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承包經營合同范文集錦八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承包經營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abc全體股東友好協商,決定對abc餐飲進行股東內部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abc餐飲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以及股東會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全體股東共同簽訂abc餐飲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由甲方、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經營方。
第二條 承包經營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并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abc餐飲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規章制度,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 承包經營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嚴格參照餐飲業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五條 承包經營方 年的'總承包費為 萬元整人民幣,作為abc餐飲全體股東的收益,收益按股份比例分成甲方40%、乙方30%、丙方30%。在每年12月底前付清當年年承包費 元整人民幣,其中,扣除甲方40%、乙方30%的收益金,每年12月底前付給丙方30%當年收益金 元整人民幣,逾期不交,丙方有權按欠交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合同期滿,承包經營方完成上交費,可自愿續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丙方權利義務
一、對移交給承包經營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督權。
二、監督承包經營方合法經營,丙方不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為承包經營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方水、電正常供應。
四、努力為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五、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六、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承包經營方處理,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承包經營方的權利義務
一、合同期內,對abc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及時上報abc股東會審定后報廢,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三、如經營需要,對abc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abc股東會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復,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設備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abc股東會認可。
四、若以abc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abc股東會同意,否則將追究承包經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五、對顧客服務要規范,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并要嚴格執行衛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采購程序以及質保鑒定體系。
六、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系,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
七、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
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 對于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XX市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直至通過相應的法律程序解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4份,股東各執5份,董事會秘存1份。
甲方簽字:
身份證:
地址:
電話:
乙方簽字:
身份證:
地址:
電話:
丙方簽字:
身份證:
地址:
電話: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形式
上繳利潤定額包干,超額全留,不足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三、上繳利潤定額及期限
1.乙方每月上繳給甲方的利潤定額為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將前半年的利潤 元先行支付
給甲方,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分三次將每次的利潤________元支付給甲方。
四、甲方發包的經營條件
1.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________營業執照及相關證件;
2.甲方提供約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用房,由甲方安裝水表、電表,________________設施由乙方自理。
五、乙方承包的'經營義務
1.乙方承諾在 ________________經營范圍內合法經營;
2.乙方每兩個月一次向甲方繳納水電費;
3.乙方按法律及政策的規定按時納稅并上繳工商管理費等有關行政規費;
4.乙方的合法經營不受甲方非法干涉,在承包經營期間________________公章由甲方保管,乙方在經營中使用公章須經甲方審核;
5.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向甲方繳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元;
6.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的債權由乙方享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的終止與續約
承包經營期滿后,雙方簽定的承包經營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經營, 需在經營期滿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另行簽定承包經營合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七、合同終止后的處理
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撤除已有的裝修(包括乙方自行的裝修),維持營業用房的現狀,營業用房內的余貨及流動設備歸乙方所有,并在合同終止后兩日內搬離,與甲方辦妥營業用房及營業執照等有關證件的交接手續,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將__________元保證金歸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上繳利潤,每日按應繳額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__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通知后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并賠償甲方____元的經濟損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繳納水電費,每日按應繳額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__天,甲方有權停止供電供水,逾期_____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乙方收到甲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通知后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并賠償甲方___元的經濟損失;
3.乙方非法經營、不按時納稅等行為所引起的一切行政處罰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4.承包經營期間,任何一方單方提出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三個月與對方協商,經得對方同意后方可終止合同,雙方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并賠償對方經濟損失____________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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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終止后乙方擅自拆除已有裝修,應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經營期間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繳納首期利潤及保證金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為了強化公司經營管理,理順內部公司與股東的關系,保障本公司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本公司章程,經董事會研究決定,公司實行租賃承包經營,即:將公司所屬門市部租賃承包給股東個人經營,試行期一年,合同《租賃承包經營合同范本_租賃承包經營合同模板》。雙方經協商自愿訂立如下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所屬門市部及附屬設施(見附表)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二、月租金 元。乙方必須在每季度第一個月十五日前繳清,若逾期一個月不交,甲方將采取終止合同,收回門市部,取消當年分紅,并從股金中抵扣所欠承租費等措施。
三、承租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不愿續租者,將由甲方收回門市部,發放基本生活費,由甲方另行出租。
四、租賃經營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和政策,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和檢查。乙方自行負責繳納各種稅費。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行政管理和安排的'任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執行。
五、乙方在承租期內,對承租的門市部不能自行轉租,需轉租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六、乙方自行負責所轄門市部內安全、衛生,若發生重大事故,乙方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七、乙方若需對門市部進行裝修改造,應先告知甲方知道,并不得影響主體建筑物和安全,否則責任自負。
八、在承租期滿后,對甲方提供的門市部及附屬設施,乙方必須按原值、原數交還,如有損失或損壞,按現行市場價賠償。
九、在履行合同中,乙方若違背以上其中一條,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為了便于年度管理,若需續簽下年度合同,雙方務必在上一年度十二月三十日前完成合同的簽訂工作。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以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甲 方:
法人代表:
乙 方: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某置業公司
乙方: 某安裝有限公司
丙方: 某大酒店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丙方大酒店及其相關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一、基本約定
1、丙方系由甲方全額投資的下屬全資獨立法人。
2、乙方愿整體承包經營酒店,并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甲、丙雙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行為監督檢查。
3、丙方對此表示確認和同意。
二、整體承包經營的范圍及條件
1、甲方下屬的全資獨立法人丙方酒店位于
2、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丙方酒店的餐飲部營業用房包括營業大廳、包房、后廚、粗加工房,二樓至五樓的客房,六樓的商務房間。
3、上述餐飲部營業用房、客房、商務房的相應設備設施、一并由乙方承包經營使用。
三、承包金的數額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承包經營酒店第一年的承包金為人民幣 萬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應繳納承包金上遞增2%。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承包金人民幣19.2萬元。
3、以后乙方應在本年年底,即12月31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承包金。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酒店設備完好押金人民幣2萬元,酒店建筑物完好押金人民幣1萬元, 共 計人民幣3 萬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將上述錢款支付到甲方帳戶中。
四、承包經營期限
1、甲方承包經營華鐵酒店的期限為 年,自 年12月31日起至 年12月30日止。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 可 以提前解除本合同,終止甲方對酒店的承包經營。
五、合同三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負責保管甲方的產權證明和丙方的營業執照、印章、發票、支票、工商稅務登記證、安全衛生合格證等證章。
乙方在需要使用丙方的上述證章時,得經甲方審核 后,由甲方具體使用。
2、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監督乙方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監督乙方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規定。
3、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鼓勵并支持乙方在正常營業范圍內合法地開拓各種新的經營業務,不斷擴大營業額和獲取更多的利潤。
4、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華鐵酒店的建筑物、設備設施、安全衛生等狀況,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時整改。
5、甲方有權了解乙方承包經營狀況,查閱乙方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但甲方對上述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二)甲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華鐵酒店的各種年檢手續。
2、根據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并經自身審核同意,甲方應按規定出示營業執照、印章等證照,并提供上述證照的復印件。
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介紹華鐵酒店原經營情況、設備設施狀況及提供酒店部分資料,供乙方參考。
(三)乙方的權利
1、為使酒店能滿足正常的承包經營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有權對華鐵酒店進行必要的整改和裝飾。
2、乙方有權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內不斷擴展業務,創造更多的利潤,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譽。
3、根據經營需要,乙方有權按《勞動法》的規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員,錄用的工作人員名單在雙方勞動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報甲方人事部備案。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四)乙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在酒店正常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違反正常經營范圍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不承擔任何責任。
2、在承包經營間,乙方以大酒店名義所造成的
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受,與甲方無關。
3、乙方需以丙方名義對外簽訂各類合同或協議時,須經甲方審核同意,并由甲方具體使用酒店的證章。甲方對上述合同和協議的內容負有保密義務。基于上述合同和協議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4、未經甲方審核同意,乙方不得以酒店名義對外擔保或舉債等。
5、在承包經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酒店轉讓給第三方承包經營。
6、在承包經營期間,酒店的各種年檢手續均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7、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酒店的名稱。確需變更,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變更手續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的有關規定。乙方應依法經營、守法經營、依法納稅。
9、在承包經營期間,酒店的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應報甲方備案,甲方對乙方的上述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10、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只能在酒店范圍內使用丙方原有的設備設施及各類用具用品等,乙方不得將其攜帶或搬出大酒店范圍之外使用。
11、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對酒店的建筑物、設備設施、日常用品、低值物品、工具等,必須精心維護、定期保養、及時維修,甲方有權進行檢查和監督。
12、酒店的六樓為商務房,乙方在經營時只得將其用作公司注冊地或辦公場所,不得另作他用。
13、華鐵酒店原來的建筑結構與布局設施等不得隨意變動。因經營之需確要作局部變動,例如裝修、供電增容等,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4、酒店現擁有餐飲、客房及商務三種不同功能的用房,乙方不應隨意改變。確需局部調整,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5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作有損于甲方和丙方形象的各種宣傳或廣告,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與責任。
16、乙方同意甲方每年將其在酒店的全部資產以甲方名義辦理商業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有協助的義務。保險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17、酒店中乙方自購設備的商業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賠償金歸乙方所有。
18、第一年的保險手續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個月內辦理完畢,以后下一年的保險手續在本年年底前及時延續、辦理。
19、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把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身份證、相關產權證明等交予甲方查驗。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將上述證照的復印件留存甲方處以備案。
20、承包經營酒店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承包經營所需的各類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擔。
(五)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丙方負責辦妥酒店的工商營業執照、按食品衛生合格證消防驗收合格證等一系列證照。
六、違約責任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承包經營合同。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合同的相對方(守約方)都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賠償標準為:當年總經營承包費乘以提前終止合同的年數的10%計。
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按六/2條款進行賠償外,乙方還可要求甲方賠償其在承包經營期間對大酒店進行整改與裝飾等的投入。
賠償標準定為: 投入總費用(有準確的憑證)×15%×提前終止合同年數
4、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按六/2條款進行賠償外,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對大酒店所進行的整改與裝飾等均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對此放棄抗辯權。
5、在承包經營期間,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終止對酒店的承包經營,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還。
6、由于乙方違法經營被有關部門查處而使甲、丙雙方在再繼續經營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責予以賠償。賠償標準為:
影響時間天數×年承包費/365天計為經濟賠償額。
七、承包經營的終止
1、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按規定將華鐵酒店返還給甲、丙雙方。酒店的建筑物、資產、設備設施、用具等,客房內的辦公桌、椅、床、柜、沙發及辦公用品等物品應與原清冊相符,并返還給甲、丙雙方。 如有減少或不符,乙方應按市價向甲丙雙方負責賠償。
2、承包經營期
滿,乙方因經營需要而對酒店添置的設備設施及增加的其他不動產均一律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拆除或損壞。
3、酒店原有的10門通訊有直撥電話、一臺小型自動程控交換機及分機若干門,承包期滿后轉讓給乙方,轉讓過戶費由乙方承擔。
4、酒店的全部資產、設備設施、各類物品、用具完好地歸還給甲方后,甲方即應把押金人民幣三萬元等退還給乙方。
5、乙方承包經營酒店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其應在承包經營期屆滿時處理完畢。尚未處理完畢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繼續承受,與甲方無關。
八、其他
1、如因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自行終止。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丙三方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由 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3、本合同一式陸份,叁方各執二份,如甲、乙方同意,本合同可以公證,公證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4、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5、若有其他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另列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5
[縣簡稱]土讓字第[年份] 號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 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
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經營合同 篇6
[ ]土租(包)字第 號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出租)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地名、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 生產經營。轉包(出租)土地應符合下列標準 。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
轉包(出租)的土地總價格為每年人民幣 元(其中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稅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出租)費:
1、乙方采用現金支付轉包(出租)費的方式,支付時間為年 月 日。
2、乙方采用實物支付轉包(出租)費的方式,實物名稱 ,數量 公斤,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五、交付時間
甲方于 年 月 日將轉包(出租)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后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轉包(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義務。
6、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
7、乙方在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大亂水系、不影響第三人生產經營和流轉期滿后保證復墾的前提下,對轉包(租用)的土地有生產經營自主權。
8、乙方必須管好用好轉包(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 個月通知另一方。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元。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7
x市第十一中學(以下簡稱甲方),將本校綜合樓底層的兩開間加北面樓梯間共約100平方米作為學校勤工儉學的基地,目前開辦校辦商店。為了改革管理體制,搞活商店經濟,經個人申請,學校研究決定,由我校職工又x同志(以下簡稱乙方)承包經營,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以下承包合同,共同遵守。
1、商店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承包經營,對商店全面負責。店名由乙方自定。并由乙方重新辦理營業執照及新帳戶等一切手續、為保持學校正常秩序,學校設有學生服務部,乙方不準進校經營。乙方必須遵紀守法,文明經商,確保完成上繳學校利潤及其他各項任務。
2、乙方每月上繳純利潤5000元給甲方,當月的利潤在上月25日前一次付清,不得拖欠,否則甲方有權查封商店,終止承包合同。
3、校辦商店由甲方另裝水、電分表。乙方按月向甲方繳交水電費。
4、甲方要求原校辦工廠的5名大集體所有制工人由乙方安排使用,開支各項經費,乙方因難以受理,不能接納,愿每月承付他們工資額的15%的金額交市保險公司作為他們今后的`退休養老金,甲方表示同意。
5、校辦商店納稅等一切對外開支由乙方負資。
6、乙方如需在商店原有基礎上裝修四面墻壁,可自費裝修,但必須在不影響原有建筑結構的前提下進行。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自費裝修部分不準拆除,也不能向甲方索要裝修費、學校裝備的電扇六把、吊頂燈七盞、大花吊燈二盞必須完好移交。
7、今后國家或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承包政策或規定如有變化,本合同有關條文與之抵觸,雙方應服從當時的承包政策或規定。
8、本合同有效期5年(從1988年10月1日---1993年9月10日)。合同到期提前三個月續訂。本合同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倒本二份、分送xx市公證處、xx市教委勤工辦。
乙方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承包經營合同 篇8
發包方(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吳建平
承包方(乙方):婁底市聯城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謨連
為加快新化縣的旅游發展,打造梅山龍宮世界溶洞極品品牌,甲方決定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經營范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 承包經營范圍:
新化縣移民局梅山龍宮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項目:具體包括已開發的梅山龍宮溶洞主體,已修建的龍宮廣場和人工湖、停車場、碼頭、渡船(兩艘)、電瓶車道、管理處辦公樓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 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五十年,即從20xx年2月20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止。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2億元。本合簽訂后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2100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100萬元),其余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21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1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112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3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213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314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415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5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20xx年開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龍宮景區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 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梅山龍宮景區的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后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復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范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范圍以20xx年8月修訂的梅山龍宮景區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并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范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游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筑物。
7、應保證梅山龍宮景區建設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梅山龍宮景區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準在新化縣范圍內重復開發與梅山龍營同類型的溶洞項目。
11、負責提供能安裝10001600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范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梅山龍宮景區的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梅山龍宮景區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及時解除梅山龍宮景區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系,并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以開發梅山龍營的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游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征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梅山龍宮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梅山龍宮景區項目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梅山龍宮景區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項目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新化縣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溶洞的旅游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溶洞旅游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于600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游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5000張參觀梅山龍宮溶洞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游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梅山龍宮景區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并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后,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范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于3000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 臺唯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 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100萬元用于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后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100萬元用于梅山龍宮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 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梅山龍宮景區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并在15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 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并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臺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并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梅山龍宮景區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征用梅山龍宮景區項目時,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征收賠償款分配給乙方。
第二十條 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征收土地時,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征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征收范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征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臺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新化縣城梅山龍宮景區的陸路、資江河水路旅游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并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并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 景區規劃范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于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 為加強梅山龍宮等景區的全縣旅游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游項目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游活縣戰略20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100萬元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全縣旅游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 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系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后,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梅山龍宮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后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附:甲方開戶名稱:新化縣國庫集中支付局(備注:旅游開發總體規劃)
開戶銀行:工商銀行新化支行
帳 號:1913010429024918051
開戶地址:湖南省新化縣城
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乙方:婁底市聯城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二00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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