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申請積分入學
孩子一天天長大,現在到了入學的年齡了。想給孩子申請積分入學,但是不知道怎么操作?沒關系。下面YJBYS小編給大家帶來有關虎門積分入學的相關內容,以供參考,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一、適用對象
1.積分入學方案適用于年滿6-18周歲,有正常學習能力的非東莞市戶籍隨遷子女(含香港、澳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擁有臺灣身份證或外國國籍等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學童不適用于本方案。
2.申請人的父母雙方也須為具有我國國籍的非東莞市戶籍人員,且父母雙方或一方須在東莞市行政區域內就業或經商,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以及在東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3. 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隨遷子女必須年滿6周歲(即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申請入讀小學非起始年級的,必須符合相對應的入學年齡;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隨遷子女必須是小學應屆畢業生。已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隨遷子女,不能申請留級重讀。
二、申請地點
申請地點可以二選一,具體而言為
1. 申請人父或母一方服務地所在鎮街的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
2. 申請人父母在我市擁有產權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鎮街的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
三、積分方式
父母雙方不累計積分,只選取其中一方積分,積分方式如下:
四、申請材料
(一)必備資料
1、填寫《2016年東莞市 鎮(街道)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表》(正在制定中)
2、申請人(學生)方面的材料:戶口薄、身份證(未辦理身份證的需提交一份電子照片,用于錄入積分制信息系統)及出生證。其中,港澳戶籍學生提供《港澳居民身份證》,出生證以及電子照片。
3、積分方(家長)材料:
(1)父母雙方的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父母是港澳戶籍的,只需提供身份證);
(2)父或母的《廣東省居住證》(父母是港澳戶籍的,提供《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3)填寫《東莞市人才入戶、積分入學計劃生育情況中報表》。
4、在“服務地”申請入學的,選擇以下四種方式之一提供申請地依據材料:
(1)就業的,提供積分方的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合同不能顯示工作所在鎮街的,需輔助提供工作單位證明);
(2)以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3)經商的,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副本;
(4)代理制保險營銷員,提供保險代理合同,且通過核查其在莞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情況作為在莞從業的依據。
在“自有居所地”申請入學的,提供房地產權證或已辦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
(二)積分資料:由申請人結合自身實際,自行提供,職能部門將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按統一的標準給予審核和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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