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通知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為了進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質量監測體系建設,推動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工作的有效實施和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升,結合各省普通高中教育發展實際,在認真調研論證、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制訂組織相應的考試。其中各省市制定相關政策、要求不一。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通知
各區、后方基地考試招生機構: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轉發<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滬教委基〔2016〕72號)文件,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采取三次考試一次完成報名的方式。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 考試科目和時間
4月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性考試安排如下:
5月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性考試安排如下:
6月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性考試安排如下:
二、 報名與報考組織
1. 報名方式
各區、后方基地考試招生機構(以下簡稱“區招考機構”)通過登錄上海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考試管理系統”),組織本區普通高中在籍學生(以下簡稱“在校生”)、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學生和社會考生(以下簡稱“社會考生”,須年滿18周歲、初中畢業或結業)的報名和報考工作。
(1)在校生報名報考
普通高中在籍學生均須參加各科目合格性考試。學生在休學期間不得參加相應科目的報考。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學籍的外籍學生可自愿參加。
學生通過其學籍所在學校集體報名報考,其基本信息由本市普通高中學籍管理系統提供。報名報考和相關信息確認時間:2017年3月9日至3月16日。各學校根據所在區安排的時間組織本校學生對報名信息進行確認。若學生基本信息有誤,可向其學籍所在學校提出更改申請,按上海市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修改要求進行更正。
(2)社會考生報名報考
社會考生由本人通過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方式完成報名報考。
網上報名:社會考生可于2017年3月10日10:00至3月16日15:00登錄“上海招考熱線”首頁(網址:http://www.shmeea.edu.cn或http://www.shmeea.com.cn)“考生服務通道”中的“考試報名”欄目進行網上報名報考。
首次報名參加本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須先進行網上注冊,準確填寫考生個人基本信息和報考科目信息,并在線上傳本人照片,確認提交后不得更改。
已參加過本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可憑當年注冊時填寫的有效證件號或已獲得的學業考報名號登錄,登錄密碼使用證件號中不含字母的后6位數字。
現場確認: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報考后,須進行報名報考信息的現場確認。若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視為本次報名報考無效。現場確認時間為3月19日至3月20日(9:00至11:00,13:00至16:00),請考生與家長持網上報名所用的有效證件和初中畢(結)業證書(年滿18周歲的考生可不提供初中畢(結)業證書)到報名的區招考機構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現場確認地點詳見附件1。考生和家長應仔細核對報名報考信息確認表上的信息,并簽字確認。
已參加過學業考的社會考生如需更改系統內的姓名和證件號碼,需向區招考機構提供變更申請書和公安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首次參加考試的學生完成網上報名報考和現場確認后,取得報名號,報名號是考生參加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唯一的身份識別號碼,遵循“一人一號,多次使用,動態管理”的原則。
2. 報考要求
(1)2017年4月合格性考試科目報考要求
2017年4月合格性考試設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6門筆試科目。
高三在校生和已預報名參加2017年秋季高考的考生,若有合格性考試相關科目從未報考或成績不合格,可選擇報考對應科目;
其余凡報考過合格性考試相關科目的考生,因缺考或成績不合格,也可選擇報考對應的科目,但不能報考從未報考過的科目。
(2)2017年5月等級性考試報考要求
2017年5月等級性考試設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6門科目。
考生可根據高校招生要求和自身興趣特長,在6門等級性考試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參加考試。
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可直接選擇相應科目的等級性考試進行報考。參加過本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往屆生若已取得該科目的合格成績,可直接報考該科目的等級性考試。
尚未獲得合格性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可選擇同時報考4月的合格性考試科目和相應科目的等級性考試。4月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則本次等級性考試對應科目報考有效。若考生在4月份合格性考試中有科目未獲得合格成績,可在4月18日調整5月份等級性考試的報考科目。
考生首次參加秋季高考時,其選定的等級性考試不得超出3門科目,且均只能參加一次考試,報考后不可更換考試科目。2016年地理等級性考試缺考的考生,可再報考2017年地理科目的等級性考試,不可更換科目。
等級性考試成績兩年有效。高中在籍學生因休學、留級等原因導致高中修習年限延長,其高中在讀期間取得的等級性考試成績有效期可延長至學生畢業當年。
(3)2017年6月合格性考試報考要求
2017年6月合格性考試設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和信息科技7門科目。
高一在籍學生合格性考試科目為:地理、生命科學和信息科技,地理和生命科學合格考中至少選擇1門報考。
高二在籍學生合格性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
未參加過高一、高二年級考試科目的高二、高三年級學生可向其學籍所在學校申請報考合格性考試。因休學等原因在籍但不在校就讀的學生不得參加相應科目的報考。
社會考生可自愿報名參加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6門科目的筆試合格性考試。
若考生在4月份合格性考試中有科目未獲得合格成績,可在4月18日調整6月份合格性考試的報考科目。
(4)其他說明
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不得再報考該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合格的在校生可在獲得成績后2年內(休學學生的休學期不計算在內)參加該科目合格性考試補考(4月與6月均可),補考僅限一次。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滬教委基〔2014〕22號), 經體育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學生運動員,參加本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可選考6門科目(思想政治、語文、數學、外語為必考科目)且考試成績合格是獲得畢業證書的條件之一。國際課程班學生參加本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思想政治、語文、歷史、地理科目考試且成績合格是申請畢業證書的條件之一。
所有考生完成報名報考后,學校、區須統一打印報名報考信息確認表,由學生本人和家長核對簽字確認,信息一經確認不得修改。考生簽字后的報名報考確認表并由學校、區保管備查,保存期三年。
區招考機構通過考試管理系統,統計本區報名、報考情況,打印報名、報考匯總表并加蓋公章后于2017年3月21日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
三、外省市成績認定
1.在校生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轉發<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轉入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滬教委基〔2015〕39號)(以下簡稱外省市成績轉入管理辦法)規定,由外省市轉學進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須學籍轉入本市,下同),若已參加過外省市省級(或直轄市、自治區,下同)教育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可持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出具的成績證明,申請本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應科目的考試成績認定。
成績認定僅限于本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其中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不予認定,考生須報考本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凡轉入本市普通高中的學生,其已取得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關科目的考試成績,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認定后,不再參加本市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若學生本人申請參加本市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其原成績不再予以認定。
學生持省級考試機構開具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向學籍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填寫《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轉入認定申請表》(在校生)(見附件2)。學校通過考試管理系統進行外省市成績認定申報。
2.社會考生
未轉學進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讀的社會考生如需申請外省市成績認定,可參照外省市成績轉入管理辦法執行。
社會考生持省級考試機構開具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于2017年3月15日至3月16日(9:00—11:00,13:00—16:00)到報名的區招考機構提交申請,填寫《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轉入認定申請表》。區招考機構通過考試管理系統進行外省市成績認定申報。
區招考機構于2017年3月16日前完成本區相關學生的申請和審核。經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區招考機構于2017年3月19日至3月20日向考生反饋外省市成績認定結果,并于3月24日前將考生簽字確認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認定確認表》(社會考生)(見附件2)交市教育考試院。
2017年春季高考報名過程中已提交外省市成績認定申請的社會考生,本次無須申請。
附件:
1.社會考生網上報名信息現場確認地點
2.外省市認定申請表(高中在校生,社會考生)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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