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公司勞動合同錦集7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勞動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勞動合同 篇1
甲方: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
企業類型:外商獨資
乙方:職工姓名
工號:
本合同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東省惠州市有關規定訂立,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一)甲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雇用乙方。
(二)雙方確定的試用期為 日(續簽合同無試用期)。試用期間如(根據甲方獨立衡量)確定乙方不適合受雇于公司,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在甲方和乙方對條件完全同意的情況下,本合同可于到期屆滿前1個月續訂。續訂的合同期限和條款須經雙方相互同意。
第二條、工作內容:
(一)工作崗位及職務 。乙方須以該職務履行和行使甲方不時指定或授予的職責和權利。該工種與職務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二)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并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其職責。
(三)甲方可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經書面通知后3日內,對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和工作地點在同一工種、同一職務性質層次、范圍內(如在生產熟練操作工、技術工、生產管理、技術管理、行政管理、財務管理、保安、后勤等各工種或職務之內)作調整(合同期內調整一次),需要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方可上崗,而沒有該證書的情況除外。但甲方應對乙方進行轉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考試,并給予乙有10個工作日的工作適應期,轉崗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新崗位規定執行(工資不低于原標準的8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乙方應當服從崗位或職務調整。
(四)如有充分證據證明乙方不能勝任其崗位工作的,甲方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
(五)雙方同意,乙方在受雇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的任何發明與發現應歸屬甲方。
第三條、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標準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加班加點按勞動法律規定執行。甲方因生產或工作受當地供水供電計劃調整控制時,可調整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二)依工作需要,甲方有權安排乙方一個月倒班一次(即早、中、晚輪班)。
第四條、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正常發給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勞動報酬、保險與福利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底于惠州市惠城區當年度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乙方工資由甲方于下月中旬全額發放。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
(二)乙方每月工資按計時計算:即乙方正常工作時間(每天8小時,每周5天;全年除去10天法定休假日,平均每月20.92天)。試用期 元/月。試用期滿后(或續訂合同)基本工資為 元/月。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四)合同期內,甲方依法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按規定比例應當由乙方每月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月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律與法規制定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按質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乙方須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及技術資料,如因乙方原因泄密而造成甲方之損失,乙方須予以賠償。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應自被通知之日起5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的',視為被通知方同意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手續。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及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h1] 不符合甲方要求及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有吸毒、反動、參加邪教組織以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違反國家和省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或法規計劃外生育的;
6、乙方使用欺騙行為進入公司,隱瞞個人歷史或重大病史的;
7、因上述1-6項以外的原因,在不與有關國家法律、法規沖突的條件下,甲方要求乙方辭職,并且乙方同意辭職。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12、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有1、2、3、4、5、6項所述原因出現,本合同自動中止。
甲方按照第8、9、10、11、12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30日期滿時辦理解除本合同手續。
(三)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中止合同和辭退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30日期滿時辦理解除本合同手續。甲方同意的,可提前辦理。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書面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乙方由于特殊的個人原因而請求辭職的,甲方同意乙方辭職。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法律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的,應待處理或審查完畢再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遇第八條(二)2、3、4情形的除外。
(五)在下列情形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否則,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培訓后為甲方服務期未滿的;
2、屬技術骨干,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項目未結束的。
(六)本合同期滿或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七)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本合同手續,甲乙雙方又未及時續訂勞動合同而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續延本合同,甲方應當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其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本合同期限屆滿的次日起不得少于1年;如乙方在甲方處連續工作滿20xx年以上(計于本合同期限屆滿日止),乙方要求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與乙方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甲方[h2] 經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事實勞動關系,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要求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事實勞動關系即行解除,甲方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均無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表達不愿續訂勞動合同意向的,即視為甲乙雙方同意續訂本合同。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完成續簽手續。屆時,任何一方不愿辦理續簽手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相應于1個月工資(按正常生產情況下終止本合前乙方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違約金。在續訂本合同時,如乙方已在甲方處連續工作滿20xx年以上,并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與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解除本合同或甲乙雙方不再續訂勞動合同而本合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7天內辦結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第九條、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 依法應當提前30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有義務提前通知的一方,如需即時解除本合同或被作自動離職處理的,可用向對方支付1個月工資(按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離開甲方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做法來折抵應提前30日通知的義務。
(二) 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含乙方辭職和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被甲方作自動離職處理的情況。乙方與甲方協商一致提前解除的除外),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1個月工資(按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離開甲方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違約金。
(三) 乙方由于違法或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嚴重過失,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 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如乙方曾被甲方出資培訓過各種技術或業務,則乙方應依法和依照約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已支付的技術或業務培訓費(按貨幣支付憑證)。
(五) 乙方每月向甲方交存工資 %,共 元,以交足 元時為止,作為乙方的違約金儲備(每月交存金額不得超過月工資的20[h3] %)。甲方將該儲備專戶存入銀行不得挪用。如乙方無出現需要支付違約金和賠償甲方經濟損失情況,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將該累存的違約金儲備及銀行利息全額歸還乙方。
第十條、利益沖突
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商業道德政策和所有其他公司政策。乙方同意僅為甲方的業務和利益而勤奮工作。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從事獲取其他利益的活動,乙方為從任何其他來源取得報酬而工作,或從任何其他來源收取其他報酬的,均系違反本合同。對某一活動的批準不得視為對任何其他活動的批準。在任何時候甲方認為乙方的上述活動對乙方的工作表現或甲方的利益有不利影響時,甲方有權取消其對任何活動的批準。
第十一條、其他
(一) 乙方已認真學習或閱讀了甲方的規章制度,并清楚這些制度的內容及具體規定,承諾自覺遵守和執行。
(二)、本合同確定雙方的雇傭關系。詳細的人員使用與計劃,請參閱公司員工手冊,公司員工手冊會予以公示。
(三)、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本合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已經發布并公開得到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四)、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減去調解的時效中止時間)向惠州市惠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五)、若爭議與甲方中止本合同或辭退乙方有關,除非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持不同意見,否則上述中止或辭退被視為有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七)、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其他條款仍充分有效。
(八)、本合同簽署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報惠州市惠城區勞動合同鑒證機關鑒證。擅自涂改或冒簽的無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 聘 人):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______年___月___至______年___月___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3、屬于職等(組長級)含以上人員,未能于一個月前提出辭職而自行離職者,愿被扣發相當于半月薪資之違約金。
4、屬于職等(組長級)含以下人員,未能于十五日前提出辭職而自行離職者,愿被扣發相當于半月薪資之違約金。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按照乙方實際工作績效,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形象、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公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算工齡(年資)為一年。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因應本國下崗職工眾多,已經購買個人或其他保險者占大多數,未避免國家、公司、個人資源浪費,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于發放工資中支付有關職務津貼,即付個人保險相關費用的規定,不再要求公司提供其他保險津貼,個人不得挪做它用,乙方自行交納保險費,并每年按時提供保險公司付費單據證明(復印件),提交公司稽核與相關單位檢查。
2、本人同意在離職兩年內,不從事與物流有限公司之同性質行業與工作,如果違反此條例,愿意放棄法律先抗辯權,并接受公司的任何賠償要求。
3、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四頁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5、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字):
代 表(簽字):
身份證(字號):
戶籍地址所在 :
簽約時間: ______年___月___
公司勞動合同 篇3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協議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經營地址: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現經雙方友好協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該勞動合同,雙方之前的`勞動關系終止。第二條:乙方完成以下工作交接手續后,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1、交接程序及內容:
(1)乙方已經受理的業務尚未完成的內容應當交接給甲方工作人員。
(2)乙方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
(3)編制移交清單,列明移交的資料和物品等內容,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4)以上交接工作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內完成。
2、乙方及時完整的進行工作交接后,甲方按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二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未在以上時間內交接工作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損失。
甲方(簽章):乙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4
鑒于甲方愿意聘用乙方為全日制的勞動合同制員工;
鑒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上述聘用;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及本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在互盡告知義務的基礎上,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定期合同;
本合同的固定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為期年個月,其中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試用期,為期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一崗多職的工作原則,基于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
甲方聘請乙方在部門工作,主要從事崗位,該崗位為乙方的主體崗位;除主體崗位外,乙方上級主管可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調整乙方的主體崗位。
第四條乙方應按甲方所規定的工作內容、范圍及職責,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可對乙方工作進行考核。
三、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五條乙方工作地點:。
第六條勞動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定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甲方應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務,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允許乙方作出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七條勞動條件:
1。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環境,保障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工資支付: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稱工資是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包括獎金、國家及公司規定的各種補貼和津貼。
1。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根據本公司先行工資制度標準確定乙方工資。試用期內工資元,轉正后工資為元;乙方在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以人力資源部的考核及部門經理考核為準),獎金為元。
2。甲方于每月10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九條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變崗變薪的制度,基于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崗位調整時對乙方的工資標準予以相應變更。
第十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的狀況或乙方實際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以人力資源部的考核及部門經理考核為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方為乙方依法購買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應按國家所規定的休假制度,予以乙方符合條件的各類法定節假日,婚喪、生育等帶薪休假待遇。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的,由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病情證明,按有關政府規定的或甲、乙雙方的約定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醫療期的.時間由指定的治療醫院提出意見,并經本公司住所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醫療期間享受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工資改發工傷津貼。
第十五條乙方因工傷亡或非因工傷亡等待遇,按有關法律規定及公司有關規定程序執行。
六、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適用全公司員工的),應經合法程序(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并公示。
第十七條甲方制訂的專項規則(適用乙方的),簽訂本協議時已詳盡告知。
第十八條乙方對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有效的各項規章、規則,表示已知并確認無異議。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及工作范圍;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視具體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的,可變更本合同條款。
第二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上海市有關政策及本公司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應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本合同方可繼續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在試用期內,乙方必須10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辦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條試用期滿轉正后,在合同期限內,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應賠付甲方一個月實際工資收入。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2。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3。乙方因與甲方就出資培訓深造或資助購房等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為依據)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為依據)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乙方提供的簡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學習經歷與工作經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紹的其培訓經歷、榮譽經歷或職稱、學歷有虛假的情形視同為屬于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⒈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⒉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⒊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也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規章制度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⒈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⒉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⒊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屆滿,但乙方有第三十條約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該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條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業、撤銷、解散、破產的,本合同可以終止,但甲方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四條合同雙方若要求續簽本合同,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天內,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0日內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乙方必須履行工作移交義務,按照甲方移交規定程序全面、適當地辦理移交。
十一、保密協議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期間或離職后,對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業秘密有保密義務。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賠償。本條所指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悉,能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甲方的客戶及相關業務信息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
十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賠償額根據法律、法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程度確定。
第三十八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履行工作移交義務的,按該項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間為計算依據,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上一個月的工資收入為標準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九條在本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經協商另簽專項協議的(如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等),該專項協議為本合同附件,專項協議對違約責任的約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該專項協議為準。
十三、勞動爭議
第四十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時,適用勞動爭議程序。
第四十一條甲、乙雙方發生的勞動爭議可先行協商解決,也可自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的一方,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第四十二條甲、乙雙方確認,在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通訊送達地、聯絡電話是各類文書、文件送達地。若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未告知的,所發生的法律后果由未告知方自行負責。
第四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簽署的姓名和筆跡,確認為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間(包括服務期內)對其他所相關文書的有效簽名。
第四十四條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時,已了解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愿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條甲、乙雙方確認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公司公告的各類通知,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四十六條甲方已經將公司的基本情況(包括乙方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經了解該情況,雙方在此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如與國家、本市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定之日起須經甲乙雙方簽字蓋公章后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條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原勞動合同作廢。
甲方:xxx乙方: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誠信、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在下列1、2項中選擇)
第一條1、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結束止。
2、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年日止。乙方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動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種(崗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乙方能夠勝任的前提下,經雙方同意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服從甲方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乙方工作地點在 本工程施工現場
三、勞動報酬
第三條 乙方工資按下列l或2項中選擇
1、乙方崗位工資 元/元/小時。
2、乙方實行計件超產工資,基本工資按國家規定月標準工作時間每月算方式按甲方依法制訂的制度和責任制協議執行。
第四條 甲方指定專人作為記工員,對乙方每天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量)等予以記錄,次月月初在工作場所予以公示。乙方應對公示內容予以核對。若有疑義,應與記工員協商解決。公示后的記工考勤記錄,作為計算工資的原始憑證。
第五條 乙方提供正常生產勞動,其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支付工資時間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七條 工資由甲方通過銀行或現金直接向乙方發放,乙方憑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并簽名確認。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甲方根據建筑業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并報勞動保障部門批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規定如下:
乙方保險和福利,均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第十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行業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對可能產生職業病的作業崗位,甲方有告知和警示的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第十二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制度的各項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甲方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已經制定的規章制
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七、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二) 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資格證、上崗證、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三)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四) 乙方有偷竊、打架斗毆、賭博等行為,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五) 乙方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內的;
(二)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 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四) 甲方不能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七條 乙方完成約定的工作后,本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規定如下:
(一)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
方承擔法律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 本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終止手續由甲方辦理,因未及時辦理手續給乙方造成
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三) 乙方擅自離職,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損失
大小予以賠償,生產經營直接損失存在但難以計算的,按未履行合同年限每年一個月乙方本人工資的標準支付賠償金。本人工資按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生產經營正常情況下的實得平均工資予以確定。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以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任何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事項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法律法規、本省規定有抵觸的內容,按法律法規和本省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勞動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訂立日期: 年月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三亞英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性質:股份制
法定地址:三亞市鳳凰路美麗之冠北側300米 現任法人代表:xxx。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年齡: 學歷
籍貫:xx省xx市(縣)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
甲方因工作(生產)需要,招(聘、雇)乙方為職工(員工)。甲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x種類型執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 xx止,共xx年。
二、試用期從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共xx個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生產)需要,應聘在xxx部門xxxx崗,負責xxx工作,兼做xx工作。
乙方在合同期內,按本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工作(生產)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應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二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的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二、甲方應當執行國家、省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
三、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語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若因乙方違規操作造成人身傷害及各項損失的應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四、甲方參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和標準,公司為工作滿一年員工(乙方)按月向社會勞動保障機構繳納保險基金。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保險基金,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工資中代扣。具體實施辦法詳見公司有關規定。
五、在正常迫使操作工作條件下,乙方因工負傷,經三亞市勞動部門事故鑒定科鑒定后,甲方應積極負責治療,直至醫療終結;治療期間為乙方支付必要的專項醫療費,支付基本工資或生活費,傷病愈后安排乙方力所能及的工作。具體實施辦法見公司財務有關規定,并參照國家、省有關規定。
六、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和女工孕期、產假期、哺乳期以及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勞保醫療等各種待遇按公司有關規定和參照國家、省、市規定標準執行。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工作崗位以及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近按月工資發放。但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應得的工資不得低于三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試用期工資xxxx元;試用期滿乙方工資xxxx元;其中,基本工資xxxx元;津貼及補助等按補充規定發放。
二、甲方于每月xx日為發薪日。甲方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按勞動部發(94)481號《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辦理。
三、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為四十八小時。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需乙方配合超時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具體實施辦法見公司有關規定。
五、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員工守冊》和各項有效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滿,自然終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3)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
(4)經有關部門批準到國外或港澳定居的;
(5)甲方按《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裁減人員的。
二、符合《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含辭職)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由于情況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經三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后,應立即糾正,繼續履行合同,并補發乙方被解除合同期間的工資和勞保福利。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擅自離職,應賠償甲方的損失,如經過專業培訓,還應賠償培訓費。具體按有關財務規定執行。
八、雙方另約定的事項
甲方按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負責被招用的已婚育齡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服從甲方及屬地計劃生育部門的管理,接受監督檢查。
九、其他
一、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辦理。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十、甲、乙雙方蓋章簽名
甲方:三亞英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蓋章: 乙方(簽名)
二00 年 月 日 二00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年 月 日簽訂【為期 3 年】【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于月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三、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四、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并在2年內
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及2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銷售。
五、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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