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選10篇)
在當下社會,需要使用通知的情況越來越多,通知大多屬于知照性的下行公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通知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1
為解決當前我區狂犬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加強狂犬病綜合防治工作,降低狂犬病發病率,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防治措施落實
狂犬病預防控制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為加強全區狂犬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AA市XX區狂犬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在區衛生局下設辦公室,由XXX兼辦公室主任。
二、明確防治工作職責,強化責任意識
區公安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城區和劃定的禁養區特殊需要的養犬的審批、管理;負責對禁養區內特殊需要的犬只進行審批、管理、發證,審發率必須在95%以上;對違章養犬的群眾進行教育處理;負責處理轄區違章養犬和查處拒絕、阻礙“狂防”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案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防控宣傳教育工作。
區農業部門負責落實犬只免疫、提供犬只免疫服務,做好家犬的強制免疫工作,提高免疫率,確保禁養區特殊需要的犬只免疫率不低于95%,農村犬只免疫率不低于85%,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負責獸用狂犬病疫苗的組織供應;負責對城鄉準養犬只進行預防注射、登記、掛免疫牌,發放《家犬免疫證》,統計報告家犬免疫數;負責對免疫犬只的統計和造冊登記;負責對犬只帶毒進行檢測和監測;負責開展動物健康帶毒研究調查;負責犬只及其產品的檢疫;負責指導鎮(街道)捕殺檢測出陽性帶毒犬以及野犬、狂犬、疑似狂犬病家畜等動物;出現疫情后,負責家畜(禽)狂犬病疫情監測和統計;負責患狂犬病死亡動物尸體的無害化處理,并協助做好疫點和污染物的衛生消毒處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防控宣傳教育工作。
區衛生部門負責人間狂犬病疫情的監測及犬傷人的登記和報告;負責犬傷患者的傷口處理、病人救治,嚴格按照《衛生部關于印發〈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范(2009年版)〉的通知》(衛疾控發〔2009〕118號)規定救治犬傷患者;負責醫療衛生人員的培訓,重點對鎮(街道)醫院、社區衛生服務站、個體醫生進行培訓,培訓率要達到90%以上,培訓工作要在應急處置方面下功夫,要讓基層醫生,特別是急診醫生掌握狂犬病的應急處理知識和能力,使他們能在第一時間對被犬傷者進行傷口處理和免疫注射,最大限度地減少狂犬病的發生;負責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應和疫苗注射,并做好狂犬病疫苗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規范流通渠道。要認真按照《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34號),加強狂犬病疫苗流通和使用環節的檢查、指導,對不具備疫苗資質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查處,保證疫苗質量和暴露者生命安全;出現疫情后,做好狂犬病人死亡流行病學個案調查,狂犬病人尸體消毒處理;負責人用狂犬病疫苗血清學監測;主動加強與動物防疫等有關部門的聯系和信息溝通,積極開展技術交流和防控宣傳教育工作。
區工商部門負責犬只、犬肉市場的監督管理;依法監管轄區犬類交易市場經營行為;取締無營業執照經營犬只、犬肉的行為,禁止未經審批、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犬只、犬肉進場交易;協助農業部門對農貿市場出售的犬類產品和加工制品的檢疫和監督;協助交通部門查處違章攜帶、運輸犬只事件。
各鎮(街道)負責轄區狂犬病防控工作的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轄區養犬的申請登記,其中農村養犬由村委會初審登記,報鎮(街道)農業部門審核備案,報審率必須達到85%以上;負責監督禁養區內嚴格實行栓養或圈養(栓養犬只繩鏈不得超過3米。溜犬時犬主人必須用繩鏈套住犬只,犬主人與犬只的距離必須限制在1米以內)。負責統計并掌握犬只變動情況;負責對檢測出陽性帶毒犬以及野犬、狂犬、疑似狂犬病家畜等動物進行捕殺;負責處理轄區準養區內違章養犬及違反《廣東省犬類管理規定》案件;負責轄區狂犬病宣傳教育活動;負責配合公安、農業等部門加強對轄區內養犬戶的教育,做到規范養犬,協助做好強制免疫及捕殺狂犬、無主犬等工作;出現疫情后,配合公安、衛生、農業部門做好疫區的衛生消毒、疫點和污染物的無害化處理等疫情處置工作。
三、嚴格犬只管理措施,規范群眾養犬行為
做好犬只管理和犬只免疫是遏制疫情上升的關鍵,各有關部門、各鎮(街道)要按照《廣東省犬類管理規定》的要求,發動群眾參與犬只管理,督促養犬人自覺遵守,進一步落實“管、免、滅”措施。各有關部門、各鎮(街道)要結合本轄區、本行業實際,采取切實可行的辦法,加強犬只管理,規范群眾養犬行為。
四、強化犬只免疫接種,確保犬只免疫效果
對犬只實行免疫接種是預防狂犬病的關鍵措施。動物防疫部門要認真開展犬只免疫接種,采取集中免疫和定點免疫相結合的方式普及犬只免疫接種,建立犬只免疫檔案,所有經免疫的犬只要佩帶免疫標志。要嚴格實行動物狂犬病免疫的“五個到位”和“五個不漏”(即:通告到村、責任到人、冷鏈到底、臺賬到戶、標識到畜;區不漏鎮(街道)、鎮(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戶、戶不漏畜(犬)、畜(犬)不漏針),確保城鎮犬只免疫接種率達到95%以上,農村犬只免疫接種率達到85%以上,同時要加強免疫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所飼養的犬只,必須定期進行狂犬病疫苗注射,以確保犬只免疫效果。
五、加強動物疫情監測,及時通報疫情信息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切實加強狂犬病的監測和疫情報告管理,嚴格按規定程序及時報告,不得漏報、瞞報和緩報。要建立健全動物間、人間狂犬病疫情監測系統和快速反應機制。
農業部門應建立區、鎮(街道)、村三級疫情信息網絡系統,收集報告動物疫情,定期對重大動物疫情進行普查。
衛生部門應按照上級有關要求開展人間狂犬病監測工作,要建立健全門診登記制度,一旦發現狂犬病疫情應在24小時內通過疾病監測信息系統上報,并及時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分析發病原因,采取預防救治措施,并對動物傷人情況、狂犬病發病情況、傷口處置、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種工作進行監測。
衛生、農業部門應建立動物疫情和人間疫情的相互通報制度,定期進行疫情通報,發生緊急或重大疫情時應隨時通報。
六、加強醫務人員培訓,提高處理救治能力
區衛生部門要加強醫護人員的狂犬病防治知識培訓工作,特別是要對狂犬病高發鎮(街道)醫護人員進行狂犬病防治知識的全員培訓。要認真組織學習《衛生部關于印發〈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范(2009年版)〉的通知》(衛疾控發〔2009〕118號),進一步規范全區醫療衛生機構對狂犬病暴露人員的處理工作。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全區各醫院預防接種門診要切實加強狂犬病疫苗管理,確保人用狂犬病疫苗安全有效。要認真做好犬只免疫和犬只捕殺工作人員的狂犬病疫苗預防接種工作,對犬傷患者及時進行傷口處理和救治。
七、廣泛宣傳防治知識,全面提高防病意識
各有關部門、各鎮(街道)要廣泛開展狂犬病預防控制知識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狂犬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氛圍。
各有關部門、各鎮(街道)要結合當地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狂犬病防治知識宣傳,宣傳與養犬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正確的養犬方法,提高群眾的法制意識;宣傳狂犬病防治知識及狂犬病暴露后正確處理和治療傷口的重要性,提高群眾的防病意識;宣傳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提高群眾的參與意識。注重宣傳工作的實效性,充分動員群眾參加各種宣傳活動,確保宣傳工作深入到基層社區、農村、學校,動員干部群眾積極支持和配合相關部門落實各項狂犬病防控工作措施。
宣傳部門要大力配合公安、農業、衛生等職能部門開展狂犬病防控有關法規和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結合當地需要,進行突擊性和經常性宣傳,配合有關部門編輯傳播有關防治狂犬病的公益性宣傳資料。
教育部門要在學校開展多種形式的狂犬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舉辦狂犬病防控知識講座,配合開展防控宣傳教育工作。
八、加大防治經費投入,保證防治工作需要
根據狂犬病防治工作需要,區、鎮(街道)兩級財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經費用于狂犬病疫苗購置、狂犬病防治管理、宣傳發動、獸醫與衛生等部門人員培訓、特困狂犬病人家庭救助、相關工作人員預防性接種等。社保部門要將狂犬病預防接種和救治費用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補償)范圍。
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2
各相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現對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狂犬病是一種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傳染病。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其作為公共衛生工作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項防治措施落到實處。
二、加強犬只管理
嚴格養犬登記制度,對轄區內的犬只進行全面登記,建立犬只檔案。
加強犬只免疫工作,確保犬只狂犬病免疫率達到 100%。
規范犬只的飼養行為,對違規養犬、遛犬等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三、做好疫情監測和處置
建立健全狂犬病疫情監測網絡,加強對狂犬病疫情的監測和分析。
一旦發現狂犬病疫情,要迅速采取措施,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置,防止疫情擴散。
四、加強宣傳教育
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廣泛宣傳狂犬病的危害、防治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提高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組織開展狂犬病防治知識培訓,提高醫務人員的診斷和處置水平。
五、強化監督檢查
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狂犬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實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問責。
請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本通知精神,切實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為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作出積極貢獻。
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3
各區縣衛生健康局、農業農村局、公安局,各有關單位:
近年來,我市狂犬病疫情呈上升趨勢,給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帶來了嚴重威脅。為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有效控制狂犬病疫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犬只免疫接種
農業農村部門要組織做好犬只狂犬病疫苗的采購、供應和免疫接種工作,確保犬只免疫密度達到90%以上。
養犬人要按照規定主動攜帶犬只到當地獸醫站或指定的免疫點進行狂犬病疫苗接種,并領取免疫證明和免疫標識。
二、規范犬只登記管理
公安機關要嚴格執行養犬登記制度,對符合條件的犬只進行登記發證,加強對養犬行為的'規范管理。
社區、居委會要協助做好犬只登記工作,及時掌握轄區內犬只的數量和分布情況。
三、強化疫情監測報告
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對狂犬病病例的監測和報告,發現疑似病例要及時采樣送檢,確診后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報告和處置。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定期對狂犬病疫情進行分析評估,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四、做好暴露后處置工作
醫療衛生機構要規范設置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門診,配備充足的專業人員和藥品、器械,為暴露者提供及時、有效的處置服務。
暴露者要在第一時間到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門診進行傷口處理和疫苗接種,必要時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五、加強部門協作配合
衛生健康、農業農村、公安等部門要建立健全狂犬病防治工作協調機制,加強信息溝通和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狂犬病防治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防治措施取得實效。對因工作不力導致狂犬病疫情擴散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4
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增強防治意識
狂犬病是一種病死率極高的人畜共患傳染病,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將狂犬病防治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
二、落實防控措施
加強犬只源頭管理。養犬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辦理養犬登記證,定期對犬只進行免疫接種。
規范犬只交易市場。嚴格犬只交易市場的`準入條件,加強對犬只交易的監管,禁止未經免疫和檢疫的犬只進入市場交易。
加大流浪犬只管理力度。組織開展流浪犬只捕捉和收容工作,對捕捉的流浪犬只進行免疫、絕育和領養處理。
三、提高診療水平
醫療機構要加強狂犬病防治知識培訓,提高醫務人員的診斷和治療能力。
規范狂犬病暴露處置流程,確保暴露者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置。
四、加強宣傳教育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狂犬病的危害、防治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
深入社區、學校、農村等重點場所,開展狂犬病防治知識宣傳活動,提高群眾的自我防范意識。
五、強化監督檢查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狂犬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希望各單位認真落實通知要求,扎實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為維護社會公共衛生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做出積極貢獻。
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5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
鑒于當前狂犬病防治工作的嚴峻形勢,為切實保障廣大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經研究決定,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職責分工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狂犬病疫情監測、預防接種、醫療救治等工作,組織開展狂犬病防治知識宣傳和培訓。
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犬只狂犬病疫苗的供應、免疫接種和犬只檢疫工作,加強對動物診療機構的監管。
公安部門負責養犬登記管理,查處違規養犬行為,協助做好流浪犬只的捕捉和處置工作。
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查處因養犬影響城市環境衛生的行為。
二、加強免疫工作
建立犬只免疫檔案,對犬只免疫情況進行詳細記錄。
定期開展犬只狂犬病免疫效果評估,對免疫不合格的'犬只及時進行補免。
三、強化疫情處置
一旦發生狂犬病疫情,要按照 “早、快、嚴、小” 的原則,迅速采取封鎖、撲殺、消毒等措施,控制疫情擴散。
對狂犬病患者要及時進行救治,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
四、加大宣傳力度
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狂犬病的危害、傳播途徑和防治措施,提高市民的防范意識。
引導市民文明養犬,定期為犬只接種疫苗,外出時使用犬繩牽引,避免犬只傷人。
五、加強監督檢查
市政府將定期組織對狂犬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實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并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請各地區、各部門按照通知要求,認真抓好落實,切實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
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6
各有關單位:
狂犬病是一種由狂犬病毒引起的急性傳染病,一旦發病,病死率幾乎為 100%。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狂犬病的發生和傳播,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犬只管理,嚴格免疫制度
養犬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犬只進行登記和免疫。
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要加強對犬只免疫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免疫質量。
未進行免疫的犬只,一律不得飼養。
二、規范診療行為,提高救治水平
醫療機構要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培訓,提高狂犬病的`診斷和治療水平。
嚴格按照規范進行狂犬病暴露后的預防處置,確保處置效果。
三、強化監測預警,及時處置疫情
建立健全狂犬病監測體系,加強對疫情的監測和分析。
發現疫情要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防止疫情擴散。
四、加強宣傳教育,增強防范意識
利用多種渠道,廣泛宣傳狂犬病的危害和防治知識。
引導公眾養成文明養犬的習慣,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五、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監督檢查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狂犬病防治工作責任。
加強對狂犬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狂犬病防治工作,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協作配合,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應有的貢獻。
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7
各相關部門、單位:
狂犬病是一種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人畜共患急性傳染病,病死率極高。近年來,我市狂犬病發病呈上升趨勢,對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造成了嚴重威脅。為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有效控制狂犬病的發生和傳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其作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任務來抓。成立狂犬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各項防治措施落到實處。
二、加強犬只管理,規范養犬行為
嚴格執行養犬登記制度,對犬只進行免疫、登記和發證。加強對流浪犬、無主犬的收容和管理,及時捕殺狂犬和疑似狂犬。養犬人要對犬只進行拴養或圈養,外出時必須束犬鏈,并由成年人牽領。
三、做好狂犬病疫苗接種工作
衛生部門要加強狂犬病疫苗的供應和管理,確保疫苗質量和接種安全。各醫療機構要做好狂犬病暴露后的預防處置工作,按照規范要求及時、全程接種狂犬病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四、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眾防范意識
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狂犬病的`危害、防治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提高公眾對狂犬病的認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引導群眾文明養犬,不隨意遺棄犬只,避免被犬只咬傷。
五、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工作落實
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狂犬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實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嚴肅問責。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狂犬病防治工作取得實效。
希望各部門、各單位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各項防治措施,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8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
狂犬病是一種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傳染病。為切實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增強責任意識,高度重視狂犬病防治工作
狂犬病一旦發病,死亡率幾乎為 100%。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把狂犬病防治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狂犬病疫情上升的勢頭。
二、強化犬只免疫和管理
畜牧獸醫部門要做好犬只的免疫工作,確保免疫密度和質量。加強對犬只養殖場、交易市場等重點場所的監管,嚴格執行犬只檢疫制度。公安部門要加大對違規養犬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未登記、未免疫的犬只依法進行處理。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街頭流浪犬只的捕捉和收容。
三、加強狂犬病監測和疫情處置
衛生部門要加強狂犬病疫情監測,及時掌握疫情動態。一旦發生狂犬病疫情,要迅速采取措施,嚴格按照相關技術規范進行處置,防止疫情擴散。
四、做好醫療救治工作
各醫療機構要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培訓,提高狂犬病的診斷和治療水平。嚴格按照狂犬病暴露處置規范,做好傷口處理、疫苗接種和免疫球蛋白注射等工作,確保患者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
五、廣泛開展宣傳教育
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廣泛宣傳狂犬病的危害、防治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提高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引導群眾自覺遵守養犬規定,文明養犬,共同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狂犬病防治工作取得實效。對因工作不力導致狂犬病疫情蔓延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9
各區縣衛生健康局、公安局、農業農村局、城市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狂犬病疫情監測、預防接種、醫療救治和疫情處置等工作;公安部門負責養犬登記管理和犬只傷人事件的處置;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犬只免疫、檢疫和動物狂犬病疫情監測等工作;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查處違規養犬行為和流浪犬只的捕捉收容。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
二、加強犬只免疫,建立免疫屏障
按照 “應免盡免” 的.原則,全面開展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養犬人應攜帶犬只到當地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或指定的免疫點進行免疫接種,領取免疫證明和免疫標識。對未按規定進行免疫的犬只,依法進行處理。
三、規范養犬行為,加強犬只管理
養犬人應遵守養犬管理規定,不得虐待、遺棄犬只。攜犬外出時,應當使用束犬鏈,并為犬只佩戴嘴套,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禁止攜帶犬只進入公共場所和人員密集區域。
四、提高救治水平,做好應急處置
各醫療機構要加強醫務人員培訓,提高狂犬病的診斷和救治能力。一旦發生狂犬病暴露事件,要按照規范要求進行傷口處理和預防接種。同時,要做好狂犬病疫情的應急處置準備,確保在發生疫情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處置。
五、加大宣傳力度,普及防治知識
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狂犬病的危害、防治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提高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引導群眾文明養犬、科學養犬,共同維護公共衛生安全。
各區縣、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確保狂犬病防治工作取得實效。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實導致狂犬病疫情擴散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10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狂犬病是一種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傳染病。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公共衛生秩序,現就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防治責任
各級政府要把狂犬病防治工作作為公共衛生工作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職責,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衛生、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
二、強化犬只管理,控制傳染源
嚴格執行養犬登記制度,加強對犬只的`免疫、檢疫和監管。對未經登記、免疫的犬只,一律依法處理。加大對流浪犬只的清理和收容力度,杜絕流浪犬只傳播狂犬病。
三、提高預防意識,做好暴露處置
廣泛宣傳狂犬病防治知識,提高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一旦被犬只咬傷、抓傷,要及時到醫療機構進行傷口處理和預防接種。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規范要求,做好狂犬病暴露后的預防處置工作。
四、加強監測預警,及時處置疫情
建立健全狂犬病監測網絡,加強疫情監測和分析。一旦發現狂犬病疫情,要迅速采取措施,嚴格控制疫情擴散。同時,要做好疫情信息的報告和發布工作,避免引起社會恐慌。
五、加大執法力度,確保工作成效
加強對狂犬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工作要求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嚴肅處理。
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為人民群眾創造一個安全、健康的生活環境。
【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相關文章:
【精華】進一步加強通知三篇04-05
實用的進一步加強通知三篇04-06
關于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的通知04-04
進一步加強執法辦案工作的緊急通知范文03-23
進一步加強員工勞動紀律的通知通用04-04
進一步加強通知范文匯總6篇04-11
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05-12
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開業驗收工作的通知03-11
衛生局狂犬病防治工作總結范文03-24