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勞動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廣東勞動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廣東勞動合同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元/月(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_____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_____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_____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_____的手續,社會_____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_____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_____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_____、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_____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調解與_____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對_____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
鑒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現住址:
聯系電話:
廣東勞動合同2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甲方招用乙方并實行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內,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小時。
二、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內容為。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三、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在工作期間的工資標準為每小時元,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支付的小時工資標準不得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乙方在法定休假日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按不低于約定的小時工資的300%確定。
五、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六、合同期內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未按國家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乙方不能勝任合同約定的工作或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七、甲乙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雙方已約定提前通知期、違約賠償責任等事項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雙方均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違約金。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勞動爭議有關規定和程序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東勞動合同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在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職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每周工作______日,每日工作___________小時;
2、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工作時間,折算平均每日工作______小時,累計每周不超過二十四小時。
第七條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應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方式,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1、按小時計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標準為每小時______元;
2、按完成一定工作任務計酬,標準為______元/ (日/項)。
第十條 甲方按______(日/周/)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五、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勞動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三條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甲、乙雙方
協商一致同意變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被廢止或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合同終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九、特別約定
第十八條 乙方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作為本合同附件一并執行,乙方確認已充分閱讀甲方規章制度并愿意遵照執行。第二十三條 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十、勞動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勞動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廣東勞動合同4
聘用方:律師事務所
受聘方:姓名性別 出生年月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第一條 合同依據。
(說明:根據《廣東省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及《聘用合同標準格式及必備條款》、本律師事務《______規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 受聘方申請在聘用方從事工作。
(說明:內容限定為專職律師、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實習律師、律師助理及行政輔助人員。)
第三條 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請,并負責為受聘方辦理律師執業證及律師助理工作證、實習律師證。
(說明:如因法律規定或政策變化致使受聘方所欲從事的工作無法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許可,則本合同終止。但如果受聘方系申請行政輔助人員工作,且受聘方自愿在無政府有關部門頒發的行政輔助人員工作證的情況下繼續為聘用方工作,則本合同仍然有效。)
如因受聘方未能如實依規定提供有關個人資料或隱瞞事實致使聘用方無法為受聘方申請政府有關部門的從業許可,則本合同終止。且聘用方可以保留追償因此而發生的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為_____個月。試用期計入合同期。
(說明:合同期限不得少于1年。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但如約定試用期,則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五條 受聘方的工作內容。
(說明:具體內容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六條 受聘方在事務所工作期間的報酬支付與計算方式為:
(說明:須具體寫出支付與計算方式。如按月、年領取固定工資;按業務收入的一定比例或其他計算方式領取報酬;固定工資加提成;固定工資加獎金;等等)。
報酬的支付時間為:
固定工資的數額為:月薪;年薪
其它可報銷的費用:
(說明:如年餐、電話費等。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七條 律師事務所為受聘人員設立下列保險或社會統籌保險基金;
(說明:除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為必設外,其它保險種由律師事務所自定。其中兼職律師和特邀律師可以不設立保險條款。)
保險條款的.生效期:
(說明:考慮到申請辦理各類證件的期間,律師事務所可以特別規定保險條款的生效期。)
第八條 受聘人員調離律師事務所時保險的處理辦法。
(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九條 受聘人應遵守的工作紀律:
(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十條 受聘人在合同規定的報酬外所享有的福利:
(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條款
(說明:《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律師事務所可增設其它內容。)
第十二條 由于受聘人原因致使律師事務所產生經濟損失的賠償方式:
(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但應符合《律師法》的規定。)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
聘用方:______律師事務所(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受聘方:我已詳細閱讀本合同,并承諾在律師事務所工作期間依法履行職責,遵守規章制度。若出現違約情況,自愿接受律師事務所的處理。
______(簽字)
日期:年月日
廣東勞動合同5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企業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
第二條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教育程度(學歷) 最高學歷畢業學校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在蓉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緊急聯系電話
緊急聯系人(關系)
戶口所有地 省(市) 區(縣)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如果下第 種類型的勞動合同:
(壹)固定期限: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 年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貳)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同時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終止。
(叁)無固定期限: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 年 月 日止。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合同生效日到崗的,本合同自生效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內容詳見合同附件《崗位說明書》,乙方應根據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等內容開展工作,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為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接受培訓或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并相應變更本勞動合同。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傷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根據有關工作安排,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第六條合同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甲方經營情況、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業績、考核結果,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和相對應的工資級別,乙方自愿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不超過3個月內或雙方商定的期限),但甲方需在期限屆滿后或臨時工作結束后及時將乙方調整回原來崗位工作。乙方承諾同意并服從甲方的臨時工作安排。乙方從事甲方臨時安排的工作期間的報酬按原崗位臨時崗位(選擇適用)標準執行。
第七條確定工作任務完成的標準:
1、 。
2、 。
3、 。
以上標準全部達到時其中一項達到時(選擇適用)視為工作任務完成。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如下第 種工時制度。
(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貳)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的,乙方在合同期內實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以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周期(周、月、季或年)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綜合計算后超出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延長工作時間的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叁)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當事先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甲方對乙方可實行相對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方式。
(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有關報酬依據《勞動法》及甲方內部管理制度辦理。乙方主動加班須按照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報批,否則不視為加班。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四)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九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1.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基本工資 元月(不低于轉正后工資的80%,且不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
2.正式錄用后,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級別與其工作崗位、職務相對應。乙方轉正后基本工資為 元月。
乙方的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部分組成。甲方按本公司規定的工資形式、工資標準和考核辦法確定乙方的月工資總額,甲方每月 5號前(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由銀行以銀行卡方式支持乙方上月工資(或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
3.甲方可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薪酬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情形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4.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按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四川省、成都市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足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四川省、成都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四川省、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四川省、成都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勞動培訓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關于勞動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應主動學習和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作為本合同一部分的員工手冊),如果違反,甲方有權視情節依法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十七條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八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
第十九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四川省、成都市有關規定執行。
(一)經甲、乙雙方協調一致,本合同可以隨時解除或變更。
(二)乙方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如下所涉內容均系用人單位的重大“規章制度”,出現如下情況之一,即構成乙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除甲方有權隊里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無權獲得任何經濟補償金之外,乙方并需另行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甲方有權依法要求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1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并未終止與其他雇主訂立的所有勞動合同以及其他聘用合同;或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同時受聘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雇主。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雖然通過聘用體檢及工作經歷調查,或雖然甲方認可免除了體檢及工作經歷調查,但本合同簽訂后甲方發現有隱瞞、造假、虛報或事實不符等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學歷、工作經歷、身體狀況等)。
(3) 乙方未能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應當親過甲方的保密制度,應對所有與甲方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財務、客戶、產品、銷售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經甲方總經理批準不得將甲方的有有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復印件、電子資料)帶離工作場所,不得擅自傳播與拷貝甲方的有關資料。當乙方離開公司時,應歸還之所有屬于公司的文件、物品。乙方應當應甲方要求,適時與甲方簽訂信息所有權協議或保密協議,進一步完善對甲方商業秘密的管理。
(4)乙方嚴重違反員工手冊的規定。乙方在此承諾:本合同簽訂前,已經熟讀員工手冊內容,并且員工手冊如有更新,乙方自愿完全遵守。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未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為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開發部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此處“即時”指的是:在乙方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的前提下,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本合同乙方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如果遇乙方違反勞動合同、勞動紀律,或遇不可以抗力、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等情況,不視為“未及時”;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可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7.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可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由雙方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執行,雙方可就變更事項簽訂補充文本。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或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乙任何一方無論是否續簽合同,均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是否續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續訂本合同。
十一、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四條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后,甲方向勞動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二十五條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或是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享受經濟補償金,并應賠償甲方以下損失:
(一)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二)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三)對甲方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在乙方配合下于十五日內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七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工作交接未辦結時,乙方無權領取經濟補償金。乙方離職時的工作交接手續、應當履行的義務等依照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執行,包括但不限于:
( )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必然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供應由乙方提供的相關資料、信息和文件,以確保甲方能夠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保保險有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承諾在勞動合同解除后,應按照甲方要求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雙方共同認可的接受在乙方示辦理完畢相關交接手續前,甲方可暫時不為乙方辦理工作、檔案與社保轉出手續。
(2)勞動合同解除后,在乙方履行了上述規定的文件提供,以及工作交接義務后,甲方應當及時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有關系轉移手續,由于拖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但是,如因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同意承接其檔案和社保保險關系的新單位資料、轉檔必備文件等,或者提供信息缺失、錯誤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九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條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附件如下:( )員工手冊;(2)保密協議;(3)競業禁止協議;(4)培訓協議;(5)試用期聘用條件。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第三十二條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填的現住址、戶籍所在地為乙方的送達地址,甲方的相關文件送達至上述任一地址及視為送達乙方。上述地址和聯系方式如有變動,乙方應于變動后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沒有變動。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廣東勞動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咖啡廳吧臺服務員,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約定下屬條款,以共同遵守。
1)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安排乙方學習場所并由專業人士進行咖啡、紅酒業務技術培訓, 咖啡培訓費用合計 __元,該培訓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
培訓期間乙方需認真, 仔細學習相關技能。
培訓結束乙方自愿在甲方服務 年,若中途因個人原因離職,則甲方有 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額培訓費用。
2)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管理規定及相關制度。
3)乙方在職期間可享受升職、加薪等福利待遇。
乙方上下班須按照甲方規定執行。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培訓期間薪資照發。
但每月需扣發 元培訓保證金,扣足 元止,服務期滿甲方將全額退還乙方培訓保證金。
4) 乙方在職期間若榮獲咖啡師證、紅酒師品鑒證等,甲方將給予鼓勵獎或減免部分培訓費 用。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廣東勞動合同7
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四章 勞動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五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員工與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規范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維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勞動力市場秩序,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員工,是指被特區內用人單位招用的人員,但公務員或者參照享受公務員待遇的人員除外。
本條例所稱用人單位,是指特區內招用員工的企業、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
第四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貫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
第五條 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雙方應當嚴格履行。
第六條 本條例由深圳市勞動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勞動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并進行監督。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第七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
用人單位招用員工三十日以上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由勞動部門責令限期補簽;對拒不補簽的,勞動部門按未簽定勞動合同的員工人數處以每人五十元的罰款;因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對員工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不給員工持有勞動合同的,勞動部門依前款規定作出處理。
第八條 員工與用人單位雙方依法就勞動合同條款協商一致并簽字,勞動合同即告成立。
第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下列條款:
(一)生產(工作)內容;
(二)勞動合同期限;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紀律;
(五)勞動報酬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六)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七)違約責任;
(八)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員工按下列方式之一確定:
(一)固定期限;
(二)無固定期限;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
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深圳戶籍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二十五年、女性連續工齡滿二十年,且本單位連續工齡滿五年,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訂明試用期,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對技術、業務有特別要求的,試用期可以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
員工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后延續勞動關系的,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依本條例的規定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繼續留用員工又不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的或者不給員工持有勞動合同的,由勞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由勞動部門按未續簽勞動合同的人數處以每人五十元的罰款。
第十四條 下列勞動合同條款無效:
(一)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門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依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五條 因簽訂無效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部分條款無效造成損害后果的,有過錯的一方應向對方賠償損失。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中的無效條款經雙方協商修改后,雙方當事人應予履行。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七條 當事人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影響工作、生產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一)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單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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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_____。其中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試用期。
在試用期內,甲方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當月出勤工資和政府規定的補貼。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工作。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必須服從。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高溫保健食品。
第四條工作時間
甲方實際每周工作___天(___小時),休息___天。
甲方確因工作(生產)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補償,或者給予相應時間的調休。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乙方如有正當理由,經過申請批準,可請事假。甲方不負責發放事假期間的薪酬、獎金和補貼(除國家規定補貼外)。
第五條勞動報酬
按公司現行工資制度確認乙方月工資_____元。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調整。
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___日。
甲方將根據公司的經濟效益和對乙方的工作考評結果,按其所擔任的職、級,不定期調整乙方的工資。甲方還將按董事會制定的各有關規定及職工的勞動態度、工作效率,給予獎金和津貼。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為乙方向有關部門投保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乙方除養老保險外的社會保險按《______》規定執行。
在職中國職工因工受傷的醫療、生活費用,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恤費,參照本市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工傷經過醫療終結后,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單位分配適當工作。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合同期內,工作時間在___年以內,累計享有醫療期___個月,以后工作時間每增加___年,可相應延長醫療期___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___個月。對在企業工作20年以上以及在生產經營中表現卓著有較大貢獻的,醫療期可由甲方決定適當延長。醫療期間的生活費用、醫療費用,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恤費,參照本市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
甲方依照政府規定向乙方支付獨生子女費、幼托費、交通補貼、回族津貼等福利費用,并積極辦好必要的集體福利。
第七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觸犯國家的法律,被判刑、勞動教養的,以及被除名、開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按甲方“員工守則”及獎懲辦法規定可以辭退的;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企業調整而多余的職工;
(5)企業宣告解散或合營期滿的。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2)乙方因工傷在治療期間和醫療終結后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間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有正當理由,不能或不愿繼續工作,需要辭職并經甲方同意的。
甲方依照政府規定向乙方支付獨生子女費、幼托費、交通補貼、回族津貼等福利費用,并積極辦好必要的`集體福利。
乙方如在本合同期內受過甲方出資培訓(含間內、外實習進修)需延長合同期限,由甲乙雙方另簽協議。如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自行離職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培訓費。在培訓期內或培訓結束上崗工作不滿____年的,辭職或自行離職按培訓費的____%賠償。以后工作每滿1年減免賠償培訓費的____%,合同期滿不賠償。如乙方出境培訓,培訓費項目包括:
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勞動關系即行解除,乙方去向按《____》規定辦理。如需續訂,應在期滿前____個月雙方協商同意。
第九條違反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由非違約方和企業工會,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確定。乙方違約,按甲方獎懲辦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適用勞動爭議程序。
勞動爭議的程序為:
(1)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的,可通過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3)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的,由爭議的一方或雙方向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執行。如本合同所列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應以國家政府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標準文本報上級有關部門:____________勞動局、__________人事局和__________總工會備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或蓋章后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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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性質:
法定代表(主要負責人):
電話號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家庭住址:身份證號:電話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項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1—3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位工作,乙方工作地點為本幼兒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乙方每周工作五天,工作時間參照具體作息時間表。
第四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生活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重視乙方在園內的安全。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
第九條:乙方試用期滿后,乙方的工資標準為/月。由以下幾部分組成:績效工資:領導力與執行力元/月,班級管理
元/月,遵守園規/月,業務考核(包括教學質量獎,含備課)元/月。目標獎:安全獎元/月,滿勤獎
元/月,出勤獎元/月,家長評價獎/月,班級效益、貢獻獎元/月。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勞動紀律,履行崗位職責,全心全意為幼兒服務。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要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并寫出書面辭職報告,否則作違約處理。
第十二條:甲方繼續聘用乙方,應續簽勞動合同。
七、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乙方須嚴格遵守園紀、園規,并按本幼兒園教職員工獎懲方案執行獎懲。
2、各教職員工簽訂本合同后,需交納押金800元/人,如無違約,合同期滿后退還,如續簽可不退(雙方自愿)。如違約扣除乙方所交押金。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仔細閱讀,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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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雇主):乙方(雇員):
姓名: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當前地址:
經濟類型:
電話: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日期)到(日期)。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某項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至完成工作任務。
(2)試用期
1.沒有試用期。
2.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最長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合同期限不足六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合同期限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天;合同期限在一年至兩年之間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天。)
二、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崗位)為
(2)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3)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崗位的,按本合同的變更辦理,雙方簽署確認的協議或通知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4)甲方派乙方到其他單位工作的,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1)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天工作時間,每周工作天數,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乙方崗位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工時綜合計算,即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乙方崗位實行一個周期、總工時的工時綜合計算。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每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福利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以下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人民幣/月;試用期后工資為 人民幣/月(—— 人民幣/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和有價證券代替貨幣。
(3)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情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4)甲方每 月 日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將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應根據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有效保護乙方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如果乙方在工作期間可能發生職業危害,甲方應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2)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和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按照勞動防護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體檢。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非法指揮,強迫甲方承擔風險,有權要求糾正和檢舉、控告甲方及其管理人員忽視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1)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比例承擔。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給予醫療期限和待遇,按照醫療保險和其他有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3)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甲方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4)甲方給予乙方假期:年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護理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1)甲方依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有關勞動紀律和規定以及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2)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考核、獎懲乙方對系統的表現。
(3)如果乙方掌握了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達成如下協議:
八.本合同的變更
(1)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
(2)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證明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甲方歇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或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工作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發生。
甲方根據第5、6、7、8、9項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甲方按照第6項規定解除本合同,并符合相關規定的,還應支付乙方的醫療補貼。
(3)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無故克扣或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X.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到期或發生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時,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或續簽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XI。違約和責任
(1)甲方違約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與二次培養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可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二次種植委員會申請二次種植。不服的,可以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人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和省新的勞動管理規定相抵觸,以新的規定為準。
(2)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雙方同意(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增加雙方簽字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驗證機構(蓋章):
認證者:
驗證日期:
廣東勞動合同1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勞動合同 (適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編制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 身份證(護照)號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20xx年深圳市勞動合同范本20xx年深圳市勞動合同范本
深圳市勞動合同 (適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編制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 身份證(護照)號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0xx年深圳市勞動合同范本默認分類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璧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廣東勞動合同12
產假是國家在法律上對于女職工的一種特殊的保護,因為女性在懷孕期間是比較辛苦的,而且孩子生下來以后也得有一定時間去調養身體,等到生完寶寶身體完全恢復好了以后才能重新投入到工作當中的。可是在廣東還有少部分的職工,可能不是特別的了解廣東勞動合同法產假的詳細規定是什么?
一、廣東勞動合同法產假的詳細規定是什么?
1、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98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休息83天。
2、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98天產假
女員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產假,包括15天的'預產假。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難產(剖宮產以及產程中使用吸宮器、產鉗等非正常順產的平產手術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二、產假待遇
(1)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2)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3)產假,領生育津貼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于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后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4)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三、產檢假要開證明嗎?
產檢假在法律上沒有規定是否要開證明的條例,不同公司不同地區有不一樣的處理方法。有些公司是讓提供每次產檢預約時間的復印件,也就是產檢預約單,有些公司需要提供產檢記錄,或者醫生開具的診斷證明等。總之,大家去產檢就把各種資料都留下來,有個說法總比沒有的好。
當然在產假的這個問題上不僅是廣東是這樣執行的,勞動合同法在全國范圍內的法律效力都是一樣的,所以在廣東的女性職工如果要休產假的話,正常狀況下是98天,如果難產的話,產假也會適當的增加,而且產假期間的各種工資待遇法律上也有規定。
廣東勞動合同13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執行,初始工資額為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
(2)勞動定額(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3、其他形式(如實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資):
4、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物價水平和政府頒布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情況,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或者以集體協商的形式,依法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績效薪酬或獎金的計發辦法為:
(三)乙方的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和辦法為:
(四)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每月______日發放(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并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六、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八、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廣東勞動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單位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年齡:____________
常住戶口地址:_______ 屬于:農業人口( )非農業人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勞動手冊》號碼:_____ 《外來人員就業證》號碼:__
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準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
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合
同簽訂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證人:____________(簽章)
簽證機關:____________(蓋章)
合同鑒證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廣東勞動合同15
企業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文本,必須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期限分為:
(一)有固定期限的(臨時工合同期不得超過1年);
(二)無固定期限的;
(三)以完成某一項任務為期限的。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適用于常年性技術崗位和工種。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必須明確終止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內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單位與原有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如工種、專業對口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重新就業的合同制工人,如工種、專業對口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第十六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一)雙方協商同意的;
(二)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已經修改的;
(三)企業合并、停產、轉產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四)因工致殘,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應在15日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視為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沒有變更,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勞動者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或調換崗位。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發生事故或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二)因生產、工作需要,單位內部機構或工種、崗位之間的臨時調動;
(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八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試用期內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用人單位歇業、停業、依法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五)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經勞動行政部門確認,用人單位無法調劑安置的富余人員;
(七)勞動合同所約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出現的。
第二十條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征求本企業工會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6個月內需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依據本規定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四)、(五)、(六)、(七)項以及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合同范本《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
第二十三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用人單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三)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款,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
(四)用人單位不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五)經用人單位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六)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轉移工作單位的;
(七)勞動者出國自費留學、出境定居的;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四條勞動者被開除、除名、辭退、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五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
(二)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醫療期雖滿但經縣級以上醫院確認仍在住院治療的;
(三)勞動者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國家另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五)勞動者在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第二十六條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一)、(二)、(三)項,第二十三條第(二)、(三)、(四)項除外),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用人單位未能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的,應當支付該勞動者當年1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的;
(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四)企業關閉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終止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終止合同的。
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終止后,如確需留用,經雙方協商同意,可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對在本單位轉為合同制職工的1986年9月30日(含本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含干部,下同),其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不愿以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作為最低標準續簽勞動合同的,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一次性發給生活補助費(修訂)。
第三十條生活補助費標準為原固定工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補助1個月的工資。月工資標準按本人原勞動合同期滿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計算,但本人月工資超過所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所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計算(修訂)。
第四章集體合同
第三十一條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方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訂。
集體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
第三十二條集體合同簽訂后應當在7日內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三條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職工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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