過 萬元部分所對應產生的因多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而少交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部分由乙方補償給甲方。
4、除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 萬元(大寫: 千萬元)外,剩余承包金 萬元(若是股權轉讓款,則為 萬元),從乙方取得項目銷售許可證之日(最遲不超過 年 月 日)起按每月支付萬元的標準在個月內付清 萬元,余額在項目開發完畢進行會算后15日內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銀行帳戶,由甲方自行處理。
5、本項目的營業稅由乙方承擔,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或丙方因獲取股權轉讓款)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由甲方(或丙方)承擔。
6、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應由甲方負責承擔的費用、事項外,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與該項目有關的以下費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1)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銷售、經營等一切事項;
(2)負責承擔項目所需的一切開發、建設、經營等資金和稅收(但不包括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7、乙方承包經營后取得高于承包金部分的利潤由乙方享有,并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雙方保證及責任
(一)甲方保證及責任:
1、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違反稅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規而需承擔或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甲方同時保證該項目真實、合法、有效和獨立完整,該項目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潛在風險;保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該項目提出權益主張;
2、保證不干擾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而且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對項目的經營開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融資、售房、按揭手續工作等),應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證明、報告或使用甲方印鑒時,須及時(兩日內)且無條件提供給乙方。
3、甲方于本合同簽定后,除非乙方違約,不得以任何方式對項目的整體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項目的任何權利進行處分,亦不得與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簽定與本合同相同或者類似的任何合同性文件。
4、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不存在,而且將來未經乙方同意也不會發生將該項目為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債務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損害乙方權益的行為或事實。
5、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發生或潛在的其他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機關、執法機關的行為對本合同的簽署、履行構成法律障礙的情形。
6、保證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與該項目有關的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其他債權債務。
7、保證甲方的其他經營不致影響乙方對該項目的開發建設和經營,并不會損害乙方權益。
8、甲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準(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甲方公司董事會的批準)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二)乙方保證及責任:
1、保證按合同規定投入項目全部開發建設資金并承擔項目贏盈虧及風險。
2、保證在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活動過程中不會作出任何損害甲方商業信譽或損害甲方其他經營活動的行為。
3、項目在承包經營期間或因乙方原因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債權債務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準(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乙方公司董事會的批準)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六、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乙雙方對甲方的財務進行審計,以示承包前后的區別。
2、在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開始對項目批文及印鑒(包括甲方營業執照、文件檔案、驗資報告、財務憑證、項目批文等資料的原件及甲方現有全部印鑒)進行共管,屆時,甲、乙雙方可對舊的印鑒共同銷毀或作記號,以示承包前后的區別,并簽署相應的備忘錄。
3、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在中國建設銀行廈門分行開元支行開設基本金帳戶,作為乙方承包經營項目的資金專用賬戶,并將該專用賬戶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該帳戶中的資金全部歸屬乙方所有。為了便于甲方的監督,乙方同意由雙方各持一枚銀行預留印鑒共同監管該專戶,但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為項目的開發建設而利用或者使用該專戶的一切行為。
4、甲方董事會現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由乙方指派人員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并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申辦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若因有關政策規定而暫時無法變更的,則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經過公證的甲方現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書,授權乙方指定的人員代為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甲方《章程》等文件規定的董事職權。授權委托期限與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項目土地權證取得后將辦公場所遷移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七、股權轉讓或項目轉讓
1、甲方、丙方同意并保證,在甲方公司股權符合轉讓條件后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甲方股權轉讓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屆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或者拒絕,且乙方無須就股權轉讓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項或者費用。股權轉讓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為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并保證,在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后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項目過戶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過戶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為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屆時,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支付問題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各條款的規定,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變更或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否則即構成違約。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的損失)。
2、本合同簽訂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糾正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若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按規定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損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因甲方原因致使項目被查封、凍結、拍賣;甲方在項目上設定抵押權或其他第三方權益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開發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還乙方投入本項目的全部資金并按不低于50%的回報率補償乙方經濟損失。
4、上述三款規定的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難以確定的,應按其在簽訂本合同時所預見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約方所能獲得的全部利益為準。
九、免責條款
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導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免除其違約責任:
1、戰爭、不可抗力因素;
2、雙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免責情形。
十、合同擔保
丙方同意對甲方基于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全部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一、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各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依申請時該會現行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十二、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并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茶園承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包甲方位于畝。該茶園位于,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乙方承包經營期從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三、甲方每年收取乙方承包費/畝,收費日期為每年的月日之前。
四、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必須提供乙方經營茶園的合法手續。
2、甲方必須提供種植茶園的.新技術。
3、甲方對乙方經營有監督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必須守法經營。
2、乙方必須種植和維護茶園,如需要更新茶園須經甲方同意。
3、甲方必須提供種植茶園的新技術。
五、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必須守法經營。
2、乙方必須種植和維護茶園,如需要更新茶園須經甲方同意。
3、乙方不得損毀茶園改作他用。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轉包茶園。
六、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由雙方協調解決。
七、甲乙雙方單位或負責人變更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八、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5
承包山場協議
甲方:王家老屋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陳敬合(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發揮集體林地作用,使荒山得到更一步綠化,提高森林覆蓋率,促進山場穩定發展,做到青山常在,以山養山,以樹養樹,承續利用,經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集體王家老屋組所有山地承包給乙方進行林業經營,甲乙雙方達成下列條款。
一、甲方將集體王家老屋組陰、陽山地,山場承包乙方進行植樹造林發展經營,承包時間為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費:頭三年不收任何租費,期滿三年后乙方不愿意承包,合同作廢,如果乙方繼續承包按每年 元收取。
三、乙方在承包期內甲方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及有關政策事項。 四、甲方山場承包給乙方后,山場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歸乙方所有。山上原有零星樹木由乙方處置。原學校無償提供乙方使用。
五、承包期間,甲方負責處理周邊村民關系,維護好山場內的正常經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借故推諉。
六、本協議簽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承包合同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七、林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隨意在此
山場砍伐,違者按村規,民約處罰,不得反悔,否則,按市場價兩倍賠償給乙方。
八、乙方如違反協議或法律法規所應承擔的責任,甲方不負責責任。
此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一份。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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