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2017年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
本科即大學本科專業學歷,是高等教育的基本組成部分,一般由大學或學院開展,極少部分高等職業院校已經開展應用型本科教育。本科與專科相比,本科更著重于理論上的通識教育,而非應用上的專業教育和實際技能。本科層次學生畢業后一般可獲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少數人因為成績或綜合評價未符合學術要求,而只有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沒有獲得學士學位證書。

關于組織2017年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山東理工大學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辦法》(魯理工大政發〔2013〕123號),2017年普通本科學生(不含中外合作辦學、校企合作辦學、藝術類、體育類、春季招生專業學生)轉專業工作在本學期初進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6級普通本科學生:一批招生本科專業學生僅限于在一批本科專業間提出轉專業申請;二批招生本科專業學生僅限于在二批本科專業間提出轉專業申請(招生批次以山東省招生目錄為準,其他省份招生的學生按山東省招生批次標準執行);2015級普通本科學生只限于轉入本學院范圍內、且有轉專業計劃的專業(不適用于已經轉過專業的學生,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轉一次專業)。各專業學生人數及可接收的學生計劃數見附件1。根據省教育廳相關要求,師范類專業學生可以轉入非師范類專業,非師范類專業學生不能轉入師范類專業。
二、教務處已根據《山東理工大學學生學籍管理規定》(魯理工大政發〔2013〕124號)之學分制績點計算辦法計算出2016級所有學生總學分績點(請2月26日后在教務處下載專區下載),各學院于2月26日—2月28日按專業公示總學分績點及名次。
三、2016級普通本科學生有轉專業意向、且學習成績排名專業前30%的學生,可在2月28 日—3月1日17:00點前登錄教務管理系統填寫轉專業申請(操作方法見附件4),相關學院于3月2日17 :00點前審核2016級本學院申請轉出學生資格(申請轉出學生名單請于3月2日9:00點后在“教務處網站-下載專區-學業學籍”下載),轉出情況統計表要求學生本人簽字確認后報教務處學籍管理科。2015級普通本科學生有轉專業意向、且學習成績排名專業前30%的學生,3月3日前填寫好《山東理工大學轉專業申請表》(附件2)交至本學院教學管理科。
四、有轉專業意向、學習成績排名不在專業前30%、但具有明顯專業特長的學生,需于3月1日前將《山東理工大學轉專業申請表》(附件2)及相關證書材料提交到教務處學籍管理科,由教務處組織專家統一審核轉專業資格。
五、相關學院根據學生報名情況、專業特點及《山東理工大學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辦法》,修訂具體的考核選拔辦法,于3月2日17:00點前報教務處,教務處匯總后于3月3日在教務處網站公布各專業申請轉入的人數和選拔辦法。對于同時向兩個及兩個以上專業提出轉專業申請的學生,學校將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六、根據學校轉專業總體時間安排,各學院轉專業選拔考核工作應于3月4日—3月5日完成,3月6日—3月7日向學生公示選拔結果。申請轉入的人數不足計劃數且不組織面試的學院,請務必與學生本人聯系,確認最終的選拔結果再予以公示。3月7日17:00點前將公示后的選拔結果報教務處,報送的紙質材料需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電子版發至郵箱:xjk@sdut.edu.cn。
七、教務處于3月8日根據相關規定審核各學院轉專業學生情況,正式公布轉專業學生名單,并為學生辦理轉專業手續。
八、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于3月9日(第二周周四)到轉入學院報到、學習。
九、申請轉專業的學生請及時查看學院選拔的轉專業結果。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如果有意退出,請務必在學院公示期間向專業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公示期結束,教務處公布轉專業名單后,一律不得退出,必須到新的專業學習。(提示:為保證轉專業學生能在轉入專業順利學習,請各學院提醒本學院擬轉專業學生,轉專業報名前務必了解相關擬轉入專業培養計劃,并到擬轉入專業進行課程試聽。)
請各學院通過信息欄、網站等途徑及時向學生公布相關信息,接受學生咨詢,真正做到公正、公開、公平,以使本年度轉專業工作順利進行。
教務處咨詢電話:2780393
轉專業舉報電話:2780507
教務處
2017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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