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模板匯總十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買賣合同 篇1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區××路155弄25號。
因被答辯人(原告)××混凝土有限公司訴答辯人(被告)××××建設有限公司(20xx)×民二(商)初字第1645號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答辯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答辯人的名稱已于20xx年5月日由××××建設有限公司變更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有限公司的企業已經不復存在。眾所周知,訴訟主體應以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被答辯人以變更前的名稱起訴,顯屬主體錯誤。附:企業(企業集團)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轉載于:www.cSSyq.co m 書 業 網:解除買賣合同的答辯狀)(均為復印件)各一份。
二、經20xx年10月12日對帳(《混凝土結算清單》被答辯人已提供)后,本公司于月日和月日先后兩次支付了貨款30萬元,至今已共支付了85萬元。顯然,被答辯人在不間斷地供貨,答辯人在不間斷地向被答辯人支付貨款,并沒有較長時間拖欠貨款的事實。
三、被答辯人起訴的`第一請求稱“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貨款人民幣444359.25元”沒有事實依據。經查: 被答辯人提供的混凝土《購銷合同》的未約定貨到付款,而是按照合同約定定期付款。根據雙方于20xx年3月20日簽訂的《上海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載明,建設工程“結構封頂驗收后一個月內支付砼款總額的50%”。現本工程結構尚未封頂,被答辯人亦未提供其供貨工程結構已經封頂的相關證據。按照被答辯人提供的《混凝土結算清單》記載,貨款總數為143.6208萬元,已付85萬元,占59.2%。已超過約定付款期限內應付款的數量。
四、被答辯人起訴的第二訴訟請求稱,判令被告償付逾期付款違金75941元更沒有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首先,不存在逾期付款,豈用償付逾期付款違金?其次,即便逾期付款,其期限也只能從貨款結算后應付款日起計算。被答辯人提供的經雙方簽名蓋章和《混凝土貨款結算清單》上明確記載,貨款結算日為20xx年10月12日,那么貨款結算前就不存在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了。且20xx年3月20日的購銷合同上有“20xx年所欠未款不計違約金”記載。
綜上所述,本案原告不但起訴所指被告主體錯誤,且對自己提出的主張缺乏證明以上事實存在的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據此,答辯人請求貴院依法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或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謝謝!
呈××市××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二OO七 年 十一 月 二十 日
附:1、營業執照付本復印件1份;企業(企業集團)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1份;2、付款憑證2份;3、答辯狀副本1份。
買賣合同 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事宜,經自愿、平等、友好協商,達成轉讓協議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積甲方將拆遷所得的坐落于瀏河鎮紫薇園三期內的宅基地轉讓給乙方,具體位置編號和面積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競買或摸號后確定,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權歸乙方享有。
二、轉讓金額該宗地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25萬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在甲方原房屋拆除后3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萬元,余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并交付給乙方后3日內付清。
四、房產歸屬
1.在該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資建造,房產歸乙方所有。
2.建房手續由甲方配合辦理,所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許可的前提下,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將土地證和房產證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應當向乙方全額退還宅基地轉讓款25萬元,并償付違約金25萬元,如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包括建房、裝修工程款和房地產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則已付的土地轉讓款作為違約金償付給甲方。
六、未盡事宜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七、協議生效條件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協議份數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3
廣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XXX-XX-20xx
甲 方:******有限公司
乙 方:廣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共同簽訂本合同,以茲信守履行。
一、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購買產品的如下:
二、合同總金額:人民幣75800元(大寫:柒萬伍仟捌佰元整)。本合同金額為含稅金額。
三、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軟件質量要求及技術指標:符合國家及甲方指定的標準。
五、交付上線時間:乙方必須在合同簽署后于收到甲方首付款之日起30日(工作日)內完成
軟件系統開發。在開發完成后2個工作日內乙方交付軟件系統給甲方,然后在4個工作日內乙方幫甲方完成軟件系統安裝部署、調試(達到可正常使用狀態)。
六、甲方《***軟件系統需求說明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七、付款方式:
1、自合同簽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本合同總金額的30%作為首付款,即人民 ;
2、乙方將以上軟件交付給甲方經甲方驗收合格,并給甲方做完培訓安裝及調試,甲方員工可
以獨立正確的操作的,甲方再付乙方本合同總金額的60%,即人民幣45480 元(大寫:肆萬伍仟肆佰捌拾元整);
3、本合同總金額剩余的10%,即人民幣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6個月,管理軟件無質量瑕疵的,甲方將該款項全額支付給乙方。
4、乙方于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項后于3日內向甲方出具當批次款項的合法票據(含稅)。
八、交付件:PC端管理系統+PC WEB版+安卓端APP+蘋果端APP+文檔手冊,APP基于手機原生開發,附件中功能體現在APP端,PC WEB版根據乙方標準版本功能
九、乙方提供的服務
1、免費提供上述所列軟件的載體光盤和使用說明書(電子文檔)。
2、負責把上述軟件安裝到甲方計算機內,進行軟件初始化與上線輔導等,并進行調試,使之可正常運行。
3、免費向甲方提供上述軟件的技術培訓。
4、免費永久熱線電話咨詢,指導服務。
5、在服務期內,乙方定期上門拜訪和實地考察甲方系統使用情況。
6、第一年免費上門指導維護服務截止時間:20xx年日。之后按500元/次或總額的10%/年收取服務費。
7、乙方向甲方提供本項目實施售后服務人員24小時的聯系電話,以確保應急服務。
8、后續甲方如有新需求開發(如2期,3期等),乙方須按照實際工作量計算開發費用,按照實際工作量計算費用,超出1000元/人天的則按不大于人民幣1000元/人天的費用計。
十、乙方責任
1、 乙方接到甲方通過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網上提交等方式提出關于***軟件的服務請求后,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回應并協助處理問題。
2、 乙方服務人員服務完畢后,需甲方對服務情況檢查和文字確認。
3、 乙方除向甲方提供協議中規定的服務項目外,有義務給甲方人員在使用***軟件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提供指導,以提高甲方人員應用水平。
4、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服務人員不得對甲方數據進行增刪、修改、復制、傳送、記錄。
5、 乙方在對甲方提供所購買軟件同版本永久免費升級服務。
6、 如乙方未能按時向甲方提供符合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軟件系統,乙方應當按合同總額的1‰/天向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15日(工作日)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乙方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價款并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總金額10%的違約金。
7、 乙方未嚴格履行售后服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根據甲方損失向甲方支付不超過本合同總金額30%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責任
1、 甲方應配備專人對上述軟件的使用進行管理和維護。
2、 甲方應確保上述軟件的運行環境(包括計算機及相關硬件設備)安全,為軟件正常運行提供保障。
3、 甲方應做好日常數據備份工作,并將備份數據進行妥善保管。
4、 甲方在應用過程中出現異常,務必做好詳細記錄,便于乙方迅速做出診斷,及時解決故障,并配合乙方服務人員做好維護檔案。
十二 、雙方權益
1、甲方有權對乙方不履行協議條款行為向廣州市消費者協會及廣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投訴,并保留進一步追究責任權利。
2、甲方對上述軟件的數據文件進行的不當處理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3、上述軟件的版權完全由乙方擁有,甲方擁有上述軟件的使用權,不能違反《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義務,不能對上述軟件部分進行復制、發行、翻譯、修改、注釋、合成及編譯至源代碼等處理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其相關的程序、文件、源碼和反編譯等。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法律責任和要求經濟損失賠償。
4、如甲方未能
按上述商定時間支付貨款;乙方將保留按合同總額1‰/天向甲方收取滯納金的權利。
5、如甲方不按時支付貨款,乙方有權催告甲方付款,若經書面催告甲方仍然拒絕付款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停止軟件使用權或售后服務,直到收齊貨款和滯納金,由此給甲方系統造成的任何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6、本合同中硬件產品如遇廠家停產或市場缺貨的情況,雙方可友好協商更換同等品質、同等價格硬件產品。
十三、知識產權
乙方應保證甲方及其關聯公司購買、使用該軟件系統及其他交付件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權、使用權、知識產權等權利的主張。所提供的軟件系統及其他交付件使用到他人的軟包括商業標識、著作權、專利在內的所有知識產權應當取得所有權或者永久使用權。乙方提供的軟件系統如果是通過復制、部分復制、抄襲、翻譯、反向工程等方式獲得的侵害第三方所有權、使用權、知識產權的衍生作品的,乙方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排除妨害,因乙方提供的軟件系統及交付件存在前述權利瑕疵或糾紛的,乙方須與第三方交涉、參加相應訴訟、仲裁,并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乙方未在合理期限內排除妨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30%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所有損失。
十四、 商業秘密
1、乙方承諾所提供的軟件系統均不存在收集或泄露甲方商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信息、客戶信息等)的行為。如果因乙方軟件系統瑕疵導致甲方商業信息泄露,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和相應經濟責任的權利。
2、乙方承諾不以任何目的(包括學習或研究等目的),以任何方式和媒介復制、復制利用或供第三方使用甲方數據庫中的數據。如因乙方造成甲方數據泄露,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和相應經濟責任的權利。
3、甲乙雙方針對本合同所訂立之內容及項目相關訊息及本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所獲悉的商業信息應互負保密之義務,不得任意泄露于不相關的第三人并約束各自員工遵守保密義務。任何一方違反該義務均應向守約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總金額30%的違約金。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六、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的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簽字并蓋章的補充協議屬于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有限公司乙 方:廣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 地 址:廣州市天河區***號
電 話:0755-335555555 電 話:
開戶行:招商銀行廣州開發區支行
帳 號: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買賣合同 篇4
供方:
地址:
郵碼:
需方:
郵碼:
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品名、規格、產地、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三年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江西省余干縣
四、運輸方式到達站(港)及收貨單位:貨運
五、運輸費用負擔:需方
六、合理損耗計算及負擔:供方
七、包裝費用負擔:需方
八、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三個月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付款
十、違約責任:付20%的`違約金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20xx年07月05日至20xx年08月05日。
供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吳小明 委托代理人:吳小明
開戶銀行:
需方(蓋章):譚志壽 法定代表人:譚志壽
開戶銀行:
買賣合同 篇5
xxx公司(以下稱買受方)
xxx公司(以下稱為出賣方)
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定義
“驗收手冊”是指由出賣方提供并由雙方確認,供雙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現場驗收”是指買受方按照驗收手冊對出賣方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后驗收。
“技術規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銷售主體事項
出賣方愿意出售,買受方愿意購買下列設備:
設備技術要求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所規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數據的標準,并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出賣方應于年月日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受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2份。由買受方在日內審議和批準驗收手冊。
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件規定相抵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3條價格
第4條支付
買受方在收到出賣方的發票后,必須按下列期限付給出賣方款項:
4.1簽約后支付總價的定金;
4.2買受方處交付設備并安裝調試后,支付總價的60%的貨款;
4.3驗收保留款為總價的貨款,在設備調試合格后第月內支付
第5條交貨與驗收
出賣方應在年月日前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同時,出賣方須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證明業已完成檢測。驗收單證上應注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出賣方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現場驗收應在年月日起進行。
第6條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對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出賣方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7條保修
出賣方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該設備及部件,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年之內出現故障,出賣方負責在收到臺新公司通知7日內進行調換或修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均由出賣方承擔。如出賣方不履行上述保修義務,則應承擔買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8條其它
本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作廢。
賣方:
買方: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6
賣方:簽訂時間:20xx年 xx 月xx 日 買方: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等價有償的原則,根據雙方20xx年1月20日簽訂的油品年度經銷合同,雙方就下列油品銷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為油品年度經銷合同的附件
一、結算方式(A)
(A先款后貨;B先貨后款;C其他)
二、其他約定事項:
合同條件
特別提示:以下條款請買方仔細閱讀,有不明之處向賣方提出,有異議的雙方協商修改。合同一經簽字蓋章則表示理解和接受。
一、產品質量雙方協商選擇(C)
(A 國標;B行標;C企標;D協議標準)。
二、計量以供方計量為準。
三、發貨方式:
1、采用鐵路發運的,買方及時向賣方提供所需產品數量、到站地、收貨人,供方根據其提報量代辦鐵路運輸,運雜費由買方承擔。
2、采用公路或水運發貨的,雙方協商選擇()(A由買方自行提貨;B由賣方代辦運輸;C由賣方送貨上門)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送貨上門的按到岸價結算。
四、交付與驗收
1、交付方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賣方送貨;
(2)賣方代運;
(3)買方自提。
2、交貨地點:。
3、運輸方式:。
4、運輸費用承擔:。
5、驗收標準:國標或潤滑油公司標準。
6、由買方自提的貨物,以貨物交接給買方為交付時間,買方對貨物數量有異議,應在貨物交接后48小時內通知賣方,賣方應在48小時內答復。買方對貨物質量有異議,應在扣除貨物合理運輸時間后48日內書面通知賣方,賣方應在48日內書面答復。
7、由賣方送貨或賣方代辦運輸的`貨物,買方應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后,2日內對貨物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
8、買方收貨后發現名稱、牌號、質量、數量不符或發生破損、溢耗的,48小時內以電話、傳真或書面通知賣方協商解決,逾期提出的,視為合格。
五、免責條款:
1、因國家政策調整、外部環境等不可歸責于當事人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
2、因鐵路計劃未批準或請車未承認影響發運的;
3、因賣方生產裝置運行故障不能及時供貨的;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需經雙方共同協商的,應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七、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訟解決,由賣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銷售代表: 合同編號:
買賣合同 篇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居間方(以下簡稱“丙方”):上海×××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丙三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公房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丙方居間介紹及服務,甲方同意將位于上海市寶山區××路×××號×××室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于乙方,該房屋性質為使用權房屋,用途為住宅,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二、該房屋的轉讓價款
甲、乙雙方同意該房屋的售價為人民幣(大寫)××萬元整(¥××萬元)。該價款包含該房屋內的相關設施設備及現有裝修款,除此之外,乙方無需再因該房屋的買賣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款項。
三、轉讓價款的支付
1、雙方確認,所有的房款均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丙方,待該房屋《租用公房賃證》的承租人變更為乙方后,由丙方支付給甲方。
2、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簽訂時向丙方支付人民幣××萬元的房款。
3、其余房款人民幣×萬元待甲方提交辦理過戶需甲方出具的相關手續后且甲方已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后三日內支付給丙方。
三、中介服務費
基于丙方為甲、乙雙方的該房屋買賣提供了居間服務和其他相關服務,乙方同意向丙方支付人民幣×萬元(¥×萬元)作為中介服務費;該中介服務費需待該房屋《租用公房賃證》的承租人變更為乙方之日支付。
四、相關手續的辦理及稅費的承擔
1、三方同意將該房屋《租用公房賃證》的承租人變更為乙方,相關過戶手續由丙方負責辦理,甲、乙方同意給予協助,辦理該過戶手續所需的費用,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將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需甲方出具的相關文件提交給乙方,如逾期,每逾期一天,須承擔房屋轉讓價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十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在辦理具體過戶手續時,如需甲方及共有人、成年共居人親自到該房屋產權單位辦理的,甲方必須按乙方的要求進行。如逾期,每逾期一天,須承擔房屋轉讓價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十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五、房屋的交付
1、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并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如逾期,每逾期一天,須承擔房屋轉讓價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十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在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的同時,甲方同意將該房屋的所有裝修和不可移動財產以及相關設施設備一并無償交付給乙方所有,乙方無需給予任何補償。在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甲方不得破壞該房屋以及該房屋的裝修和相關設施、設備,如有損壞,甲方須按價賠償。
3、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交付乙方之前,已將該房屋的水費、電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上網費等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一切費用全部結清。如果甲方未能及時結清上述費用而給乙方造成損失或影響乙方后續交費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于房屋交付乙方前將戶口遷出。如有困難,乙方同意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戶口遷出,并且甲方同意從丙方領取房款時,從房款中直接扣除人民幣××××元作為戶口押金交由丙方無息代管,待戶口遷出后,由甲方到丙方處領取該戶口押金;如甲方未能在前述日期將戶口遷出,則該押金作為甲方向乙方承擔的違約金,可由丙方直接支付給乙方。
5、甲方應在房屋交付時,將與該房屋有關的水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等過戶至乙方名下。
6、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將該房屋的《租用公房賃證》原件及其他相關權屬證明交付乙方。
六、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
(1)甲方保證其對該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夠完全支配或處理。并保證該房屋不存在查封、抵押、出租、債權債務糾紛等影響該房屋轉讓的因素。有關該房屋在本合同簽訂前已產生的產權糾紛、抵押、租賃、稅務等事宜,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清理完畢。
(2)甲方保證向丙方出具的個人身份證明、《租用公房賃證》以及辦理房屋過戶所需的相關文件的真實、合法及有效。
(3)甲方保證該房屋的共有人、家庭成員及共同居住人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沒有隱瞞婚姻狀況。
(4)如該房屋已出租的,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具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書和承租人同意解除、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并搬遷的保證書,并保證不影響乙方居住使用該房屋。
2、如因甲方違反前述(1)、(2)、(3)、(4)任何一條款而導致本合同解除或無法繼續履行或使乙方受到損失的,甲方應承擔房屋轉讓總價款20%的違約賠償金。
七、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可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共有人及共居人:
乙方:
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8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買賣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
乙方(中介方):_______
丙方(賣方):_________
1.甲丙雙方在自愿原則下,經甲方認真挑選,雙方一致同意,第_________號牛作價_________元。
2.若檢查該牛有病,則視本合同無效。
3.丙方需按甲方要求,到指定地點檢疫、復查并按時送達運點,否則造成損失,由丙方補償全部損失。
4.裝運之前,_________天內仍由丙方飼養管理,費用甲方不負責。
5.甲乙雙方需認真做好標志、編號等,按號裝車,裝車前如有更換,掉胎等,由丙方全部負責。
6.裝車后,甲方將款統一付給乙方,丙方憑合同向乙方領取。
7.為了確保“甲丙”雙方的利益,雙方同時交納定金_________元由乙方保管,以防反悔。
8.奶牛狀況:
年齡_______ 產奶量_______ 胎次_______ 懷孕月份_______ 角距_______ 備注_______
9.甲方責任
(1)組織人員選擇奶牛,認真登記,合理定價。
(2)交納檢疫,工商費用。
(3)奶牛裝車后一次付清牛款。
(4)手續辦畢,奶牛裝車后,應付乙方中介費即牛價總金額的3%。
10.乙方責任
(1)組織好牛源,供買方按標準充分選擇。
(2)免費安排買方人員食宿,保護其生命財物安全。
(3)書寫合同書,并保證買賣方履行合同。
(4)聯系辦理運輸工具(汽車、火車、輪船等)。
(5)辦理工商、檢疫、稅務等一切出境手續。
11.丙方責任
(1)奶牛定價后,簽訂合同交押定金。
(2)繼續飼養若干,并按時送檢裝車。
(3)裝運前,奶牛若發生意外,由賣方全部負責。
(4)檢查奶牛若有病,奶牛屬賣方,合同無效。
12.此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各_________份。如有其他事項經合同雙方協議同意后可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10
1[考點]返還原物請求權;占有返還請求權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34條,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二:第一,請求人系物權人;第二,被請求的對象系現時的無權占有人。②本題中,甲系所有權人,乙系無權的間接占有人,丙系無權的直接占有人,甲可對乙主張返還原物請求權,故A選項正確;甲亦可對丙主張返還原物請求權,故B選項正確。③根據《物權法》第245條,占有返還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四:第一,請求人系占有人;第二,占有人的占有被侵奪;第三,須于占有被侵奪之日起一年內行使;第四,被請求人系侵奪人或者自侵奪人處繼受占有的占有繼受人。④本題中,甲的占有被乙侵奪,且乙仍為現占有人(間接占有人),甲可對乙主張占有返還請求權,故C選項正確。⑤假設丙系占有的概括繼受人(通過繼承或者企業合并自乙處繼受占有),則無論丙系善意或者惡意之概括繼受人,甲均可對丙主張占有返還請求權。假設丙系占有的特定繼受人(通過買賣、贈與、租賃、借用、質押等自乙處繼受占有),則僅在丙為惡意的特定繼受人時,甲才可對惡意的丙主張占有返還請求權,在丙為善意的特定繼受人時,甲對善意的丙無占有返還請求權(對占有的保護弱于對物權的保護)。本題中,丙系善意的特定繼受人,甲對丙不得主張占有返還請求權。故D選項錯誤。
2[考點]占有推定
[解析]①根據占有權利推定,占有人主張其對占有物享有某種以占有為內容的權利,推定占有人享有該權利。換言之,“占有人于占有物上行使之權利,推定其適法有此權利。”A選項正確。②根據占有狀態推定,占有人的占有在法律上被推定為自主占有、善意占有、和平占有、公然占有。故B選項正確;C選項正確。③根據占有權利推定,占有權利的推定屬于證明規則,具有消極性。占有人不能利用此種權利推定,請求為所有權登記的積極證明。故D選項錯誤。
3[考點]主物與從物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188條,甲的汽車抵押權未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乙的汽車質權優先于甲的汽車抵押權。故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②《擔保法解釋》第63條規定:“抵押權設定前為抵押物的從物的,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方某是在甲的汽車抵押權設立之后才取得備胎所有權的,故備胎不是甲的汽車抵押權的客體,甲對備胎不享有優先受償權。故C選項錯誤。③《擔保法解釋》第91條規定:“動產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的從物。但是,從物未隨同質物移交質權人占有的,質權的效力不及于從物。”據此,乙的汽車質權的效力不及于備胎,乙對備胎不享有優先受償權。故D選項錯誤。
4[考點]物權請求權
[解析]①《物權法》第34條規定:“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物權法》第35條規定:“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這兩條規定了物權請求權制度,物權請求權制度為物權的物權法保護方法,有別于物權的債權法保護方法。法律設立物權請求權制度,目的在于維護物權人對物的圓滿支配狀態,只要物權人對物權的支配受到侵害或者妨害,物權人即可行使物權請求權,無須證明侵占人、妨害人具有過錯,無須證明自己受有損失,這與損害賠償請求權不同。A選項正確,不選;B選項正確,不選。②根據民法理論,物權請求權中的排除妨害請求權、消除危險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返還原物請求權或者不適用訴訟時效,或者適用長期訴訟時效,C選項正確,不選;D選項錯誤,當選。
5[考點]返還原物請求權;占有返還請求權
[解析]①該狗系遺失物、盜臟,丙以自己的名義出賣給不知情的丁時,善意的受讓人丁不能善意取得。該狗的所有權仍歸甲所有。丁系無權占有人。甲可對丁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乙曾經是無權占有人,但乙飼養的狗被盜后,乙不再是無權占有人(非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甲對乙不享有返還原物請求權。故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②乙雖非狗的所有權人,但乙系狗的占有人,乙對狗的占有被丙侵奪,丙出賣給不知情的丁。因侵奪人丙不再是現時的占有人,故乙對丙不享有占有返還請求權。同時,丁屬于侵奪人丙的善意特定繼受人,乙對善意特定繼受人丁也不享有占有返還請求權。故C選項錯誤;D選項錯誤。
6[考點]無權占有人的責任;概括繼承
[解析]①根據《繼承法》第33條的規定,高某死亡后,若小高未放棄繼承,小高應當法定承受周某與高某之間的耕牛借用合同。現耕牛因小高管理不善而死亡,高某有權基于借用合同請求小高承擔違約責任。故A選項正確,不當選;B選項錯誤,當選。②小牛屬于天然孳息,所有權歸屬于周某,小高對小牛的占有屬于善意自主占有。但是,小牛不屬于借用合同的內容,因此,周某不能基于借用合同請求小高承擔不能返還小牛的違約責任。同時,因為小高對小牛構成善意自主占有,所以,根據《物權法》第244條的規定,周某不能請求小高對小牛死亡的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故C選項錯誤,當選;D選項正確,不當選。
7[考點]返還原物請求權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34條的規定,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三:第一,請求人為物權人;第二,被請求人為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第三,請求時原物尚存在。甲的畫被乙盜竊,甲依然享有該畫的所有權,但乙將該畫出賣給了丙,乙的無權占有已經喪失,乙不再屬于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甲只能對丙主張損害賠償或者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不能對乙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故A選項錯誤。②由于該畫屬于盜贓,丙雖為善意,但丙原則上不能善意取得所有權,丙屬于無權占有人。丙將該畫交給丁保管時,丙屬于間接占有人,而無權的間接占有人可以成為返還原物請求權的對象,故B選項正確。③丁為無權的直接占有人,可以成為返還原物請求權的對象,故C選項正確。④戊雖在客觀上管領、控制該畫,但屬于基于雇傭關系并受雇主的指示管領、控制該畫,戊在法律地位上屬于占有輔助人,畫的占有人為丁。戊既然不是占有人,自然也不是無權占有人,不能成為返還原物請求權的對象,故D選項錯誤。
8[考點]善意取得
[解析]①異議登記的效力在于減損錯誤登記的公信力,阻礙善意取得的發生。但是,《物權法》第19條第2款規定:“??登記機關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的,異議登記失效??”據此,異議登記后,申請人未在15日內起訴的,異議登記自動失去效力,不再發生減損錯誤登記的公信力,不能阻礙善意取得的發生。故A選項不當選。②根據《物權法》第107條,盜臟、遺失物、漂流物、埋藏物,其占有人實施無權處分的,受讓人原則上不能善意取得。須注意:因欺詐、脅迫喪失占有的,不屬于盜臟(盡管可能構成贓物。盜臟≠贓物),該動產的占有人實施無權處分的,只要受讓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仍可善意取得。B選項中,甲遭乙的欺詐喪失花瓶的占有,但該花瓶不屬于盜臟,甲的撤銷具有溯及力,甲撤銷后,乙將花瓶出賣給丙的行為屬于無權處分,但因丙符合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因此丙善意取得該花瓶的所有權。故B選項不當選。③在本質上,善意取得仍為一個交易行為。所以,民法通說觀點認為,若該善意取得的交易行為(即該無權處分行為)被撤銷,受讓人不能善意取得。在C選項中,乙將花瓶出賣給丙的行為屬
于因脅迫實施的無權處分,丙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但是,若乙撤銷乙、丙間的買賣合同,丙仍不能善意取得。故C選項當選。④根據民法理論,禁止流通物不發生善意取得,禁止流通物的占有人實施無權處分的,受讓人不能善意取得。故D選項當選。
9[考點]抵押權順位的變更;拋棄與讓與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199條的規定,甲、乙、丙的抵押權分別為第一、第二、第三順位。正常情況下,實現抵押權變賣房屋得款300萬元時,甲分得150萬元,乙分得150萬元,丙不能分得。②根據《物權法》第194條第1款,甲、丙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無須經乙同意,且已經辦理的順位變更登記(該順位變更已經發生了效力)不會對乙產生不利影響,即按變更后順位清償,丙作為第一順位分100萬元,乙作為第二順位分150萬元,甲作為第三人順位分50萬元。故A選項正確。③根據民法理論,若甲對丙讓與自己順位,則甲作為第一順位分得的150萬元,優先滿足丙的100萬元,甲得剩余的50萬元,乙仍作為第二順位分得150萬元(不受影響)。故B選項正確。④若甲對丙拋棄其順位,屬于甲相對放棄對丙的順位,即甲作為第一順位分得的150萬元,甲、丙作為同一順位按照債權比例分配,甲分五分之三(90萬元),丙分五分之二(60萬元)。故C選項正確。⑤若甲對乙和丙放棄其順位,屬于甲絕對拋棄抵押權順位,其法律效果是,乙升進為第一順位,丙升進為第二順位,甲降至第三順位,這樣,乙分得150萬元,丙分得100萬元,甲分得50萬元。故D選項正確。
10[考點]保留所有權買賣;共同抵押
[解析]①《買賣合同解釋》第34條規定:“買賣合同當事人主張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條關于標的物所有權保留的規定適用于不動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物權法》第9條第1款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乙和甲關于乙保留房屋所有權的約定違反物權法定原則,不發生物權效力。同時,由于乙、甲之間房屋買賣合同有效,乙享有處分權,且給甲辦理了過戶登記,甲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故A選項錯誤。②《擔保法解釋》第75條第2款規定:“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當事人對其提供的抵押財產所擔保的債權份額或者順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抵押權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財產行使抵押權。”乙對甲的汽車、丙的房屋、丁的房屋享有的抵押權構成共同抵押,未約定抵押權人乙行使抵押權的順序與份額,構成連帶共同抵押,乙行使抵押權不受順序的限制,即使乙未對甲的汽車行使抵押權,仍可直接對丙的房屋行使抵押權,優先清償200萬元。故B選項錯誤。③《擔保法解釋》第75條第3款規定:“抵押人承擔擔保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據此,若乙對丙的房屋行使抵押權清償200萬元,丙可不對甲追償,直接按照內部份額比例向丁追償100萬元。故C選項正確。④《擔保法解釋》第75條第1款規定:“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債權人放棄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擔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減輕或者免除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據此,若乙放棄對甲的汽車抵押權(價值100萬元),當乙對丙的房屋行使抵押權時,乙有權請求免責100萬元。故D選項正確。
11[考點]返還原物請求權;無權占有人的責任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34條的規定,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三:第一,請求人為物權人;第二,被請求人為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第三,請求時原物尚存在。甲的手機被乙盜竊,甲依然為手機的所有權人,但由于乙已經將盜竊的手機贈與丙,乙對手機的占有已經喪失,乙不屬于現時的無權占有人(乙只是曾經的無權占有人),甲對乙的返還原物請求
權不能成立,故A選項錯誤,當選。②乙的行為構成對甲的所有權的侵害,甲有權對乙主張損害賠償請求權,故B選項表述正確,不選。③乙將盜竊的手機贈與丙,丙不能因此取得手機的所有權,丙對手機的占有屬于無權占有,同時,由于丙已經將手機丟棄,丙不再屬于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甲對丙的返還原物請求權亦不能成立,故C選項錯誤,當選。④丙對手機的占有屬于善意、自主占有,根據《物權法》第244條的規定,丙對于手機的毀損滅失無論是否具有過錯,均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故D選項錯誤,當選。
12[解析]①根據《合同法》第134條,動產買賣的當事人可以約定出賣人保留所有權。
甲、乙約定自乙支付完全部價款時才發生所有權移轉,故甲將畫交付給乙時,乙不能取得所有權,一直到乙支付完畢全部價款時,乙方才取得古畫所有權,故A選項錯誤。②甲、乙關于“10年內乙不得轉售該畫”的約定,違反了物權內容法定,該約定不發生物權效力,故乙取得該畫所有權后,將畫出賣給丙的行為屬于不折不扣的有權處分,自乙向丙交付該畫時,丙取得該畫所有權,故B選項正確。甲、乙關于“10年內乙不得轉售該畫”的約定雖然違反了物權法定原則,但并未違反其他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妨礙該約定在甲、乙間產生合同效力,故乙10年將該畫出賣給丙的行為構成違約,故D選項正確。③由于乙將畫出賣給丙的行為屬于有權處分,丙是否知情是不相關的,故C選項錯誤。
13[考點]物權法定
[解析]①《物權法》第5條規定:“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這是關于物權法定原則的規定。②質押的標的物只能是動產和法律明定的權利,王某和甲質押房屋的行為違反了物權內容法定,甲對房屋不享有質權。③優先受償權系物權性質的權利,王某與丙關于丙對房屋享有優先受償權的約定違反了物權法定原則,不具有物權效力,如果涉及第三人,則丙對房屋的變價款不享有優先于王某一般債權人受到清償的權利。④王某為丙設立抵押權的行為符合物權法定原則,乙為房屋的抵押權人,對房屋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⑤綜上,就變賣房屋所得的60萬元,抵押權人乙享有優先受償30萬元的權利,剩余的30萬元,由甲和丙按照債權比例受償,各得15萬元。本題唯一正確的答案為B選項。
14[考點]善意取得;不當得利;無因管理;侵權損害賠償
[解析]①本題中,因乙無權處分,丙善意取得該相機。若此后乙取得該相機所有權,原所有權人甲有權請求乙返還該相機。這種現象稱為“回首取得”。故A選項正確。②乙的無權處分對甲構成侵權,甲有權請求乙承擔賠償責任。故B選項正確。③不當得利的返還范圍有一個限定:“得利大于損失的,以損失為準;得利小于損失的,以得利為準”。所以,若甲對乙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甲只能請求乙返還不當得利10萬元,而不是11萬元。故C選項正確。④根據民法理論,對于甲、乙間的關系,可類推適用“不正當無因管理”制度。若甲主張類推適用不正當無因管理,則甲有權請求乙返還出賣相機的11萬元,當然甲也因此負有在“收益范圍內”補償乙因此支付的必要費用的義務。故D選項正確。
15[考點]基于法律行為的動產物權變動;天然孳息
[解析]①甲將母牛出賣給乙,且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完成交付,乙已經取得母牛所有權。②5月15日,甲將母牛出賣給丙,又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完成交付,但是,占有改定方式完成交付的,不生善意取得的效果,故5月15日丙不能善意取得母牛的所有權。③6月1日,該牛產下一只小牛犢,小牛犢是天然孳息,根據《物權法》第115條第1款,無約定時,天然孳息的所有權歸原物的所有權人,故小牛犢的所有權歸屬于乙。故A選項正確;B選項錯誤。④6月16日,甲將該母牛交給仍不知情的丙,此時,甲使善意的丙取得了對母牛的直接占有,且此時丙認為善意,丙自此善意取得母牛的所有權。故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
16[考點]區分原則;返還原物請求權;雙方虛假行為
[解析]①甲、丙間房屋買賣合同系雙方虛假行為,無效,丙未取得房屋所有權,丙對乙無返還原物請求權,故B選項錯誤。②根據區分原則,未給乙辦理過戶登記,不影響甲、乙間房屋買賣合同的生效,乙系基于有效的買賣合同產生的債權占有該房屋,系有權占有,甲作為房屋的所有權人,對乙無返回原物請求權,故A選項錯誤。③甲、乙間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甲給乙辦理過戶登記未陷入履行不能,故乙有權請求甲給自己辦理房屋的過戶登記。故C選項正確。根據合同相對性,乙無權請求丙給自己辦理房屋的過戶登記,故D選項錯誤
17[考點]非基于法律行為的不動產物權變動;放棄繼承權;共有
[解析]①《物權法》第29條規定:“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通過繼承和受遺贈發生的不動產物權變動,無須公示。故A選項錯誤。②《繼承法》第8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甲死亡后,乙、丙對房屋形成共同共有,所有權不適用訴訟時效。此外,乙并未實施侵犯丙繼承權的行為,丙的繼承權之2年訴訟時效期間未開始計算。故B選項錯誤。③《繼承法意見》第49條規定:“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作出。遺產分割后表示放棄的不再是繼承權,而是所有權。” 《繼承法意見》第51條規定:“放棄繼承的效力,追溯到繼承開始的時間。”放棄繼承具有溯及力。據此,C選項正確。④《物權法》第102條規定:“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侵權責任法》第85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據此,對于丁遭受的損害,共同共有人乙、丙應承擔連帶責任。故D選項錯誤。
18[考點]非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
[解析]①甲、乙合法建造房屋,根據《物權法》第30條,無須登記,在事實行為成就時,甲、乙取得房屋所有權(共同共有)。②甲、乙離婚的判決系形成判決,根據《物權法》第28條,無須登記,在判決生效時,乙取得該房屋所有權。③根據《物權法》第29條,在乙的死亡宣告判決生效時,無須登記,丙取得該房屋所有權。《民通意見》第36條第2款規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時間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與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觸的,則以其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為準。”因乙未宣告撤銷死亡宣告的判決,又未對該房屋作其他處分,故該房屋仍歸丙所有。④根據《物權法》第31條,丙經由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后,未登記即處分該房屋的,不發生物權效力。同時,有關丙、丁間房屋買賣合同的生效判決系給付判決,須經丙給丁過戶登記后,丁才能取得該房屋所有權。⑤綜上,唯一正確的答案是C選項。
19[考點]共有
[解析]①《物權法》第30條規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據此,甲、乙自事實行為成就(房屋封頂)時取得房屋所有權。A選項錯誤;B選項錯誤。②《物權法》第97條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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