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街道積分入學
2016桂城街道積分入學辦理手續指引
申請條件
已在南海區連續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滿半年(含半年)以上,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且在桂城范圍內居住,經本人申請,納入我街道新市民積分制服務范圍。
積分累計達到30分的新市民,其未曾入讀公辦小學或初中且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子女可在其產權房所在地或居住地申請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公辦學位新生排名。
申請時間
●4月20日至5月3日:為預受理階段,接受市民咨詢并派發申請表;
●5月4日至5月29日:為正式受理階段,申請人到積分窗口一次性提交申請、積分材料并領取受理回執。
所需材料
▼必須提交的資料:
1)填寫《南海區新市民積分入學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4)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結婚證、戶口簿或子女《出生醫學證明》)。
注:未能提供《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衛生和計劃生育積分承諾表》的新市民,其隨遷子女不能享受政策性生育子女加分。
▼選擇性提交的材料:
請參考《2016年南海區新市民積分計分標準和證明材料一覽表》
注意事項
已納入積分管理的新市民,其隨遷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時,只取夫妻一方的積分。
申請流程
Step1:規定時間內向所在村(居)新市民積分窗口提交申請、積分資料并領取受理回執;
Step2:6月底前,桂城街道積分辦聯合教育部門公布積分情況,并進行公示;
Step3:8月底前,街道教育部門公布入圍的具體人員名單和入讀學校。
注意:
街道積分辦通過南海新市民服務信息網、南海區新市民微信公眾平臺、桂城政務信息網以及各社區的宣傳欄公示、公布積分情況、學位情況及具體入讀名單。
桂城街道將在完成戶籍生、政策性借讀生招生工作后,公布接收積分生的學校及學位數,確定積分入學分數線。
2016年南海區新市民積分計分標準和證明材料一覽表
▼基礎分
▼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