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勞動合同匯總9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勞動合同 篇1
公司
勞 動 合 同 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 (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本勞動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A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應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
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將向乙方說明理由后解除勞動合同。所謂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體檢未通過、乙方的用工手續不完備、乙方不能勝任所擔任崗位的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乙方同意以甲方的考核為標準)、乙方在試用期內不能通過甲方進行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有弄虛作假行為及甲方勞動手冊規定的其他條件等。
乙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無需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期滿,既行終止,任何一方都無須提前通知對方,該終止期已經視為雙方彼此明確的內容。
如擬續約,則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乙方將向甲方提交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并注明關于收入的要求,乙方同時應當保有提交該書面材料的相關證據。甲方屆時為收到前述的書面材料,視為乙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乙方提出的續訂條件高于本協議的,甲方有權不再續訂且不予補償。
如期滿甲方亦未要求乙方離職,且乙方亦未離職,則視為本合同自動順延,順延期限為 2 年,續訂后的勞動合同條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與本合同不一致,以雙方續簽后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為準。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暫定為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合同期內甲方安排乙方到上海市其他工作地點從事相同工作不屬于變更勞動合同,乙方應同意甲方安排;但離開上海市范圍的,需經過乙方同意方可。
第六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七條 甲方因經營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 甲方因經營服務需要,或,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 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經營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A______),乙方承諾:甲方是否經相應的審批、備案,并不影響按本合同的約定工時制度計算相應工時及收入。
A. 標準工時制。
B. 不定時工時制。
C. 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九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如無合理理由,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于加班加點發生后的次月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或在乙方加班加點之后的2至3個月內安排補休,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乙方加班應當征得甲方書面的確認同意,該等書面憑據系甲方統計加班時間的依據,乙方如未在收到加班費的次月書面提出異議,視為甲方的統計發放無誤。
合同期內,如果安排乙方出差,出差時間享受出差待遇,與加班無關。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直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 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元/月【計為/日,該基本工資為計算乙方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費、補償費等)的基數】,崗位津貼 ——元/月。(若非特別說明,前述工資均為稅前應發工資)。
B. 計件形式:具體按照公司有關計件工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于每月 15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
第二十條 經乙方與甲方溝通決定:因乙方個人原因不需繳納社會保險。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補貼。
第二十一條 乙方所得工資總數(______元)其中已經包含甲方給予的不繳納社
會保險補貼金額(______元)。
第二十二條 如果乙方需繳納社會保險,甲方則從乙方工資中扣除補貼金額及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金額,為其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三條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如有操作規程要求,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否則,出現問題乙方亦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可以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七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二十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甲方認定為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 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 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其中,月遲到和/或早退三次以上的,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C.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3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D. 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3000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E.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F.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G. 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H.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I.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K. 本合同或其附件、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等歸定的其他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的,并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 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 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 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F. 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G.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B.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 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 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 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 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且甲方同意暫時不解除勞動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F. 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G.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四條 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相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五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性收入中直接沖抵,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尚未沖抵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繼續沖抵或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保密條款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A. 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三.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六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八條 合同期內乙方如若離職,需賠償甲方為乙方繳納的保險金額部份的百分之二十(即20%)。
四.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都必須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條 甲方努力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五.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服從安排,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
第十二條 因乙方違章作業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按甲方有關制度予以賠償或處理,對自己或他人造成人生傷害,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理。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其他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勞動合同》(下稱“勞動合同”),現就勞動合同未盡事宜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工作崗位和內容
1、乙方擔任勞動合同約定崗位的工作,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實際表現、考核結果及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職責及工作地點。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甲方總部制定頒布及不時依法修改的崗位職責、工作規范和標準、作業流程、考核標準等,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乙方確認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經閱讀并同意甲方制訂的上述規范。
二、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每月18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報酬,遇節假日提前發放。
2、雙方約定,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基本工資 (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加班及其他工資 (加班及其他:加班指加點、法定節日加班,法定節日需按公司規章制度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被批準后有效,甲方將安排乙方調休、補休或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工資。)+考核工資(基于工作目標的完成),試用期為 6個月。
3、乙方轉正后,乙方工資為:基本工資 (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加班及其他工資 (加班及其他,加班指加點、法定節日加班,法定節日需按公司規章制度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被批準后有效,甲方將安排乙方調休、補休或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工資。)+考核工資(基于工作目標的完成),考核工資不超過工資總額的50%,具體考核辦法根據績效合同執行。
三、休息、休假
1、乙方每月享受四天休息,具體休息時間由乙方自定,若乙方家處外地,允許乙方將日常公休積攢累計,每年視工作情況申請帶薪探親假。
2、乙方工作滿一年,按國家規定享受每年5天的帶薪年假,年假不允許跨年度累積。當年年假未使用完畢,員工最多只能將5天的剩余年假延至次年3月1日以前享用。
四、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1、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并修訂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確認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經閱讀、理解并同意甲方已經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亦認可并遵守甲方不時制定或修訂的在甲方公告欄或OA辦公系統公告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
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違反本合同、規章制度、勞動紀律造成第三人損害,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代乙方向第三人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和合同解除、終止后,乙方應當履行以下義務,否則應當按照乙方在甲方的連續12個月工資收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的損失大于違約金的,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區域經營或與他人共同經營與甲方同類競爭性質的餐飲服務或食品業務,也不得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從事其他任何全職、兼職工作。
(2)、乙方離職(含辭職、解聘、開除、調離、自動離職等)兩年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到蒙式火鍋類企業(或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任職或直接、間接提供服務,不得自行或與他人共同生產火鍋調料、肉業加工及相關產品或經營火鍋類餐飲業務,不得在甲方自營店所在地經營火鍋行業。乙方因履行此項義務造成失業時,經乙方書面申請并經甲方確認后,在半年內,甲方按乙方離職前標準月薪的50%給予乙方生活費補償,按月支付。
(3)、乙方在職期間或離職后,應當嚴格保守甲方薪資保密制度,不得隨意打聽他人薪資,也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資。乙方如為負責計算薪資、審核薪資、發放薪資及相關有知薪權的人員,非經甲方書面核準不得私自泄露任何人薪資。以上規定如有違反甲方可對乙方予以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4)、中途離職人員,不享受年終獎金、考核年薪及效益獎等,同時視為自動放棄公司股份。
3、乙方從甲方領取財物、資料等,應當辦理領用手續,即領用登記。當乙方離職時應當辦清下列事項:
(1)檔案清,即乙方應當向有關部門歸還所有屬于公司的文件、資料、材料等,特別是載有公司重要信息的業務資料、技術資料等。
(2)財物清,即乙方應當向管理部門歸還所有屬于公司任何財產或資產(低值易耗品除外),并與財務部門辦理損失處罰、賠償扣款等的結算。
(3)人事清,即乙方向人事部門辦理離職手續。
五、保密責任
1、乙方在所任崗位獲取的甲方商業秘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在合同期間及合同終止后,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當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在受聘期間知悉或持有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其職責不需要知道該保密信息的第三人)透露、披露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
(2)乙方不得透露、披露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擅自使用、公布、傳播、傳授、復制或以其他方式透露、披露。
(3)因甲方的職責要求或甲方書面同意或法律強制規定,乙方透露、披露甲方保密信息,應當在透露、披露前十天向甲方辦理備案。
(4)任何形式的合同終止,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或將其持有的所有涉及甲方保密資料的任何形式的載體,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記錄、圖紙、筆記、客戶名單、技術信息、財務報表和甲方市場信息等,立即全部歸還給甲方。
2、本合同所稱的商業秘密指:
(1)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材料等等。
(2)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和策略、管理方法、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雙方確認,乙方在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設計、創意、技術秘密、其他商業秘密信息和尚未成熟的智力成果等(包括可獲得著作權、專利權的并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成果),無論是否已申請法律保護,無論其是否有商業價值,其知識產權、所有權均屬于甲方,甲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 充分自由使用。
5、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是持續有效的,不因勞動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失效而失效。
六、培訓約定
1、在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的約定對乙方進行培訓,乙方也可以申請參加由甲方出資的培訓。乙方取得甲方同意并接受培訓后必須為甲方服務一定期限(簡稱必須服務期)。必須服務期的具體期限由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在培訓協議中約定。在必須服務期內,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中斷服務,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由甲乙雙方在培訓前協商約定。
2、上述“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因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或本補充協議的約定,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等情況。
七、合同變更
在合同期內,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可以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就變更的內容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
八、合同解除
1、除勞動合同或本補充協議規定的特殊情況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2、雙方依據第六條約定變更協議的,雙方未能達成協議,勞動合同解除。
3、乙方在簡歷或應聘時提供虛假信息而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乙方須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4、發生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且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因生產經營需要對機構調整撤并,重新安排乙方工作崗位,乙方不能滿足的,;
(2)經甲方考核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對乙方調整工作崗位或進行培訓,乙方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補充,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勞動合同》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勞動合同》和本協議都沒有約定的,適用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有關制度。
2、《勞動合同》簽訂后,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與乙方此前簽訂的其他的勞動合同均已終止或廢止,且無任何勞動爭議,雙方的勞動關系以《勞動合同》及本協議規定為準。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企業): 乙方(勞動者):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公民身份號碼:□□□□□□□□□□□□□□□□□□
居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緊急狀態聯系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乙方到崗后雙方才正式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第四條 甲方錄用乙方的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企業本部。
第七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有權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適當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
第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乙方節假日休息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乙方自行加班的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支付加班報酬的義務。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有的規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均具有約束力,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更不得將屬于甲方的業務轉讓給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同時,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除了給予乙方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 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乙方的月工資(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統一制定工資調整、加班費、福利待遇以及請事、病假和曠工的扣除標準等,對此乙方予以認可并接受。
第十八條 甲方于每月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購買下述社會保險(____),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A、城鎮基本保險;
B、外來人員綜合保險;
C、乙方已在其他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甲方無須為乙方另行購買社會保險,在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了社會保險費用;
D、乙方為已享受社會保險人員,甲方無須為乙方購買社會保險;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一)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_____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 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勞動合同法已實施3個多月了,依然是各界關注的焦點。有的企業積極貫徹實施,提升自身人力資源管理水平;有的企業仍在“抗議”,試圖以“強勢的聲音”使修改法律納入議事日程;有的企業卻在觀望,期待《實施細則》能放寬一些限制。
一部立法過程最為審慎、征求意見最多,被譽為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生動實踐的法律,何以引發了如此熱烈的爭議?
爭議本身是一件好事
自勞動合同法出臺后,社會各界的“解讀”就一直未曾停止。部分來自經濟學界和企業界的聲音認為,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會僵化企業的用人機制,增加企業的用工成本,不利于企業競爭力的提升。有人甚至認為在目前我國經濟欠發達條件下,立法提高勞工標準、建立社會保障是“未富先驕”,不符合我國國情,應當優先發展資本,保證競爭力,待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再談勞工權利保障問題。
“這種熱議恰恰說明勞動合同法出臺的必要性,恰恰說明新法影響著多少家庭、多少階層的利益得失。”專家指出,“勞動合同法長時期受到關注原本是一件好事。一些企業基于本身的利益考量提出訴求,一些學者基于自己的理論認知提出建議,恰恰證明了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法機關針對這些爭議的焦點進行積極回應,也有助于法律意識的普及。”
企業界聲音被放大了
來自一些企業的聲音認為,勞動合同法沒有廣泛聽取他們的意見,法律傾向于保護勞動者的利益。事實上,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像勞動合同法這樣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
在初次審議之后,20xx年3月20日,勞動合同法草案向社會全文公布征求意見。立法工作機構收到近20萬件意見。因此,勞動合同法的制定是經過深入調研、充分征求社會各方面意見的。
為什么勞動合同法出臺之后,會引起強烈反彈?專家指出,企業界的反對聲浪被放大了。“那些反對聲音,在所有企業中占的比重是相當小的一部分。”專家表示,因為這些企業有“話語權”,他們充分表達自己的訴求,引起有關方面的關注。“很多企業是依照法律去做的,但這種聲音還不夠響亮。倒是一些做得不好的企業反對聲很甚。”專家指出,“說勞動合同法不好的,違法企業大約占80%左右,但愿這種聲音不要影響到政府的決策。”
反對緣于對法律的誤解
社會上的某些“誤讀”,在一定程度上對一些企業抵制勞動合同法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據立法者分析,有很大一部分企業對勞動合同法持不同意見,都是緣于對這部法律的不了解。
目前有人把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理解為“無期限合同”,這是一種誤解。“從法理上說,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隨時有可能解除的,它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是常態,與企業的用人自主權、擇優劣汰并無矛盾。中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用工制度上不可能恢復‘鐵飯碗’,那是與市場經濟相矛盾的。”
針對勞動合同法影響企業利潤的說法,來自立法者的聲音很明確:“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對效率的關注與對社會公平和民生的關注應該更為平衡,要讓更廣大的勞動者群體分享改革開放的成果。企業要發展,勞動者也要發展,讓他們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是必然趨勢。”
執行法律不能打折扣
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施行。爭議可以繼續,但法律必須貫徹實施。專家指出,“面對法律的實施,廣大用人單位沒有別的辦法,惟有依法改變自己,盡快進行必要的轉型,提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水平,盡快與勞動合同法所設計的新制度接軌,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得有利地位。”
其實,隨著對勞動合同法漸漸深入的了解,很多企業都已經意識到新法并未給企業帶來“重大”負擔,但增加企業“違法成本”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20xx年,企業應從內部外部都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按規章制度辦事,才是新法下正確的“用工之道”。
勞動合同 篇7
1. 民辦非企業職工有法可依。《勞動合同法》擴大了《勞動法》的適用范圍,增加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及其勞動者。規定:我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勞動合同法。
2.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法的,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3.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三)連續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規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自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4. 1年期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5.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除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可以約定勞動者違約金之外,其余任何名義的違約金都屬違法。
6. 單位未依法繳社保費,勞動者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7. 勞務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最短須簽2年。在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8.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結算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
9. 用人單位以擔保等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作為“押金”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標準處罰。
10. 惡意欠薪將加付等額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標準為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
勞動合同 篇8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國發[1986]77號)第2條規定,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職工,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5)貪 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6)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7)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符合除名、開除條件的職工,按照《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執行。
1、許多企業存在辭退員工時無透明度,被辭退人員走得莫名其妙;管理者因為私人恩怨開除員工,公報私仇;
2、克扣被辭退人員工資時有發生,特別是民營和私營企業;
3、許多管理者對公司做出了巨大貢獻,可能因為小小的失誤被辭退;被辭退人員離開公司后,管理者對被辭退人員隨意指責。
4、嚴重違章違紀辭退,觸犯公司規章制度、觸犯國家法律等。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X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XX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同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于年月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甲方繼續支付乙方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資,共元,于年月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三、甲方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給予乙方相當于乙方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共計元,于年月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四、乙方應于年月日前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及與甲方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及勞動關系轉出手續。
五、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除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全部款項外,還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乙方進行詆毀、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在乙方離職后兩年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于年月日一次性付給乙方保密費元。
1、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制造工藝、制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2、違約責任
(1)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的,應按甲方管理制度規定接受相應處罰。
(2)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全部損失,返還保密費并處1200元的罰款。
(3)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爭議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協調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補充說明:
由于乙方從事本公司xx崗位,對本公司經營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該崗位如果工作未交接清楚勢必會導致公司工程建設等工作出現斷層,會給公司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為了保障公司經營的連續性和正常發展,乙方必須與接替其工作崗位的人交接清楚,讓其盡快熟悉和了解崗位職責和工作內容,并在其能獨立主持工作之后再辦理離職手續,由雙方共同交接完畢簽訂確認工作交接清單。
若在乙方離職期限截止時,接替其崗位的員工還不能獨立主持工作,經甲乙協商雙方約定可適當延長離職期限,但不超過一個月。
八、甲乙雙方沒有其他爭議。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xx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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