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勞動合同錦集6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合同 篇1
一、 訂立合同各方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家庭住址 :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
甲方根據本企業經營需要和對乙方基本條件的考察,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訂立合同。
二、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固定期限為x年。
三、 工 作 內 容:
1. 負責制定公司年、月產品銷售計劃,搞好市場調查,建立健全客戶資料檔案,保證公司市場營銷目標的實現。
2. 負責公司各類產品的銷售、 回款,協調處理好銷售與其他部門的關系,處理好銷售部門與客戶的關系。
3. 協助建立銷售業績考核管理體制,調動銷售人員的推銷工作積極性,不斷開拓新市場,收集市場信息,為公司決策當好參謀。
4. 掌握公司產品市場行情,為公司產品定價提供準確的市場依據。
5. 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由于乙方工作崗位的特征, 享有相近崗位的工作條件, 即交通、通訊、餐補等均按公司規定執行。勞動保護方面, 夏季(7月1號—8月31號)發放規定的降溫費,或采取其他降溫措施。
五、勞 動 報 酬
1.本企業工資支付水平,不低于本地區同行業同崗位平均工資水平。每月發放一次, 每月10日為工資發放日。
2.乙方崗位實行計時工資制, 平均每月工資標準為:基本工資/月,績效工資 元/月。
3.本企業實行按出勤日補助中餐及車費、通信費的補助制度。
4.本企業按國家法律規定, 職工在甲方工作三年以上的為乙方提取社會保險費,上交社會保險機構。
5.待遇標準與解釋,依據甲方所制定的《公司待遇與獎罰制度》。
六、勞 動 紀 律
1.實行8小時工作制, 即工作8小時計為一個工作日。
2.有事必先請假, 獲準后才可離開崗位, 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3.工作時間, 不準擅離崗位, 不準會客、聊天, 不準在電腦上上網、進行娛樂活動。
4.不準擅自將外人帶進公司辦公室, 確有自己的客人需要見面的, 未經允許不得在辦公室會客。
5.乙方應自覺維護本公司聲譽和對外形象, 愛護公司的設備和設施。要自覺的保守企業秘密, 不準將公司的`財務報表、產品技術資料、圖紙和磁盤記錄資料提供他人查閱和復制。并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
6.由于乙方無視約定的勞動紀律, 給本公司帶來較壞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的,甲方除按法律制度追究乙方責任外, 不受本合同期約束, 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七、 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條件
(一)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工作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企業規章制度造成損失和有害影響的;
3. 嚴重失職的, 營私舞弊或勾結社會上的人員, 對本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 在合同期做出有損甲方專利、技術、經營利益,并為其他企業服務的。
(二)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必須有下列情況之一:
1.在工作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勞動合同終止, 必須有下列情況之一:
1.勞動合同期已滿, 雙方不再續訂的;
2.乙方患慢性疾病或者非因工傷, 醫療期滿后, 不能從事原工作, 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 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1. 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 拒不承諾乙方根據甲方有關負責人安排加班后的補休的;
3. 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支付乙方工資(含生活補助)的;
4. 解除勞動合同后, 未按法律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1.經甲方培訓后成為企業管理技術骨干, 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與甲方解除合同的;
2.乙方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對甲方生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3.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紀律, 對企業工作秩序造成混亂, 損害甲方經濟利益的(可以計算損失的部分)。甲方違反勞動合同, 除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外, 接受政府執法部門的處罰;乙方違反勞動合同, 要按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為錄用乙方支付的費用;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 由于乙方過錯, 對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并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乙方應保守甲方有關生產、經營的技術資料。乙方離開本企業,三年內不得在與本企業業務相似的企業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 勞動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 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 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 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 乙 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單位住所
乙方:員工姓名
戶籍所在地地址
現居住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的工作。在合同期間內,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調整乙方工種的,須經雙方協商。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個月(試用期不是必須條款)。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開始計算,其中包括試用期個月(試用期不是必須條款)。本合同在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終止。
3、以完成 (生產工作)為期限。該生產工作完成后,雙方終止勞動合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簽訂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開始建立。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對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度。(實行第2、3種工時制須依法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1、標準工時工作制度;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3、不定時工作制度。
(二)乙方依法享有婚假、產假、喪假、帶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期間應安排勞動者休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依法支付加班費或安排補休。
(三)乙方因工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醫療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年度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地點所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乙方的獎金及各項津貼、補貼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制度規定執行。
(一)甲方應當自用工之日起計發乙方工資,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乙方本人。
(二)工資標準采取下列第()種形式:
1、實行計時工資制。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元;試用期滿后的月工資為人民幣 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當年度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地點所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
2、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定額為;計件單價為人民幣元或按甲方確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執行。據此計算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年度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地點所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
3、雙方另行約定工資按 形式支付。
4、雙方約定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
上述勞動報酬確定后,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技術水平、熟練程度的提高、貢獻大小以及生產經營的變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的勞動報酬可隨工作地點、工種崗位的變化而改變。
(三)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個月/當月) 日至(上個月/當月)日的工資。并應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清單。甲方應當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給乙方。
五、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應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六、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按規定做好女職工、未成年工、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合同期內,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
八、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九、在合同期內,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十、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經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一、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除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經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四、甲方依法可對包括乙方在內的員工進行裁員。
十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乙方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本合同訂明的補充件、附件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雙方訂立的培訓合同、保密合同、競業限制合同是本合同的組成部份。
十八、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九、其它事項本合同沒有訂明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法律、法規執行。
二十、本合同簽訂后,報勞動部門備案、鑒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一份辦理退工時存進乙方檔案,另一份甲方須在和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后,保存兩年以上)、乙方執一份。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簽章)
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簽章)
年月日
鑒證機關
(蓋章)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單位名稱):xxx有限責任公司 電話:
乙方(員工姓名):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乙方同意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 年月__日起至 年___月 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地點。
1、乙方在甲方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2、工作時間:,可全職,也可兼職。
3、乙方工作地點:。
三、勞動報酬
1、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付需提前通知乙方,無特殊原因,甲方不得延期支付工資。
2、乙方入職需繳納從甲方領取價值20xx元商品用于銷售展示和體驗。試用期結束,若乙方沒有銷售業績,雙方均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次月財務結算日乙方可憑押金條到財務領取全額押金。
3、解除本合同后,乙方仍然可持有會員卡,享有終身免費喝茶等會員權利。
四、勞動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雙方發生爭議,可先行商議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勞動仲裁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 年 月___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乙方身份證號:
推薦人(介紹人): 推薦人聯系方式: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
勞動合同 篇5
一、口頭約定的合同
個別外資企業、私營企業和集體企業經營者出于企業自身需要,在招聘時故意不與求職者訂立勞動合同,僅作一些簡單的口頭約定。由于求職者大多數極為珍惜這一就業機會,一般不敢對此提出或堅持簽訂勞動合同的要求。如此,一旦出現糾紛,求職者權益就將受到損害。我國《勞動法》第19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合同訂立……”,因此,口頭約定合同在我國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二、顯失公平的合同
部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其約定條款明顯傾向用人單位一方,此種情形目前相當普遍,應引起求職者的重視。求職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一定要逐條審查,對一些不合理、顯失公平的內容應堅決拒絕。
三、脅迫的合同
一些用人單位招工時,強迫勞動者交納巨額集資款、風險金,并脅迫勞動者與其訂立所謂的自愿交納協議書,企圖以書面協議掩蓋其行為的違法性。《勞動法》第17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四、附帶保證的合同
部分企業為約束勞動者的行為。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硬性規定另簽一份“保證書”,其內容是強迫勞動者接受一些不合理的規則和條件,并把該保證書作為勞動合同附件來約束勞動者。
五、真假合同
某些外資企業、私營企業或集體企業為應付勞動仲裁部門的'監督管理,與勞動者簽訂真假兩份合同。以符合有關規定的“假合同”應付勞動管理部門的檢查,實際上卻用按自己意愿與勞動者訂立的不規范甚至違法勞動合同來約束勞動者。
六、抵押性質的勞動合同
部分用人單位為防止勞動者“跳槽”,在訂立勞動合同時,要求勞動將其身份證、檔案、現金作抵押物,甚至扣留勞動者應得的福利或工資,一旦勞動者“跳槽”,用人單位便將抵押物扣留。這種做法不但違反了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而且嚴重損害了勞動者權益。
七、無保障的勞動合同
一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不具備病、傷、殘、死亡補助和撫恤等內容,或雖有此條款但不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勞動者一旦發生病、傷、殘、死亡等情況時,企業或者以較低的金額給予一次性補助,其額度遠低于實際發生的醫療費和國家有關的法定標準,使勞動者權益無法得到保障。
當然,無效或不合理的勞動合同五花八門,不勝枚舉。因此求職者平時多學習一些有關法律知識,一旦遇上類似問題,就可以法律為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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