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積分入戶2017
關于2017年東莞市積分入戶申請條件以及流程大家了解過嗎?要申請最新一期東莞市積分入戶的朋友們,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最新的政策哦!以下是小編分享的東莞市積分制人才入戶申辦指引,歡迎閱讀!
東莞市積分制人才入戶申辦指引【1】
一、申請對象:
申請入戶我市城鎮,須同時符合以下五項條件: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就業、經商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2.無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超生的,必須自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滿5年,且夫妻雙方接受處理完畢;其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夫妻雙方必須接受處理完畢。
3.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4.在廣東省內參加社會保險。
5.持我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二、申請時間:
全年常態化受理,不設截止日期(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申請地點:
是。向自有居所(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所在鎮街的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申請入戶
否。向工作單位所在鎮街的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申請入戶是否擁有自有產權居所
四、申請材料:
(一)基本資料。申請人提出積分制入戶申請時,應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資料:
1、申請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申請人及隨遷人員的戶口簿;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
2、申請人本人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3、戶籍地鄉鎮(街道)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已婚的,夫妻雙方均須提供)。
4、在莞就業、經商證明材料。
(1)就業的,提供以下任一種材料:勞動合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單位證明;
(2)以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3)經商的,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副本;
(4)代理制保險營銷員,通過核查其在莞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情況作為其在莞從業的依據。
5、目前在我市參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目前在省內其他城市參加社保的,提供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證明。
(二)積分資料。申請人應按照《東莞市積分制人才入戶計分標準》,提供相應積分項的證明資料,達到100分獲得入戶資格。(詳見附表)
五、申請流程
【申請受理】申請人可通過受理窗口和網站兩種方式申請(網上申請需到現場確認),申請人原則上向自有居所所在鎮街的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申請入戶;無自有居所的,向工作單位所在鎮街的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申請入戶。經審核,確認申請人具備基本條件的,接受申請,并出具受理回執。
【資料移交】各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分類整理,于2個工作日內將資料移交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審核。
【資料初審】各相關審核職能部門收到需審核的資料后,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登錄積分制入戶信息管理系統進行評分。
【資料復審】各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確定入戶候選人員名單(積分達到100),提交轄區計生部門、公安部門核查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是否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是否有刑事犯罪記錄,核查工作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分數查詢】申請人可在提交申請資料10個工作日之后,登陸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網查詢復審結果和最終積分。
【名單公示】各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根據申請人資料初審、復審的審核情況,將符合入戶條件申請人列為入戶候選人員,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網動態實時公示7天。
【發入戶卡】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受理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于當天發放《東莞市人才入戶卡》。
【戶口遷移】申請人可在6個月內,持《東莞市人才入戶卡》和入戶材料到擬入戶地公安分局戶政辦證窗口(莞城、虎門公安分局轄下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公安部門自受理戶籍遷入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通知申請人領取戶口準遷證明;屬省內戶口一站式遷移的,公安部門在18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通知申請人到遷入地辦理落戶手續。
逾期未辦理入戶手續的,視為放棄入戶資格。
東莞市積分制人才入戶積分資料【2】
一、文化程度
本科及以上,80分;大專,60分;高中,20分。
提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中國中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大專以上學歷,能在教育部學信網或廣東省人力資源部門技工教育網站上能查詢到個人學歷信息的,不用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但必須在遞交申請當日向受理點提交以上網站有效的驗證查詢碼。
高中學歷的,須提供《中國中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二、職業資格
中級工,60分;初級工,30分。申請人提供職業資格證書(持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通過條件準入方式入戶)。
三、參加社會保險情況
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每累計滿1年積2分。在我市參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在省內其他城市參加社保的,提供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證明。
四、就業居住時間
在莞就業居住:1-4年的,每累計滿1年積4分; 5年及以上的,每累計滿1年積6分。以下四種計分方式四選一:
選擇以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年限計分的,提供申請人身份證號碼;
②選擇以工作年限計分的,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勞動合同未經人力資源部門鑒證的,需同時提供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工資支付憑證或考勤記錄等佐證材料;
③選擇以在我市經商營業年限計分的,提供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選擇以居(暫)住證核定的,提供歷年流動人口居(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居所情況
房產在甲類鎮街的,積10分;房產在乙類鎮街的,積20分;房產在丙類鎮街的,積30分。提供自有居所的房地產權證或已辦理合同備案的購房合同。以隨遷人員名下的自有居所申請加分的,須同時提供能證明申請人與隨遷人員關系的結婚證、戶口簿或出生證。(非住宅類房產、自有居所所在鎮街與申請入戶鎮街不一致的均不加分)。
六、年齡情況
18-35周歲,5分;36-45周歲,1分;46周歲及以上,每增長1歲減3分。由積分制入戶信息管理系統自動評分。無需提供資料。
七、近5年參加我市社區志愿服務、志愿者服務
服務每滿50小時積2分,最高不超過10分。參加我市志愿者服務的,提供由鎮街團委、志愿者協會開具的《東莞市積分制入戶志愿服務情況申請表》和《志愿服務記錄表》時數證明;參加我市社區志愿服務的,提交《社區志愿者服務積分入戶審核表》。
八、近5年參加義務獻血
每次2分,最高不超過10分。提供東莞市中心血站出具的《無償獻血證》。
九、慈善捐贈
每千元積2分,最高不超過10分。提供慈善組織捐贈證明。
十、納稅情況
個人所得稅,每滿1千元積1分;個體工商戶納稅,每滿1千元積1分;股東納稅,以其投資份額占比而分攤企業已繳納稅額,每滿3萬元積10分;房屋契稅,每滿2千元積1分。填報《納稅情況登記表》(可在受理前臺領取),并根據具體情況提供繳稅憑證。
十一、科技方面
發明專利的發明人,或作為優秀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100分。提供發明專利或優秀科技成果相關證書。
十二、納入市計劃生育屬地管理
申報計生信息的加5分;按規定落實“一孩上環、二孩結扎”長效避孕節育措施及接受查環查孕服務的加5分。由本人申報《東莞市人才入戶、積分制入學計劃生育情況證明》(可在受理前臺領取),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已上環的,提交上環證明或現居住地計生服務所出具的半年內的查環查孕證明;已結扎的,提交結扎證明。
十三、鎮街引導
由積分制入戶信息管理系統自動評分。無需提供材料。
注:1、申請人應按照上表提供相應積分項的證明資料,不能提供有效證明資料的不得通過審核或加分。
2、積分入戶中,乙類鎮街包括石龍、石碣、寮步、大嶺山、大朗、黃江、樟木頭、清溪、鳳崗、橋頭;丙類鎮街包括中堂、望牛墩、麻涌、高埗、道滘、洪梅、沙田、謝崗、橫瀝、東坑、企石、石排、茶山;其他為甲類鎮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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